出口退税企业免抵税额是否缴纳附加税
出口退税企业免抵税额需要缴纳附加税吗
出⼝退税企业免抵税额需要缴纳附加税吗问:有⼀家⽣产企业,既有内销产品,也有外销产品,内销产品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较⼤,那么,出⼝退税企业的免抵税额能否冲减留抵税额?出⼝退税企业的免抵税额是否应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增值税退(免)税办法适⽤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免抵退税办法。
⽣产企业出⼝⾃产货物和视同⾃产货物(视同⾃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产企业出⼝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折合率×(出⼝货物适⽤税率-出⼝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货物适⽤税率-出⼝货物退税率)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货物离岸价×外汇⼈民币折合率×出⼝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货物退税率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第一节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要素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下同)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实行该办法的生产企业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上述规定所指生产企业的范围是:(一)内资生产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
(三)生产型集团公司.由于生产型集团公司在内部管理、财务核算形式及时出口业务操作上差别很大,因此,我们针对其不同核算及管理形式分别采取不同的退税办法.1、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纳税,各成员单位非独立核算,非独立纳税的,应在整个生产型集团范围内实行“免、抵、退”税办法.2、凡集团公司非统一核算,集团成员各自为独立纳税人,集团内部设立的进出口公司收购本集团成员货物出口的,可比照外贸企业办理退税,暂不执行“免、抵、退”税办法。
3、生产性集团公司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必须报经省局批准。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文件规定,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二、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范围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是指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和协作生产产品)。
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含扩散加工产品、协作生产产品)。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及存在的涉税风险
风险四
案例
某生产企业2019年10月采 用加工贸易方式从国外进口零 配件100件,价值500万元。当 月,该企业领用该配件用于生 产某类机床100台,2019年12 月,该企业将50台机床出口销 售,另50台机床销往国内。则 企业应将销往国内50台机床所 对应的进口增值税及关税在12 月补缴。
风险五 就地报废存在的税务风险
风险五 就地报废存在的税务风险
风险分析
该企业存在多向国家申 请增值税退税的风险。根据 30号公告规定:“出口企业 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应在规定在出口退(免)税 申报截止之日前收汇,未按 规定收汇的出口货物适用增 值税免税政策。”
分析一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风险。该就地报废金额, 如未能取得合理的损失资 料,该损失金额无法在所 得税前申报扣除。
案例分析
某出口企业2019年9月出口产品一批,价值1000万元,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 税,2019年12月,接客户通知,其中一件产品(价值1万元)因质量不合格,需将产品 退回,该企业考虑到退回时产生的运费等合计2万元,于是要求客户就地报废处理,同 时,该企业财务部核销应收账款的同时,将该就地报废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涉税风险
销售后存在税务风险
单证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风险一
当期不得免征和 抵扣税额未列入 进项税转出核算
描述
案例 分析
当征税率大于退税率,相应计算出来的差额部分的税 款应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同时在增值税申报时作为进 项税转出列报。
某位于市区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当月购进原材料价格为100万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万元,当月将购进的原材料全部用于生 产某产成品A并于当月出口,该产成品离岸价为180万元,假设当 月国内销售额为0元,假设该产成品退税率为11%。则
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
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在国际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一种常见的政策工具,旨在促进国家的出口业务发展。
出口退税指的是国家通过给予出口企业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来减轻其在出口过程中所面临的负担,从而增加出口企业的竞争力。
免抵退,指的是出口企业可以选择将退税资金用于抵扣其应缴纳的其他税种,实现在税费上的免除或延缓缴纳的政策。
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通过退税政策,出口企业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税款返还,进而降低其生产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这对于出口国家来说,有利于推动出口业务的发展,增加国家的出口收入。
其次,免抵退政策可以帮助出口企业减少其他税费的负担,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提高经营效率。
例如,出口企业可以将退税资金用于抵扣企业所应缴纳的增值税、关税等,减少了企业的财务压力,并且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的经营和研发。
对于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的理解,需要了解其基本原理和操作流程。
首先,出口退税的基本原理是对出口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关税等进行一定比例的返还。
这可以通过向海关提供相关的出口报关资料,以及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程序,来确保出口企业享受到合法的退税政策。
同时,免抵退政策要求企业在享受退税资金时,需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如按规定使用退税资金,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等。
具体操作流程方面,首先,出口企业需要将出口产品进行清关报关。
这涉及到提交相关的报关单据和申报资料,如出口合同、发票等。
其次,企业需要将这些报关资料提交给相关的海关部门,进行提货报关操作。
海关部门会对报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收取相应的关税和增值税。
在海关审核通过之后,企业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这需要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如报关单、结算单等。
最后,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核结果,企业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退税资金。
对于免抵退政策,企业可以选择将退税资金用于抵扣其他税种,如增值税、关税等。
虽然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出口企业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应注意的10项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应注意的10项1、出口后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应确认收入,确认收入实操中一般是在出口当月,生产企业出口需开具发票确认出口收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2、出口货物如不属于自产货物,应符合视同自产的规定或属于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
3、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模块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外部数据查询或录入退税软件自检查看报关单是否有电子信息,有信息应及时申报出口退税。
但应注意申报退税前应准确充足的进项,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先决条件有二,其一是当期期末必须有留抵税额,其二是要有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跟当期留抵税额比较,哪个小退哪个。
当免抵退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时会产生免抵税额,免抵税额需要交附加税。
4、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当期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中的数值,两者确认的口径是一致的。
未申报出口退税,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不要填写!5、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相关单证进行单证备案,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
6、年度末应注意核查出口退税申报情况,未申报出口退税的应及时申报。
7、核查出口退税货物收汇情况,如属于企业操作不正规应及时修正,出口申报退税货物未收汇只能做免税处理。
8、次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对本年出口报关单没有电子信息的及时作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属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七条规定出口延期申报的情形应及时做出口延期申报;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的视同收汇的九类情形应及时做出口不能收汇申报。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为促进出口贸易发展,鼓励境内企业加大对外贸易投资,依法对企业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应税行为实行退税政策的一种制度。
出口退税的方式有免税、抵缴和退还三种,本文将主要解析增值税出口退税的免抵退方法。
免抵退方法是指企业在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时,免除已欠税款在其他应纳税额上的抵缴,将已欠税款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方式。
具体来说,免抵退税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征收增值税;另一种是已征收增值税但不必抵缴。
免征增值税是指对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为出口而采购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企业在购进时,可以向供应商提供出口退税凭证,以免除增值税的征收。
这意味着企业在购进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时,可以不用支付增值税,进而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不必抵缴增值税是指对于已征收增值税的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企业不必将其欠缴的增值税款抵缴到其他应纳税额上,而是由税务部门直接退还给企业。
企业在办理退税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和凭证,税务部门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和已征收增值税额度进行核算,然后将已欠税款退还给企业。
免抵退税方法的实施有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必要的材料和凭证:企业在进行增值税出口退税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关的购销合同、出口发票、出口货物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证明文件。
这些文件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填写和签署。
2.进行电子申报:企业需要通过税务管理系统的电子申报功能,填报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信息,并将上述准备的材料和凭证进行上传。
税务部门会根据这些数据进行审核和核算。
3.完成退税流程:税务部门在核算和审核完成后,将退还企业应退税款的金额存入企业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或其他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的实施需要企业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并具备合规的申报和管理能力。
同时,企业还需要保持良好的财务管理和税务核算记录,以便在申请退税时提供所需的凭证和材料。
免抵退出口退税流程及账务处理
免抵退出口退税流程及账务处理一、免抵退出口退税流程。
1. 出口报关。
- 企业出口货物时,需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贸易方式等,并提交报关单等相关单证。
海关审核通过后,予以放行,企业取得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这是办理出口退税的重要凭证之一。
2. 外汇核销(在外汇管理局相关要求框架下,部分地区已简化相关手续)- 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出口货物所收外汇进行核销。
对于已实行外汇管理改革的地区,通过监测系统对企业的外汇收支进行监管,企业按规定进行相关数据的报送。
传统意义上的外汇核销是指企业收到外汇后,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确保出口货物的收汇与报关金额相符。
3. 确认销售收入并进行账务处理。
- 企业根据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如FOB、CIF等),按照会计准则确认出口销售收入。
在账务处理上,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 出口销售收入”。
同时,对于发生的运保费等,如果由企业承担(如CIF价中的运保费),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将运保费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借记“主营业务收入 - 出口销售收入”,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 申报免抵退税。
- 收集单证:企业需要收集相关的单证,包括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外汇核销单(部分地区已简化相关要求)、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确定购进货物的计税金额和进项税额)等。
- 填写报表:- 申报期限: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5. 税务机关审核。
-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的申报资料后,会对企业申报的免抵退税数据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 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
检查报关单、发票等单证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况,单证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
生产型出口退税三个附加税计算实例
生产型出口退税三个附加税计算实例
一、增值税退税例子
公司A生产了一批货物,销售给外国客户。
货物的出口价格为100万
人民币(RMB),增值税税率为13%。
这个例子中,公司A可申请退还的
增值税金额如下:
退税金额=销售金额×税率=100万×13%=13万RMB
二、关税退税例子
公司B生产了一批货物,销售给外国客户。
货物的出口价格为80万RMB,关税税率为10%。
这个例子中,公司B可申请退还的关税金额如下:退税金额=销售金额×税率=80万×10%=8万RMB
三、消费税退税例子
公司C生产了一批烟草产品,销售给外国客户。
这批烟草产品的出口
价格为60万RMB,消费税税率为20%。
这个例子中,公司C可申请退还的
消费税金额如下:
退税金额=销售金额×税率=60万×20%=12万RMB
以上就是三个附加税的计算实例。
这些实例只是简单的为了说明退税
的计算方法,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是否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是否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提问内容】免抵税额是要缴纳城建税的,所以35.74*5%,但为什么还要计算教育附加费呢,教育附加费的计税基础应该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啊,并没有城建税。
所以我觉得此处可扣除的应该只是35.74*5%,并不是35.74*(5%+3%)?【回复内容】理解有误!也要计算教育附加费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5号)的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提问内容】请问老师免抵税额的本质含义是什么,不能很好理解,感觉这一块学得很乱。
【回复内容】免抵税额,是免抵退税额与应退税额的差额,是不能留抵下期的,也是不能退税的,是企业没有充分享受到的出口退税。
免抵税额是出口退税部分抵了内销部分的增值税,是因为一个是应退、一个是应交,所以抵掉了,但是退税部分对应的城建税不予退还,那么内销部分的增值税应交的城建税就无法抵掉了,所以免抵部分税额需要缴纳城建税。
所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5号)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提问内容】这里讲的应退是指出口应退,应交是指内销应交吧.假定内销应交-50,那就意味着企业在内销购进材料时多交了50的税,为了使企业的增值税为0,则要退给企业50的内销税.假定出口计算出的退税500万,这500万是要城建和教育附加的,但是因为要内销退税50,则按450万要城建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理解的.【回复内容】这里讲的应退是指出口应退,应交是指内销应交,这个理解是正确的,其他理解不准确。
出口货物免抵退会计核算
出口货物免抵退会计核算1. 引言出口货物免抵退是指对于某些出口商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抵退税的特殊待遇。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出口贸易,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正确进行出口货物免抵退会计核算,不仅能及时掌握企业出口货物的情况,还能减少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出口货物免抵退的基本概念,会计核算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出口货物免抵退的概念出口货物免抵退是指企业将产品出口到国外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退还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出口产品,以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出口货物的种类、数量和价值,享受不同程度的免抵退税优惠。
3. 出口货物免抵退的会计核算方法3.1 记账会计核算根据出口货物免抵退的需要,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首先,在销售出口货物时,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上标明“免抵退”,以便税务部门核查。
2.其次,企业需要将免抵退的金额记录在销售收入科目中,同时在应交税费科目中记录免抵退的增值税金额。
3.最后,在销售结算时,企业需要将免抵退的增值税金额从应交税费科目中减去,实现会计上的抵消。
3.2 报税会计核算在报税过程中,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填报出口货物免抵退的报税表,并缴纳相关税费。
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税会计核算:1.首先,企业需要计算出免抵退的金额,并按照规定填写报税表。
2.其次,企业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以便保证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税款进行核算和审核。
3.最后,企业需要保存好相关的会计凭证和报税资料,以备税务部门的查验。
4. 出口货物免抵退会计核算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出口货物免抵退会计核算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4.1 准确填写相关发票信息在销售出口货物时,企业需要准确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包括货物种类、数量、金额等,以便税务部门核查和审核。
4.2 存储相关会计凭证和报税资料企业需要妥善保存相关的会计凭证和报税资料,以备税务部门的查验。
出口企业免抵税额也需要缴纳税费吗
出口企业免抵税额也需要缴纳税费吗丁宗胜【摘要】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型内资出口企业,自2006年1月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以来,基本上每月都有“免、抵、退”税额.由于相关人员业务不熟,只是对增值税进行了“免、抵、退”税额核算,除此之外,并未缴纳其他任何税费.今年,主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指出,我们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对未缴纳税款部分作出了罚款.请问,我们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吗?如何防止类似情况的再度发生?【期刊名称】《纳税》【年(卷),期】2010(000)009【总页数】2页(P23-24)【关键词】出口企业;缴纳;税额;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主管税务机关;出口业务【作者】丁宗胜【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52.62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型内资出口企业,自2006年1月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以来,基本上每月都有“免、抵、退”税额。
由于相关人员业务不熟,只是对增值税进行了“免、抵、退”税额核算,除此之外,并未缴纳其他任何税费。
今年,主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指出,我们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对未缴纳税款部分作出了罚款。
请问,我们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吗?如何防止类似情况的再度发生?答:你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在此之前的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所以,你公司每月应当依据退税机关已审批确认的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第24栏“当期应退税额”与25栏“当期免抵税额”所列的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地方税务局征收机关以此表中所列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税费。
出口退税政策汇总
出口退税政策汇总出口退税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出口贸易和提高国内企业竞争力而采取的一种政策措施,主要通过对出口商品和劳务征收的税费进行退还或免征,以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增加出口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下面将对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汇总。
首先,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出口货物退税和出口辅助服务退税。
出口货物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进行退还或免征,以降低企业出口成本;出口辅助服务退税是指对为出口提供的物流、运输、金融、保险等辅助服务征收的增值税进行退还或免征。
具体来说,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1.出口货物退税:对出口货物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可以进行退还或免征。
对于一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退税比例较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2.出口辅助服务退税:对于为出口提供的物流、运输、金融、保险等辅助服务征收的增值税可以退还或免征,以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3.出口转内销退税:对于通过出口贸易退还的税款出口企业,如需在国内销售该产品,可以按照相应的政策进行退税。
4.出口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期限内的所得税减免或免征政策,以鼓励企业增加出口。
5.跨境电商出口退税:对于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出口的商品,可以享受优惠的退税政策,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
6.农产品出口退税:对于出口的农产品,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退税优惠,支持农产品的国际贸易。
7.进口环节退税:对于在进口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用于生产出口商品或者出口辅助服务,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进行退税。
8.英文底稿退税:对于向国外提供英文底稿、制版、修订和排版等服务,并出口到海外的企业,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此外,为了更好地推动出口退税政策的有效实施,中国还建立了相应的退税管理制度。
包括加强出口退税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简化退税手续,提高退税审核效率,减少企业的退税时间等。
财税实务:出口退税企业怎样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出口退税企业怎样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某些生产型出口退税企业,没有实际缴纳增值税,也就没有申报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这样对吗?不对的话,又该怎样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尽管某些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没有实际缴纳增值税,但根据财税[2005]25
号文件规定,也需要对其免抵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特殊规定。
如果出口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出口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预审反馈情况,计算当期的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如果当期的应免抵税额>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出口退税政策规定
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第一章出口物资退(免)税概述一、出口物资退(免)税概念出口物资退(免)税是国家对出口物资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退还或免征。
出口物资退税是指国家将出口物资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物资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物资不含税即零税负。
出口物资免税是指对出口物资在国内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物资出口后不再退税。
出口物资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纳并为国普遍同意的旨在鼓舞各国出口物资公平竞争的一项税收措施。
二、出口退(免)税的方法退(免)增值税:1、“退税”;2、“先征后退”;3、“免、抵、退”税;4、“免抵”税;5、“免税”。
退(免)消费税:1、“先征后退”;2、“免税”。
目前采纳的出口物资退(免)税方法:1、外贸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物资,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物资出口后实行退税方法;出口应征消费税的物资实行退税的方法。
2、生产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物资实行“免、抵、退”税的方法;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方法。
第二章出口物资退(免)税差不多规定一、出口物资退(免)税的企业范畴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内资生产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3、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4、特准退税企业;5、指定经营贵重物资出口的企业。
(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修订后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出口物资退(免)税的物资范畴1、享受出口退(免)税物资的差不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畴的物资;(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物资;(3)必须是财务上已作销售处理的物资;(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物资。
2、出口免税物资范畴(1)来料加工复出口物资;(2)打算内出口卷烟;(3)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物资。
出口企业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的计算
处理, 并计算缴纳税费。可以看出, 计算当期税费的税基不仅
包括出口企业当期缴纳的增值税额以及查补的税款. 还包括 当期国税局退税机关已审批的“ 免抵” 税额。而“ 免抵” 税额作 为计算税费的税基, 往往被出口企业所忽视。多数企业认为, 国税局退税机关审批的“ 免抵” 税额对企业来讲作用不大, 只 有退税才能让企业见到资金回流的好处, 因而, 企业通常不在
、
应收账款存在的原因
款。根据有关统计资料, 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比重 约为4%, 0 远远超过发达国家 2% 0 的水平。企业之间相互拖
欠货款, 造成正常的流动资金被应收账款所占用, 影响了企 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对外销售产品, 提供劳务以及其他原 因形成的债权。 冶金企业应收账款如果被购买产品单位长期 拖欠占用, 就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和潜在损失 , 若转化为呆账、
资企业“ 抵、 税额 10 免、 退” 0 万元。其中退税额 2 万元, 0 免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生产企业出1货物实行 5
“ 抵、 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政策的 免、 退” 通知》财 ̄[ 01 号) ( 2 5 5 规定 , 05 1 1日 , 0 2 自20 年 月 起 经国务
( 者 作 唐 山 国丰 钢 铁 有 限公 司财 税 科 )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D上缴税费 .
2 . 4万
贷: 应交税费一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 应交税费一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 万 . 6
应交税费一 ~ 应交教育费附加 2 万 . 4
贷: 银行存款
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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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第一节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要素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下同)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实行该办法的生产企业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上述规定所指生产企业的范围是:(一)内资生产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
(三)生产型集团公司。
由于生产型集团公司在内部管理、财务核算形式及时出口业务操作上差别很大,因此,我们针对其不同核算及管理形式分别采取不同的退税办法。
1、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纳税,各成员单位非独立核算,非独立纳税的,应在整个生产型集团范围内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2、凡集团公司非统一核算,集团成员各自为独立纳税人,集团内部设立的进出口公司收购本集团成员货物出口的,可比照外贸企业办理退税,暂不执行“免、抵、退”税办法。
3、生产性集团公司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必须报经省局批准。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文件规定,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二、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范围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是指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和协作生产产品)。
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本企业加工生产或委托加工生产的货物(含扩散加工产品、协作生产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国税发[2006]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7.12施行日期2006.07.01文号国税发[2006]102号主题类别税收征管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字体:【大】【中】【小】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免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管理规定进行了清理、完善,制定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现予发布。
附件: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2.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3.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4.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5.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6.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7.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8.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9.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10.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变更申请表1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1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1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1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15.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16.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17.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18.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19.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20.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21.退(免)税货物、标识对照表22.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23.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24.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25.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26.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27.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报表28.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29.来料加工免税证明30.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3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32.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33.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34.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35.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6.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37.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申请表38.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39.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40.中标证明通知书41.中标项目不退税货物清单42.关于补办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申请43.免税卷烟指定出口口岸44.废止文件目录附件下载:附件.zip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财税(2005)25号文件 解读
财税(2005)25号文件解读:出口企业是否免缴城建税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出台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该文件的最新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我们以前一直明确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同时我们也明确了对于出口产品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于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其内销货物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出口货物符合规定的免缴出口环节增值税,并退还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材料的动力包含的进项税。
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方法后,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用内销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抵减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额后计算的。
而出口货物这部分应退的增值税按规定是不退还其已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
所以,这些生产企业如何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直存在不同的意见。
财税[2005]25号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
文件规定:"将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同时文件对于执行时间和追溯时限也进行了明确,即 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主要涉及以下4个数字:当期应纳税额(按免抵退税方法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下面我们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1)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应纳税额和当期应退税额的差额作为下期留抵税额。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当期实际没有用生产出口货物环节所耗用的材料和动力所包含的进项税去抵减当期内销货物应纳的增值税,所以免抵税额为零,不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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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企业免抵税额是否缴纳附加税?
问:有一家生产企业,既有内销产品,也有外销产品,内销产品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大,那么,出口退税企业的免抵税额能否冲减留抵税额?出口退税企业的免抵税额是否应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一)免抵退税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
根据上述规定,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通过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比较,确定当期应退税
额。
从上述公式可知,当期免抵退税额不参与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综[2010]162号)第四条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额,按规定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规定,该生产企业的当期免抵税额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当期免抵税额反映为《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37栏“当期免抵税额”
我们都喜欢把日子过成一首诗,温婉,雅致;也喜欢把生活雕琢成一朵花,灿烂,美丽。
可是,前行的道路有时会曲折迂回,让心迷茫无措。
生活的上空有时会飘来一场风雨,淋湿了原本热情洋溢的心。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到达想去的远方。
可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有风雨兼程。
也许生活会辜负你,但你不可以辜负生活。
匆匆忙忙地奔赴中,不仅要能在阳光下灿烂,也要能在风雨中奔跑!真正的幸福不是拥有多少财富,而是在前行中成就一个优秀的自己!
生命没有输赢,只有值不值得。
坚持做对的事情,就是值得。
不辜负岁月,不辜负梦想,就是生活最美的样子。
北大才女陈更曾说过:“即使能力有限,也要全力以赴,即使输了,也要比从前更强,我一直都在与自己比,我要把最美好的自己,留在这终于相逢的决赛赛场。
” 她用坚韧和执着给自己的人生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我们都无法预测未来的日子是阳光明媚,还是风雨如晦,但前行路上点点滴滴的收获和惊喜,都是此生的感动和珍藏。
有些风景,如果不站在高处,你永远欣赏不到它的美丽;脚下有路,如果不启程,你永远无法揭晓远方的神秘。
我们踮起脚尖,是想离太阳更近一点儿;我们努力奔跑,是想到达远方欣赏最美的风景。
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没有伞的时候,学会为自己撑伞;没有靠山的时候,学会自己屹立成一座伟岸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