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检验报告书留存记录
药品检验报告书写细则
药品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药品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药检人员应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根据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验卡”,经逐级审核后,由所领导签发“药品检验报告书”。
要求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每一张药品检验报告书只针对一个批号。
1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见附件),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
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1.2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填检验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
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验记录纸上。
1.3 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
凡按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或国外药典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凡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影印件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
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1.3 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第414 页)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的基本要求
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记 录可辨,不得擦抹涂改;并在修改处签名或盖 章。
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 均应详细记录和保存。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 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 录上注明。
原始记录的基本要求
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对照品或对照药材,应 记录其来源、批号、含量和使用前的处理;用 于含量或效价测定的,应注明其含量或效价。
[检查]
含氮量:记录采用氮测定法第×法,供试品 的称量(平行试验2份),消解及蒸馏的过程, 硫酸滴定液的浓度(mol/L),样品与空白试验 消耗滴定液的毫升数,计算式与结果。
pH值(包括原料药与制剂采用pH值检查的“酸 度、碱度或酸碱度”):记录仪器型号,室温, 定位用标准缓冲液的名称,校准用标准缓冲液 的名称及其校准结果,供试溶液的制备,测定 结果。
吸收系数:记录仪器型号与狭缝宽度,供试品的称量 (平行试验2份)及其干燥失重或水分,溶剂名称与检查 结果,供试液的溶解稀释过程,测定波长(必要时应附 波长校正和空白吸收度)与吸收度值(或附仪器自动打 印记录),以及计算式与结果等。
酸值(皂化值、羟值或碘值):记录供试品的称量(除酸 值外,均应作平行试验2份),各种滴定液的名称及其 浓度(mol/L),消耗滴定液的毫升数,空白试验消耗滴 定液的毫升数,计算式与结果。
[鉴别]
薄层色谱(或纸色谱):记录室温及湿度,薄层 板所用的吸附剂(或层析纸的预处理),供试品 的预处理,供试液与对照液的配制及其点样量, 展开剂、展开距离、显色剂,色谱示意图;必 要时,计算出Rf值。
[鉴别]
气(液)相色谱:如为引用检查或含量测定项下 所得的色谱数据,记录可以简略;但应注明检 查(或含量测定)项记录的页码。
(整理)药品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
药品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药品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药检人员应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根据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验卡”,经逐级审核后,由所领导签发“药品检验报告书”。
要求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每一张药品检验报告书只针对一个批号。
1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见附件),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
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1.2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填检验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
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验记录纸上。
1.3 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
凡按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或国外药典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凡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影印件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
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1.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第414页)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
附件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
一、定义、基本要求与适用范围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是指评估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和数据质量的文件,用于证明研究者、申办者和监查员在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守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要求。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作为确认临床试验实施的真实性和所收集数据完整性的依据,是申办者稽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临床试验的重要内容,应当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必备文件管理要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必备文件保存。
二、参考文献
ICH E6(R2)Guideline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
三、附表
附表1 临床试验准备阶段
附表2 临床试验进行阶段
附表3 临床试验完成后
备注:“X为保存项。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2020年7月1日实施)
附件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
一、定义、基本要求与适用范围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是指评估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和数据质量的文件,用于证明研究者、申办者和监查员在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守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要求。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作为确认临床试验实施的真实性和所收集数据完整性的依据,是申办者稽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临床试验的重要内容,应当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必备文件管理要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必备文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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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考文献
ICH E6(R2)Guideline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
三、附表
附表1 临床试验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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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临床试验进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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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临床试验完成后
备注:“X”为保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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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报告书底稿及检验原始记录书写质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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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品 检 验 报 告 书 底 稿 及 检 验 原 始 记 录 书 写 质 量 分 析
李 莎 ,彭 兵 ( 州省 地区 检验 毕节 5 70 贵 毕节 药品 所, 5 0; 毕 1 节地区 药品 督管 食品 监 理局)
摘要 : 目的 探讨提 高 药品检 验 所检 验报 告 书底 稿及 检 验 原 始记 录 书写 质 量 的措施 ,4 ,出具 检 验 报 告 -z  ̄i
关键词 : 检验 报告 书底 稿 ;检 验 原始 记 录 ;书写 ;质量
中图分 类号 :R9 5
文献 标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 0 —7 7 ( 0 0 20 5 —3 0 27 7 2 1 )0 —1 30
An ls f i n ai f n sr t f rgC nrl e ot n iia et gR cr ayi o t gQu lyo s Wr i t Ma uci u o t p r a dOr n l si eo d po D oR g T n L h n e gB n I si t rD u o to f ieR go f i o rvn e Bj 5 7 0 o d i aa dP n ig (n t u e o r gC n r l j e ino z uP o ic , ie 1 0 ;F o S t f oBi Gu h i5
的 准确 性 。方法 对 毕 节地 区药 品检 验 所近 7年 的检 验 报 告 书底稿 及 检 验 原 始记 录进 行 复 审 ,对 发 现 的 问 题进行 分 类统计 并分 析讨 论 。结果 在 6 2 18份检 验 报 告 书底稿 及 检 验 原始 记 录的 复 审 中 ,有 1 7 不合 4 1份
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药监药管〔2019〕34号)
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药监药管〔2019〕3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批准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质量状况开展的抽查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是对上市后药品监管的技术手段,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法、公正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开展抽查检验,并对地方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进行指导。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环节以及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和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药品质量开展抽查检验,组织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对行政区域内零售和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承担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部署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任务。
第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所需的检验任务。
第六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得干扰、阻挠或拒绝抽查检验工作,不得转移、藏匿药品,不得拒绝提供证明材料或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第七条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根据监管目的一般可分为监督抽检和评价抽检。
监督抽检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对质量可疑药品进行的抽查检验,评价抽检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评价某类或一定区域药品质量状况而开展的抽查检验。
第二章计划制定第八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药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按照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有效覆盖的要求对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应当与国家药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相互衔接,各有侧重,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避免重复。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根据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突出属地药品监管工作要求。
药品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
药品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药品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药检人员应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根据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验卡”,经逐级审核后,由所领导签发“药品检验报告书”。
要求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每一张药品检验报告书只针对一个批号。
1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见附件),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
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1.2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填检验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
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验记录纸上。
1.3 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
凡按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或国外药典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凡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影印件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
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1.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第414页)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
安徽省药品检验记录指南
安徽省药品检验记录指南一、引言药品的质量是保证疾病治疗和预防的基础,药品检验记录是药品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药品检验记录的编制和填写,有效提高药品质量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指南。
二、药品检验记录的目的1.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药典规定;2.提供药品质量信息,为监督检查提供依据;3.为质量控制提供参考。
三、药品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包括药品检验记录的编制、填写、审查和归档等工作;2.检验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清晰,记录人员需签名并注明日期;3.检验记录需按规定的次序填写,确保信息有序、合理。
四、药品检验记录的编制和填写1.数量记录:包括进货量、出货量、库存量的记录。
2.检验项目记录:根据药典规定和实际情况,列出需要检验的项目及标准,记录实际检验结果,如外观、颜色、气味、PH值、重量、纯度等。
3.检验方法记录:记录所采用的药品检验方法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4.检验结果记录:将检验结果以数字或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并进行比对和分析。
5.质量控制记录:记录质量控制活动的执行情况,例如校正仪器、储存药品的条件等。
五、药品检验记录的审查和归档1.检验记录应经过相应负责人的审核,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完整的药品检验记录应归档保存,期限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整理。
六、药品检验记录的要点1.重视药品检验记录的编制和填写,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并规范地进行药品检验记录的编制和填写。
3.严守药品检验记录的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或篡改记录。
4.定期进行检验记录的复查和更新,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5.根据需要可以采用电子化的方式进行药品检验记录的编制和存档,但需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
七、结语药品检验记录是药品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准确的药品检验记录有助于提高药品质量,并为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希望本指南能够对安徽省药品检验工作有所帮助,促进药品质量的提升和保障。
药品检验记录和报告书的书写规范与要求
药品检验记录和报告书的书写规范与要求四川省德阳食品药品检验所卿三根药品检验报告书是鉴定药品质量的法律文书,对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书的书写进行规范,是保证药品检验数据和结果准确可靠,结论正确的前提。
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简要介绍本所在药品检验记录和报告书的书写规范与要求上的一些做法。
一、职责明确1检验员负责检验记录书写规范,做到记录原始、数据真实、字迹清晰、资料完整。
[/b]2 抽样人员负责填写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做到记录与样品相符,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3 室主任负责对检验员的检验记录及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科室意见。
4 业务股股长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核。
5 所长(或授权签字人)负责签发报告书。
6 打字员负责报告书的打印。
7 校核人负责报告书的校对和发出。
[b]二、抽样记录及凭证的书写要求1抽样作为检验内容的开始,是药品检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份。
应坚持《药品抽样指导原则》,遵循抽样的科学性、公正性与真实性,做到手续上合法,技术上可靠,程序上规范。
2检查药品所处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确定抽样批,检查该批药品内、外包装情况,标签上的药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字样是否清晰,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核准的内容,核实被抽取药品的库存量。
必要时,按《药品监督检验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向被抽样单位或者个人查看或者索取有关资料。
3确定抽样单元数、抽样单元及抽样量。
检查抽样单元的外观情况,如无异常,进行下一步聚;如发现异常情况(如破损、受潮、受污染、混有其他品种、批号,或者有掺假、掺劣、假冒迹象等),应当作针对性抽样。
4用适宜取样工具抽取单元样品,进而制作最终样品,分为三份,分别装入盛样器具并签封。
将被拆包的抽样单元重新包封,贴上已被抽样的标记。
5填写“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
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上的信息应完整填写,不得遗漏,尤其应注意药品抽样时的状态,异常情况必须注明。
药品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
药品检验记录书写细则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1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见附件),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
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1.2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填检验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
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验记录纸上。
1.3 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
凡按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或国外药典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凡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影印件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
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1.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第414页)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
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应详细记录、保存。
药品检验报告书管理制度
药品检验报告书管理制度(ISO9001-2015/GMP)1.0总则检验报告书是检验人员依据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操作规程,对进厂物料、产品质量等作出技术结论的书面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报告书的书写、审核、发放等要求,以规范检验报告书的管理。
适用于原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品、成品等检验报告书的管理。
2.0检验报告书的格式2.1.格式应统一、规范、有统一报告书号。
2.2.内容一般要有:➢检品名称、规格、物料编码/批号、批量(数量)、供应商来源/请验部门、检验报告书编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取样日期、报告日期➢检验结果判定(检验结论)➢报告人、化验室主任签名➢检验专用章等内容。
3.0书写要求3.1.按格式内容填写齐全、字迹工整、清晰、色调一致,不得涂改,不得用铅笔或易褪色、易涂改的书写工具书写,可用电脑打印而成。
3.2.其他要求检验项目齐全、数据准确(数据或描述用语须经科学测试、观察和正确计算)、结论明确肯定,有依据,能含糊不清、使用规范化专业语言。
3.3.内容与结论应和检验原始记录一致。
3.4.如果有委托外部实验室进行检验的项目需要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
3.5.成品检验报告书中“检验依据”项,由于商业需求需要标注为执行“法定标准“,实际工作中应按照内控质量标准的限度指标控制;3.6.计量单位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3.7.签名齐全,有检检专用章。
4.0检验报告书的审批4.1.原辅材料检验报告书原辅材料检验报告书由报告人员签字、化验室主任并审核批准后加盖检验专用章生效。
4.2.中间产品、待包装品检验报告书中间产品检验报告书由报告人员签字、化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后加盖检验专用章生效。
4.3.成品检验报告书成品检验报告书由报告人员签字化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后加盖检验专用章生效。
4.4.多人参与同一个样品检验的,检验记录应由最终复核人作为报告人签名。
5.0检验报告书的编号5.1成品检验报告书编号原则按品种分类进行编码,如:C-SMZ-202001011, “C”表示成品,“SMZ”表示“双咪唑”品种名称第一个字母的大写缩写,“2020”表示为2020年成品,“01011”。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购进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第二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药品外观、内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三条、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药品,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
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
第四条、验收首营品种应附有该批次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第五条、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及说明书。
第六条、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七条、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
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二篇: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健全验收程序,防微杜渐已防假劣药品进入医疗机构危害社会。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三、设置医疗机构应设置专职验收员.验收员必须经专业岗位培训,由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程序1、药品购进后依据药品及原始票据对药品进行验收,验收药品品名、包装、说明书、标识、批准文号、规格、剂型、注册商标、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企业、供货数量等项目。
发现质量可疑或不合格,应及时查询拒收,单独存放并标识,上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2、验收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检验其包装、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等。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应检验包装上的批准文号。
3、验收特殊、贵细、外用药品,应在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检查标识和警示忠告语。
特殊、贵细药品必须双人验收到最小单位包装。
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及报告的规范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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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记录的基本要求
检验过程中,可按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 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法 定标准中所载检验方法,可简略扼要的叙述;但如稍 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如实全部记录)、实验条件 (如实验室温湿度、实验仪器名称型号)、观察到的 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记录实验过程中观察到的 真实现象;如遇反常现象,应详细记录,鲜明标出, 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结果判断等。 均应及时、完整的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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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检验项目记录的要求
项目名称应按标准规范书写,不得采用习用语, 如“重量差异”记成“片重差异”、“崩解时 限”记成“崩解度”。
外观性状:应根据检验中看到的情况如实描述 药品的外观,不可照抄标准上的规定。
如:标准规定中描述为“应为白色或类白色 的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可依观察结果记录为 “白色结晶性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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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含氮量:记录采用氮测定法第×法,供试品 的称量(平行试验2份),消解及蒸馏的过程, 硫酸滴定液的浓度(mol/L),样品与空白试验 消耗滴定液的毫升数,计算式与结果。
pH值(包括原料药与制剂采用pH值检查的“酸 度、碱度或酸碱度”):记录仪器型号,室温, 定位用标准缓冲液的名称,校准用标准缓冲液 的名称及其校准结果,供试溶液的制备,测定 结果。
重金属(或铁盐):记录采用的方法,供试液的制备, 标准溶液的浓度和用量,比较结果。
砷盐(或硫化物):记录采用的方法,供试液的制备, 标准溶液的浓度和用量,比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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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
一、定义、基本要求与适用范围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是指评估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和数据质量的文件,用于证明研究者、申办者和监查员在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守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要求。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作为确认临床试验实施的真实性和所收集数据完整性的依据,是申办者稽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临床试验的重要内容,应当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必备文件管理要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必备文件保存。
二、参考文献
ICH E6(R2)Guideline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
三、附表
附表1 临床试验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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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附表2 临床试验进行阶段
—4 —
—5 —
—6 —
附表3 临床试验完成后
备注:“X”为保存项。
—7 —。
检验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要求
XXX制药厂原辅料检验原始记录检验号:[性状]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符合规定。
相对密度:韦氏比重瓶法温度:20。
C结果:0.8022结论:符合规定[鉴别] 取本品1mL, 加水5mL与氢氧化钠试液lmL后, 缓缓滴加碘试液2mL, 即发生碘仿的臭气, 并生成黄色沉淀。
结果:呈正反应[检查]酸度:取本品10.0mL, 加水25mL及酚酞指示液2滴, 摇匀, 滴加氢氧化钠滴定液(0.02mol/L)至显淡红色, 再加本品25.0mL, 摇匀, 加氢氧化钠滴定液(0.02mol/L) 0.50mL, 应显淡红色。
结果:显淡红色结论:符合规定水不溶性物质:取本品, 与同体积的水混合后, 溶液应澄清;在10。
C放置30min, 溶液仍应澄清。
结果:溶液澄清结论:符合规定复核人: 检验人: 第1页XXX制药厂原辅料检验原始记录检验号:杂醇油:取本品10mL, 加水5mL与甘油1mL, 摇匀后, 分次滴加在无臭的滤纸上, 使乙醇自然挥散, 始终不得发生异臭。
结果: 不发生异臭。
结论: 符合标准。
甲醇:取本品5.0mL, 用水稀释至100mL, 摇匀;分取1.0mL, 加磷酸溶液(1(10)0.2mL与5%高锰酸钾溶液0.25mL, 在30~35。
C保温15min, 滴加10%焦亚硫酸钠溶液至无色, 缓缓加入在冰浴中冷却的硫酸溶液(3(4)5mL, 在加入时应保持混合物冷却;再加新制的1%变色酸溶液0.1mL, 置水浴中加热20min, 如显色, 与标准甲醇溶液(精密称取甲醇20mg, 加水使成200mL)1.0mL用同一方法制成的对照液比较, 不得更深(0.20%)。
结果:供试液颜色不超过对照液结论:符合规定易氧化物:取50mL具塞量筒, 依次用盐酸、水与本品洗净后, 加入本品20mL, 放冷至150C, 加高锰酸钾滴定液(0.02mol/L)0.1mL, 密塞摇匀后, 在150C静置10min, 粉红色不得完全消失。
药物临床实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NMPA2020年37号)
附件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
一、定义、基本要求与适用范围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是指评估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和数据质量的文件,用于证明研究者、申办者和监查员在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守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要求。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作为确认临床试验实施的真实性和所收集数据完整性的依据,是申办者稽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临床试验的重要内容,应当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必备文件管理要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必备文件保存。
二、参考文献
ICH E6(R2)Guideline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
三、附表
附表1 临床试验准备阶段
—1—
—2—
—3—
—4—
附表2 临床试验进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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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临床试验完成后
备注:“X”为保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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