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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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成品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加工业等。

第三条成品保护是指对已生产的成品进行妥善保护,以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运输、存放等环节导致成品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定,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成品保护责任第五条企业应当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包括生产部门、仓储部门、物流部门等相关单位。

第六条生产部门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对成品的保护工作,确保成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七条仓储部门应当加强仓储管理,做好成品的存放和保护工作,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八条物流部门应当加强对成品的运输管理,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成品不受损坏。

第九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成品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成品保护责任,推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三章成品保护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制度,制定成品保护规定和标准,明确成品保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成品保护工作得到规范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成品的包装工作,采取合理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成品在包装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成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成品的存放管理,采取防潮、防晒、防火等措施,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档案,对成品的保护记录进行归档管理,便于随时查阅。

第四章成品保护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成品保护培训,培养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成品保护水平。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对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成品保护检查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检查制度,定期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时应当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物料先进先出管理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物料先进先出管理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物料先进先出管理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1、成品保护的目的: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的目的。

2、成品保护的原则: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成品保护的责任: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施工单位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各施工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施工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由总包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总包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总包发放到施工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甲供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总包单位也应纳入成品保护。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结构工程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砼浇筑、线管敷设),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a.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施工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施工单位。

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总包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一般是户门安装完后),装饰施工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施工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总包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b.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施工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会签手续。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目录一、编制说明 (1)二、成品保护原则 (1)三、分项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2)3.1钢筋工程成品保护 (2)3.2混凝土成品保护 (2)3.3顶棚、墙面成品保护 (3)3.4门窗、栏杆保护 (4)3.5楼地面饰面层的保护 (5)3.6电梯轿厢的保护 (6)3.7卫生间洁具的保护 (6)3.8橱柜的保护 (7)3.9电器设备、线管、面板、灯具保护 (8)3.10给排水成品保护 (9)3.11消防设备成品保护 (10)3.12通风、空调专业成品保护 (11)四、燃气管道成品保护 (12)五、交楼前整改维修成品保护措施 (13)六、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供参考) (13)6.1进户、单元门门框 (14)6.2公共走道砖墙成品保护 (14)6.3外墙砖、涂料等装饰面: (15)6.4栏杆、百叶 (16)6.5施工过程中对楼梯踏步的保护: (17)6.6砼阳角保护 (17)6.7电梯招唤开关: (18)6.8进户、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门扇 (19)6.9窗框: (20)6.10窗台板成品保护 (20)6.11橱柜成品保护 (21)6.12卫生间镜子成品保护 (22)6.13强电管线保护 (23)6.14开关插座成品保护(只适用于涂料墙面) (23)6.15马桶成品保护 (24)6.16浴缸成品保护 (25)6.17卫浴龙头成品保护 (26)6.18卫浴五金件成品保护 (27)6.19玄关大理石成品保护 (27)6.20厨卫砖阳角成品保护 (28)6.21厨卫地砖成品保护 (29)6.22地板成品保护 (30)6.23下水管道口封堵 (31)6.24园区路面砖 (31)6.25水泥地面 (32)6.26屋面瓦 (32)一、编制说明为加强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包括半成品,下同)的保护,提高管理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被污染和损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损失,以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完美交楼。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的原则“谁施工、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即完成成品或半成品的分包单位(班组),有对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工作)措施及管理,成品(半成品)在施工过程中被损坏,由损坏单位(班组)负责修复及赔偿。

管理制度如下:
1、楼梯间实行锁门管理,开锁门时间:7:00-20:00,特殊情况提前报备;
2、标准层户内实行入户门锁门管理,每五层设1名成品保护看护管理员;
3、管理员联系方式贴在楼梯间显眼位置;
4、进入户内施工作业的分包单位(班组)提前一天到精装项目部开施工
单,施工要注明作业人员的信息、楼层、房号、具体房间、施工部位,
施工时长等信息;
5、进入房间前由看护人开门进入,双方共同查验现场成品情况并拍照,
施工完毕通知看护人到现场再次查验现场情况。

作业人员进入户内施工
期间,需对该户进行成品看护管理,第三人进入造成的破坏由申请施工
人员负责修复及赔偿;
6、进入户内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违者罚款200元/次,同时
不予配合再次开门作业直至满足现场管理要求;
7、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大小便,违者1000元/次;。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保护各类成品在生产、运输、存储、安装和交付等过程中的质量和完整性,减少因成品受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特制定本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管道线路、智能化系统等。

三、成品保护的原则1、谁施工谁保护原则各施工班组或个人对自己施工完成的成品负有保护责任,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2、先防护后施工原则在进行后续施工前,必须先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防护,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破坏。

3、全过程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从原材料进场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四、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1、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长为成员,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计划、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成品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成品保护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施工人员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对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成品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4)质量检查员:负责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保护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五、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1、防护针对成品可能受到的损伤,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覆盖、包裹、封闭等。

例如,对建筑结构的阳角可以用木板进行包裹防护,对门窗可以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防护。

2、标识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标识,标明成品的名称、施工班组、完成时间、保护责任人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3、隔离对于易受污染、损坏的成品,应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例如,在精装修区域设置隔离带,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穿行。

4、搬运和储存在成品的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妥善的措施,避免碰撞、挤压、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终)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终)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终)一、前言成品保护管理始终是企业生产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现代制造过程中,成品的品质和外观对终端用户的接受度和体验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合理的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将就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概要及其实践应用作一整体探讨。

二、成品保护管理的范围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是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流程控制,包括子壳件、组件以及整个成品在其生产后期的保护、贮存、装运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整体监控、管理和调配以确保其质量和品质。

三、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证成品的质量和品质。

2. 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对成品的保护需求有时由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直接决定,尽管有大量可供选择的产品,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们的质量和品质比成本更为重要,因此企业可以将其成品保护管理作为竞争优势。

四、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具体实践1. 质量和品质测试:质量保证人员应对成品进行质量和品质测试。

2. 组织维修:任何受损的壳件或成品应该在被运输前得到维修。

3. 包装:成品保护包装被设计来承受外部压力和震动,并要求材料有足够的强度和可靠性来保护成品。

4. 储存:静止的储存是对成品13保护的最佳方式,成品保护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避免震动和环境因素对成品造成影响。

5. 运输:运输是影响成品品质和保护的关键因素之一。

6. 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便在物流、运输和零售环节进行模糊处理时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协议争议。

五、实施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优势1.降低成本。

成品的丢失、损坏和受污染会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生产利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降低成本。

2. 提高效率。

实现高质量、快速、可靠的成品保护,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3. 增强合规性。

合规性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实施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合规性。

六、结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应该是一个细致、系统和科学的管理控制体系,集中在企业生产运营的最重要的一环上。

适当的执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将引入和保持国内外市场和客户的信任。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终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终

成品保护制度一、目的1、加强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坏现象进行有效追溯,确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2、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产品、完工的单位工程得到有效防护,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交付给顾客.二、适用范围1、适用于本公司各个施工项目的工程产品防护工作.2、本制度中的“成品”是指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以及工程产品.三、单位职责1、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及工程监理部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及违反制度的处罚.2、工程总包单位为成品保护主要责任单位,并需要协助、配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及监理部对专业分包进行管理,并履行总包职责.总包项目经理对工程产品防护工作负直接组织领导责任.总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工程产品防护措施,特别要注重工序的优化.施工工长负责在施工作业人员技术交底中明确该道工序产品保护的办法和要求,对正在进行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产品和上道分部分项工程产品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做好交底和检查记录.3、未施工完毕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本单位负责保护.4、已施工完并已交接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接收单位负责保护.5、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具体措施的细化编制,做好预防预控工作.6、各单位成品被破坏时,应提供证明破坏者的有效证据照片、视频等,否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修复.破坏痕迹明显无疑除外四、管理程序1、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2、各施工单位应该对本单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3、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对由于本单位的施工有可能破坏其他单位的成品采取防护措施.4、各单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该对成品保护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新出现的成品及时要求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或防护措施.5、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及时对发现的成品破坏向甲方工程部以及工程监理部进行举报.6、破坏劳动成果1必须破坏他人劳动成果时,申请破坏成果的单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向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和监理部备案.2工程监理部协调涉及单位,破坏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将劳动成果复原,或承担复原费用.3凡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即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的,除由责任单位承担修理费用外,在未造成事故时,也要给以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时,加重处罚.7、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工程监理部负责对成品保护过程中发生的责任纠纷,组织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确认、仲裁,对发生的违反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未办理成品破坏申请而造成成品破坏的进行处罚,对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负有最终的解释权.五、工作流程一原材料半成品的防护1、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在进场后根据现场平面布置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有特殊要求如防潮、防火的材料场地按材料的使用说明书,由材料员负责交底和现场监督.2、堆放场地要求:地面平整、干净、稳固、干燥、排水畅通、通风良好、无污染、并满足消防防火安全需要.二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产品防护1、绑扎成型的钢筋产品防护钢筋按图纸绑扎成型完工后,应将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 木工支模及安装预留、预埋、砼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和移动钢筋,砼振捣时不得随意碰撞钢筋和在钢筋上振捣.梁、板、楼梯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部,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任意踩踏或堆放重物,以免钢筋弯曲变形或移位.木工支模在钢筋绑扎成型完工后,作业面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发现污染应及时清理干净.水平砼运输管道应按方案铺设,不得直接搁置在钢筋面上 .2、模板防护模板支模成形后,应及时将全部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安装预留,预埋应在支模同时配合进行,不得任意拆除模板,也不得用重锤敲打模板和支撑.模板侧模不得堆靠钢筋、钢管等重物,以免倾斜、偏位.禁止平台模板面上部集中堆放重物.砼浇筑时,模板上部不得倾倒堆积过多砼,振捣时不能碰撞模板,以免模板受压变形.水平砼运输管道,不得直接搁置在侧面模板上.模板安装形成后,浇筑砼过程中,应安排专业工人看护模板进行保护,进行检查、校正,防止砼浆渗漏,以确保模板的最终安装质量及砼表面观感质量.3、砼产品防护砼浇筑完成后应将散落在作业面上多余的砼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防护.冬雨期施工成活的砼产品,应按冬雨期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砼在初凝至终凝前,不得在上面作业.达到设计和规范规定的施工强度后方可进入一道工序的作业,同时应按方案规定确保养护期,做好砼的养护工作.砼楼层面应按作业程序分批进场施工作业材料,并尽量分散均匀轻放,不准集中超重堆放.砼浇捣成型后,不得随意开槽打洞,不得重锤重物敲击砼面;安装应在砼浇筑前做好预留、预埋.对易造成砼面层污染的油漆或其它酸类物品材料,应用桶装放置,施工操作时,应对砼面进行覆盖保护.砼面上部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应加垫板,满足分散承压的要求,并应做好防机油污染的覆盖措施.三砌体工程产品防护1、需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门窗洞口应同砌体有机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2、在已施工的砌体上不得随意开槽打洞,也不得随意用重物、重锤敲击.3、砌体完成后应及时将表面杂物清理干净,保证外观质量.4、如有特殊要求如冬雨期施工悬挑拱结构砌体施工,按施工方案进行防护.四楼地面工程产品防护1、水泥砂浆和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地面,应设置保护围栏或防护标志,产品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标识.2、在水磨石地面、地砖等板块楼地面上,不许直接放带棱角硬质材料及油漆、酸、水泥等物料.3、下道工序进场施工,应对作业范围内的楼地面进行覆盖保护.4、冬雨期施工按要求做好防冻、防雨措施,以确保楼地面质量.五门窗工程产品防护1、木门框安装后,应按规定设置拉档,以免门框变形.2、运输车道进出口的门框下部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碰撞门框.3、门窗塑料保护膜要保护完好,不得随意拆除.4、不得利用门框的框和帽头作架子横档使用.5、从窗口进出材料、墙面油漆涂料施工,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等工作,凡可能对门窗造成损坏或污染的,需有必要的保护措施.6、不得随意在门窗上敲击、涂写或钉钉、挂物.7、门窗开启或关闭,应扣好风钩、门碰或上好插销、锁头.六装饰工程产品防护1、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厅堂、房间等,每一分项装饰成活后,均应清理干净,进行产品质量的防护工作.2、进入装饰阶段室内作业严禁动火,如必须动火,须办理动火申请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3、防止在装饰品上涂写、敲击、刻画、钉钉等损坏、污染装饰品的不良行为.4、交叉作业时,作业架子拆除时应注意防止碰撞、擦伤装饰物 .5、门窗及时开启、关闭、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门窗应关严,防止雨水霉变污染装饰品.6、对室外厅堂、花池、假山、堆放装饰品设置围栏防护.七屋面工程产品防护1、屋面施工完后,应及时清理,做到屋面干净,排水畅通.2、不得在屋面使用明火,不得在屋面堆放材料杂物、机具.3、确因收尾工作需要在屋面上作业,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八安装工程产品防护1、进场材料堆放通用堆码材料a金属管道及型钢---分类摆放、堆放场地平整、稳固、通风良好、无污染b塑料管---堆放在平整地面或采用货架堆放,以防止变形,其表面塑料保护膜不宜拆除,表面清洁,远离火源或腐蚀性物质,避免阳光曝晒.c电线应分类堆放于室内清洁干燥通风处,避免接近热源或阳光曝晒,电缆头始终包裹完好,防止渗水.d保温材料堆放在室内清洁、干燥通风处,并有防水保护,带保护层的保温材料外包装在保管运输过程中不应拆除.成品半成品堆放保护a电器成品应分类堆放并注意防水保护.b母线槽两头塑料膜不得拆除,以防受潮,配电柜、配电箱开箱检查后其包装应恢复,电缆桥架架空堆放,保持平整,外包装完好以防变形、污染.c灯具分类堆码后上部不得再压重物.d卫生器具堆放时应保持包装完好.e仪器仪表等贵重物品根据其说明书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保护.2、施工过程中产品保护预埋电线管将其管口封堵,以防砂浆杂物堵塞.开关盒、插座盒固定牢固,盒内宜用硬质泡沫块或专用盖板封盖保护. 管道安装中途间歇期间,应将管口临时封堵,管道上原有的保护膜宜在交工前取掉.镀锌管丝接口处的外露丝口处及时刷漆保护,焊接钢管及焊接口、支架应及时刷防锈漆保护.大型设备如整体锅炉、冷水机组、发电机等,在就位后如果有其他工种交叉施工,应对本体进行保护.必要时可在设备本体四周及上部搭设钢管架或其他架体,架体顶部加盖夹板或使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全封闭,夹板上铺一层帆布,帆布上铺设厚度为3mm左右的钢板,架体四周用纺织布维护.设备机房集水坑内设潜水泵,保障机房通风干燥,必要时设置桶装生石灰吸潮.浴缸、坐便器、面盆、小便斗等卫生洁具,安装就位后为防止其他工种交叉作业损坏污染,宜用纸板、塑料薄膜外架钢筋防护罩保护.风机盘管可用合适的塑料薄膜覆盖,用绳索绑扎牢固.灯具、开关、插座、消防器材、电扇、通风、空调设施等宜,在工程完工后安装,防止交叉污染.九对于完工的工序产品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对主要的工序须设立维护的标识牌,注明维护日期、责任人员.十本规定前述产品防护保护措施,应在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中作出明确规定,做好交底记录;本规定未明确的工程产品防护措施由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工程产品防护规定并实施.十一交工前产品防护1、为确保工程质量完好,达到用户满意,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建筑、安装分区分层完工后,组织专门人员负责产品质量保护.2、产品保护人员,按项目经理指定的保护区楼层范围,进行值班保护工作.3、产品保护人员交接班时,应填写工程产品保护交接班记录附表,并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备案检查.4、值班时,如有损坏工程产品的情况发生,产品保护人员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5、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原则上不得在工程内使用房间、设备及其它一切设施.6、产品防护工作一直进行到交付验收,办理移交手六、处罚细则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工程监理部及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工程特点结合实际编制具体处罚制度及相应细则.七、责任划分1、发生成品被破坏时,责任者明确的,执行本制度“处罚细则”之规定.2、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得对本单位、本人导致的成品破坏隐瞒不报.损坏他人劳动成果的,除负责在限定期限复原或赔偿外,对破坏者必须进行相应罚款.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经指出没有第一时间承认,经被破坏单位举证证明的,要加倍处罚.3、没有明确证据证明破坏单位,但破坏痕迹明显,且无其他相同单位在此施工,则修复费用由该单位承担.若有多家相同单位在此施工,则修复费用由多家均摊.4、公共区域的成品、设施如电梯、入户门、疏散门、管井门等各单位均有保护的义务,若该区域的成品、设施发生破坏,而确实没有明确的破坏单位,则该区域所有施工单位均应承担修复费用,承担费用的比例应按照该区域所有单位承包合同价的比例确定.附工程产品保护交接班记录注:“移交时产品状况”栏由移交人填写.。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确保成品的整体性、品质和安全性,制定本管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成品,如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设备、部件等。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1、成品接收在成品到达现场后,施工方必须进行验收,核实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

2、成品安置(1)严禁将成品直接放置在地面,应先做好地面平整处理,再妥善安排放置位置。

液体成品应在地面铺设防水措施,防止污染。

(2)不同种类及规格的成品应分开存放,不得混合使用或混淆在一起。

(3)易碎或高价值的成品应放置在安全、易查的地方,并进行加强保护,如固定支撑、加强外包装等。

(4)对于需要长期存放的成品,应留意其使用期限及质量变化,定期检查及维护,提前预防和处理问题。

3、成品使用(1)在使用成品之前应进行检查核实,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2)在工程施工中加强保护,防止损坏和污染,以及避免误用。

(3)在施工现场要注意作业安全,避免人员误伤和成品损坏。

(4)如有需要移动成品,应先做好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成品的安全性。

4、成品维护(1)施工现场应对成品进行保护和维护,避免因长时间的雨水浸泡、阳光的直接照射等因素而导致成品损坏,尤其是对于易腐蚀的成品。

(2)对于高价值的成品应定期检查其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5、成品保障(1)建立健全成品保障机制,确保施工现场正常运转。

(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品保障计划,具体实施时应注意安全、科学、合理,保证其可行性。

(3)确保成品的充足供应,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保证成品供应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6、责任制度(1)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共同负责。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成品管理工作,对成品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等处理。

(3)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作为失责的惩戒。

工程完工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完工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完工成品保护制度一、前言工程完工成品保护制度是为了保护工程完工成品的质量、完好以及保持其长期使用价值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的完工阶段,工程完工成品的保护十分重要,否则可能会因为疏忽导致成品受损,从而影响工程的使用效果和工程质量,甚至增加后期维护的成本。

因此,建立工程完工成品保护制度,对于确保工程的质量和保护投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目的1. 确保工程完工成品在完工过程中不受损坏,保持完好;2. 提高成品的使用寿命,延长工程的使用期限;3. 减少后期维护的成本,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4. 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施工单位的形象。

三、适用范围本保护制度适用于工程完工阶段,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等各个方面。

四、保护措施1. 安全防护在工程完工成品保护过程中,首先需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对于成品容易受损的部位,设置警示线或者围栏,避免人员误操作导致成品受损。

2. 环境保护保护工程完工成品的第二个重要方面是环境保护。

在成品存放区域周围,需要保持清洁、整洁,避免垃圾、泥土等杂物堆积在成品周围,影响成品的外观和质量。

对于易受潮、易受污染的成品,需要特别注意环境保护。

3. 防水防潮对于部分易受水浸的成品,需要采取防水措施,确保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水浸。

在储存场所周围设置排水系统,避免积水滞留;对于需要长时间储存的成品,可以采取覆盖防水措施,避免受潮。

4. 清洁保养成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清洁保养,保持其整洁、光亮。

对于容易受污染的成品,可以在表面覆盖一层保护膜,保持其光亮度和质量。

对于玻璃、不锈钢等易受损的成品,需要定期清洁,避免灰尘、污物堆积。

5. 定期检查在工程完工成品的保护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成品的质量和完好。

对于存在问题的成品,及时予以处理,修补或更换,避免后期使用时出现问题。

6. 记录管理在工程完工成品保护过程中,需要建立完整的记录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每个阶段的保护情况和处理过程。

2024年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2024年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2024年成品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成品的保护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成品的保护管理。

第三条成品保护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建立健全成品保护体系,加强对成品的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提高成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条成品保护管理工作应当依法、科学、规范进行,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政府应当加大对成品保护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加强成品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成品质量和安全的提升。

第二章成品监督检查第六条成品监督检查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成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成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成品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责任,健全监督检查的记录和档案,以便后续法律诉讼或其他需要查证的工作。

第八条成品监督检查机构应当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成品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成品监督检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成品检验方法和标准,对成品进行检验和测试。

第十条成品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合格成品的信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第三章成品风险评估第十一条成品风险评估机构应当聘请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的评估师进行风险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成品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责任,制定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第十三条成品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对成品的质量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成品的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成品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布成品的质量和安全风险情况,引起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重视。

成品防护管理制度

成品防护管理制度

成品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为了加强企业成品保护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成品的安全和质量,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的成品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则一、成品是企业的重要财产,涉及产品质量和安全,必须得到合适的保护。

二、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品保护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一、企业应建立成品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1.1、成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1.2、成品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成品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责任。

1.3、生产部、质量部、物流部等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四章保护措施一、成品保护工作涉及以下方面:1.1、存放:成品应存放在有关部门指定的专门场所,确保安全和干净。

1.2、运输: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和丢失。

1.3、包装:成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保护成品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一、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成品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日常检查制度。

二、对违反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紧急处理一、发生成品损坏、丢失等紧急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解决,避免扩大损失。

二、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七章审核评估一、定期对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进行审核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

二、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绩效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章法律责任一、违反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其他一、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由企业负责重新发布。

二、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为企业成品防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支持,共同维护企业的成品安全和质量。

成品保护制度(全面)

成品保护制度(全面)

成品保护制度一、成品保护制度1施工管理的各级负责人必须把成品保护意识提高到一定的高度,并且予以重视。

2、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3、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4、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5、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6、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7、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二、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制度1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2、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3、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4、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5、各个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6、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7、经常性发开展对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做到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在已完成品或半点成品上乱涂、乱画、乱刻。

8、对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做好相互间的移交接收工作,否则不得擅自开工。

自接收日起负责对已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遵循合理的施工程序,不得野蛮施工,避免施工不当造成返工和对已完成成品的破坏。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成果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保护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施工工作,对施工成品保护负有直接责任。

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 相关责任人员工程现场相关责任人员包括工程监理、施工人员等,负责执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确保成品的完好性。

三、成品保护管理要求1. 成品保护方案在施工前,项目经理应编制成品保护方案,明确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纳入总体施工计划中。

2. 施工过程管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加强对成品保护的管控,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进行操作。

3. 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应建立符合安全规范的成品保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4. 定期检查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成品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四、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执行1. 管理监督项目经理应对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建立档案记录并定期评估改进。

2. 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相关责任人员应接受成品保护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对成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3. 效果评估根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效果,评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和改进。

五、总结与展望本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成果质量和工程成品保护的基础,通过严格执行管理要求和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因疏忽而导致的成品损坏风险,提升工程成品保护水平。

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管理制度,促进工程施工成品保护工作的不断提升。

以上是对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详细阐述,希望能够得到各相关责任方的认真执行和有效落实。

本文档使用格式编写,符合工作要求。

管理制度工程成品保护

管理制度工程成品保护

管理制度工程成品保护
第一部分:总则
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品保护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

3. 成品保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手段,确保成品完好无损。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公司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管理部门,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具体负责现场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3. 成品保护小组成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成品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三部分:成品保护措施
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

2. 对于易受损的成品或半成品,应采取覆盖、包裹、隔离等措施进行保护。

3. 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对已完成的成品造成损害,如有特殊情况需对成品进行改动,必须经过审批程序。

4. 对于重要设备和材料,应设置专人监管,严格出入登记制度。

第四部分:监督检查
1. 成品保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3. 对于成品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成品保护不力的,应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部分: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成品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总结:。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I. 引言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成品是企业的,也是企业的财富所在。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成为了消费者选择产品的重要标准,而成品保护又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问题,因此,建立健全的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II.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成品的保护和管理,保证成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中能够得到正确的处理,以确保最终成品的质量和市场信誉。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成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中都适用。

III. 管理要求3.1 生产环节(1)在生产环节中,要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明确生产任务的完成时间,减少生产间歇时间和改善生产工艺,以保证产品的优质。

(2)生产现场要保持整洁、有序,避免灰尘、异物等进入成品。

(3)成品应进行防水、防潮等处理,以保证成品在输送、储存、销售等环节中不受潮湿或水漏的影响。

3.2 运输环节(1)在运输环节中,成品应当采取合理的装运方式,对不同种类和形态的产品采用不同的包装和装运方式。

(2)运输货车要进行检查,确保货车干净、无异味、无异物等。

(3)成品在运输途中应受到妥善的保护,避免受到振动、碰撞、影响等。

3.3 储存环节(1)在储存环节中,应规范储存环境,保证储藏空间干燥、通风、整洁,成品要放置整齐、分类存放。

(2)成品的储存时间应明确,对储存时间较长的成品应定期进行检查,特别是易变质的产品要注意防止过期。

3.4 销售环节(1)在销售环节中,应着重对产品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和保护,确保成品达到合格水平,能够满足消费者的使用需求,并避免遇到投诉的情况。

(2)需指派专门的人员负责销售环节中成品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3)销售环节中,必须严格遵守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及时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

IV. 管理组织(1)建立成品保护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与成品保护相关的问题。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5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5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1、应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成品、半成品和竣工前移交的工程产品实施保护,以确保工程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向业主交付满意的建筑产品。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必须建立工程保护措施。

在制定保护措施时,应考虑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工程所处的环境位置及竣工交付的标准要求等。

3、施工单位对成品、半成品因人为或外界原因而出现的质量缺陷及问题,应加以维修,保护。

4、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工程保护的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和防护意识,并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改进。

5、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应随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随时保护。

混凝土工程在拆模时应掌握时间及强度,防止拆模过早造成的缺陷;装修工程应避免二次装修造成浪费。

6、各施工单位应管理好自己施工的工程,必须按谁施工,谁管理,谁防护。

由于防护、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2)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待完工的工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安全、完整性和质量,减少因施工过程中的损坏和污染而导致的损失。

本文将就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在工程施工中,工程成品和半成品是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工期目标的关键。

因此,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控,减少维修和更换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二、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内容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材料储存管理工程材料是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基础,其储存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在材料储存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包括材料存放位置、防潮、防晒、防火、防虫等要求,以确保材料的完好无损。

2.施工环境管理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十分重要。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范围与目的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的成品产品的管理和保护。

目的是确保所有成品能够在安全,清洁及完好无损的条件下存储,运输,销售和分配。

二、定义1. 成品:指公司生产的已经过制造,检验,包装,标识的产品。

2. 成品保护:维护成品在生产到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和完好性的措施。

三、制度内容1. 成品的质量保证(1)生产过程中,生产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规定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

(3)检验员必须在成品制造过程中按照公司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验。

(4)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与车间主管反映。

2. 成品的存储保护(1)成品必须在干燥,清洁,光线充足的地方存储。

(2)成品在库房暴露在环境中的时间必须尽量减少。

(3)库房管理责任人必须加强对库房内物品的保管,保证成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要对不同型号,不同用途的成品进行分类,存储区域要标注清晰。

(5)推荐使用标准的存储盒、包装袋等,避免成品被破坏、刮伤或污染。

3. 成品的包装保护(1)成品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适当的包装。

(2)保护性包装应尽量将成品与周围环境相隔离,以避免物理和化学损害。

(3)标签必须清晰明确,上面包含的内容包括:成品名称,型号,批次号、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标准等。

4. 成品的运输保护(1)必须对成品进行适当的运输包装保护,避免因运输中的振动,磨损,碰撞等影响其质量。

(2)运输中的成品应避免暴露在高温、低温、高湿度等有害条件下。

四、应急措施在发生火灾,地震,水灾或其他突发情况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成品的安全。

五、违规处罚任何被认为违反这些成品保护规定的员工都会被追究责任,行政纪律处分甚至辞退。

对于超越一定范围的毁坏行为还可能被涉嫌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管理流程的执行本制度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流程和相应的管理责任制,培训员工,并制订成品保护工作计划,由专人负责执行和监控执行情况。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成品质量,延长成品使用寿命,减少成品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的保护管理工作,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成品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保护、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成品保护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应设立成品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成品保护工作。

第五条成品保护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制定成品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成品保护措施,检查、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成品保护工作;(三)定期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四)处理成品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五)组织培训,提高员工成品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各部门应根据成品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成品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成品保护措施第七条生产过程中成品保护:(一)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防止不良品产生;(二)对易损、易变形、易褪色的成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三)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防止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到损坏。

第八条储存环节成品保护:(一)根据成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方法和场所;(二)加强仓库管理,保持仓库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三)定期检查库存成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加强成品库存周转,减少库存时间,降低损耗。

第九条运输环节成品保护:(一)根据成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方法;(二)加强运输过程的监控,防止成品丢失、损坏、变质;(三)确保运输过程中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成品要求;(四)加强与运输方的沟通,提高运输效率。

第十条销售环节成品保护:(一)加强销售渠道管理,确保成品销售渠道畅通;(二)加强售后服务,及时处理客户反馈的问题;(三)加强市场监督,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四)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成品保护的范围1、成品保护包括对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

2、成品范围包括: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

3、半成品包括: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和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及已安装好的钢筋、架子、构件等。

二、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抹灰1)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

2)抹灰时,不得把灰浆溅到成活的墙面或其它成品上(如门、窗等)。

如有玷污,应及时清洗干净。

3)搬动料具物品时,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它成品和半成品。

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

5)严禁在抹灰面上涂写、刻画。

6)窗帘杆的预埋件、电闸箱、电线盒、水暖的挂钩、管卡、过墙管等,必须在抹灰前准确定位预埋,以免抹灰后打洞。

2、楼地面1)楼地面施工时,不得把砂浆、混凝土溅到已成活的墙面上。

2)楼地面、楼梯踏步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认真养护。

踏步设护角要仔细保护,要设醒目标志,严禁踩坏,养护期设专人看管。

3)下道工序施工时,对容易玷污、破坏地面的料具要有保护措施,不准在已成活的地面上搅拌砂浆、和腻子、拖管子、铁锨、镐等,更不得在地面上直接进行破坏地面的操作。

4)搬运料具时不得把地面破坏,要小心谨慎,不得乱扔、乱碰,小车支腿要进行包裹,油、木、电、水暖等施工用高凳、木梯等均要包好腿脚。

5)油工施工前,应将易弄脏部位用塑料布或彩条布等遮挡好,不得把白灰、油漆、腻子等洒到地上,沾到门窗、玻璃和墙上。

3、门窗1)不允许从已安装好的窗口往里运料,如不可避免时,事先必须有覆盖、保护措施,门框要钉防护条或防护板。

2)门窗进场后要分规格堆放整齐,垫平、垫稳,并有防雨防晒措施。

3)不准用门窗当跳板、凳子等,更不允许碰坏、踩坏、扔坏、压坏、砸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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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制度一、目的1、加强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坏现象进行有效追溯,确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

2、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产品、完工的单位工程得到有效防护,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交付给顾客。

二、适用范围1、适用于本公司各个施工项目的工程产品防护工作。

2、本制度中的“成品”是指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以及工程产品。

三、单位职责1、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及工程监理部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及违反制度的处罚。

2、工程总包单位为成品保护主要责任单位,并需要协助、配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及监理部对专业分包进行管理,并履行总包职责。

总包项目经理对工程产品防护工作负直接组织领导责任。

总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工程产品防护措施,特别要注重工序的优化。

施工工长负责在施工作业人员技术交底中明确该道工序产品保护的办法和要求,对正在进行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产品和上道分部分项工程产品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做好交底和检查记录。

3、未施工完毕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本单位负责保护。

4、已施工完并已交接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接收单位负责保护。

5、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具体措施的细化编制,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6、各单位成品被破坏时,应提供证明破坏者的有效证据(照片、视频等),否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修复。

(破坏痕迹明显无疑除外)四、管理程序1、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2、各施工单位应该对本单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对由于本单位的施工有可能破坏其他单位的成品采取防护措施。

4、各单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该对成品保护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

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新出现的成品及时要求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或防护措施。

5、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及时对发现的成品破坏向甲方工程部以及工程监理部进行举报。

6、关于破坏劳动成果(1)必须破坏他人劳动成果时,申请破坏成果的单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向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和监理部备案。

(2)工程监理部协调涉及单位,破坏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将劳动成果复原,或承担复原费用。

(3)凡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即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的,除由责任单位承担修理费用外,在未造成事故时,也要给以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时,加重处罚。

7、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工程监理部负责对成品保护过程中发生的责任纠纷,组织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确认、仲裁,对发生的违反《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未办理成品破坏申请而造成成品破坏的进行处罚,对《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负有最终的解释权。

五、工作流程(一)原材料半成品的防护1、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在进场后根据现场平面布置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有特殊要求如防潮、防火的材料场地按材料的使用说明书,由材料员负责交底和现场监督。

2、堆放场地要求:地面平整、干净、稳固、干燥、排水畅通、通风良好、无污染、并满足消防防火安全需要。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产品防护1、绑扎成型的钢筋产品防护1.1 钢筋按图纸绑扎成型完工后,应将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垃圾清理干净。

1.2 木工支模及安装预留、预埋、砼浇筑时,不得随意弯曲、拆除和移动钢筋,砼振捣时不得随意碰撞钢筋和在钢筋上振捣。

1.3 梁、板、楼梯绑扎成型完工的钢筋上部,后续工种施工作业人员不能任意踩踏或堆放重物,以免钢筋弯曲变形或移位。

1.4 木工支模在钢筋绑扎成型完工后,作业面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

1.5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发现污染应及时清理干净。

1.6 水平砼运输管道应按方案铺设,不得直接搁置在钢筋面上。

2、模板防护2.1 模板支模成形后,应及时将全部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2.2 安装预留,预埋应在支模同时配合进行,不得任意拆除模板,也不得用重锤敲打模板和支撑。

2.3 模板侧模不得堆靠钢筋、钢管等重物,以免倾斜、偏位。

2.4 禁止平台模板面上部集中堆放重物。

2.5 砼浇筑时,模板上部不得倾倒堆积过多砼,振捣时不能碰撞模板,以免模板受压变形。

2.6 水平砼运输管道,不得直接搁置在侧面模板上。

2.7 模板安装形成后,浇筑砼过程中,应安排专业工人看护模板进行保护,进行检查、校正,防止砼浆渗漏,以确保模板的最终安装质量及砼表面观感质量。

3、砼产品防护3.1砼浇筑完成后应将散落在作业面上多余的砼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防护。

冬雨期施工成活的砼产品,应按冬雨期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3.2砼在初凝至终凝前,不得在上面作业。

达到设计和规范规定的施工强度后方可进入一道工序的作业,同时应按方案规定确保养护期,做好砼的养护工作。

3.3砼楼层面应按作业程序分批进场施工作业材料,并尽量分散均匀轻放,不准集中超重堆放。

3.4砼浇捣成型后,不得随意开槽打洞,不得重锤重物敲击砼面;安装应在砼浇筑前做好预留、预埋。

3.5对易造成砼面层污染的油漆或其它酸类物品材料,应用桶装放置,施工操作时,应对砼面进行覆盖保护。

3.6砼面上部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应加垫板,满足分散承压的要求,并应做好防机油污染的覆盖措施。

(三)砌体工程产品防护1、需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门窗洞口应同砌体有机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2、在已施工的砌体上不得随意开槽打洞,也不得随意用重物、重锤敲击。

3、砌体完成后应及时将表面杂物清理干净,保证外观质量。

4、如有特殊要求(如冬雨期施工悬挑拱结构砌体施工),按施工方案进行防护。

(四)楼地面工程产品防护1、水泥砂浆和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地面,应设置保护围栏或防护标志,产品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标识。

2、在水磨石地面、地砖等板块楼地面上,不许直接放带棱角硬质材料及油漆、酸、水泥等物料。

3、下道工序进场施工,应对作业范围内的楼地面进行覆盖保护。

4、冬雨期施工按要求做好防冻、防雨措施,以确保楼地面质量。

(五)门窗工程产品防护1、木门框安装后,应按规定设置拉档,以免门框变形。

2、运输车道进出口的门框下部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碰撞门框。

3、门窗塑料保护膜要保护完好,不得随意拆除。

4、不得利用门框的框和帽头作架子横档使用。

5、从窗口进出材料、墙面油漆涂料施工,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等工作,凡可能对门窗造成损坏或污染的,需有必要的保护措施。

6、不得随意在门窗上敲击、涂写或钉钉、挂物。

7、门窗开启或关闭,应扣好风钩、门碰或上好插销、锁头。

(六)装饰工程产品防护1、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厅堂、房间等,每一分项装饰成活后,均应清理干净,进行产品质量的防护工作。

2、进入装饰阶段室内作业严禁动火,如必须动火,须办理动火申请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3、防止在装饰品上涂写、敲击、刻画、钉钉等损坏、污染装饰品的不良行为。

4、交叉作业时,作业架子拆除时应注意防止碰撞、擦伤装饰物。

5、门窗及时开启、关闭、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门窗应关严,防止雨水霉变污染装饰品。

6、对室外厅堂、花池、假山、堆放装饰品设置围栏防护。

(七)屋面工程产品防护1、屋面施工完后,应及时清理,做到屋面干净,排水畅通。

2、不得在屋面使用明火,不得在屋面堆放材料杂物、机具。

3、确因收尾工作需要在屋面上作业,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八)安装工程产品防护1、进场材料堆放1.1通用堆码材料a)金属管道及型钢---分类摆放、堆放场地平整、稳固、通风良好、无污染b)塑料管---堆放在平整地面或采用货架堆放,以防止变形,其表面塑料保护膜不宜拆除,表面清洁,远离火源或腐蚀性物质,避免阳光曝晒。

c)电线应分类堆放于室内清洁干燥通风处,避免接近热源或阳光曝晒,电缆头始终包裹完好,防止渗水。

d)保温材料堆放在室内清洁、干燥通风处,并有防水保护,带保护层的保温材料外包装在保管运输过程中不应拆除。

1.2成品半成品堆放保护a)电器成品应分类堆放并注意防水保护。

b)母线槽两头塑料膜不得拆除,以防受潮,配电柜、配电箱开箱检查后其包装应恢复,电缆桥架架空堆放,保持平整,外包装完好以防变形、污染。

c)灯具分类堆码后上部不得再压重物。

d)卫生器具堆放时应保持包装完好。

e)仪器仪表等贵重物品根据其说明书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保护。

2、施工过程中产品保护2.1预埋电线管将其管口封堵,以防砂浆杂物堵塞。

2.2开关盒、插座盒固定牢固,盒内宜用硬质泡沫块或专用盖板封盖保护。

2.3管道安装中途间歇期间,应将管口临时封堵,管道上原有的保护膜宜在交工前取掉。

2.4镀锌管丝接口处的外露丝口处及时刷漆保护,焊接钢管及焊接口、支架应及时刷防锈漆保护。

2.5大型设备如整体锅炉、冷水机组、发电机等,在就位后如果有其他工种交叉施工,应对本体进行保护。

必要时可在设备本体四周及上部搭设钢管架或其他架体,架体顶部加盖夹板或使用厚度不小于5cm 的木板全封闭,夹板上铺一层帆布,帆布上铺设厚度为3mm左右的钢板,架体四周用纺织布维护。

设备机房集水坑内设潜水泵,保障机房通风干燥,必要时设置桶装生石灰吸潮。

2.6浴缸、坐便器、面盆、小便斗等卫生洁具,安装就位后为防止其他工种交叉作业损坏污染,宜用纸板、塑料薄膜外架钢筋防护罩保护。

2.7风机盘管可用合适的塑料薄膜覆盖,用绳索绑扎牢固。

2.8灯具、开关、插座、消防器材、电扇、通风、空调设施等宜,在工程完工后安装,防止交叉污染。

(九)对于完工的工序产品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对主要的工序须设立维护的标识牌,注明维护日期、责任人员。

(十)本规定前述产品防护保护措施,应在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中作出明确规定,做好交底记录;本规定未明确的工程产品防护措施由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工程产品防护规定并实施。

(十一)交工前产品防护1、为确保工程质量完好,达到用户满意,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建筑、安装分区分层完工后,组织专门人员负责产品质量保护。

2、产品保护人员,按项目经理指定的保护区楼层范围,进行值班保护工作。

3、产品保护人员交接班时,应填写《工程产品保护交接班记录》(附表),并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备案检查。

4、值班时,如有损坏工程产品的情况发生,产品保护人员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

5、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原则上不得在工程内使用房间、设备及其它一切设施。

6、产品防护工作一直进行到交付验收,办理移交手六、处罚细则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工程监理部及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工程特点结合实际编制具体处罚制度及相应细则。

七、责任划分1、发生成品被破坏时,责任者明确的,执行本制度“处罚细则”之规定。

2、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得对本单位、本人导致的成品破坏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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