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页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份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了确保餐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卫生健康的饮食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餐饮服务场所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人员等。
3.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1.对于进货的食品原材料,必须要求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检疫证明。
2.选择进货商时应严格把关,要选择有良好声誉、品质可靠的供应商。
3.定期对进货商进行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合作伙伴。
4.对于进货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按规定的贮存条件储存,并及时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食品加工管理1.严格按照食品加工的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每道菜品都经过合理的加工过程。
2.加工食品时,厨师必须要求佩戴橡皮手套和口罩,确保加工的食品不受人体接触污染。
3.加工食品材料必须要经过充分的清洗和消毒处理,确保无任何污染物。
4.熟食和生食必须分开加工,保持食品安全。
四、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时必须按照不同的要求进行分类,避免交叉污染。
2.冷藏食品必须储存在规定的温度下,以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3.储存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标明日期,及时使用或报废过期食品。
4.储存的食品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餐具清洁与消毒管理1.餐具必须经过充分清洗和消毒处理才能使用。
2.餐具的清洗和消毒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确保彻底清洁。
3.餐具的消毒液必须经过稀释,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
4.清洗和消毒后的餐具必须储存在无菌环境下,确保不二次污染。
六、餐厅环境卫生管理1.餐厅必须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2.餐厅必须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流通。
3.餐厅地面、桌面、椅子等设施必须及时清洁,并保持无尘无脏污。
4.厕所的卫生必须得到重视,每日定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员工培训管理1.员工必须接受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了解并熟悉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餐饮店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店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餐饮店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管理1. 入职本店的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证明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入职必须办理健康证。
2. 在本店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且每隔六个月需要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3. 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4. 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着工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
三、食材管理1. 本店食材都是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已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故任何员工不得从别处来源不明的地方进购食材。
2. 食材须保证新鲜,如发现腐败变质或不新鲜的食材,可立刻要求退还,不得流入店内。
3. 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须检查店内食材存放情况,及时清理过期、不新鲜食材,不得将其用于餐食制作给顾客食用。
4. 工作期间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必须佩戴口罩,头发须包裹在工帽内。
四、场所管理1. 店内桌椅在每天开始营业和下班时必须擦拭一次,在每位客人用餐后必须重新擦拭。
2. 店内餐具必须经过仔细清洗后存放在消毒柜内。
3. 厨房内的所有烹饪工具要做到用完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4. 厨房地面、操作台、设备设施等需定期清洁,确保卫生。
5. 厨房垃圾要及时清理,防止异味滋生细菌。
五、食品加工制作管理1.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工作人员需保持手部清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严禁将生食与熟食交叉污染。
3. 生食食材必须确保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滥用或添加过量。
六、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1. 餐饮具清洗消毒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保餐饮具卫生。
2. 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存放于消毒柜内,防止再次污染。
3. 禁止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供顾客使用。
七、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存温度等要求,分别存放于冷库、冰箱等设施中。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域内。
5、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4、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5、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6、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师)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安全管理要求1、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项目规范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社会监督。
2、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3、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建立健康档案。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餐饮服务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4、积极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5、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采购储藏要求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2、应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需冷藏(冻)的熟制品,应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
5、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1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1篇),欢迎大家分享。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进货检验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进货检验,检验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指标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储存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储存的管理,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和配送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和配送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保持食品的原有品质和安全。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标识,标签应当包含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
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4、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台账。
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并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
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餐饮客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本制度旨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2 餐饮服务单位应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积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1 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三、食品采购和验收3.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索取并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2 采购员应按照采购计划和要求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应注重食品的新鲜度、质量和安全。
3.3 采购的食品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验收员应认真检查食品的外观、保质期、标签等信息。
四、食品储存和管理4.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仓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4.2 食品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进行储存,注意食品的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4.3 食品的储存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五、食品加工和制作5.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制度,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5.2 食品加工工具应专用,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保养。
5.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操作规程,注意食品的加热、冷却、熟化等环节,防止交叉污染。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6.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种、剂量和使用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6.2 禁止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七、食品留样7.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7.2 留样食品应存放在密封、防潮、防污染的容器中,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8.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确保餐饮具的卫生和安全。
8.2 餐饮具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定期进行检测。
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1. 饮食服务提供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2.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餐饮服务许可证1. 饮食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四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2. 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不得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第五条从业人员培训与考核1. 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2. 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3.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档案1. 饮食服务者应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2. 档案应包括食品采购、进货验收、库房管理、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食品采购与验收1.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并索取相关证照和检验报告。
2. 采购人员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食品监督管理机构反映采购食品的情况。
第八条食品加工与储存1.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
2. 食品应按照分类、分库的原则进行储存,保证食品卫生。
第九条餐饮具清洗消毒1.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2. 餐用具应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第十条餐厨废弃物处置1.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2. 餐厨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运输和处置。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自查1.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 自查情况应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义务,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二)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三)负责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四)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流程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合格食品原料;(二)采购新鲜、卫生、无毒、无害的食品原料;(三)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四)不得采购过期、变质、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要求、方式和期限。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二)食品应当分类、分区域储存,生食与熟食应当分开存放;(三)食品储存容器和工具应当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四)食品储存温度、湿度应当符合食品保存要求;(五)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加工与制作管理制度,明确加工与制作要求、流程和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监督和协调。
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从业人员管理1.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上岗。
2.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上岗。
3. 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考核等情况。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
2. 食品采购时应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3.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防潮、防鼠、防虫。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备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场所应设置原料处理区、半成品加工区、成品存放区等,明确区域划分。
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确保食品加工温度、时间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餐饮具清洗与消毒1. 餐饮具使用前应进行彻底清洗,确保无油污、残渣等。
2. 餐饮具清洗后应进行高温消毒或使用其他有效消毒方法。
3.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防止二次污染。
七、食品安全监督与检查1.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并将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餐饮服务单位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原料质量。
食品原料储存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加工制作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食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用具卫生。
6. 食品留样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7. 食品安全培训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8. 食品安全检查与整改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餐饮服务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餐饮服务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餐品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餐饮服务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服务单位所有餐饮服务环节,包括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运输、销售服务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二)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四)负责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储存运输、销售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第六条食品原料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原料应合法、合规,确保来源可靠;(二)优先采购新鲜、优质、安全的食品原料;(三)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批次、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第七条食品原料储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食品原料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二)食品原料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三)食品原料应根据保质期进行分类存放,过期食品应立即下架销毁。
第四章食品加工制作与销售第八条食品加工制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明上岗,保持个人卫生;(二)加工制作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使用清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食品安全;(四)加工制作过程应避免食品变质、污染,确保食品新鲜。
第九条食品销售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销售食品应保证新鲜、卫生、安全;(二)食品包装应规范,标识清晰,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三)食品销售价格应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四)食品销售过程中应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 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政策。
2.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
三、从业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采购与储存1. 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标准,确保来源可靠。
2.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五、加工与制作1. 加工环境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2. 食品制作过程中应遵循良好的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
六、设备与工具1. 定期对厨房设备和工具进行清洁和维护。
2. 使用的食品接触面应保持清洁,无残留物。
七、卫生与清洁1. 餐饮场所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
2. 废弃物应及时清理,避免滋生害虫。
八、食品安全检查1.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包括食品、设备、环境等方面。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查。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十、记录与档案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所有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检查结果。
2. 保持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十一、持续改进1. 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餐饮服务单位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为保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订立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全部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确保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高顾客满意度,维护企业形象。
2.2 原则•依法经营:遵守国家相关食品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理解并正确执行。
•防备为主:重视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防备措施,防患于未然。
•全员参加:全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都应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连锁掌控:从食品采购、加工到配送和销售全过程实施全程掌控和监管。
3. 组织与管理3.1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整改和记录管理。
3.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订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培训从业人员,确保制度的实施。
3.3 培训与宣传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4. 食品采购管理4.1 食品供应商选择与评估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档案,并通过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4.2 食品进货验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严格的验收,包含检查食品标签、包装和质量检验等,确保食品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4.3 食品存储建立食品存储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别的食品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 食品加工管理5.1 原材料准备对使用的食品原材料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建立食品原材料档案。
5.2 加工操作掌控订立标准化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5.3 食品加工设备与器具定期检查和维护食品加工设备与器具,确保其卫生和安全性能。
5.4 食品留样管理按规定对每批次加工的食品留样,保存留样样品并进行标识,以备食品安全问题的溯源和调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atering service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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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篇章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章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章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篇章1: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
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主动与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合同。
2、有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3、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4、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5、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9、分管餐饮的副总经理应定期督查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情况,并对本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负责。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餐饮服务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三、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工作,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
四、建立食品索证档案,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五、保持库房整洁、专用。
食品应做到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存放。
六、食(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餐具保洁柜应密闭、专用、定期清洗消毒。
七、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生食品与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质、不洁物质。
八、烹调食品要彻底加热,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应保存在100℃以下60℃以上的条件下。
隔夜隔餐熟食品使用前应充分加热。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1、餐饮业的法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餐饮业服务者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悬挂于前堂醒目处。
3、兴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4、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餐饮服务者应建立统一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督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6、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并落实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购进验收制度一、采购员在采购下列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1、乳制品;2、肉制品;3、水产制品;4、蛋制品;5、粮谷类制品;6、蛋糕(包括面包);7、食用油;8、调味品、酱腌菜;9、蜂蜜;10、豆类、薯类、蔬菜类、菌类、果品类制品;11、酒类、饮料(包括固体、液体)、茶叶及冷饮食制品;12、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13、新资源食品、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食品;14、食品添加剂;1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16、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及洗消剂;17、进口食品及出口转内销食品;18、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
二、采购上述食品时,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或供货商的生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对其是否在有效期和许可项目范围内进行核对;同时,还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或委托检测单位出具的同批次产品质量和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报告。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餐厅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厅的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原料购进、存储、加工、制作、贮存和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餐厅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餐厅应配备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原料购进管理第五条餐厅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且具有合法合规的产地证明和质检报告。
第六条餐厅对采购回来的原料要做好验收工作,检查是否存在变质、污染等问题,对有问题的原料及时予以退换。
第七条餐厅应建立原料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质检报告等信息。
第八条餐厅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九条餐厅应将原料按照不同的食品类别、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条餐厅的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
第十一条储存得食品应标明入库日期,并设立有效期管理措施,确保食品的及时消费。
第十二条餐厅应定期对存储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四章加工制作管理第十三条餐厅的加工制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加工制作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污染,设有专门的洗手台,并配备洗手液、手套等必要设施。
第十五条餐厅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日留样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第十六条餐厅的加工制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合格方可上岗。
第五章贮存管理第十七条餐厅应定期检查冷藏设备、冷冻设备的温度记录,并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餐厅的食品贮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防止食品变质。
第十九条餐厅对贮存的食品应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确保食品的新鲜度。
第六章销售管理第二十条餐厅在销售食品时,应标明食品的名称、原料、保质期、价格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餐厅应定期检查食品的库存情况,并根据库存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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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食品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明显处,做到亮证经营,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保持餐饮服务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布局合理,做好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工作。
必须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腐及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餐饮具做到清洗、消毒并存放到密闭的保洁设施内,消毒、保洁设施应有标志。
食品制作、存放、销售必须做到生熟分开。
食品须分类存放,离地、离墙。
四、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不采购加工销售过期变质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上岗。
经常保持个人卫生,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