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1. 借款费用确认原则:
匹配原则,借款费用应与相关借款的使用期间相匹配。
例如,如果借款是用于购买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应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
分摊确认。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借款费用应根据其经济实质确认,而不
仅仅依据法律形式。
例如,如果借款费用是与借款利率相关的手续
费用,应将其视为借款费用而非资产。
2. 借款费用确认方法:
直接计入损益表,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将借款费用直接计入损
益表。
这意味着在发生借款费用时,将其作为费用列入当前期间的
损益表,反映在净利润中。
分期摊销,如果借款费用与借款的使用期间相关,可以选择
将其分期摊销。
这意味着将借款费用按照一定的期间分摊到损益表中,反映在多个会计期间的净利润中。
资本化,在某些情况下,借款费用可以被视为资产,并按照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这种方法适用于借款费用与特定资产或项目直接相关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借款费用确认原则和方法可能因国家、行业和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规定来确定借款费用的确认方式。
总结起来,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主要包括匹配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确认方法可以选择直接计入损益表、分期摊销或资本化,具体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借款中涉及的税务问题如何处理
借款中涉及的税务问题如何处理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借款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
然而,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借款过程中也涉及到一系列的税务问题。
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给借款方和出借方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经济损失。
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借款中涉及的税务问题以及如何妥善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借款利息的税务处理。
对于出借方来说,如果取得了借款利息收入,一般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款。
在我国,利息收入通常被视为“金融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
如果出借方是个人,利息收入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可以免征增值税;超过起征点的,则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
除了增值税,利息收入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借款方来说,如果支付的利息能够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比如增值税发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规定的限额内扣除。
这个限额通常是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如果超过了这个限额,超出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接下来,我们谈谈无息借款的税务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借款可能是无息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税务问题。
如果出借方和借款方存在关联关系,比如是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等,无息借款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视为一种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照规定核定利息收入并缴纳相关税款。
此外,如果企业向个人无偿借款,也可能会被税务机关关注。
因为这可能被认为是一种利益输送,或者是企业为了规避税收而采取的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核定利息收入,并要求出借方缴纳税款。
再说说民间借贷中的税务问题。
民间借贷通常是指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往往缺乏专业的税务知识,容易忽视税务问题。
比如,借款合同可能没有明确利息的支付方式和税务承担问题,导致后期出现纠纷。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利息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税务承担等重要事项。
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主要有两种:一种方法是在借款费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另一种方法是予以资本化,即将与建造或生产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计入该项资产的历史成本.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借款费用》对借款费用的处理具体规定为: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具体说明如下:(一)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借款费用1.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费用,或者虽然是长期借款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其借款费用也不计入所制造的存货的价值内而是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产品成本.3.如果是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不予以资本化,应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4.虽属于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也应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5.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将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全部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6.在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二)可以资本化的利息费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借款费用》中规定:为购置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其中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辅助性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会计实务: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
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方法是在借款费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另一种方法是予以资本化,即将与建造或生产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计入该项资产的历史成本.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借款费用》对借款费用的处理具体规定为: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具体说明如下:(一)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借款费用1.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费用,或者虽然是长期借款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其借款费用也不计入所制造的存货的价值内而是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产品成本.3.如果是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不予以资本化,应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4.虽属于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也应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5.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将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全部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6.在清算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二)可以资本化的利息费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借款费用》中规定:为购置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其中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辅助性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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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借款费用的概念及范围。
所谓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规定如下:
(1)借款利息。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利息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但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2)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3)辅助费用。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进行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4)外币借款汇兑差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是中国会计准则第17号,是关于企
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借入的资金相应缴纳
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手续费、利息等。
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借款费用
的计量、计提与核算要求。
一、计量
1、借款费用的计量,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基础,计量时应折算为
实际发生的金额。
2、利息费用的计量,应根据按日计息原则,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3、登记费用的计量,应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
二、计提
1、借款费用在借款发放时,应一次性计提费用,作为本次借款成本
的一部分。
2、计提的借款费用,应过分计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其
期限分摊计提。
3、对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应按固定比例计提,不得另行确定借
款费用的计提比例。
三、核算
1、核算借款费用,应当将其分账归成以“借款费用”科目,具体分账内容应当以合同约定费用为准,可分为服务费、账户管理费、处置费等子目。
2、借款费用应当以借款期限为期限,按照借款期限计提,余额结转至下一期。
会计实务:借款费用的税法规定
借款费用的税法规定
税法明确以下几点税务处理方法:
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包括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纳税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费用应按经营性活动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
4.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公司融资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手续费、折扣以及其他与借款相关的费用。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借款费用的认定时机、借款费用的计量以及借款费用的会计确认等方面。
首先,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的认定时机是在公司实际开始通过向债权人融资来获取借款资金时。
认定时机确定后,公司需要开始计算借款费用,并将其作为贷款的一部分,计入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的金额。
同时,公司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借款费用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
其次,借款费用的计量主要是根据借款费用的性质进行衡量。
利息费用是最常见的借款费用,一般按照借款利率进行计算。
对于手续费、折扣以及其他与借款相关的费用,公司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计量。
例如,手续费可以在借款期间内按月摊销,折扣可以在发生时立即计入成本,其他与借款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进行计量。
最后,借款费用的会计确认主要是进行费用的分摊和会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应该按照借款期间的实际利息支出进行分摊。
具体分摊方法可以根据融资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公司需要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借款费用,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第17号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借款费用的认定时机、借款费用的计量以及借款费用的会计
确认等方面。
公司在进行借款融资活动时,应该遵守这些规定,合理计量和确认借款费用,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
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增加,借款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方式。
然而,在借款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借款费用,如手续费、利息、罚息等。
如何合理处理这些借款费用,成为了每个借款人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手续费的处理方法手续费是在借款过程中产生的一种费用,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提供借款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对于手续费的处理,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 了解手续费的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在借款之前,我们应该详细了解借款机构所收取的手续费内容和收费标准。
只有了解了手续费的具体情况,我们才能更好地对其进行处理。
2. 比较不同机构的手续费:不同的借款机构可能对手续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有所不同。
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不同机构的手续费情况,选择手续费相对较低的机构进行借款。
3. 尽量避免重复支付手续费:在借款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多次借款的情况。
为了减少费用支出,我们可以尽量避免在短时间内多次借款,从而避免重复支付手续费。
二、利息的处理方法利息是借款人在借款期间需要支付给借款机构的一种费用,是借款机构为提供借款服务而收取的报酬。
对于利息的处理,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 选择较低利率的借款机构:不同的借款机构可能会对利率有所不同。
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不同机构的利率情况,选择利率较低的机构进行借款,从而减少利息支出。
2. 提前还款以减少利息支出:如果我们有能力提前偿还借款,可以选择提前还款以减少利息支出。
提前还款可以减少借款期间的利息支出,从而降低借款成本。
3. 合理规划借款期限:对于较长期限的借款,利息支出往往会更多。
我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借款期限,避免选择过长的借款期限,从而减少利息支出。
三、罚息的处理方法罚息是在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或违约情况下被借款机构收取的一种费用。
对于罚息的处理,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 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及时按期还款是避免罚息的最有效方法。
我们应该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按时还款,避免出现逾期或违约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明确了借款费用的计量和处理方法。
根据该准则,借款费用应当及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或将其分摊为多个会计期间。
具体来说,当企业借款所涉及的现金流量未变现时,相关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
当企业借款所涉及的现金流量已变现或准备变现时,相关费用应确认为资产的组成部分,按照实现过程进行摊销。
在确认借款费用时,企业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借款费用的计量应基于实际发生费用的金额。
这包括与借款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中介费、担保费等。
企业应该尽量准确地确定这些费用的金额,并在贷款获得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或将其分摊为多个会计期间。
2.投资性物业的借款费用应确认为资产的组成部分,并按照实现过程进行摊销。
投资性物业是指企业用于出租、增值或经营目的而持有的物业。
企业在取得这类物业的借款时,应将与借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确认为资产的组成部分,并按照实际的使用期限进行摊销。
3.其他借款的费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确认方式。
除了投资性物业外,企业在借款时可能还涉及其他类别的费用,如建设性借款、企业并购、资产置换等。
对于这些费用的确认方式应遵循相关规定,并符合正常会计处理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在贷款获得时及时确认,但可以选择将其分摊为多个会计期间。
这样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借款所涉及的费用,并能更好地评估借款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
同时,准确确认借款费用也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计量和处理借款费用时应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的借款活动和费用结构,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计量和处理。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对于借款费用的计量和处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
企业在借款过程中应当按照准则要求来确定相关费用的金额,并在贷款获得时及时确认或分摊为多个会计期间。
这样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借款所涉及的费用,并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借款费用包括那些内容,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借款费用包括那些内容,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借款费用有一定的范围和处理原则,下面我就借款费用包括那些内容,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借款费用包括那些内容,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是什么?许多人对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借款费用的内容借款利息,包括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发行公司债券发生的利息,以及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带息债务所承担的利息等。
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包括发行公司债券等所发生的折价或者溢价在每期的摊销金额。
辅助费用,包括企业在借款过程中发生的诸如手续费、佣金、印刷费等交易费用。
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是指由于汇率变动导致市场汇率与账面汇率出现差异,从而对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记账本位币金额所产生的影响金额。
二、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一)确认原则借款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也可包括一般借款。
专门借款是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只有在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时,才应将与该部分一般借款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否则,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只有发生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有关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是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但不包括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借款费用允许开始资本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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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要求: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政策选择 等进行充分披露,以便投资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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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内容:企业应披露借款费用的种类、金额、增减变动情况等信息,以及 借款费用对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的影响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披露时间: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及时披露借款费用,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 确性
会计处理的原则与规定
真实性原则:借 款费用必须真实 发生,不得虚构 或提前确认
配比原则:借款 费用应当与相关 资产或收益相配 比,分摊计入各 期成本或损益
一致性原则:借 款费用的会计处 理方法应当保持 一致,不得随意 变更
规范性原则:借 款费用的会计处 理应当符合国家 统一的会计准则 和制度的规定, 不得违反相关法 规和制度
借款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确认:借款费用 应当在同时满足 资产支出已经发 生、借款费用已 经发生以及为使 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所必要的购 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时,开 始确认借款费用。
计量:借款费用 应当根据不同情 况,分别采用实 际利率法、一次 还本付息法、分 期偿还法、摊余 成本法等方法进 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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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汇报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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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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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企业借款费用的 会计处理
03.
企业借款费用的 税务处理
04.
企业借款费用会 计处理与税务处 理的差异与协调
05.
风险防范措施:如何采取有 效措施防范税务处理风险, 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等
借款费用的基本准则
会计处理为“借:在建工程77万;贷:库存商品6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但是4
月15日资产支出数并不是“60+17=77万”,而应是“60
+8.50=68.50万”。 4月15日,在会计处理中计算的销
项税额17万,并没有全额支付现金,只是其中包含的
材料进项税额8.50万在以前购进材料时已支付现金,
分析: 资产支出=100+13.60+(160×17%— 13.60)=12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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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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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
某企业4月15日将企业的产品用于建造固定资产,该产
品的成本为60万元,其中材料成本为50万元,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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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1、支付现金 2、转移非现金资产
注:企业以银行借款进行固定资产建造工程,对施工过 程中耗用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其资产支出计算公式为:
资产支出=产品成本+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已支付的增值 税进项税额+视同销售已交纳的增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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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借款费用概述
一、借款费用的定义及内容《》
(一)借款费用的定义 (二)借款费用的内容
二、借款费用的范围 三、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和计量 四、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
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开始资本化需同时满足下述几个条件: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 建活动已经开始 五、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六、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七、借款费用的披露
借款的解释与争议处理原则
借款的解释与争议处理原则
一、借款的解释
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
借款的解释可以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1. 合同文本原则:首要解释根据合同文本规定的内容执行,即根据借款合同书面约定执行;
2. 客观意思原则:考虑当事人实际意愿和共同意思进行解释,尊重当事人真实意图;
3. 信赖原则: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明晰的情况下,依法保护相对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4. 习惯原则:承认当地习惯或行业惯例对合同解释的影响;
5. 协商原则:当事人可以就合同解释进行协商或另行约定,但应遵守法律法规。
二、借款的争议处理原则
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根据以下争议处理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1. 协商解决原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积极寻求双赢方案;
2. 书面协议原则:协商解决争议结果应以书面形式确认,确保协议
内容清晰明确;
3. 法律依据原则:依法依据借款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解决争议;
4. 仲裁结论原则:如双方协商失败,可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遵
守仲裁结论;
5. 诉讼程序原则: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接受法院
的判决。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的解释应该遵守合同文本原则、客观意图原则
和信赖原则等,解决借款争议时应优先协商解决,并依法进行仲裁或
诉讼。
当事人在借贷关系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共同维护法律秩序与合法权益。
谈借款费用处理原则及方法
谈借款费用处理原则及方法
吴忠仁
【期刊名称】《审计理论与实践》
【年(卷),期】1999(000)005
【摘要】借款费用可以采取两种处理方法,一是于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
即费用化;二是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即借款费用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作为购置某些资产的一部分历史成本。
本文拟从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和“费用化”的两种处理方法的利弊,谈一谈其处理原则及方法。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利与弊(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优点。
1.借款费用资本化符合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企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若借款费用是由于购置某些资产而产生的,那么该笔借款费用就应计人相关的历史成本。
2.借款费用资本化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如果借款费用的发生与购置某项资产直接相关,那么该借款费用就应计人该项资产的成本,从而使该项资产
【总页数】3页(P51-53)
【作者】吴忠仁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39
【相关文献】
1.对小企业借款费用处理的会计实践教学初探 [J], 刘长林
2.基于实际利率法理解借款费用处理 [J], 姚进才
3.试论企业整体技改中项目划分对借款费用处理的影响 [J], 鲜中林
4.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对象及借款费用处理探讨 [J], 徐涛
5.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对象及借款费用处理探讨 [J], 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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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发行费(债券)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差额视同发选择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用于利息时摊销,其摊销费用,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这句话是说,发行该债券如果是为了购建固定资产且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债券的溢价收入摊销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在建工程”);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债券的溢价收入摊销额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其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是:
第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其他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
第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是指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或汇兑差额。
第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这里所指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等。
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或汇兑差额才开始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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