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全省导游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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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省导游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推进全国“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的开展,在全省导游队伍中大力弘扬“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核心价值观,大力提升导游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树立导游人员良好社会形像,省直有关部门共同举办“第三届全省导游大赛”。
为组织好大赛活动的开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大赛名称
第三届全省导游大赛
二、大赛主题
比技能、赛服务、展风采、树形象
三、目的与宗旨
开展导游服务技能比赛,激励导游提高技能水平、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导游社会形像,增强导游作为文化交流使者的作用。
四、主办单位
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省妇联
五、承办单位
(一)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和有关处室(单位)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省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
(四)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城市青年工作部
(五)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六)各市州旅游局
(七)省旅游协会秘书处
(八)西北师大旅游学院
(九)兰州文理学院旅游学院
(十)河西学院
(十一)兰州旅游职业学院
六、比赛项目内容及形式
(一)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复赛由市州旅游局、人社、总工会、团委、妇联组织实施;省旅游协会秘书处、兰州文理学院、西北师大、河西学院、兰州旅游职业学校单独组织初赛、复赛,组队参加决赛。
决赛由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甘肃省委、省妇联组织实施。
(二)大赛分中文(普通话)、外文两个项目组进行。
两个项目知识问答题库内容相同,题库和比赛答题均使用中文,形象风采和导游讲解均使用比赛语种。
外文项目组决赛限在英、法、德、俄、韩、日六个语种选择参加,决赛时全省少于5名选手报名的,该比赛语种取消。
(三)比赛项目分为:形象风采、导游讲解、知识问答、情景再现、才艺展示、网络大赛六个。
情景再现评分标准根据《导游服务规范》(GB/T15971-2010)设置。
网络大赛在甘肃旅游培训考试网举办,大赛规则、评分细则、赛事内容、比赛奖项、大赛方案由甘肃旅游考试培训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
七、参赛人员及要求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或《景区讲解员证》,从事导游服务或景区讲解服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一)从事导游或讲解服务一年以上。
(二)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三)参赛前3年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八、组织领导
(一)成立第三届全省导游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机构设置如下:
主任:何伟省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刘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先锋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党组成员、纪
检组长
管春梅省妇联巡视员
杨宇宏省旅游局副局长
何效祖省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孟兆辉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丽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
力建设处处长
省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主任孙燕共青团甘肃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副部长
杨凯省妇联妇女发展部副部长
唐伟尧兰州市旅游局局长
朱明嘉峪关市旅游局局长
姜国文金昌市旅游局局长
刘晓阳酒泉市旅游局局长
牛生乐张掖市旅游局局长
李俊星武威市旅游局局长
吴国荣白银市旅游局局长
王燕天水市旅游局局长
蒙银奎平凉市旅游局局长
段克清庆阳市旅游局局长
陆文军定西市旅游局局长
白杨陇南市旅游局局长
曹世清甘南州旅游局局长
陈鸿临夏州旅游局局长
杨晓田省旅游协会秘书长
巴多勋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院长
牛海祯兰州文理学院旅游学院院长
谢继忠河西学院院长
王晓兰州旅游职业学校校长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组、监审组。
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监督管理处、宣传推广处、规划务财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培训考试中心、信息中心、旅游协会秘书处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制定全省导游大赛方案、宣传报导策划,协调部门和组委会下设各组,指导市州初赛和复赛,负责决赛考试命题(知识问答和情景再现),制定决赛规则及评分表,负责组织决赛及颁奖。
评审组设在人事处,监督管理处、旅游培训考试中心配合,人事处处长任组长,相关处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评审组组员由业内专家及相关方面负责人担任,负责选择聘请决赛评委、评委培训和评分。
监审组设在省旅游局监察室,旅游执法总队配合,监察室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监察室、旅游执法总队等有关方面人员担任,负责比赛全过程监督、决赛参赛选手资格审查,
并受理选手和有关方面申诉等工作。
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评审组、监审组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组成方案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另行制定并发布。
九、决赛奖项及奖励
(一)决赛奖项
1、一等奖2名(中文、外文各1名),由省人社厅、省旅游局联合授予“甘肃省旅游系统优秀技术能手”称号,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资联合授予“全省技术标兵”称号(或全省服务明星),团省委授予35岁以下选手“全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奖金8000元。
2、二等奖6名(中文4名,英语2名),由省人社厅、省旅游局联合授予“甘肃省旅游系统优秀技术能手”称号,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资联合授予“全省技术标兵”称号(或全省服务明星),团省委授予35岁以下选手“全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奖金5000元。
3、三等奖12名(中文8名,英语4名),由省人社厅、省旅游局联合授予“甘肃省旅游系统优秀技术能手”称号,团省委授予35岁以下选手“全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资联合授予大赛“优秀选手”称号,奖金3000元。
4、单项奖7名:最佳风采奖、最佳中文讲解奖、最佳外文讲解奖、最佳素质奖、最佳才艺奖各1名,最佳人气奖
2名(中文、外文各1名),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资联合授予大赛“优秀选手”称号,奖金1000元。
5、优秀奖: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资联合授予进入决赛的其他选手大赛“优秀选手”称号,奖金500元。
6、组织奖6名:对于组织工作突出,积极支持配合决赛工作,初赛、复赛内容丰富、宣传广泛、影响大、效果好、无重大投诉的参赛单位由大会组委会颁发组织奖。
7、对决赛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奖金,对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牌。
(二)其他奖励
1、进入决赛的选手可免2014年度导游年审。
2、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公布的《导游奖励晋升和加分备案办理程序》(旅办发[2011]67号),参加全省决赛获一等奖的导游选手(以前未享受过晋升奖励)按规定享受导游员晋级奖励。
按照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权限,对进入全省决赛的选手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可享受加10分奖励。
十、计划安排
2014年8-9月,完成部门协调、制定大赛方案。
2014年10月,印发方案并动员部署。
2014年10-11月,完成初赛、复赛。
2013年度举办过导游大赛的市(州),报经省旅游局同意,可以不再举办复赛,按照当年的比赛结果推荐选手。
2014年11月,下发大赛决赛通知。
2014年12月前,各市(州)旅游局向大赛组委会推荐参加决赛选手(总人数72,分配方案附后),甘肃旅游考试培训中心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网络大赛成绩,省旅游局进行决赛选手资格审查并公示。
2014年12月,举行决赛及颁奖仪式,请省上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并颁奖,协调省电视台录播。
十一、赛事内容
(一)形象风采。
各参赛选手准备1个反映本人风采的视频影像展示片(1分钟)。
具体内容:导游个人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综合展示。
(二)导游讲解。
各市(州)参赛单位为进入第三届全省导游大赛决赛的每位参赛选手准备1个讲解题目及相关背景DVD短片(5分钟),作为比赛讲解背景。
具体内容:本辖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红色旅游、历史文化、民族文化、风俗民情、都市观光、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等旅游项目。
(三)知识问答。
5道题。
其中:单项选择题2道、多项选择题1道、判断题2道。
具体内容:导游业务、导游基础、旅游法规、甘肃旅游等方面的知识。
(四)情景再现。
观看5-8分钟的视频短片。
具体内容:找出短片中含有10处导游员在日常工作中不符合导游业务规范的行为或其他错误。
(五)才艺展示。
选手在歌舞、戏曲、器乐、相声、小品、口技、朗诵、魔术、武术、讲故事10项中选择一项。
(六)网络大赛。
在甘肃省旅游培训考试网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络大赛。
网络大赛的规则、评分细则、参赛程序、赛事内容、比赛奖项、大赛方案由省旅游培训考试中心负责制定下发,并组织实施。
(七)各项目比赛时间:形象风采1分30秒(形象风采视频展示1分钟,现场介绍30秒);导游讲解5分钟;知识问答50秒;情景再现5-8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网络大赛10月至11月进行,为期两个月。
十二、大赛宣传
(一)各市(州)旅游局、相关参赛单位应将比赛准备和组织工作相关材料及时提交至第三届全省导游大赛组委会,经整合后提交至全国“寻找最美导游”活动官方网站。
(二)大赛组委会通过甘肃省旅游局官方网站编辑发布《第三届全省导游大赛简报》,并报全国“寻找最美导游”活动组委会。
(三)加大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政府官网等媒体平台对本次大赛的宣传力度,在甘肃省旅游局官方网站开辟“第
三届全省导游大赛”专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导游是旅游接待服务的重要力量,不断改进和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对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增强导游专业技能和社会责任,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具有重要作用。
各市州和相关参赛院校要利用本届大赛,激励导游人员加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
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把大赛作为一次全面的大培训、大教育活动,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使每一个导游得到一次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使参赛导游能够充分展示全省导游队伍和旅游行业形象,确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二)精心准备,认真组织。
各市州、相关参赛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和本单位导游大赛各项目工作。
要积极协调配合,争取更多的部门参与、支持,扩大导游大赛的影响力,促使更多方面和公众关心、支持导游队伍建设。
要落实人员、经费、设施设备,认真制定和落实初赛和复赛工作方案及有关比赛规则,要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本地导游人员积极参与。
要及时布置、指导、支持各县(区)、属地单位开展好大赛参赛活动,通过竞赛和推荐,选拔出代表本市州、本单位水平的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第三届全省导游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现场指导各市州和相关参赛院校大赛。
(三)遵守规定,严格选拔。
各市州、相关参赛单位要
严格按照大赛《方案》,认真组织好本市州、本单位的初赛和复赛,层层选拔参赛选手,严格依据规则和比赛成绩,综合考核其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工作表现推荐比赛选手。
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所分配的名额限度内选拔推荐决赛参赛选手。
要协调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严格大赛初赛、复赛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假行为,确保选手公平比赛和大赛整体质量。
(四)积极协调,落实奖励。
各市州、相关参赛单位在组织初赛、复赛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参赛选手在时间、工作、学习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积极争取制定和落实获奖选手的表彰、奖励政策规定,充分调动导游参与者的积极性。
(五)宣传引导,树立典型。
各市州、相关参赛单位要要利用好本次大赛,全面宣传展示导游形像,发挥获奖选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组织媒体对大赛进行全程的宣传报道。
对大赛初赛、复赛、决赛获奖选手以及比赛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导游员,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同时,结合各自实际,请优秀导游员进课堂、上讲台进行言传身教,促进导游业务能力、思想道德、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
(六)观摩体验,激发活力。
为了进一步扩大赛事影响,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大赛创新赛事体验互动教育模式,开设体验互动课堂,选手现场授艺、评委现场点评、观众现场抢答。
各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相关院校及其他旅游企业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观摩,积极参与赛事活动。
通过
参赛选手和观摩人员的现场体验,进一步激发旅游从业人员热爱旅游、热爱行业、热爱本职工作的热情和活力。
本届大赛决赛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第三届全省导游大赛决赛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