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镇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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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镇人民政府文件
大政发…2008‟34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百日攻坚行动”的
通知
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县府办《关于开展洞头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洞政办发…2008‟79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百日攻坚行动”。现就开展这项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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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整治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今年10月初至年底,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率要达到9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全面下降,力争实现“三个零增长”。
三、工作重点
各有关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全力以赴地把“百日攻坚行动”抓实抓好抓到位。
(一)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要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和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加大力度开展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全镇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二)进行民居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职能部门要整合力量,加强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要按照“简单、省钱、有效”的要求,制订适合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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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的整治办法,调动企业和民居出租人的整改积极性。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出租人的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必须把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居住条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民居出租人必须严格按照《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承租人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居住环境。一旦发现因这些场所未登记在册,或由于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拒不履行整改义务的企业法人和出租房业主,一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进行违法违章建筑安全隐患治理。当前,部分村(居)违法违章建筑及非法搭建出租房现象日益突出。对此,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拆建并举的方法,解决违法违章建筑安全问题。对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依法落实强制措施,特别是对那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章厂房、仓库和简易棚屋,要一拆到底,一个不留。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治理。其中属违法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管理二所牵头进行整治;属规划违法的,由县规划建设管理二所牵头进行整治。镇安监中队和县规划建设管理二所加强对城乡联建房的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四)开展工矿企业安全隐患治理。针对我镇工矿企业“低、小、散”现象严重,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的实际情况,对所有工矿企业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和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等情况一一登记建档,分别落实整治措施。对于安全条件较差的企业,要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制和跟踪督办制,依法督促落实整改。特别要加强对矿山和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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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08‟22号)的要求,对所有矿山和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估,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做好防范工作。其中,凡未取得安全条件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得进行生产作业;凡没有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或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矿山和危化企业,一律予以行政处罚;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凡经过多次整治不到位或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
(五)开展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治理。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十小行业整治”活动,全面摸清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的底细,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别对待,做到“补办一批,取缔一批”。对不具备安全卫生条件,污染严重,存在较大隐患,严重威胁生产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六)开展新生安全隐患治理。要切实加强对新生隐患的监控和防范,及早抓好治理。其中,对大门加油站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我镇开展的镇容镇貌集中整治行动,及时拆除违法搭建的建筑物以及违法安装的户外广告,以消除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研究精心制定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把整治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指导和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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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治理措施。
二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百日攻坚行动”涉及各个行业领域,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各类综合性安全隐患,要主动参与配合,实行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到位。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深入分析研究关系全局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治理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隐患治理进度和隐患治理动态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镇政府将发布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导向信息,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隐患的排查治理,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督查,强化问责。驻镇各职能部门要于每月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电话:63455119)。镇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彰鼓励;敷衍应付、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附件:大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百日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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