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4.02
•【字号】甬政办发〔2015〕44号
•【施行日期】2015.04.0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5〕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波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宁波市城隍庙区域规划建设和保护修缮工作领导小组、宁波市城市展览馆布展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宁波市桃园水厂及出厂管线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各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一、宁波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仁洲
副组长:
倪炜市政府
李谦市城管局
成员:
汤思敏市发改委
叶春华市经信委
柴大科市公安局
张晓斌市规划局
陈明乐市住建委
黄毓琳市城管局
徐国光市交通委
朱瑶宏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胡红宪市通信管理局
周善康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毛南平宁波供电公司
毛岚岚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
汪泳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
竺颖隽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
卜明长海曙区政府
李云来江东区政府
贺斌江北区政府
蒋明良鄞州区政府
王兆波镇海区政府
张国平北仑区政府
俞进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胡建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黄毓琳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加强日常工作协调和沟通,在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或办公室主任任会议召集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联席会议参加对象,重点研究审议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协调解决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
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慈政办发〔2008〕43号
关于印发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效益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改革农村传统建房方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7〕10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住房屋(以下简称“农居")建设用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居建设的总体原则是“控制单家独院、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多层公寓”,城区9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农居建设实行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多层、高层公寓的方式,其他区域的农居建设实行统建、自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农居集聚区范围内建设低层多户联排房屋及多层公寓;在梳理式改造区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建设多层公寓,确实不能联排建设的,允许以单家独院形式建设。
农居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规划原则。农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农居点建设必须符合区域内详细规划的要求。
(二)节约集约原则.农居建设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农居建设应当与旧村改造、村庄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荒地。严格控制村庄外移扩张,严格限制占用耕地建住宅。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慈政办发〔2010〕124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办公室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0〕45号)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办公室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147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办公室,作为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任:莫志梁(市府办)
副主任:宓国聪(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成员:方若波(市发展改革局)
邹枫(市监察局)
孙雪红(市法制办)
邵聚樟(市质监局)
戚俊彦(市工商分局)
卢文明(市规划局)
杨志江(市城管执法局)
徐志平(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具体工作人员将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从副主任成员单位抽调。
二、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制定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有关规定、要求;
(三)审核各部门上报的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和流程的制定;
(四)统筹协调联合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标准和流程的制定,并指导督促标准和流程的贯彻落实;
(五)组织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审批运作机制,督促推进部门网上审批和告知承诺制的实施;
(六)对工作推进中有关重大疑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或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慈溪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慈溪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慈政办发〔2010〕19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慈溪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慈政发…2010‟51号)精神,设立慈溪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为了对引导基金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导基金是由市政府设立的政策性和引导性基金,其设立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企业的发展,逐级放大,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团队进入慈溪市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促进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慈溪聚集,促进新兴产业投融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进慈溪市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兴产业,是指符合《慈溪市培育发展的新兴产业指导目录》(即将制定)的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电子信息新产业等四大新兴产业及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符合国家、省、宁波新兴产业导向,能耗低、污染少,且对慈溪工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其他新兴产业。
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主要从事创业企业股权投资、并
-1-
提供创业服务,在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等形式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企业组织。
本办法所称创业企业,是指主要从事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且具备下列条件的非上市公司: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配套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配套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0.16
•【字号】甬政办发[2012]222号
•【施行日期】2012.10.1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配套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2〕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更好地解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配套服务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寿永年市政府
副组长:陈奕君市政府
张良才市委组织部
金俊杰市人力社保局
成员:刘骏市委人才办
魏陆民市编办
张力鸣市教育局
苏丹旦市财政局
许裕良市国资委
陈水良市人力社保局
诸晓蓓余姚市政府
孙百南慈溪市政府
卓厚佳奉化市政府
林坚宁海县政府
邱金岳象山县政府
沈权鄞州区政府
国宇海曙区政府
丁丁江东区政府
徐文华江北区政府
顾国芳镇海区政府
滕安达北仑区政府
张才国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崔秀良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严荣杰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王洁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程恒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陈水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6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公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
审查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7.24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
公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市直及部省属驻甬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75号令)和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及部省属驻甬有关单位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报送备案的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予以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详细内容可进入宁波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点击《宁波市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经依法审查,予以备案。
附件:予以备案的2014年1月至3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附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
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7.07
•【字号】甬政发[2008]57号
•【施行日期】2008.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
批复
(甬政发〔2008〕57号)
慈溪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请示》(慈政〔2008〕9号)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8〕89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消三北镇、范市镇建制,其行政区域连同龙山、淡水泓围垦区
38.67平方公里划归龙山镇管辖。调整后龙山镇下辖28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镇政府驻地迁至湖滨路58号(原范市镇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浒山街道建制,在原浒山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分设三个新的街道,命名为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和浒山街道。
白沙路街道:辖3个社区居委会、1个居委会、18个行政村,总面积22.56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453亩,街道办事处驻地三北大街2358号。
古塘街道:辖10个社区居委会、4个行政村,总面积14.445平方公里,耕地
面积1740亩,街道办事处驻地三北大街518号。
浒山街道:辖25个社区居委会、1个行政村,总面积9.57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66亩,街道办事处驻地寺山路65号。
三、调整后全市共辖15个镇、5个街道,镇(街道)总数与调整前保持不变。
你市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适时周密组织实施,妥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社会救助业务知识竞赛测试题含答案
社会救助业务知识竞赛测试题含答案
您的姓名: [填空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认定标准中,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单选题]
A. 4倍
B.6倍
C.4倍年(正确答案)
D.6倍年
答案解析:《宁波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第十三条
2.申请孤儿的对象为本市户籍中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 [单选题]
A. 10
B.12
C.16
D.1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社会福利事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10号)第二条
3.以下各项中属于财产性收入的是() [单选题]
A.利息、股息、红利及投资账户增值所得,房屋、车辆、土地等租赁及转让所得(正确答案)
B.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自由职业者及有偿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
C.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补贴、再就业援助补贴及各类养老保险金
D.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捕捞、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经营的净收入所得
答案解析:《宁波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第七条 B是经营性收入 C 是转移性收入 D是经营性收入
4.《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于()开始施行。 [单选题]
A.2014年11月1日(正确答案)
B.2014年7月31日
C.2014年10月1日
D. 2014年12月1日
答案解析:《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2.20
•【字号】甬政办发[2008]55号
•【施行日期】2008.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知
(甬政办发[2008]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王勇
副组长:
叶双猛市政府
王仁洲市发改委
成员:
翁鲁敏市委组织部
汤思敏市发改委
陈德良市监察局
李谦市公安局
田平岳市经委
宋济青市财政局
王乐年市国土资源局
陈明乐市建委
郑声轩市规划局
叶剑鸣市城管局
徐国光市交通局
张晓峰市水利局
刚勇市外经贸局
林绮纯市环保局
吴建义市海洋与渔业局梁永铭宁波海事局
周兴扬宁波电业局
汤思敏市发改委
张润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陈建泰余姚市政府
李兴达慈溪市政府
陈建泰余姚市政府
周世君奉化市政府
蒋裕伦宁海县政府
卢敏象山县政府
毛春阳鄞州区政府
施惠芳海曙区政府
尹文德江东区政府
蒋旭灿江北区政府
张江华镇海区政府
史卫国开发区管委会(北仑区政府)
赵士忠东部新城指挥部
周兴扬宁波电业局
吴金坤宁波港集团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王仁洲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思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印发慈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慈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慈党办〔2011〕31号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慈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
慈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宁波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定文件精神,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全市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决定在全市建立河道“河长”责任制,对市级6条主河道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河段及涉及区域
对市级淞浦、东部三塘横江、浒山江(周家路江、向天庵江)、水云浦、周家路江(建塘江)、陆中湾(漾山路江)等6条主河道两侧100米范围,主河两侧支流入河口200米(另有规定除外),实施整治。具体起讫地址如下:
(一)淞浦,起讫地址为竺山江至出海闸,全长15.8公里,涉及镇为掌起镇、龙山镇。
(二)东部三塘横江,起讫地址为镇龙浦至蛟门浦,全长19公里,涉及镇为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附海镇。
(三)浒山江(周家路江、向天庵江),起讫地址为东横河至七塘横江,全长15.2公里,涉及镇(街道)为横河镇、浒山街道、古塘街道、坎墩街道、崇寿镇。
(四)水云浦,起讫地址为东横河至出海闸,全长21.8公里,涉及镇(街道)为匡堰镇、逍林镇、胜山镇、新浦镇。
(五)周家路江(建塘江),起讫地址为余姚界至出海闸,全长14.5公里,涉及镇为周巷镇。
(六)陆中湾(漾山路江),起讫地址为余姚界至五塘横江,全长10公里,涉及街道为宗汉街道、坎墩街道。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2.09
•【字号】甬政办发〔2015〕18号
•【施行日期】2015.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甬政办发〔2015〕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2014年,全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搜集、报送大量信息,为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本年度信息采用、目标考核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镇海区政府办公室等49个先进单位、陈海群等6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共49个,每类按得分高低排序)
(一)各县(市)区
镇海区政府办公室
宁海县政府办公室
象山县政府办公室
慈溪市政府办公室
奉化市政府办公室
江东区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政府办公室
北仑区政府办公室
鄞州区政府办公室
江北区政府办公室
海曙区政府办公室
(二)市政府派出机构
市政府驻杭办信息处
市政府驻沪办信息联络处
市政府驻京办信息与群众工作处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三)市级部门及单位
宁波银监局办公室
人行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宁波海关办公室
市经信委办公室
宁波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
市发改委办公室
市外经贸局办公室
市交通委办公室
王新才、宁波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新才、宁波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
政裁定书
【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
【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3.17
【案件字号】(2019)浙行终1683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车勇进吕柏超马良骥
【审理法官】车勇进吕柏超马良骥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王新才;宁波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
【当事人】王新才宁波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
【当事人-个人】王新才
【当事人-公司】宁波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
【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行终字
【原告】王新才
【被告】宁波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
【本院观点】本案审理重点为宁波市人民政府被诉复议决定驳回王新才的行政复议申请以及
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是否正确。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第三人合法性行政复议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审理重点为宁波市人民政府被诉复议决定驳回王新才的行政复议申请以及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是否正确。根据王新才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补正材料,其行政复议请求为“责令慈溪市人民政府对其《请求落实国务院规定申请书》作出答复"。结合《请求落实国务院规定申请书》及起诉理由,其要求慈溪市人民政府履行的是“请求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我家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中,并按照规定用途落实"的职责。王新才主张其属于2007年被征地农民,与一般被征地农民不同,2007年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应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当直接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个人无须另行缴纳相关费用。王新才的上述主张,系根据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第二条“从2007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第三条“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要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补助被征地社会保障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规定。而已生效(2018)浙02行终276号行政判决对王新才是否应该支付个人缴费及适用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是否将改变现有缴费方式作了裁判,认为相关文件“规定了各级政府建立社会保障和保险整体制度的资金来源,但并未明确否定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个体参与时的资金负担,即未规定免费。"“劳社部发[2007]14号文件第二条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政府共同承担",浙江省据此制定了《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64号),明确相关资金由政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等共同出资。且由于发给被征收人员征地补偿费用并未截留上述用于个人缴费的部分而是直接发放,任其自主选择是否参加保险。故浙江省相关规定与前述文件并不冲突。上诉人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无须个人缴费的主张不成立。"可见,王新才申请行政复议事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
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6.06
•【字号】甬政发〔2019〕23号
•【施行日期】2019.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
知
甬政发〔2019〕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年5月16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年5月16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宁波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
则》,结合本市实际,修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全力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为民勤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事求是、务实高效、廉洁廉政。
文号文件名称制定机关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北区政发 "#--%& ## 号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 北区政办发 "#--%& 1( 号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镇政发 "#--%& #0 号 关于调整镇海区 #--% 年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的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 鄞政发 "#--%& %, 号 转发区工商分局关于加强鄞州新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 鄞政办发 "#--%& )# 号 转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关于对外来常住人口和低保户籍人口住院分娩实行救助的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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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 !宁波市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示范文本+" 的通知 关于调整市六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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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宁波市市区医疗救助就诊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6.17
•【字号】甬政办发[2013]135号
•【施行日期】2013.06.1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
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3〕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3〕28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卢子跃
副组长:
陈仲朝
成员:
陈炳荣市政府
姚蓓军市金融办
张松才市委宣传部
张良才市委人才办
柴利能市发改委
林克宇市经信委
黄利琴市科技局
叶双猛市财政局
张国钧市国税局
张南芬市国土资源局王丽萍市规划局
郑世海市住建委
俞丹桦市外经贸局
王乐年市经合办
徐畅成市环保局
汤柏生市统计局
阎勤市发展研究中心奚明余姚市人民政府施惠芳慈溪市人民政府陈志昂奉化市人民政府褚银良宁海县人民政府叶剑鸣象山县人民政府陈国军鄞州区人民政府吴胜武海曙区人民政府孙黎明江东区人民政府丁晓芳江北区人民政府魏祖民镇海区人民政府
华伟北仑区人民政府
陈寿旦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郁伟年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王志荣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王海国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史济权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胡奎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
胡祖友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4.22
•【字号】甬政办发[2014]79号
•【施行日期】2014.04.2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
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4〕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3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仁洲
副组长:
倪炜市政府
劳可军市交通委
张希平市公安局
成员:
徐国光市交通委
梁成初市交通委
朱志成市安监局
黄毓琳市城管局
车宏斌市发改委
毛利奇市法制办
杨馥源市住建委
周力丰市国土资源局
林红市市场监管局
黄胜涛市质监局
杜永华市经信委
夏良陈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
范焕平余姚市人民政府
严新章慈溪市人民政府
卓厚佳奉化市人民政府
尤永成宁海县人民政府
励志纲象山县人民政府
蒋明良鄞州区人民政府
谢德维江北区人民政府
王兆波镇海区人民政府
徐斌北仑区人民政府
冯灿焕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梁成初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国胜、周静哉、钟敏鸣、祁信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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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慈政办发…2010‟12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
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慈溪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七日
慈溪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
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胡建国
副组长:邹晋(市政府办公室)
金志华(市公安局)
成员: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市公安消防大队有关负责同志。
下设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金志华兼任,副主任由李勇兼任。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社会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
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施,并熟练掌握火警处臵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大力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疏散“畅通工程”。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公众聚集场所要确定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并通过视频、图片等多种载体,在醒目位臵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线路。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备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广泛开展“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逃生线路、安全出口位臵;提示场所内灭火逃生设备器材放臵位臵和使用方法)主题宣传活动,单位内消防设施器材要设臵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臵“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各类提示、警示、标识要规范、简洁、明了,体现单位特色。单位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员工要普遍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场所及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报警、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浙江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四个能力建设按照分行业、分系统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各部门按照《“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标准》分别负责督导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公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进工作,调动公安派出所力量广泛开展“四个能力”建设。
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同时负责推进工矿企业、危化品储存、生产、经营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全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业务经费开支。
贸粮部门负责推进商场市场“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加强对本系统局属国有企业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旅游部门负责推进星级宾馆饭店“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把消防知识纳入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推进公共娱乐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对未取得消防安全行政许可或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批准开办。
教育部门要结合“校安”工程,负责推进学校“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学校不得批准开办;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关内容及时调整学校安全教育计划。
卫生部门负责推进医疗机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不得批准开办。
民政部门负责推进养老院、福利院“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养老院、福利院不得批准开办,并重点加强对社区内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
建设部门重点加强对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工作。
工商等行政审批部门对未取得消防安全行政许可或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依法取缔或吊销其有关证照;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把“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纳入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增强劳动者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宣传部门督促新闻媒体,通过开办专栏、播发公益广告、专访专刊等形式,加大“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消防大队依法对全市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对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进行培训,严格落实“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逐一过关,合格一个,颁发一个《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对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