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退二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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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委文件慈党〔2008〕20号--------------------------------------------------------------------------------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企业“退二进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2008年6月3日)为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促进城区产业提升,创新城市改造投资机制,提高城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城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退二进三”是指中心城区的现有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以及涉及工业企业的其它用地,通过旧城拆迁、政府收储或者企业自行改造的方式将原传统工业退出城区,并将该地块改造成第三产业用地的行为。
实施城区企业“退二进三”工作是我市新型城市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规划引导原则。
“退二进三”必须严格符合城市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要求,与城区改造和建设时序相结合。
(二)坚持多元投资原则。
“退二进三”实行多元投入,在加大政府拆迁投入改造力度的同时,积极建立引导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开发,鼓励企业进行自我投入改造。
(三)坚持产业提升原则。
“退二进三”应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对异地转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或在市内异地转型投资高效益工业项目的在政策上予以优惠。
(四)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退二进三”必须依法办理,做到公开、公正、规范,切实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施范围及时序(一)城区“退二进三”范围为: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前应路,西至西三环路,北至明州路。
根据城市规划推进时序,在上述范围内,重点开发区块、主要道路两侧地块、重大三产项目布点区块以及上市公司和工业纳税大户企业换业改造地块优先安排。
(二)实施范围以外因城市建设确需提前实施的,经市土地收储管理委员会审批可以参照执行。
(三)个别由于规划控制,一直无法建设利用以及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在评估、协商的基础上,经批准可以实施有偿收回或土地置换并找补土地级差的方法予以解决。
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
![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fd6a0676bec0975f565e283.png)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慈政办发〔2008〕43号关于印发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效益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改革农村传统建房方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7〕10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住房屋(以下简称“农居")建设用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居建设的总体原则是“控制单家独院、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多层公寓”,城区9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农居建设实行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多层、高层公寓的方式,其他区域的农居建设实行统建、自建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在农居集聚区范围内建设低层多户联排房屋及多层公寓;在梳理式改造区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建设多层公寓,确实不能联排建设的,允许以单家独院形式建设。
农居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规划原则。
农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农居点建设必须符合区域内详细规划的要求。
(二)节约集约原则.农居建设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
农居建设应当与旧村改造、村庄整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荒地。
严格控制村庄外移扩张,严格限制占用耕地建住宅。
(三)统一建设原则。
农居点布局应当具有整体性、时代性风格,结构设计具有合理性、经济性。
实施过程中应由镇(街道)或村统一建设、统一监管,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设计及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招投标和施工建设.第二章农居宅基地(统建房申购)标准、对象与人数计算办法第四条农居宅基地(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下同)限额为:(一)经批准的农居集聚区范围内低层住宅占地面积标准为2—4人户不超过95㎡,5人(含5人)以上户不超过125㎡,1人户不单独在新农居点安排宅基地,但可以申请购买多层公寓。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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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慈政办发〔2010〕12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办公室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0〕45号)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办公室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147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办公室,作为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主任:莫志梁(市府办)副主任:宓国聪(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成员:方若波(市发展改革局)邹枫(市监察局)孙雪红(市法制办)邵聚樟(市质监局)戚俊彦(市工商分局)卢文明(市规划局)杨志江(市城管执法局)徐志平(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将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从副主任成员单位抽调。
二、工作职责(一)承担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二)制定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有关规定、要求;(三)审核各部门上报的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和流程的制定;(四)统筹协调联合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标准和流程的制定,并指导督促标准和流程的贯彻落实;(五)组织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审批运作机制,督促推进部门网上审批和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六)对工作推进中有关重大疑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或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决策;(七)承担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主题词:行政事务审批机构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7月29日印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6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6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20aaad50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74.png)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6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28•【字号】甬政办发〔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6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甬政办发〔2017〕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2016年,全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搜集、报送大量信息,为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本年度信息采用、目标考核等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40个先进单位和何维达等4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一)各区县(市)奉化区政府办公室北仑区政府办公室慈溪市政府办公室镇海区政府办公室宁海县政府办公室象山县政府办公室鄞州区政府办公室江北区政府办公室(二)市政府派出机构市政府驻沪办信息联络处市政府驻杭办信息处市政府驻京办信息与群众工作处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三)市级部门及单位宁波海关办公室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人行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宁波银监局监管一处市经信委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市商务委办公室市住建委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市金融办综合管理处市卫生计生委基妇处市国税局办公室市统计局综合处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市农业局办公室市科技局办公室市民政局办公室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消费价格调查处市国资委办公室宁波海事局办公室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农工党宁波市委员会宣调处市委农办秘书处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综合处二、先进个人何维达、傅乾坤、成双、钱昱、梁泽华、董之文、张炎冰、吴苗苗、陈波、李小军、许金标、何磊、李玲、郭亦欣、景青锋、李立博、万勇、钱玉洁、史姝菡、王勇、林银巧、吴小玲、杨牧云、蔡强、张可、陈雨薇、范凯红、宋莹、陈芳、张立峰、魏晨雨、梅薇、华东杰、戴璐璐、刘御芳、谢孝宏、侯建峰、任盛辉、洪萍、方健波。
慈溪市龙头山地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慈溪市龙头山地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8d7e619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b7.png)
慈溪市龙头山地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征收目的因慈溪市龙头山地块建设项目建设的需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公共事业公共利益情形。
二、征收范围征收范围为:东至西二环北路,南至公共绿化,西至道路,北至慈溪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具体以慈溪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
三、调查基本情况本项目涉及被征收房屋总户数2户,房屋总建筑面积约0.53万平方米。
其中非住宅2户,房屋建筑面积约0.4万平方米;未经登记建筑面积约0.13万平方米。
四、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第248号两次修正)、《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21)28号)、《慈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慈政发(2021)31号)等有关规定。
五、房屋用途和面积的确定(一)被征收房屋的用途,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记载用途或者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批准改变用途,但未作房屋用途变更登记的,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认定。
(二)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的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认定;其他合法的房产凭证未记载房屋建筑面积的,其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依法认定。
(三)未经登记建筑按有关规定予以调查认定处理。
六、非住宅补偿方案非住宅房屋补偿一般以货币补偿为主,如被征收人确实需要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提供产权调换用房,被征收人需按规定结算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用房的差价。
(一)非住宅货币补偿方案1.补偿(1)房屋价值补偿商业用房被征收房屋价值,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按照规定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关于印发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2010年)的通知(慈政办发〔2008〕89号)
![关于印发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2010年)的通知(慈政办发〔2008〕89号)](https://img.taocdn.com/s3/m/7eee972c0066f5335a81213c.png)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慈政办发…2008‟89号关于印发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2010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一、鼓励类目录(一)家电1.变频空调、燃气空调等新型节能空调生产2.双绿色环保冰箱、半导体制冷冰箱、网络化冰箱生产3.全自动滚筒洗衣机开发与生产4.亲水膜水处理技术开发与应用5.高档、新型、环保、智能型小家电的开发与生产6.新型健康护理电器开发与生产7.电热膜等节能型家电用发热元件开发与生产8.高档厨房电器的新品开发与生产9.高性能家电用控制器的开发与生产10.高效制冷压缩机的开发与生产11.无氟制冷技术应用12.高档家电专用电机生产13.交流变频调速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14.气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及温控开关开发与生产15.精密过压、过流保护装置开发与生产(二)轴承1.轴承仿真试验技术开发与应用2.轴承套圈辗扩技术开发与应用3.热处理变形控制技术应用4.保护气氛淬火、可控气氛渗碳工艺应用5.航空航天、办公机械等专用轴承生产6.轿车、铁路客货车用高可靠性轴承生产7.工业机器人用精密薄壁轴承生产8.高档家电专用轴承生产9.低噪音轴承生产10.陶瓷等特种材料轴承生产11.无油润滑轴承生产12.高速、大型精密轴承生产13.G0、G3级精密钢球生产14.0级、I级精密滚子生产15.精密冲压保持架设计制造(三)纺织化纤1.化纤清洁生产技术及环保治理技术应用2.新型环保印染后整理加工技术应用3.50万吨/年以上新型聚酯(PTT、PEN、CO—PET、CO—PTT)生产4.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及其改性材料生产5.碳纤维、芳纶纤维、新型纤维素纤维生产6.以涤纶长丝为主体的新一代差别化、功能化、超细旦、高仿真化学纤维生产7.特种天然纤维生产8.高档涤纶仿真面料、天然纤维面料、针织服装面料、丝绸及轻薄型毛纺面料生产9.高档非织造布、产业用布生产10.高档经纬编、混纺、复合、交织等中高档服装面料生产11.高档地毯、刺绣、抽纱产品生产12.品牌(宁波市级以上名牌)服装、服饰设计与生产13.纤维素纤维新溶剂法生产工艺应用(四)汽车及零部件1.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2.升级换代的专用车制造3.汽车安全气囊等安全装置生产4.汽车、摩托车型式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开发制造5.汽车重要部件的精密锻压件制造6.旅游、休闲、环保电动助力车7.出口高档自行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8.汽车专用灯具生产9.汽车电子产品开发与生产(五)装备制造1.精密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制造2.高技术纺织机械和关键零部件开发制造3.自动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4.新型液压、气动、密封元器件及装置制造5.精密仪器仪表开发与制造6.智能化、节能型低压电器及元器件制造7.高压配电和配电自动化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8.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与制造9.新型电动工具制造10.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开发制造11.新型节能专用照明器具制造12.高精度、高可靠机械基础件生产13.高强度异型紧固件生产14.可控气氛热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生产15.连续冷模冲金属加工工艺开发及设备生产16.精密球轴承双端面磨床制造17.轴承全自动装配合套机生产18.轴承自动在线检测关键仪器开发与生产19.轴承套圈超磨、超精研加工设备生产20.“水剂代替油”的轴承生产工艺开发与应用21.高速镦锻设备生产22.高精度数控磨削设备和超精设备生产23.全自动磨削生产组合机床生产24.新型医疗器械开发生产25.城市固体垃圾收集、分选、运转、处理成套装置制造26.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备制造27.气辅或水辅注射成型技术、高压注射塑料注射模具成型技术应用28.模具快速成型制造技术应用29.模具抛光技术开发与应用30.大型及精密塑料模具制造31.多功能复合模具的开发与制造32.多工位级进模和精冲模制造33.精密型腔模具制造34.大型薄壁精密压铸模具制造35.镁合金压铸模和真空压铸成形模制造36.新型、环保金属表面热处理技术应用37.高压、特种、复合线缆制造(六)电子信息1.数字电视及多媒体产品生产2.新型显示器件开发制造3.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及关键配套件生产4.光通信设备、宽带传输设备和接入设备生产5.卫星导航系统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6.嵌入式软件开发制造7.集成电路的设计、生产、封装8.半导体材料及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9.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关键配套产品生产10.光电子器件和光机电组件生产11.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12.高性能单晶硅、多晶硅及晶片制造13.太阳能光伏集成转换装置制造14.数字音视频广播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15.超高亮度半导体光源开发制造16.新型节能医疗、金融等领域应用的电子产品生产(七)新材料1.新型、环保、节能家电箱体复合材料开发与生产2.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及低成本化、新型塑料合金生产3.纳米材料生产与应用4.高性能电子材料生产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6.优质环保型摩擦片开发与生产7.高性能磁性材料生产8.高性能电子铜带等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开发与应用9.绿色、新型包装材料生产10.抗菌功能塑料生产11.纳米内胆内膜材料生产12.优质模具材料生产13.汽车轻量化及环保新材料制造(八)新能源1.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2.绿色环保型电池生产3.节能、节水、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和应用二、限制类目录(一)钢铁、有色金属1.炼钢(含热轧带钢)、炼铁项目2.有色金属再生熔炼项目3.电解铝、电解铜项目4.稀土金属熔炼项目5.不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废旧机电、金属拆解(二)化工、轻工、建材1.非水溶性油漆、涂料和颜料、油墨生产线2.造纸生产线3.白酒、黄酒、啤酒生产线4.打火机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原厂区技改项目除外)5.糊式锌锰电池项目6.镉镍电池项目7.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项目8.水泥磨粉及分装生产线(三)家电1.达不到国家《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电冰箱、冷柜)项目2.达不到国家《电动洗衣机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洗衣机项目3.达不到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空调器项目(四)机械1.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特种电缆和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电缆除外)2.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3.普通电火花加工机床和线切割加工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4.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数控压力机除外)5.普通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6.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7.20立方米以下螺杆压缩机制造项目8.普通机械铸件、锻件加工(五)纺织化纤1.常规聚酯生产线2.常规化纤纺丝生产线(含熔体直纺常规化纤项目)3.印染(含服装印花)生产线4.低档化纤织物及服装5.低档毛绒项目6.废旧塑料清洗、粉碎项目(六)其他1.农副产品加工(含腌制、冷藏、加工)项目(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以本地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和无公害农产品精深加工除外)2.工艺落后的电镀生产线3.发蓝、发黑、酸洗等金属表面处理工艺4.电路板腐蚀三、淘汰类目录(一)钢铁1.工频炉和中频炉等生产的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钢材产品2.公称容量2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3.化铁炼钢4.复二重线材轧机5.横列式线材轧机6.横列式小型轧机7.叠轧薄板轧机8.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9.热轧窄带钢轧机10.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二)有色金属1.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2.坩埚炉熔炼再生有色金属工艺(三)化工1.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的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2.CFC—113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3.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4.含滴滴涕的油漆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5.改性淀粉涂料6.改性纤维涂料7.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墙涂料8.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涂料9.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涂料10.聚乙烯醇及其缩醛类内外墙涂料11.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EVA乳液)外墙涂料(四)建材1.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2.砖瓦18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3.400型及以下普通挤砖机4.450型普通挤砖机5.SJ1580—3000双轴、单轴搅拌机6.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7.1000型普通切条机8.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9.单班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单班1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10.无采矿许可证或不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机械化非金属矿开采11.普通双层玻璃塑料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12.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棉涤玻纤网格(高碱)复合胎、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13.墙体或吊顶工程用菱镁类复合板(五)医药1.手工胶囊填充工艺2.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3.不符合GMP要求的安瓿拉丝灌封机4.塔式重蒸馏水器5.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六)机械1.热处理氯化钡盐浴炉(高温氯化钡盐浴炉,暂缓淘汰)2.TQ60、TQ80塔式起重机3.QT16、QT20、QT25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4.KJ1600/1220单筒提升绞机5.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6.JO2、JO3系列小型异步电动机7.JDO2、JDO3系列变极、多速三相异步电动机8.YB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mm,电压660伏及以下)9.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10.DW10系列框架断路器11.QC10、QC12、QC8系列起动器12.电动机驱动旋转直流弧焊机全系列13.3W—0.9/7(环状阀)空气压缩机14.C620、CA630普通车床15.4146柴油机16.BX1—135、BX2—500交流弧焊机17.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配电变压器18.动力用往复式空气压缩机:1—10/8、1—10/7型19.E135二冲程中速柴油机(包括2、4、6缸三种机型)20.TY1100型单缸立式水冷直喷式柴油机21.165单缸卧式蒸发水冷、预燃室柴油机22.城区范围内的五金加工(包括冷镦、锻打、冲压、拉丝等)(七)轻工1.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产品、聚乙烯、聚苯乙烯挤出泡沫塑料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2.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或制冷剂的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3.四氯化碳(CTC)为清洗剂的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4.CFC—113为清洗剂的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5.甲基氯仿(TCA)为清洗剂的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6.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黄板纸生产线7.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生产线8.直排式盐卤水塑料分类工艺9.直排式洗涤剂塑料清洗工艺10.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八)纺织化纤1.B581、B582型精纺细纱机2.BC581、BC582型粗纺细纱机3.B591绒线细纱机4.使用期限超过20年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机5.B601、B601A型毛捻线机6.辊长1000毫米以下的皮辊轧花机(长绒棉种子加工除外)7.锯片在80以下的锯齿轧花机8.压力吨位在200吨以下的皮棉打包机(不含160吨短绒棉花打包机)9.1332SD络筒机10.BC272、BC272B型分条梳毛机11.B701A型绒线摇绞机12.B311C、B311C(CZ)、B311C(DJ)型精梳机13.1511M—105织机14.K251、K251A型丝织机15.Z114型小提花机16.GE186型提花毛圈机17.Z261型人造毛皮机18.LMH303、303B、304、304B—160型热熔染色机19.LMH722M—180、LMH722D—180型短环烘燥定型机20.ZD647、ZD721型自动缫丝机21.DJ561型绢精纺机22.环保不达标的再生棉、布回收工艺(小褪色)23.单线能力2万吨/年以下粘胶纤维2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三合一”服装企业25.土法印花(九)印刷1.LP4201型平板纸四开双色轮转印刷机2.LBS201型卷筒纸书、报二用轮转印刷机3.J1101系列全张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4.J2101、PZ1920系列对开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5.PZ1615系列四开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6.YPS1920系列双面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7.YX01、YX02、YX03型系列压纸型机8.K.M.T型自动铸字排版机9.W1101型全张自动凹版印刷机10.AJ401型卷筒纸单面四色凹版印刷机11.DJ01型平装胶订联动机12.PRD—01、PRD—02型平装胶订联动机13.DBT—01型平装有线订、包、烫联动机14.溶剂型即涂覆膜机15.QZ101、QZ201、QZ301、QZ401型切纸机(十)其他1.污染严重的高浓度镀铬、高铬酸钝化工艺2.有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预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3.传统手动电镀工艺注:1.鼓励类目录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和产品。
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https://img.taocdn.com/s3/m/8e4ceddd5022aaea998f0ff8.png)
慈溪市教育局文件慈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慈教…2008‟116号关于开展《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达标活动的通知各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各市属学校、局直属单位,有关民办学校:为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教育跨越式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装…2005‟276号关于颁发《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的通知精神和慈溪市“十一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主要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达标活动,并印发《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评估考核细则(试行)》,开展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专项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教办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发动区域内学校,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要求,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的计划,并精心组织、加强指导、重在实效,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从今年起每年评估一次,全市现代教育装备计划通过三年努力达到《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要求。
专项评估实行自愿申报,按《评估考核细则》评估,总得分在85分以上、第二项一级指标在32分以上者为达标。
三、2008年申报的镇(街道)须在11月底之前将有关材料[1、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学校申报表;2、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自查自评报告;3、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评估考核自评情况表;4、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五份报送市教学仪器站,由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力量进行评估。
四、经评估后达标的镇(街道),由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授予“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铜牌,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市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单独考核。
附件:1、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学校申报表2、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评估考核细则(试行)3、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基本情况汇总表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主题词:教育中小学教育装备达标通知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卞银江、戴南璋同志慈溪市教育局 2008年5月26日印发附件1、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学校申报表填报日期:附件2:慈溪市现代教育装备达标镇(街道)评估考核细则(试行)5表二67表三89表四10附件3: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基本情况汇总表填表单位:镇(街道)教办填表时间:年月日11。
关于印发慈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慈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9c32c0b3186bceb19e8bbe1.png)
关于印发《慈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慈党办〔2011〕31号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慈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3月11日慈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宁波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定文件精神,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全市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决定在全市建立河道“河长”责任制,对市级6条主河道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实施河段及涉及区域对市级淞浦、东部三塘横江、浒山江(周家路江、向天庵江)、水云浦、周家路江(建塘江)、陆中湾(漾山路江)等6条主河道两侧100米范围,主河两侧支流入河口200米(另有规定除外),实施整治。
具体起讫地址如下:(一)淞浦,起讫地址为竺山江至出海闸,全长15.8公里,涉及镇为掌起镇、龙山镇。
(二)东部三塘横江,起讫地址为镇龙浦至蛟门浦,全长19公里,涉及镇为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附海镇。
(三)浒山江(周家路江、向天庵江),起讫地址为东横河至七塘横江,全长15.2公里,涉及镇(街道)为横河镇、浒山街道、古塘街道、坎墩街道、崇寿镇。
(四)水云浦,起讫地址为东横河至出海闸,全长21.8公里,涉及镇(街道)为匡堰镇、逍林镇、胜山镇、新浦镇。
(五)周家路江(建塘江),起讫地址为余姚界至出海闸,全长14.5公里,涉及镇为周巷镇。
(六)陆中湾(漾山路江),起讫地址为余姚界至五塘横江,全长10公里,涉及街道为宗汉街道、坎墩街道。
二、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断面水质有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职责分工按照“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市级6条主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由6位市领导分别担任河道河长,对相应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负领导责任,牵头组织河道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文号文件名称制定机关
![文号文件名称制定机关](https://img.taocdn.com/s3/m/bf204efcaef8941ea76e052e.png)
)1 甬司援"#--%&( 号
关于印发 !宁波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则"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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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商品房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 甬建市发"#--%&(’ 号 关于印发 !宁波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的通知
(# 甬建市发"#--%&’-- 号 关于印发 !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的通知
’1 甬农机"#--%&#- 号
贯彻 !关于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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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 !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的若干意见
#’ 甬人才"#--%&) 号
关于印发 !宁波市人才交流会管理细则" 的通知
## 甬人才"#--%&#% 号
关于印发 !宁波市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办法" 的通知
( 甬民发"#$$%&($ 号 , 甬民计"#--%&.- 号
甬财政社"#--%&)’( 号
关于适用 !宁波市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示范文本+" 的通知 关于调整市六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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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宁波市市区医疗救助就诊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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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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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党办〔2010〕40号附件1、附件2
![慈党办〔2010〕40号附件1、附件2](https://img.taocdn.com/s3/m/e02aea19227916888486d7f1.png)
附件1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2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3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4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5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6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7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8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9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0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1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2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3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4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5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6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7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8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19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20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21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22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23慈溪市2010年“抓项目扩投资”活动目标责任分解表24。
张佰强、施新国、慈溪市人民政府等行政合同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佰强、施新国、慈溪市人民政府等行政合同二审行政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d8567f5c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5a.png)
张佰强、施新国、慈溪市人民政府等行政合同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资源土地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合同【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7【案件字号】(2020)浙行终110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楼缙东唐维琳周进海【审理法官】楼缙东唐维琳周进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佰强;施新国;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云柱电器有限公司【当事人】张佰强施新国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云柱电器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佰强施新国【当事人-公司】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云柱电器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唐国华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盛远平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陆红霞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郎慈甬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唐国华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盛远平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陆红霞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郎慈甬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唐国华盛远平陆红霞郎慈甬【代理律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佰强;施新国;宁波云柱电器有限公司【被告】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掌起镇人民政府;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主要问题有:1.慈溪市政府是否为本案适格被告。
【权责关键词】行政合同合法合法性审查拒绝履行(不履行)共同被告第三人合法性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行政合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再91号行政裁定认定:“根据2011年9月29日,掌起镇政府与云柱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借款合同》及云柱公司出具的《承诺书》载明的内容,均明确双方于2011年9月29日就涉案地块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收购事宜签订《土地收购及地上附属物拆迁补偿协议》一份。
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新浦镇新闸村民委员会二个村民小组、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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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新浦镇新闸村民委员会二个村民小组、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资源土地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20【案件字号】(2019)浙行终130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金富沈妙夏祖银【审理法官】黄金富沈妙夏祖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新浦镇新闸村民委员会二个村民小组(第五、第六村民小组);陈建华;程冠军【当事人】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新浦镇新闸村民委员会二个村民小组(第五、第六村民小组)陈建华程冠军【当事人-个人】陈建华程冠军【当事人-公司】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新浦镇新闸村民委员会二个村民小组(第五、第六村民小组)【代理律师/律所】郎慈甬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章必湧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郎慈甬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章必湧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郎慈甬章必湧【代理律所】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慈溪市人民政府【被告】慈溪市新浦镇新闸村民委员会二个村民小组(第五、第六村民小组)【本院观点】其不属新证据的范畴,对上诉人据此提出的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本案争议的核心问题是,被诉《决定》认定新浦镇新闸村民委员会二个村民小组申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不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确认合法第三人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新证据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8-21 16:16:55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新浦镇新闸村民委员会二个村民小组、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浙行终1308号上诉人(一审被告)慈溪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慈溪市三北大街655号。
张水洲、慈溪市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水洲、慈溪市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274d73f2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d1.png)
张水洲、慈溪市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8【案件字号】(2020)浙行终12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金富马惟菁王富新【审理法官】黄金富马惟菁王富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水洲;慈溪市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张祥岳【当事人】张水洲慈溪市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张祥岳【当事人-个人】张水洲张祥岳【当事人-公司】慈溪市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郎慈甬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郎慈甬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郎慈甬【代理律所】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水洲;张祥岳【被告】慈溪市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其他行政行为合法第三人反证举证责任合法性证明责任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本院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本人提出的主张提供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规定,张水洲主张其享有约6平方米争议土地的使用权,应由其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不能举证证明,应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上诉人提供的1979年10月《逍林公社胜利大队宅旁地和自留地丈量记录》,仅记载张文焕户宅旁地和自留地的尺寸、面积,未载明四至界限及具体方位,无法确认争议土地的权属。
余君明、慈溪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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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君明、慈溪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31【案件字号】(2020)浙行终142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榆马良骥李竺娉【审理法官】张榆马良骥李竺娉【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余君明;慈溪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余君明慈溪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余君明【当事人-公司】慈溪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郎慈甬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郎慈甬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郎慈甬【代理律所】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余君明【被告】慈溪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证据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原审裁定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本案中,被上诉人慈溪市政府对案涉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由于上诉人余君明未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搬迁,慈溪市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2行审71号行政裁定,准许对案涉房屋实施强制腾空、搬迁,并由慈溪市政府组织实施。
慈溪市政府遂据此组织实施了强制腾空搬迁。
案涉房屋被强制腾空搬迁后,余君明不再对该房屋享有权益,其与之后的拆除房屋行为亦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故原审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综上,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慈溪市司炉工退休文件
![慈溪市司炉工退休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5a29ac37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38.png)
慈溪市司炉工退休文件
摘要:
一、慈溪市简介
二、司炉工退休文件的背景和重要性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四、文件对司炉工退休生活的影响
五、对其他类似群体的启示
正文:
慈溪市位于我国浙江省东部,是一个经济发达、工业基础雄厚的城市。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慈溪市政府对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也愈发重视。
在这样的背景下,慈溪市出台了一份关于司炉工退休的文件,旨在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
司炉工退休文件的出台,不仅体现了慈溪市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爱,也是对这一特殊岗位辛勤付出的一种肯定。
司炉工作为工业生产中的重要一环,长期面临着高温、高压、高噪音的工作环境,对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因此,为他们制定合理的退休政策,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慈溪市司炉工退休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了司炉工的退休年龄和工龄计算方法;其次,详细规定了司炉工退休后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最后,强调了企业和社会对司炉工退休后生活的关注和帮助,如提供职业培训、推荐再就业等。
慈溪市司炉工退休文件的实施,对于保障这一群体的退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合理的退休政策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减轻了养老负担;另一方面,文件中规定的福利待遇和保障措施,使他们在退休后能够得到足够的关爱和支持,提高了生活质量。
慈溪市司炉工退休文件的出台,为其他类似群体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img.taocdn.com/s3/m/6762d07d14791711cc7917de.png)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慈溪市财政局慈人社发〔2014〕86号关于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慈政发〔2013〕208号)、《慈溪市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慈党〔201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小微企业录用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政策享受对象2013年至2015年期间应届或往届未就业慈溪本市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由录用高校毕业生的本市中小微企业负责申报,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2.同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满一年;3.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4.企业申报就业补助时,高校毕业生必须处于在职状态。
(三)申报标准专科学历3600元/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000元/人。
(四)申报材料1. 《年度慈溪市中小微企业录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复印件;3.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4.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宁波市就业登记表》(非应届就业的需同时提供《宁波市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证》);6.人社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程序、时间及地点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15日至1月31日、7月15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企业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报,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审核。
审核无误后将《慈溪市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经费补贴申请表》(附件2)和《年度慈溪市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3)报送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甬政发[2008]57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甬政发[2008]57号](https://img.taocdn.com/s3/m/6d9b2e3d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33.png)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甬政发〔2008〕57号)慈溪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请示》(慈政〔2008〕9号)悉。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8〕89号)精神,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消三北镇、范市镇建制,其行政区域连同龙山、淡水泓围垦区38.67平方公里划归龙山镇管辖。
调整后龙山镇下辖28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镇政府驻地迁至湖滨路58号(原范市镇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浒山街道建制,在原浒山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分设三个新的街道,命名为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和浒山街道。
白沙路街道:辖3个社区居委会、1个居委会、18个行政村,总面积22.56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453亩,街道办事处驻地三北大街2358号。
古塘街道:辖10个社区居委会、4个行政村,总面积14.4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40亩,街道办事处驻地三北大街518号。
浒山街道:辖25个社区居委会、1个行政村,总面积9.57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66亩,街道办事处驻地寺山路65号。
三、调整后全市共辖15个镇、5个街道,镇(街道)总数与调整前保持不变。
你市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适时周密组织实施,妥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宁波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七月七日——结束——。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智慧城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智慧城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8f79395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33.png)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智慧城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1•【字号】甬政办发[2011]162号•【施行日期】2011.06.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智慧城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智慧城管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和运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智慧城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苏利冕副组长:倪炜市政府徐志军市城管局成员:汤思敏市发改委杜永华市经信委李谦市公安局周根强市民政局杨军市财政局裘均光市编委办吴晓明市国土资源局吴建伟市环保局王丽萍市规划局叶继松市住建委罗近林市城管局汪月娥市交通委叶立光市水利局朱红霞市农业局朱永伟市林业局沃家荣市贸易局孟建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干爱玲市卫生局李宝麟市人口计生委黄澜市海洋渔业局赵吉明市旅游局陈祖达市体育局朱德人市工商局陈南翔市质监局鲍佩云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刘平市安监局董京余市法制办张玉申市人防办顾骏强市气象局王宏生宁波海事局董建达宁波电业局柳平宁波邮政局王祥林余姚市政府戚兴初慈溪市政府周世君奉化市政府褚孟形宁海县政府卢敏象山县政府奚明海曙区政府张极星江东区政府邹宇明江北区政府沈权鄞州区政府王兆波镇海区政府胡培良北仑区政府冯灿焕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朱雪松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唐海华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陈寿旦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罗近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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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慈政办发…2010‟12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慈溪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七日慈溪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成立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胡建国副组长:邹晋(市政府办公室)金志华(市公安局)成员: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市公安消防大队有关负责同志。
下设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金志华兼任,副主任由李勇兼任。
三、工作任务(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社会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
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臵。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施,并熟练掌握火警处臵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大力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疏散“畅通工程”。
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公众聚集场所要确定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并通过视频、图片等多种载体,在醒目位臵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线路。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备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广泛开展“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逃生线路、安全出口位臵;提示场所内灭火逃生设备器材放臵位臵和使用方法)主题宣传活动,单位内消防设施器材要设臵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臵“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各类提示、警示、标识要规范、简洁、明了,体现单位特色。
单位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要普遍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场所及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报警、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浙江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四个能力建设按照分行业、分系统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
各部门按照《“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标准》分别负责督导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公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进工作,调动公安派出所力量广泛开展“四个能力”建设。
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同时负责推进工矿企业、危化品储存、生产、经营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全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业务经费开支。
贸粮部门负责推进商场市场“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加强对本系统局属国有企业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旅游部门负责推进星级宾馆饭店“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把消防知识纳入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推进公共娱乐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对未取得消防安全行政许可或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批准开办。
教育部门要结合“校安”工程,负责推进学校“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学校不得批准开办;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关内容及时调整学校安全教育计划。
卫生部门负责推进医疗机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不得批准开办。
民政部门负责推进养老院、福利院“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养老院、福利院不得批准开办,并重点加强对社区内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
建设部门重点加强对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工作。
工商等行政审批部门对未取得消防安全行政许可或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依法取缔或吊销其有关证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把“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纳入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增强劳动者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宣传部门督促新闻媒体,通过开办专栏、播发公益广告、专访专刊等形式,加大“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消防大队依法对全市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对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进行培训,严格落实“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逐一过关,合格一个,颁发一个《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对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要求、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等问题的单位、场所,依法进行处罚,并告知有关部门督导单位进行整改。
公安派出所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加强对辖区“五小单位”的监督管理。
以社区警务室为阵地,充分发挥社区民警、消防专职民警“四个能力”宣传员、辅导员、查改隐患监督员的职能作用。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市政府将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责任状,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消防经费、公共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为依托,努力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修订完善地方性消防规章、制度。
2.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责任分工将“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
依托《宁波市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系统》,推广运用《全市火灾隐患抄告整治系统》,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结合消防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臵或进行技术改造。
市规划、建设和公安等部门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
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科学设定考核分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每年将城乡消防规划修编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消防装备建设、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管理,逐级签订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应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
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010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的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确定1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应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
农村、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在于:(1)加强农村道路建设。
在制定农村整治规划和建设规划时考虑消防车的通行要求。
(2)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
在村庄整治建设过程中,有自来水管网的村主要道路上要设臵消防栓,配备消防器材;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要设臵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头;缺水地区要积极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3)各行政村、社区要设臵公共消防器材配臵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尤其是各行政村(社区)要对10户以上连片连户的出租房屋集居点配备公用灭火器,200平方米以上的出租房必须配臵2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2010年底前达标率达到50%,2011年全面完成。
各地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与全市正在推行的数字化消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基础数据的留档、更新工作,确保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为消防工作服务。
3.夯实群众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