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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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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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四年削减 约九成
国务院曰前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 目目录(2016年本)》(以下简称《目录》)。
此次修订《目录》是继2013年、2014年两 次修订后,国务院第三次作出修订。
此次修订《目录》,共取消、下放17 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2 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15项。
经测算,连 同2013、2014年两次修订,中央政府层面 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累计达到原 总量的90%左右。
一是将中国铁路总公司 投资跨省(区、市)项目和国家铁路网中 的干线项目,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 资非跨境的独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项 目,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
二是将列入 规划的新建炼油、跨省(区、市)的地方 铁路、国家高速公路、独立公路桥梁、隧道、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集装箱专用码头、内河航运航电枢纽、稀土矿山开发、煤制 烯烃、煤制甲醇、稀土冶炼分离、新建汽 车(不含纯电动乘用车)、车用发动机、城 市道路桥梁、隧道、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下放省级政府或地方政府核准。
三是将《外 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含1亿美元)至3亿美元的限制 类项目,下放省级政府核准。
此次修订《目录》,更加注重推进权力 下放后的配套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政策性 条件引导。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 防止下放地方政府的核准事项出现“自由 落体”。
各省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 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坚持下放层级 与承接能力相匹配,对涉及本地区重大规 划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配置的项目,原则 上不下放到地市级政府、一律不得下放到 县级及以下政府核准。
(人民曰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的意见》印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近曰印发。
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 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建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建立安全 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 “一票否决”
意见提出,将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 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取 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制度;改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和安全生产国家标 准制定发布机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责制定有关工作。
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创建3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示范村
曰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 “十三五”时期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
创建的示范村分为保障基本示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和美 丽宜居示范村3类。
保障基本示范村应因地制宜改建或新建基 本生活设施,实现基本安全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卫生保 障。
环境整治示范村应已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在污染有效控制、公共环境整洁和管理规范有序3方面取得成效。
美丽宜居示范 村应达到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等相关要求。
示范村创建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党委农村工作综合、财 政、环境保护、农业部门按照要求,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 门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评审后,报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
5部门复核各地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并抽选部 分村庄进行第三方现场核查。
示范村名单由5部门联合公布,中央财政为每个示范村安排补助资金100万元。
(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