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交通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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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 141—2017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条文说明.

cjj/t 141—2017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条文说明26制订说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3月31日以第53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函件调查和实地调研,总结了我国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科研、学校和管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27目次1 总则 (29)2 术语 (31)3 基本规定 (32)4 建设项目分类 (33)5 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 (35)6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年限、时段与评价日 (38)6.1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 (38)6.2 交通影响评价年限 (39)6.3 交通影响评价时段与评价日 (40)7 交通需求分析 (42)8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44)9 交通改善措施与评价 (47)附录B机动车服务水平分级 (48)281 总则1.0.1本条说明编制本标准的目的。

随着交通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我国城市在大规模建设的同时,交通问题日益突出,开始制约城市的正常发展。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按照规划协调好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的关系成为我国城市发展中的主要任务之一。

我国城市实施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有十多年的经验,成为在城市规划指导下城市建设阶段协调交通与土地利用关系的重要环节。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目前,部分城市和省已经制定了一些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政策、技术规范和实施细则,许多城市也迫切希望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各地的交通技术力量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各城市在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内容、深度、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技术指标等方面差别较大,使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在国内的推行受到了限制。

《昆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

《昆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 文本部分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及评审程序 (2)第三章从业单位管理 (2)第四章附则 (4)附录一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技术细则 (5)附录二选址(或出让)阶段和报建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技术细则 (6)附录A 规划单元分区、交通设施服务水平分级 (16)附录B 部分条文解释 (26)昆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促进昆山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昆山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江苏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要点》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

第四条【阶段划分】交通影响评价(简称“交评”)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简称“控规阶段”)、选址阶段或地块规划条件核提阶段(简称“选址(或出让)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简称“报建阶段”)三个阶段。

第五条【交评的效力】控规阶段交评应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评审的必要组成部分;选址(或出让)阶段交评应作为项目选址或地块规划条件核提的必要依据;报建阶段交评应作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必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及评审程序第六条【编制程序】控规阶段交评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选址(或出让)阶段交评以控规阶段交评作为依据组织编制;报建阶段交评应与控规阶段交评、选址(或出让)阶段交评相符合。

第七条【评审程序】控规阶段交评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一并组织评审;选址(或出让)阶段和报建阶段交评根据城市规划管理要求,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镇规划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公安、交通、住建、城管、公交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应出具评审意见。

例谈交通承载力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评估

例谈交通承载力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评估

例谈交通承载力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评估1引言自2008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严格了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程序,并将城市总体规划的评价工作列为规划动态实施机制的重要环节。

城市规划的评估是规划动态实施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建立在科学的规划评估基础上,并对其进行及时的修正,才能避免最后规划实施的遗憾,将城市建设的不利因素影响降至最低。

对于法定城市规划的评估,从实践中可以分为规划前评估和规划后评估两种类型。

前者是在规划颁布之前对规划的合理性进行评估,评价结果有助于对规划内容的进行完善。

后者是在规划实施了一段时间后,对规划的实施结果和影响进行判断,以便于对规划的内容和实施制度提出调整、改善的建议。

随着近年来诸多城市实现控规“全覆盖”后,这些控规成果在实施过程中执行情况不尽理想,修改频率不断增加,俨然成为一种常态化现象。

控规作为指导规划建设最直接的法规依据,当前实施效果与其法定地位仍有差距,其科学性、精确性、合理性不足受到普遍质疑。

本文以陕县主城区控规为例,探讨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基于交通承载力对控规方案进行评估,以此提高控规的编制质量。

2基于交通承载力的控规方案评估技术路线和方法交通承载力是指在研究范围和研究时段内,城市交通设施能实现的人或物的最大移动量。

交通承载力作为综合承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满足土地合理使用与人居环境和谐要求下,来确定土地可以被开发利用的极限能力重要依据之一。

在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交通承载力分析方法已经逐步应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中,但传统的控规编制主要侧重于对空间形态的构思和城市形象的塑造,很少有采用交通承载力分析与控规方案编制互动的方法来确定控规方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编制成果的适应性、可操作性。

因此,在控规方案编制阶段进行交通承载力的测算,能够分析编制范围内未来土地开发与交通建设相协调的程度,提高控规方案的可行性,保障城市建设与城市交通体系建设协调发展。

郑州市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郑州市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日郑州市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市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有效配置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科学合理地组织城市交通,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状况,规范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编制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市实施“畅通工程”的要求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四条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编制除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编制阶段第五条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分析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两个阶段,并分别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意见书》和《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第三章编制范围第六条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范围:(一)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容积率大于3.5的居住类项目,容积率大于4.0的商业开发项目均应进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分析;对于区域路网密度小于12千米/平方千米并且区域路网难以增加及交通服务条件较难改善地区的建设项目,容积率宜控制在8以内,并加强交通承载力能力分析。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强制性控制指标依法进行修改时(如建设规模增加30%以上的地块),需重新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进行交通影响分析:(1)项目建设规模达到报建阶段启动阈值3倍以上;(2)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在选址阶段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建设项目。

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

苏州市交通影响评价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进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类别 住宅 商业 服务 办公
场馆与园林 医疗 学校 交通 工业
混合
其他
代码 T01 T02 T03 T04 T05 T06 T07 T08 T09
T10
启动指标
单位
核心区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2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
说明
代码
TSZ011
别墅、低密度住宅
TSZ012
公寓、普通住宅、居民楼等
TSZ013
保障性住宅、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TSZ021
日常生活大型超市
TSZ022
大型百货商店
TSZ023
婚纱城、建材超市、家具城等
TSZ024
数码家电专卖店
TSZ025
农贸市场、菜市场等
TSZ026
居住区配套的生活中心
TSZ027
大类代码 T01 T02 T03 T04
T05
T06 T07 T08 T09 T10 T11
苏州市建设项目中类划分及代码
大类 名称 代码 住宅 T01
商业 T02
服务 T03 办公 T04 场馆与
T05 园林 医疗 T06 学校 T07
中类 名称 别墅 普通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 大型超市 日用百货 专业市场及建材超市 数码家电城 农贸市场 邻里中心 公建沿街商业 住宅沿街商业 餐饮 星级宾馆 经济型酒店 社区服务 服务网点 行政办公 商务办公 研发办公 酒店式公寓 影剧院 文化场馆 会展场馆 体育场馆 园林与博物馆 公园 社区医院 大型医院 专科医院 疗养院 高等院校 中专及成教学校

浅谈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问题与趋势

浅谈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问题与趋势

浅谈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问题与趋势摘要:文章围绕当前城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探讨在城市发展转型期,随着规划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强化,如何通过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适应城市发展建设需要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体系。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体系一、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法定规划的一种类型,以其明确的控制内容、具体的控制方式、可操作性较强的优点成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控制和引导城市开发建设的主要手段和依据。

但在我国城市化高速推进的今天,社会经济建设为城市建设带来了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暴露了过去的控规编制方式在编制过程和管理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各大城市在具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很多的探索和创新。

新法规法则的颁布实施,对控规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同时也为当前形势下控规的编制提供了很多新的思路。

本文主要是在对各个地区、城市做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规法则的规定,探索适应新形势需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措施。

二、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2.1 规划编制方法缺乏针对性传统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一刀切”、“同质化”的现象,对于不同地块的功能、地域的差异化体现不足,规划编制的深度、内容采用均质化的标准,一步到位、面面俱到而侧重点不突出,规划的刚性和弹性要素界定不明。

规划编制方法缺乏针对性,是导致控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适用、反复调整修改的重要原因。

2.2 管理与规划编制脱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规划管理工作,不仅比计划经济时工作量大,而且更艰巨复杂,对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种建设投资主体为取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将开发建设容量指标、配套市政设施建设、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作为市场博弈的砝码,挑战规划的科学性,突破规划管控的“底线”。

面对上述问题,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存在两种极端,一是为了适应所谓社会整体发展需求,“按需规划”、控规编而不批、边审批边规划、或编后反复修改,将本应是“将来式”的规划变成迁就现状、迁就项目的“过去式”规划,使控规成为招商引资、追求眼前利益的“工具”;另一种倾向是将控规成果视为不可更改的教条,使得项目审批处处是瓶颈,这种“以静制动”的方式导致行政管理效率低下,规划管理的适应性、灵活性不足。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思考摘要:在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详”)是重要的规划审批法定依据。

在规划体系中,控详向上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向下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由于控详交通分析不足,难以评估地块开发与交通承载力关系,因此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中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用以分析建设项目对周边交通系统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交通改善措施。

由于该评价为事后评价,因此有学者提出在控详编制过程中同步开展控详交通影响评价,实现城市交通与用地开发的协调发展。

本文从控详交通专项规划的内容、深度出发,探讨控详交通影响评价的意义以及存在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影响评价1 引言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发展,地块开发与城市交通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促进城市建设与城市交通的和谐相处,使城市发展更加科学合理,在2004年国务院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据此,交通影响评价有了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

在2006年住建部颁布《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其中提出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在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该标准构建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体系,包含建设项目分类、评价启动阈值、评价范围、影响程度等技术指标。

其目的是通过交通调查与交通预测,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的交通影响程度,并提出选址、交通、方案等的改善建议,该技术标准对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有着切实的指导意义。

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中的困惑交通影响评价的改善措施主要包含三类:控详的调整、用地指标调整、建筑方案调整。

但对于控详中道路系统的调整并非建设项目自身所能主导,如道路的红线、公共停车场位置、公交站点位置等,这是因为依据《城乡规划法》,控详的调整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报批。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趋势与方向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趋势与方向

对策建议
对策建议
为了使控规更好地适应规划管理要求,本次演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改革规划体系:加强总体规划与控规的衔接,建立以总体规划为指导,控 规为主体的规划体系。
对策建议
2、优化管理制度:完善控规的编制、审批、调整等环节的制度建设,强化规 划管理的法制化和科学化。
பைடு நூலகம்策建议
3、提升技术手段:积极引入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如大数据、GIS等,提高控 规的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4、工程设施: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模、位置和建设标准等。 5、监管措施:制定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办法,包括土地利用、工程设 计、施工管理等。
5、监管措施:制定规划实施的 政策措施和监管办法,包括土地 利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
5、监管措施:制定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办法,包括土地利用、 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
5、方案公示与征求意见
5、方案公示与征求意见
选出最终方案后,需要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这一步骤可以保证公众对 规划的了解和参与,使规划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6、方案修改与审批
6、方案修改与审批
根据公众反馈的意见,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方案需要提 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过程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和规定,确保方案的 合法性和可行性。
5、监管措施:制定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办法,包括土地利用、 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
4、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划要求,防 止对周边环境和居民产生不良影响。
4、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 管理和监督
4、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划 要求,防止对周边环境和居民产生不良影响。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Controlling Detailed Planning Indicators)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为了实现规划目标,对各项控制性标准和指标进行详细规划和设定的过程。

它是根据城市的特点、规划目标以及可行性分析等因素,对城市发展中的各个方面进行定量化的规划和管理,以确保城市建设的合理性、可持续发展性和质量。

在土地利用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可以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用地布局等。

例如,市中心可以划定为商业用地,住宅区可以划定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可以划定为工业用地等。

这些规划指标的设定可以确保不同功能的用地合理分布,减少用地浪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建筑高度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可以设定不同区域的建筑高度上限。

例如,城市的历史街区可以限制建筑高度,以保护历史风貌和文化遗产;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可以允许较高的建筑高度,以容纳更多的科技企业和人才。

在建筑外观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可以包括建筑材料、建筑风格、立面色彩等。

例如,其中一地区可以规定只能使用特定的建筑材料,以确保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或者其中一历史街区可以规定建筑风格必须符合传统风貌,以保护历史街区的独特性。

在交通规划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可以设定交通道路的宽度、道路网的布局、公共交通设施的分布等。

例如,城市的主干道可以规定一定的车道宽度和交通流量,以满足城市交通的需求;城市的公共交通设施可以规定分布密度和服务范围,以提高城市居民的交通便利性。

在环境质量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可以涉及空气质量、水质质量、噪音污染等。

例如,可以规定新建工业企业的排放标准,以减少空气污染;可以规定建筑物的隔音性能要求,以减少噪音污染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总之,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设定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关键环节。

它们的制定和执行可以确保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

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吸引力。

关于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范文

关于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范文

关于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范文关于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范文关于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范文篇一:小区交通影响评价报告1.1 项目概况与研究目的荣汇时代广场是由全椒荣邦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建设项目,位于内环南路与慈济路交叉口的西南角,该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已经完成并报至全椒县建设局。

项目总占地面积22965M2,建筑占地面积11936m2, 总建筑面积6.6万m2, 建筑密度为39.29%。

根据城市交通影响评价规定,城市区域内部如此建筑规模的商业综合体应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以保证项目建成后能够拥有一个良好的内部和外部交通环境,对周围路网的交通影响降至最低。

因此,全椒荣邦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洲国际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作出该项目实施所带来的交通影响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交通改善措施和优化建议,以满足城市结构发展和经济增长的要求。

1.2 工作依据与研究方法1.2.1 工作依据(1)全椒县城总体规划;(2)项目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1.2.2 研究方法本项目将根据以上依据及要求,按照交通影响分析的方法和步骤,运用交通工程的理论和技术手段,进行相应的评价。

具体实施方法如下:(1)区域背景资料分析包括项目所在区域的非项目交通量、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数据、交通系统情况等,通过这些背景资料与由于项目建设引发的变更数据对比分析,作出评价结论并提出改善措施。

(2)预测目标年项目产生的交通影响包括以下内容:交通生成,交通方式分担,交通分布与交通分配。

(3)除项目交通量会影响目标年的交通系统状况外,研究区域内计划审批的其他项目以及区域外的变化同样也会产生影响。

未来交通需求包括项目交通、区域内其他已审批同意建设项目的交通以及区域现状交通乘以自然增长率的总和。

(4)项目影响评价①交通总量预测与荷载能力分析将项目交通量和非项目交通量叠加,得出交通总量,通过对比路段、交叉口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流量、负荷度等技术指标。

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办法

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办法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处室、分局(规划办),局属事业单位:为促进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科学配置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规划及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重庆市规划局2014年4月21日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促进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科学配置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规划及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主城区范围。

第三条(交通影响评价的范畴)交通影响评价是指按本办法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编、修编或修改阶段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进行的交通论证分析及可行性评价。

第四条(新编或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或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第五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有以下情形的,应同步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一)因用地性质调整或容积率增加,居住、商业、商务用地及其混合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增量超过10万平方米且容积率增幅超过50%的;(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单个未建地块的容积率达到《技术规定》附表一中指标上限三倍及以上的(居住:中心地区10.5,一般地区7.5;商务:中心地区15,一般地区12;商业:中心地区12,一般地区9);(三)轨道停车场、车辆段和公交场站以及其他市政设施用地上新增上盖物业开发的;(四)新增大型场馆和交通换乘枢纽的;(五)其他有必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居住、商业、商务用地及其混合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增量超过10万平方米但未达到本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应作交通专篇,可不进行单独审查。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价研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价研究
中图分类号 : 94 11 TU 8 .9 文 献标 识 码 : A
为科学协调 道路 交通 与用地 布局 、 发强 度 的关系 , 效缓 开 有
采用 出行生成率 法预测各地块 的交通发 生总量 , 在对 规划 区
预测规划 年各种 方式 出行 的交通 解城市交通紧张状况 , 必要 在控制性详 细规划 阶段开展 交通影 出行结构作科学 预测的基础上 , 有 并考虑各 类用地出行交通量 的时间分布 , 计算高峰小时交通量 响评价 工作 。控 制性 详 细规划 阶段 交通 影 响评价 主要 对研究 范 量 ,
参考文献 :
设计 通行能力 N=No×a×b×c ×dE 。
分别对 各条道路进行计算 , 计算结果见表 2 。
2 01 0 .
[ ] C C 1 :0 0 城 市住 宅建筑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 范[ ] 2 E S19 2 0 , S.
[ ] 颜 跃 进 , 舟 军 , 火 旺 . 种 挖 掘 最 大 频 繁 项 集 的 深度 优 3 李 陈 一
交通 发生总量
居 民出行 方式结构 预测
4 交通 承载 力分 析
4 1 道 路 网 络 系统 .
4. . 道路 通行能力 11 本 规划在有关规范 [ 规定的单车道 理论通行 能力 的基础上 , ]

I 各种 出行方式交 通量 ’——— —. ——三— ———一 —二■ T l —一 规划路网 卜—- _ 叫





I 交通量分布 I —— —
I =]
对 海 口市各等级道路 的单 车道 理论通行能力取值如 表 1 所示 。
表 1 一 条车 道 理论 通 行 能 力
交通量分配 I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孔令斌)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孔令斌)
交通分析参数 平台
交通影响评价的管理比较乱 交通影响评价的作用与目的不明确
国内交通影响分析管理程序
项目选址 项目设计方案 项目报建 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审查 后评估
交通影响评价的管理程序—北京的情况
管理程序
开发单位委托咨询机构进行 由交通委牵头,组织规划委、交管局及其它相 关部门共同审查,然后由交通委向规划委出具 审查意见,再由规划委协调其他意见后向开发 单位批复项目的规划审批意见。 交评审查意见在项目审查中可具有“一票否决”。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确定当项目相关的交通使周围交叉口和道路的los增加超过规定的界限为明显交通影响交叉口项目项目交通vc增加或以上或以上或以上双车道道路分方向交通分总通行能力由于项目所增加的客车比例pcph项目的los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确定公平责任分担equitableshareresponsibility并依此作为交通影响费分担的依据当项目产生的交通不能通过改善措施的实施立即改善需要累计到将来才能得到改善项目产生的交通需要当局承担改善措施的实施p项目交通影响的公正责任承担量t项目产生交通高峰小时分配到州际公路的需求vph现状州际公路交通分配加上该地区已经批准的项目的交通产生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确定对交通影响界定所选取的指标不是很合适交通量延误建议采用微观交通分析的手段进行分析微观指标的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的方法与要点改善与评价针对交通影响的分析按照研究区域交通规划和交通设施实施的计划提出交通改善措施交通管理优化信号相位与配时车道划分交通标志交通管理措施交通组织降低项目交通对外部道路交通的影响停车优化避免高峰小时停车排队降低停车交通影响项目内部和外部道路交通流合理使用路边停车交通改善措施要求进行相应的交通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的方法与要点改善与评价道路改善调整后的长征街横断面交叉口改善交通影响评价的方法与要点改善与评价机动车交通组织长征街中山路交叉口的左转交通公交车交通组织出租车交通组织自行车交通组织步行交通组织交通影响评价的方法与要点改善与评价沿长征街正东路栗康街分别设置连接到地下停车场的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口通道设置双向2车道在长征街栗康街可考虑将通道从地下横穿道路将出入口延伸到道路对侧在长征街与中山路路口的地下修建连接交叉口西南角和东北角地下空间的车行隧道并将通过西南角地下空间的利用在中山路南侧和休门街分别设置出入口这将极大加强出入远洋城小汽车和出租车的交通便利减少对地面交通的干扰

城市更新规划阶段引入交通影响评价的探索——以复旦大学邯郸路校区城市更新区域评估项目为例

城市更新规划阶段引入交通影响评价的探索——以复旦大学邯郸路校区城市更新区域评估项目为例

在“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过渡的时代背景下,城市更新规划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产物。

城市更新所带来的高强度土地开发,对现行交通基础设施及传统交通影响评价机制都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本文回顾了我国交评发展的基本历程,分析了我国城市更新与交评的特征,总结得出城市更新阶段交通影响评价的意义,进而又根据城市更新阶段交评的特征,从管理层面、技术层面及监督层面对该阶段交评给出具体的实施建议,并结合复旦大学邯郸路校区城市更新区域评估项目进行了分析。

一、交通影响评价发展回顾交通影响评价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当时大城市经过资本主义高速无序开发后,留下了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难题,加之城市机动化高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变得不堪重负。

政府开始探索通过交通影响评价作为规划实施手段,降低建设项目对交通系统造成的干扰。

到了80年代,联邦政府和各州市制订了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并以交评报告作为建设项目征收交通影响费用的直接依据。

我国香港地区受到英国的影响,从1995年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1996年在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有学者呼吁:要做好土地开发、大型建筑对交通影响的分析,并将其纳入土地利用、修建管理的审批之中。

至此,交通影响评价被正式引入我国。

在“畅通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各项政策、法规的推动下,交通影响评价逐步进入推广运用阶段,对城市的有序开发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但由于交通影响评价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督体系,此时的交评运作机制很不规范,无论是技术准入还是市场管理方面的水平都参差不齐。

2002年,交通影响评价成为公安部、原建设部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4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首次赋予交通影响评价以法律地位。

2010年《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正式发布,成为首个具有技术指导意义的国家行业标准。

该标准规定:对选址阶段和报建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明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在报建和(或)选址(选址或土地出让)阶段进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交通影响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交通影响分析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交通影响分析为科学协调道路交通与用地布局、开发强度的关系,有效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状况,有必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主要对研究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设施的配置提出布局建议,同时在核算交通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对规划土地开发强度提出要求和建议[1]。

现阶段交通影响评价的对象主要是建设项目,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较少。

本文以《许昌市冯庄街2 号与3 号地块商业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方法。

1 研究范围项目位于许昌市中心城区,东邻南关大街,北邻颖昌大道,西侧与南侧为冯庄街。

项目用地大致L形状,红线内总用地面积26444吊,包含2#、3#两块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2 研究年限考虑项目的建设周期及商业开发成熟时间,结合《许昌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9-2020),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研究目标年为2015 年。

3 交通需求预测3.1 预测思路交通需求预测包括不考虑项目建设的交通需求(背景交通量)和考虑建设项目的交通需求(诱增交通量)。

前者是指不考虑本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评价年影响区域内道路交通流量预测值;后者是该项目建成所诱增的交通量预测值。

影响区域内路网的交通需求量即为两者的叠加之和。

为了确定项目方案,需要在项目周边路网背景交通量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基本要求,使项目建设规模控制在项目周边主要道路及主要交叉口所能够承担的交通量增加上限范围之内。

在确定可行性方案过程中,可能会发现拟定的项目规模对个别关键交叉口(这些关键交叉口可能在不考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其服务水平就已经达到F 级)产生显着影响,因而需要在改善后的基础上确定诱增交通量上限进而反推项目的规模。

3.2 高峰时段选取根据许昌市综合交通规划和现状道路流量调查,考虑路网交通最紧张的工作日晚高峰路段流量与规划区交通发生量的叠加关系,确认计算高峰小时出现在17:00〜18:30。

交通影响分析TIA

交通影响分析TIA
TIA是介于城乡规划管理和建设管理程序之间的重要管理 和技术环节,通过分析拟建设项目对周边交通系统运行的影 响,对建设项目选址、规模、规划设计方案在交通方面的合 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改善措施,帮助规划、建设、 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在土地开发和审批程序的最后阶段进行 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的决策。
自行车设施评价 行人交通设施评价
建设项目交通量加入后自行 车交通量大幅度增加或造成自行 车交通运行与机动车或行人之间 的冲突增加,从而需要对自行车 通行设施,包括自行车专用通道 和自行车专用出入口进行新建或 者改扩建,则认为交通影响显著。
建设项目交通量加入后造成 行人交通设施改、扩建或者新建, 则认为交通影响显著。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1、机动车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2、公共交通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3、慢行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4、停车设施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机动车停车位评价 非机动车停车位评价
如果配建车位总数大于或者 等于停车高峰时间段停车总需求, 则认为交通影响不显著,如果配 建停车设施无法满足停车需求, 判定为交通影响显著。
方案评价
确定最终 设计方案
开发商和当地政府 部门协商
交通改善措施 交通组织设计 交通影响费评估
TIA启动阈值
其它需要进行TIA工作项目:单独报建的学校;交通生成量较 大的交通类项目;混合类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任一类型启动阈值; 主观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的工业类或其他类项目等。
评价范围 、年限、评价日与时段
4. 评价范围内的现状与规划交通资料 现状交通资料:交通设施拥有、交通运行状况、 规划交通资料:交通设施规划与建成情况
5. 类似项目交通出行特征资料
交通需求分析
背景交通需求分析
评价范围、年限和现状调查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准则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准则

摘自/hdjl/zqyj/yjzqz/201404/t20140430_4615378.h tml佛山市城市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准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促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以下层次的城市规划(法定图则、单元规划、详细蓝图等)土地利用与交通的协调发展,平衡交通需求与交通设施供应,合理有效配置土地利用与空间资源,落实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交通设施用地,制定本技术准则,用于指导和规范编制城市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2 主要内容城市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价应包含以下内容:(1)分析现状交通情况(2)分析城市规划中与交通相关的规划内容(3)确定交通发展模式目标及交通影响范围(4)预测控制性编制单元交通需求及背景交通需求(5)评估交通设施用地和土地利用的适应性(6)提出交通设施用地和土地利用的优化建议(7)提出评价结论和建议1.3 评估要求(1)评估依据城市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价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关交通专项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分区交通规划、轨道网规划、骨干路网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停车规划和交通政策等)为依据。

(2)评估原则城市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价应遵循交通引导和适应土地发展、集约使用土地、公共交通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

(3)评估年限城市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价年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年限一致。

1.4 其他规定城市规划的交通影响评价除应符合本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 现状交通分析2.1 土地和人口现状分析规划范围现状的功能特征、土地形态、开发强度、人口岗位规模等现状基本情况。

2.2 交通现状分析分析规划范围现状交通需求特征,包括人员出行总量、出行方式结构、出行空间结构、时间分布、高峰小时交通量;货运需求量、货运方式结构、货运空间分布等相关特征。

分析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包括道路长度、路网密度、道路面积率、横断面、路网结构比例、穿越通道、重要节点和立交等设施特征,分析道路交通服务水平、主要交通拥堵瓶颈等运行特征。

东莞市交通影响分析实施方法

东莞市交通影响分析实施方法

东莞市交通影响分析实施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协调土地开发利用与交通的关系,确保大型建设项目中交通影响分析编制的规范化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开展交通影响分析工作的批复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交通影响分析是大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也是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重要组成内容,其目的是使建设项目的规模或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与城市交通设施相适应,符合东莞市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的要求,以减少其负面影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含市辖各区和镇的全部区域。

第二章对象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大型建设项目以及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大型建设项目包括:(1)达到表1所列规模的各类项目。

(2)未达到表1所列规模,但改变了所在地块使用功能或提高了所在地块原规划容积率指标以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其它各类项目。

第六条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把相邻多个建设项目组合在一起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第七条对于特殊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指定交通影响分析的编制深度与编制阶段。

第三章实施第八条大型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应尽量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进行,其成果是项目办理报批各项手续的依据之一;对于该阶段应编制而未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的项目,在项目报批后续阶段必须补充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交通影响分析工作与该规划同步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成果做为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九条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其申报选址时通知建设方,由建设方委托具有交通影响分析资质的交通规划专业部门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

第十条交通影响分析报告成果指定由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进行审核,合格的与其它建设报批材料一并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否则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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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交通影响分析为科学协调道路交通与用地布局、开发强度的关系,有效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状况,有必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主要对研究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设施的配置提出布局建议,同时在核算交通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对规划土地开发强度提出要求和建议[1]。

现阶段交通影响评价的对象主要是建设项目,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较少。

本文以《许昌市冯庄街2号与3号地块商业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方法。

1研究范围项目位于许昌市中心城区,东邻南关大街,北邻颖昌大道,西侧与南侧为冯庄街。

项目用地大致L形状,红线内总用地面积26444m2,包含2#、3#两块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2研究年限考虑项目的建设周期及商业开发成熟时间,结合《许昌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9-2020),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研究目标年为2015年。

3交通需求预测预测思路交通需求预测包括不考虑项目建设的交通需求(背景交通量)和考虑建设项目的交通需求(诱增交通量)。

前者是指不考虑本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评价年影响区域内道路交通流量预测值;后者是该项目建成所诱增的交通量预测值。

影响区域内路网的交通需求量即为两者的叠加之和。

为了确定项目方案,需要在项目周边路网背景交通量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基本要求,使项目建设规模控制在项目周边主要道路及主要交叉口所能够承担的交通量增加上限范围之内。

在确定可行性方案过程中,可能会发现拟定的项目规模对个别关键交叉口(这些关键交叉口可能在不考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其服务水平就已经达到F级)产生显着影响,因而需要在改善后的基础上确定诱增交通量上限进而反推项目的规模。

高峰时段选取根据许昌市综合交通规划和现状道路流量调查,考虑路网交通最紧张的工作日晚高峰路段流量与规划区交通发生量的叠加关系,确认计算高峰小时出现在17:00~18:30。

交通需求预测本研究可行性论证分为两个方案(方案1和方案2),具体思路如下:方案1:在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地块2及地块3的用地性质、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同时结合项目周边类似用地性质的项目不同用地性质建筑对应的容积率给出本项目的不同用地性质的建筑物容积率,从而得到地块2和地块3不同用地性质的建筑物建筑面积;根据许昌市综合交通规划和现状道路流量调查,确定居住用建筑高峰小时发生量和吸引量,同时再参考周边类似用地性质的单位建筑面积高峰小时发生率和吸引率,给出本项目正常使用初年及使用第五年商业设施单位建筑面积高峰小时发生率和吸引率,确定本项目商业建筑高峰小时发生量和吸引量,从而得到本项目高峰小时总的交通发生量和吸引量;最终在交通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方案2:在方案1的基础上,确定交通可能受到显着影响的交叉口和节点,并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这些关键交叉口和节点进行交通改善,通过重新进行交通组织及采取一定的改善方案,提高关键交叉口的设计通行能力,使关键交叉口的服务水平达到符合标准要求的最大临界值的同时也处于交叉口的最大可接受范围内,从而根据交叉口诱增交通量(反推客流发生和吸引量,再根据不同用地性质的地块发生吸引率来推算出项目不同用地性质的地块的容积率,进而得到本项目地块2和地块3的建筑面积。

4、交通承载能力分析道路网络系统道路通行能力本规划在有关规范[2]规定的单车道理论通行能力的基础上,对规划范围内主要道路的单车道通行能力计算结果如下表1所示。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道路通行能力一览表(单向)(单位pcu/h)单向机动车道通行能力的计算公式为:N N=N0?N?N?N?N′。

方案1路段分析由于与项目的位置关系等原因,评价范围内各次干道受项目影响各不相同,项目建成对评价区域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影响不尽相同,具体参见表2。

表2 2015年评价范围道路服务水平从预测结果来看,方案1目标年研究范围内主次干路基本上满足交通需求,在接受的范围内。

颖昌大道,七一路和南关大街由于项目的建设开发,引起交通负荷有一定增加,服务水平也有所下降,但是仍然处于交通运行顺畅状态。

道路交通量主要集中在解放路、七一路、颖昌路等干道上;规划区南侧、中部部分支路承担的交通量也较大。

方案1交叉口分析由于与项目的位置关系等原因,评价范围内各次干道受项目影响各不相同,项目建成对评价区域的交叉口的影响不尽相同,具体情况如下表3所示。

表3 2015年评价范围主要交叉口服务水平由表3可见,到2015年南关大街—颖昌大道—仓库路交叉口的服务水平在不考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就已经达到了F级,所以不论方案1所确定的项目规模有多大,如果不进行交叉口改善必然不能符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要求,因而要确定项目规模就必须先对项目周边的这类服务水平低的关键交叉口进行交通改善,从而确定交通量增长上限以符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要求,最终确定项目规模。

方案2路段和交叉口分析方案2是在方案1的基础上,通过对不能满足新建项目要求的关键交叉口采取改善措施,进而确定改善后项目周边主要路段和关键交叉口所能承受的交通量增加上限。

路段和交叉口改善措施:(1)三八路改善为双向4车道,机动车单向设计通行能力可达到2805pcu/h;冯庄街改善为双向两车道,机动车单向设计通行能力可达到1200pcu/h。

(2)南关大街—颖昌大道—仓库路交叉口进行改善方案为:建设行人天桥,避免行人对交叉口的影响,同时优化交叉口信号配时,南关大街—颖昌大道—仓库路交叉口的设计通行能力可提高为5425pcu/h。

(3)仓库路路段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皆采用栏杆分隔方式,三八路交叉口设计通行能力可提高为4201pcu/h。

(4)南关大街进口采用“一直行一直左一直右”方案,三八路进口为“一直行一左转”方案,冯庄街进口采用“一直右”方案,通过信号配时优化,交叉口设计通行能力可提高为3265pcu/h。

通过交通改善措施后,各主要路段交通量影响不大,服务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方案建议根据上述两种方案的论证分析,方案2为较优的可行方案。

方案2中的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周边关键交叉口和路段的服务水平从总体上讲达到了最大临界值,同时项目诱增交通量也在最大可接受范围内,由此得出的项目各类用地的建筑面积能够满足规范标准的要求,是合理可行的,所以选取方案2地块2和地块3各类用地的建筑面积作为停车预测的数据基础。

公共交通系统结合《许昌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项目附近规划的线路站点将会增加,规划线路上基本满足需求。

我们建议通过政府政策和提高公交服务水平等促进公共交通的发展,另外有条件的公交站台尽可能该设置为港湾式停靠站台,减少对道路上交通的影响。

停车设施分析配建停车泊位需求根据对方案2条件下本项目机动车停车配建需求的预测,地块2和地块3所需配建的机动车泊位数分别为218-304个和175-211个,而由表4可知,地块2和地块3可以配建的机动车泊位数分别为228-314个和158-218个。

由此可见,在合理设置不同停车方式对应的机动车泊位数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用地可以满足机动车的配建需求。

表4 项目地块2和地块3所需配建机动车泊位数及可配建机动车泊位数公共停车需求据了解,将在冯庄街以西、颖昌大道以南暂定规划建设提供420个机动车停车泊位。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420个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可以满足2015年的机动车停车需求;但随着许昌市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到2020年,一部分的停车需求将无法得到满足。

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路外公共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应该跟进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小汽车停车需求。

相比于停车供应策略下的路外公共停车泊位需求预测而言,高峰小时路外公共停车泊位需求预测略微偏大,为了避免造成资金和土地的浪费,同时权衡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将规划建设的路外公共停车泊位由原先暂定的420个扩展为872-901个。

5交通改善与交通组织项目内部交通组织主要依据项目出入口位置、项目内部车行道和步道系统、停车位出入口情况进行,应尽可能减少对外部交通的干扰,做到人车分行,安全畅通,同时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

内部道路存在道路急拐现象时,在拐弯处应保证足够的建筑退让,以充分保证机动车的行车视距。

项目外部机动车交通组织为冯庄街—颖昌大道交叉口处冯庄街出口禁止左转,南关大街(颖昌大道-新兴路)由北至南单行,仓库路段有南至北单行。

随着机动化水平的提高及交通压力的增大,也可以考虑将冯庄街道路上的机动车交通组织为单向交通。

非机动车在有条件的路段和交叉口处尽量做到机非分离,如仓库路段加设机非分割带。

由于项目位于城市中心区,商业繁华,行人较多,应提高步行交通环境,在南关大街—颖昌大道—仓库路交叉口处建议设置人行天桥,保证行人顺畅过街及行人安全,同时减少对此交叉口处机动车的交通影响。

6结论与建议结论根据本次评价的目标,为了保证在改变项目土地利用性质的情况下,确保项目周边道路网络能够保证地区间联系车流的通畅和项目内部沟通的便捷。

通过对项目设计方案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我们总体得出如下结论:(1)本项目由居住转变为商业和商住最大的建筑面积为:地块2的总建筑面积为27991-38902 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为m2,居住建筑面积为m2,容积率为;地块3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为21890-26315m2,容积率为。

(2)本项目投入使用初年(2015)诱增的高峰小时机动车出行量为1425pcu/h,其中小汽车出行量为458pcu/h;2020年诱增的高峰小时机动车出行量为2194pcu/h,其中小汽车出行量为853pcu/h。

经过评价分析,项目诱增的交通对评价范围内的路网有一定影响,但绝大部分路段和交叉口的服务水平变化在可接受范围内,且我们对有显着影响的交叉口进行了改善设计建议。

(3)从本项目所处的颖昌大道、冯庄街和南关大街围合区域全局出发,建议将在冯庄街以西、颖昌大道以南规划建设的机动车停车泊位由原先暂定的420个扩展为872-901个。

按照项目方案2预测,建议项目设置地块2出租车泊位4-6个,地块3设置出租车泊位4-5个。

(4)由于项目地块2改为商业和居住混合用地,评价年人流量较大,建议地块2增加两个行人专用出入口;项目地块3改为商业用地,评价年人流量也很大,建议增设两个行人专用出入口。

项目出入口位置要与项目建筑设计相匹配,能够保障行人出入的舒适性与安全性;同时,由于项目建设诱增交通量较大,易对出入口周边交通产生影响,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组织与管理。

本项目按方案2的开发强度较大,在本次评价建议的改善措施下可以参考方案2的土地利用规划面积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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