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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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为全面正确地评价孵化企业创业情况,进一步完善创业企业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孵化成功率,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使政府的扶持政策能切实落在优势企业、高新项目和优秀科技人才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评估考核目的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创业孵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提高孵化绩效。

第二条评估考核对象入驻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指定孵化场地办公的创业孵化企业。

第三条评估考核设置孵化企业入驻后第7个月,基地将对企业孵化业绩进行首次评估考核。

对首次评估考核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以年度来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份;对首次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6个月,如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不合格,基地将取消其入驻孵化资格。

第四条评估考核程序基地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基地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并通报各孵化企业。

第五条评估考核机构以评估考核委员会为考核中心,每次考核都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评估考核内容按照经济能力、技术开发能力、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企业发展潜力等5个方面进行。

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评估考核小组按《阳谷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评估考核标准》(见附件一)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财务报表;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等,创业骨干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4、产品销售合同;5、企业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明细表;6、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复印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7、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安全生产等制度);第八条评估考核结果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价考核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价考核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为全面正确地评价孵化企业创业情况,进一步完善创业企业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孵化成功率,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使政府的扶持政策能切实落在优势企业、高新项目和优秀科技人才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评估考核目的第一条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创业孵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提高孵化绩效。

第二条评估考核对象入驻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指定孵化场地办公的创业孵化企业。

第三条评估考核设置孵化企业入驻后第7个月,基地将对企业孵化业绩进行首次评估考核。

对首次评估考核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以年度来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份;对首次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6个月,如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不合格,基地将取消其入驻孵化资格。

第四条评估考核程序基地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基地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并通报各孵化企业。

第五条评估考核机构以评估考核委员会为考核中心,每次考核都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评估考核内容按照经济能力、技术开发能力、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企业发展潜力等5个方面进行。

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评估考核小组按《阳谷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评估考核标准》(见附件一)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财务报表;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等,创业骨干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4、产品销售合同;、企业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明细表;5.6、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复印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7、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安全生产等制度);第八条评估考核结果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上海创业孵化基地考核标准

上海创业孵化基地考核标准

上海创业孵化基地考核标准
上海创业孵化基地是指专门为初创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的场所。

为了保证孵化基地的质量和水平,需要制定一套考核标准。

下面是上海创业孵化基地的考核标准。

1. 基础设施条件:孵化基地应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宽敞明亮的办公场所、先进的通讯设备和网络等,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2. 政策支持:孵化基地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争取各类支持政策,包括资金支持、税收减免、人才引进等,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3. 导师资源:孵化基地应拥有一支专业的导师团队,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技术支持、市场导向等方面的帮助和指导。

4. 创业服务:孵化基地应提供一系列的创业服务,包括商务咨询、市场调研、法律咨询等,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 创业活动:孵化基地应定期组织创业活动,包括创业交流会、创业沙龙、创业大赛等,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其他创业者交流、学习和合作。

6. 孵化成果:孵化基地的考核标准还应包括孵化成果的评估,即入驻企业的发展情况。

评估的指标可以包括企业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融资情况等。

7. 社会影响力:孵化基地的社会影响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孵化基地应通过公众的认可和肯定,反映其对创业生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8. 管理和运营模式:孵化基地应具备科学合理的管理和运营模式。

包括投资管理、资金使用、活动组织等方面的管理能力,以及适应创业市场需求的灵活运营模式。

上述是对上海创业孵化基地的考核标准,这些标准将有助于提高孵化基地的质量和水平,培育更多优秀的创业企业,推动上海创业生态的持续发展。

孵化基地考核评估标准表

孵化基地考核评估标准表

马鞍山技师学院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考核评估标准一级评二级指标分值要求指标分参加基地 5 孵化基地开会不得缺席,违规者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日常会议参加园内日常 5 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集体活动管理15分各店铺开门营业实行签到制度,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3分,岗位考核5 事先请假一次扣0.1分,经常处于空闲或是关闭状态者,经申请可中止孵化。

桌上不摆放与营业无关的物品,商品摆放整齐,桌面、柜顶、侧边、前后玻璃窗夹缝、门拐角、内外地板、外窗表面、防店铺卫生 5 盗网、门头标牌、垃圾筒、消防箱等地方每天保持清洁。

每周一、三、五例行评比,对于评分靠后的三间店铺予以分别孵化基扣除0.1分作为处罚,扣完为止。

地店铺每周五实行大扫除制度,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机动车与布置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内,禁止摩托车、电动车、自行15分5 卫生车等交通工具停放在基地广场或置于店内,每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店铺墙体按规定对店铺进行布置,制作“公司简介、公司文化、公司5 宣传资料管理制度、商业模式、科研成果”等KT版并挂墙展示。

营运项目定期对公司营运项目进行考核,经营项目必须合法,且不得 8 安全的安全性危害同学和学校利益。

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

情况使用设备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安全;不得使用大功率15分 7 的安全性取暖设备。

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月度经按要求每月上交一份,于次月十日前上交到孵化基地管理办 10 营报告公室。

不按时上交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运营学期经每个学期应提出可行性创业计划,并有详尽的实施方案,有材料10 营计划一定的可操作性。

根据内容酌情给分。

上报对本学期店铺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35分期末经营15 出下学期为提高企业销售业绩的创业思路,要求切实可行。

总结根据内容酌情给分。

提出建设性为孵化基地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根据考核期内提出的建设 11 创业意见性意见及采纳情况酌情给分。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等级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等级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等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14•【字号】渝人社办〔2023〕299号•【施行日期】2023.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等级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29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8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162号)要求,对全市绩效评估期内的47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服务、带动就业、成果转化、运营成效、政策落实、孵化成功率等情况开展年度绩效评估,经数据核查、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重庆智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11家基地(园区)为优秀等级;重庆市大足区聚足创业孵化基地等11家基地(园区)为良好等级;重庆航天科创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等21家基地(园区)为合格等级;海峡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4家基地(园区)为不合格等级。

不合格等级的基地(园区)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半年,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命名。

年度绩效评估按优秀30万元/年/家、良好20万元/年/家、合格10万元/年/家的标准给予绩效奖补。

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指导基地(园区)规范绩效奖补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加大辖区内基地(园区)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和评估工作,提升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优秀等级2.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良好等级3.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合格等级4.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等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3年11月14日附件1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优秀等级附件2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良好等级附件3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合格等级附件42023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等级。

孵化业务考核方案

孵化业务考核方案

孵化业务考核方案背景近年来,孵化器在投资界中备受瞩目,孵化器在启动初创公司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随着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和投资者涌入孵化器行业,如何进行孵化业务考核成为关键所在。

在孵化器当中,我们需要明确每个孵化项目的发展状况,是否有潜力成长,是否具备吸引力等各类问题进行全面考核。

本文将介绍一套经过实践验证的孵化业务考核方案。

方案介绍1. 考核主体对于孵化器而言,考核的主要是孵化项目。

孵化项目应按照孵化周期进行分组考核,分为孵化前、孵化中和孵化后三个阶段。

其中,孵化前主要考核项目基本信息,孵化中则关注项目日常运营情况及业务推进效果,而孵化后则重点考核项目是否完成孵化计划,并且是否成功拓展业务。

2. 考核重点考核重点可分为三个层面,具体如下:•领导层面:包括孵化器管理层、工作人员等人员。

–首要考核的是领导和管理者是否能够确保整个孵化器项目的顺利开展,包括初始资金投入、后期孵化计划实施等方面。

–其次是考核孵化器的日常管理规范程度,是否具备成熟的孵化流程以及风险防控措施。

–最后是孵化器的形象宣传以及口碑,是否具备一定的品牌及影响力。

•孵化层面–孵化前要考核的是是否有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

孵化中要考核的是项目日常运营情况及效果,包括是否按照计划推进,并与孵化器孵化模式是否匹配。

–孵化后要看项目是否成功扩展业务,是否紧紧锁定了项目的核心需求。

•创业者层面–初创公司和团队要看的是是否有领先的技术和团队,创业者是否具备打破行业壁垒的决心,是否具有坚定的抗风险能力和强大的执行力。

3. 考核要求在考核要求方面,孵化器需要采用具体、规范、细致的考核流程,同时要借助各种优秀的工具进行考核分析。

具体地,考核要求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孵化阶段预估,主要是对即将入驻孵化器的项目进行预测性评估,考核种类可分为商业模式评估、盈利模式评估、团队评估等等。

第二阶段:阶段性考核,主要是在孵化周期进行中,对孵化期间进行的项目进度以及风险、问题等展开评估,考核种类分为运营效能考核、成果实现考核、绩效考核等等。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为全面正确地评价孵化企业创业情况,进一步完善创业企业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孵化成功率,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使政府的扶持政策能切实落在优势企业、高新项目和优秀科技人才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评估考核目的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创业孵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提高孵化绩效。

第二条评估考核对象入驻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指定孵化场地办公的创业孵化企业。

第三条评估考核设置孵化企业入驻后第7个月,基地将对企业孵化业绩进行首次评估考核。

对首次评估考核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以年度来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份;对首次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6个月,如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不合格,基地将取消其入驻孵化资格。

第四条评估考核程序基地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基地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并通报各孵化企业。

第五条评估考核机构以评估考核委员会为考核中心,每次考核都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评估考核内容按照经济能力、技术开发能力、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企业发展潜力等5个方面进行。

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评估考核小组按《阳谷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评估考核标准》(见附件一)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财务报表;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等,创业骨干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4、产品销售合同;5、企业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明细表;6、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复印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7、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安全生产等制度);第八条评估考核结果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区自主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步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关于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创业帮扶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08号)、《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4〕12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9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和管理。

本办法所指的创业孵化基地是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所需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管理咨询、创业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的各类创业载体。

第三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扶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审批立项新建,也可利用现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小企业孵化园以及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创建创业孵化基地。

第二章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第四条创业孵化基地分为园区型(包括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楼宇型、店铺型(包括一条街)、市场型、厂房型等类型。

(一)园区型:有独立的场地或种养殖基地,单层或多层厂房,有专门的管理办公室及规章制度,各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有独立的经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加工、制造等创业项目。

(二)楼宇型:多层写字楼,有独立办公室,办公场所相对独立,各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有独立的经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代理、经销、广告、设计等创业项目。

(三)店铺型:地理位置相对适宜,方便消费者,每个店铺的创业者有独立的经营项目,主要用于经营、销售、服务类等创业项目。

(四)市场型:地理位置适宜,市场经营项目相对专业化,各摊位相对独立,有专门的市场管理办公室及管理制度,主要用于对外经营、商品买卖等创业项目。

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2011.01

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2011.01

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自主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步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粤人社函〔2009〕218号)和《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14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自主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步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粤人社函〔2009〕218号)和《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14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及管理。

本办法所指的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导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类场地,为作为孵化对象的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低费率的创业环境,并引入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跟踪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形成有滚动孵化微小型企业功能的创业载体。

第三条基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扶持、市场机制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基本原则,重点扶持生存型和发展型创业。

第四条基地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功能:(一)为孵化企业提供创业场地。

(二)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扶持创业政策。

(三)协助孵化企业办理开业手续,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有关代理服务。

(四)维护孵化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为市级基地认定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委托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

第二章基地的认定第六条申请基地认定,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基地运营或者管理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制度-(1)(1)

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考核制度-(1)(1)

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制度为全面正确地评价孵化基地企业创业情况,进一步完善创业企业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孵化成功率,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使政府的扶持政策能切实落在优势企业、高新项目和优秀科技人才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评估考核目的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创业孵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提高孵化绩效。

第二条评估考核对象入驻临朐县旺佳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指定孵化场地办公的创业孵化企业。

第三条评估考核设置孵化企业入驻后,基地将在每年年底对企业孵化业绩进行评估考核。

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企业,基地将要求其限期整改,不能完成整改的取消其入驻孵化资格。

第四条评估考核程序基地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基地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并通报各孵化企业。

第五条评估考核机构以评估考核委员会为考核中心,每次考核都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评估考核内容按照经济能力、技术开发能力、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企业发展潜力、日常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

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评估考核小组按《临朐县旺佳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评估考核标准》(见附件一)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财务报表;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等,创业骨干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4、产品销售合同;5、企业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明细表;6、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安全生产等制度);第八条评估考核结果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市创业孵化基地考核暂行方案

市创业孵化基地考核暂行方案

市创业孵化基地考核暂行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作为支持和促进创业创新的载体,创业孵化基地在我市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和管理符合标准,提高其服务水平和孵化效果,制定本考核暂行方案。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1.建设与管理: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包括基地的规划布局、硬件设施配备、场地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

考核方法主要以现场检查和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同时可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2.孵化成果:对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的成果进行考核。

考核包括孵化企业的数量、发展情况、出口创汇、知识产权申请等方面。

考核方法主要以统计数据和企业调查的形式进行。

4.创业氛围: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氛围进行考核。

考核包括基地组织的创业活动、创业氛围的营造、创业文化的传承等方面。

考核方法主要以现场观察和用户调查的形式进行。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1.建设与管理(权重30%):主要考核基地的规划布局是否合理、硬件设施配备是否到位、场地卫生是否整洁、安全管理是否健全等指标。

2.孵化成果(权重30%):主要考核孵化企业的数量、发展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指标。

4.创业氛围(权重20%):主要考核基地组织的创业活动、创业氛围的营造、创业文化的传承等方面。

四、考核周期和频次1.考核周期: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2.考核频次:每个考核周期内,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两次考核,分别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五、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综合评定各创业孵化基地的考核得分。

得分较高的基地将被评定为“优秀孵化基地”。

2.奖惩措施:对于被评定为“优秀孵化基地”的基地,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扶持政策;对于考核得分较低的基地,将进行整改指导和监督,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六、实施方式和监督机制1.实施方式:由市创业创新管理机构牵头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对于建设管理、孵化成果、服务支持和创业氛围等方面的考核,将采取现场检查、数据统计和用户调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功能定位孵化基地是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管理经营所需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的实体。

孵化基地以扶持全民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适合在楼宇内经营的项目为主体,搭建集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入驻条件(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创业业主系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原则上参加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企业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须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已在其他地方注册的可办理变更手续),生产经营场所亦可根据条件在基地外,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属新注册企业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企业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00万元。

(五)对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

(六)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不包括国家限制行业的项目。

(七)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项目,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八)在孵化基地的孵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

申报程序入驻孵化基地的符合入驻条件,可按以下程序申报,由孵化基地予以认定:(一)申请:申请人到孵化基地领取并填写《常德市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提供以下材料: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培训合格证等基本资料和创业计划书等材料。

已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二)受理:申请人到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对资料进行审查。

(三)评审:孵化基地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项目投资、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安全环保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论证、审批。

(四)入驻:经审批合格后,签订《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入驻孵化基地。

企业管理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常德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等有关规定对入驻企业实施管理。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为全面正确地评价孵化企业创业情况,进一步完善创业企业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孵化成功率,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使政府的扶持政策能切实落在优势企业、高新项目和优秀科技人才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评估考核目的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创业孵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提高孵化绩效。

第二条评估考核对象入驻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指定孵化场地办公的创业孵化企业。

第三条评估考核设置孵化企业入驻后第7个月,基地将对企业孵化业绩进行首次评估考核。

对首次评估考核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以年度来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份;对首次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6个月,如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不合格,基地将取消其入驻孵化资格。

第四条评估考核程序基地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基地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并通报各孵化企业。

第五条评估考核机构以评估考核委员会为考核中心,每次考核都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评估考核内容按照经济能力、技术开发能力、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企业发展潜力等5个方面进行。

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评估考核小组按《阳谷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评估考核标准》(见附件一)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提交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财务报表;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等,创业骨干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4、产品销售合同;5、企业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明细表;6、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复印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7、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安全生产等制度);第八条评估考核结果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科技孵化器企业孵化成功率绩效考核

科技孵化器企业孵化成功率绩效考核

科技孵化器企业孵化成功率绩效考核科技孵化器作为推动创新创业的平台,对于孵化成功率的绩效考核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论述科技孵化器企业孵化成功率的绩效考核方法,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孵化项目质量考核孵化项目质量是科技孵化器企业孵化成功率的重要指标之一。

科技孵化器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孵化项目质量进行考核:1.评估项目的创新性和市场潜力科技孵化器可对入驻项目的创新性和市场潜力进行评估。

可以通过项目的技术水平、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市场调研及需求分析等方式来判断项目的创新性和市场潜力。

2.考核项目的落地情况科技孵化器还应对项目的落地情况进行考核。

包括项目的产品研发进度、商业化进程、团队运作情况等。

通过跟踪考核项目的发展情况,科技孵化器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二、企业服务能力考核科技孵化器的企业服务能力也是影响孵化成功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以下是对企业服务能力的绩效考核方法:1.评估孵化器的导师团队素质科技孵化器的导师团队是对入驻企业提供指导和辅导的重要力量。

科技孵化器可评估导师团队的专业素质、行业经验、技术能力等,并通过导师与企业的互动情况来考核导师团队的导师服务能力。

2.考核孵化器的资源对接情况孵化器提供的资源对接服务对于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科技孵化器可考核孵化企业获得的政策支持、合作机会、融资渠道等资源,并评估资源对接的效果和实际利用情况。

三、成果转化能力考核科技孵化器的最终目标是促成项目的成果转化,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以下是对成果转化能力的绩效考核方法:1.评估孵化企业的技术成果科技孵化器可评估孵化企业的技术成果,包括专利申请情况、新产品研发情况、技术转让情况等。

通过评估技术成果,科技孵化器可以判断孵化企业实际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2.考核孵化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科技孵化器还应考核孵化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

通过评估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等指标来判断企业的成果转化能力。

孵化基地运营考核方案

孵化基地运营考核方案

孵化基地运营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孵化基地是为初创企业提供孵化服务和扶持的载体,其运营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孵化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因此,为了提高孵化基地的运营质量,保障孵化企业的良好成长,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估体系,对孵化基地进行全面的运营考核。

二、考核内容1. 孵化基地的经济效益(1)孵化基地的总收入情况(2)孵化企业的综合税收贡献(3)孵化企业的营业额增长率(4)孵化企业的创新成果转化率2. 孵化基地的服务质量(1)孵化企业的满意度调查(2)孵化基地的服务速度和效率(3)孵化企业的成功率(4)孵化企业的资源使用率3. 孵化基地的投资与管理(1)孵化基地的运营成本与费用支出情况(2)孵化基地的资金使用情况(3)孵化基地的管理规范程度(4)孵化基地的资产和设施管理状况4. 孵化基地的社会影响力(1)孵化企业的创业成功率(2)孵化企业的就业贡献(3)孵化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口碑(4)孵化企业的社区贡献度三、考核方法1. 数据考核和评估通过对孵化基地的经济数据、服务数据、投资数据和社会影响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孵化基地的经济效益、服务质量、投资与管理、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考核结果。

2. 实地考察和调研考核人员结合实地考察和样本调研,深入了解孵化基地的运营实际情况,重点关注服务质量、资源配置、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3. 专家评审和意见征询邀请孵化基地相关领导、专家和孵化企业代表参与考核评审,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多方观点,提出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考核指标权重经济效益占比:35%服务质量占比:25%投资与管理占比:20%社会影响力占比:20%五、考核评价1. 孵化基地的优秀表现(1)经济效益显著、服务质量优良、管理规范、社会影响正面(2)孵化基地获得专家评审和孵化企业认可,获得相关荣誉称号(3)获得政府扶持和资金奖励2. 孵化基地的一般表现(1)经济效益一般、服务质量一般、管理规范、社会影响一般(2)孵化基地获得专家评审和孵化企业认可,提出改进建议(3)获得一定程度的政府扶持和资金奖励3. 孵化基地的不良表现(1)经济效益差、服务质量低、管理规范不足、社会影响负面(2)孵化基地未获得专家评审和孵化企业认可,需停止资金扶持(3)需进行整改和提升,重新进行考核评估六、考核结果运用孵化基地的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政府对其的扶持力度和资源投入,被评为“优秀”的孵化基地将获得更多的政府扶持和资金奖励,被评为“一般”的孵化基地将获得适度的政府扶持和资金奖励,被评为“不良”的孵化基地需进行整改和提升,否则将停止政府的资金扶持。

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作为宁波市支持和培育创新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承担着孵化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动创新创业发展的任务。

为了进一步提升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的服务质量和孵化企业的发展能力,制定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对孵化企业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促进孵化企业的优质发展。

二、评估考核目标本考核办法的目标是全面评估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孵化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为宁波市科技创业基地提供科学、有效的评估数据,指导孵化企业的发展。

三、评估考核内容1. 经营管理能力评估(1)财务管理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财务报表制度、预算管理、资金筹措等方面的能力。

(2)人力资源管理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组织架构、员工素质和培训、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能力。

(3)市场营销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市场开拓、销售渠道、品牌形象等方面的能力。

(4)合规管理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法务合规、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能力。

2. 创新能力评估(1)研发创新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研发机构和团队、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

(2)技术创新能力:评估孵化企业的技术引进、合作创新、专利申请等方面的能力。

(3)创新创业环境:评估孵化企业所在科技创业基地的支持政策、交流合作机制等方面的能力。

3. 科技成果转化评估(1)科技成果转化率:评估孵化企业在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方面的效率和成果。

(2)科技产品或服务质量:评估孵化企业的科技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用户满意度。

4. 社会效益评估(1)就业创业能力:评估孵化企业创造的就业机会和培养的创业人才数量及质量。

(2)环境资源效益:评估孵化企业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贡献。

四、评估考核方式1. 调研访谈:对孵化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和访谈,了解其经营状况、技术创新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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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评估考核办法
为全面正确地评价孵化企业创业情况,进一步完善创业企业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孵化成功率,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使政府的扶持政策能切实落在优势企业、高新项目和优秀科技人才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评估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创业孵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质量,优化孵化资源配置,提高孵化绩效。

第二条评估考核对象
入驻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指定孵化场地办公的创业孵化企业。

第三条评估考核设置
孵化企业入驻后第7个月,基地将对企业孵化业绩进行首次评估考核。

对首次评估考核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以年度来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份;对首次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孵化企业,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间间隔期为6个月,如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不合格,基地将取消其入驻孵化资格。

第四条评估考核程序
基地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基地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并通报各孵化企业。

第五条评估考核机构
以评估考核委员会为考核中心,每次考核都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
评估考核内容按照经济能力、技术开发能力、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企业发展潜力等5个方面进行。

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评估考核小组按《阳谷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评估考核标准》(见附件一)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财务报表;
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等,创业骨干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4、产品销售合同;
5、企业研发计划及研发投入明细表;
6、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复印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
7、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安全生产等制度);
第八条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孵化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不遵守基地管理规范,拒不报送相关报表,造成不良后果的;
2、不按规定交纳房租、能源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等费用的;
3、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的。

第九条评估考核结果的使用
对评估考核为优秀的孵化企业,基地将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政策扶持、经费资助等方面予以倾斜,并对评估考核得分在前5位的优秀孵化企业,由基地管委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从管委会设立的“创业之星”种子资金中列支。

对连续两次评估考核为不合格的孵化企业,基地将劝其退出孵化场地,终止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

如其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孵化场地,房租价格统一按市场价收取,但续租期不得超过1年。

第十条本办法由阳谷县创业孵化基地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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