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与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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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和邦联制

联邦制和邦联制

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和国、邦或州联合组成一个统一国家的制度。

邦联制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结成国家联合的制度。

邦联制构成的不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

具体有如下权利(但不一定全部享有)(1)制宪修法(2)维持区域完整(3)成员有各自的国籍(4)加入和退出的权利。

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国把各自权力交予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联邦宪法明确界定了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也实行联邦制邦联制在现代则一般是指一些国际间的区域组织,如独联体、英联邦、东盟和美洲国家组织等。

值得一提的是欧盟,欧盟是当今世界最成功的国家间邦联组织,她越来越表现出超国家组织的倾向,许多人认为欧盟现在更像是一个联邦,而非邦联。

邦联还可能存在于某一国家,比如波黑,历史上还有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邦联,也实行邦联制。

原苏联则比较特别,名义上是实行邦联制,而在实际操作上则更多地表现出联邦制甚至是单一制的国家特点。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

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回答者:稀稀稀硫酸- 一级2006-7-28 18:33 独联体、英联邦,区域经济体应该不算吧。

【教材解读】美国独立后国家结构形式的转变──从邦联制到联邦制

【教材解读】美国独立后国家结构形式的转变──从邦联制到联邦制

【教材解读】美国独立后国家结构形式的转变──从邦联制到联邦制一、美国历史上的邦联制早在美国建国之前,英国对北美十三块殖民地采取的就是分而治之的政策,这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州与州之间相对独立。

独立战争期间,十三块殖民地没有真正形成统一的权力机构。

北美独立战争结束后,依据1781年生效的《邦联条例》,美国实行邦联制。

美利坚合众国由13个州组成,各州保持其主权、自由和独立。

当时作为邦联政府唯一的机构邦联国会,由各州代表组成。

各州代表相当于独立的各州派出的大使。

国家真正的权力在各州,中央对对各州的公民没有直接管辖权,邦联国会颁布的任何法令须得到州政府同意后,才能对该州人民产生约束力。

这种邦联制的弱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邦联仅仅是各州之间的联合体,只是各州之间的松散联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

其次,在财政和经济方面,邦联政府既无权向国民征税,又无权管制州际贸易和对外贸易,政府所需经费取决于各州是否缴纳。

第三,在国防上,邦联没有统一的军队,各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彼此隶属和制约关系。

因此,国会既没有威信,又软若无力,在西部无法应对与英国和西班牙的领土争端,在英国对其贸易进行限制时,各州不但不能齐心协力对外,反而因各州为保护自身的利益伤害了其他州。

这种邦联制度,使政府难以应付经济衰退、社会动荡和外部威胁等一列问题,特别是1786年美国爆发了反对当局的起义,使争权夺利的资产阶级各派有了一种共同的“危机意识”。

华盛顿在1876年写给友人的信中这样写道:“在我看来,邦联只是个有名无实的空架子,而在其名下的议会亦是徒有虚名,其政策措施多不被人们所关注、执行。

”因而,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建设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国家,促进美国的繁荣发展。

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为了解决邦联存在的问题,1787年5月至9月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依据宪法,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由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各州把国家权力的一部分转让给联邦中央政权,使联邦成为一个享有充分主权的国家。

历史上的国家形式

历史上的国家形式

历史上著名的复合制国家例谈复合制国是指由若干成员邦、州或国联合组成的联合国家或国家联合。

按照其联系的紧密性可以分为君合国、邦联、政合国和联邦。

1、君合国君合国是指两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由于共同拥戴一个君主而形成的一个国家联合,所以又称身合国。

构成君合国的两个国家除了有一个共同的君主外,没有任何其他联合关系,它们各自为国际法的主体,君合国本身不是国际法的主体。

在历史上,君合国往往由于王位继承而产生。

例如1714年至1837年英国与德意志的汉诺威的联合。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分别于1689年和1701年通过了《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

为了排除信奉天主教的国王的复位,《王位继承法》规定:威廉(1688年光荣革命中,迎立詹姆士二世女儿玛丽和女婿威廉为英国国王)死后,王位由詹姆士二世的幼女安娜继承,安娜死后由信奉新教的詹姆士一世的外孙女索菲亚继承。

1714年,安娜去世时,索菲亚已死,王位就由索菲亚的儿子德意志的汉诺威选帝侯继承,称乔治一世。

乔治二世于1727年继承父位。

而后,乔治一世的孙子乔治三世于1760年继承王位,而乔治四世(1820-1830)和威廉四世(1830-1837)都是乔治三世的儿子。

1837年威廉四世死后无子,而按照汉诺威的继承法女子无权继承王位,因此由其弟恩斯特奥古斯特继承汗诺威王国王位,而英国王位则由其侄女维多利亚继承。

英国与汉诺威的联合至此结束。

相似的还有1815年至1890年的荷兰与卢森堡的联合。

1815年维也纳会议决定卢森堡为大公国,由荷兰国王兼任大公。

1839年伦敦协定承认卢森堡为独立国家。

1867年成为中立国。

1868年实行君主立宪制。

1890年前拿骚公爵阿道夫成为卢森堡大公,彻底摆脱了荷兰国王的统治。

2、邦联邦联是指若干主权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如为了军事或贸易,依据国际条约而结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

邦联没有统一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也没有全邦联的统一预算和统一国籍。

邦联虽设有联合的议事机关,但它的决议须经过各成员国政府的批准才能生效。

2022届高考历史一轮复习专题四古代希腊罗马和近代西方的政治文明4.13美国1787年宪法学案含解析

2022届高考历史一轮复习专题四古代希腊罗马和近代西方的政治文明4.13美国1787年宪法学案含解析

第13讲美国1787年宪法理知识体系背史论术语(1)美国通过独立战争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美国独立战争既是一场民族解放运动,也是一场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

(2)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了“分权与制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民主精神。

美国联邦制确立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权力结构。

两党交替执政,是美国共和政体的一大特色。

(3)美国1787年宪法确立了两大制度,即联邦制和共和制,是政治制度的重大创新。

前者主要涉及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问题;而后者则以三权分立为指导思想,划分各权力主体的职权及相互制约关系。

自主学习——主干梳理·依托教材·高于教材一、1787年宪法的制定1.背景(1)1775~1783年,经过独立战争,英国承认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独立。

(2)独立后的美国是一个由13个州结成的松散联盟——邦联。

(3)邦联体制使美国面临窘境①关税、贸易问题:邦联政府无权制定统一关税,无力保护本国工业和美国商人的海外利益。

②债务问题:________使美国欠下大量的外债,因各州上缴款项有限而无力偿还。

③国家安全问题:英军还驻扎在美国西北的边境内,而南部和西部边境则面临着________的威胁。

④焦点问题: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力,制定一部完备的宪法。

2.制定:1787年9月,制宪会议通过了联邦宪法,确立了美国的________体制。

3.内容(1)联邦政府的权力大大加强,各州在行政上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2)中央政府的权力构建体现了________的原则:最高行政权归总统;最高立法机构是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司法权属于各级法院。

4.评价(1)地位:美国联邦宪法是近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2)积极:体现了“__________”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局限: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度,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

[教材补缺]制宪会议上的权利之争制宪会议上存在大州和小州、北方州和南方州之间的权利斗争。

单一制、联邦制、邦联制

单一制、联邦制、邦联制
单一制、联邦制、邦联制
单一制
单一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单一主权 国家的结构形式。 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 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和复合制相 对。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 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 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 有任何主权特征。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是为了便 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 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 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 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联邦国家的特点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 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 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 联邦制国家全球分布(深色部分) 联邦制国家全球分布(深色部分) 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 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司法机关,有自己的 宪法、法律和统一的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 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 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联邦制
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 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 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 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 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 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 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 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 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联邦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结构。联邦制实行中央政府和 地方政府分权,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 分,由宪法明文规定,除非通过修宪,不能任意变更。双 方在宪法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对方干预。 在双方法律发生冲突时,联邦宪法及法律高于地方宪法及 法律。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

国家政治制度:国体、政体与国家结构形式三概念区别

国家政治制度:国体、政体与国家结构形式三概念区别

国家政治制度:国体、政体与国家结构形式三概念区别一、国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性质。

比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

二、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比如总统制、议会制等。

我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二者关系:1.政体和国体相互依存、对立统一,不可分割。

没有政体,国体无从体现,没有国体,政体无从存在。

2.国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政体的存在形态。

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政体与之相匹配。

3、政体是国体的体现和反映,对国体有能动的反作用。

当政权组织形式适合于国家性知识,它对国家性质的反作用表现为服务作用;当政权组织形式不适合于国家性质的时候,它对国家性质的反作用表现为破坏作用。

总的说,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影响的不同,在相同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所以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

1.国体决定政体,政体表现国体一方面,内容决定形式,国体决定政体。

另一方面,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如果没有一定的好形式,其内容也就会变成虚幻的东西。

一定的国体要通过一定的政体形式来表现。

2.政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1)影响政体选择的多种因素一个国家的具体历史条件、文化传统和民族构成、民族习惯、民族心理以及国际环境等因素,都会影响这个国家的政体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

(2)政体的多样性相同性质的国家完全可能选择不同的政体(3)政体选择的自主性不同国家之间,包括国体不同的国家之间,都有可能在政体方面相互吸收、相互借鉴。

一个国家应该向历史上的和当代的其他国家学习借鉴,但是借鉴什么,如何借鉴,都应该由他们根据本国的国情自己作出判断。

(4)政体相对于国体的灵活性和变异性一般说来,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可能国体不变,但政体形式发生了变更。

2021-2022学年历史岳麓版必修1教学案:第三单元 第9课 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 Word版含解析

2021-2022学年历史岳麓版必修1教学案:第三单元 第9课 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 Word版含解析

第9课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一、联邦宪法的制定1.背景(1)独立战斗成功后的美国邦联政府脆弱无力。

(2)美国的政治领袖们意识到,需要形成强有力的中心政府来稳定统治秩序,爱护国家的利益与主权。

2.制定(1)理论来源: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

(2)结果:1787年,制宪会议制定了1787年宪法,并于1789年正式颁布。

二、1787年宪法1.内容(1)宪法规定美国实行联邦制政体。

(2)宪法依据三权分立的原则,对联邦政府的权力进行分割。

(3)宪法坚持人民主权原则,规定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总统和议员均实行任期制。

2.地位:是近代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3.意义:它创立的联邦制共和政体,保证了美国的长治久安,促进了美国社会经济的进展。

三、维护联邦统一的斗争1.背景(1)1787年宪法颁布后,美国建立了联邦制国家,但是,州权主义观念照旧活跃。

(2)1861年,南部11个蓄奴州公开退出联邦,发动叛乱。

2.斗争(1)内战:林肯总统提出“为联邦统一而战”的口号,取得战斗的成功。

(2)修宪:通过宪法第13条和第14条修正案,废除奴隶制,确定联邦法律的至上性,维护了国家统一。

3.意义(1)维护了美国的统一与稳定。

(2)促进了美国社会经济的快速进展。

四、两党制1.形成:华盛顿之后,美国的总统选举受政党把握,两党制成为美国分权制衡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进展(1)19世纪中期,民主党主要代表南方种植园主的利益,共和党主要代表北方工业集团和西部农场主的利益。

(2)南北战斗后,各自的基础都发生了变化。

3.特点:政治选举是两党激烈争夺的战场,两党操纵美国的政治选举。

[易错提示]1.联邦与邦联联邦又称为“联盟国家”,是由若干个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组成的统一国家,是现代复合制国家的一种主要形式;而邦联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为实现共同的国家利益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盟。

2.美国实行两党制并非只有两个政党,民主党和共和党只是美国的两个主要政党。

联邦和邦联的区别

联邦和邦联的区别

联邦和邦联的区别
第一,二者的含义不同。

联邦也称“联盟国家”。

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第二,两者的范围不同。

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

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第三,两者的机构不同。

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第四、两者的国际交往不同。

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要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

1。

国家中“邦联”和“联邦”如何区分

国家中“邦联”和“联邦”如何区分

国家中“邦联”和“联邦”如何区分?联邦基本概念:联邦──亦称“联盟国家”。

由若干成员国组成的统一国家。

联邦是国际交往中的主体。

由联邦的宪法、法律、立法机关和政府。

联邦同成员国间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

各成员国也都有自己的宪法、法律、立法机关和政府,并可依据联织梦好,好织梦联邦基本概念:联邦──亦称“联盟国家”。

由若干成员国组成的统一国家。

联邦是国际交往中的主体。

由联邦的宪法、法律、立法机关和政府。

联邦同成员国间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

各成员国也都有自己的宪法、法律、立法机关和政府,并可依据联邦宪法规定,同外国直接发生关系。

各成员国的公民同时又是联邦的公民。

联邦最高立法机关通常有一院以成员国平等选派代表为原则组成。

例如:copyright dedecms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

本文来自织梦现在的欧盟还有德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度织梦好,好织梦内容来自dedecms介绍:联邦制国家是由相对独立的单位(共和国、邦、州、省)组成的统一国家。

联邦拥有最高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最高法院,有统一的宪法、法律和国籍。

联内容来自dedecms邦成员拥较大的行政权、立法权、财政权,但一般不拥有外交权、军事权。

也有的联邦制国家宪法规定,其成员可以与外国发生直接联系。

联邦政府是国际交往中的主体,统辖着统一的军队。

在联邦制国家里,虽然其成员拥有有限的准国家权力,而联邦拥有最高和最终的国家权力。

美国、德国、印度、俄罗斯、南联盟等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

美国虽然有统一的宪法和少数基本法律,但每个州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各州的行政权、财政权也非常大。

联邦制是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和其他共同目的而组成的国家联合体。

所以它已经不是一个国家了。

当今世界上,欧盟、独联体、英联邦、东非共同体,还有由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南联盟结成的联盟都是邦联制,是国家联合体。

邦联-联邦

邦联-联邦

邦联制
邦联制是指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实现某 种特定目的(如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 如军事、 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邦联制是一种复 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 合制的国家形式,比联邦制松散,是主权国 合制的国家形式,比联邦制松散, 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约组建。例如,北美 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约组建。例如, 独立革命胜利后,13个殖民地组成了邦联, 独立革命胜利后, 个殖民地组成了邦联, 但不久以后就依据宪法组成了联邦制的国 家——美利坚合众国。 美利坚合众国。
《邦联条例》的成就 邦联条例》
条例的主要成就是解决了各州对西部土地所 有权的纠纷。1781年3月马里兰州通过条例 的条件就是西部土地划归邦联议会所有。 1787年《西北法令》的正式通过则为公有土 地上形成的未来各州的发展创下了先例
邦联条例》 《邦联条例》的弱点
条例的弱点主要在于,虽然邦联议会具有外交和宣战的权利, 但是没有收税的权利。邦联议会只能要求自愿捐赠。另外, 邦联议会的条例需要9个州的批准才可以生效,并且对邦联 条例的修改需要各州代表的一致同意和各州议会的一致批准。 最後,邦联条例并未创建国家级别的法院。 邦联议会的运作基本上依赖于各州政府的同意。邦联条例仅 仅规定了各州之间要形成一种“彼此友好盟邦”的关系,但 是它们之间甚至展开了贸易战。 条例的基本缺陷在于邦联议会没有收税的权利,而这导致邦 联议会不能维持自己的军队。在各州拒绝满足邦联议会的财 政要求时,邦联议会不得不出售西部的公有土地。因为严重 的财政危机,邦联议会军队经常发生缺饷和欠饷的情况,无 力应付外国入侵
年青美国的窘境
美国在建国初期,百业待兴 实行邦联制 美国在建国初期 百业待兴,实行邦联制 百业待兴 实行邦联制, 邦联议会几乎没有实权,遇到了许多无法 邦联议会几乎没有实权 遇到了许多无法 解决的问题。各国商品涌入, 解决的问题。各国商品涌入,各州关税 壁垒和纸币的滥发;美国欠下大量债务, 壁垒和纸币的滥发;美国欠下大量债务, 政府无力偿还; 政府无力偿还;欧洲大国的威胁和各地 的反抗斗争, 的反抗斗争,使美国面临政治体制的危 机。

联邦与邦联的区别

联邦与邦联的区别

法国革命时间表(1789.5.5~1870.9.4)一、波旁王朝(843~1791.9){封建君主专制}1789.5.5; 三级会议召开,后改名“制宪会议”{第三等级:}7.14 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爆发】8月《人权宣言》{君主立宪派:大资、自由派贵族}1791.9 《1791年宪法》—君主立宪制确立(~1792.9)1792.8.10 “八月起义”{吉伦特派:工商业资产阶级}9月瓦尔密村击退普军,国民公会宣布成立第一共和国二、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9~1804.12.2)1793.1 处死路易十六6.2 雅各宾派掌权{中小资}秋罗伯斯比尔为首的公安委员会推行“恐怖政策”1794.7.27 “热月革命”{热月党人}【法国大革命高潮阶段的结束】1799.11.9 “雾月政变”,拿破仑任第一执政,颁新宪法,建立独裁统治1804.3 《法兰西民法典》(=《拿破仑法典》)三、法兰西第一帝国(1804.12.2~1814.6.22){资产阶级帝制}1804.12.2 拿破仑加冕,称拿破仑一世1812. 兵败俄国【开始崩溃】1813.10 兵败莱比锡【开始瓦解】1814.3 反法盟军、路易十八进入巴黎,拿破仑后被放逐厄尔巴岛1815.3.1. 拿破仑登陆法国3.20. 拿破仑重登皇位6.18. 滑铁卢兵败6.22. 拿破仑退位,不久被流放圣赫勒拿岛【第一帝国最终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四、波旁王朝复辟(1815.6.22~1830.7.29){封建统治}路易十八世颁《大宪章》1824. 查理十世继位1830.7 查理十世签《七月赦令》【导火线】7.27 “七月革命”(~7.29“光荣的三日”){大资}五、七月王朝(1830.7.29~1848.2.24){君主立宪制,大资政权}1848.2.22~24.“二月革命”{中小资+工人}六、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48.2.24~1852.11){小资}12月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成为第一位普选产生的总统1849. 秩序党在议会选举中大胜1851. 波拿巴发动军事政变,解散议会,开始独裁1852 初颁布新宪法七、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11~1870.9.4){资本主义专制统治}1852.11路易·拿破仑·波拿巴登基称帝,称“拿破仑三世”。

美国的联邦制

美国的联邦制

年轻美国的窘境: 年轻美国的窘境:
1、各国特别是英国的商品大量涌进美国市场,严重威胁了美国 各国特别是英国的商品大量涌进美国市场, 工业的发展。而邦联政府无权制定统一关税, 工业的发展。而邦联政府无权制定统一关税,无力保护本国工 业和美国商人的海外利益, 业和美国商人的海外利益,并且各州的关税壁垒以及纸币的滥 也使国内的商品流通极其不畅。 发,也使国内的商品流通极其不畅。 2、长达 年的独立战争使美国欠下了大量的债务。到1786年初, 年的独立战争使美国欠下了大量的债务。 年初, 、长达8年的独立战争使美国欠下了大量的债务 年初 美国所欠法国、荷兰、 美国所欠法国、荷兰、西班牙等国的外债及在国内发行的公债合 计超过4200万美元,而各州每年向邦联政府上缴款项仅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计超过 万美元 而各州每年向邦联政府上缴款项仅50万美元 只能维持政府的日常开支,无力偿还巨额债务。 只能维持政府的日常开支,无力偿还巨额债务。 3、美国作为一个新生的国家,还为一些欧洲大国所不容。英国 美国作为一个新生的国家,还为一些欧洲大国所不容。 军队还驻扎在美国西北的边境内, 军队还驻扎在美国西北的边境内,而南部和西部边境则面临着 西班牙人的威胁。 西班牙人的威胁。 在国内, 4、在国内,由于独立战争并没有使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得到 改善,所以各地的反抗斗争也是此起彼伏。 改善,所以各地的反抗斗争也是此起彼伏。无权维持常备军的 邦联政府对此束手无策
三、联邦制的利与弊
1、联邦制的优点:调和矛盾 、联邦制的优点: 保持联邦是一个强大、 保持联邦是一个强大、统一国家的同时 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 2、联邦制的弊端: 效率不高 、联邦制的弊端: A、当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利 、 联邦政府与州 益接近时: 益接近时:既保护州灵活 政府相互扯皮, 政府相互扯皮, 性又保证中央权威 推诿, 推诿,各自为 政 B、当资产阶级利益集团有 、 矛盾时: 矛盾时:联邦低效运转

2019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三导学案:专题1 第3节 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 Word版含答案

2019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三导学案:专题1 第3节 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 Word版含答案

3 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学习目标] 1.比较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关系。

2.理解实现祖国统一是我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义务。

重点:单一制与联邦制的特点。

难点:增强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感。

一、单一制和联邦制1.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复合制包括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

2.单一制国家(1)组成单位:是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2)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单一制国家中,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3)特征:单一制国家,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

3.联邦制国家(1)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2)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各自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

(3)权力来源:各组成部分的权力并非由整体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为政治实体所固有的。

二、统一的国家神圣的主权1.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因(1)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始终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选择国家结构形式时必须面对的基本问题。

(2)在当代中国,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2.维护国家统一的措施:一方面要维护民族团结;另一方面要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

[预习·提升]1.判断(1)当代各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

(√)(2)单一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3)联邦制国家中央享有最高权力。

(×)2.思考:(1)复合制包括哪些形式?【提示】复合制包括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

(2)联邦和邦联是一回事吗?【提示】不是一回事。

邦联是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家联盟。

美国的联邦制

美国的联邦制

C、联邦是真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
D、实现了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需要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美国各州拥有的权 力是( ) A、以地方名义征税
C
B、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 C、控制州及对外贸易
D、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
3.(2010浙江卷)从国家结构形式上来看,与单一制 国家相比 ①美国的主权不太充分 ②美国地方政府的独立性较强 ③美国政府的工作效率比较高 ④美国的立法权相对 分散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有立法、行政、 司法机关,有自 己的宪法、法律。 不干涉联邦事务 相抵触时无效; 发生冲突时联邦宪 法优先
易错点提示:
1、不能认为联邦和州根据宪法的规定,在各自的
权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权力,两者的地位就是平等 的。联邦的宪法和法律地位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的 地位。 2、虽然联邦的地位高于州,但联邦与州之间不是 严格意义上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而是在各自规定 的权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的权力,相互间不得进行 任何干涉
D
(二)美国联邦制的特点
特点内容 联邦政府 州政府
分享政治 宪法明确“列举的权 力”及引申出的权力 权力
最高立法、行政、司法 各自的权 机关,有统一宪法和法 利范围内 律,国际交往主体。不 享有最高 能任命、监督、考核州 权力 官员或施政行为 联邦地位 高于州 联邦宪法全国范围 适用
“保留的权力”,处 理州范围内的事务
一、美国的联邦制
(一)从邦联制到联邦制
1、最初的美国实行了邦联制。
北美独立战争后,依据1781年生效的《邦联条 例》,美国实行邦联制,邦联仅仅是州之间的联合 体,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
2、从邦联制到联邦制的原因
(1)美国邦联制的弱点:

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九篇读后

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九篇读后

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九篇读后刘韬一、“联邦”与“共和”在本文的一开篇,汉密尔顿便鲜明地提出自己的一个论点、“一个牢固的联邦,对于各州的和平和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分裂和叛乱的障碍”。

为了证明这一点,汉密尔顿从反面列举了希腊和意大利一些小共和国为例。

对于这些国家,他是这样进行描述的、“它们永远摇摆于暴政和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极端之间连续不断的革命”;那些“平静、幸福的间歇、瞬息的光芒”,绝大多数都不过是混乱中短暂的间歇,并且使我们感到惋惜和悲叹,因为黑暗在可预见的将来已经临近。

然而产生这样一种悲惨状况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呢?汉密尔顿在这一段的结尾用了这样的一句话来进行阐释、“政府的弊病会使这些光辉的才能和崇高的天赋走上邪路,黯然失色,而这些产生他们的幸福土壤已经得到应有的歌颂”。

很明显,汉密尔顿表达了这样的一种意思,即这样的状况并不是由于一个地理性因素或文化性因素造成的——在这方面以上的国家无可置疑——而是由于一个政治性因素,即“政府的弊病”而造成的,并且,这个政治性要素在某一方面甚至决定着地理性与文化性的要素的发挥。

在这样的结论背后,汉密尔顿无疑是针对美国表达着自己的见解、从地理性和文化性因素的角度上说,美国散发着同这些国家一样甚至更加灿烂的光芒,可是这个光芒能否持续,能否使人备受鼓舞而不是产生哀叹,决定于这个国家即将选择怎样的政体与政府。

但起码,这个国家不应再效仿希腊或者意大利这样的“小型”共和国,因为这些国家从根本上决定了要与“分裂和叛乱”为伍,无疑,美国的前景和人民的幸福将消失在这样的国家当中。

然而,这绝不意味着美国将因此选取“专制”来取代“共和”作为自己国家的政体。

在接下来的一段中,汉密尔顿驳斥了那些“专制政治”的拥护者,因为他们从此出发反对“共和政体的所有形式”,并且从根本上反对“公民自由”的原则,认为这是与社会秩序相本质冲突的。

汉密尔顿在这里用世界上若干“自由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巨大组织”的存在及欣欣向荣来作为自己的论据以反驳那些专制拥护者们的“悲观诡辩”,并信心满满的宣称美国也将成为这样的一个“标志性建筑”来进一步使得这些诡辩更加不堪一击。

边沁 联邦主义与自由主义宪法

边沁 联邦主义与自由主义宪法

邊沁联邦主义与自由主义宪法在美国历史上,邦联与联邦主义的辩论,是美国人民自由和权利之争的一部分。

而自由主义的宪法,则是美国宪政制度的基石。

然而,这两种宪政理念又是如何体现和演变的呢?本文从邦联、联邦主义和自由主义宪政的起源、历史演变、特点和意义等方面分析,并就其异同点进行比较。

一、邦联与联邦主义宪政的起源及历史演变邦联,是指美国建国前的一个时期,即1777年至1787年间,由13个州自行联合而成的一个联盟。

该联盟没有总统、联邦政府、或最高法院等国家统一的机构和权力,“各州保留其主权,只共同处理城防、外交、屯粮等事务”。

然而,邦联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只有一种决策程序,即13个州中的任何一州都有权反对某项决策。

造成的结果是无法执掌国家事务,因为大多数时候都需要许多州同意。

由于邦联宪法的缺陷,在1787年,美国的一些领袖们发表了《美国宪法》并制定了一个联邦政府的框架,形成了联邦主义宪政。

联邦主义的宪法是一个更完整的政治体系,它包括总统、参议院、众议院、最高法院和各种联邦机构。

根据联邦主义宪法,总统是美国政府的行政部门的首领;参议院是联邦立法机关的上院;众议院是联邦立法机关的下院;最高法院则是美国的最高司法机构。

自1787年起,联邦主义宪法已经被修改过数次,包括美国宪法第一、第二和第三次修正案等等。

尽管修正公约措辞中的一些演变,宪法的基本结构仍然保留了下来。

二、邦联与联邦主义宪政的特点在邦联时期,权力基于各州自身的主权。

在邦联体制内,各州有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

由州长组成的“大陆会”在组织方面比较独立,只有权力貌似实质,目标没有统一的价值基础,难以维持联盟。

相比之下,联邦主义宪政更加中央化。

联邦机构在联邦主义体制中处于较高的地位,其权力有时甚至超过了各州政府的权力。

在联邦主义体制下,联邦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和组织结构的分配得到了合适的平衡。

自由主义宪政的基石是权力的分立。

各州政府是一个特殊形式的政府,其构成包括州长、州议会、州最高法院和其他州机构。

法律简答题-(2)

法律简答题-(2)

法律简答题-(2)法律简答题-(2)1、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2021_2022学年新教材高中政治第1单元各具特色的国家第2课第2框单一制和复合制学案部编版选择性

2021_2022学年新教材高中政治第1单元各具特色的国家第2课第2框单一制和复合制学案部编版选择性

第二框单一制和复合制课标要求研学导航1.明确单一制国家的组成单位,理解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2.明确复合制国家的组成单位,理解复合制下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3.了解邦联的特点。

4.把握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因素。

议题一| 什么是单一制1.国家的组成单位: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2.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单一制国家中,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X围内行使职权。

1949年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期间,就中华人民某某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问题,征求过当时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的李维汉的意见。

李维汉对这个问题作过深入的研究。

他认为,中国同苏联国情不同,不宜实行联邦制。

理由是:一、苏联少数民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7%,与俄罗斯民族相差不远。

我国少数民族只占全国总人口的6%,并且呈现出大分散小聚居的状态,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几个少数民族之间往往互相杂居或交错聚居。

二、苏联实行联邦制是由当时的形势决定的。

俄国经过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许多民族实际上已经分离成为不同国家,不得不采取联邦制把按照苏维埃形式组成的各个国家联合起来,作为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

我国则是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平等联合进行革命,到平等联合建立统一的人民某某国,并没有经过民族分离。

因此,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更加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更有利于民族平等原则的实现。

中央同意这个意见。

(1)(分析国家结构形式,坚持科学精神)我国为什么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2)(分析单一制的作用,提升政治认同)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哪些重要性和极其深远的意义?提示:(1)①现行宪法规定:“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②历史原因:我国一直是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尽管两千多年来几经分合,但国家的统一一直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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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简介
联邦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结构。

联邦制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由宪法明文规定,除非通过修宪,不能任意变更。

双方在宪法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对方干预。

在双方法律发生冲突时,联邦宪法及法律高于地方宪法及法律。

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

(1)是关于自治、非集权、多样性的宪政安排。

它有两个基本的建构原则,第一,制定一部有严格修改程序的宪法,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州、省、邦)之间分割国家权力。

全国政府管理国防、外交、统一大市场等与全国人民密切相
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与各构成单位人民密切相关、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都由各构成单位政府管理。

第二,各构成单位人民有自治或自组织权。

(2)各构成单位议会议员、政府首长,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

(3)绝大多数联邦国家的构成单位并且有自己的宪法,规定自己的政府组织形式。

(4)此外,联邦制还有两个并非不重要的原则:联邦议会一般实行两院制,其中一院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另一院由各构成单位选举或任命的代表组成;(5)当联邦与各构成单位发生权力冲突时,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联邦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依据宪法裁决。

特点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司法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统一的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

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联邦制
当前实行联邦制的国家
联邦制国家行政划分
阿根廷23省、1联邦地区
澳大利亚联邦6省、2地区、1联邦地区
联邦制国家全球分布(深色部分)
奥地利9联邦州
巴西26州、1联邦地区
加拿大10省、3地方
科摩洛3岛
埃塞俄比亚9区、2特许城市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16联邦州
印度共和国28邦、6联邦属地、1国家首都辖区
伊拉克18省
马来西亚13州、3联邦直辖区
墨西哥合众国31州、1联邦区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4州
尼日利亚36州、1联邦首都地区
巴基斯坦4省、2地区
俄罗斯联邦48州、21自治共和国、7边疆区、9民族自治区、1自治州、2联
邦直辖市
苏丹26州
瑞士26邦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7大公国(酋长国)
美利坚合众国50州、1联邦特区、7地区
委内瑞拉23州, 1首都特区、1联邦属地
尼泊尔5个发展区、14个专区、36个市、75个县、3995个村。

(共和日:2008年5月18日)
以前实行联邦制的国家
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塞尔维亚和黑山苏联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联邦制国家则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

地方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

而联邦成员国则是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联邦制与邦联制的比较
两种制度的比较列表如下:
联邦:“联合的国家”邦联:“国家的联合”


联邦的范围小,联邦之中无邦联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机
构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
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
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
首脑会议
职权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地位高
于组成单位;参加联邦的各州,可
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州的宪法和
法律,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
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
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
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

际交往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
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

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其成员
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
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

同点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
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例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
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
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

相反,
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底成为
独联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
简介
现今世界上的联邦国家,多数是在原来就存在的小型共和政治体基础上联合而成,也有的是通过政治改革将以前的单一制国家解构或者说重组成联邦共和国。

而联邦制就起源于过去的小共和国为增强军事力量和谋求共同发展的深切需要,它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同盟,甚至遥远的《圣经》时代。

《圣经》记载
据《圣经》记载,以色列诸部落为了摆脱埃及法老统治和对外帮作战,曾结成紧密的同盟(公元前12世纪——722年)。

(8)古希腊的城邦国家结成过著名的安菲替温尼同盟,进行了与波斯的战争,在希腊晚期,又出现了名垂青史的亚该亚同盟、埃托利亚同盟。

同盟的名称叫sympoliteia,意思是“共同的公民生活与政治生活”。

(9)这种结盟传统,在中世纪和近代的欧洲,仍绵延不绝。

始于9世纪的德意志邦联,是当时存在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同盟。

1291年,为了抵抗哈布斯堡王朝的进犯,中欧的三个自治市签署永久联盟条约,结成了后来发展到有13个成员的瑞士同盟。

16世纪宗教改革时代,面对天主教会和世俗政权的双重迫害,新教徒在荷兰境内组成了尼德兰联省,它迅速强盛起来。

但这些同盟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联邦国家(federation),与后者相比,是松散、脆弱的,学者们称之为“邦联”(confederacy)以示区别。

这一点非常重要,下面将进一步说明。

古代邦联
历史上的邦联,首要目的是共同防御,其次才是共同发展。

作为国家之间的联盟,邦联实际上是指挥加盟成员采取共同行动、协调彼此关系的政府间组织。

它们的组织形式一般都很简单,最重要的机构通常是一个由各成员邦代表组成的议会,没有行政和司法部门。

邦联在对外方面也没有完整的权力,加盟成员握有军事实力,外交上的独立性很高。

这是一种以主权国家政府为管理对象的“政府”,不可能是不脆弱的。

翻开它们的历史,虽然可以看到联合所带来的显著好处,甚至战胜强敌的辉煌篇章,但也到处写着猜忌、不公、争斗、内乱、分裂,并不乏被外部势力离间和征服的悲剧。

近代联邦制
联邦制正是在吸取了过去邦联制的教训后,通过制度创新而形成的一种紧密的、
现代的新型共同体。

它的发明权属于美国。

美国1787年宪法运用主权共和国组织政府的原则,来设计共同的政治组织,并明确地划分了共同体与构成单位的权力,赋予共同体足够的手段追求联合起来的好处,建立了一个直接对公民行使权力、三权鼎立的完备的共同政府,从而在历史上第一次将邦联改造成了联邦——联合而成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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