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专项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与审计
大连理工大学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
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学校科技创新及服务能力,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重大专项管理特点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资金来源多元化,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使用和管理,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三条学校各渠道取得的各类重大专项资金,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财务处统一管理, 并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学校按规定开立特设账户,用于核算和管理重大专项资金。
第四条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项目负责人应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有效地使用经费。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在校长领导下,分管财务及分管科技工作的校级领导对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建立健全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重大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财务处是学校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重大专项科技项目管理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审核项目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和监督项目组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重大专项资金。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保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重大专项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和需求,主要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研究论证提出,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要坚持“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
第四条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
第五条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目标,聚焦重点。重大专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中的重大问题,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强调坚持自主创新,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关键领域跨越式发展。
(二)创新机制,统筹资源。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发挥部门、地方、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重大工程的衔接,推动军民融合,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1.05
•【文号】财教〔2021〕262号
•【施行日期】2021.11.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
正文
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教〔2021〕262号各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有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以下称《若干意见》),加强改革前后政策衔接,现就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以下称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尚在执行期内的在研项目(课题)。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称承担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并与科研人员充分协商后,确定是否执行《若干意见》关于劳务费、间接费用、预算调剂等方面的新政策。涉及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74号)等现行规定需专业机构同意的事项,应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
二、关于执行期已结束的科研项目(课题)。对于已下达验收结论的项目(课题),相关经费管理和支出按财科教〔2017〕74号文件等现行规定执行,不再作调整。对于正在开展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尚未下达验收结论的项目(课题),专
业机构要结合《若干意见》关于劳务费、间接费用、预算调剂等管理新要求形成验收结论。
三、关于结余资金。自《若干意见》发布之日起,已按规定留给单位使用的项目(课题)结余资金,不再执行两年收回政策,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对于正在开展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尚未下达验收结论的项目(课题),结余资金处理按新政策执行。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集中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 ,由光
荣 院 主管部 门责令 改正 ;逾 期不 改正 的 ,对 直接 负 责 的责 任 人 和 其 他 主 管 人 员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第 三十 六条
施行 。
本 办法 自 2 1 0 1年 3月 1日起
财 政 部 关 于 印发 《 口科 技 重 大 专项 管 理 民 工作经 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 知
育 ,限期改 正 ;情 节 严 重 的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构 成犯 罪 的 ,依 法追 究刑 事责 任 :
民政 部 门责 令 限期改 正 ,并恢 复 原状 ;造 成损 失 的 ,依 法承 担赔偿 责 任 。 第 三十 二条 集 中供 养对 象 应 当珍 惜 荣 誉 ,
财 教 (0 0 7 2 1 3 6 3号
各 民 口科 技 重大 专项 领导 小组 组 长单位 、牵头 组 织 单位 ,国务 院有关 部 委 、有 关 直 属 机构 ,有 关 省 、
自治 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 局) 为了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 费的管理和使用 ,保障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工作的顺利开
( )光 荣 院 建 设 和管 理 中有 滥 用 职权 、玩 三 忽 职守 、徇私 舞 弊行 为 的 ; ( )其 他违 反相 关法 律法 规行 为 的 。 四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国科发专〔2017〕145号)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重大专项资金)。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三条重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
开展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企业竞争前的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并对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工作予以适当支持。重大专项实行概预算管理,项目(课题)实行预算管理。
第四条重大专项的财政支持方式分为前补助、后补助。具体支持方式根据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要求和项目(课题)的特点,在年度指南和年度计划(含年度预算,下同)中予以明确。
财政部解读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解读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打点暂行方法
为了保障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的顺利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尺度性、安然性和有效性,日前,财政部、科技部和开展鼎新委联合发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打点暂行方法〔以下简称为暂行方法〕。
组织实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旨在充实阐扬社会主义社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努力实现以科技开展的局部跃升带动出产力的跨越开展。据测算,十个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实施需要资金7000多亿元,中央财政投入将超过2000亿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暗示,财政部十分重视对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与打点。近年来,中央财政科技投入大幅增加,布局不竭优化,打点不竭加强。此次发布实施的暂行方法是尺度中央财政科技投入资金使用和打点的重要法规,是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各承担单元编制和执行预算的重要依据。暂行方法在加强财政科技资金打点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创新。一是明确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分级打点、分级负责,同时突出了牵头组织单元作为各重大专项经费打点的责任主体。二是创新了财政撑持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的方式,暂行方法中新增了后补助的撑持方式,更加符合局部工程组织实施及经费撑持的特点。三是增设了间接费用支出,由工程〔课题〕承担单元统筹使用和打点,可以用于工程承担单元的打点费用支出及对科研人员的鼓励。四是赋予牵头组织单元适当的预算调整权限,使经费安排使用更加符合科研工程的规律和特点。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与预算打点问答
为了保障国家中持久科学和技术开展规划纲要〔2006-2021年〕确定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尺度和加强重大专项资金打点,财政部、科技部、开展鼎新委联合下发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打点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暂行方法〕。为了让有关部分和单元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这本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与预算打点问答〔以下简称问答〕。作为暂行方法的参考资料,问答对各有关部分和单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解读,各部分和单元在使用本手册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国家相关财政财政打点规定,切实把相关规定理解好、宣传好、执行好。衷心期望这本小册子能给各有关部分和单元带来帮忙和便当。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相关财务问题浅析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重大专项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主要依据是《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财务验收办法》财教[2011]287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1]314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673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关于落实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有
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财函[2010]384号、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
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
库[2009]135号、
《关于加强和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垫付与归垫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10]308号等相关规定。
一、重大专项部分课题承担单位存在转移、挪用、挤占中央财政资金
1.课题承担单位在经费执行过程中,列支预算外设备购置费,与预算严重不符。由于现在某些设备更新速度较快、设备出厂价格也不断增长,此外还有汇率、国际形势等的变化会导致预算不能满足现有设备的支出,导致设备购置费与预算不符。
2.课题承担单位从特设账户提现,用于该单位日常经营活动支出。除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另有规定外,特设账户资金资金一律不得用于部门和单位的工资福利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等日常经营活动支出,如有上述情况需退回。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治理工作经费治理暂行方法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治理工作经费治理暂行方法
第一条为了标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治理工作经费(以下简称“治理费”)的治理和利用,保障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依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治理暂行方法》(财教[2020]218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中的治理费是指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组织治理和实施进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相关治理性工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治理费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治理费预算应当依照专项治理工作的合理需求,依照财政预算、国库治理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治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核定和支付。
第四条治理费依照“分年核定、转动利用、节约节约、专款专用”的原那么治理和利用。
第五条依照现行专项治理体制,治理费分为科技部、进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治理费、专项领导小组治理费和牵头组织单位治理费三类。三部门、各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单位和牵头组织单位别离是相应治理费的利用单位。
第六条三部门治理费用于支持三部门组织开展的重大问题调研、监督评估、实施打算的综合平稳、预算评审、组织治理培
训、专项交流与汇报、验收与宣传等工作。
第七条专项领导小组治理费用于支持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咨询专家组开展的重大问题研讨与调研、专项实施情形监测与进程评估等工作。
第八条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治理费用于支持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开展的重大问题调研、实施打算制定、项目(课题)立项评审、招标和监理、项目(课题)监督检查与验收等工作。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各有关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各有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根
(国办发﹝2016﹞105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
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2017年6月1日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保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重大专项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和需求,主要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研究论证提出,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要坚持“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
第四条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的通知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7.06.01
•【文号】国科发专〔2017〕145号
•【施行日期】2017.06.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的通
知
国科发专〔2017〕145号各有关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各有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2017年6月1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保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汇总报告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
审计汇总报告
(由审计牵头单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所属计划(专项):
项目(课题)执行周期:
项目(课题)牵头单位:
××××会计师事务所
××年××月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
审计汇总报告
汇总报告文号
二、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三、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表 A1. 项目(课题)基本情况表
表 A2. 项目(课题)牵头单位资金拨付情况审计表
表 A3. 项目(课题)资金支出情况汇总表
××会计师事务所
(盖章) 中国·××市
二○××年×月×日
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编制通则
附件: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预算书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所属部门: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盖章)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课题)负责人: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
项目(课题)起止日期: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
日编制日期:年月日
编报说明
一、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评审的重要依据。各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认真填报项目(课题)预算书。
二、表1和表2由牵头组织单位汇总编报,表3各表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照项目(课题)实施周期分年度分别填报,表4由预算评审单位填报。
三、所有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当填写法人单位全称。项目(课题)预算书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当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
四、表1中各项数据由表3有关数据汇总得出。表2中“项目(课题)级次编码”、“名称”和“实施起止期”栏应当同实施计划中有关内容一致;“总预算”栏根据表3中有关数据汇总得出。
五、表3-3-1中,如发生“中间试验(制)费”和“其他经费”,应当参照“研究经费”,填写具体的开支项目。
承诺书
本项目(课题)预算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项目(课题)负责人保证预算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浅析如何加强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
王 江 红
( 中国电子科技集 团公 司第四十一研 究所
摘
安徽 ・ 蚌埠
2 3 3 0 0 0 )
要:文章针对 民口科技重 大专项 资金 管理的特点 ,从预算管理和资金 管理 、财 务核 算方面浅析如何 加强重大专项项 目的财
务管理 ,并为项 目承担单位顺利通过 财务 审计和验收提 供指导性建议 。
法, 若有必要 , 需到联 合承担单位进 行现场 了解和实地检查 , 防 止资金被挤 占或挪用 。 下面按科 目分别说明会计 人员在 日常核 算 中 应 关 注 的 内容 。 1 . 设备费支出 。对于购置固定资产, 要求提供招投标文件 、 合同、 发票 、 固定资产入库单 , 设备验 收合格证明, 要核对设备是 否为预算 内设备 , 单 价是 否超预算单价 , 如超过预算单价 , 请经 办人 提交书面原因 , 并要求做 好预算调整报批准备工作 。 2 . 材料 费 。 重 大专 项用材料 由研 发部提 出采购计划 , 交由采 购 部采购 ,采购部在采购重大专项物资时须在借款 单中明确课 题名称 , 采购员凭票报销时, 会 计 人 员根 据 借 款 表 核 对 发 票 是 否 为专户 开支借款 , 发票、 合 同、 入库单金额是否一致 , 入库单存货 应注 明课题编号 。材料 出库领用时, 仓 库保 管员核对领料 单上 是否注 明课题 名称 、 课题编号, 是否有项 目负责人签字等信息 , 以确保 重大专 项用材料及时准确入账 。 3 . 测试 加工费用 支出。 要核对 发票 、 测试 加工合同金额 是否 致, 同时测试要有测试报 告, 外协加工要附外协加工检验证明、
如何加强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
浅析如何加强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
王江红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
摘
来自百度文库
安徽・蚌埠
233000)
要:文章针对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特点,从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财务核算方面浅析如何加强重大专项项目的财
务管理,并为项目承担单位顺利通过财务审计和验收提供指导性建议。 关键词: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应对措施 国务院于 2006 年发布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 要 (2006-2020 年) 》 中确定重大专项作为未来十五年的重点发展 领域之一。 各民口重大专项项目已陆续进入财务审计与验收阶 段, 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受到财政部、 科技部和重大专项管理 办公室的重视, 监督检查和审计验收的力度较大。 一、 简述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特点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 中央财政 支持一部分资金, 地方财政和单位自筹资金进行配套。中央财 政安排的资金按照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以 下简称 “暂行办法” ) 的规定使用和管理, 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地方财政和单位自筹资金按照资金提供方 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项目资金要求 做到专款专用、 单独核算, 即 “谁的资金谁管理” 。 二、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的重点 (一) 项目预算的编制 民口重大专项课题经批准立项后, 项目单位要按照批复编 制预算, 预算最终由财政部核准, 核准后的预算要经全国人大审 议。财政部对各课题预算编制进行审核时, 通常会对预算经费 进行不同程度的削减, 经费增加的情况极少发生, 无研究任务为 依据的支出、 未列明详细明细的支出、 目标和目的不明确的支出、 缺乏充分理由和说明的支出, 基本均会被削减, 所以说预算编制 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能申请的总经费。 (二) 项目资金的管理 民口重大专项项目预算批复后, 重要的就是执行预算, 执行 预算的过程也就是使用资金的过程。 所以财务人员是资金管理 的关键人员, 财务人员对项目成本开支要履行严格的审核手续, 从发票的合法性、 合规性、 资产的验收入库、 仓库物资的保管、 出 入库管理登记、 专家咨询费的标准、 劳务费的支付方式等多方面 进行监督管理。 财务人员也要帮助项目研制人员的提高规范使 用资金的意识, 要求研制人员做好日常的工时登记工作。所有 费用开支都要按照预算的资金渠道列支, 以项目预算书作为依 据, 《暂行办法》 作为准绳, 做到真实合法、 有理有据。 三、 如何加强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财务管理 (一) 成立预算委员会, 推进预算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应组织分管科研的领导、 科研部、 计划部和 财务部的负责人成立预算委员会, 设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预算 编制工作小组, 制定预算管理制度, 出台指导性的预算编制范 本, 以课题的总任务和子任务为主线来编制预算, 做到预算紧 跟任务走, 避免预算编制的条目过于分散, 导致资金分流过小 过细, 没有体现重大专项课题重、 大、 专的特点。 尽量考虑需要 开支的每一个环节, 使预算的每一个数据有合理、 合法的依据。 (二) 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遵循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同时, 根据本 单位业务特点、 管理模式和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特点, 建立健全 本单位的重大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报销制度和内部检查审 计制度, 防止项目资金的损失浪费和挤占挪用。财务部要严格 执行相关制度, 严把审核关, 审核项目支出的依据是否充分, 是 否遵守项目预算书的规定; 审核资金支出原始单据的合理性、 合 法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 监督项目是否按合同进度的要求使用资 金; 监督项目外拨资金的使用情况; 督促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的落 实。 (三) 加强日常会计核算, 行使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职能 项目管理的好不好, 财务人员是关键。财务部应指定专人 负责管理项目开支情况、 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在日常会计核算 中, 要贯彻专款专用原则, 在单位统一会计账簿中对重大专项资 金进行专门核算, 规范各项支出的开支范围, 支出要体现 “目标 相关性、 政策相符性、 经济合理性” , 牵头单位对联合承担单位下 拨的资金也要进行监管, 确保联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合理、 合 法, 若有必要, 需到联合承担单位进行现场了解和实地检查, 防 止资金被挤占或挪用。 下面按科目分别说明会计人员在日常核 算中应关注的内容。 1.设备费支出。对于购置固定资产, 要求提供招投标文件、 合同、 发票、 固定资产入库单, 设备验收合格证明, 要核对设备是 否为预算内设备, 单价是否超预算单价, 如超过预算单价, 请经 办人提交书面原因, 并要求做好预算调整报批准备工作。 2.材料费。 重大专项用材料由研发部提出采购计划, 交由采 购部采购, 采购部在采购重大专项物资时须在借款单中明确课 题名称, 采购员凭票报销时, 会计人员根据借款表核对发票是否 为专户开支借款, 发票、 合同、 入库单金额是否一致, 入库单存货 应注明课题编号。材料出库领用时, 仓库保管员核对领料单上 是否注明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是否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等信息, 以确保重大专项用材料及时准确入账。 3.测试加工费用支出。 要核对发票、 测试加工合同金额是否 一致, 同时测试要有测试报告, 外协加工要附外协加工检验证明、 入库单和领用单等。 4.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能分清的, 可以凭燃料消耗单或 电表度数乘以电费单价入账; 若不能分清重大专项消耗的燃料 动力费的, 就只能分摊计入其他费用科目, 不在此科目中列示。 5.差旅费项目。 审核出差内容是否与重大专项相关, 出差人 员应为项目组成员, 同时出差要有出差申请、 行程审批等记录。 6.会议费支出。 审核会议通知、 会议签到及相关有效票据要 齐全, 保证会议地点须与会议通知地点一致, 若为旅行社等开具 会务费发票, 须在会议通知中有 “委托某某旅行社代办” 的注明 字样。 7.国际合作交流费。 旅行社发票、 合同及国际交流邀请函要 齐全, 出国地点要与预算一致, 出国人员要是项目组成员, 同时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专项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与审计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与审计
主要内容
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
组织管理(一)组织管理()
三
部
门
财政部
重大专项领导小组
牵头组织单位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组织管理(二)
财政部 组织重大专项预算评审并核批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总预算和年度预算;
指导和督查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批复
核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预算调整;
审核、批复重大专项决算等。
组织管理(三)
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
会计核算
单独核算
分资金来源分收入支出分支出科目
支出管理()支出管理(一)
支出管理(二)
相符性
相关性
经济性效益性
支出管理(三)
支出管理(四) 设备费
材料费
测试化
验加工
支出管理(五)
燃料动
力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国际合
作交流差旅、会议和国合三项预算总额不突破可内
部调剂使用
支出管理(六)出版文献
劳务费
专家费
基本
建设费
支出管理(七)其他
间接费
结题审计(一)结题审计()
结题审计(二) 审计委托
审计付费
审计重点
分歧处理
审计报告
审计整改
报告提交
结题审计(三)
结题审计(四)
结题审计(五)
结题审计(六)
结题审计(七)
支
出
内
容
合
规
有
效
情
况
结题审计(八)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结题审计(九)
资
产
管
理
情况
结题审计(十)
财务验收(一)
财务验收()
基本单元
范围
时间
职责
财务验收(二) 专家
形式
内容
八不验
程序
财务验收(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情况(10分=3+7)
资金到位和落实情
=5+5
况(10分55)
会计核算和财务信
息情况
(15=5+5+5)
财务验收(四)
支出内容合规
有效情况
(25分
=10+10+5)
预算执行情况
(25分=15+10)
资产管理情况
(15分
=4+3+5+3)
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及管理办法三篇
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
及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20XX年XX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课题)经费审计工作,明确审计依据,根据审计中发现问题,对审计要点进行了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修订了《XX 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20XX年),对审计重点关注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承担单位接受审计时需提供材料
(一)承担单位在接受审计时必须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供全部必要材料(参考《审计所需资料明细表》)。
(二)承担单位在接受审计时须出具盖章(公章或财务章,加盖财务章需同时有单位法人签字)的审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并将承诺函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三)项目(课题)所涉及5万元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合作、交流等有关合同,必须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二、审计依据的确认原则
(一)课题任务书、《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XX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市科委的课题预算变更批复以及相关资料作为项目(课题)的审计依据。
(二)实施市财政预算评审的项目(课题)
1、针对市财政科技经费的审计依据
首先核对《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与《XX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中市财政经费预算的一致性,以一致的《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XX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以及市科委的课题预算变更批复和相关资料作为市财政科技经费的审计依据;否则,应向承担单位取得一致后的《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及《XX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方可开展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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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口科技重大专项
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与审计
主要内容
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
组织管理(一)组织管理()
三
部
门
财政部
重大专项领导小组
牵头组织单位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组织管理(二)
财政部 组织重大专项预算评审并核批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总预算和年度预算;
指导和督查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批复
核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预算调整;
审核、批复重大专项决算等。
组织管理(三)
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
会计核算
单独核算
分资金来源分收入支出分支出科目
支出管理()支出管理(一)
支出管理(二)
相符性
相关性
经济性效益性
支出管理(三)
支出管理(四) 设备费
材料费
测试化
验加工
支出管理(五)
燃料动
力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国际合
作交流差旅、会议和国合三项预算总额不突破可内
部调剂使用
支出管理(六)出版文献
劳务费
专家费
基本
建设费
支出管理(七)其他
间接费
结题审计(一)结题审计()
结题审计(二) 审计委托
审计付费
审计重点
分歧处理
审计报告
审计整改
报告提交
结题审计(三)
结题审计(四)
结题审计(五)
结题审计(六)
结题审计(七)
支
出
内
容
合
规
有
效
情
况
结题审计(八)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结题审计(九)
资
产
管
理
情况
结题审计(十)
财务验收(一)
财务验收()
基本单元
范围
时间
职责
财务验收(二) 专家
形式
内容
八不验
程序
财务验收(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情况(10分=3+7)
资金到位和落实情
=5+5
况(10分55)
会计核算和财务信
息情况
(15=5+5+5)
财务验收(四)
支出内容合规
有效情况
(25分
=10+10+5)
预算执行情况
(25分=15+10)
资产管理情况
(15分
=4+3+5+3)
预算调整财政部
牵头组织单
位和项目承
担单位
资金归垫(一)资金归垫()
资金归垫(二)
财务验收抽查
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