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欧美发达国家高校教学管理模式借鉴
欧美发达国家高校教学管理模式借鉴欧美现代高校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系统、科学的管理体制,且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
纵览、借鉴其教学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启发我国高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推动我国高校教育的发展。
走近欧美发达国家高校教学管理模式法国模式20世纪60年代,法国爆发了震惊世界的五月风暴,从而开始了大规模的教学管理改革。
1968年年末,法国政府颁布了《富尔法案》,确立了高校自治原则。
具体而言,政府同意高校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享有广泛的自治权。
学校、教师、职工以及社会上的相关人士均有权参与高校的教学管理活动。
同时,学校在保持自身特色专业的基础上,可以向多科性方向发展,从而打破原有的教学课程设置结构。
1984年至1986年,法国高校教学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针对高校办学方向、办学宗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今天来看,1984年的改革主要集中于教学质量上,并且明确了整个高校教育系统的发展方向:一是实现法国高校的现代化。
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向上应当面向现代社会,成立相当于系一级的教学与科研单位,改成培训和研究的单位。
高等教育职业化,克服理论教学与实践相脱离的状况,进行职业技能教育和方向引导,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
二是实现高等教育的民主化。
为此,1986年审议通过了《德瓦凯法》。
法国高校由此拥有了绝对的自主权。
在学生录取、教师的聘用、学生以及其他相关人士的参与上拥有更多的自由。
从总体上而言,现代法国高校教学体制的核心特征是教育的民主化、现代化和国际化。
学制与课程的设置更加适应市场需求,从而能够充分保障教学质量。
英国模式20世纪80年代后期,英国政府开始了大规模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战略,从而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市场化浪潮。
在这种背景下,英国高校开始了市场化之路。
首先,各所大学纷纷成立了所谓的“效率指导委员会”,制定了明确的绩效指标,并且进一步削弱原本的教授治校模式。
1988年,英国政府颁布了《教育改革法案》,确定高校管理引进市场机制,促进高校注重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强化高等教育的社会经济服务职能,从而克服了高校教育远离社会的危险。
法国教育制度法国属于中心集权制的国家
法国教育制度法国属于中心集权制的国家,在教育治理上长期实行高度的中心集权制。
政府非常重视教育,确立了教育的优先地位,强调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均等;规定中小学实行学校、家长、学生合同制;设立“国家教学大纲委员会”,定期审查修改教育内容,改革学制,简化考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大学毕业生从教,建立教师培养学院,强调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必要性;重视教育改革,重点放在消除教育治理中的官僚主义和加强技术教育上,强调教育、科研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
法国强调教育治理要统一,教育部垂直治理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结构全国统一,小学为五年制,初中为四年制,高中为三年制。
初中分为适应阶段、中间阶段和专业定向三个阶段。
高中阶段分为确定阶段和最后阶段。
尽管法国基础教育是统一治理,但在小学、初中拓宽知识的基础上,高中教学越来越注重学科选择的多样化,共有文科、经济与社会、科学三大类专业和第三产业科学技术、工业科学和技术、实验科学和技术以及医学社会科学四个技术专业供学生选择。
法国的职业高中属于短期教育,学制为二年,通常出路只有就业,做普通技术工作,但对进入职业高中的优秀学生,政府为其打通了进入普通与技术高中的通道。
近年来,法国借鉴地方分权制国家的教育治理经验,将部分权利下放给地方。
地方教育行政分为大区、省和市镇三级治理,大区负责高中和一些专科学校;省负责初中;市镇负责小学和幼儿学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中小学的教育规划,分级负责中小学的基建和日常教育经费投入及其日常教学治理。
例如,里昂玛利王市政府拨付学校的日常经费,以一所只有200名学生的小学为例,一年就支出40万法郎。
与此同时,在人事治理上实行减政放权,将中小学教师由国家治理改为由学区治理;赋予小学教师新的职责,教师在教学安排和教学方式上有更大的自主权。
其他诸如学制、教学大纲、教材治理等方面也逐步下放权力,有步骤地进行改革,形成了教育治理体制的多样化。
法国中小学实施校长负责制。
详解法国的高等教育制度
详解法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凡申请进入第一阶段学习的学生,需通过法国使馆的法语考试。
法国大学接受取得国内大学录取资格的中国高中毕业生赴法攻读本科;中国大学在校生可去法国大学插班学习;中国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可去法国攻读硕士学位。
课程介绍:该专业为高等教育方向,该课程在以下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教育:教课和学习,课程创新,研究指导,学术引导;做独立的项目。
学习该课程的学生在某一教学领域的教学技能会得到提升。
该课程不为学生提供教师资格。
每位学生修满48个学分方可毕业。
法国高等教育体系多元化,不同类型的学校有不同的教学目标,而课程设置和入学条件也各不相同。
众多公立、私立学校各有千秋,公立学校由国家资助,相比之下,学费低廉的近乎于免费。
按教学机构划分,现有三大类教学机构并存:(1)综合大学:遍布法国全国各地的87所综合大学,通过各种学科的划分实施基础及应用教学,分短期和长期学制。
另一方面,欧盟亦有9个国家免学费(包括来自欧盟外的国际学生)。
而缴交学费学生的比例各国亦有不同。
部分国家每位学生皆需缴交学费,如:比利时荷语区、荷兰等国;部分国家大多数学生需缴交学费,如:比利时法语区、法国、义大利等7国;部分国家仅少数学生需缴交学费,如:德国。
入学条件:招收持有法国高中会考证书或同等学历的学生向校方递交申请材料,学校根据候选人材料择优录取。
(注:由于中国高中毕业证书不能等同于法国高中会考证书,因而中国学生入学条件限于获得中国大学录取通知书者,中国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综合大学教育含义下的3个阶段,各阶段文凭均属国家级文凭,第一阶段实施大学基础知识教育;二、三阶段的学习趋向于专业化。
•常用的教学方法与选用原则?常用的教学方法:发现教学法;问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研讨式教学法等;选用原则:教法与学法的统一;讲习知识方法与训练智能方法的统一;常规教学方法与现代教学方法的统一。
(2)重点高等专科学校:重点高等专科学校为政府机关、工业界、服务业培养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及行政人员。
法国高等教育署
法国高等教育署法国高等教育署是法国政府负责高等教育领域的主管机构,其任务是监管法国的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并确保法国的高等教育体系质量和发展。
法国高等教育署成立于1984年,其前身是教育部创立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总署。
随着法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变化,1984年后,高等教育署的职责也有所调整与扩大。
如今,法国高等教育署负责监管法国大学的开展与管理,并统筹协调各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方向。
法国高等教育署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实施高等教育政策;保障法国高等教育的质量与国际竞争力;推动高等教育的多元化与创新;加强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条件等。
在法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大学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大学在法国被称为“大学”,与其他法国的高等教育机构相区别。
法国高等教育署负责监管与指导大学的发展,确保大学的教学质量与水平。
同时,法国高等教育署也与大学合作,共同开展各类教育与研究项目。
除了大学,法国高等教育署还监管其他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等。
这些机构在法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并为法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保障高等教育的质量,法国高等教育署设立了严格的学院评估制度。
根据评估结果,对学术研究、教学水平和学生支持等方面进行评价和监测。
这种评估制度的引入,确保了法国高等教育体系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法国高等教育署还致力于推动高等教育的国际化。
通过与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开展。
同时,法国高等教育署也鼓励法国学生到国外留学,提升他们的国际视野与交流能力。
总之,法国高等教育署在法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起着重要的监管和指导作用。
通过制定高等教育政策、保障教学质量、推动创新与国际化等举措,法国高等教育署不断推动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法国学制
法国大学和“大学校”颁发的文凭有: 本科(Licence):三年大学学习 硕士(Master):本科毕业后继续两年学习 博士(Doctorat):对于大多数专业来说,博士一 般是硕士毕业后再进修三年。 DUT :在大学进行两年的专业学习,相当于中国 的大专毕业。 工程师文凭:对于大多数专业来说是在大学中进 行三年的专业学习。但进入该专业学习之前要参 加竞争考试。
职业高级中学提供职业课程,先以二年时间 准备考, CAP(职业能力证书)或BEP(职业 教育文凭)。获得CAP或BEP后可即就业或以 一年时间进修专业文凭(MC)。亦可再以二 年时间准备职业类会考(,如欲准备技术类 会考,则转至普通高中「调适高二班」。 职 业教育之各级文凭亦可以建教合作方式在职 业训练中心准备应考。
三、高等教育
大学之科系通称UFR(教学研究单位)。会考及格者,登记 后分发入学。文学、艺术、人文科学、自然科学、法律、经 济等科系分三阶段。第一阶段修业二年,结业时授DEUG (大学通科文凭)或以就业为主之DEUST(大学科技文凭)。 第二阶段第一年授学士学位(LICENCE), 第二年授硕士学 位(MAITRISE)。科技硕士及管理硕士(MSG )则为DEUG 后两年课程,其间不另授学士学位。另有 MAGISTERE,系第 一阶段后修业三年的文凭。第三阶段第一年授 DEA(高等研 究文凭)或DESS(专业高等研究文凭)。博士学位 (DOCTORAT)则须再修业三、四年。另有大学职业学院(IUP) 招收大一学生,修业三年,授工程师硕士(INGENIEUR MA(TRE),再修业一年后授技术研究文凭( DRT)。医学科 系(医科、牙医、药学)一年级学生进升二年级时有名额限 制。一般医科博士学位须在大学修业八年。牙科与药学博士 学位修业期间六年。
法国高等教育署
法国高等教育署法国高等教育署(French Higher Education Agency)是法国政府负责管理和监督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机构。
它的职责包括制定高等教育政策、管理拨款、设立和监督大学、管理学位授予等。
本文将对法国高等教育署的职责和功能进行详细介绍,并分析其在推动法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法国高等教育署成立于1989年,其前身是法国教育部下属的高等教育司。
它的成立旨在促进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提高法国在国际高等教育领域的竞争力。
法国高等教育署下设有多个部门,包括政策发展部、拨款管理部、大学与研究所管理部等,各部门协同工作,确保法国高等教育体系的良好运行。
首先,法国高等教育署负责制定和实施高等教育政策。
它积极参与国家战略规划的制定,根据建设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制定长期和中期发展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评估和调整。
该机构还负责研究和推广国际上的高等教育最佳实践,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促进法国高等教育的创新和改革。
其次,法国高等教育署管理和分配高等教育经费。
作为主要拨款机构,它负责调配国家高等教育经费,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法国高等教育署对大学、研究所等高等教育机构的经费申请进行审核和控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效益。
该机构还与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共同制定科学研究和教学发展的拨款计划,促进科研和教学的协同发展。
第三,法国高等教育署负责设立和监督大学和研究所。
它对高等教育机构的建设、改革和评估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按照法律规定和标准进行运作。
法国高等教育署通过对高等教育机构的评估和认证,提高教育质量,保证学历和学位的可靠性。
同时,该机构还鼓励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国际化。
最后,法国高等教育署承担着其他相关职责和功能。
它与教育部、研究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合作,协调和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
法国高等教育署还负责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集权与自治: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述介
大学之母” 巴黎大学的建立为标志, 而巴黎大学便
人资格和自治权 的印章 , 大学人员与神职人员地 位等 同, 不纳税金, 不服兵役 等, 他们甚 至可获教 会法院的轻罪豁免 , 并有罢教权 。可 以说 , ” 在黑暗 的中世纪 , 大学成为唯一独立的净土, 大学成为 了 具有独立行使 自治权的学术机构, 这种情形几乎
完成时授予不 同的学位 。应 该说, 当时的“ 教授 会” 是大学 自 的核心, 治 尽管这时还不具备现代大
学的全部特征 。
二、 中央集权式管理体 制的由来
法 国是个中央集权制 国家, 这种集权也体现
在教育管理方面 。如狄德 罗的国民教育管理思 想: 要求 国家建立完整的国民教育制度 , 由国家管 理学校 。在教育行政管理上应实行大学 区制 , 加 强国家对各级学校教育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这一 理念深刻地影响了拿破仑的教育改革 。 19 年 , 7 9 拿破仑通过“ 雾月政变” 登上 了法 国
一
、
法 国大学 自治的传统
的支持。事实上 , 当时的大学也取得了“ 现代大学
不可 能有 的一定 程 度 的独 立 ” 。这一 时期 大 学 自 治 的权力 , 括 “ 包 学衔 的独 自授予 权 , 有 象 征法 具
法 国的 高 等 教 育 之 起 源 , 以被 称 为 “ 洲 应 欧
接 连颁 布 了两 个 重 要 的 教育 法 令 。10 86年教 育
权, 但是大学在 内部管理方面却发生一 系列重大
变 化 , 取消 校长 由上级任 命 , 由大学 教职 员 包括 改
法决定建立 由帝 国统管 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工直接选举产生等, 这种变化被称为 “ 结构 性改
帝 国大学 , 这是法国第一个代表 中央集权管理 的
法国高等教育两大体系介绍
法国高等教育两大体系介绍一、开放式体系开放式体系指的是综合性大学(Université),目前法国有87所公立综合大学。
这类大学是培养大学生的主要机构。
法国的综合大学采用“宽进严出”的淘汰制,进入综合大学无需参加入学考试,这就要求学生在大学期间努力学习,以免耽误学业。
综合大学提供众多学科领域(法律、经济、管理、行政、艺术、文学、语言、人文科学、医疗卫生、技术学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培养课程(短期、长期、职业化及继续教育),颁发国家文凭(学士、硕士、博士)和高质量的大学校颁文凭。
二、选拔式体系高等专业学院(GrandeEcole)。
要进入这类院校,学生须经两年预科学习后参加淘汰性竞考录取入学,或经两年、三年或四年高等教育学习后凭学历证书(加选拔程序)录取就读。
高等专业学院涉及的领域有管理、工程、法律和政治学、商业和金融等,学院大多同企业有密切的联系。
高等专业学院比综合大学享有更高的声誉,是法国精英的摇篮,其选择程序也较具竞争性。
例如,最负盛名的巴黎综合理工学院和巴黎高等师范学院,通常都有万余名高等学院预科班的精英竞争几百个名额。
专业学校(EcoleSpécialisée)。
学习内容涉及建筑设计、艺术、新闻、兽医学等,进入这类学校要经过激烈的竞争考试,学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得国家文凭或校颁文凭。
大学技术学院(IUT)。
目前有115所大学技术学院分布在大学校园内,主要提供短期(2年)的职业培训,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大学技术证书(DUT)。
毕业后,1/3的人直接参加工作,1/3经过短期学习获得职业学士文凭,然后凭该职业文凭直接就业,1/3进入工程师学校学习三年获取硕士学位。
为了配合欧盟教育制度标准化,法国高校现在完全采用欧洲的3级学制,即学士、硕士、博士学制。
法国颁发给外国留学生和本国学生的文凭完全一样,且被全欧洲承认。
中法两国签署了互认文凭协议,中国的本科、硕士、博士文凭与法国的学士、硕士、博士文凭原则上是对等的。
简答法国政治结构下的教育控制 -回复
简答法国政治结构下的教育控制 -回复
在法国的政治结构中,教育控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
法国教育制度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全国性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并对整个教育体系进行监管和评估。
法国的教育体系分为几个层次,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
教育的目标和内容由中央政府在《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但地方政府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也有一定的自主权。
法国的教育控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现:
1. 教育法规的制定: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全国性的教育法规,包括教育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标准等。
这些法规对全国范围内的学校和教育机构都具有约束力。
2. 教育资源的分配:中央政府负责对教育资源进行分配,包括教师编制、教育经费等。
地方政府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并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和合理利用。
3. 教育监管和评估:中央政府设立了教育部门,负责对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监管和评估。
他们负责检查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等,以确保教育质量的提高和规范。
4. 教育改革的推动:中央政府负责推动教育改革,对教育体制、课程设置等进行调整和改进。
这些改革通常需要与地方政府进行协商和合作,共同参与教育改革的实施。
总的来说,法国的教育控制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中央政府制定教育政策和法规,分配教育资源,进行监管和评估,推动教育改革;地方政府则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负责教育资源的二次分配和具体的教育实施。
这种集中的教育控制体系旨在确保教育的公平、质量和合理性。
法国和中国的教育制度有哪些异同
法国和中国的教育制度有哪些异同首先,从教育体制上看,法国采用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模式,教育由国家负责统筹和指导。
而中国则采用地方管理的教育模式,各省份负责本地区的教育管理。
法国的教育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职能集中,政策制定和资源调配由中央控制。
中国的教育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和指导,但具体实施由各地方政府负责,资源和管理相对分散。
其次,从基础教育角度来看,法国的义务教育开始年龄为6岁,历时11年,包括小学、中学和高中三个阶段。
中国的义务教育开始年龄为6岁,历时9年,包括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
法国的小学和初中阶段为全日制义务教育,而中国的小学为全日制义务教育,初中为半日制义务教育。
此外,在学科设置上,法国的基础教育注重普及性教育,学科相对统一,学生接受的知识面较广。
而中国的基础教育注重基础学科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科相对独立,学生在初中阶段开始逐渐分科。
再次,从高等教育方面来看,法国有世界著名的大学和高等教育体系,包括大学、工程学校、商学院等。
法国的高等教育体系相对较为开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不同的高等教育机构。
而中国的高等教育更加注重学术性和研究性,大学为主要高等教育机构,分为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
中国的高等教育制度相对封闭,学生需要通过高考选拔才能进入大学。
此外,在教育理念和方法方面,法国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学科技能培养,倡导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中国则更注重学生的应用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倡导学生的集体合作和团队精神。
综上所述,法国和中国的教育制度在教育体制、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教育理念和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异同。
了解和比较不同国家的教育制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教育制度,并从中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点,促进教育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3-1.法国教育体制
法国教育体制就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不久,面向全民的教育方针被确定下来。
教育体制分为三个等级:初等、中等和高等,这种划分一直延用至今。
之后,拿破仑把教育体制的垄断权交给了国家,根据军事规章组建的一些著名高等院校都可以追溯到拿破仑统治时期,例如巴黎综合工科学校。
第三共和国时期的众议员及政治家于勒·费里(1831-1893)提倡面向全民的义务、免费、世俗学校,这就意味着学校教学和教育环境不受宗教教义的引导。
1 重要原则法国教育体制建立在重要原则上,其中一些原则受到1789 年的法国大革命和1881-1889年间及第四、第五共和国时期通过的法律的影响,又借鉴了1958 年10 月4 日的宪法:“组织各种等级的全民义务教育是国家的一项职责。
”教育自由在法国,公立教育机构与私立教育机构并存,后者服从国家管理并能享受国家提供的帮助——但要以与国家签订合同作为前提。
组织、提供教育的自由是表达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自由权由德勃雷法令确定下来,德勃雷法令是一项关于教育自由以及与私立教育关系的法令。
然而,只有国家能颁发大学毕业文凭和学位:由私立学校颁发的毕业文凭除非被国家承认,否则不被社会所认可。
考试相关的规章制度由国家制定。
免费全民初等教育免费原则19 世纪末被确定下来,并于1933 年扩展至中等教育。
公立学校和机构提供免费教育。
学校课本以及供集体使用的教学材料和工具都免费提供至初中毕业。
高中课本费用往往由家庭承担。
中立公共教育处于中立地位:教师和学生接受中立的哲学和政治思想。
非宗教性自19 世纪末期起,教育与宗教分离原则成为法国教育体制的基础。
1882 至1886 年,公立教育开始实行非宗教化。
于勒·费里法在这几年间创立了教育的义务性和从业人员与教学计划的非宗教性。
1905 年12 月9 日的法律宣布国家政教分离,此法律强化了非宗教性在共和国教育理念中的重要性。
对学生及其父母信仰的尊重包含:教学计划中不含宗教教育,从业人员与宗教分离,禁止传布信仰。
法国教育
2-5岁的儿童可自愿到幼儿学校接受学前教 育,从小学到高中第一年的十年为义务教 育阶段。
二、教育管理制度
国家通过立法确定教育的统一原则。政府设国民教育部, 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各类教育。教育部内设总督学局及一 系列咨询机构。 法国本土现分26个学区,学区由总统任命的学区长领导, 对中等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学区内设督学作为学区长在不 同领域的助手和顾问。 省一级主要负责初等教育,现有101个省,由一名学区督 学协助省长领导协调。 法国的教育管理以中央集权为主,又给地方(行政方面) 和学校(教学方面)一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法国的高中又称长期高中,分普通高中和技术高 中两类。 普通高中:学制三年,分别称为二年级、一年级 和结业班。它的主要任务是为高等教育的文理专 业输送人才。 技术高中:一般与普通高中设在同所学校里,学 制、招生及第一年教学与普通高中完全一样,因 而有人称之为普通高中的技术科,其主要任务是 培养技术员和为高等教育的技术专业输送人才。
总体上的特征: 中央、学区和省纵向成为三级, 行政、监 督和咨询部分横向成为三个系统。
三、法国的各级各类教育
(一)初等教育
法国初等教育打破了传统的年级教学组织形式,在包括幼 儿园和小学在内的整个初等教育中建立了新的教学组织形 式──“学习阶段”。即将儿童2-11岁的整个初等教育过 程分为三个连续的学习阶段 初步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学校的小班和中班,接收2-5岁 的儿童; 基础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学校的大班和小学教育前两年, 接收5-8岁的儿童; 深入学习阶段:包括小学教育后三年,接收8-11岁的儿童。
(二)中等教育
法国的初中教育仍被划为阶段来进行。第 一阶段两年,为“观察阶段”,主要任务 是通过教学观察儿童的能力和爱好,为以 后的方向指导作准备。后两年为“方向指 导阶段”,即根据前两年观察的结果进行 升学就业方向指导。
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历次重大改革
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历次重大改革刘冰(河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南·郑州450002)中图分类号:G6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894(2014)02-0008-02摘要对法国传统的高等教育体制和体系进行介绍,回顾几世纪来法国进行的几次高等教育重大改革,着重分析每次改革所解决的问题以及所遗留的不足。
关键词法国高等教育教育体制改革On Several Major Reforms of French Higher Education// Liu BingAbstract The thesis introduces the French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and its major reforms during centuries,and analyzes the problems that each reform resolved and its deficiency.Key words French higher education;educational system reform法国高等教育体制的雏形始于启蒙运动,崛起于拿破仑的第一帝国时期,18世纪下叶至19世纪上叶是法国高等教育的巅峰时期,高峰过后法国的高等教育历经曲折,但今天仍处于世界前列。
法国走上高等教育强国之路经历了六个关键时期:1启蒙运动时期:法兰西学院的成立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兴起18世纪的欧洲迎来了文艺复兴后的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资产阶级启蒙运动。
在教育方面,启蒙思想家们反对教会垄断教育,批判教会教育强行灌输宗教信条,主张按照新兴资产阶级的目标改革教育,培养资产阶级需要的新人。
作为启蒙运动中心的法国,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备受重视。
16至17世纪,一批新兴的教育研究机构成立,其中路易十四时期创建的法兰西科学院对后世影响深远。
科学院由国家直接资助,在此工作的科学家在进入之前必须经过激烈的竞争;科学院内部行使督导或秘书职责的杰出人物把握着科学院的行驶方向;科学院大力保护科学研究,吸引海内人才,奖励国内外的科学成果,力图保持科学的探索精神。
法国现行学制
法国现行学制法国现行学制简介法国是欧洲最发达的教育国家之一,其学制也被国际认可。
法国学制的特点是严格的课程设置、丰富的文化课程以及职业教育的强调。
本文将对法国现行学制进行详细介绍。
法国学制的组成部分法国现行学制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
小学教育主要面向6到11岁儿童,占学制的6年,中学教育主要面向12到17岁的学生,占学制6年,而高等教育则由大学、工程学院及高等研究院等机构组成,是一个持续学习的过程。
小学教育小学教育是法国学制的第一个阶段,通常为6年。
在小学里,学生主要学习阅读、写作、数学、外语以及其他必要的学科,例如科学、历史和地理。
除此之外,法国还注重学生的文化和体育课程,以及与学生道德和公民教育有关的课程。
中学教育中学教育是法国学制的第二个阶段,通常为6年。
中学的学生被分为三个等级:初中、中等技术教育和职业中学。
初中教育通常持续4年,中等技术教育和职业中学教育通常持续3年。
在中学,学生的主要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外语、文化学科等。
同时,中学还注重学生的社会和人文述课程,包括文学、历史、哲学等。
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是法国学制的第三个阶段,许多高校提供不同类型的教育层次和课程以满足不同的学习需求和职业目标。
法国高等教育分为三个主要类别:大学教育、工程技术和商业学院以及大型研究机构。
在大学层次,学生可以选择不同的学科,包括文学、法律、经济学、艺术等。
在工程技术和商业学份,学生可以选择不同的专业,例如跨学科、企业管理,计算机科学等。
在大型研究机构,学生可以学习最新的科学和技术,甚至可以进行学术研究。
法国学制的评估法国学制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很高的声誉,也被认为是最成功的学制之一。
这得益于法国学制的质量、严格性以及对文化和职业教育的强调。
法国提供的丰富和多样化的课程给学生提供了广泛的学习选择,为具有不同天赋和兴趣的人培养了众多的人才。
但是,法国学制的严格性、竞争性也使得学生在学习压力下很难获得自由、票据和幸福。
集权与自治——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的共 同生 活 与 研究 场 所 变 成 纯粹 讲 学 之 所 , “ 一 方 面 但 另
各 学 院 自置 产 业 ,权 力 逐 步 操 纵 在少 数 有 权 势 的学 者 手 中, 大学 的发 展走 向衰 落 ” 。至 大 革命初 期 , 国 已关 闭 了 法
一
。
点
集 权 与 自治
法 国 高 等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的 改 革
邱 小 芳 张 小 东
( 四川职业 技术学 院 , 四川 遂宁 6 9 0 ) 2 0 0
摘 要 :自 巴黎 大 学 建 立 以 来 , 国 大 学 已 有 了8 0 法 0 多年 的 历 史 。 这8 0 在 O 多年 里 , 国大 学为 了实 现 思 想 自由 、 寻 大 学 法 探 精 神 , 断 追 求 大 学 的 自治 ; 而 , 国作 为 中 央 集 权 制 国 家 , 因为 其 自治 的 弊 端 而 走 向集 权 。 权 与 自治 , 乎 截 然 对 立 的 不 然 法 会 集 似 两 种 管 理 理 念 在 当代 法 国的 高 等 教 育 管 理 中试 图得 到 调 节 。梳 理 其8 0 0 多年 高等 教 育 管理 体 制 对 于我 国 而 言颇 具 启 发 性 意 义 。 关 键 词 : 国 高 等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大 学 自治 中 央 集 权 法
要 , 国在这方 面是有过经 验教训 的。 法 ( ) 国 大 学 逐 步 复 归 自治 一 法 由 于 大 学 管 理 过 于 集 中 等 原 因 .9 8 法 国爆 发 了 席 16 年
卷全 国的“ 月学潮” 同年 1 月 , 国颁布 了《 五 。 1 法 高等教育方 向 法 》确 定 了大 学 “ , 自治 、 民主参 与 和多 学科 ” 的三 项办 学原
第五章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1984~1989年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部分高校 实行校长负责制试点;
1989年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我国现行高校领导体制的特点 实行党委领导,强调民主集中制;校 长是最高行政长官;党政分开,各司 其职。该体制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办 学方向,有利于势 改革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由党委系统、 行政系统和学术系统三方面共同作用 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的机制。此外, 还应发挥工会、教代会,以及学生组 织的作用。
二、高教宏观管理的运行机制
(一)政府干预为主的运作方式(法国) 教育部——大学区——高校 (二)社会力量为主的运作方式(美国) 董事会制 (三)高校自主办学为主的运作方式(英国) 任何国家都是三方力量的结合,只是分别加 以强调而已。应该是三者的有机结合。
三、我国高教宏观管理体制
(一)我国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1950~1958年中央集中管理; 1958~1963年地方管理; 1963~1966年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966~1978年混乱管理; 1978~1995年集中领导,分级管理; 1995年后两级管理,分工负责(“两级管 理,以省级统筹为主”)。
(二)我国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系统
三级管理 二级管理 存在的问题:
主要矛盾集中在学校与学院的权力
分配上。全国大部分高校权力集中在
学校层面,有些高校权力下移。
改革方向: 1、调整权力结构,权力适当下移。 2、各级行政机构精简,提高工作效率。 3、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
4、实现后勤社会化。
第五章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就是指与高等教 育管理活动相关的组织制度体系,它主要 包括高教组织机构的设置、组织机构间的 隶属关系,以及相互间职责、权限的划分 等。
法国高等教育体制透视
需要 , 以将 高等教育 管理体 制分为 三种主要形 式 : 可 集权制 ( 中制 ) 如法 国 )分 权 制 ( 集 ( 、 分散 制 ) 如 美 ( 国) 复合制 ( 合制 ) 如英 国) 和 混 ( 。法 国是 中央集 权
制 的典 型代表 。 中央集 权制下 的高等教 育几乎全 由
行 高等教 育 的学位 和文凭 制 度 ; 保证 高 等教 育发 展 的经费并 监 督 执 行 等 j 。大 学 的部 分专 业 教 学 大 纲 由教育部 制定 , 在大纲 范 围内 , 但 允许学校在教 学 上有一 定 的 自主权 , 高等学校 的教授 、 师等人事 安 讲 排, 由总统任 命 ( 例如 教 授 ) 或 由教 育 部 任命 。除 , 了综合 大学 的科 研 经费 外 , 公立 高 等学 校 的经 费 由 教育部一 次下拨 , 具体使 用权 留给学校 , 学校 必须 但 保 证财务 平衡 。公立高等 学校 的基本建设 经费 由政 府 提供 。
关键词 : 国; 法 高等教 育体 制 ; 中央集权制
中图分 类号 : G 3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10 3 9 (0 0 0 0 2 0 42 0 9— 12 2 1 )2— 14— 5 法 国的高等 教 育诞 生 于遥 远 的 中世纪 , 就 是 也 从那个 时候 起各 种 思 想 和 文 化便 在 大 学碰 撞 和交
确立 了教授 和研 究 人员 在 学 校 的领 导地 位 , 现 了 体 专家 治校 的原则 。 长 期 以来 , 中央 集权 的体 制 和大 学 自治 的传统 在 矛盾 斗争 中此 消彼 长 , 在 这 一 过程 中逐 渐 确立 并 建 立真 正 自治 的大学对 国家 的发展 和科 技 的进 步 的
・
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历史进程:(一)第一帝国建立之前17世纪,法国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封建君主制国家,天主教会是法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教育的领导权主要掌握在天主教会特别是耶稣教会手中,18世纪中期,启蒙运动的兴起,宗教统领教育的局面才开始改变。
1764年,耶稣教会被解散,结束了长期垄断法国中、高等教育的局面,直至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之前,国家颁布的教育法案都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剥夺教会权利。
(二)第一帝国的建立到法兰西共和国法兰西第一帝国建立后,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拿破仑先后于1806 年、1808 年颁布了《关于创办帝国大学以及这个教育团体全体成员的专门职责的法令》和《关于帝国大学条例的政令》,其中规定:帝国大学总监作为全国教育界的最高首脑,由帝国大学任命,负责学校的开办、取缔,教职员任免、提升等诸项事宜。
并且将帝国大学作为法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组织全国的教育工作,确立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中央集权制的基本特色。
同时,也拉开了以教会为代表的传统势力与资产阶级政权掌管国家教育的拉锯战。
期间经过波旁王朝复辟、七月革命、二月革命、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和法兰西第三帝国的建立,教会和政府之间对教育行政的权力此起彼伏,教会在的教育权利虽然被逐渐瓦解,但仍占有很大的领导权。
(三)法兰西共和国到二战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成立。
在教育行政体制上基本沿用了拿破仑时期的中央集权制。
中央政府成立公共教育部,为了加强中央对教育的集中领导,法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地削弱教会对教育事业的控制,1902年法国政府解散了50多个从事教育活动的教会组织,封闭了3000多所教会学校。
1905年废除1850年颁布的《法卢法案》,实行教会与教育分离政策,加上《费里教育法》中国民教育制度的义务、免费、世俗化三原则的确立,逐渐实现了教会与教育的分离,强化了国家队教育的领导,为现代教育行政体制奠定基础。
一战二战期间,法国政府一直支持教育改革,教育行政体制并没有什么改变,只是国家教育部的职权在不断扩大,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
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 另外,与这种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中央教育行政 部门有许多重要职能。大致概括如下:(1)预测和规划。提 出中长期发展战略并使之成为法律,如1989年《教育指导 法》即阐明法国到20世纪末教育发展的中期战略;提出教 育总预算和分项目预算;确定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布局,决 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开设和关闭;决定专业的开设、取消、 合并或调整,等等。(2)教学和认可。首先是确立根本制度, 包括各类学校的名称、学制、内部结构与管理原则等等。 其次,是制订和调整教学大纲。然后,组织招生,这涉及 师范学校和教育部属大学校;之后,组织国民教育系统工 作人员的招聘。(3)总务和财务。首先是分配经费;其次是 购置设备和修建校舍;最后是管理学生生活,这主要反映 在管理国家助学金方面。(4)改革和实验。这是法国中央教 育行政部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5)督导和评估。因督 导学局设在教育部,所以可算作行政部门的一项职能。因 自治传统,大学本不接受督导。但自主持评估的讲座制度 取消后,评估是一片空白,鉴于其严重性,1984年成立了 国家评估委员会,以评估大学和部分大学校。
第三阶段:高等教育管理的民主化
• 从1968年《高等教育指导法》颁行到1984年为第三阶段。 法国不断强化的中央集权愈来愈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加 上高等教育中其他问题的尖锐化,终于爆发了1968年的五 月学潮。时任教育部长的埃德加· 富尔主持提出并获得议 会通过的《高等教育指导法》确立了大学的三项原则:自 治、参与和多学科。由此引发的高等教育改革对于“打破 长期以来僵化的办学模式,建立新的办学机制,增加大学 的活力,加强大学与社会之间的联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是战后法国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通 过“参与”来改变法国的管理模式,并使之体现民主;大 学各级管理机构都要有包括教师、研究人员、学生、行政 和服务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参加;大学决策机构还要吸收 一定比例的校外人士。法案进一步规定了大学在教学、财 政和行政方面的自治,并规定大学有权决定本单位章程和 内部机构。尽管《高等教育指导法》的实施并不彻底,但 是体现了高等教育管理的民主化趋势,预示着弱化中央集 权、倡导大学自治成为时代的主流呼声。
现代第二节 法国教育的发展
四、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这一时期,法国的职业技术教育也得到了 一定的发展。1919年议会通过《阿斯蒂埃 法》。
《阿斯蒂埃法案》内容:
教育管理上,由国家代替个人承担职业技术 教育任务。规定在中央由教育部设置主管职 业技术教育的部门,各省设立专门的机构负 责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机构设置上,全国每一市镇设立一所职业学 校,经费由国家和雇主各付一半。私立如果 接受国家规定,可得到国家认可和国家颁发 的补助金。
第二节 二战后法国教育改革思路
最重要的改革有:1947年的朗之万改革、五
六十年代戴高乐政府的教育改革(包括1959
年的中等教育改革和1968年的高等教育改
革)、70-80年代的教育改革(包括1975年
的普通教育改革和80年代的综合性教育改革)
一、1947年《郎之万一瓦隆教育改 革方案》
该《方案》批评了法国教育的弊端,对各级 各类学校的组织和制度以及教育内容和方法 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意见。 1、《方案》提出了六条教育改革原则 其一,社会公正,强调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 利; 其二,承认社会上一切工作的价值平等,任 何学科的价值平等;
2、《国家与私立学校关系法》
它实质上是为调解国家与宗教团体及个人 在办教育问题上的矛盾而又一次作出的努 力。 其主要内容是:国家采取“简单契约”或 “协作契约”的形式,分别给予私立学校 财政资助;但私立学校必须采用公立学校 的生活规则和教学大纲,接受国家监督。
(二)1968年的教育改革
1968年,戴高乐政府又开始推行新的教育改 革。这次改革的重点是中等和高等教育。 1、中等教育改革 在中等教育改革中,法国开始在教学组织形 式方面推行能力分组的改革实验。能力分组 实验主要有三种类型。 经过五年能力分组实验之后,评估得出的结 论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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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旁王朝、第二帝国期间的法国政局动荡 不定,当局对高等教育不怎么重视,立法 没有大的进展,但依然坚持中央集权体制 下国家对高等教育的垄断。而伴随着政治、 经济的强势扩张,第三共和国高教立法十 分活跃,截止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已初 步建立起相对完备的高等教育法制体系, 国家掌握了对高等教育的绝对控制权。经 过近一个多世纪的沿革,法国高等教育中 央集权制初步形成。
第四阶段: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面向新世纪的适 变
• 从1984年《高等教育法》颁行至今为第四阶段。正如前文 指出的那样,1968年《高等教育指导法》只是推动大学内 部管理体制微观层面的变化,中央集权并没有多大削减。 1984年《高等教育法》(又称《萨瓦里法案》)则进一步鼓 励大学自治,关键措施便是赋予大学在财务方面的自主权。 1986年《德瓦盖法案》旨在鼓励大学之间、学生之间的竞 争,但其以竞争体现大学自治的努力因与大学生当前的利 益发生了极大的冲突,不得不宣告失败。作为社会发展需 要与社会保守势力妥协的产物,1989年通过的《教育指导 法》致力于扩大大学生数量的措施获得了成功。从法国最 近《构建欧洲高等教育模式》等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动向的 报告来看,其主旨是促进法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尤其是欧 洲一体化。虽然方案到底如何实施难以预料,但高教的管 理体制改革依然是基本主题之一。
• 1968年的《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开始了 以分权制为指导思想的法国高等教育管理 改革,该法确立的大学的三项原则之一便 是自治。所谓自治,即大学自己有权确定 自己的培养目标、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机制。 也就是说,大学可以自己决定自身的行为, 决定各学科教学活动及教学方法,决定科 研项目,决定行政与财务管理。但是,法 律的规定至今并末完全成为现实,大学的 自治仍是法国学者所奋斗的目标 。
2.19世纪末高等教育的复兴。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第一、大学观念的转变,把 原本孤立的学院组成互相联系的大学。第 二、大学自主权的扩大。第三、高等教育 经费的增加。第四、大学生人数的增加。 第五、大学教师数量和待遇的提高。 总之,在高等教育的复兴中,法国高等教育 开始了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过渡。
• 另外,与这种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中央教育行政 部门有许多重要职能。大致概括如下:(1)预测和规划。提 出中长期发展战略并使之成为法律,如1989年《教育指导 法》即阐明法国到20世纪末教育发展的中期战略;提出教 育总预算和分项目预算;确定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布局,决 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开设和关闭;决定专业的开设、取消、 合并或调整,等等。(2)教学和认可。首先是确立根本制度, 包括各类学校的名称、学制、内部结构与管理原则等等。 其次,是制订和调整教学大纲。然后,组织招生,这涉及 师范学校和教育部属大学校;之后,组织国民教育系统工 作人员的招聘。(3)总务和财务。首先是分配经费;其次是 购置设备和修建校舍;最后是管理学生生活,这主要反映 在管理国家助学金方面。(4)改革和实验。这是法国中央教 育行政部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5)督导和评估。因督 导学局设在教育部,所以可算作行政部门的一项职能。因 自治传统,大学本不接受督导。但自主持评估的讲座制度 取消后,评估是一片空白,鉴于其严重性,1984年成立了 国家评估委员会,以评估大学和部分大学校。
第三阶段:20世纪前半期法国的高等教 育
• 在20世纪上半叶法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是十 分缓慢的,并且这种发展不时的因种种灾 难的来临被迫暂时中断甚至倒退。从总体 上看,这一阶段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数量的增加。 学校数量的增加以及经费的增加。第二, 科学研究受到进一步的重视。第三,在教 学和课程方面进行了一些局部的调整和改 革。第四,建立应用科学技术型学院。
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形成与演变
• 法国高等教育之源,应以巴黎大学的建立(12世 纪初)为标志。而巴黎大学诞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便是寻求自由、实现自治。 • 但自拿破仑时代起.法国大学开始被置于国家的 严格控制之下。拿破仑于1806年5月10日颁布了 一项法令,建立“帝国大学” 。这是国家管理全 部教育的唯一机构,实际上为法国第一个教育部, 标志着法国中央集权的教育体制的建立。 • 拿破仑时期形成的这种中央集权制的管理模式和 指导思想一直延续到20世纪60年代。
第一阶段:高等教育中央集权制的初步形成
• 从1808年《帝国大学令》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是第一阶 段。法国高等教育管理的中央集权体制是近代社会发展的 产物。1799年拿破仑通过“雾月政变”掌握国家政权后, 通过强化中央权限以顺应社会求稳定的心态,并通过立法 使得国家集中管理高等教育。1802年《关于公共教育的基 本法》只笼统规定,国家管理高等教育,高等学校一律由 国家开办。1806年《帝国大学令》则明确:一,建立实为 法国第一个教育部的国家教育管理机构—帝国大学;二, 国家垄断教育,所有学校都必须置于国家和政府的监督和 控制之下。《帝国大学令》确定了建立中央集权体制的思 想,为两年后颁布从组织制度上实现中央集权的政令奠定 了基础。1808年颁布《大学组织令》,把全国分成26个 学区,数量与上诉法院相等,管理当地的各级各类教育。 同时,国家往学区,学区往省派督学,监督检查学校和教 育的工作;1808年的其他有关法令,具体规定了各级各类 教育机构的名称和任务。
• 国民教育部负责制定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分配 教育经费、领导教育科研等。实行专家管理型, 即教育行政领导者由获得一定学位、从事过教育 工作的专家来担任。法国国民教育部还在其属下 特设一个行政人员教育科,而且是大学的校长或教授。大学 区总长以本大学区内各大学的总负责人的身份, 参加、监督各大学的管理机构。改革后政府对高 校实行合同制管理,通过国家评估委员会对高等 教育机构进行评估,但是大学的自治权仍然有限, 还是倾向于集权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特点
• 第一、高等教育的管理的特点。 自1789年拿破仑建立中央集权、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来,强有力的中 央集权和专家领导便一直是高等教育管理的一个特点。虽然经过高等 教育民主化的洗礼,但其中央集权的特色依然鲜明,具体表现为:(一) 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对于地方的教育行政实行一元化领导。由国民教育 部属机构的大学区总长(管辖大学区)、大学区督学官(管辖省郡)以及国 民教育督学官等负责地方的教育行政。教育视为国家事业,各种教育 机构要受国家全力的指挥与监督,教育行政独立于一般行政,中央和 地方是一种垂直的指挥及命令关系。(二)中央政府统管的内容广泛而 具体,地方办学需要遵照中央政府的旨意。中央行政部门除了负责全 国的教育事务、编制预算、执行法令、制定法规以外,还要对教师资 格标准、教育人员任用、全国各公立学校的教育的方针和原则、教学 大纲、教学方法乃至考试的内容与时间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地方机构 则无权问津。(三)中央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有科学家或专业人 员参加,大部分人员都是专家或学者。法国政府规定,地方大学区的 行政长官和大学区长,要由有国家博士头衔的人担任,学区以下的县、 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官员和大学视导员,也要由具有大学博士或相应 学位的人担任。
第二阶段:高等教育中央集权体制的分化
• 从1947年《朗之万一瓦隆计划》到1968年为第二 阶段。先后由物理学家朗之万和心理学家瓦隆主 持制定的战后教育改革计划 —朗之万一瓦隆计划, 仅“计划”而已,并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但是 其“公平”、“民主”思想对法国此后的高等教 育产生了重大影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法国为 促进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曾一度弱化中央权限, 但第五共和国成立后,在加强国家对公办大学管 理的同时,1959年通过了《国家和私立学校关系 法案》,规定国家以“简单契约”“联合契约” 的形式给子私立学校财政补助,从而加强了国家 对私立学校的控制。
第三阶段:20世纪后半期法国的高等教 育
•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法国的高等教育的破坏 是极其严重的,战后的高等学校到处是一 片破败衰微的景象。1945年,法国大学仅 有大学生12.3万人。面对这种状况,恢复 和发展高等教育已迫在眉睫。
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概况
• 文艺复兴运动兴起前,一直是天主教会特别是耶 稣教会控制教育。1791年9月,制宪会议通过了 法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从而确立了法国君主 立宪体制。1804年,拿破仑通过政变建立了法兰 西第一帝国,他强调国家必须控制教育。1806年 拿破仑宣布建立“帝国大学”,并将帝国大学作 为法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组织全国 的教育工作,从而确立了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中央 集权制的基本特色。之后教会和政府对教育领导 权的争夺一直持续,直到1905年实行教会与教育 分离政策,才有力地削弱了教会对教育事业的控 制,强化了国家对教育的领导。
第三阶段:高等教育管理的民主化
• 从1968年《高等教育指导法》颁行到1984年为第三阶段。 法国不断强化的中央集权愈来愈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加 上高等教育中其他问题的尖锐化,终于爆发了1968年的五 月学潮。时任教育部长的埃德加· 富尔主持提出并获得议 会通过的《高等教育指导法》确立了大学的三项原则:自 治、参与和多学科。由此引发的高等教育改革对于“打破 长期以来僵化的办学模式,建立新的办学机制,增加大学 的活力,加强大学与社会之间的联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是战后法国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通 过“参与”来改变法国的管理模式,并使之体现民主;大 学各级管理机构都要有包括教师、研究人员、学生、行政 和服务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参加;大学决策机构还要吸收 一定比例的校外人士。法案进一步规定了大学在教学、财 政和行政方面的自治,并规定大学有权决定本单位章程和 内部机构。尽管《高等教育指导法》的实施并不彻底,但 是体现了高等教育管理的民主化趋势,预示着弱化中央集 权、倡导大学自治成为时代的主流呼声。
第二阶段:19世纪法国的高等教育
• 第一:拿破仑与帝国大学 拿破仑非常重视对教育实行垄断。提出教育改革必须遵循 的三条原则:“忠于皇帝”、 “终于帝国政策”、“遵 守天主教戒规”。 • 第二:高等专科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其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很少涉及科研。总之,现代法 国高等教育中央集权制确立于拿破仑帝国时期,高等专科 学校也是在拿破仑帝国时期确立了其在法国教育体系中的 地位。 第三:高等教育的复兴 1.拿破仑下台后直至第二帝国,高等教育基本处于停滞状 态,70年代前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民主运动的兴起 以及欧洲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到来,高等教育开始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