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消防设备和器材配备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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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建筑物、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学校消防部门负责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2. 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巡查、保养和维修工作;3. 教职工和学生要积极参与火灾防控工作,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四、维护管理措施1. 消防设施、器材的巡查(1)每天上班前,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所在区域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2)学校消防部门每月对各部门的巡查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记录在案。

2. 消防设施、器材的保养(1)定期清洁:每三个月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清除灰尘和杂物。

(2)涂抹防腐剂: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涂抹防腐剂的处理,以延长使用寿命。

(3)定期更换:对已经老化或者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要及时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1)故障报修: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学校消防部门报修,并停止使用。

(2)紧急维修: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紧急故障时,学校消防部门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3)计划维修: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消防设施、器材的培训(1)定期培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2)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的基本操作培训,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和保养。

五、防火设施、器材的验证检查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验证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记录在案。

2. 检查结果如果存在问题,学校消防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违规处罚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维护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份为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补充规定》(鲁教基字〔2022〕 11 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表 3 - 1 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单位:平方米说明: ( 1 )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 1 ~ 2 个沙坑(长 5 ~ 6 米,宽 2.75 ~ 4 米,助跑道 25 ~45 米)。

(2)每 6 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 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 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 外乒乓球区(台)均按 12 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项目名称田径场(环形 跑道)篮球场(片)排球场(片) 室外乒乓球台 (张) 用地总面积18 班面积7031 ( 250 米环形跑 道 100 米直 跑道)12162868533 12 班面积5394 ( 200 米环形跑 道 100 米 直跑道)6082866288 24 班面积9105 ( 300 米环形跑 道 100 米 直跑道)12165721089330 班面积9105 ( 300 米环形跑 道 100 米 直跑道)18245721150136 班面积9105( 300 米以上环 形跑道 100 米直 跑道)243257212109数 量13210数 量14212数 量1114数 量1216数 量1228表 3 - 2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单位:平方米说明:(1)表 3-2 依据学校校舍建造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 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 2 )表中建造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造用地面积。

表 4 - 1普通小学校舍建造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项目名称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 用房总面积生均面积12 班 540 人使用 面积1770 34246625784.77建造 面积2950570 77742977.9618 班 810 人使用 面积422659建造 面积703109824 班 1080 人使用 面积512850建造 面积853141730 班 1350 人使用 面积6161056建造 面积1027176036 班 1620 人使用 面积7071245建造 面积11782075备注说明: ( 1 )本表按照校舍建造平面利用系数(K 值) 0.6 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造平面利 用系数(K 值)按 0.8 计算。

新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新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新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因学校安全问题导致的伤亡事故,给
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校舍安全工程是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重要
手段之一,也是为了落实《预防学校安全事故条例》的要求,加强
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方式之一。

为此,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舍
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了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的
安全。

二、目的和意义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校校舍的安
全性,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促进学校校舍设施的合理化、标准化、科学化,提高学校校舍的安全水平。

同时,加强对校舍的维修保养
工作,延长校舍的使用寿命,减少由于建筑老化等原因产生的安全
隐患。

三、实施措施
1. 校舍的建设
学校应当全面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标准和规定,建造符合
安全标准的学校校舍。

其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巡视监管、资金投入和工程验收的管理,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建筑
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分为按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教基字〔〕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小学部分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

附件1:注:1、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2、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与多媒体教室、农远教室合用。

3、机动教室、科技活动室为补充规定中新增校舍。

4、体育活动室24班以上调整为必配,面积为300平方米。

初中部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3)补充规定中,18个班以下田径场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臵100米直跑道。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是确保学校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消防防护水平,保障学校的火灾安全。

二、维护管理责任1. 校长是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演练火灾应急预案。

2. 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巡查、维修和记录,并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日常维护管理1. 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进行巡查、检验和维修,确保其完好可用。

2. 常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火灾报警器等应摆放在显眼位置,便于使用和发现故障。

3. 灭火器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压力检测和液体检测,确保其压力充足、检测合格。

4. 消防栓应定期清洗、检查,防止堵塞情况发生,保证供水畅通。

5. 必要时应进行防火门、防火卷帘、排烟系统等设备的调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维修管理1. 学校应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档案,记录每次维修的时间、维修内容和维修人员,便于追溯和管理。

2. 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防设施、器材维修资质,并按规定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3. 维修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防止出现二次事故。

4. 维修后的设施、器材应进行功能测试,确保其使用效果。

5. 维修完成后,应及时更新维修档案,并上报消防安全责任人。

五、教育培训1. 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师生的消防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 在每学期开始之前,进行一次全校的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逃生知识等内容。

3. 对新生和新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学校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4. 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让师生熟悉火灾发生时的应急行动,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督查与评估1. 学校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督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二篇)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二篇)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的防火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建筑物、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灭火栓、喷淋系统、疏散通道、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标志等。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维护责任第五条学校应当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责任,具体分工如下:(一)校长负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整体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安排;(二)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正常运行;(三)消防器材维护人员负责学校各个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四)相关部门负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新换代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维护内容第六条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定期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的工作状态,如灭火器是否过期、喷淋系统是否正常等;(二)定期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如灭火器的压力是否正常、喷淋系统的喷头是否堵塞等;(三)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如灭火器无法正常使用时及时更换;(四)参加防火演习,模拟真实火灾场景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五)及时清理疏散通道,确保畅通无阻。

第四章维护方法第七条学校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维护方法,具体措施如下:(一)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内容和维护时限;(二)定期组织维护人员开展维护工作,确保每个维护环节均得到落实;(三)购买优质的消防设施器材,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达到标准要求;(四)建立消防设施器材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情况;(五)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测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第五章维护措施第八条学校应当采取一系列维护措施,具体措施如下:(一)加强维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维护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二)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向全校师生员工普及相关的消防知识和维护方法;(三)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应急救援措施,制定相关操作流程;(四)定期评估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情况,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教育部门的首要任务之一。

为有效应对火灾等突发情况,学校消防设备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提高学校消防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学校消防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以安全为第一要义,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师生的安全。

2. 预防为主: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 综合治理: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要落实各方的责任,形成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整体治理格局。

4. 法律合规: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部门的命令要求,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三、设备的选择和采购1. 按照国家标准和消防要求,学校应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消防设备。

2. 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确保消防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3. 在设备的采购中,应优先选择可靠的品牌和供应商,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四、设备的检查和维护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消防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安装位置、技术参数、检查维护记录等信息。

2. 每年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全面检查,对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状况进行评估。

3. 对于设备的故障和损坏,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消防设备的维保工作应由专业的消防设备维保公司进行,确保工作的质量和专业性。

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1. 学校应制定详细的消防设备使用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全员培训。

2. 确保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操作人员,他们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证书。

3. 对于使用过的消防设备,应及时进行重新装载、更换等操作。

4. 对于禁止使用或已过时的设备,应及时将其淘汰并更新。

六、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1. 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2. 演练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包括确定演练方案、组织演练、评估演练效果等。

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要求41130

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要求41130

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要求第十七条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分为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其中:一、必配用房:(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相应的辅助用房。

1.普通教室:包括班级教室、机动教室、选修课教室。

2.专用教室:包括科学教室、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及相应的辅助用房等。

3.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厅、班教室、图书室(馆)、学生活动室、舞蹈教室、心理辅导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室内体育馆等。

(二)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包括行政管理用房、教研室、网络控制室、安防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广播社团活动室、卫生保健室、会议接待室等。

(三)后勤及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及教工食堂(或用于配餐的餐厅)、总务及附属用房、传达值班室、厕所、非机动车库等。

二、选配用房:(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语言教室、微格教室、试卷保密室、心理健康中心、礼堂(小剧场)、校史馆、室内游泳池及相应的辅助用房等。

(二)后勤生活用房:包括值班宿舍、室外连廊、地下机动车库等。

第十八条各类学校必配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一、教学及辅助用房(一)普通教室1.普通教室。

每班设1间。

小学班级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65平方米设置;中学班级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班级教室按小学部分每间使用面积65平方米、初中部分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设置。

2.机动教室。

为完全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初中设置。

每10个班设置不超过1间。

小学机动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65平方米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机动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设置。

3.选修课教室。

为高级中学设置(不再设置机动教室)。

每3个班配1 间选修课教室,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

(二)专用教室1.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的设置及面积标准确定参考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2.科学教室。

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

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

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
验收规则:1.验收满分100分,综合评价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为“达标”;85分以下为“不达标”。

2.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管理”“消防重点部位场所管理”项目,学校应根据实际逐项予以检查,对不涉及的消防设施设备自
然得分。

所有项目扣完本内容分值为止,不倒扣分。

3.“查阅台账”需查阅证明工作完成的文件、图片、音像等相关基础台账,未能提供的,视为未完成。

4.功能测试或联动测试时,应要求消防设施维保人员进行操作。

学校名称:地址:验收时间:综合评价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中小学建筑规范

中小学建筑规范

中小学建筑规范中小学建筑规范是为了确保中小学校舍的各项建筑要求和安全标准,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提高校园建筑的质量。

以下是中小学建筑规范的主要内容。

1. 建筑设计:中小学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当地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标准,确保建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抗震性。

建筑物的高度、楼层、面积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2. 教室布局:教室的数量和面积应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教室的平面布局应合理,保证学生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3. 建筑材料:使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防火性能要达到相关要求。

特别是选择无毒低放射性的材料,以保护学生的健康。

4. 室内环境:中小学建筑规范要求有良好的室内环境,包括通风、采光、照明等。

教室内的温度、湿度和气味的控制要合理,确保学生有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5. 基础设施:中小学建筑规范要求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通信网络等。

设施的设计和安装要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确保学校正常运行。

6. 安全防护:中小学建筑规范要求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等。

对于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减少学生的安全风险。

7. 校园环境:中小学建筑规范要求校园环境要整洁、美观。

校园内的绿化、道路、停车场等要合理规划和设计,方便学生和教职工的日常活动。

8. 设施设备:中小学建筑规范要求学校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和器材,包括教学用电子设备、实验室设备、运动器材等。

设施和设备的选择和安装要符合相关标准。

9. 残疾人设施:中小学建筑规范要求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坡道、扶手、电梯等,让残疾学生能够方便地进出教室和校园。

10. 灾害防护:中小学建筑规范要求校舍具备一定的灾害防护措施,包括地震、风灾、洪水等灾害的预防和抵御能力。

特别是对于地震易发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抗震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中小学建筑规范的实施能够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校园安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生活质量。

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导言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消防设备的有效管理和使用,特制订本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学校消防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消防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池等。

三、职责分工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消防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管理。

2. 每个学院/部门设立消防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所辖区域内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 每位教师和学生都要加强对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

四、消防设备的管理和使用1. 消防设备的采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品质可靠、性能稳定。

2. 消防设备的安装和布局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其有效覆盖学校各个区域。

3. 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应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意识和消防设备的应用能力。

五、火灾防控措施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火灾防控措施,包括制定消防安全规定、设置消防通道、划定疏散路线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2. 学校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

六、消防设备事故处理1. 当发生消防设备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启动报警系统,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七、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学校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师生都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每个学院/部门要设立消防设备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消防设备培训。

3. 相关人员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消防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4. 学校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各学院/部门消防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学校行政部门提出,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2)

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2)

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督导评估要点(广东省试行)A1.消除D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调离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标准要求:无D级危房。

“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后新建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建设。

1.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A1项未达标。

2.未能否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A1项未达标。

(因修建新校舍而临时搭建的简易房或活动板房不算做危房。

)3.新建的校舍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不备相关资质的,或竣工校舍未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的,A1项未达标。

A2.校舍楼梯。

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楼梯坚固耐用,护栏坚固耐用。

标准要求:1.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以前建设的校舍,如3至7层每层大约150人能满足学生上下楼梯无拥挤现象、应急疏散通道不存在安全隐患等条件,多层(3-7)校舍仅有1部楼梯也视为达标;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后新建的校舍,楼梯设置要求不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规定,A2项未达标。

2.实地检查发现,室内楼梯扶手低于0.9米、室外楼梯、护栏的高度低于1.1米,A2项未达标。

3.实地检查发现,学校楼梯坡度大于30度,A2项未达标。

A3.室内安全。

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窗台的高度符合安全标准。

标准要求:教学和生活用房室内外墙面平整,无钢筋等明显尖锐突出的物体,室内电线的导线无裸露现象,无触电等安全隐患。

1.实地检查发现,学校教室、宿舍内外墙面不平整的,楼体出现较大裂缝未及时修缮的,A3项未达标。

2.实地检查发现,学校教室、宿舍内外墙面有钢筋等明显尖锐突出的物体,A3项未达标。

3.实地检查发现,学校教室、宿舍内外有裸露电线的,A3项未达标。

4. 实地检查发现,学校教室窗台的高度低于1.1米,A3项未达标。

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精神,扎实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本标准是我省举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是全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和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依据。

一、学校设置、规模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与规模1、学校布局要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要求,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学校布点,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需求。

2、农村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

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农村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

支持在山区、偏远地区建设标准化寄宿制小学。

农村初中布局调整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设置,1.5-2万人口的乡镇设置一所,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以设置2所,人口不足1.5万的乡镇由各县(市、区)统筹设置初中。

校址选择依据区域内村庄布局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均衡分布,学生上下学时间原则上步行单程不超过40分钟。

3、城市中小学校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规划。

综合考虑居民区配套、旧城区改造、人口密度加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增加等因素,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

原则上1.5-2万人口左右设置一所全日制小学,2-3万人口左右设置一所全日制初中。

学生宿舍安全疏散设施暂行规定

学生宿舍安全疏散设施暂行规定

学生宿舍安全疏散设施暂行规定第一条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及中、高等职业学校集体宿舍、寄宿制中、小学校员工和学生宿舍及机关、社会办寄宿制幼儿园宿舍(以下简称学生宿舍)。

省内其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及校园外出租学生公寓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

中小学生及幼儿以逃生自救为主。

第四条学校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包括以下内容:(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设施、逃生设备、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四)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第五条学校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学生宿舍安全疏散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安全疏散设施和逃生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对消防设施维护实行合同管理,确定维保企业,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和检测,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将校内灭火器材、自救逃生设备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日常消防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

校舍安全工程专项经费应当允许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消防给水管网改造、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

第七条学校应当将学生宿舍及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场所,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一旦发生火灾,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组织学生疏散。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1)( 2009 年5 月25 日稿)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务院关于校舍安全工程的统一部署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气象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 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墓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 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墓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 号)等部门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城乡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包括迁建、拆除重建)工作。

第三条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条校舍排查结论及相关资料、鉴定报告、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和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应报当地“校舍安全工程办”备案,并纳入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条地震灾区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作应与当地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统一组织实施,其技术要求还应遵守有关专门规定。

一、排查鉴定篇一般规定第六条校舍排查鉴定主要包括:校舍场址安全排查、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

1 .校舍场址安全排查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踏勘,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对校舍场址遭受洪涝、台风、雷电、地质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火灾危害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是否需要迁移避险和专门处置的意见。

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牛占鼻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新建、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

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委托有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二条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

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四条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第五条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情况资料都记录在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危害程度严重的房屋,应立即封闭或撤除。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七条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第八条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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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图书馆
图书室
阅览室
学校图书馆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同序号1。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应各有4公斤或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1个。
放在室内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
4
微机室
每个微机室配备4公斤或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1个,放在便于取用处。
放在室内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
5
实验室
每个实验室应配备4公斤或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2个,分1个设置点摆放。
灭火器放在楼道两头,可放在地面的消防器材箱里,也可挂在墙上,距地面1.5米以下。
2
食堂
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应有3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设置点应有4公斤或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2个。
规模较小的食堂应有2个设置点,每个设置点应有4公斤或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2个。
规模较大的食堂餐厅设2个点,操作间设1个点。规模较小的食堂餐厅、操作间各设1个点,摆放要求同上。
中小学校舍消防设备和器材配备标准
序号
部位
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要求
摆放位置
1
综合楼
教学楼
宿舍楼
学校楼房每层应设有2个消火栓,消火栓平时应保证有水有压力。与之配套,每层楼房还应有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设置点应有4公斤或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2个。学校平房每排校舍应有1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设置点应有4公斤或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2个。
疏散标志应贴在距地面1米以下。
9
校园内
设防火角:锨、防火桶,至少摆放4个,有防火沙
、宿舍楼的楼梯口应设置一个应急照明灯
保持有电
备注
1、各学校应按消防部门要求对消火栓、灭火器进行年检、维修和更换。
2、消防疏散标志应保持字迹清晰、完整。
3、确保应急照明灯保持随时有电,以备急用。
放在室内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
6
配电室
学校配电室应配备4公斤或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1个。放在便于取用处。
放在室内显眼、便于取用的位置。
7
楼道
楼道疏散出口处应有“安全出口”标志。
设在走廊和楼梯间墙壁上。
8
楼梯间
学校的楼梯间墙壁上应贴有“疏散通道”标志,明确学生上下楼疏散安排,指明紧急疏散方向。
楼梯间的墙壁上还应有“文明上、下楼,防止拥挤踩踏”的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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