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第八课民事权利教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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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案:讲解版课时作业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高中教案:讲解版课时作业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高中教案:讲解版课时作业——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2. 使学生掌握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基本规定。

3. 培养学生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二、教学内容1. 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2. 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3. 我国《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与义务规定4. 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注意事项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关系及《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2. 教学难点: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具体实践。

四、教学方法1. 采用讲解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

2. 通过小组合作、互动交流,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课时安排本教案共需4课时,每课时45分钟。

第一课时: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及相互关系(1-2节)第二课时:我国《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与义务规定(3-4节)第三课时: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注意事项(5-6节)六、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讲解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案例,引发学生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思考。

2. 新课导入:讲解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3. 案例分析:分析我国《民法典》中的典型案例,使学生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规定。

4. 课堂讨论:分组讨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注意事项。

七、课后作业1. 复习本节课所学内容,整理笔记。

2. 结合生活实际,思考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性。

八、教学评价1. 课堂表现: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提问回答等情况,评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 课后作业:检查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评价学生对课堂内容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3.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在报告中的分析思路、观点表述等,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

九、教学反思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是否适合学生,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民事权利教案

民事权利教案

《民事权利》教案设计一、教学目的1、了解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2、识记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3、学会运用民法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二、重点及难点:民事权利的内容和分类三、作业及讨论:1、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有哪些种类?2、什么是债权?债的发生根据有哪些?3、什么是人身权?人身权有哪些种类?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教学过程:案例一:…请你从民事权利的角度,对此事给予评价。

一、民事权利的含义民法赋予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实施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二、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一)物权及其种类:财产所有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相邻权;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

(二)债权1、债的概念和特征《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担的义务成为债务。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要求,这种关系就成为债或债权关系。

2、债的发生根据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发生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引起债权债务发生的主要根据有:(1)合同所生之债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债的关系。

这是债的发生的基本根据,而且是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侵权行为指民事主体不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或知识产权行为的行为。

如果一方行为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侵权行为人就与遭受损害的受害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受害人就成为债权人。

侵害人成为债务人,双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3)不当得利所生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不应获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

民事权利优选教案设计.docx

民事权利优选教案设计.docx

《民事权利》教案设计一、教学目的1、了解民事任的承担方式2、民事利的主要内容3、学会运用民法保自己的民事利二、重点及点:民事利的内容和分三、作及:1、什么是所有?所有有哪些种?2、什么是?的生根据有哪些?3、什么是人身?人身有哪些种?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法教学程:案例一:⋯你从民事利的角度,此事予价。

一、民事利的含民法予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施某种行或要求他人施某种行或不施某种行的利。

二、民事利的主要内容(一)物及其种:所有;国有自然源使用;国有企;承包;相;押;抵押;留置。

(二)1、的概念和特征《民法通》第 84条定:“ 是按照合同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定,在当事人之生的特定的利和关系。

享有利的人是人,有的人是人。

” 人享有的利称,人担的成。

人有要求人依照法律定或者合同的定履行,人有足人的要求,种关系就成或关系。

2、的生根据作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生必以一定的法律事根据。

依照《民法通》的定,引起生的主要根据有:(1)合同所生之合同,又称契,是当事人之立、更、止民事法律关系的。

任何合同的立,都会在当事人之生民事利关系,也就是的关系。

是的生的基本根据,而且是最普遍的根据,(2)侵行所生之侵行指民事主体不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所有、人身或知行的行。

如果一方行人侵犯了他人的或人身利,侵行人就与遭受害的受害人之生一定的利义务关系。

受害人就成为债权人。

侵害人成为债务人,双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3)不当得利所生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不应获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

当这种法律关系发生后,即在不当得利这与利益所有人之间发生了债的关系。

因不当得利而财产受到损害的一方是债权人,因不当得利而获得财产利益的一方是债务人。

利益受损人有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不当得利人要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债的法律关系。

(4)无因管理所生之债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的行为。

《民事权利》教案设计

《民事权利》教案设计

《民事权利》教案设计一、教学目的1、了解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2、识记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3、学会运用民法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二、重点及难点:民事权利的内容和分类三、作业及讨论:1、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有哪些种类?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发生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引起债权债务发生的主要根据有:(1)合同所生之债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债的关系。

这是债的发生的基本根据,而且是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侵权行为指民事主体不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或知识产权行为的行为。

如果一方行为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侵权行为人就与遭受损害的受害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受害人就成为债权人。

侵害人成为债务人,双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3)不当得利所生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不应获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

当这种法律关系发生后,即在不当得利这与利益所有人之间发生了债的关系。

因不当得利而财产受到损害的一方是债权人,因不当得利而获得财产利益的一方是债务人。

利益受损人有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不当得利人要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债的法律关系。

(4)无因管理所生之债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被)共7500定金:定金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履行,规定由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先行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就该项金钱的双倍额予以返还。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数额的20%。

第八课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教学设计

第八课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教学设计

第八课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教学设计一教案头学时:2教学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1)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2)理解法律程序对于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3)理解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内容和意义通过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基本程序的学习,引导学生明确法律程序的内涵,理解法律程序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从而帮助学生增强程序正义观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在学习与生活的实践中,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主动将程序正义意识落实在行动上,学会按照法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在遇到不法侵害时,知道遵循法定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力训练任务及案例①了解诉讼的概念和分类(案例:展示三个不同的教学案例)②诉讼的基本程序(案例:结合刚才的教学案例)③确保司法公正(案例:视频:青少年犯罪启示录教师结合教材第94页互动在线栏目内容)④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1、教材P94页案例 2、教材第95页案例)参考资料1.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参考书. 张伟.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职业道德与法律学习指导. 张伟.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3.职业道德与法律.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4.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师教学用书.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二教学设计步骤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生活动时间分配告知(教学内容、目的)内容:了解不同诉讼的基本程序,理解公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内容。

目的:理解法律程序对于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讲授课件演示观看约5钟引入(创境激趣)教材P89页案例引导学生阅读、分析课件演示观看、发言(引思明理)项目一:了解诉讼的概念和分类了解诉讼的概念和分类案例:展示三个不同的教学案例案例分析、总结课件演示观看、讨论、发言约20分钟(引思明理)项目二:诉讼的基本程序了解诉讼基本程序,明白其重要性。

案例:结合刚才的教学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课件演示观看、讨论、发言约20分钟(引思明理)项目三:确保司法公正了解司法公正的内容、原则和重要性。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全册教案教学设计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全册教案教学设计

探究在集体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和价值的方法,积极参与集体 活动和社会实践。
维护社会公平,遵守社会规则
认识社会公平的重要性,了解维 护社会公平的途径和方法。
理解社会规则的意义和作用,自 觉遵守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
探究如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 会利益的关系,坚持正确的价值
导向。
04
第三单元:我与国家和社 会
人教版道德与法 治九年级上册全 册教案教学设计
目录
• 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 • 第一单元:成长中的我 • 第二单元:我与他人和集体 • 第三单元:我与国家和社会 • 第四单元:法律与道德 • 课程总结与复习指导
01
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
教材内容与结构
教材内容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教材涵 盖了道德、法治、国家政治、经济等 多个领域的知识,旨在培养学生的道 德素质、法治意识和国家认同感。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 法治是依据法律的治理,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社会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个人层面)。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包括人身自由权、受教育权、劳动权等,以及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依法服兵役等义务。
分析民族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和 作用,提出推动民族文化创新发展的 建议。
探究如何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增强 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
关注国家发展,参与社会生活
关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了解国家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参与社会生活,积极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探究如何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能力与义务教案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能力与义务教案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能力与义务教案
教案目标:
1. 了解民事权利能力与义务的概念和重要性。

教学重点:
2. 民事义务的定义和履行方式。

教学准备:
1. PPT演示文稿。

3. 课堂练习题和讨论问题。

教学过程:
步骤一:导入
引导学生思考,并与学生讨论以下问题:
- 你知道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义务吗?
步骤二:概念解释
利用PPT演示文稿,向学生解释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义务的定义和特点。

民事权利能力:指个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或拥有某种具体权利的能力。

民事义务:指个人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履行的一定行为或责任。

讲解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义务的关系,并强调它们在个人生活中的重要性。

步骤三:案例分析
给学生呈现几个与民事权利和义务相关的案例,并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
- 案例一:小明买了一本书,但卖家没有履行交货的义务。

作为买家,小明有权要求卖家履行合同。

请问,小明的行为是属于民事权利还是民事义务?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民事权利能力与义务的实际应用。

步骤四:课堂练习
分发课堂练习题,让学生独立完成并讨论答案。

通过课堂练习,加深学生对民事权利能力和义务的理解和应用。

步骤五:总结
通过与学生的互动讨论,总结本堂课所学内容,并强调学生要认真对待民事权利能力和义务。

教学延伸:
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主动了解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相关的义务。

可以引导学生进行更多的案例分析和讨论,加深对民事权利能力与义务的理解和应用。

民事权利教案

民事权利教案

民事权利教案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民事权利》教案设计一、教学目的1、了解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2、识记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3、学会运用民法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二、重点及难点:民事权利的内容和分类三、作业及讨论:1、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有哪些种类2、什么是债权债的发生根据有哪些3、什么是人身权人身权有哪些种类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教学过程:案例一:…请你从民事权利的角度,对此事给予评价。

一、民事权利的含义民法赋予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实施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二、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一)物权及其种类:财产所有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相邻权;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

(二)债权1、债的概念和特征《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担的义务成为债务。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要求,这种关系就成为债或债权关系。

2、债的发生根据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发生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引起债权债务发生的主要根据有:(1)合同所生之债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债的关系。

这是债的发生的基本根据,而且是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侵权行为指民事主体不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或知识产权行为的行为。

如果一方行为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侵权行为人就与遭受损害的受害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受害人就成为债权人。

侵害人成为债务人,双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第四单元第八课民事权利教案设计

第四单元第八课民事权利教案设计

第四单元第八课《民事权利》教案设计一、教学目的1、了解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2、识记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3、学会运用民法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二、重点及难点:民事权利的内容和分类三、作业及讨论:1、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有哪些种类?2、什么是债权?债的发生根据有哪些?3、什么是人身权?人身权有哪些种类?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教学过程:案例一:女青年秦某于2003年9月在初某陪同下到A市某医院作无痛人工流产手术。

手术中,秦某躺在手术架上,下身赤裸,处于昏迷状态。

主治大夫孙某则召集了八九位医学实习生进入手术室观摩并在秦某旁边向医学生进行详细的讲解。

请你从民事权利的角度,对此事给予评价。

一、民事权利的含义民法赋予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实施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二、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一)物权及其种类:财产所有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相邻权;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

(二)债权1、债的概念和特征《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担的义务成为债务。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要求,这种关系就成为债或债权关系。

2、债的发生根据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发生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引起债权债务发生的主要根据有:(1)合同所生之债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债的关系。

这是债的发生的基本根据,而且是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侵权行为指民事主体不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或知识产权行为的行为。

教学设计民事权利知多少

教学设计民事权利知多少

教学设计民事权利知多少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民事权利无处不在,它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从财产的归属到个人的名誉保护,从合同的签订到侵权行为的责任追究,民事权利贯穿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然而,对于民事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很多人可能只是一知半解。

因此,设计一堂关于民事权利的课程,帮助人们清晰地了解和认识自己的民事权利,显得尤为重要。

一、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让学生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和分类。

掌握常见的民事权利,如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的内涵和外延。

2、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学的民事权利知识,分析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情感目标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增强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主要民事权利的内容和特点。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方式。

2、教学难点如何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的民事权利概念,并将其与具体的生活情境相结合。

如何引导学生在面对复杂的民事纠纷时,正确运用民事权利知识进行分析和判断。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通过系统的讲解,向学生传授民事权利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2、案例分析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民事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加深对民事权利的理解和应用。

3、小组讨论法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思维能力。

4、角色扮演法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模拟民事纠纷的解决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展示一些与民事权利相关的新闻报道或生活案例,如房屋产权纠纷、债务追讨、名誉侵权等,引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

提问学生对这些案例的看法,引导学生思考什么是民事权利,以及民事权利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2、讲授新课民事权利的概念和分类讲解民事权利的定义,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或实施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民事权利的教案

民事权利的教案

民事权利的教案教案标题:探索民事权利的教案学段:初中(适用于法治教育、政治教育、法律课程等)一、教学目标:1. 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和重要性。

2. 掌握常见的民事权利。

3. 能够分析和解决与民事权利相关的问题。

4. 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教学内容:1. 民事权利的概念:介绍民事权利的基本定义和分类,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2. 常见的民事权利:解释和举例说明常见的民事权利,如生命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

3. 民事权利的限制:讨论民事权利的合理限制,如公共利益、法律规定等。

4. 保护民事权利:介绍法律保障民事权利的机构和途径,如法院、仲裁机构等。

5. 民事权利案例分析:分组讨论和分析一些实际案例,让学生了解民事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保障方式。

三、教学方法:1. 多媒体展示:使用图片、视频等多媒体资源来引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

2. 小组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以促进学生间的互动和合作。

3.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和法律意识。

4. 角色扮演: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模拟民事纠纷的解决过程,增强实践能力。

四、教学流程:1.导入(5分钟):介绍课程主题并引发学生的兴趣,例如通过图片或视频展示引发讨论。

2.知识讲解(15分钟):介绍民事权利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以及常见的民事权利,并给予实例加深理解。

3.小组讨论(10分钟):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让学生根据自己了解的案例,讨论案情、权利归属和可能的解决方法。

4.案例展示与分析(15分钟):请学生代表小组选择一个案例进行展示,并进行案情分析和讨论。

引导学生分析案件中的民事权利问题和解决方案。

5.角色扮演(15分钟):将学生分为不同的角色,模拟民事纠纷的解决过程,如对话、调解或仲裁等。

引导学生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6.总结与拓展(10分钟):总结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并提醒学生继续关注和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可以布置相关阅读或研究任务,拓展学生的法律素养。

教科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 14.1《民事权利知多少》教学设计

教科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 14.1《民事权利知多少》教学设计

教科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 14.1《民事权利知多少》教学设计一. 教材分析《民事权利知多少》这一课,主要让学生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种类和保护方法,培养学生尊重他人权利、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教材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形式,使学生深入理解民事权利的重要性,学会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 学情分析九年级的学生已经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对于民事权利有一定的认识。

但学生在实际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以生动案例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民事权利,并通过实际操作,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三. 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种类和保护方法。

2.培养学生尊重他人权利、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3.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四. 教学重难点1.民事权利的概念、种类和保护方法。

2.如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权益。

五. 教学方法1.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民事权利。

2.情景模拟法:设置情景,让学生参与其中,提高实际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3.讨论法:分组讨论,培养学生合作学习的精神,提高口头表达能力。

六. 教学准备1.准备相关案例资料,用于分析讲解。

2.准备情景模拟道具,方便学生参与。

3.准备讨论话题,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七. 教学过程1.导入(5分钟)利用PPT展示民事权利的定义,引导学生思考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民事权利问题。

如:肖像权、姓名权等。

2.呈现(10分钟)呈现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中涉及的民事权利,引导学生了解民事权利的种类和保护方法。

3.操练(10分钟)设置情景,让学生分组进行模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如:模拟签订合同、处理侵权行为等。

4.巩固(5分钟)总结学生在操练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学生明确正确处理民事权利的方法。

5.拓展(5分钟)讨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权利、维护自身权益?引导学生思考,提高法律意识。

民事权利保护法制教育教案:维护自身利益,了解法律保护

民事权利保护法制教育教案:维护自身利益,了解法律保护

民事权利保护法制教育教案:维护自身利益,了解法律保护一、教学目标1. 掌握民事权利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法律常识。

2. 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3.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了解民事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应用。

2. 教学难点:如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1. 民事权利的基本概念和种类。

2. 民事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3. 案例分析和理论归纳。

四、教学方法1. 以案例为主,理论为辅。

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引导学生学习并理解民事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2. 通过讲解、演练和讨论,激发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五、课程设计第一节:民事权利的基本概念和种类教学内容:1. 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2. 民事权利与自然人权利的区别和联系。

3. 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

教学重点:1. 掌握民事权利的基本概念和种类。

2. 了解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

教学方法:讲授和案例分析。

第二节:民事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教学内容:1. 民事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

2. 民事权利保护的程序。

3. 民事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解决方式。

教学重点:1. 掌握民事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2. 了解民事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解决方式。

教学方法:讲授、演练和案例分析。

第三节:案例分析和理论归纳教学内容:1. 民事权利保护的案例分析。

2. 对案例的理论归纳。

3. 学生讨论和自我总结。

教学重点:1. 分析案例,理解民事权利保护的规定和程序。

2. 遇到问题后的思考和解决能力的提升。

教学方法:案例讲解、讨论和总结。

六、教学评价1. 课前测试:要求学生简述自己对民事权利保护法律规定的了解情况。

2. 课堂学习:教师以案例为主,引导学生理解并掌握民事权利保护法律规定和程序,讲解、演示和讨论多种方式。

3. 课堂练习:教师出示一些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和归纳总结。

4. 课后作业:布置学生进行案例练习或阅读相关法律文献并做笔记。

教科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 13.2《民事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

教科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 13.2《民事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

教科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 13.2《民事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一. 教材分析《民事权利和义务》这一节的内容,主要让学生了解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概念,认识到民事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

教材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深入理解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以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同时,教材还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应尽的民事义务。

二. 学情分析九年级的学生已经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对民事权利和义务有一定的了解。

但学生在理解上可能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以及如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用生动的案例进行分析,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民事权利和义务。

三. 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概念,认识到其重要性。

2.使学生掌握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理解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3.培养学生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4.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应尽的民事义务。

四. 教学重难点1.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及重要性。

2.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

3.如何在实际生活中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

五. 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小组合作法等,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 教学准备1.准备相关的案例材料。

2.制作课件,用于辅助教学。

3.准备与课题相关的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

七. 教学过程1.导入(5分钟)利用课件或案例,引入本节课的主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呈现(10分钟)展示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概念,让学生初步了解。

接着,呈现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让学生进行阅读和理解。

3.操练(10分钟)针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设计一些练习题,让学生进行解答。

通过练习,加深学生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理解。

民事权利的教案大学生

民事权利的教案大学生

教学对象:大学生教学目标:1. 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和意义。

2. 掌握民事权利的分类和特点。

3. 理解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

4.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1. 民事权利的概念和意义。

2. 民事权利的分类和特点。

教学难点:1.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

2. 民事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教学准备:1. 教学课件。

2. 相关法律法规文本。

3. 案例分析材料。

教学过程:一、导入1. 提问:什么是民事权利?它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并引入课题。

二、讲授新课1. 民事权利的概念和意义- 解释民事权利的定义。

- 阐述民事权利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 分析民事权利对个人和社会的保障作用。

2. 民事权利的分类和特点- 介绍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如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

- 分析各类民事权利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三、案例分析1. 分组讨论:分析案例,探讨民事权利在其中的应用。

2. 案例分享:每组派代表分享讨论结果,教师点评并总结。

四、课堂互动1. 提问: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有何关系?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并讲解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相互制约关系。

五、总结与作业1. 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民事权利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

2. 布置作业: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撰写一篇关于民事权利的短文。

教学反思:通过本节课的教学,使学生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分类和特点,认识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同时,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民事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在今后的教学中,应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结合实际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法律护我成长 复习教案

法律护我成长 复习教案

通山振新国际学校政治课堂教师教案使用日期:编制人:柯小丽审核人:七年级·第四单元·第八课法律护我成长复习教案【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引导学生掌握本课知识点,重点引导学生能突破性解决材料分析题。

【教学难点】将本课知识点运用到习题实际操作中,会准确快速地解决习题。

【课程类型】复习课【课时】1课时【梳理知识点】1、未成年人的含义是什么?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2、我国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原因是什么?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然而,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3、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4、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为我们设置了哪四道防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5、家庭保护的含义(要求)是什么?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扶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6、家庭保护的作用(意义)是什么?这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7、学校保护的含义(要求)是什么?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8、学校保护的内容(范围)是什么?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9、社会保护的含义(要求)是什么?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0、社会保护的内容(范围)是什么?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11、司法保护的含义(要求)是什么?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12、司法保护的内容(范围)是什么?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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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第八课《民事权利》教案设计一、教学目的1、了解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2、识记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3、学会运用民法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二、重点及难点:民事权利的内容和分类三、作业及讨论:1、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有哪些种类?2、什么是债权?债的发生根据有哪些?3、什么是人身权?人身权有哪些种类?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教学过程:案例一:女青年秦某于2003年9月在初某陪同下到A市某医院作无痛人工流产手术。

手术中,秦某躺在手术架上,下身赤裸,处于昏迷状态。

主治大夫孙某则召集了八九位医学实习生进入手术室观摩并在秦某旁边向医学生进行详细的讲解。

请你从民事权利的角度,对此事给予评价。

一、民事权利的含义民法赋予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实施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二、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一)物权及其种类:财产所有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相邻权;质押权;抵押权;留置权。

(二)债权1、债的概念和特征《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担的义务成为债务。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要求,这种关系就成为债或债权关系。

2、债的发生根据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发生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引起债权债务发生的主要根据有:(1)合同所生之债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债的关系。

这是债的发生的基本根据,而且是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侵权行为指民事主体不法侵害公民或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或知识产权行为的行为。

如果一方行为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侵权行为人就与遭受损害的受害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受害人就成为债权人。

侵害人成为债务人,双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3)不当得利所生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不应获得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

当这种法律关系发生后,即在不当得利这与利益所有人之间发生了债的关系。

因不当得利而财产受到损害的一方是债权人,因不当得利而获得财产利益的一方是债务人。

利益受损人有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不当得利人要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债的法律关系。

(4)无因管理所生之债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的行为。

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原来没有权利义务关系,因无因管理的存在,就产生了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补偿其代为管理事务支出的费用,管理人是债权人;受益人则有向管理人偿还该费用的义务,是债务人。

案例二:某村民张某外出访友,恰遇该区连降暴雨,造成河水上涨,危及村庄,张某的邻居李三见张某的房子比较破旧,就买来砖木料帮其加固,花费2000元,且在加固时因院墙意外倒塌,被砸伤,花费了500元医疗费。

洪水来临,张某的房子保住了,李三却由于没来得及顾及自己的房子,房屋倒塌,损失达5000元。

张某回家后,李三要求张某支付以上各项费用(2000+500+5000)共7500元,张某认为,自己从未要求过李三帮助修理房屋,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的义务,拒绝付款。

试分析:A.李三帮邻居加固房屋的行为属于什么法律性质?B.李三要求张某支付7500元的请求是否合理?C.张某拒绝支付的理由是否成立?3、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民事主体以其自身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以其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以确保债的履行的一种制度。

债的担保是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手段。

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的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五种: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依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定金:定金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履行,规定由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先行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就该项金钱的双倍额予以返还。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数额的20%。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能够用于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向债权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方式。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质押是指债权人通过占有质物或权利而担保其债权优先受偿的一种导爆方式。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动产或权利证书上载明的财产权利折价或者拍卖、并就变卖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因对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并以其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的一种担保措施。

留置权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无须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

这和抵押、订金有明显的区别。

对于留置权而言,债务到了履行期限不是权利行使的条件而是留置权成立的条件,留置权人要行使留置权,还必须经过二个月的催告期间方可实行。

提问:请说出下列各例分别属于哪种担保方式?张三以房子做抵押,向李四借款10万元。

张三以未到期的银行存单做担保,向李四借款10万元.张三帮李四修好了电脑,可李四拒绝支付维修费,怎么办?张三向李四借钱,王五说,到期不还款,我负责!张三向李四预购1吨苹果,并预付100元做担保。

(三)人身权1、人身权的概念人身权亦称人身非财产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

2、人身权的种类根据权利对象的属性,可以将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人格,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能够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

人格权指公民或法人等民事主体普遍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它表现的是主体的自然属性,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等。

人格权始于出生(或成立),终止于死亡(或消灭),为公民终生享有或法人存续期间享有。

人格权包括:(1)生命健康权。

(2)姓名权、名称权。

(3)肖像权。

(4)名誉权。

(5)隐私权。

身份权:身份权,是指因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特定的身份是指民事主体的某种行为、民事主体的特殊关系。

它反映的是主体的社会属性。

身份权包括:①荣誉权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②配偶权③亲权④亲属权。

⑤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

分析回答案例作为教学医院,出于医学发展和培养医务人员的公益需要,在不违背我国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前提下,可以组织见习医生观摩手术。

本案中,医院未事前告知,也未经秦某同意,擅自召集见习医生观摩其流产手术,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必须由病人及其家属或者关系人签字同意。

(四)知识产权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创造性劳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依法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2)特征:智力成果;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3)知识产权的范围: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2、著作权(1)著作权的概念及构成要素著作权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2)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客体。

是作者创造的一定形式的科学、理论著作、文学艺术等作品。

(4)著作权的内容。

(5)邻接权。

(6)著作权的保护及保护期限3、专利权(1)专利权概念:专利权的特征:专利法:(2)专利权的主体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②职务发明创造。

③受让人。

④外国人。

(3)专利权的客体①发明②实用新型③外观设计④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但是药品和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专利。

5)动物和植物品种。

但是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实用性;富有美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冲突(6)专利权取得的程序①专利申请的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2)单一性原则,3)先申请原则。

②专利申请文件。

③专利申请日。

④发明专利的审批。

1)初步审查。

2)早期公开。

3)实质审查。

4)授权登记公告。

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

⑥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

(7)专利权的内容①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

2)实施许可权。

3)转让权。

4)标记权。

②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4、商标权(1)商标的概念和分类①概念:商标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专用识别标志②分类:第一,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第二,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第三,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2)商标注册(3)商标权。

(4)商标权的保护及期限三、代理(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由此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2、代理的特征(1)代理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2)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的意思表示;(4)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1)代理进行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进行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事件的行为。

(4)代理某些行政、财政等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三)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四)代理的终止1、委托代理的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2、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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