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求职陷阱
劳务合同的陷阱
劳务合同的陷阱劳务合同的陷阱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到外面找工作要多几个心眼,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以免自己上当受骗。
1、“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
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2、“押金合同”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3、“幕后合同”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
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4、“性命合同”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
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
5、“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
劳动部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6、“备份合同”为了逃避劳动部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些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
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打官司的依据。
如何应对劳动合同陷阱:暗箱合同:霸王条款属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多采用事先备好的格式合同,如果岗位竞争激烈,应聘者往往只能作出“是”与“不是”的回答,根本得不到平等协商的机会,甚至连合同内容也不甚明了。
由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不少用人单位在制定格式合同时,便只考虑自身利益,甚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至合同中出现不少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如“女工工作期间不能怀孕”“节假日加班不得要求双倍工资”等。
遇到求职陷阱正确措施
遇到求职陷阱正确措施在现如今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求职者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求职陷阱。
这些陷阱可能会误导求职者,让他们做出错误的决策或者落入不利的情况。
为了帮助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避免这些陷阱并正确应对,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求职陷阱,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
陷阱一:虚假招聘信息虚假招聘信息是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最容易遇到的陷阱之一。
虚假招聘信息往往会误导求职者,让他们投递简历给不存在或者不正规的公司。
解决措施1.仔细分析招聘信息:求职者在投递简历前应仔细分析招聘信息,查看公司背景、职位要求等信息的真实性。
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或者问询相关人士来了解更多信息。
2.警惕高薪骗局:如果某个招聘信息声称提供异常高薪酬,求职者应警惕可能存在的骗局。
过高的薪资往往是虚假招聘信息的一个明显特征。
3.忽略不专业的招聘信息:求职者应忽略那些语法错误、格式混乱或者没有明确联系方式的招聘信息。
这些不专业的招聘信息往往是虚假的。
陷阱二:违法用工和不合理劳动合同在求职过程中,一些企业可能以非法手段雇佣员工,或者提供不合理的劳动合同。
解决措施1.了解劳动法律法规:求职者应了解自己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劳动法律法规,以便判断雇佣合同是否存在违法或不合理的内容。
2.与雇主协商:如果求职者发现劳动合同存在违法或不合理的内容,应与雇主积极协商,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3.注意保留证据:求职者在与雇主协商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例如招聘信息、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或法律机构。
陷阱三:培训费用陷阱一些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可能会向求职者收取高额的培训费用,而随后并不给予工作机会。
这种情况下,求职者往往会损失金钱和时间。
解决措施1.谨慎评估培训机构:如果求职者被要求支付培训费用,应谨慎评估培训机构的信誉和实力。
可以通过搜索引擎、咨询他人或者查看机构资质等方式来判断。
2.与公司明确培训费用和工作机会的关系:求职者在接受培训之前,应与公司明确培训费用和工作机会之间的关系。
求职招聘十个典型陷阱防范提示
求职招聘十个典型陷阱防范提示求职招聘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陷阱,如果不小心掉进去,就会给自己的求职之路带来困扰和挫折。
为了帮助大家避免这些陷阱,以下是十个典型陷阱及防范提示,希望能给求职者们带来一些帮助。
一、陷阱一:虚假招聘信息在求职过程中,有些招聘信息可能是虚假的,旨在吸引求职者的注意力。
为了避免掉进这个陷阱,我们需要多方面核实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可以通过咨询朋友、查阅可靠的招聘网站等方式获取更多信息。
二、陷阱二:过于依赖网络招聘虽然网络招聘已经成为求职的主流方式,但过于依赖网络招聘也是一个陷阱。
我们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寻找工作机会,如招聘会、人脉关系等,以提高找工作的机会。
三、陷阱三:盲目投递简历在求职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盲目地投递大量简历,这样不仅浪费时间,还可能使我们错过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因此,在投递简历之前,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和筛选,确保投递的岗位与自己的背景和兴趣相匹配。
四、陷阱四:忽视个人形象求职时,个人形象是非常重要的评判标准之一。
如果我们在求职过程中忽视了个人形象,如着装不得体、言行举止不得体等,就很容易给用人单位留下不良印象。
因此,我们应该在求职前仔细打扮自己,展现出专业、自信的形象。
五、陷阱五:不注重自我营销在求职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自我营销,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点。
如果我们没有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能力和价值,用人单位很难对我们产生兴趣。
因此,我们要学会如何自我推销,用简洁、有力的语言来描述自己的能力和经验。
六、陷阱六:不重视面试准备面试是求职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但很多人往往不重视面试准备。
这样做很容易给用人单位留下不专业、不认真的印象。
因此,我们应该提前了解公司的背景、岗位要求等信息,并准备好相关的面试问题,以提高面试的成功率。
七、陷阱七:不注意用人单位的背景在求职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用人单位的背景和信誉,避免进入一些不正规或不良的公司。
可以通过查阅公司的官方网站、咨询员工或前员工等方式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
求职时常见的求职骗局
求职时常见的求职骗局求职,是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来向企事业单位寻求为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的一种过程。
下面就让我带你去看看求职时常见的求职骗局,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求职常见的骗局骗局一:求职面试“见面交费”求职者面试后,招工者以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保险费、押金、手续费等名义向应聘者收取钱款。
应聘者交费后,招工者要么迅速脱身,要么找借口不给事主安排工作,钱财积累到一定阶段便人去楼空。
骗局二:骗子公司唱“双簧”一些中介所为了获取应聘者的信任,与一些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
先由中介单位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后由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假装招聘员工,收取体检费、服装费、押金等费用,再编造种.种理由拒绝上岗或中途辞退。
一些中介为了获取应聘者的信任,与一些片子公司或者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先由中介单位一锐减工作为明收取报名费。
骗局三:虚假单位“流窜”作案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假单位的旗帜,在热闹地段租赁临时办公地点,以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旗鼓进行招聘。
在骗得多人上当,并收取了报名费等费用后立即携款逃之夭夭。
骗局四:“网络”骗局防不胜防网上有一些所谓“刷信誉”的兼职,写着“每单任务只需5分钟”、“任务酬劳10元至50元不等”、“每天2小时,轻松过万”等信息。
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对方往往发来一份工作申请表和工作流程介绍。
工作可能是买各种充值点卡刷信誉,信誉值达到某个标准,即可返还现金,另有佣金提成。
但当你大额支付后,佣金和本金便不会到账。
骗局五:假招聘玩起“捉迷藏”通过在醒目地点,张贴诱人的招聘启事,吸引应聘人员上门。
在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后称,招聘的岗位已满,并承诺尽快联系合适的单位,让应聘者留下联系方式。
但其根本不会兑现,随后以各种借口敷衍应聘者。
预防求职被骗的攻略一、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单位之前,想方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大学生刚毕业就业合同陷阱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步入职场。
然而,在就业过程中,许多大学生由于缺乏经验和知识,往往容易陷入合同陷阱。
本文将以一起大学生刚毕业就业合同陷阱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合同陷阱的类型及应对措施。
二、案例简介小王,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校园招聘进入了一家知名企业。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小王并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导致在入职后才发现合同中存在诸多陷阱。
以下是具体案例分析:1. 试用期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
然而,在试用期内,公司以小王工作能力不足为由,未给予任何培训,导致小王在工作中遇到诸多困难。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以小王未达到公司要求为由,拒绝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 竞业限制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同类企业从事与原公司业务相关的竞争工作。
这一条款对小王来说过于苛刻,限制了其职业发展。
3. 保密条款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需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包括在职期间和离职后。
然而,在离职后,小王发现公司并未提供相应的保密费用,也未明确保密期限。
4. 福利待遇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享有五险一金,但实际上公司并未按照规定缴纳,导致小王在离职后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案例分析1. 试用期陷阱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员工能力的重要阶段,但许多企业利用试用期限制员工权益。
针对此类陷阱,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试用期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确保自身权益。
2. 竞业限制陷阱竞业限制条款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但过长的竞业限制期限和过于苛刻的条件会对员工造成不利影响。
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竞业限制期限、范围和补偿标准,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3. 保密条款陷阱保密条款旨在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但过于宽泛的保密范围和期限会对员工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保密范围、期限和补偿标准,确保自身权益。
4. 福利待遇陷阱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加班费等福利待遇,确保自身权益。
求职陷阱案例大全
求职陷阱案例大全
求职陷阱是指在求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欺诈、虚假或不合法的情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求职陷阱案例:
1. 欺诈招聘:雇主发布虚假的招聘广告,吸引求职者前来应聘,但实际上并不存在真实的职位或招聘计划。
这种陷阱通常是为了骗取求职者的个人信息或收取非法费用。
2. 虚假面试:一些不良公司或个人可能安排虚假的面试,目的是获取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银行账号等,或者进行其他诈骗行为。
3. 工作先付费:某些不法中介机构或公司可能要求求职者在获得工作前先支付一定的费用,如培训费、服务费等。
这种陷阱常常是为了骗取求职者的钱财。
4. 虚假合同:雇主提供虚假的劳动合同,可能包括虚假的职位、薪资、福利等信息,以欺骗求职者进入工作岗位。
5. 夸大宣传与虚假承诺:雇主在招聘过程中夸大宣传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但实际上无法兑现承诺。
6. 盗取个人信息:不法分子冒充雇主或招聘机构,通过各种手段获取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用于非法活动。
7. 销售传销:有些所谓的招聘活动实际上是销售传销活动,招聘者会以提供工作为名义,诱使求职者加入传销团队,并购买产品或吸纳其他人进入。
8. 非法招嫖:一些犯罪组织可能伪装成招聘机构,通过虚假的招聘活动引诱女性求职者从事非法的卖淫活动。
面对这些求职陷阱,求职者应提高警惕,保持理性和谨慎。
在求职过程中,核实招聘信息的真实性,与正规机构联系核实,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避免提前支付费用等。
如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
求职常见五大陷阱
求职常见五大陷阱陷阱一,先收费,“后入职“现时不少单位以“保证金““培训费“”诚意金“”押金“等各种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而且承诺求职者离职时予以返还,由于一般都缺少收款凭证,当求职者事后索取时由于举证不能而追讨无门。
但无论如何以上行为都是违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供应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正规的用人单位是根据双方商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酬劳的,不会消失向员工先收取费用的现象,而且即便是培训也是带薪的,由单位承当培训费用。
陷阱二,违规商定试用期限,试用期过后即“走人“由于根据规定试用期人员薪酬、各种福利与正式职工享受的待遇可以略有不同,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本钱,大量聘请短期员工且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待试用期届满后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也是高校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受。
其实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期限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有关,而且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求职毕业生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酬劳。
陷阱三,职位名不副实,”挂羊头卖狗肉“由于根据规定试用期人员薪酬、各种福利与正式职工享受的待遇可以略有不同,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本钱,大量聘请短期员工且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待试用期届满后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也是高校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受。
其实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期限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有关,而且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求职毕业生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酬劳。
陷阱四,名为聘请,实为盗取个人信息一些违法人员往往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心理,而且发布高薪迷人的聘请信息,要求求职者供应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户口本等重要信息,由于因应聘工作而供应信息看似未尝不行,求职者往往疏于防范,欣然容许,但一段时间之后才发觉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上了当受了骗。
就业陷阱案例
就业陷阱案例近年来,就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许多毕业生为了找到理想的工作,往往会陷入一些就业陷阱。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一些常见的就业陷阱,希望能够帮助大家避免类似的困境。
第一个案例是关于虚假招聘信息的。
小张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他在一家看起来很正规的招聘网站上看到了一份看似很不错的工作机会。
他按照网站上的联系方式投递了简历,并很快收到了面试邀请。
然而,当他到达面试地点后,却发现这是一家小作坊,根本就没有招聘的意向。
这就是典型的虚假招聘信息,让求职者白跑一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低薪骗局的。
小王是一名大学毕业生,他找到了一份看似不错的工作,但公司却以试用期低薪为名义,实际上一直拖延正式转正和涨薪。
小王为了能留住这份工作,一直忍气吞声,直到实在无法忍受才选择离职。
这种低薪骗局让求职者在一开始就陷入了被剥削的境地。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劳动合同陷阱的。
小李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他在一家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签订了一纸合同。
然而,当他入职后才发现,公司并不遵守合同上的约定,工作时间长、加班无偿、福利待遇不到位等问题层出不穷。
小李想要维权却发现自己束手无策,因为合同上的条款都是公司占据优势的内容。
以上这些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它们展示了就业市场上一些常见的陷阱和问题。
为了避免陷入类似的困境,我们需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虚假招聘信息,不盲目接受低薪骗局,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应加强监管,打击虚假招聘和违法用工行为,为求职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总之,就业市场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陷阱,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对待就业,不被表面的诱惑所迷惑,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就业陷阱。
希望每一位求职者都能够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开启自己的职业生涯。
论述就业陷阱及其应对策略
就业陷阱是指一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利用求职者的弱势地位,通过各种手段获取非法利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就业陷阱及其应对策略:
1. 收费陷阱:一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各种理由向求职者收取费用,如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
应对策略:了解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遇到收费陷阱,应坚决离开,并向劳动部门反映。
2. 岗位骗局陷阱:一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虚构岗位信息,以高薪、高福利等手段吸引求职者,骗取其钱财后消失。
应对策略:应聘时需了解用人单位的背景和信誉,询问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等信息。
如果遇到岗位骗局陷阱,应立即报警。
3. 传销陷阱:一些非法传销组织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加入传销组织。
应对策略:了解传销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坚决拒绝加入传销组织。
如果遇到传销陷阱,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 非法中介陷阱: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以提供就业服务为名,收取高额中介费后却无法提供有效的服务。
应对策略:选择正规中介机构,了解其资质和信誉,签订中介合同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遇到非法中介陷阱,应向劳动部门投诉。
5. 虚假招聘陷阱:一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求职者的个人信息或钱财。
应对策略:不要轻易相信招聘信息,特别是要求缴纳保证金、培训费等费用的招聘信息。
如果遇到虚假招聘陷阱,应向劳动部门举报。
总之,求职者应该保持警惕,了解常见的就业陷阱及其应对策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求职过程中,要选择正规途径,不轻信口头承诺,签订劳动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意见。
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求职陷阱案例
求职陷阱案例1. 求职招聘网站的虚假职位信息在求职过程中,有些招聘网站会发布虚假的职位信息,吸引求职者投递简历,然后收取一定的费用。
求职者在没有仔细核实的情况下,很容易上当受骗。
2. 虚假的面试邀约有些不法分子会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求职者发送虚假的面试邀约,要求求职者提前缴纳一定费用作为面试保证金或手续费。
求职者在没有核实公司真实性的情况下,可能会被骗取一笔钱财。
3. 假冒招聘公司一些不法分子会冒充知名企业或中介机构,通过发布虚假职位信息吸引求职者。
他们可能会要求求职者提供个人信息或缴纳费用,然后消失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诈骗。
4. 虚假的培训机构一些培训机构会打着求职辅导的旗号,向求职者推销高价的培训课程。
他们虚假宣传就业率和薪资水平,让求职者误以为通过参加培训就能轻松找到理想工作。
5. 面试时提问个人隐私一些雇主或面试官在面试过程中会询问求职者的个人隐私,如婚姻状况、家庭背景等。
这些问题与工作能力无关,可能会被用于歧视或其他不正当用途。
6. 薪资低于承诺有些雇主在招聘过程中承诺给予高薪水,但入职后却提供低于承诺的薪资。
求职者可能会因为需要工作而被迫接受低薪,造成经济损失和心理不平衡。
7. 要求缴纳培训费用一些公司在录用求职者后,要求求职者先缴纳一定的培训费用。
这些费用可能是虚假的,或者培训质量低劣,无法提供实际帮助,给求职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8. 面试时不公平对待在面试过程中,一些面试官可能会对不同的求职者采取不同的标准和态度。
他们可能会以不公平的方式评判求职者,如性别、年龄、外貌等因素影响面试结果,给求职者带来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待遇。
9. 虚假的福利待遇一些公司在招聘时会夸大或虚假宣传福利待遇,吸引求职者加入。
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福利待遇可能无法兑现,给求职者带来困扰和失望。
10. 被要求签订不公平的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公司可能会将不公平的条款或限制性条款写入合同中,给求职者带来不利。
求职者可能因为需要工作而被迫接受这些不公平的合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就业常见求职陷阱
就业常见求职陷阱一、就业陷阱(一)感情陷阱有人会打着同乡、同学、战友甚至亲戚的幌子,聘请你去工作,不签合同、不办手续,稍有不慎,就将你一脚“踢”出。
(二)抵押陷阱有人在聘请时要求你出资抵押、缴纳报名费和培训费,或将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收去,给你带上“紧箍咒”。
(三)高薪陷阱有人在聘请时只讲高薪,不讲详细工作,一旦应聘就让你去从事超重、超时、危急,甚至“三陪”等违法工作。
(四)合伙陷阱有人“热心”与你办厂、经商、跑运输,从中取巧,或趁你不备携款外逃。
(五)试用陷阱有人在聘请时标明“试用期半年、工资减半,试用合格、工资补发”,结果,不等试用期满就借故将你辞退。
(六)介绍陷阱有人特地以为国外、外地企业介绍聘请人员为“业”,从中收取服务费后就逃之夭夭。
因此,对私人办的职业介绍所应特殊当心。
(七)地点陷阱许多大企业在全国很多地方有分部,而参与聘请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
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简单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结果上岗后被分到偏远地区。
对此,毕业生在面谈时必需询问清晰,必要时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
相关阅读:如何避开求职陷阱陷阱一:聘请渠道不正规我市某高校毕业生小王,前不久在某人才聘请市场上找工作时,一中年男子突然过来搭讪,说他们单位正在聘请一批业务经理、公关经理,请小王有空到他们单位去看一下,还主动索取了小王的简历及联系电话。
开头,小王挺兴奋,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可是几经接触后,才发觉根本是一个骗局。
劳动部门人员提示说,人员聘请对任何单位来说,都是一项重要工作,单位一般对此是特别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聘请。
对于小王遇到的这种状况,毕业生要提高警惕,不要毫无防范地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别人。
除了应聘无望外,甚至有可能发生其他意外状况。
陷阱二:先交钱未必能赚钱小陈在参与某公司面试时,人事主管很快就确定录用他,且承诺赐予很高的薪水,但对方要求小陈先交1000元押金,说假如能工作满一年,就退还这笔钱。
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陷阱及防范措施
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陷阱及防范措施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陷阱及防范措施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
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局部,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
不要毫不防范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
相反,假如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
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要求应聘者介绍别人加盟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到头来懊悔不已。
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非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参加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时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根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
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置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
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开展是不利的。
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当履行义务。
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催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资料共享平台《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陷阱及防范措施》(s://..)。
陷阱6、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筹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
揭秘劳动合同中暗藏的五大玄机
揭秘劳动合同中暗藏的五大玄机对一些初入社会的懵懂大学生来说,很多求职和入职的“陷阱”是他们所未知的。
近期,我们对常见的求职陷阱进行了调查,其中职场新人中招率最高的是免费劳力,达45%。
揭秘劳动合同中暗藏的五大玄机(精选篇1)屈晓蓉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何谓“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做出具体规定和细化,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
因此,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多多少少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
很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的签收较为程序化,只履行程序,不知晓内容,之后,莫名其妙即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揭秘劳动合同中暗藏的五大玄机(精选篇2)从职场上来看,很多劳动争议事件是因为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引起注意而引发的,据此,笔者采访了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屈晓蓉,本期将引领读者将劳动合同中的五大需特别注意的要件“一网打尽”。
揭秘劳动合同中暗藏的五大玄机(精选篇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揭秘劳动合同中暗藏的五大玄机(精选篇4)求职者在不具备中介服务资格的小网站上投递简历,隐私无法受到保护;或者在大型网站上求职,但是对个人信息的浏览权限没有设限制,导致自己的详细联系电话和地址毫无保留的泄露在互联网上,结果被别有用心的不法者盯上,利用求职者的个人信息进行诈骗。
揭秘劳动合同中暗藏的五大玄机(精选篇5)目前,不少公司为了吸引求职者,变相抬高招聘信息中月薪的情况不在少数,其中的水分需求职者仔细甄别。
常见的就业陷阱和合同陷阱
常见的就业陷阱和合同陷阱一些招聘方利用求职者急切的求职心态,进行的一些诈骗方式,招聘会上的兼职推销,往往要附加诸如培训费等收费。
下面就为大家收集了常见的就业陷阱和合同陷阱,赶紧收藏起来吧!一、就业陷阱(一)感情陷阱有人会打着同乡、同学、战友甚至亲戚的幌子,招聘你去工作,不签合同、不办手续,稍有不慎,就将你一脚“踢”出。
(二)抵押陷阱有人在招聘时要求你出资抵押、缴纳报名费和培训费,或将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收去,给你带上“紧箍咒”。
(三)高薪陷阱有人在招聘时只讲高薪,不讲具体工作,一旦应聘就让你去从事超重、超时、危险,甚至“三陪”等违法工作。
(四)合伙陷阱有人“热心”与你办厂、经商、跑运输,从中取巧,或趁你不备携款外逃。
(五)试用陷阱有人在招聘时标明“试用期半年、工资减半,试用合格、工资补发”,结果,不等试用期满就借故将你辞退。
(六)介绍陷阱有人专门以为国外、外地企业介绍招聘人员为“业”,从中收取服务费后就逃之夭夭。
因此,对私人办的职业介绍所应特别小心。
(七)地点陷阱很多大企业在全国许多地方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
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结果上岗后被分到偏远地区。
对此,毕业生在面谈时必须咨询清楚,必要时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
二、合同陷阱押金陷阱不少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向劳动者收了押金、风险金、培训费、保证金等各种名目、数额不等的金钱,劳动者稍有违反管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即扣留这部分押金。
这是违法的。
1995年7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就下发了《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求”的复函》,明文予以制止。
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
霸王条款合同条款明显向着用人单位倾斜。
这类合同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
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的陷阱有几种
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的陷阱有几种劳动合同的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仅达成口头约定,而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
这种合同缺乏法律约束力,容易导致纠纷。
2、格式合同:用人单位使用国家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但这些合同的具体条款可能含糊不清,容易导致解释争议。
3、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只约定应聘者的义务,而不提及应聘者的权利。
这种合同是不平等合同,可能导致应聘者权益受损。
4、生死合同: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在合同中接受“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种合同可能导致应聘者在发生安全事故时无法维权。
5、两张皮合同: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应付劳动部门检查,另一份才是实际履行的合同。
实际履行的合同可能不利于应聘者,导致权益受损。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求职者一定要注意这七个骗术
求职者一定要注意这七个骗术骗术一:储备经理变卖保险专家建议:一些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经常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模糊化,以高职位的名义进行招聘,然后把求职者放到跑业务、拉客户的岗位上。
在求职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询问工作细节。
在面试时,求职者也要多加留心,免得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
骗术二:不交培训费,工资为零求职者口述:接到一家公司的面试通知,去了之后,没有向我索要任何费用,让我留下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
我辛辛苦苦做了一个月,结果他们却说我专业知识不足必须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培训费300元。
我不愿意,对方就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一个月工资也免谈。
专家建议: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掉入此类陷阱。
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者说明试用期的工资情况,即使在试用期没有通过考核,求职者也会得到相应报酬。
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如报名费、培训费等等其实是一些变相敛财的手段和方法。
对于这类打着招聘旗号的收费需要警惕,切勿盲目交钱。
骗术三:只试用不聘用求职者口述:应聘了一家公司做项目助理,说好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2000元,表现好才能转正。
试用期间给到我的工作多到不行,不得不天天加班,心想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刚开始都是苦的,就咬牙坚持了。
没想到三个月后,人事经理竟然表示人职不匹配,让我走人心里憋屈到不行。
专家建议:有的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业务特别繁忙的时候大量招聘低成本的应届毕业生。
等试用期一过,就以各种理由解聘。
大学生在求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其中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
骗术四:以名企招工为幌子专家建议:一些求职心切的毕业生见到包你进500强的广告就信以为真,最后不仅心愿落空,付出的种种费用也统统要不回来了。
黑中介千万不能信。
骗术五:薪酬模糊损失惨重求职者口述:面试了一家公司,谈好基本工资3000元,当时以为是到手3000元也没细问,就糊里糊涂签合同了。
销售劳动合同的陷阱和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销售行业成为了众多求职者的首选。
然而,在求职过程中,销售劳动合同中存在着许多陷阱和风险,如果不加以防范,可能会导致求职者权益受损。
以下列举了销售劳动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和风险,供大家参考。
一、试用期过长部分用人单位在销售劳动合同中规定过长的试用期,以达到降低人力成本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超过6个月,求职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修改。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部分用人单位在销售劳动合同中故意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导致求职者权益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求职者如遇到此类情况,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工资待遇不明确销售劳动合同中,部分用人单位对工资待遇的约定模糊不清,如只规定“底薪+提成”,未明确底薪数额、提成比例等。
这种情况下,求职者需在签订合同前与用人单位明确工资待遇,确保自身权益。
四、提成制度不透明销售提成是销售人员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对提成制度规定模糊,导致销售人员难以获取应有的提成。
求职者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提成制度,确保自身权益。
五、离职规定不合理部分销售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甚至要求支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合同中规定不合理离职规定,求职者可依法维权。
六、保密协议过于苛刻部分销售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规定过于苛刻,如要求员工离职后不得在行业内任职,甚至限制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使用原单位的客户资源。
这种情况下,求职者需谨慎签订保密协议,确保自身权益。
七、合同解除条件不合理部分销售劳动合同中,合同解除条件过于苛刻,如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员工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解除合同。
求职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最常见的就业陷阱和合同陷阱
最常见的就业陷阱和合同陷阱有些单位为了招聘到优秀人才,有时会口头许诺一些工资、住房等方面的优厚待遇。
当毕业生到岗后发现这些待遇根本不能兑现而找单位领导理论时,得到的答复往往是谁承诺你找谁去,公司没有这样的规定 !因此毕业生一定要注意:口说无凭,合同为据,关键还是签好合同。
不少企业打着招聘的旗帜行诈骗敛财的不法勾当。
而不少求职者因为迫切想找到工作,往往不明就里地往骗局里钻。
在这里,为求职者总结了骗子企业常设的5个陷阱,希望求职者遇到类似的情况避免上当受骗。
求职陷阱是利用求职者急切的求职心态,进行的一些诈骗方式,招聘会上的兼职推销,往往要附加诸如培训费等收费。
下面为大家收集了一些最常见的就业陷阱和合同陷阱,你躺枪了吗?一、就业陷阱(一)感情陷阱中国驻老挝大使馆政治处主任王宏隼说,中国留学生是中老友谊的受益者,希望将来能够成为中老友谊的推动者,为中老友好世代传承贡献力量。
有人会打着同乡、同学、战友甚至亲戚的幌子,招聘你去工作,不签合同、不办手续,稍有不慎,就将你一脚“踢”出。
(二)抵押陷阱有人在招聘时要求你出资抵押、缴纳报名费和培训费,或将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收去,给你带上“紧箍咒”。
(三)高薪陷阱专家建议:该行业挖角成风,仅有的中高层零售管理人才在各零售企业间频繁流动。
其中大多数人一味追求高薪,很少考虑到具体的职业规划。
专家建议,与其在高薪的诱惑下盲目跳槽,不如在适合自己的企业里积累经验,有效利用企业的培训机会,有意识地提高职业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早日跻身零售业“稀缺人才”之列。
有人在招聘时只讲高薪,不讲具体工作,一旦应聘就让你去从事超重、超时、危险,甚至“三陪”等违法工作。
(四)合伙陷阱有人“热心”与你办厂、经商、跑运输,从中取巧,或趁你不备携款外逃。
(五)试用陷阱点评:一般世界五百强公司的招聘要求是:先递简历,然后初试、复试、口试、笔试,还有一个辩论赛。
没有投递简历就收到“世界五百强”的录取通知,这样的机会几乎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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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求职陷阱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内容:开头要列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且双方应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常见花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片面强调用工的灵活性,千方百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期限很短。
解决方案: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相互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从国际通行情况及今后趋势看,长期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成为主流。
律师提醒,有三种情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等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不签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常见花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只拿空白合同给劳动者签名,
或干脆不签劳动合同,所签合同的内容也由老板随意决定。
解决方案:《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付
出高昂代价。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超
过1年仍未订立,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用人单
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只给空白合同签名,则可能构成欺诈。
三、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内容: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
常见花招:试用期满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
解决方案:首先要明确,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
企业
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
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
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律
师说,这意味着如果已有试用期,则劳动者今后调整岗位,或者
离开单位后又重新回来等,都不能再有试用期。
四、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备条款
合同内容:双方应确定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常见花招:很多企业严重超时加班,有的还规定单位可根据
生产需要,随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
解决方案:企业因生产需要,可以加班,但要与工会和乙方
协商,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
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因此,所谓要求员工加班员工
不得拒绝这样的条款,也是霸王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法》有
一个亮点,就是首次把休息休假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
单位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约定支付工资。
五、不能随意调整岗位和工作地点
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常见花招:一些企业为用工方便,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约
定上“大而泛之”。
有的还规定,单位可随时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和地点。
解决方案: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纠纷多发的问题,双
方明确约定很重要。
首先,企业在约定工作岗位和地点上要比较
明确。
其次,双方要特别约定岗位是属于“管理技术岗位”还是“生产操作岗位”。
因为这两类岗位对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有直接
的影响。
一旦单位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劳
动者工作岗位、地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
六、用人单位“生死合同”无效
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常见花招:一些单位没有明确告知劳动者工作中可能产生的
职业病危害,有些合同还规定,如果因为劳动者“操作不当或违
章操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之类的“生死合同”条款。
解决方案:用人单位如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
康及其相关权益。
至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的所谓“生
死合同”条款,也是无效。
只要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都要
承担相应责任。
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岗位,按规
定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随意约定高额违约金无效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可以有服务期与竞业限制条款。
常见花招:一些用人单位规定,如果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
就按服务年限的比例支付数万元的违约金。
解决方案:《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由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是,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
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按约
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
如劳动者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
方可约定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用人单位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
动者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
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
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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