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后的维修服务应对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解读与分析
本周主题:汽车三包法解读概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12月29日颁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也称“汽车三包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包责任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
销售者承担后,属于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
解读:该规定未明确家用汽车产品故障的检测机构、未明确约定生产者对在三包凭证内明示的发动机、变速器、易损耗零部件等范围可由销售者承担责任后直接索赔,及处理时限等细节。
可能导致今后厂家自行检测对我们索赔的缺陷不予认可或消极回应,导致我们赔付给消费者的款项无法追偿。
2013年1月1日生效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中,明确约定“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缺陷。
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
”汽车三包法后续仍需细则明确约定生产者责任。
三包责任内容(一)包修1、包修期限: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2、包修内容:在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解读:1、包修期限大于三包期限。
三包期限为不低于2年或5万公里。
包修期限为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
2、三包有效期及包修期限的起算时间均为开具购车发票之日。
3、免费修理需凭购车发票及三包凭证;4、免费修理的免费内容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二)包换/包退1、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易损耗零部件: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家用汽车三包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2013-01-15第150号《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2012年12月29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
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
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并可以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承担有关信息管理等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规定职责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生产者义务第八条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九条生产者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
汽车三包规定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汇报人:
CONTENTS
添加目录标题
汽车三包规定概述
汽车三包规定服务流程
汽车三包规定操作规范
汽车三包规定服务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PART ONE
PART TWO
汽车三包规定是指对家用汽车产品在销售者住所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
汽车三包规定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汽车三包规定明确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
核实消费者购车发票信息
核实车辆合格证明文件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维修、保养、退换等服务
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退换货义务,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
消费者提出退换货要求时,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消费者在维修过程中需遵守相关规定:消费者在维修过程中需遵守汽车三包规定,选择正规的维修店,并保留好维修记录。
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了解客户需求和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
建立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服务技能,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流程:包括接报修、派工、维修、质检、结算等环节,确保服务流程的顺畅和效率。
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汽车三包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汽车三包责任。
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包括接受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等
经营者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PART FIVE
了解汽车三包规定的基本内容和服务流程
了解购车后的保养和维护规定
了解汽车配件的价格和服务标准
2023年汽车三包政策
2023年汽车三包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
2023年汽车三包政策是指汽车销售商和生产商对消费者在购车后一定期限内发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的保障措施。
其具体内容如下:
1.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
2.在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修理、
更换或退货。
其中,更换或退货的条件是产品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且经过两次以上修理仍无法解决。
3.对于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生产者或销售商应在销售前明
确告知消费者。
4.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
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5.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
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选择换车或退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牌和地区的汽车三包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内容请咨询当地汽车销售商或生产商。
国家汽车三包政策
国家汽车三包政策
国家汽车三包政策是指国家规定的汽车三包责任制度,即汽车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退换货和维修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
1. 质量保证:汽车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汽车产品,保证汽车产品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性能、安全和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
2. 退换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产品7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汽车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汽车销售者应当承担退货或者换货的责任,并且不得要求消费者承担折旧费用。
3. 维修服务:汽车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服务,并且不得要求消费者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消费者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现汽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汽车销售者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且维修费用不得超过合理水平。
国家汽车三包政策的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产品时,应当仔细了解汽车三包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是指家用汽车的质量保证政策,即消费者购买家用汽车后,在一定时间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可以享受退货、换货、修理等相应的维权保障。
下面详细介绍家用汽车三包规定。
一、三包范围及期限根据《产品质量法》,家用汽车的三包期限为购车之日起两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两万公里的,三包期限为五年。
三包范围包括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的不合格、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达不到正常使用标准,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的其他后果。
二、三包责任1.退货:在三包期限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修复时,可以要求退货,并要求退回购车款以及相关费用。
2.换货:在三包期限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修复时,可以要求换货,选择同型号的新车替换。
3.修理:在三包期限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可以修复时,可以要求免费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需注意,根据三包规定,消费者享有的维权权益是在三包期限内发现的问题,而非整车使用寿命期间的故障。
三、三包细则1. 换车规定:消费者要求换车时,新车应当具备与原车同样的配置和性能,并且新车上路之间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
2. 修理规定:消费者需将车辆送到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维修,维修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若超过此期限,消费者可以要求加速修理或者要求更换同款新车。
3. 责任转移:除正常使用和保养上的责任转移外,三包规定明确规定车辆二次销售的车辆,在三包期限内继续享受三包服务,由销售商承担责任。
4. 外观问题:对于外观问题,比如划痕、凹陷等,消费者需在购车后48小时内向销售商提出,超过此期限将不予受理。
四、三包期限计算对于新车购车不满一年,三包期限从新车购车之日开始计算;对于新车购车超过一年未达两年,三包期限从新车购车之日开始计算;对于购车行驶里程超过两万公里的,三包期限从购买日期之日开始计算。
五、权益保护凡是符合三包规定且在三包期限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车和修复,并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3汽车新三包法
2023汽车新三包法摘要:一、引言二、2023 汽车新三包法的主要内容三、新三包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四、新三包法对汽车销售的促进五、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必需品。
在购买汽车时,消费者往往需要关注汽车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
2023 年,我国对汽车三包法进行了全新的修订,旨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2023 汽车新三包法的主要内容2023 汽车新三包法,全称为《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较于旧版三包法,新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进:1.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的相关规定,包括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故障的包修、包换、包退。
2.调整了退货条件,旧版规定中,消费者购买汽车后发现质量问题,需要行驶3000 公里以内才能退货,而新规定则调整为自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60 日内或者行驶3000 公里以内(以先到者为准)。
3.对经营者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在销售汽车时,向消费者提供详细的汽车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说明书,确保消费者在购车前对汽车有充分的了解。
三、新三包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新汽车三包法的实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了更明显的提升:1.消费者在购车时,可以更加明确了解汽车的产品质量和性能,有效避免购买到问题汽车。
2.在购车后,如果发现汽车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新三包法要求经营者进行维修、更换或者退货,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3.新三包法明确了经营者需要提供详细的汽车说明书,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汽车的使用方法,提高消费者对汽车的满意度。
四、新三包法对汽车销售的促进新汽车三包法的实施,对汽车销售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汽车经营者需要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以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维修等损失。
2.消费者对汽车市场的信心增强,购车意愿提高,有利于汽车市场的繁荣发展。
3.新三包法对新能源汽车的特殊规定,有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推广。
《汽车三包法》要点解读及应对PPT课件
三、三包法具体应对
强化意识 明确职责
梳理重点 强化执行
内强技术 外强联系
店总三包要点解读及应对 全员培训考核(三包法、三包关键点、三 包主要总成及零部件引发常见故障现象) 成立三包退换处理小组,明确岗位职责
新车PDI检查流程完善培训
投诉处理流程完善培训 三包车辆预警及开单授权流程建立培训 维持车辆质检流程完善培训 一次修复率提升 机电高级工人员报备及薪资待遇调整 推荐高水平技师加入省市技术专家组 厂家关系、媒体关系、工商关系的维护和 加强
• 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 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 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 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年 5万公里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 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家用汽车才能享受三包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 日起计算。
3
2020/4/10
一、三包法要点解读
60日 3000公里
• 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 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 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 机、变速器。
5日 1日
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 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 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 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7
2020/4/10
一、三包法要点解读
家用汽车三包政策
家用汽车三包政策家用汽车三包政策是我国实行的一项制度,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行为。
下面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家用汽车三包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三包范围家用汽车三包政策包括“三包”责任,即在汽车销售交付之日起,三包责任的期限为“一年或者行驶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在三包期内,商家需要免费负责维护修理。
范围如下:1.发动机、变速器、传动、驱动桥等主要部件的质量问题。
2.车辆打不着火、行驶困难、不能正常前进、刹车不灵等出现的质量问题。
3.车辆指示器和灯光系统出现质量问题。
二、三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厂家需要承担“三包”责任,也就是出现质量问题需要免费维修、更换或者退货,具体如下:1.退换货:车辆在三包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修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向商家要求退货或换货,商家需要按照消费者的选择进行处理。
2.免费修理:车辆在三包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需要修理时,商家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修理服务,包括更换零部件、调整车辆等。
3.更换零部件:车辆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商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免费更换服务。
三、三包维权消费者发现车辆质量问题需要维权时,可以按照以下几个途径进行:1.前往汽车4S店维权:如果车辆质量出现问题,首先联系销售商进行维修。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汽车4S店不能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可以协商调解或指导消费者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3.向车辆质检部门投诉:如果消费者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可以向车辆质检部门反映问题,也可以通过12315进行投诉。
家用汽车三包政策对消费者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制度,让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更加安全和放心。
消费者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合理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也需要更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以此来加强自身品牌的竞争力。
汽车产品三包责任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2012年12月29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
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
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并可以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承担有关信息管理等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规定职责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生产者义务第八条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九条生产者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
汽车三包政策及其内容
汽车三包政策及其内容
汽车三包政策是指国家对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实行的一种保障政策,包括售后服务质量、三包义务、三包期限等内容。
1. 售后服务质量:汽车三包政策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服务企业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包括备件供应、技术支持、维修和保养服务等。
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企业应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消费者的售后服务权益。
2. 三包义务:汽车销售商和制造商承担“三包”责任,即质量保证、退换货和维修。
汽车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者维修。
三包义务规定了售后服务企业和消费者的权责,并规定了三包期限等具体要求。
3. 三包期限:汽车三包政策规定了汽车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限、退换货期限和免费维修期限。
一般来说,新车的质量保修期不少于两年,某些关键部件的质保期更长。
退换货期通常是在购车后一定时间内,在规定期限内如果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货。
免费维修期则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免费维修服务。
总的来说,汽车三包政策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购车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供售后服务,确保汽车产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消费者在购车时应了解和遵守汽车三包政策,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条款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条款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是一种为消费者提供保障的保险,其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对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保障。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当对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而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进一步加强了该责任的保障力度。
比如,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汽车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销售商不能及时修复或无法修复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获得相应的赔偿或退货服务。
其次,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还对因汽车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或损失提供赔偿。
例如,如果因汽车制造或装配问题导致车辆发生故障,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消费者可以通过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获得相应的赔偿。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消费者承担事故或损失的经济压力。
此外,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还对汽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零部件问题进行保障。
汽车作为一个复杂的机械产品,其零部件在使用过程中也可能出现问题。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问题提供了保障,消费者可以在保修期内享受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的服务。
另外,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还对汽车销售商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提供了解决渠道。
如果消费者在与销售商就汽车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可以通过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提供的服务进行仲裁或索赔。
这样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体来说,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为消费者购买家用汽车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它不仅对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了保障,还为消费者提供了赔偿和解决纠纷的渠道。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用汽车时可以考虑购买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以增强自身的保障和权益保护能力。
同时,对于汽车销售商来说,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保险也是一种合适的选择,可以增加销售额和提高客户满意度。
汽车三包期内的常见维修纠纷与处理方法
汽车三包期内的常见维修纠纷与处理方法在汽车销售中,三包期是指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在一定时间内享有车辆质量问题的三包保修期。
然而,在三包期内,汽车维修纠纷还是时有发生。
本文将讨论汽车三包期内常见的维修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法。
1. 引言汽车三包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规之一。
然而,由于车辆质量问题的出现,消费者与汽车制造商之间很容易发生纠纷。
了解常见的维修纠纷及处理方法对于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
2. 常见的维修纠纷2.1 引擎问题引擎是汽车的核心部件,一旦出现问题会严重影响汽车性能。
常见的引擎问题包括发动机漏油、缺失、冷却系统故障等。
消费者在购车后如果发现引擎问题,应及时向销售商提出索赔要求。
2.2 刹车系统问题刹车系统是汽车安全性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刹车失灵、刹车抖动等问题出现在三包期内,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商进行维修或更换相关零部件。
2.3 底盘问题底盘问题可能导致汽车行驶时出现异响、震动等情况。
消费者在发现底盘问题时,应及时向销售商提出维修或更换相关零部件的要求。
2.4 电子设备故障现代汽车普遍装备有各种电子设备,如音响系统、导航仪等。
如果这些设备在三包期内出现故障,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商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处理方法3.1 查看三包条款消费者在遇到汽车维修纠纷时,首先应仔细查看汽车三包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修保障范围。
如果维修问题在三包条款中得到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商履行相应的义务。
3.2 与销售商协商消费者在发现汽车维修问题时,应与销售商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
提供详细的维修问题描述、照片和相关证据,要求销售商提供解决方案。
3.3 寻求第三方评估如果与销售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可以寻求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帮助。
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对汽车质量问题进行独立评估和判定,为消费者提供客观的证据。
3.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经过多次协商和评估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法律机构咨询,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并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汽车新三包法规(自2022年10月1日施行)
汽车新三包法规(自2022年10月1日施行)汽车新三包法规(自2022年10月1日施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
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承诺一经做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
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并可以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承担有关信息管理等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规定职责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生产者义务第八条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九条生产者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
车辆三包法规维修方案
车辆三包法规维修方案概述车辆三包法规是一项消费者保护法规,主要针对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进行规定。
所谓“三包”即产品质量三包,指厂家在一定期限内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的服务。
本文主要介绍车辆三包法规的具体细节以及维修方案。
车辆三包法规车辆三包法规包括了保修条款、售后服务以及质量问题责任等内容。
其中保修条款规定了汽车厂家需要提供多长时间内的免费保修服务,售后服务规定了厂家需要提供如何的服务以及如何处理消费者的维修问题,质量问题责任规定了厂家在汽车质量问题出现时需要承担如何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而言,汽车厂家需要对车辆及其零部件质量问题进行保修,保修期限一般为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在保修期内,消费者发现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汽车厂家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或退货服务。
同时,汽车厂家需要在售后服务方面提供便捷、快捷的服务,主动解决消费者的问题。
若汽车厂家存在不承担保修责任、拒绝免费维修等情况,则消费者有权向法院申请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汽车厂家承担保修责任并赔偿损失。
车辆维修方案在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需要及时向汽车厂商或其授权维修服务中心申请维修服务。
同时,消费者还需要了解并遵守厂家的维修规定,在维修过程中也要保持认真、严谨的态度,以保证维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汽车厂家或其授权维修服务中心需要按照中国标准或其规定的维修规范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需要使用原厂件、原厂工具及其规定的维修技术。
维修完毕后,消费者需要认真检查维修情况,若发现存在问题,则应当及时提出,要求相关方面进行修复或调整。
在维修内容方面,汽车厂家或其授权维修服务中心需要对车辆的质量问题进行快速、准确的判定,制定合理的维修方案,确保车辆的质量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同时,要求消费者在维修过程中积极沟通、协作,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支出。
结论车辆三包法规及其维修方案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汽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三包法知识及应对
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3次 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4次 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
黄色预警(2级) 橙色预警(3级)
红色预警(4级)
• 工厂
• 要求 1、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及出厂产品检验,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故障率; 2、严格执行零部件切换制度,对于已知的质量部件不采用平行切换的方式; 3、对于批量性问题,提升改进速度;执行召回制度; 4、对于因生产或设计等原因导致的车辆质量问题,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及责任 承担流程。
4
三包免责条款
三包免责条款
第二十九条 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
规定所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第三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 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一)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谢谢观赏 THANKS
严重影响三包期和退换车费用, 造成经销商退车办理中的争议
• 生产者义务
1、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 2、将生产者的基本信息、三包凭证、保养或保修手册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向国家质检 总局备案并及时更新。 3、 家用汽车产品、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保养或保修手册等文件编制应符合国家法律相 关规定。 4、随车提供工具、备件等物品的,应附有随车物品清单。
• 修理时间自签订维修委托书之时起,至签订维修结算凭证之时止。 • 1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产品质量问题是指家用汽车产品出现影响正常使用、无法正 常使用或者产品质量与标准法规、企业明示的质量状况不 符合的情况。
三包预警管理
换车预警:
• 根据换车条件设定预警等级,预警等级分为4个等级(蓝色、 黄色、橙色、红色,蓝色预警等级最低,红色最高)
家用汽车三包责任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
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
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欺诈。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并可以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承担有关信息管理等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规定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规定职责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生产者义务第八条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九条生产者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和退换车信息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
第十条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于2012年12月2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第150号令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包规定”从酝酿到公布,几经反复,几易其稿,现在终于尘埃落定。
既然客观已经形成,主观必须面对,但全方位诊释该规定,不但力不能及,而且难免突出不了重点,挂一漏万。
201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布2011年第60号公告,《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经审查通过,自2012年1月10日起实施。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为基础管理标准,且为推荐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但作为指令性文件,同样具有相应的行政约束力和强制力,要求企业必须达标。
本文就汽车经销商在“三包规定”施行后的维修服务应对,结合与《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的一致性作些探讨,以期启而有发。
1“三包规定”中的修理者义务的应对“三包规定”分为9章48条,约定维修者义务是第4章第13条至第16条,概括起来有三方面的内容。
1.1档案管理“三包规定”要求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约定了建立修理记录的内容、方式、份数及查找;而《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约定了维修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年限,前者和“三包规定”的修理记录约定基本一致,但涉及到保存年限似乎有点冲突,因为“三包规定”的包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所以是否将档案保存年限改为不少于3年更为稳妥?1.2配件管理(1)配件属性的变更。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规定配件管理中对配件的约定有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三种,应建立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体系;而“三包规定”中对配件的约定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并检验合格的零部件,明确了三包期内不得使用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
但在事故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的部分估价相对于原厂配件是有差距的,这就要求我们汽车经销商必须与保险公司达成价格的相对一致。
(2)一次供货率的重要性。
一次供货率与一次修复率是两个关联性的重要质量指标。
“三包规定”第18条规定了对修理5天以上的家用车应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费用补偿;第20条规定了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使修理时间累计35日的,应由销售者换车;而只有21条中表明了特殊零部件是可以等待的,这就对我们的一次供货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指标显得愈来愈重要。
(3)配件的合理储备。
这不但是“三包规定”的要求,也是主机厂对经销商的要求,更是经销商自身管理的要求。
主机厂一般会按经销商店面等级及营运状况给出一个库存的基本储备要求金额,也会给出一个经验库存品牌目录。
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应根据本区域、店内的实际情况作一个合理的调整目录,避免企业起步时的库存占压;其次,加强对配件管理系统的定期分析,尤其是缺件的分析,只有这样,才能使订货更有针对性,库存更为合理;第三,做好配件缺货的应急预案,一次供货率不可能100% 所以与主机厂的快速对接,店与店之间的相互调剂等,要保持畅通的状态。
1.3服务方式对三包期内故障车的修理方式有电话咨询修理服务及现场修理服务,这就要求我们,一是提供专业的电话咨询修理服务,设专人接待更为权威;二是加强现场修理服务的能力,即专业的人员、精良的设备工具及快捷反应的速度。
2“三包规定”其他章节中涉及到的维修服务内容的相关应对措施2.1强化库存、展示、交付车辆管理(1)出厂检验制度的重要性。
“三包规定”第8条规定“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是要求主机厂出厂检验制度的落地性,这是经销商PDI车辆出厂前检查)检查的基础。
(2)PDI(车辆出厂前检查)的重要性。
PDI的目的是为了不让潜在的问题流向客户端。
以往经销商不论是在入库前检查,还是交车前检查,对近100项的检查重视程度不够,疏漏现象屡见不鲜,有的甚至流于形式。
为让PDI真正检查到位,一是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最好配备一名机修和一名电工;二是应建立PDI检验平台,配备双柱举升机、充电器、制冷剂渗漏检测仪、手工工具等;三是要着重对、制动系统、车身及漏油等涉及到退车的敏感性问题作重点检查。
(3)库存车辆管理的重要性。
始终让库存车辆保持在良好的状况,必须要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
(4)首保检查的重要性。
首保不仅是更换机油和机油滤清器,更重要的是相关的检查,尤其是以上所说的涉及到退车的4个方面的检查。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范在三包期内引起的纠纷。
2.2强化文件和资料管理随车文件的管理是“三包规定”第10务约定生产者的义务,但就经销商来说必须要做到的是: (1)三包权限的告知及保存。
一是三包期限的告知、首保的告知,需要销售部门予以配合。
二是在“三位一体”交车时服务顾问是要参与的,但“三包规定”出台后,建议让索赔员一起参与“三位一体”,这样可以更专业地告知三包规定,提醒客户仔细阅读保修规定。
(2)修理档案的规范和保存。
仔细研究“三包规定”中的修理档案和《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中的修理档案的内容,制作一份能涵盖以上两个法律文本的修理档案目录,并由责任部门保存,是目前比较妥善的方法。
书面档案建议保存期不少于3年。
2.3强化维修质量管理“三包规定”第20条和第21条对维修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通常考核维修质量的指标是一次修复率,同时要有以下几方面需要特别关注:(1)特别关注安全件、总成件的维修。
“三包规定”第20条所列举的安全件、总成件的维修,是我们下一步维修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
(2)特别关注同一故障的维修。
“三包规定”第21条规定的同一产品质量问题修理不能超过5次,这就告诉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同一故障的维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力求对车辆故障判定准确,减少误换概率,避免因不当的处理产生质量纠纷。
(3)提高一次修复率。
提高一次修复率的根本是三级检验制度的落实,不能形同虚设;一次修复率的统计必须准确,内返、外返的统计应该完整,严格意义上的返修还应包括故障判定不准确,客户反映的故障现象经试车未发现的;对一次修复率的数据作相应的分析,因配件原因、故障判定、维修不当等原因影响的一次修复率,一定要做到有数据、有分析、有整改。
(4)与《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的宽严适度。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中“返修与抱怨处理”要求,在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经营者在3日内不能提供相应证据的,经营者应优先安排,无偿返修;在质保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2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结合“三包规定”,是否可作以下的理解:因维修质量原因,一是3日内无法正常使用的,优先无偿维修,二是5日内无法正常使用的,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补偿;因同一故障,一是2次以上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联系其他维修经营者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二是5次以上退车。
但不解的是,如前所述,《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是基础管理标准,达标的文件规定近乎苛刻,尤其是5.8.3条款的可操作性与现实相悖,这就造成了与“三包规定”宽严适度的不一致性。
2.4强化效率服务质量、价格、服务、周期是前几年行业提过的服务管理四大要素,现在客户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对速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三包规定”中第19条和第21条要求超过5日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费补偿,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可以退车,这就对我们修理服务的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建立标准化流程和先进的服务理念。
标准流程勿需多言,执行即可。
但就维护流程可作优化,如:双人快速保养、专属工位、预约,尤其是预约率的提高;二是透明车间管理系统的优化,前台(预约看板、交车看板}、车间(调度看板)、客户(维修进度显示屏),看板管理的作用是让进度可视化,以便找到我们维修服务效率的短板,加以改进。
要不断灌输效率服务的重要性。
现场管理5S也好,6S也好,必须增加一个“效率”(speed)的管理,通过可视化管理,效率服务不仅是维修服务各模块需要提升的问题,更需要模块与模块之间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以达到1+1> 2的效果。
(2)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维修服务效率。
维修服务的重要条件是技术和设备,优秀的维修技师离开了技术和设备的支持,会变得束手无策。
因此,不断更新相应的检测工具,高端的电子设备检测仪和精密的维修设备、修理工具,为维修技师提供技术支持,使其能够独立排除技术上的故障,及时完成维修作业。
(3)完善培训体系,确保企业员工素质。
培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真正落到实处,各企业之间差距较大。
“三包规定”施行后,我们尤其要注重基础培训与三包期内常见故障的培训,并让培训体系化。
(4)员工忠诚度是服务效率和服务价值的保证。
流程、理念也好,设备、技术也好,离开了员工的忠诚度,企业服务效率和服务价值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所以,着力培养员工忠诚度是我们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亚待解决而又很难解决的课题。
对此,应认真思考并结合以往提高员工忠诚度的路径,拿出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方法。
3“三包规定”尚需明确的方面当然,“三包规定”也存在着不少疑问,比如易耗件目录、如何公正鉴定、处罚的力度,等等。
但我们应该看到,任何一个法律、规定的施行,可能都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一定会达到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