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报价的防范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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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不平衡报价建设单位处理措施

公路工程不平衡报价建设单位处理措施

公路工程不平衡报价在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给工程进度和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建设单位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处理措施,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达到。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分析公路工程不平衡报价的问题及建设单位的处理措施。

一、问题分析1. 不平衡报价的原因(1)设计不合理: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导致报价不平衡;(2)市场波动: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市场因素的波动,导致施工单位提交的报价与实际成本出现偏差;(3)业主要求变更: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要求,导致原报价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2. 不平衡报价可能带来的影响(1)工程进度受阻:施工单位因为报价偏低而无法按时进行工程进度,导致工期延误;(2)影响工程质量:为了弥补报价不平衡带来的损失,施工单位可能会采取降低材料质量、减少工程工艺等方式,导致工程质量受损。

二、建设单位的处理措施针对公路工程不平衡报价的问题,建设单位可以采取以下几项处理措施:1. 严格审核和评估报价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报价后,应当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估,确认报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对于报价明显偏低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协商出一个合理的报价。

2.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范围和次数,避免过多的设计变更导致报价不平衡。

在设计变更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确保变更后的报价能够与实际成本相符合。

3. 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应当充分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合理分配风险和利益。

建设单位也应当与施工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双方的信任和交流效率。

4. 加强监理和质量检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理和对工程质量的检验,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和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因为报价不平衡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5. 多方协调解决问题在实际工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报价不平衡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多方协调,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达到。

探究服务类招标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类型与防范措施

探究服务类招标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类型与防范措施

探究服务类招标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类型与防范措施服务类招标项目不平衡报价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方对同一项目提出价格差异较大的报价。

这种现象可能会导致竞争环境不公平,影响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了解不平衡报价的类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保障招标项目的公平性和项目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一、不平衡报价的类型1. 低价承揽、高价跳楼低价承揽是指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低报价,以获取项目,并通过变更、索赔等形式追加投标价格,导致项目成本超出预期。

而高价跳楼则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方报价高,但实际执行中采取降价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导致实际成本低于投标价格。

2. 分包商和劳务分包不平衡在服务类招标项目中,投标方往往会涉及到分包商和劳务分包,而这些分包商和劳务分包的报价与投标方的报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整体报价不平衡。

3. 材料和施工的不平衡有些投标方在报价时可能会对材料和施工进行不平衡的报价,导致项目后期材料费用增加或者施工过程出现问题。

4. 附加条件和风险转移在报价时,有些投标方可能会附加特殊条件或者将自身风险转移给业主,导致项目的实际成本和风险未能充分考虑,造成不平衡报价。

二、防范措施1. 强化信息公开和监督对于招标项目,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及时公布项目相关信息,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公正。

加强对投标方和分包商的监督,制定更严格的投标规定和合同执行规定。

2. 严格审查和评标招标单位应该对投标方的资质、实力和信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且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评标,确保投标方的报价真实、合理,并且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

3. 统一标准和规范操作在招标过程中,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操作,对于分包商和劳务分包的报价,要求投标方提供明细和合理的分包报价,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统一的审核和确认。

4. 加强合同管理和监督一旦招标项目完成,招标单位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和规范,同时加强对投标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不平衡报价应对措施

不平衡报价应对措施

不平衡报价应对措施不平衡报价是指市场上一些商品或服务的买卖方对于价格的不公平设定。

这种情况可能出现在供需关系失衡、信息不对称、市场垄断等多种原因下。

不平衡报价给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来应对和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政府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调控。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范围,防止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发生。

政府可以设立价格监测机构,定期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和调研,确保价格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其次,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减少不平衡报价的关键。

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价格垄断、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市场信息的集中和公开,提高信息的透明度,让消费者更容易获取到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价格和质量信息,增加消费者的选择空间,减少供需关系的失衡。

另外,完善消费者教育和保护体系也是应对不平衡报价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以通过加大消费者知识普及力度,提升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和投诉机构,使消费者可以维权申诉,对不平衡报价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并获得相应的补偿和赔偿。

此外,扶持中小微企业和发展第三方电商平台也有助于减少不平衡报价。

中小微企业往往难以与大型企业竞争,价格往往被大型企业抬高,政府可以通过减税降费、贷款优惠等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增加市场的竞争活力。

发展第三方电商平台可以提供更多的商品选择,打破地域、经济门槛的限制,降低不平衡报价的可能性。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也是解决不平衡报价问题的重要手段。

全球化进程中,不平衡报价不仅存在国内市场,也存在于国际市场。

国际间可以加强合作,制定共同的监管标准,打击跨国公司的价格垄断行为。

通过互助和学习来实现国际市场价格的公平和合理。

总之,应对不平衡报价需要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和调控,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消费者教育和保护体系,提升消费者的知识和权益保护能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和发展第三方电商平台,增加市场的竞争力;加强国际合作,制定共同的监管标准。

浅谈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

浅谈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

针 对种种不 平衡 报价 的情 况 , 应
在 不失 公平 、 正 的条件 下 , 取相 公 采
应 对 策 ,进 一步 完 善 招 投 标 活 动 和施
格, 但暂 定价 格应 适 中 , 同时对涉 及
暂 定 价 格 项 目的 调 整 方 法 应 在 招 标
文 件 巾予 以 明 确 。
判 断 投 标 报 价 是 否 合 理 ; 无 工 程 量 对 只 填 单 价 的 机 械 台 班 费 和 人 丁费 , 要
位采 取种 种不 平衡报 价来 获取最 大
利润 。 本文笔者就不平衡报价产生的
原 因 、 能 带 来 的 风 险 及 控 制 与 防范 可
的工程量 的单价调低 。 尽管后边的单
价利润较低或者可能赔 钱 , 由于在 但
履 行 合 同 的前 期 早 已收 回 了成 本 , 减 少 了 内部 管 理 的 资 金 占用 , 利 于 施 有 工 资 金 的 周 转 , 务 应 变 能 力 也 得 到 财
伏 笔 。 平 衡报 价掩 盖 了工 程 的实 际 不 造 价 , 造 成 建 设 工 程 “ 超 ” 又 一 是 三 的
低另外一些分项工程 的单价。
目前工 程量 清单 计价 模式 已经
在 招 投 标 和 工 程 承 发 包 活 动 中 被 广
索赔 和防范风险的意义。“ 多收钱 ” 是
纸 , 少 设 计 变更 减 首 先 必 须 切 实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招标 文件 中应增加 对“ 不平衡报
价 ” 处 理 条 款 , 括 其 认 定 和 限 制 的 包 原则 、 化工程 量结算单 价调整方法 变
等 内容 。

的 。但 对 工 程 变 更 要 本 着从 严控 制 的

建设工程不平衡报价的分析及防范对策

建设工程不平衡报价的分析及防范对策

建设工程不平衡报价的分析及防范对策建设工程不平衡报价是指在项目投标阶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对工程量、设备选型、工艺措施等进行不科学的评估和估算,结果导致报价偏低或偏高的情况。

不平衡报价会给工程建设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给施工方带来经济困难、降低工程质量、影响工程进度等。

因此,对于建设工程不平衡报价的分析及防范对策非常重要。

首先,要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分析。

不平衡报价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低估施工成本和超估施工成本。

低估施工成本指的是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故意降低施工成本以获取中标,这样会导致施工方面设备、材料、工人等资源不足,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超估施工成本则是指投标人在对工程量、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过多估算,报价偏高,会导致企业无法中标,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分析不平衡报价的原因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投标人的资质、竞争环境、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和技术方案等。

然后,要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

对于低估施工成本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对策:首先,要加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按时进行,避免工期延误;其次,要加强对项目的技术审查,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查,排除明显不合理的报价;最后,要加强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排除那些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对于超估施工成本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对策:首先,要加强对项目的技术评审,确保设备选型和工艺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其次,要加强对投标人的资信评估,排除那些信誉不良或资金实力薄弱的投标人;最后,要加强对投标人的工程造价评估,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在实施防范对策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加强沟通和协作,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报价要求;其次,要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投标报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获取和分析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最后,要建立健全的违规投标和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那些违规操作或提供不合格材料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以有效遏制不平衡报价的问题。

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

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

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
不平衡报价是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为了获得更高的中标概率,有策略地调整工程量清单内部分子目单价的行为。

这种报价模式强调量价分离,即工程量和单价分开,投标时投标人报的是单价而不是总价,总价是单价乘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仅仅用于招标时的暂估量),最终结算的工程量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防止不平衡报价的约定: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细目单价超过参
考单价的一定正负百分比视为不平衡报价。

建设单位如果对不平衡报价不加以控制,会大幅增加工程费用,影响工程合同的履行。

2.单价调整的约定:对于某些细目的单价,如果招标文件中未做约定,但实
际发生变化的细目数量超过±25%,且导致金额增减变化超过±2%,应对单价进行调整。

总的来说,不平衡报价是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自然衍生行为。

因此,在制定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如何防止和应对不平衡报价的出现,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甲乙双方的利益。

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的对策

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的对策

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的对策通过以下方法可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降低不平衡报价带来的风险。

(一)进一步充分重视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 避免 “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出现, 坚持先设计后施工,最大限度地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增强预见性,减少建设方因工程量变更带来的风险,以设计控制量, 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和施工,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二是招标人要随时掌握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的价格,对于特殊的大宗材料, 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在招标文件中, 明确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三是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不允许使用不平衡报价,对采用各种不平衡报价的使行废标处理;四是重视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消除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只是参考, 最终要按实际结算的依赖思想,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避免多算、少算和漏算。

(二)合理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业主对工程招投标设置的最高限价, 它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要有效防范不平衡报价,一是必须在两个层次上设置最高限价,第一是总报价的最高限制,根据成熟的施工图科学编制预算;第二是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综合单价的最高限制,即投标报价在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中各相应部分的单价;二是最高限价要体现社会生产力的中上等水平, 价格设置过高就会失去限制价的意义, 设置过低会影响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合理设置最高限价可有效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和不平衡报价等行为的出现。

通过测算报价范围控制投标报价;三是遵循“量、价分离”的原则, 根据工程经验, 测算各类招投标工程总价和综合单价的浮动幅度范围,使报价控制在相对合理的范围内, 维护双方的经济权益。

(三)改进招投标评标办法。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库,扩展评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人员的空间和质量。

建立经验丰富、公正敬业、素质高、人员有选择机会的评标专家库对招投标中出现的不平衡报价进行预控。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浅析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一、不平衡报价产生的背景及概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合同计价方式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转变。

它既代表着我国工程计价技术的重大进步,同时也给投标单位尽早收回工程款,提高管理效益,进行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平台。

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于常规的平衡报价而言,它是指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在总报价保持不变且不影响中标概率的前提下,与正常水平相比,有意识地调整内部各部分项目的报价,其目的是为了尽早收回工程款,增加流动资金,有利于流动资金的周转,同时从设计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其他变更中获得额外利润。

二、不平衡报价的主要表现形式1 )第一类不平衡报价——时间不平衡报价。

时间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结合施工进度计划,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

2 )第二类不平衡报价——数量不平衡报价。

数量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加上现场考察以及历史经验来判断其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有变化,如有,则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可能增加或减少来适当调高或降低该清单项目单价,合理协调相关单价而保持总价平衡,从而可能在合同履行时获得更多的支付报酬。

3 )第三类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

风险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利用合同工期长的支付价格调整规则,规避通货膨胀风险因素。

工程实施过程中充满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动。

投标者经常会利用这些不确定因素,具体表现为:a.通过调高( 低) 工程中使用资源较多( 少)的调价系数和权重,或调高( 低) 物价上涨较大( 稳定或下降) 资源的调价系数和权重;b.通过适当降低材料单价,协同提高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方法,进行不平衡报价,使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中能规避风险或将风险转嫁给业主,从而获取收益。

探究服务类招标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类型与防范措施

探究服务类招标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类型与防范措施

探究服务类招标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类型与防范措施服务类招标项目是企业和政府机构选择服务供应商的重要途径。

在服务类招标项目中,经常出现不平衡的报价现象,即一些服务提供商提出的报价明显偏高或偏低,导致项目的竞争公平性受到挑战。

本文将对服务类招标项目不平衡报价的类型及防范措施进行探究和分析,以期为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参考。

一、不平衡报价的类型1. 过高报价过高报价是指服务提供商在招标项目中提出的价格超出了市场价值的范围。

这可能是因为服务提供商过于自信,认为自己的服务质量远远超过其他竞争对手,或者是为了在项目中获取更高的利润而故意抬高报价。

2. 过低报价过低报价则是指服务提供商在招标项目中提出的价格低于市场价值的范围。

过低报价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服务提供商招摇撞骗的企图,他们可能通过降低服务质量或者以后追加收费等手段来弥补提出低报价可能带来的损失。

3. 不合理报价不合理报价是指服务提供商提出的报价与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不相匹配,不合理程度可能是过高或过低。

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服务提供商对项目要求理解不清,或者是因为其在报价中存在漏洞而故意或者无意地提出了不合理的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的防范措施1. 加强信息透明度加强信息透明度是防范不平衡报价的重要方法。

在招标项目中,相关利益相关方应当尽可能地公开项目的信息和要求,确保所有参与者都能够充分了解项目的要求、范围和预期目标。

这样一来,服务提供商就会更清晰地理解项目的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合理提出报价。

2. 设定参考价值设定参考价值是防范不平衡报价的关键措施之一。

参考价值是指在项目发布前,相关利益相关方对项目可能的价值范围进行合理预估,确保项目预算和市场价值之间的一致性。

设定参考价值有助于服务提供商理性评估项目的价值,并提出符合市场价值的报价。

3. 增加审核环节增加审核环节是防范不平衡报价的有力手段。

在招标项目中,相关利益相关方可以设置审核环节,对所有提出的报价进行审查和比对,确认其合理性和一致性。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浅析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一、不平衡报价产生的背景及概念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合同计价方式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转变。

它既代表着我国工程计价技术的重大进步,同时也给投标单位尽早收回工程款,提高管理效益,进行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平台。

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于常规的平衡报价而言,它是指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在总报价保持不变且不影响中标概率的前提下,与正常水平相比,有意识地调整内部各部分项目的报价,其目的是为了尽早收回工程款,增加流动资金,有利于流动资金的周转,同时从设计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其他变更中获得额外利润。

二、不平衡报价的主要表现形式1 )第一类不平衡报价——时间不平衡报价。

时间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结合施工进度计划,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

2 )第二类不平衡报价——数量不平衡报价。

数量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加上现场考察以及历史经验来判断其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有变化,如有,则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可能增加或减少来适当调高或降低该清单项目单价,合理协调相关单价而保持总价平衡,从而可能在合同履行时获得更多的支付报酬。

3 )第三类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

风险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利用合同工期长的支付价格调整规则,规避通货膨胀风险因素。

工程实施过程中充满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动。

投标者经常会利用这些不确定因素,具体表现为:a.通过调高( 低) 工程中使用资源较多( 少)的调价系数和权重,或调高( 低) 物价上涨较大( 稳定或下降) 资源的调价系数和权重;b.通过适当降低材料单价,协同提高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方法,进行不平衡报价,使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中能规避风险或将风险转嫁给业主,从而获取收益。

浅谈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浅谈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浅谈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摘要:由于施工承包合同的形式、招投标双方利益的对立,决定了不平衡报价将长期存在,并且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愈演愈烈,新的不平衡报价手法也会不断涌现,必须引起招标人的关注和防范。

这就对设计方案的合理化、可实施性要求更高,需工程技术、建设单位的项目经理、造价管理人员等善于总结,熟知合同条款,不断加强对各种建筑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防范由此带来的风险,以有效保障发、承包方的合理利益。

关键词:投标不平衡报价;防范措施;控制措施1不平衡报价法的概念和原则1.1不平衡报价法的概念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方法。

不平衡报价是相对于常规的平衡报价而言,其主要目的是尽早回笼资金,增加工程总价的现值,从而增加流动资金数量,有利于资金周转,尽可能获得银行存款利息或减少贷款利息而获取额外利润。

1.2不平衡报价法的原则不平衡报价法的原则是:(1)能够早日结算收款的项目可适当提高。

(2)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

(3)设计图纸不明确,二次深化设计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标示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一些单价,待澄清后可再作变更,要求提价。

2不平衡投标报价的几种常见形式不平衡投标报价法是清单报价合同中承包方采用的一种常见的投标报价策略。

其操作形式大致如下:2.1根据计量先后确定报价对能早期得到结算付款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等)的单价定得较高,对后期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粉刷、油漆等)单价适当降低,以使承包方在按实际工程完成量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便于其资金尽快回笼。

2.2根据工程量的可能增减确定报价估计施工中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提高些;工程量可能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些,从而增加获利的机会。

2.3根据设计漏项或变更情况确定报价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后期预计会变更或工程量会增减的项目,投标报价时会发生不平衡报价。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一、不平衡报价的定义
不平衡报价是指当交易双方以不同价格进行交易时所产生的差价。


平衡报价是一种市场操纵行为,即一方正在利用其“内部信息”来取得暴利。

这种交易行为有损诚信,也严重破坏正常交易的公平性,从而影响市
场健康发展。

二、不平衡报价的危害
1、不平衡报价给市场参与者带来了不必要的风险。

当一方获得不正
当的利益时,另一方会受到损失,这种损失不仅影响的是交易者,而且也
影响了投资者,因为他们无法获得投资机遇,或者投资者购买股票的价格
可能要比其他投资者高出许多。

2、不平衡报价影响市场的公平性。

当一些交易参与者受益于不平衡
报价时,其他交易参与者无法获得最优惠的价格,这将影响市场的公平性。

此外,当一方利用内部信息获取不公平的报价时,这会给投资者带来信任
缺失,也会给市场带来恶劣影响。

1、加强规则执行力度。

市场监管机构应加强规则执行力度,对市场
参与者的恶意操纵行为和不当行为实行零容忍政策。

一旦发现不正当的操
纵行为,应对操纵者依法进行处罚,保护市场规则。

2、建立行业风险提示系统。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

如何防范和控制“不平衡报价”案例分析:所谓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在保持工程总价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利用清单项目收款的先后次序关系和工程量清单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在一定范围内有意识地调整工程量清单内部某些子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也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利益。

由于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综合单价均包含管理费及利润(管理费的大小取决于投标人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项目部管理水平,而利润总额则与投标人的投标策略有关),这就给施工企业利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创造了更加隐蔽的空间。

投标人常见的不平衡报价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能够早收到钱款的项目,如大型临时设施费、土方、基础等,其单价可定得高一些,以有利于资金周转。

后期的工程项目单价,如粉刷、油漆、电气等,可适当降低。

2、估计今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可提高些;反之,估计工程量将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降低些。

3、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今后会有修改的;或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价格可降低,待今后索赔时提高价格。

4、无工程量而只报单价的项目,如土木工程中挖湿土或岩石等备用单价,单价宜高些。

这样,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此种施工项目时也可多得利。

5、暂定工程或暂定数额的估价,如果估计今后会发生的工程,价格可定得高一些,反之价格可低一些。

整改措施:由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的因素比较多,这给投标人实施不平衡报价带来了机会,项目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法防范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

1、提高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

招标图纸是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

目前大部分工程在招投标时设计图纸还未满足施工需要,在施工过程还会出现大量的补充设计和设计变更,导致了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跟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相差甚远。

虽然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一般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量的计价模式,但这也给投标人实施不平衡报价带来了机会。

因此,业主要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避免出现“边设计,边招标”的情况,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

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

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

用方面 。承包商通过 对招标文 件工程 清单 与设计 图纸 的核对 ,以及 2招标 人应对不平衡报 价法策略 1 .
以往施工经验,预测工程量在施工现场可能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可对
工程量 清单中工程量 比设计 图纸或 实际情况 少 的项 目,合 理降低 项 目
21 . 招标 人 应特 别注 意完 善 招标 文件 ,减少 投标 单位不 平衡报 价 的机 会。在现行 的招标 制度 中,招标 单位是 占主导地 位的 ,招标单位
装饰 面层材料 、卫生 洁具 、灯具 等 ,要 求投标单位 自主报价 的项 目;
工程 量清 单计 价 是不平 衡报 价 法存 在 的前 提 ,是指在 工 程招 投 或 者 发包 人在 实施 过程 中要求 分包 的项 目;单 价可 在合 理范 围 内降 标 中 ,按照 国家统 一的工程 撤清单 计价规范 ,由招标人 提供工 程撤数 低 ,可 以减少 变更后 实施 时 的扣 款额 。从 而达到 多收钱 ”的 目的 。
单价 ;对 工程 尾清单 中工程鲑 比设 计图纸或 实际情 况多 的项 目 ( 包括 在招 标 文件 中 的所有 规 定及 要 求 ,投标 单 位必 须实质 性 的响应 。因 只有列项 ,没有工程继 ,不计人 工程总 价的项 目) ,合理提 高项 目 单 此 ,在 发放招标 文件前 ,招标 单位 可以通过对 招标文件 中合 同条件 , 价 ;这样就可 以在工程结 算时增 加超 出工程 部分单 价高 出正常报价 评标办法 ,以及其 他相 关文件 ,通过仔 细审查 ,例如 :通过 对评标办
量 ,投 标单位 以此为 基础 自主 报价 ,招标单 位 以 不低 于成本 ”的合
1. .4 3 是一种 不正 常情 况下 的不平衡 报价 ,是 在围标情况下 的不平

工程项目下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

工程项目下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

工程项目下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与控制不平衡报价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常用的投标报价策略,如何有效地应对不平衡报价越来越受到业主方的重视。

1、工程量清单计价和不平衡报价1.1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单位以此为基础自主报价,招标单位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择优选定中标人。

在这种工程造价模式下,业主承担着“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着“价的风险”。

这就是说,工程量的计算错误、漏算项目和变更内容等方面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而投标单位对所报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负责。

由于现行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文本、设计图纸等都存在不尽完善之处,这就为承包商采用不平衡报价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契机。

1.2不平衡报价的概念不平衡报价是一个工程项目在保持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将某些项目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高些,而将另一些项目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低些,以保证在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达到“早收钱,多收钱”的目的,以期在结算时获得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1.3不平衡报价的目的及其操作模式不平衡报价法的目的是承包商根据分项工程完成时间的先后,和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上的差异,一方面尽早收回工程款,增加流动资金,实现“早收钱”;另一方面获得更多的额外利润,实现“多收钱”。

1.3.1“早收钱”“早收钱”的实质是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方法是提高早期施工项目单价和降低后期施工项目单价。

由于工程款项的结算一般都是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情况来支付的,通过提高先期施工工程单价,尽早收回资金并增加流动资金,减少企业贷款利息的支出,从而提高企业的财务应变能力。

1.3.2“多收钱”“多收钱”是通过分项工程数量变化来调整综合单价实现的。

当工程实际发生的情况与承包商预计一致时,承包商便可在结算时获得额外的收益。

在实际工程中,承包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达到“多收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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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工程投标报价时低价中标,最后高价结算的现象为切入点,阐述了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通过对投标报价各组成要素的合理浮动区间的分析,识别不同类型的不平衡报价,并提出防范不平衡报价的具体措施——报价范围监控法,为业主的工程投资控制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工程投标不平衡报价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的改革进入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的新阶段。

在我国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投标单位按照法定定额的预算单价和费用标准进行投标报价。

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中标人。

随着施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无标底招标,低价中标模式的推行,建筑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

由于建设工程的多样性、工程成本计价的复杂性,评标时难于准确地界定工程成本价,加之清单合同采用的是验工计价方式,这决定了招投标双方均承担着各自的风险::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所报单价变化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承包商既要维持投标报价的竞争力,又想获得超额利润,必会采取各种投标策略尽量降低或转移风险,其中,不平衡报价成为一个最为有效的途径。

一、不平衡报价的类型:不平衡投标报价是在平衡报价的基础上,通过分项工程中综合费用调整系数大小或者调整合同报价参数,期望在工程实施中增加合同收益的方法。

在招投标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类表现形式:1、第一类不平衡报价——时间不平衡报价。

该方法是投标单位主要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结合施工进度计划,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

这个方法在海外被称为“头重脚轻”配置法,其核心就是力争内部管理的资金负占用。

投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关系,调高早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调低晚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使得总价保持不变。

投标人利用这种前重后轻的不平衡报价方式可尽早收到更多的工程款,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先期早已收回了成本,资金周转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则应变能力得到提高,还有适量利息收入,因此只要能够保证整个项目最终盈利即可。

但对业主而言会打乱资金使用计划,容易发生超支现象,当工程出现争议时会失去主动权,难以推动工程,甚至造成结算困难。

2、第二类不平衡报价——数量不平衡报价。

目前许多工程对工期要求过紧,图纸还没完全达到施工深度就要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导致招标使用的工程量跟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存在很大差异。

数量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加上现场考察以及历史经验来判断其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变化,如有,则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可能增加或减少来适当调高或降低该清单项目单价,合理协调相关单价而保持总价平衡,从而可能在合同履行时获得更多的支付报酬,具体做法是:(1)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项目报高价,可能减少工程量的项目报低价,维持投标总报价不变。

(2)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报低价,综合合价包干项目报高价,维持投标总报价不变。

(3)在询标过程中,若招标人要求降低综合单价,则工程量大的降幅小,工程量小的降幅大。

(4)有些项目没有实际工程量,业主要求报综合单价,对没有开列工程量的项目报高价,列出假定工程量的报适中价格。

3、第三类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

风险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利用合同工期长的支付价格调整和不同货币比例支付的规则,规避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等风险因素。

工程实施过程充满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动。

投标者经常会利用这些不确定因素,具体表现为:通过调高(低)工程中使用资源较多(少)的调价系数和权重,或调高(低)物价上涨较大(稳定或下降)的资源调价系数和权重,提高外汇比例(同时甚至降低总报价)的方法;也可以通过适当降低材料单价,协同提高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方法,进行不平衡报价,使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中能规避风险或将风险转嫁给业主,从而获取收益。

二、不平衡报价的识别。

工程投标报价是一项专业性强,工作强度大的任务,出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每个投标人都可能存在某些报价项目超出合理的浮动区间。

因此判别投标总报价是否合理需要综合分析各报价组成要素的主次关系,科学对待质量与价格之间的辨证关系,总体评价单价与总价的合理性。

工程投标报价由五个层次组成:人工、材料、机械等资源的消耗量;所消耗资源的单价;管理费和利润;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总报价。

根据报价范围监控法,不平衡报价的识别可从前四个层次进行分析。

1、资源消耗量不平衡的识别。

人工是完成工程项目所必须的人工消耗,以现行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为标准平衡值,合理的浮动区间为±5%。

,若投标人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大幅降低周转性材料的消耗量,也应当判别为超出合理范围。

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完成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机械消耗,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一般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考虑,机型会与工程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以现行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为标准平衡值,合理的浮动区间为±10%。

资源消耗量若超出合理浮动区间,并且投标人没有合理解释,可认为该资源的消耗量报价不合理。

2、资源单价不平衡的识别。

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以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为标准平衡值,其中人工单价的合理浮动区间为±5% ,下浮率若超出5% ,将可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由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机械的机型和机械效率存在差异,以及可能出现设备租赁的情况,机械台班单价差异较大,合理浮动区间为±15% ,投标人若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机械台班单价,应判别为不合理报价。

因品牌、质量、运距、采购量和付款方式的差异,材料单价差异较大,其标准平衡值可以是各投标标价的平均值,也可以是业主事前调查的市场价格,或是两者的加权平均值,合理的浮动区间是土建、园建工程为±10% ,市政、装饰工程为±15% ,安装、绿化工程为±20%。

3、管理费和利润不平衡的识别。

管理费反映了投标人的经营状况和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利润则与投标人的投标策略有关,在保证现场管理费和财务费用的前提下,管理费和利润不应受限制。

以现行定额规定的管理费和利润费率为标准平衡值,也是合理浮动区间的上限、下限分别为- 30%和- 100%。

4、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不平衡的识别。

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是资源消耗量、资源单价、管理费和利润的综合反映,三者的偏差既会叠加,又会相互抵消。

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的标准平衡值可以是各投标标价的平均值,也可以是业主编制的价格,或是两者的加权平均值,合理浮动区间是±10%。

三、不平衡报价的后果。

投标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时,对哪些分项可以调整、哪些分项可能调整以及在多大范围内能够调整等情况已做了充分研究。

中标后,承包商为提高自己的利润率会千方百计将工程造价向其预先设定的方向调整,造成工程结算造价远远超过中标价,原来的低价中标就变成了高价结算。

投标单位获得的这部分额外利润并非是他依靠先进施工技术、管理方法所取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利润,而是完全借助于报价技巧所获得的。

此部分“额外获利”(对业主而言是“额外损失”) ,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说应当是“不当得利”。

严重的不平衡报价甚至成为了目前有些建设项目最终投资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不平衡报价的防范。

措施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存在,难免会发生工程变更,投标报价往往不是结算价。

这给投标人实施不平衡报价带来了机会,在这种情况难以完全避免的前提下,业主可通过以下方法防范不平衡报价,降低不平衡报价带来的风险。

1、重视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招标图纸是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

目前大部分工程在招投标时设计图纸还未满足施工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还会出现大量的补充设计和设计变更,导致了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跟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相差甚远,虽然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一般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量的计价模式,但这也给投标人实施不平衡报价带来了机会。

对业主来说,需要重视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点:(1)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避免出现“边设计,边招标”的情况,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从源头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

(2)招标人要随时掌握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的价格;对于特殊的大宗材料,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

(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

(4)在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时,应重点关注投标人的经济纠纷情况。

(5)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写明对各种不平衡报价的惩罚措施,譬如:某项不平衡报价幅度大于某临界值时,该标书为废标。

(6)重视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消除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只是参考,最终要按实际结算的依赖思想,安排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负责该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避免多算、少算和漏算。

2、合理设置最高拦标价。

最高拦标价是业主对工程招投标设置的最高报价值,它一般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拦标价的设置可分两个层次:第一是总报价的最高限制,第二是投标报价各组成部分的最高限制,包括综合单价、综合合价、管理费、利润、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消耗量等内容。

要有效防范不平衡报价必须在以上两个层次设置最高拦标价,最高拦标价要体现社会生产力的中上等水平,价格设置过高就会失去拦标价的意义,设置过低会影响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践证明,合理设置最高拦标价可有效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哄抬标价和不平衡报价等行为的出现。

通过测算报价范围控制报价。

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必须在造价控制方面遵循“量、价分离”的原则,根据工程经验,测算各类招投标工程总价和综合单价的上下浮动幅度范围,使报价控制在相对合理的范围内,维护双方的经济权益。

3、改进评标办法,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目前,我国评标定标方法主要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合理基准价评分法等,各个评标方法适应不同特征的项目。

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无特殊性专业要求的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合理基准价评分法(无标底)适用于投标人大于等于7个、无特殊专业要求的一般投标项目;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施工技术难度大且施工方案的竞争性较强的招标项目。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征制定相应的评标规则,这样对不平衡报价能够起到很好的预控作用。

招标代理机构要注重评标前的回标分析,科学计算各报价组成因素的标准平衡值,为评标人判断不平衡报价提供依据,制定相应的评分方法,对严重偏离标准平衡值的项目要进行惩罚性扣分,限制使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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