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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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职责

校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职责

一、师德修养方面: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三要八不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责任安全事故,无教育教学违规行为。

2.积极进取,服从大局,工作主动,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3.学校及部门组织的要求骨干教师参与的活动不无故缺席。

二、教育教学方面: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五认真”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

5.教育教学效果好,所带班级检测成绩不低于年级综合评估得分(4次考试成绩2次超均)。

6.每学期开设校级示范课一次,开课效果好。

7.艺体教师积极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兴趣组,有区级以上成果。

三、教科研方面:

8.勤于学习,每年至少阅读2部教育教学理论着作,勤于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9.积极参加校级教科研活动,认真履行“科学园小学科研型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10.积极申报市、区级个人课题,承担学校主课题研究任务,有校级以上(含校级)个人课题,各项课题认真实践,研究效果好,能按要求结题。

11.积极参加各级论文(案例)评选,青年教师每月上报教育教学随笔。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案例)在区级(含区级)以上获奖(发表)。

12.认真参加集体备课或课题组研究,中心发言2次以上。

四、特别说明:

1.50周岁以上教师,第5条和第11条有一项未达标,只享受80﹪的津贴,两项均未达标不享受当年津贴。

2.50-40周岁教师,第5条和第11条有一项未达标,只享受50﹪的津贴,两项均未达标不享受当年津贴。

3.其他年龄段教师均需达到所有款项方能享受当年全部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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