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指导第三讲_就业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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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引言大学生就业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每个大学生个人发展的关键一步。

然而,就业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对雇佣关系、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方面有着重要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大学生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就业过程中的知法懂法能力。

劳动法劳动法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就业法律法规之一,它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下是劳动法中一些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重要规定:1.劳动合同签订:大学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

劳动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劳动关系建立时签订。

2.试用期规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大学生签订试用期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雇主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和适应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试用期期间,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义务。

3.工资支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并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大学生在工作中应注意核对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

4.工时和休假: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大学生的合法休假权益,如年假、病假、婚假等。

同时,劳动法规定了每天工作的最长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安排。

人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人才市场是大学生求职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对其管理和监督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一些人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主要内容:1.信息发布规定:人事人才市场必须如实发布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

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歧视性的招聘信息或限制性的就业要求。

2.招聘中介服务管理:人事人才市场应当合法、规范地开展招聘中介服务。

招聘中介机构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收取大学生求职者费用,不得发布违法违规的招聘信息。

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人事人才市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如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非法中介收费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大学生就业与法律

大学生就业与法律

一、大学生就业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一)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签订,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合同制度的核心,事关劳动合同者权益保护,因此《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19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但用人单位受降低用工成本的驱动,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成本的法律责任,规避劳动合同的签订。

根据一项调查显示,平均60%左右的用人单位都不与员工签定合同,其中建筑、餐饮等非技术行业的劳动合同签约率最低,在40%上下。

由于缺少书面劳动合同,在争议处理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二)以招聘的名义非法收取费用有些公司在招聘时对应聘者的条件不做任何的要求,以录用作为诱饵骗取费用,要求求职者支付报名费、登记费资料费、注册费等,当被用人单位录用进去之后,公司还会找出各种理由收取其他费用,如培训费、保证金等,理由是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其进行专业培训,但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培训费,许多求职心切的毕业生,往往会掉入此类陷阱。

其实,这都是黑心单位最常用的欺骗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所以,在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任何形式的收费都是不合法的。

(三)试用期滥用,损害大学毕业生合法权益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详细了解的期限。

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对于帮助用人单位以最低的成本风险争取优秀人才加入,促进劳动者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然而,立法者之初衷却遭用人单位扭曲。

鉴于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加之缺乏工作经验,据此,试用期为用人单位滥用:一方面,试用期的长短及试用期内的报酬由用人单位单方决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以实习期、见习期为由规避试用期规定,或者利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就业指导 课程

就业指导 课程

就业指导课程
就业指导课程是一门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掌握求职技巧、提高职业规划能力的课程。

以下是一些就业指导课程的主要内容:1. 职业规划:了解自己的兴趣、特长和价值观,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

2. 求职技巧:学习如何写简历、面试技巧、如何与雇主沟通等,提高求职成功率和适应职场的能力。

3. 行业了解:了解不同行业的趋势、发展前景和所需技能,帮助学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

4. 职业素养: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如责任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等,提高在职场中的竞争力。

5. 法律法规: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和就业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业指导课程可以通过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面试等形式进行,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职场和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同时,也可以提供一对一咨询和职业测评等服务,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己和提高求职成功率。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件-第三讲 就业目标选择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件-第三讲 就业目标选择

4、发展性原则
大学生在择业时,要注重从三个方面考察就业 单位。 一是看就业单位是否有发展潜力。 二是要更多地看就业单位的内在本质,而不是 其宣传和外表。 三是要看清楚这家单位的领导。
5、艰苦奋斗原则
大学生在确立就业目标时,应做好吃苦的准备, 而不是一开始就想着怎样给自己找个轻松舒适的“安 乐窝”。 要正确处理个人和国 家、集体的关系,坚持以 大局为重,到基层去,到 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 地方去,在改革开放和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 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 值。
二、就业目标选择的几种误区
1、过于理想化的倾向 一些大学生不切实际的估 计自己和不切实际的要求社会 ,把自己的职业岗位和职业前 途“自我设计”得过于美满。
2、只顾眼前利益,忽视个人发展。
一部分大学生在择业时 只顾眼前利益,过分注重经 济效益,讲究实效,忽视个 人发展。
于高薪水、高地位、高层次的工作,回避低待 遇、低地位、低层次的工作。
第三讲、 第三讲、大学生就业目标的选择
一、大学生就业目标选择的原则 1. 符合社会需要的原则 2. 胜任原则 3. 兴趣原则 4. 发展性原则 5. 艰苦奋斗原则
1、符合社会需要的原则
毕业生在选择成才道路时 ,应考虑社会现实需要,以社 会对自己的要求为准绳,去观 察、认识问题。不可不顾社会 需要,一味追求“自我设计” 。
2、胜任原则
在职业选择中,应考虑工作的实际需要,考虑 自己的学识水平、身体素质、个性特点、能力倾向 等是否符合职业要求。
3、兴趣原则
在考虑社会需要的大前提下,既要强调社会需 要,也应兼顾自己的兴趣爱好。 一个人只有对某项职业有兴趣,才会从内心激 发起对该职业强烈的求知欲和探索欲望,才能积极 地总结经验,摸索规律,从而有所突破,有所创造 。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yuan)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yuan)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授课计划第一讲、大学生涯与职业准备第二讲、职业认知与就业选择第三讲、就业政策、形势与程序第四讲、择业心理与求职心理第五讲、自荐材料的准备与面试笔试技巧第六讲、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包括求职“陷阱”的识别与防范)第七讲、职场适应与职业发展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课程意义:不是一门理论课程,而是定位为一门工具课程,为同学们顺利开始求职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授课形式:课堂讲授,小组讨论、发言,情景模拟,观看就业指导录像授课要求:1、全班分为5个讨论小组,抽签决定(确定小组名称,小组口号及小组长)2、保证课堂纪律、请销假制度3、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案例:《爬楼梯的故事》话说有两兄弟,他们一起住在一幢公寓楼里。

一天,他们一起去郊外爬山。

傍晚时分,等他们爬山回来,回到公寓楼的时候,发现一件事情:大厦停电了!这真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

为什么呢?因为很不巧,这两兄弟是住在大厦的顶楼。

那么,顶楼是几楼呢?呢就更加不巧了,顶楼是80楼。

很恐怖吧!虽然两兄弟都背着大大的登山包,但看来,也是别无选择,于是,哥哥对弟弟说:“我们爬楼梯上去吧。

”于是,他们就背着一大包行李开始往上爬。

到了20楼的时候,他们觉得累了。

于是弟弟提议说:“哥哥,行李太重了,不如这样吧,我们把它放在20楼,我们先上去,等大厦恢复电力,我们再坐电梯下来拿吧。

”哥哥一听,觉得这主意不错:“好呀!弟弟,你真聪明呀。

”于是,他们把行李放在20楼,继续往上爬。

卸下沉重的包袱之后,两个人觉得轻松多了。

他们一路有说有笑地往上爬。

但好景不长,到了40楼,两人又觉得累了。

想到只爬了一半,往上一看,竟然还有40楼要爬。

两人开始相互埋怨,指责对方不注意停电公告,才会落到如此下场。

他们边吵边爬,就这样一路爬到了60楼。

到了60楼,两人筋疲力尽,累的连吵架的力气也没有了。

哥哥对弟弟说:“算了,只剩下最后20楼,我们就不要再吵了。

”于是,他们一路无言,安静地继续往上爬。

《大学生就业指导》选修课习题作业

《大学生就业指导》选修课习题作业

《⼤学⽣就业指导》选修课习题作业《⼤学⽣就业指导》选修课习题作业第⼀讲就业指导及职业选择⼀、⼤学⽣树⽴正确的择业观,应注意哪些问题?⼆、你的择业⽬标是什么?具体采取哪些措施来实现⾃⼰的择业⽬标?三、通过就业指导课的学习,你对当前的就业形势的认识有哪些改变?做为即将择业的毕业⽣,⾯对就业的⼯作地点、岗位及⼯资你更看中哪些?请详细论述你的观点?四、请问,你对职业能⼒是怎样理解的?五、如何培养职业兴趣?六、浅谈你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并说明理由。

七、请简述职业及职业⽣涯的含义。

⼋、请简述影响职业⽣涯规划的因素。

九、请简述职业⽣涯规划的作⽤。

⼗、请简述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的主要观点。

⼗⼀、请简述帕森斯的特质-因素理论。

⼗⼆、按照萨珀的终⾝发展理论,职业⽣涯分哪⼏个主要阶段?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三、如何进⾏职业⽣涯规划?⼗四、论述职业⽣涯规划与设计的步骤与⽅法?第⼆讲⼤学毕业⽣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选择题:从实际情况来看,⽬前我国存在“⼈找岗位”的现象,也存在着“岗位找⼈”的现象。

你对此的看法是:A、周期性失业和磨擦性失业的问题B、结构性失业和磨擦性失业的问题C、发展性失业和磨擦性失业的问题D、结构性失业和隐性失业的问题思考题:1、如何获取职业信息?2、就业协议中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3、⾯对⽇益激烈的职场竞争,作为当代⼤学⽣应如何应对?4、再终⽌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第三讲提⾼就业能⼒⼀、⼤学⽣在做好⾃⼰的职业⽣涯规划的时候,应该怎样制定⾃⼰的就业预期?⼆、在当前⾦融危机的⼤环境下,⼤学毕业⽣应该怎样调增⾃⼰的就业⽬标?三、⼤学⽣在准备就业时,应该具备怎样的收集信息的能⼒?四、⼤学⽣在决定从事某个⾏业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五、⼤学⽣在选择职业的过程中应该具备怎样的⼼态?六、⼀个⼈应该具备怎样的基本职业道德?七、影响⼀次就业成败的基本因素有哪些?⼋、作为⼀个⼤学毕业⽣,再从⼀个学⽣转变为⼀个职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有哪些?求职状况与学校的有关毕业⽣就业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毕业⽣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什么是毕业⽣就业协议的违约?违约需要办理哪些⼿续?三、什么是毕业⽣的改派?毕业⽣改派需要毕业⽣向学校提供哪些材料?四、毕业⽣在签约时应当着重注意哪些问题和环节?五、毕业⽣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六、简述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步骤?七、违约对学校和同学会带来哪些危害,如何办理违约⼿续?⼋、毕业后应该怎样妥善处理⾃⼰的档案和户籍问题?九、毕业⽣离校前需要办理哪些⼿续?第四讲职业测评⼀、常见的职业测评分为哪些类型?⼆、职业测评的基本依据是什么?三、职业测评的结果是否完全正确?四、⼀个⼈在做职业测评的时候应该持怎样的态度?五、影响职业测评的基本因素有哪些?六、怎样⾯对处理这也测评中产⽣的误差?七、如果职业测评结果和我们⾃⼰的理想和预期不⼀样,该怎么办?第五讲⼈职匹配与职业素养⼀、选择题:1.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定职业的⼈在职业⽣活中应当遵循的A、具有领域特征的道德要求和⾏为准则B、具有职位特征的道德要求和⾏为准则C、具有岗位特征的道德要求和⾏为准则2.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有A、爱岗敬业B、诚实守信C、办事公道D、服务群众、奉献社会3.⼤学⽣应当树⽴的创业观包括A、有⾜够的创业资⾦B、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C、有敢于创业的勇⽓D、提⾼创业能⼒4.在实践中成才的⼀条重要途径是把⾃⼰择业和创业定位于A、到⼤城市去建功⽴业B、到国家机关去建功⽴业C、到东部发达地区去建功⽴业D、到基层、到农村、到边疆、到祖国需要的地⽅去建功⽴业思考题:1、为什么在职业⽣涯规划和就业活动中要强调职业道德要求?2、就你本⼈所学专业⽽⾔,你认为最重要的职业道德要求是什么?3、收集你⾝边⼈们的职业道德状况事例,并加以分析。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大学生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劳动就业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解读大学生劳动就业相关的法律问题,帮助大学生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以及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基础,签订合同是大学生就业的首要步骤。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大学生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大学生应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和双方的工作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2.注意薪资及福利待遇:大学生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约定薪资及福利待遇,并留存相关证据。

3.注意保密义务:针对某些具有商业机密的岗位,大学生需要明确遵守保密义务,尽量避免因对公司机密的泄露而引发法律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大学生需要了解的重要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等方式进行解除。

大学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了解法律规定,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工资和工时问题工资和工时是大学生关注的焦点问题。

在劳动过程中,大学生需要了解以下内容:1.合法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大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如发现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2.加班和调休:加班工资是大学生经常关注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大学生加班工作时,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者提供相应的调休机会,大学生应当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

3.工时限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超过规定的工时限制安排大学生工作,大学生需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工作时间合法权益。

三、职场权益保护在职场中,大学生的权益需要得到有效保护。

下面是一些相关内容:1.平等就业:用人单位不得因大学生的性别、年龄、民族等非工作上的特征而歧视。

大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如果遭受合理就业权的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

常 见 的 Company name 四 类 招 华南理工大学某同学收到某公司的一条短信,请 聘 其尽快到公司来面试,但该同学都没投过这个公 陷 阱 司,就打电话去询问,对方答复在某人才网上看 :
陷阱四:以招聘为借口骗取财物
到的。同学按时赴约,但找不到地方就再次联系 公司。很快一个骑摩托的人过来接同学。车刚开, 骑摩托的人就让同学通知公司说很快就到了,在 电话中公司对同学说让骑摩托的人接电话另有事 安排。同学刚把电话递给骑摩托的,一份文件就 从车上落了下来,出于礼貌同学下车帮忙捡文件, 等捡起文件,摩托车已经不见了,手机和包也跟 着去了。
Company name
常 陷阱二:骗取劳动力 见 的 有的公司纯粹出于节约劳动力成本的打算而 四 招取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后又将其辞退。有些企 类 业在招聘时,并不明确告知试用期,试用期的工 招 资往往很低,企业承诺转正后工资会大幅度上涨。 聘 但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以各种理由炒 陷 求职者的“鱿鱼”。 阱 : 另一种骗取劳动力的方式则是粉饰招聘岗位,
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Company name
(1)见习期是用人单位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 考核的一种制度;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 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 (2)见习期是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时间 一般为一年。而试用期则适用于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的劳 动者,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时间必须与合 同期限契合,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 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 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见 习期,有些单位则直接与毕业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即作 为正式员工。还有一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 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5.关于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 一 ) 《 劳 动 法 》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 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 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 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 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 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
动 者的。 法 》
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 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
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 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8日进行了修正。
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 动节、国庆节、其他休假节日。
1.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个小时;在保

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 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都是为了保护合法的 劳动关系和双方的合法利而制定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特别法,在关于劳 动合同的问题上,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

第三讲:大学生就业指导(从校园人到职业人).ppt

第三讲:大学生就业指导(从校园人到职业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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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的数量
1、1991年,美国的《职业名称词典》共定 义了12741个不同的职业,此外,另有 17000多个相互交叉的职业名称。 (95%的劳动力集中在约400个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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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我国早有“360行,行行出状元”的说法。
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目前人们俗称的“三十六行”, 始于徐珂在《清稗类钞·农商类》中的“三十六行者,种种职 业也。就其分工而约计之,曰三十六行,倍则为七十二行, 十之则为三百六十行。”可见三十六行只是虚指数,实非具 体数字。三十六行分别指:肉肆行、宫粉行、成衣行、玉石 行、珠宝行、丝绸行、麻行、首饰行、纸行、海味行、鲜鱼 行、文方用具行、茶行、竹木行、酒米行、铁器行、顾绣行、 针线行、汤店行、药肆行、扎作行、仵作行、巫行、驿传行、 陶土行、棺木行、皮革行、故旧行、酱料行、柴行、网罟行、 花纱行、杂耍行、彩兴行、鼓乐行和花果行。3、1995年, 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其将现在职 业分为8大类66个中类413个细类,1838个职业。
2003年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划分作了新 的规定:
第一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 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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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经费来源分类
按经费来源的渠道不同,职业可分为机关、事业和企业
单位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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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职业?
职业是指我们从事的相对稳定的有收入的、专门类别的社会 劳动。它是对我们的生活方式、经济状况、文化水平、行为 模式、思想情操的综合反映,是一人社会地位的一半表征。 这个定义有两层含义: 第一,它表明并不是任何工作都能成为职业,某种工作 只有变得足够丰富、足够重要,以至能吸引劳动者长期稳定 的投入其中才能成为职业,并且劳动者从事这项工作时,还 能够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第二,职业是劳动者获得的劳动角色。这个角色是劳动 者获得的一种社会角色,劳动者必须要按社会结构中这一社 会角色规定的规范去行事。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
保障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利:大学生就业法规保障了大 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如公平竞争、同工 同酬等。
维护社会稳定:大学生就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维 护社会稳定,减少因就业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
大学生就业法规的作用包括
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大学生就业法规对用人单位的招 聘、用工等行为进行了规范,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内容
主要包括保障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如平等就业权、知情权、拒 绝权、反歧视权、安全保障权等。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途径
包括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人才市场、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法院等 途径进行维权。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方法
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保留证据、寻求法律援助、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等 。
案例二
李某与某公司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 议。双方协商无果,李某向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李某的 请求。公司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支持李 某的请求。
05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的完 善和发展
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发展方向
01
02
03
完善法律法规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小张是一名大三学生,通过学校招聘会找到一份实习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间,公司以小张不符合 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小张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经过劳动仲裁机构调解,双 方达成协议并签订补充协议,公司支付小张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案例二
小李是一名大四学生,通过招聘网站找到一份工作,但在试用期内公司以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小 李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 支付小李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本科)《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标准

(本科)《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标准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标准课程名称:大学生就业指导英文名称:College Student Vocational Counsel课程类型: 公共必修课总学时:32学时,讲课学时: 28 学时,实践学时: 4 学时,学分:2学分适用对象: 各专业学生选修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专业认识》等。

第一部分前言一、课程性质与地位《大学生就业指导》是一门公共必修课。

该课程是以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思想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信息科学及成功学等多种学科知识为支撑的一门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处于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课程既强调职业在人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

通过激发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促使大学生理性地规划自身未来的发展,并努力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生涯管理能力。

二、课程基本理念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实现人才资源整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国家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课程紧密结合现阶段社会发展形势和当代高校学生就业现状,为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顺利就业、适应社会及树立创业意识提供必要的一门指导性课程。

建议本课程课时为32学时。

三、课程设计思路该课程以学生科学的就业态度、观念的形成为中心,以能力形成为标准,全面体现实操特色,通过学生积极参与案例分析、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认识自我、认识职业生涯的能力以及健康、自信的职业观念、职业素质和充满激情的创业精神。

在每篇的理论课堂教学之中,有针对性地采用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如案例讨论、角色扮演、演讲、辩论、自测等,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在每篇的社会实践课,开展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教师密切关注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并进行指导帮助的个性化实践教学,切实增强学生就业创业的竞争力。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本课程以培养大学生职业素质、求职能力与创业意识为目标。

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念,强化竞争意识,培养自主意识,掌握求职技巧、提升就业能力,实现职业梦想。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案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案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案一、课程概述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认识到职业规划的重要性,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

3. 提升学生面试技巧,增强面试自信心。

4. 帮助学生了解职场环境,提高职场适应能力。

三、教学内容1. 职业规划:分析职业发展趋势,引导学生明确自己的职业兴趣和目标,制定合适的职业发展规划。

3. 面试技巧:从简历、自我介绍、回答问题等方面入手,培养学生面试时的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

4. 职场适应:分析职场环境,教授职场生存法则,提高学生职场适应能力。

5. 就业政策与法律法规:讲解国家就业政策、劳动法律法规,让学生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四、教学方法1. 讲授:讲解理论知识,分析实际案例。

2. 互动:开展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提高学生参与度和积极性。

3. 实践:布置作业、模拟面试等,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提高自身能力。

4. 案例分析:分享成功就业案例,激发学生求职信心。

五、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提问和互动情况。

2. 作业完成情况:评估学生作业质量,检验学习效果。

3. 模拟面试表现:评价学生在模拟面试中的表现,包括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4. 期末考试:考察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

六、教学计划1. 第1-2周:职业规划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职业发展的认识与规划方法个人兴趣、价值观与职业选择的匹配职业目标设定与行动计划制定职业规划案例分析与讨论简历的基本结构与关键要素如何在简历中突出个人优势和经验简历中的常见错误及其规避简历修改练习与反馈3. 第5-6周:面试技巧培训面试前的准备与自我介绍技巧常见面试问题类型与答题策略行为面试法与压力面试应对模拟面试与反馈4. 第7-8周:职场适应能力提升职场礼仪与沟通技巧职场人际关系处理职场生存法则与职业发展策略职场案例分析与讨论5. 第9-10周:就业政策与法律法规解读国家就业政策解读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求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七、教学资源1. 教材:选用权威、实用的就业指导教材。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授课计划:第一讲:大学生涯与职业准备第二讲:职业认知与就业选择第三讲:就业政策、形势与程序第四讲:择业心理与求职心理第五讲:自荐材料的准备与面试笔试技巧第六讲: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第七讲:职场适应与职业发展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包括求职“陷阱”的识别与防范。

这门课程不是一门理论课程,而是定位为一门工具课程,为同学们顺利开始求职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授课形式为课堂讲授、小组讨论、发言、情景模拟和观看就业指导录像。

授课要求:1.全班分为5个讨论小组,抽签决定(确定小组名称、小组口号及小组长)。

2.保证课堂纪律,请销假制度。

3.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引导案例:爬楼梯的故事》话说有两兄弟,他们一起住在一幢公寓楼里。

一天,他们一起去郊外爬山。

傍晚时分,等他们爬山回来,回到公寓楼的时候,发现大厦停电了!这真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

因为很不巧,这两兄弟是住在大厦的顶楼。

顶楼是80楼,很恐怖吧!虽然两兄弟都背着的登山包,但看来,也是别无选择,于是,哥哥对弟弟说:“我们爬楼梯上去吧。

”于是,他们就背着一大包行李开始往上爬。

到了20楼的时候,他们觉得累了。

于是弟弟提议说:“哥哥,行李太重了,不如这样吧,我们把它放在20楼,我们先上去,等大厦恢复电力,我们再坐电梯下来拿吧。

”哥哥一听,觉得这主意不错:“好呀!弟弟,你真聪明呀。

”于是,他们把行李放在20楼,继续往上爬。

卸下沉重的包袱之后,两个人觉得轻松多了。

他们一路有说有笑地往上爬。

但好景不长,到了40楼,两人又觉得累了。

想到只爬了一半,往上一看,竟然还有40楼要爬。

两人开始相互埋怨,指责对方不注意停电公告,才会落到如此下场。

他们边吵边爬,就这样一路爬到了60楼。

到了60楼,两人筋疲力尽,累的连吵架的力气也没有了。

哥哥对弟弟说:“算了,只剩下最后20楼,我们就不要再吵了。

”于是,他们一路无言,安静地继续往上爬。

终于,80楼到了。

到了家门口,哥哥长吁了一口气,摆了一个很酷的姿势,说:“弟弟,拿钥匙来。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2)试用期的权利义务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利,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同时,劳动者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等。
(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以下条件: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大学生劳动就业过程中,法律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方案旨在对大学生劳动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
1.劳动合同
(1)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3)劳动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
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核实用人单位的资质,防止陷入非法用工陷阱;明确工资、工时、福利等关键信息,避免因模糊不清而引发纠纷。
2.试用期
(1)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的种类
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的权益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应了解自身享有的社会保险权益,如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
(3)社会保险的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核实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业指导第三讲:面试前的准备

就业指导第三讲:面试前的准备

袁岳:人情事故36计(摘选) 人不可貌相。很多良师益友往往来自不起眼的生活与工 作中。
尊重隐私权。在征询了别人意见之后才进入别人的房间, 在经别人同意后才用别人的物品。 要学会守时。出席别人的活动要准时,如果不能出席应 提前通知,迟到的话要在适当的时间点上通知主人,到 了以后要解释,带未经邀请的朋友要事前通知主人。 不要吃独食。有好东西吃的时候不要吃独食,主动地告 诉他们你知道的好消息。 要学会评价。有人做错了事,不要用情绪性的方式加以 批评,要注意就事论事。批评时能提出解决方案就更有 建设性。批评时应不忘肯定别人的长处。
一、放眼未来—就业形势分析及对策 二、练好内功—知识能力和心理准备
三、临门一脚—实习是就业的第一步
中国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美国居于世界第一 未来十年高等教育总规模将从2900万增加到3550万。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美国拥有 的高校数量为5758所,在校生总数达1426万人。
3.
4.
管理能力
适应能力
5.
6.
学习能力
抗压能力
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成功率不高
原因:没有工作经验
综合素质(知识、能力、经验、人际、管理、
经验积累等)
实习几大注意事项
为何实习:工作经验、学分、工资。。。 选择适合的工作:网络、招就处、专业、兴趣爱好、 实习期、发展空间
实习注意事项(1)学以致用,巩固专业 (2)多看多听多说有用的话 (3)社会人、职业人 (4)管理能力、团队意识、人际 (5)永远学习的态度、平和的心态 (6)虚心耐心用心,做职场小学生
双证书制度:围绕“双证书制度”作好知识准 备
1.高学历≠好工作 2.低学历≠差工作 3.工作的差别根本在于知识和能力的高低。

《就业法律法规》PPT课件

《就业法律法规》PPT课件

1.“试用”陷阱 试用陷阱是法律纠纷的主要方面 案例: 2005年1月1日,小张与南宁市的一家销
售公司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 小张的岗位为人事部经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 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500 元。 2007年1月1日,小张与公司的合同期满后双方 重新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小张 的岗位为销售部经理。因小张的岗位变动,该 公司要求在合同中再次约定小张的试用期为6个 月,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 为4000元。合同签订后,小张继续在公司工作。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 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 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 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报到证的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 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和人 事档案等手续
(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关于档案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 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 料。 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用 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 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 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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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央视《》栏目公布的调查结果,在 12463名接受调查的大学生求职者中,55% 的 人遇到过求职陷阱。而受骗上当后,有 49%的 人选择“忍气吞声”, 8%的人会“向有关部 门反映”(媒体或维权组织求助), 24%到网站 论坛上发布, 1%到法院诉讼,另有18%求助 于家长、老师和同学等。 这一数字也说明, 大学生面对求职陷阱时,很多时候不知道该如 何处理。

大学生就业指导-笔记

大学生就业指导-笔记

大学生就业指导第一讲、绪论,大学生就业指导概述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回顾与展望就业制度,是指直接或间接约束劳动者就业的规则和程序的总称。

“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省市各地就业政策和规定学校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细则(二)大学生就业制度与就业工作展望毕业生就业制度和就业工作呈现以下特点1.国家将进一步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推进就业制度改革2.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用人单位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服务。

3.毕业生在充分享受择业自主权的同时,必须增强契约意识4.毕业生招聘录用工作将进一步规范有序5.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二、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内容和任务(一)就业的概念及其特征所谓就业,是指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结合,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济收入的活动。

它涉及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客观条件,二是个人主观因素。

前者包括客观社会条件所能提供的职位数量与结构、职业待遇、职业声望的高低、职业获得的制度和规定、职业要求等,后者是指个人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人格、心理状态、职业预期、社会关系网络资源等。

三个基本条件:从事社会劳动;得到社会承认;有报酬收入就业是个比较复杂的经济问题,具有以下特征:1)社会性2)经济性3)计划性4)相对稳定性(二)就业指导的概念就业指导又称作职业指导,狭义:是给要求就业的劳动者传递就业信息,帮助劳动者求职与择业,为他们与职业之间牵线搭桥的过程。

广义:为劳动者选择职业、准备就业,以及在职业中求发展等提供知识、经验和技能。

它包括预测要求就业的劳动力资源及社会需求量,汇集传递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政策咨询和就业观教育,培养劳动技能,组织劳动力市场以及推荐、招聘等与就业有关的综合性社会咨询服务活动。

(三)就业指导的内容和任务就业指导的内容和任务1.帮助大学生了解自我。

2.帮助大学生了解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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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就业法律指导》◆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重要原因:基本社会知识(劳动保障知识)欠缺社会阅历少、就业经验有限以及缺少自觉防范意识法律知识欠缺◆劳动就业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通过,2008年5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通过,2011年7月1日实施)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或者终止条件;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侧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更为严厉的罚则●引导订立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总体成本增加法律知识要点※对于劳动者来说,应该意识到明确的劳动关系对于保证自己依法享受劳动法上的相关权利至关重要。

因此,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之时,应当及时通过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应含糊或似是而非。

否则,一旦产生劳动争议不利于全面、及时地维护自己在劳动法上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为了更好地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试用期区分: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学生实习为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通过向实习单位提供劳动而获得报酬,而是为了通过一定时期的具体实践,检验、巩固在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见习期: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在转为干部编制前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见习期满向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

但企业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不得约定见习期。

※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试用期期限过长●两个试用期●以试用期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相关的条款1、与试用期时间相关的条款(试用期期限过长、两个试用期)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与试用期合同相关的条款(以试用期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与试用期工资相关的条款(试用期工资)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保险问题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

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

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5、与试用期辞职相关的条款(试用期辞职)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中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辞退劳动者的相关条款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相关条款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遵守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病或不能胜任工作)(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裁员)(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单位不再续签)(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破产、解散)(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属于从业人员的重要福利待遇。

目前,社会保险的缴纳一般以个人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界定,因此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社会保险如何随个人随迁。

自2009年底,政府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以解决这一问题。

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工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数额●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决定。

修改后的个税起征点(扣除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起征点上调后,原8400万征税人口中有6000万人不再需要缴纳个税。

月薪、个人收入和人力资源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是每个月的真正收入,人力资源成本=个人税前工资+单位承担的个人社会保险费用。

以北京地区税前月薪8000元为例:1.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8% ——8,000 ×8% = 640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20% ——8,000 ×20% = 16002.医疗保险(1) 基本医疗保险:(其中2.8%进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2% ——8,000 ×2% = 160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9% ——8,000×9% = 720(2)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缴纳:3元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1% ——8,000×1% = 80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0.2%——8,000 ×0.2% = 16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1% —— 8,000 ×1% = 804.工伤保险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0.4%——8,000 ×0.4% = 32 5.生育保险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0.8% ——8,000×0.8% = 646.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缴费工资基数×12% ——8,000×12% = 960企业缴纳:缴费工资基数×12% ——8,000×12% = 960●企业共缴纳:缴费工资基数的44.2% ,即3536元●个人共缴纳:缴费工资基数的22.2% + 3元,即1779元●个税:8000 - 1779 - 3500 = 2721(基数金额)2721 * 10% - 105 =167.1【改革前为(8000 - 1779 - 2000)* 15% - 125 = 508.15】●个人月薪(税前): 8,000●人力资源成本:8,000 + 3536 = 11536●实际入手收入:8,000–1779–167.1=6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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