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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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是指为了提升城市的整体卫生水平,保障市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国家对城市卫生建设所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的实施,对于城市的整体形象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改善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的环境卫生达到一定的标准。

这包括城市的道路清洁、垃圾分类处理、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等。

城市的道路清洁是城市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城市道路保持整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要得到有效推进,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也要得到重视和改善。

只有城市环境卫生达到一定标准,才能有效提升城市的整体卫生水平。

其次,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的饮水卫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城市的饮水卫生是关系到广大市民健康的重要问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的饮水卫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保障市民的饮水安全。

城市要建立健全的饮水卫生监测体系,加强对饮水水源地的保护和治理,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的供水水质。

再次,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的绿化环境达到一定的要求。

城市的绿化环境是城市的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城市卫生的重要因素。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要加大绿化投入,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的植被覆盖情况,打造宜居的生态环境。

最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要加强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

城市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卫生风气。

同时,城市要加强对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城市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总之,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对于城市的卫生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城市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的要求,加强城市环境卫生、饮水卫生、绿化环境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的整体卫生水平,为市民营造一个清洁、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医疗机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医疗机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医疗机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一、布局与环境分区合理;标识标牌规范清楚;服务环境和设施整洁、舒适、温馨,卫生间设施良好,干净整洁、无异味;设立服务等候区并配备适当座椅;全面禁烟。

二、外部环境门前三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扫保洁到位,无散落垃圾和烟蒂;雨水井无积水,篦子无垃圾杂物;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建筑外墙整洁美观,无残墙断壁和涂鸦广告。

门前道路路面平整,无破损、坑洼和积水。

门外牌匾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一-无破损、残缺等。

牌匾大小款式基本一致,无悬挂LED灯箱和占道灯箱广告,无一店多匾和乱悬乱挂现象。

三、内部要求创卫宣传利用电子屏显示创卫公益性标语、口号,无电子屏的,利用外墙、透视墙外等位置设置硬质创卫宣传标语或口号。

玻璃门、窗和楼梯墙壁禁止张贴或悬挂宣传标语或条幅。

健康教育有健康教育宣传电子屏或健康教育宣传栏,有健康教育、控制吸烟等内容,定期更换内容(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健教宣传页面要有年度期号,落款有医院名称和日期。

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健康教育活动资料保存完好,管理规范。

控制吸烟所有医疗机构应设立醒目的无烟单位标识,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规范的禁烟标识。

有单位控烟管理制度,有单位控烟检查记录,无吸烟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物品。

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院内全面禁烟且设立禁烟单位标识牌;其他医院规范设立吸烟区,室内外地面无烟蒂。

配置流动控烟劝阻人员,随时劝阻吸烟。

环境卫生院内保持干净整洁,垃圾收集容器内外干净整洁、密闭盖盖儿,无垃圾满冒、外溢和地面污染现象。

有日常卫生保洁人员且着装规范,扫保设备齐全,清扫保洁到位,院内道路及绿化带无散在垃圾和烟蒂,无卫生死角。

环境秩序院内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并设置机动和非机动车辆标识或地标,车辆停放有序;垃圾容器固定地点,各种物品物料码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和涂鸦广告等现象。

四、病媒防制院内隐蔽处可根据具体情况,每30米应设置一个毒饵站,毒饵站应大于等于25厘米、有警示标识,及时补充投放毒饵,并应及时清理鼠迹,填补鼠洞。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2021版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2021版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2021版1. 介绍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一项评定城市卫生水平的标准化制度,旨在促进城市卫生环境的改善,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021版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一经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 标准内容及评定要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2021版主要包括城市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生活垃圾处理、环境空气质量、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评定要求。

其中,城市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居住区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内容;饮用水卫生包括水源地水质保护、饮用水水质卫生和供水设施卫生等内容;生活垃圾处理包括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内容;环境空气质量包括SO2、NO2、PM2.5、PM1等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和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包括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和食品安全管理等内容。

3.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的意义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的出台对于城市卫生环境的改善和居民健康至关重要。

通过严格的评定要求和标准化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城市的环境卫生水平,净化城市空气、饮用水和食品安全,有效降低疾病的传播风险,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的实施还可以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个关注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的普通市民,我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2021版的出台表示欢迎和支持。

这个标准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城市环境卫生的改善,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为健康的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我也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到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中,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工作,共同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

5. 总结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2021版的发布,对于我国城市卫生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内容的全面覆盖和严格评定要求将对城市卫生环境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每个城市都应该认真对待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的实施,切实履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与市民共同营造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检查标准一、城市规划1. 城市整体布局合理,区域规划科学,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环境优美,城市景观特色鲜明。

2.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合理,道路状况良好,交通流畅,公共交通设施完善,公交车辆充足,交通秩序良好。

3. 城市居住区规划合理,居住环境整洁,基础设施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齐全,住宅建筑质量优良,房屋安全状况良好。

二、城市设施1. 城市给水、排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完善,运行正常。

2.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完备,公共交通网络覆盖面广,公交车辆充足,运行稳定。

3. 城市环卫设施完善,清扫保洁及时,垃圾处理规范,环境卫生优良。

4. 城市绿化覆盖率高,绿化景观效果良好,城市生态环境优美。

三、环境保护1. 城市空气质量良好,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空气质量标准。

2. 城市水环境质量优良,饮用水源安全可靠,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饮用水标准。

3. 城市垃圾处理规范,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完善,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4. 城市噪声控制有效,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四、医疗卫生1. 城市医疗卫生体系健全,各级医疗机构设施完善,医疗技术水平高。

2.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强,传染病发病率低。

3. 城市居民健康水平较高,人均寿命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指标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

五、食品安全1.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2.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高,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低。

3. 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餐具消毒措施落实到位,食品安全保障有力。

六、城市管理1. 城市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工作效率高。

2. 城市公共安全有保障,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市民安全感高。

3. 城市公共秩序良好,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市容秩序等规范有序。

4. 城市数字化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智慧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七、人民生活1. 城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质量优良,幸福感强。

国家卫生城市知识点总结

国家卫生城市知识点总结

国家卫生城市知识点总结一、国家卫生城市的定义国家卫生城市是指在国家卫生城市评定标准下,经过一定时期的积极的卫生城市建设和推进工作,城市卫生环境达到一定的卫生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评定和认定,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的称号。

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城市对卫生环境质量的认可证书,对于城市形象的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卫生城市的评定标准国家卫生城市的评定标准包括城市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多个方面。

其中,城市水环境质量主要包括城市饮用水水质、城市水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

空气环境质量主要包括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空气污染排放控制等方面。

环境卫生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

垃圾处理主要包括城市垃圾清理处理设施、城市绿化垃圾管理等方面。

三、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1. 加强城市水环境管理。

做好城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加强城市水环境保护,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保障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2. 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管理。

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控制工业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3.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城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改善市区道路环境卫生,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4. 加强垃圾处理管理。

建设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城市垃圾治理工作,加强城市绿化垃圾管理,提高城市垃圾处理的能力。

四、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的影响与意义1. 提高城市形象。

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可以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展示城市的良好形象,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2. 促进经济发展。

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城市绿色发展。

3. 保障人民健康。

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可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对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健康,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五、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的现状和挑战当前,虽然我国的城市卫生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城市水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卫生等问题,还有待进行更深入的治理和改善。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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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地级及以上城市所有监测点位均采用自 动监测系统;县级城市至少有两个以上 监测点位采用自动监测系统
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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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准备
上一级环保局部门关于点位认证的文件 (重点城市由国家环保总局认证)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情况(必要条件) (县级市最少为两个点)
申报前三年每日的空气污染指数(列表, 不得计算年度平均API)
空气质量监测和质控原始数据(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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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空气污染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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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一)
1.指标定义
从向城市市区提供饮用水的水源地中取水,取水中 达标水量占总取水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
各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量之和(万吨)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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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 噪声污染投诉、举报案件得到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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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准备
上一级环保局或监测站关于本市区域环境噪 声监测点位的认定文件(重点城市由国家环 保总局认定)
提供申报前三年城考《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基表》
声级计和校准器计量检定证书 现场原始记录(打印条或记录表,备查) 下降幅度大必须作出合理的解释,并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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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指标技术要求(四)
(4)评价标准 ➢地 表 水 源 :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 下 水 源 : 《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GB/T14848-93)Ⅲ类标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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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上级部门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未发生严
➢出水水质达不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处理量按零计。

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创建卫生城市标准一、城市规划与建设1. 城市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城市功能分区明确,建筑布局合理,道路交通畅通,环境优美宜居。

2.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包括给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能够满足市民生活和工作需要。

3. 城市建筑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建筑风格美观大方,建筑物周围环境整洁,无乱搭建、乱堆放现象。

4. 城市交通设施完善,公共交通方便快捷,公共停车场所充足,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

5. 城市绿化覆盖率高,公共绿地维护管理良好,街道绿化带和庭院绿化美观。

二、城市环境卫生1. 城市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标准,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符合要求。

2.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国家标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空气质量监测点设置合理,空气污染控制措施有效。

4. 城市噪音控制符合国家标准,噪音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5. 城市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完善,包括公厕、垃圾箱等,保持清洁卫生。

三、食品卫生与公共卫生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得到有效监管。

2.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规定,包括旅馆、酒店、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4.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到位。

5. 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合理,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高。

6.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得力,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国家标准。

7. 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活跃,市民参与度高,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是衡量城市环境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市容、市貌和市民的健康、舒适生活紧密相关,因此,需要制定和遵守一系列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一、垃圾处理标准: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卫生的基础,需要制定统一的垃圾处理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垃圾分类要求、垃圾收集的频率和方式、垃圾填埋和焚烧场的运营标准、垃圾处理设施的环保要求等。

同时,垃圾分类和减量是垃圾处理的重要环节,可制定相关的分类标准和减少废弃物产生的指标。

二、公共场所清洁标准:公共场所清洁的标准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场所包括街道、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公共交通工具等。

清洁标准可以包括清扫次数、清洁员数量、清洁设备和工具的标准、公共厕所的卫生条件等。

这些标准的制定需要参考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相关法规。

三、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指标之一,城市应该制定和执行空气质量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细颗粒物(PM2.5和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监测频率和监测方法。

同时,也需要规定和推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举措,如限制工业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等。

四、水质标准:城市的水质是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水质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水源地的保护要求、饮用水的质量要求、水体污染物浓度限值、水体处理设施的运营要求等。

同时,还需要加强水环境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水质达到标准要求。

五、噪声控制标准:城市噪声是影响人们居住和工作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关的噪声控制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室内和室外的噪声限值、不同地区的噪声限制要求、建筑和交通设施的噪声隔离要求等。

同时,还需要加强噪声的监测和管理,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六、卫生设施标准:城市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制定统一的卫生设施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公共厕所的数量、位置和管理要求、垃圾桶的设置和清理要求、街道清扫设施的布置和维护要求等。

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是指城市在建设过程中,依据一定的指标和标准,从环境、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多个方面全面提升城市的卫生水平,建设健康、文明、美丽的城市。

下面将从八个方面简要介绍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一、环境卫生城市环境卫生是影响人民健康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衡量城市卫生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城市应配置垃圾分类、垃圾收运、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保持市容整洁,清理城市垃圾,遏制环境污染。

同时,城市应合理规划绿化、公园、休闲场所等区域,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公共卫生公共卫生是指对城市居民进行预防性、群体性的健康保护、疾病防治和卫生服务等活动。

城市应配置医院、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卫生设施,确保医疗资源均衡分布。

此外,城市应加强疾病监测、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工作,保障公众健康。

三、饮水卫生保证饮用水卫生是城市卫生的重要方面。

城市应加强饮用水源管理,严格把关饮用水水质,确保饮用水清洁、安全、健康。

同时,城市应推广节水理念,合理利用水资源。

四、个人卫生个人卫生是指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身体的保健、卫生等方面的关注和管理。

城市应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居民个人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防止疾病传播。

五、职业卫生职业卫生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对劳动者的健康进行预防和保护的活动。

城市应建立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体系,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

六、儿童卫生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是城市卫生的重要方面。

城市应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儿童疾病监测和防治体系,推广母乳喂养、适当的营养和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

七、老年人卫生老年人卫生是指对老年人的健康进行预防和保护的活动。

城市应加强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和体育锻炼等活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八、心理卫生心理卫生是指对人们心理健康进行预防和保护的活动。

城市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建立心理健康评估和治疗机构,鼓励人们积极参与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缓解压力,促进身心健康。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

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要求一、布局与环境(1)布局合理,诊室标识标牌规范清楚,室内干净整洁,服务环境和设施整洁、舒适、温馨,卫生间设施良好,干净整洁、无异味,设立服务等候区并配备适当座椅。

(2)定期对室内环境和空气进行消杀。

所有垃圾桶要加盖(包括生活垃圾桶),垃圾、污物日产日清。

(3)门前三包:“一包”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4)利用电子显示屏,以较高频次滚动播放创建卫生城市标语;无电子屏的,利用外墙、透视墙外等位置悬挂创卫宣传标语或横幅。

标语如下:1.群策群力争创卫生城,同心同德共建和谐家园。

2.你言我行讲文明,千家万户讲卫生。

3.革除不良陋习,倡树文明新风,共创国家卫生城市。

4.卫生从脚下起步,文明自你我做起。

5.携手共建文明卫生城,齐心同育城市文明花。

二、制度及物品的要求诊所内有相关的制度(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有体温计、消毒液、个人防护用品等。

(注意体温计要做好一人一用,做好消毒工作)。

有发热病人分流提示。

洗手设施齐全,有七部洗手法的示意图,有抗菌洗手液,诊所内备有手部消毒液。

三、医务人员要求医生护士持证上岗,医生必须是执业医生(执业助理医生不可以单独执业)。

医务人员着装整齐,不留长指甲,不佩戴首饰如戒指等。

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四、医疗废物处理各诊所要单独设立处置室。

不能放置与治疗无关的物品;处置室内医疗垃圾分类标识明确,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等分类收集,有专门的黄色医疗垃圾桶及黄色医疗垃圾袋;医疗垃圾回收运输交接记录齐全,48小时内需转运到医废暂存点。

锐器盒是一次性使用,不能重复使用,更不能在锐器盒内放置塑料袋。

生活垃圾桶内不能有医疗垃圾(包括棉签)。

五、控烟要求诊所内要有明显的标准禁烟标识,诊所内不能吸烟,不能放置烟灰缸,地上不能有烟蒂。

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是中国政府于2019年发布的,对城市
卫生建设和管理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和指标。

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设施:要求城市具备完善的饮用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并保证其安全可靠。

2. 环境卫生:要求城市做好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城市环境清洁、无异味、无噪音。

3. 食品安全:要求城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

4. 疾病控制:要求城市建立健全的疾病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并控制传染病、慢性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市民的健康安全。

5. 健康教育:要求城市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市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6. 卫生管理:要求城市建立健全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对卫生机构、食品企业、食品市场等的监督管理,确保卫生行业的规范运行。

通过实施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可以提高城市的卫生水平,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公众健康,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 空气质量:建立完备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和治理,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标准,减少粉尘污染、燃煤污染等。

2. 垃圾分类:推广居民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和处理能力。

3. 水环境:维护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提高污水处理率,促进生态修复,加强水环境监测和管理。

4. 环境卫生:加强城市卫生管理,提高城市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加强卫生教育宣传。

5. 医疗卫生:加强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医学救援能力,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6. 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实施交通管制和应急措施,保障人民出行安全。

7. 建筑环境:加强建筑环境管理,提高建筑物安全和绿化率,加强房屋维修和改造,保障人民住宿安全。

8. 公共设施:积极推进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和维护,便利人民生活。

9. 社会文化:注重社会文化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提高文化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公益事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0. 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加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二、健康教育 .............................................................................................................................................三、市容环境卫生 .....................................................................................................................................四、环境保护 .............................................................................................................................................六、食品安全 .............................................................................................................................................七、传染病防治 .........................................................................................................................................八、病媒生物防制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10个条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编者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人民群众意愿的政府职责;是关注民生,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创卫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1)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4)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
(5)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6)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9)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10)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2023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2023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2023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指南,对城市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和判断,以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的一系列指标和要求。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城市环境的优化改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成为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遵循和执行的重要规定。

一、卫生设施建设标准1. 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公共卫生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2.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应建设完善的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处理厂、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等,确保垃圾的有效处理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排污口管理和治理城市应建立健全的排污口管理制度,对排污口进行监测和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二、卫生监测和评估标准1. 疾病监测程序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疾病监测程序和体系,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环境监测和评估机制建立城市环境监测和评估机制,对大气、水源、土壤等环境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城市环境的优良品质。

三、卫生管理和宣传标准1. 卫生法规和制度建设城市相关部门应加强卫生法规和制度的建设,确保卫生工作的规范进行,加强对卫生政策的宣传和执行,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知识。

2. 健康教育和宣传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卫生应急管理和救援标准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城市应建立健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包括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物资储备等,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能力和物资保障城市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力量,建立救援队伍和物资保障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提供及时的救援和物资支持。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1. 健康环境:城市应有清洁的空气、饮用水和环境,并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体系。

2. 健康饮食:城市应推广健康饮食习惯,提供多样化、平衡营养的食物选择,并鼓励食品安全管理和摄入糖分和盐分的控制。

3. 健康居住:城市应提供舒适、安全和卫生的住宅环境,包括鼓励绿色建筑、居住密度适宜、通风良好等。

4. 健康交通:城市应建立清洁、高效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骑自行车和步行,减少交通污染和交通事故。

5. 健康教育:城市应推广健康知识和教育,提供公共健康宣传和教育活动,发展健康促进计划。

6. 健康医疗:城市应建设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包括医院、诊所、社区护理中心等,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技术和服务。

7. 疾病预防控制:城市应设立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加强疫苗接种、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有效的公共卫生保护。

8. 健康老年人护理:城市应提供专业化的老年人护理服务,包括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护理服务。

9. 健康环境保护:城市应加强环境监测和保护,提高空气和水质量,控制噪音和废弃物污染。

10. 健康公共政策:城市应制定健康公共政策,包括禁烟措施、健康食品推广和体育运动鼓励等,以促进全民健康。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
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X 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人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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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二、健康教育 (1)三、市容环境卫生 (2)四、环境保护 (3)六、食品安全 (4)七、传染病防治 (4)八、病媒生物防制 (5)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5)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5)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10个条件 (6)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编者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人民群众意愿的政府职责;是关注民生,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创卫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

为了帮助各地各部门学习掌握新标准,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现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10个条件”以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一)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二)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

(三)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四)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

(五)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六)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

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一)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

(二)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

(三)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四)街道、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五)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六)市、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七)机场、车站、港口、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

(八)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二)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四)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五)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省会城市和东部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六)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

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环卫设施标志标示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的要求。

(七)各类市场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

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八)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九)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十)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四、环境保护(一)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采用自动监测的城市,全年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采用手工监测的城市,年均值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处于全市域范围内,并向市区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全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

严格执行各项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监测规范(《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要求。

(四)市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

(五)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六)省会城市和东部地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其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一)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计划有依据。

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三)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从业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市政及自备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

六、食品安全(一)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辖区内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

(四)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五)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

(六)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

(七)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

(八)政府相关部门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有相关文件。

(九)城市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七、传染病防治(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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