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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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2•【字号】深府[2010]86号•【施行日期】201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七月二日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在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称深圳经济特区或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国务院于2010年5月27日批复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深圳经济特区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也赋予深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使命。

根据国务院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务院批复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真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两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开拓视野,发扬改革创新的特区精神,以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为导向,调整战略规划,加快市政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增强城市功能,加强社会治安,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环境保护,以超前的眼光、更高的标准和更大的力度,扎实做好特区一体化发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二)总体要求。

1.突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核心使命,谋划特区一体化发展。

科学发展是改善民生的基础和保障。

要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推进自主创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融合在发展过程中,加快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深圳市坪山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深圳市坪山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宏观经济目标1.坪山新区GDP年均增长率保持在8%以上,2024年GDP总量突破5000亿元。

2.增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年均增长率不低于8%,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3.加强科技创新,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推动新区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4.加强对外开放,促进国际贸易和产业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二、投资和消费1.坪山新区将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

2.继续推进消费结构升级,鼓励居民消费,培育市场主体,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3.加大对创新项目和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培育新兴产业。

三、创新和科技1.建设创新驱动型新区,支持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增加科技创新的投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3.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中心,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吸引优秀创新人才。

四、城市规划和建设1.加速推进城市建设项目,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水平。

2.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

五、人才培养和教育1.加强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人才质量和素质。

2.增加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数量,提高人才培养和科研水平。

3.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吸引优秀人才来坪山新区工作和创业。

六、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1.加强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2.加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力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加强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4.加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

七、生态环境保护1.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

2.推动低碳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

总结:深圳市坪山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旨在加快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创新和科技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改善社会事业和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文化建设是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根本要求。

“十二五”期间,是盐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阶段。

为全面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根据省、市文化发展各项规划和《盐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文化发展的环境分析(一)自然人文和经济环境。

1.自然人文环境。

我区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

东部华侨城生态景区、梧桐山国家森林公园、大小梅沙旅游景区等景点闻名全国;具有6000年历史的大梅沙古文化遗址、“一街两制”中英街、打响推翻封建专制统治第一枪的三洲田庚子首义革命旧址、浓郁的客家民俗风情等彰显深厚的文化底蕴。

2.经济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区年均经济增速达到12.9%,经济总量突破200亿级大关,2010年实现282亿元,人均GDP超过1.8万美元;辖区税收达到43.6亿元,是2005年的2.85倍,年均增长23.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1亿元,是2005年的2倍,年均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379亿元,各项经济指标均顺利达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形成了低能耗、高产出、高质量的经济增长模式。

(二)“十一五”时期文化建设的主要成果。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了“固本强基工程”,文化设施网络不断完善。

区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3个街道文化站获评省特级文化站;区图书馆达到地市一级公共图书馆标准,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不断完善,24小时“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示范区”基本建成。

二是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实施。

公共文化场馆全部免费向公众开放。

广泛开展了群众性文娱活动,全区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基层文化单位每年举办各类文化活动超过1500场次。

基本做到“天天有小型文化活动,周周有电影和音乐会,月月有展览和演出,季季有文化节庆,年年有文化演出季”。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7•【字号】深府办[2012]45号•【施行日期】2012.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2〕4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深入贯彻《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决定》(深发〔2011〕8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深府〔2010〕193号),落实“十二五”期间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目标,加快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制定以下暂行措施。

一、加快城市更新历史用地处置(一)对于经批准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城市更新单元内未签订征(转)地协议或已签订征(转)地协议但未进行补偿,用地行为发生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建成区,可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历史用地处置:1.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以下简称继受单位)自行理清处置土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

2.继受单位应当与政府签订完善处置土地征(转)用手续的协议,政府不再另行支付补偿费用。

3.政府将处置土地的80%交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其余20%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在交由继受单位进行城市更新的土地中,应当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将不少于15%的土地无偿移交给政府纳入土地储备。

前述储备土地优先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

4.处置后的土地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开发建设,其分摊的建筑面积按照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110%计收地价,其中的10%用作对历史用地行为的处理。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深府办[2011]86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1〕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是编制和实施各区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和导向作用,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规划纲要》经过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综合性规划。

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一年起步、中期见效、五年完成”的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一年起步:2011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规划指标体系和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列入《规划纲要》的重点工程和项目视为已经立项,全面进入建设阶段。

中期见效:到2013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重点工程项目按计划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和集聚区初具规模,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运新城、大鹏半岛滨海旅游度假区六大新型功能区进入全面开发建设阶段。

五年完成:到2015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发展质量、社会发展质量、生态发展质量和城市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改革创新和区域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由“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跨越,率先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2•【字号】深府[2011]194号•【施行日期】201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深府〔2011〕19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以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效集聚优势创新资源,有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成功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的第一支柱地位,率先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走出了一条敢为人先的自主创新之路。

“十二五”是深圳经济特区下一个30年发展的历史新起点,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是创造“深圳质量”的关键五年,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前瞻布局,及早谋划,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质量的整体跃升,是率先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至2015年。

本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深圳市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深圳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业化为目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逐步完善,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已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

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广东省)

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广东省)

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一篇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二篇 创新驱动 建设创新型广东 第三篇 优化升级 建设全球重要现代产业基地 第四篇 内外并举 实现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 第五篇 强农惠农 建设美好新农村 第六篇 统筹城乡 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第七篇 联动融合 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八篇 绿色发展 保护秀美山川 第九篇 强化支撑 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第十篇 普惠共享 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十一篇 内涵提升 提高文化软实力 第十二篇 改革先行 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第十三篇 互利共赢 深化粤港澳合作 第十四篇 开放合作 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 第十五篇 规划实施保障第一篇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本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 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篇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2011-2015 年) ,是广东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 》 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承前启后抢抓科学发展战略新机遇,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 建设幸福广东”这个核心,全面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广东发展极不平凡和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

全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解放思想、 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成功战胜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及洪涝 灾害,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建设取得新成就,全面完成“十一五” 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在推进科学发展新征程上迈出了重大步伐,为“十二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

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三)加强系统整合

加强港深莞惠都市圈区域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的协调,提供一体化交通服务。 持续改进深港跨界交通服务,加快深莞惠道路网络衔接工作,加强城际轨道 交通的规划协调工作,改进公路收费机制,发展跨市公共交通服务。加强原 特区内外道路网络衔接,高标准建设光明、坪山等新功能区的交通基础设施, 推进公交场站、公交专用道以及公交优先措施的建设,提供高效率、一体化 公交服务。抓住轨道大规模建设契机,围绕轨道交通整合各类交通方式,建 设以轨道交通为建设和运营核心的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
(二)北拓:推进深莞惠区域交通一体化
• “十二五”期间,深圳将在一体化理念指导下,加强与珠三角地区,特别 是与东莞和惠州交通网络的对接,支撑和引领城市及产业发展空间向北拓展; 强化对外通道建设,提升深莞惠地区的集聚辐射能力;同时,构建稳定安全 的管道运输体系,支撑深莞惠一体化发展。近期以深莞惠临界地区的设施衔 接作为推进一体化的工作抓手,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二五”发 展规划
一.“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目标和策略
(1)指导思想 • 在区域一体化和城市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在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
进城市目标指引下,深圳综合交通发展将以全球视野俯瞰深圳交通、 以世界眼光审视深圳交通、以国际坐标定位深圳交通,建立低碳、绿 色、多层次、多模式、衔接紧密、运作高效、可持续发展的一体化综 合交通体系为理念,努力实现五大转变:一是运输方式由相对分散向 通服务由保障型向优质型转变;四是交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五是交通排放由高耗低效向低碳环保转变
(一)提高辐射能力
• 持续强化海、陆、空、铁对外交通枢纽建设,扩大深圳城市辐射力,架构和完善 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桥梁。推进深港机场和港口合作,加快构筑南中国门户航空枢 纽和国际航运中心;加强与国家、省干线公路网、铁路网、城际网的衔接,打通与福 建、江西、湖南、广西战略通道,进一步拓展深圳经济发展的腹地;同时,推动港航、 航空、铁路、高速公路、城际轨道等各交通方式一体化发展,实现优势和功能互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15•【字号】深府办〔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6〕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以下简称《决定》),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领域强区放权,强化市级统筹和区级决策,通过职权调整实现审批提速提效,推动城市更新加快实施。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各区(含新区,下同)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我市城市更新政策、规划、标准。

各区开展政策创新的,应当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权责对等原则。

各区应当遵循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对市政府授予、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委托以及市住房建设局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三)提质提效原则。

各区应当提高办事效率及服务质量,推动城市更新实施。

市政府定期对各区下达工作任务并进行相应绩效考核。

(四)平稳过渡原则。

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区要尽快提高业务能力。

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要各司其职,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有序衔接。

三、主要内容(一)关于市规划国土委职权的调整。

原由市规划国土委行使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除地名许可、测绘查丈、房地产预售、房地产权登记、档案管理事项外,调整至各区行使。

包括:1.负责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

2.负责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查、报批或者审批。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1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目录前言第一章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第一节“十一五”发展成就第二节“十二五”发展环境第三节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第二章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第四节增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第五节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第六节构筑创新人才高地第三章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第七节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第八节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九节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第十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第十一节优化产业组织形态第四章加快建设智慧深圳第十二节建设国际领先的信息基础设施腹有诗书气自华第十三节全面提升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第十四节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第十五节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第五章保障和改善民生第十六节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第十七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第十八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第十九节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第二十节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第六章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第二十一节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第二十二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第二十三节打造平安深圳第二十四节加强人口调控管理第七章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第二十五节统筹推进一体化建设第二十六节加快新型功能区开发第二十七节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第二十八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第八章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第二十九节促进深港融合发展腹有诗书气自华第三十节构建多层次区域合作体系第三十一节提高对外开放发展水平第九章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第三十二节着力推进低碳发展第三十三节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第三十四节推进国家生态市建设第十章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第三十五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第三十六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第三十七节深化文化和社会体制改革第十一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三十八节强化规划导向作用第三十九节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前言深圳经济特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改革开放,走过了三十年的光辉历程,创造了世界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发展史上的奇迹,有力印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0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0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0年改革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3.28•【字号】深发[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10年改革计划》的通知(深发〔2010〕3号)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深圳市2010年改革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八日深圳市2010年改革计划201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

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继续弘扬改革创新精神,谋划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努力当好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改革的基本思路2010年改革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汪洋同志对深圳提出的新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对代表国家未来发展方向的改革要率先探索,对制约深圳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要攻坚破难,对在全国普遍实施的改革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继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一)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率先形成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

1.继续完善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按照上下衔接、市区联动的原则,继续深化市级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运行程序,加快部门之间职能有机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新机构的工作效能;启动区级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创新基层管理体制,优化区以下行政层级,建立健全职能明确、运行顺畅、便民高效的政府运作体系,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及领导成员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及领导成员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及领导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10•【字号】深府办[2010]78号•【施行日期】201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及领导成员的通知(深府办〔2010〕7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调整。

调整后,共保留议事协调机构44个,暂时保留、待专项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的临时机构12个,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36个。

同时,根据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及实际工作需要,对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成员进行相应调整。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精简机构成员,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议事效能。

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各机构领导成员要勇于承担,大胆协调,敢于拍板,敢于负责;牵头部门要主动服务,树立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优化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控制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除上级机关要求成立外,原则上不再成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成立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需经市编办审核提出意见,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发文。

三、今后,对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成员的调整,除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正、副秘书长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外,其他成员的调整,由主办单位自行发文。

四、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原则上不刻制公章。

附件: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调整情况表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九月十日附件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调整情况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纲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纲要的通知

特色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基本建立 。通 过培训 ,使 公务 员 的道德 水平 、能力素质 和作
广东 省 人 民政 府 公 报
21 0 1年 第 3 期 6
风 修 养进 一 步 提 升 。政 治 鉴 别 能 力 、贯 彻 执 行 力 和 创 新 服 务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更 好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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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 ,加强 培训体制 机制建设 。遵 循公 务员 培训 规律 ,广泛 吸收
借鉴国内外先进培训理念 和经验做 法 ,加快推 进培训 理论创 新 、管 理创新 和方式方
法 创新 ,推 动 培 训 事 业 科 学 发 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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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 持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确 保 规 模 、质 量 与 效 益 的 统 一 。加 强 学 风 建 设 和 能 力
知》( 中发 [ 0 6 3号 ) 中共 中 央办 公 厅 关 于 印发 < 0 0 2 2 20 3 、《 2 1 - 0 0年 干 部 教 育 培 训
改革 纲 要 ) 的 通 知 》 ( 中办 发 [0 0 1 ) 和 《 2 1] 8号 国务 院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人 力 资 源社
一 一
广 东 省 人 民政 府公 报
2 1 年第 3 01 6期
紧 紧 围绕 “ 快 转 型 升 级 、建设 幸 福 广 东 ” 这 个 核 心 ,以 建 立 健 全 具 有 广 东 特 升公务 员索 质和能力 为 主线 ,服 务科 学发 展 ,服 务 中
会保 障部 国家公务员 局 2 1 一2 1 0 I 0 5年行 政机 关公 务员 培 训纲 要 的通 知 》 ( 国办发 [0 1 4号) 2 13 1 ,结合我省实 际 ,制定本规划纲要 。

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深圳市海洋局二○一一年三月目录前言 (1)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1)(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1)(二)存在问题与发展潜力 (5)(三)面临形势与挑战 (8)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12)(一)指导思想 (12)(二)基本原则 (12)(三)发展目标 (13)三、产业选择与发展方向 (16)(一)巩固提升优势海洋产业 (16)(二)加快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 (18)(三)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20)四、布局优化、区域合作与空间拓展 (23)(一)布局优化 (23)(二)区域合作 (25)(三)空间拓展 (26)五、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28)(一)岸线、海岛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28)(二)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29)(三)海洋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 (29)六、保障与支持 (31)(一)制度保障 (31)(二)组织保障 (32)(三)信息保障 (33)(四)资金保障 (34)(五)人才保障 (34)(六)科技保障 (35)附件一:海洋生产总值的构成与计算 (37)前言“十一五”期间,我市海洋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发展,主要海洋产业在经历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波动后,已呈现全面回升态势,海洋生产总值已占到地区生产总值的十分之一。

海洋经济中服务业比重持续上升,海洋产业结构不断趋于高级化,都市型海洋经济特征愈加明显。

通过远洋渔业“走出去”战略,海洋经济空间进一步向外拓展。

全市海洋工作会议首次召开,确立了海洋立市战略。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海洋产业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若干意见》,对海洋经济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

海洋行政力量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实现专业化管理。

海洋意识进一步提升,坝光精细化工园功能得到调整,海洋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时期,深圳已进入而立之年,特区内外一体化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全面展开,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经济结构升级的背景下,对临海资源、岸线资源和海洋休闲旅游的需求与日俱增,以远洋渔业、深海工程等为代表的海洋企业“走出去”的需求和压力也日渐紧迫,国家层面对南海权益的诉求也将更加清晰。

国家十二五规划全文(详细)

国家十二五规划全文(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1.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2.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3.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4.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5.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

第二篇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五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第一节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

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8•【字号】深府办[2011]49号•【施行日期】201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深府办〔2011〕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78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做好《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一)实施《总体规划》是新时期国家对深圳发展的战略要求。

《批复》明确“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并要求深圳继续改革开放,当好推动科学发展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总体规划》是全面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的重要部署。

《总体规划》是深圳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实施《总体规划》,将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特区一体化进程,进而实现以城市发展服务各项事业发展、以城市现代化提升产业现代化,以城市现代化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三)实施《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转型、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保障。

《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发展转型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以城市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实施《总体规划》,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节约集约发展模式,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城市发展单元等手段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破解城市空间发展困境和资源瓶颈制约,将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二、实施《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批复》精神,结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6•【字号】深府函[2012]248号•【施行日期】2012.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2〕24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居环境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38号)的要求,大力推进总量减排重点领域、重点措施、重点工程全面实施,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和减排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的核心任务,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重点减排项目为依托,科学测算、合理分配,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部门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深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8.16万吨、1.18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0.61万吨、1.55万吨分别减少23.1%(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23.3%)、23.9%(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24.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84万吨、7.33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48万吨、11.35万吨分别减少43.2%、35.4%。

国务院办公厅12、5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12、5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等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二五”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资到位、监管到位。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要高度重视投资质量和效益,保证《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合理性。

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一年十月一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称“三项建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核心的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以强化监督管理为关键的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安全生产法为基础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旨的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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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号:深府办〔2011〕86号[内容纠错]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是编制和实施各区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和导向作用,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规划纲要》经过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综合性规划。

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一年起步、中期见效、五年完成”的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一年起步:2011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规划指标体系和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列入《规划纲要》的重点工程和项目视为已经立项,全面进入建设阶段。

中期见效:到2013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重点工程项目按计划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和集聚区初具规模,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运新城、大鹏半岛滨海旅游度假区六大新型功能区进入全面开发建设阶段。

五年完成:到2015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发展质量、社会发展质量、生态发展质量和城市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改革创新和区域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由“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跨越,率先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二、实施原则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20号),《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的长效机制,明确《规划纲要》实施的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将规划指标体系、重点工程项目分解到各区(新区)、各部门,提出细化的工作任务和时序进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落实。

(二)统筹推进,重点突破。

全面评估考核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推进情况,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集聚区建设、新型功能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三)系统监测,科学评估。

坚持单位自评和统计部门监测相结合,运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的方法,采取单位自评、公众评价和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评估考核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分步实施,定期考核。

建立《规划纲要》定期考核机制,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市规划纲要办报送年度自评报告,市规划纲要办向市政府报送年度评估报告、中期评估报告和五年总结报告,提出各区(新区)、各有关单位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作的综合排名,作为单位负责人行政问责和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内容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明确《规划纲要》实施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主要目标任务。

《规划纲要》确定了“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更趋优化”、“自主创新优势更加突出”、“社会建设全面加快”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提出了“自主创新、结构调整、信息化建设、改善民生、社会建设、特区一体化发展、开放合作、低碳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九大领域的重大任务。

这些目标和任务是“十二五”期间政府的具体工作和抓手,要明确其责任单位,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纲要》指标体系包括调控指标和专项指标。

调控指标共32项,其中预期性指标16项,约束性指标16项。

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对全体市民的承诺,要明确实施进度和考核责任,并逐项落实到各区(新区)和各责任部门,全力保证指标完成。

预期性指标主要依靠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来实现,政府部门进行监测和分析。

专项指标共53项,是《规划纲要》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工作目标,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落实,确保完成。

(三)重点工程项目。

《规划纲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与集聚区、制造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信息化建设、新型功能区建设、外溢型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和环保生态等领域提出了重点工程项目,包括2011年加快推进的109项重点工程项目,是《规划纲要》的重要载体和发展支撑。

各责任单位要提出推进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全面完成。

四、考核步骤根据目标任务的不同特点,建立半年通报、年度讲评、中期评估、五年总结的分类考核机制,扎实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

(一)半年通报。

市政府每半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智慧城市建设、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新型功能区和特色功能片区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相关责任部门完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通报全市。

(二)年度讲评。

市政府每年组织《规划纲要》实施年度讲评会,开展《规划纲要》实施的考核工作,年度讲评的重点是考核规划指标体系和各区(新区)的规划实施工作。

各区(新区)和各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规划纲要》实施工作报告和规划指标的进展情况分别报送市规划纲要办和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汇总审核指标统计数据后报送市规划纲要办,作为年度讲评会的重要依据。

市规划纲要办在年度讲评会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纲要》年度评估报告,并提出各区(新区)、各有关单位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作的综合排名。

年度评估报告和综合排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上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三)中期评估。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市政府在2013年开展《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工作。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全市《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为重点,结合本区《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全面开展“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报市规划纲要办。

全市《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查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五年总结。

“十二五”期末,市政府结合“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开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全面总结工作,系统评估和考核《规划纲要》内容和实施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考核方式《规划纲要》实施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系统评估和综合评价三种方式。

(一)单位自查。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细化的实施方案,并报送市规划纲要办备案。

各区(新区)和各有关部门每年开展《规划纲要》实施的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于每年3月之前报送市规划纲要办。

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主要目标任务、规划指标体系、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规划纲要》实施的创新和亮点;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原因分析;下一步规划实施的措施。

(二)系统评估。

邀请国家和省上级规划编制和评估单位对全市“十二五”规划进行系统评估,特别是对国家和省规划明确的重点指标和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查,提升规划评估的权威性。

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对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点任务进行专项检查。

同时,建立和完善发展规划实施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在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专家评估论证等多种方式,委托有关单位或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全面提升公众评价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考核和评估的影响力。

(三)综合评价。

市规划纲要办在各区(新区)和各有关部门自评报告、系统评估的基础上对全市《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实施阶段完成年度实施报告、中期评估报告和五年总结报告,并报市政府审定。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主要目标任务、指标体系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各区(新区)、各部门组织实施《规划纲要》工作情况;《规划纲要》完成情况的总体评估及相关建议。

六、实施保障(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规划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在市发展改革委设立办公室(简称市规划纲要办),制定《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考核和评估《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

市政府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智慧城市建设、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新型功能区与特色功能片区建设五个专责小组,各专责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作为召集人,由主管部门牵头,统筹推进五大领域的实施工作。

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办公室)、各区(新区)政府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确保早启动、早见效。

市财政部门、各区(新区)要安排全市《规划纲要》考核评估的必要经费,保证规划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规划实施的政策支撑体系。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

发展改革、科工贸信等部门要牵头提出重点领域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

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低碳绿色发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

规划国土部门要完善有关土地政策,为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空间保障。

(三)建立规划实施的考核工作责任制。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对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空间保障和政策保障,并对负责的主要目标任务、指标体系、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认真自查。

市规划纲要办对“十二五”《规划纲要》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性评价并予以量化,通过指标考核和工作测评,按照权重调整后确定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

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规划纲要》的实施的监督作用,畅通规划实施监督渠道。

市规划纲要办提出的年度评估报告和中期报告是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评价,是单位负责人行政问责和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提高实施考核的社会参与度。

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和监督。

市规划纲要办每年将实施考核结果向全社会通报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附件:1.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2.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调控指标责任分工表(按年度)(略)3.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指标责任分工表(按年度)(略)4.深圳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年十项重点任务附件1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加快实现“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的跨越,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决定将《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区(新区)和各部门,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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