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证据法学 笔记
《证据法学》卞建林版修改笔记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一、证据法学的概念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
证据法学的核心问题是解决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及如何借助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主观认识如实的反映和再现案件实施的发生过程。
证据法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证据法学,又称诉讼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实践的学科。
也是证据法学的核心部分。
亦是本课程的基本内容。
广义的证据法学,除研究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律事务,如行政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
也被人称为法律证据学。
第二章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神示证据制度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1、对神宣誓对神宣誓,又称神誓法,即控告人、被告人以及证人都有要对神盟誓以证明自己的陈述是真实的。
他们相信神的力量,确认宣誓具有法律效力。
2、水审水审,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当事人或证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并以此判定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是否真实,或者被控人是否有罪。
水审又分为冷水审和热水审两种。
冷水审,将双方当事人或被告人一方投入河水,看其是否沉没,以检验其陈述的真伪及是否有罪。
在古巴比伦王国,被告人被投入河中,如果沉没则表明神要对他进行惩罚;《汉漠拉比法典》第二条规定;“倘自由民控自由民犯巫蛊之罪而不能证实,则被控犯巫蛊之罪者应行至于河而投入之。
倘彼为河所占有,则控告者可以占领其房屋;倘河为之洗白而彼仍无恙,则控彼巫蛊者应处死。
投河者取得控告者之房屋。
” 但古日尔曼民族的判断标准恰恰与之相反。
他们认为,水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不接纳任何污秽的东西。
如果被告人入水不沉,则认为他受至水神的唾弃;从而说明他的陈述是虚假的;沸水审,是指受审人用手从沸水或沸油锅中取出放置水底的某种物品,然后包扎好其烫伤的手臂,同时向神祈祷。
证据法学第一章至第五章
后者:当缺乏法定证据时,不得将被告人定罪。
3.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 (1)关于证据的分类
完全的证据
受审人的自白;书面证据;亲自的勘验;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证明;与案件无关的 人的证明
不完全的证据
受审人相互间的攀供;讯问四邻所得知的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和行为;实施 犯罪行为的要件;表白自己的宣誓
(2)关于收集和判断证据的规则
被告人的自 被告人自白的证明力; 白(“证据 讯问被告人的内容、步骤和方式。 之王”)
证人证言 书证
两个典型的证人的证言,应当认作是完全的和完善的证据; 一个可靠证人的证言算作半个证据; 几个可靠证人证言相互矛盾时,按多数证人的证言判断案情; 男子证言优于女子的,学者的优于非学者的,显耀者优于普通 人,僧侣、牧师优于世俗人
理处罚条例等
主要法律渊源: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的范畴。 2. 证据法学
概念:证据法学是以证据制度的立法和实践为研 究对象的学科。
研究对象:立法及司法中的证明规律
证据法学研究对象的体系:
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制度和证 包括刑诉、民诉、行政诉讼以及相关立法、
明程序的法律规范
司法解释
有关实体法中涉及证据问题 不仅包括实体法典,也包括相应的单行法
原理论 学科体系的构成:证据论
证明论 证据运用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1)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紧密联系司法实际,全面了解我国前人和外国 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
(2)坚持思辩的、比较的和实证的研究方法
(3)紧密地联系诉讼实践活动进行证据法学的学习 和研究
(4)处理好几个关系:着重当前兼及过去,注意创新 与继承的关系。
证据学名词解释题目
证据学名词解释第一篇绪论第一章证据法概述证据法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第二章证据法学证据法学证据法研究对象第二篇证明论第一章证明证明第二章证明对象证明对象第三章证明责任证明责任证明负担举证负担举证责任的倒置第四章证明标准证明标准第五章推定推定法律推定不可反驳的推定可反驳的推定直接推定推论推定因果关系的推定过错推定效力推定事实推定经验法则无罪推定第六章司法认知司法认知刑事诉讼中的司法认知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认知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认知对证据事实的司法认知对案件事实的司法认知依职权的司法认知应申请的司法认知口头司法认知书面司法认知对事实的司法认知对法律的司法认知司法认知范围司法认知规则第七章证据规则证据规则证据能力规则证明行为规则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证据规则成文法证据规则判例法证据规则习惯法证据规则示范证据规则法定证据规则传闻证据情况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采性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相关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第三篇证据总论第一章证据的概念与属性证据证据方法证据能力证据资料证据价值证据原因第二章证据的种类与分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现场笔录本证反证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第三章调查收集证据调查收集证据询问讯问辨认勘验检查搜查实验鉴定证据保全第四章审查判断证据审查判断证据证据能力证明力甄别法同一认定法比较印证法辨认法实验法质证法反证法第四篇证据第一章物证物证特征物证属性物证状况物证固体物证液体物证气体物证无体物证宏观物证常态物证微量物证视觉物证触觉物证嗅觉物证听觉物证调查收集物证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的固定物证的保管审查判断物证第二章书证书证文字书证图形书证符号书证公文书证私文书证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影印本译本第三章视听资料视听资料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第四章证人证言证人证人证言证人资格第五章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第六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沉默权第七章当事人陈述第八章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鉴定人第九章笔录笔录勘验笔录检查笔录庭审笔录现场笔录听证笔录非证据笔录接待来访笔录自首笔录调查笔录搜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阅卷笔录讨论案件笔录宣布笔录辨认笔录出庭笔录。
证据法学
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第一节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证据一、证据制度的历史二、证据的基本理论三、证据的实际运用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第二节证据法学的体系(内容)一、证据制度二、证据论三、证明论/1第三节证据、证据力和证明力一、证据二、证据力三、证明力第四节证据法学的研究价值/2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第一节外国的证据制度一、神示证据制度(奴隶社会)(一)概念是指依靠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产生的原因1、政治原因——实行神权统治2、文化原因——落后的文化教育3、经济原因——生产力水平低下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三)证明方法(内容)1、对神宣誓2、水审3、火审4、决斗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四)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1、弊处(1)手段残酷(2)方法不科学(3)结果不公平2、益处(1)有利于提高司法的权威性(2)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社会秩序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二、法定证据制度(欧洲封建社会)(一)概念是指各种证据的形式、证明力大小以及证据的运用,均由法律事先明文规定,法官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判断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产生的历史条件——中央集权的需要(三)特点1、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由法律预先规定2、口供被认为是“证据之王”,刑讯逼供是普遍采用的合法方式。
3、证据制度的内容具有形式性和等级性。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四)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1、被告人自白2、证人证言3、书证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五)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1、弊处(1)过分依赖口供,导致刑讯逼供的盛行,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2、益处(1)法律的预先规定,有利于防止法官的司法专横和断案的随意性。
(2)摆脱了宗教迷信,更多地体现了人类的理性和智慧。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变革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概念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形成内心确信来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证据法
证据法学复习资料第一节证据法概述一、证据法的宗旨:1.证据法律制度必须遵行宪法。
2.证据法律制度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
3.证据法律制度保障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
二、法定证据证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及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均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法官不得自由裁量。
2.证据的形式化和等级性。
3.刑讯拷问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4.对最终的事实认定,尤其是对罪责的认定和刑罚的宣告规定了严格的证据要件。
三、对法定证据法律制度的评价1.取代了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朝着合理化方向发展。
2.严格规则有利于统一法制,防止法官专断。
3.强调了规则的意义,并致力于规则的制定和运用等。
四、我国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1.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1)我国古代社会也有过神判。
(2)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含有法定证据法律制度的因素,其典型的体现是唐律“断狱篇”关于被告定罪要件的规定。
(3)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中刑讯是获取证据(口供)的主要合法手段。
(4)我国古代审判中,很重视“五听”(或五辞)判案法,即通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来断定当事人陈述的真伪。
(5)我国古代向来注重对实物证据的收集。
(6)我国古代实行“从赎或从赦”,不管如何处理疑案,都是有罪推定。
2.资产阶级证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征:(1)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
(2)无罪推定。
(3)直接言词辩论原则。
(4)举证责任。
(5)证据种类有被告人自白、人证、物证、书证、鉴定、勘验等。
3.我国现行证据法律制度特点(1)以查明案情真相为目的。
(2)严禁刑讯逼供,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废除了“罪从供定”等不合理原则。
(3)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则。
(4)举证责任方面,《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32条中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证据法学一、证据法学的学科特点(1)一门具有高度专门性的法学学科,其专门性主要体现主诉讼证据和诉讼证明的法理、制度和适用构成民主与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陈光中证据法学
第一节 认识论 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
客观真实:是指办案人员在诉讼中认定的案件事
实符合客观存在的案件真实。 法律真实: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要符合法律 规定的要求即视为真实,是在诉讼中通过正当程 序所认定、还原的事实。
第一节 认识论 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
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关系:
第一节 认识论
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 引子:莫兆军案 2001年9月27日,广东省四会市法院法官莫兆军开庭审
理李兆兴诉张坤石夫妇等4人借款1万元经济纠纷案,当 时李持有张夫妇等人写的借条,而张辩称借条是由李与 冯志雄持刀威逼所写的。莫兆军经过审理,认为无证据 证明借条是在威逼的情况下写的,于是认为借条有效, 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判决老夫妇败诉。同年 11月14日,张坤石夫妇在四会市法院外喝农药自杀身亡。 事后经公安机关查实,借条确为李与冯志雄持刀威逼所 写。莫兆军于2002年10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4 日被逮捕。后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在客观真实和主观真实的关系上,必须明确:
在坚持可知论的前提下,承认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 性和诉讼认识的特殊性 将客观真实作为诉讼认识的目标和理想,但在具体 裁判结果的评价上,应坚持法律真实。
第二节 价值论
价值 指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和客体满足主体需
要的程度 诉讼价值 指诉讼活动及其结果满足民众、社 会和国家需要的程度,包含内在价值和外在价 值
第二节 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二、近代中国的证据法
清末和民国时期
第二节 我国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三、新中国的证据法 50年代前期 50年代后期到1976年的瘫痪期 从1976年到现在的完善期
证据法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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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三、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 • 神示证据制度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很低的社会经 济状况相适应,利用神的无形力量解决难以裁决的纠纷, 为维护社会秩序提供了便利。以神示证据作为处理各种纠 纷的最终裁判方式,比起原始社会初期以同态复仇等各种 复仇方式处理纠纷,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 神示证据制度作为一种调查案件事实的方法,宣称 要凭借神力查明案件的是非真伪从而进行公正的裁决,但 这种证明方式显然是非理性的,以神示的方法如果发现了 案件的客观真实也属偶然,在通常情况下既不能发现案件 的客观真实,也不可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 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辩证唯物主义所主张的 可知论是相对的,也就是说,辩证唯物主义的可 知论是从人类整体上,在永无止境的朝代 更迭中 所具有的对客观世界无限认识能力或所能实现的 终级认识目标上说的,而不是说人们的每一次具 体认识活动都能发现或达到绝对真理。相反,从 人们对个体事物的认识这一意义上说,可知又是 相对的,这反映了人类认识能力的无限性与有限 性,绝对真理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关系。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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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 把对证据法学的研究与对相关学科研究结合 起来 二、密切联系证据立法与司法实践 三、加强理论思辨与实证研究 四、注意比较与借鉴 1、不同类型的诉讼中证据制度的比较研究 2、不同国家的证据制度、证据理论的比较、 3、历史不同时期证据制度的比较 五、注意继承与创新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 一、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法律规范 • (一)、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律师法》 《仲裁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
第1章 证据法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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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1.证据法学的概念: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 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 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 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 个组成部分。
2.证据法学的分类:广义证据法学、狭义证据法学 狭义证据法学:又称诉讼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法律 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实践的学科。 广义证据法学:除研究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 律事务,如行政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如何 运用证据的问题,有人也称之为法律证据学。 3.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1)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法律规范 (2)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法实践 (3)证据运用的方法、规律和规则 (4)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 (5)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中对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影 响的重要成果
第八章 书证 第九章 证人证言 第十章 被害人陈述 第十一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十二章 当事人陈述 第十三章 音像、电子资料 第十四章 鉴定结论 第十五章 勘验、检查和现场笔录 第十六章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第十七章 证据的审查判断 第十八章 证据的分类(介绍了证据分类的概念 和几种常见的证据分类
第二十三章 证明标准(首先从认识论和比较研 究的角度对诉讼中证明标准的概念及其理论 意义重新进行了探讨,随后分别对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作了阐述) 第二十四章 证明方法 第二十五章 证据在审判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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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1.把对证据法学的研究与相学与法 学的交叉,也有多个部门法学的交叉; 2.密切联系证据立法与司法实践。证据法学是一 个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其发展动力源自诉讼实践; 3.加强理论思辨与实证研究。 4. 注意比较与借鉴 5. 注意继承与创新
证据法课件汇编
• 研究核心是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
学理分析
• 观点一:“证据学”不能体现执法的严肃性、规 范性和特殊性,而“证据法学”能满足需要
• 观点二:认为“证据学”与“证据法学”的关注 重点不同
一、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的涵义 在证据定义的争论中,真正有代表性的观点: 1.“事实说” 2.“反映说” 3.“两义说” 4.“根据说” 5.“材料说” 6.“信息说”
• 广义证据法学:有学者也称为法律证据学,除研究 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律事务,如行政执
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
பைடு நூலகம்
研究对象
• 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法律规范(静态的研 究对象)
• 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法实践(动态的研 究对象)
• 证据运用的方法、规律和规则 • 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 • 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中对证据和证据运用
• 6.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证据制度的两 种模式,极端的二者都是不存在的了。在证据制度的大部 分内容上采用法定证明的模式,仅在证明力的判断上采用 自由证明(自由裁量)的模式。具体说来,收集采纳证据 要规范化,而审查判断证据则可以“自由化”。
第三章 证据的涵义、功能、采用标准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 1.遵守法制原则:指在司法过程中行事国家职能的官员或 准官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坚持遵守 法制原则首先是搞好证据法制建设。要求司法人员及其他 诉讼参与者在收集证据和使用证据时遵循法治精神。遵守 法制原则具体包括依法取证,依法举证、依法质证、依法 认证,其中依法取证是重中之重。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复习笔记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一、证据法学的概念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
证据法学的核心问题是解决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及如何借助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主观认识如实的反映和再现案件实施的发生过程。
第二章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又称形式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能自由评断和取舍的一种证据制度。
第三节自由心证制度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特征:一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在于法官,即法官凭借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二是法官必须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
第四节内心确信证据制度一、内心确信证据制度的概念和内容内心确信证据制度主要是指前苏联及东欧国家所适用的一种证据制度。
内心确信主要是指审判员心理上对案件所作的结论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信念。
这种信念是审判员通过对各种证据调查研究、分析综合以后产生的复杂心理思维活动的结果,它使审判员内心深处深信其对案件的认定和裁判是正确的。
这种制度是在废除法定证据制度之后,在批判地改造、利用自由心证制度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
它与自由心证制度最大的区别是,以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和“社会主义良心”取代了资产阶级法律意识和良心。
第三章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第一节中国古代证据制度第二节中国当代证据制度我国证据制度的特点1 .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是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目的。
证据法学第一讲阅读资料
《证据法学》讲稿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证据是一个法律用语,但证据并非仅存在于法律事务之中。
其实,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证据都在默默地发挥着作用,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譬如,历史学家在研究和探索历史事件的真相时,必须千方百计收集有关的各种证据——史料,然后再根据这些史料去“重建”或“再现”历史事件的本来面目。
又譬如,医生诊断病情必须以各种症状为根据,而这些症状也就是证据。
无论是中医的望、闻、问、切,还是西医的仪器检验,都是在为确认病情发现证据和收集证据。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人的工作与历史学家和医生的工作确有许多相通之处。
然而,证据对于法律事务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在诉讼活动中“证据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证据却是万万不能的。
”对于当事人来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于法律人来说,办案就是办证据,审案就是审证据。
虽然诉讼“号称”是解决法律纠纷的,但是诉讼的核心内容却是由证据而构成的。
诉讼如此,仲裁、公证、行政执法等亦然。
众所周知,引起法律争议的案件事实一般都是发生在过去的事件,办案人员不可能直接去感知那些案件事实,而只能间接地通过各种证据来认识案件事实。
如果我们把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活动比喻为过河,即由认识的此案抵达认识的彼案。
那么证据就是他们过河的“桥和船”,没有这“桥和船”,他们就不可能到达认识的“彼案”,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无论是侦查员还是律师,他们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这“桥和船”展开的。
他们首先是要找到合适的“桥和船”,然后再采取恰当的方式“过桥”或“渡船”。
由此可见,关于“桥和船”的知识和技能应该是那些涉足诉讼活动的法律人必须熟练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然而,受法律文化传统的影响,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
由于证据基本上属于程序法的范畴,所以在很长历史时期内也一直没有收到应有的重视,时至今日,一些司法人员仍然认为,只要熟悉实体法律的规定以便能准确地适用法律就行了。
证据法学课件(封利强)汇总
证据法学讲义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1.证据法学的概念: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2.证据法学的分类:广义证据法学、狭义证据法学狭义证据法学:又称诉讼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实践的学科。
广义证据法学:除研究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律事务,如行政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有人也称之为法律证据学。
证据法学学科的称谓之争:证据学与证据法学、证据科学、大证据学、证明法学。
3.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1)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法律规范(2)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法实践(3)诉讼证明的方法、规律和规则(4)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4. 证据法的立法体系1. 英美法系证据法的立法体系2. 大陆法系证据法的立法体系3.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系以及学界的不同主张我国目前存在多个层面的证据制度:法律层面、司法解释层面、部门规章层面、国际条约层面、地方性规定层面。
学界的主张主要包括:维持现状说、统一立法说与分别立法说等。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概念: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即它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存在时间:神示证据制度曾普遍存在于亚欧各国的奴隶社会,甚至在欧洲封建社会早期还保留有神示证据制度的残余。
产生基础:人们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
二、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一)对神宣誓《汉穆拉比法典》第131 条规定:“倘自由民之妻被其夫发誓诬陷,而她并未被破获有与其他男人同寝之事,则她应对神宣誓,并得回其家。
(二)水审分类:冷水审、沸水审两种方式《汉穆拉比法典》第2 条规定:“设若某人控他人行妖术,而又不能证实此事,则被控行妖术的人应走近河边,投入河中。
如果他被河水制服,则揭发者可以取得他的房屋;反之,如果河水为他剖白,使之安然无恙,则控他行妖术的人应处死,而投河者取得揭发者的房屋。
考研复习要点:证据法学
考研复习要点:证据法学第⼀编总论第⼀章证据法学概述第⼀节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思考题:1、证据法学与证据学的区别。
2、证据法学的分类、意义。
本书所研究的证据法学是⼴义的还是狭义的,为什么?3、为什么说仅有实体法的知识还不⾜以科学合理地解决案件纠纷?4、证据运⽤的⽅法、规则与规律。
⼀、证据法学分类、核⼼、意义1、分类:可分为⼴义与狭义证据法学,前者包括诉讼证据外,还包括⾏政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的证据问题。
后者仅指诉讼中涉及的证据问题,⼜称诉讼证据法学,⼜可分为2、核⼼:核⼼是狭义证据法学即诉讼证据法学。
原因是:证据在诉讼中运⽤最为⼴泛且最为严格,对⾮诉讼事务中的证据运⽤也有重要借鉴与参考作⽤。
本书以狭义证据法学为基本的学习内容。
3、学习证据法学的意义:(1)对从事法律实践的⼈来说,仅学好实体法学的知识是不够的,学好证据法理论往往能科学地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我国证据法理论有待提⾼,司法实践中,相关⼈员更应提⾼理论⽔平。
否则仅有实体法理论,也可能得出错误的判决。
(2)对于未能从事法律实践的⼈来说,对现实中出现有纠纷,需要运⽤证据时有借鉴意义。
例1:孤证不能定案(例:职⼯甲看到职⼯⼄做违反公司纪律的事,便将其告发。
)。
例2:醉驾后碰到检查,当即下车,弃车逃离现场,等酒醒后再回来领车;或者在检查站前掉头就跑,等酒醒后才被抓。
⼆、研究对象1、相关法律规范:区别证据法学与证据学,前者是以法为⾸要研究对象,后者是以证据本⾝为⾸要研究对象,如,证据的收集,从证据法学的⾓度来说,指收集证据须注意的程序合法、收集证据的范围适当,⽽从证据学的⾓度,指收集的⽅法,如,如何采集指纹,脚印等,其区别类似经济法学与经济法。
我国暂⽆⼀部统⼀的证据法。
2、证据运⽤的⽅法、规律和规则(1)⽅法:从证据运⽤过程⾓度:证据的收集及保全(收证)、出⽰(举证)、质疑(质证)、审查判断(认证);从逻辑证明⾓度:演绎与归纳、推理等;从法律规定⾓度:司法认知、推定等。
第一章 证据和证据法概述
第一章证据和证据法概述第一节证据的概述二、证据的概念(一)证据概念的几种学说1、事实说2、根据说3、材料说4、统一说(二)证据的合理界定1、“根据说”是相对合理的理论。
证据指证明案件事实或与法律事务有关之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
2、证据与定案根据的区别。
三、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概念(一)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国内某些学者为解决我国诉讼法中证据条款的内在矛盾而提出一个概念。
证据与证据材料的区别是:1、是否经过质证和认证。
只有经过质证和认证的证据材料才可能是(诉讼)证据;2、是否用于定案的根据。
(诉讼)证据是可以用来定案的。
联系是:1、证据材料是(诉讼)证据的来源,(诉讼)证据是从证据材料中提炼出来的精华;2、证据材料是(诉讼)证据的保障。
(二)证据方法证据方法是指诉讼中可以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它包括了人证和物证,人证就是把人作为证据方法,经过对人的询问所得到的陈述作为认定事实的材料,通常有证人、鉴定人及当事人三种。
物证就是把物作为证据方法,经过检查物证所取得和认定事实的材料,通常包括书证和勘验物两种。
(三)证据能力证据能力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四)证明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功能。
通常所说的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
(五)证据原因证据原因是指法官对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是否属实形成的心证的原因。
它来自办案人员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
四、证据的资格(证据能力)(一)证据资格的概念证据资格涉及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被采纳的问题,即证据的采纳标准。
在英美法系国家,这样的制度被称为“可采性”。
是确定某证据是否可以在诉讼或其他证明活动中采纳。
证据的采用标准=采纳(可采性)+采信(证明价值,证明力大小)。
采纳的证据不一定是采信的证据,具备证据资格的证据不一定是定案证据。
在英美法系中,证据的可采性由法官掌握,而证据的可靠性(采信)由陪审团掌握。
(二)证据资格的基本内容(一般标准)1、证据的客观性(1)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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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证据法学的特点:
1.证据法学是一门交叉学科,不仅有哲学与法学的 交叉,也有多个部门法学的交叉;
2.证据法学是一个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其发展动力 源自诉讼实践;
3.进行证据法学研究,不仅需要坚实的哲学和法学基 础,同时还要具备丰富的自然科学知识。
进行本书的学习和研究时应当重点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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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
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 理和程序正义的理论 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 (一)关于证据的客观性问题 (二)关于“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
二.程序正义理论 诉讼中争议事项的解决,虽然通常以查明争议事实
为基础,但也不是必然前提,还要遵循现代诉讼 的原理,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或基于其他法律 政策的考量。 即使是诉讼中的认识活动,也不同于其他社会领域 中的认识活动,除了必须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关于 主观认识客观的原理、运用逻辑和经验的法则知 识外,还要受到程序法律的规范,体现程序正义 的理念 。
第十八章 推定与司法认知(对推定的概念、意义和 诉讼中的作用作了阐述,对刑事诉讼中重要的无 罪推定作了重点分析,对司法认知作了介绍)
第十九章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第二十章 证据的审查判 断
第二十一章 法院对证据和案情的认定
第二十二章 证据规则(对建立我国证据规则证据立法与司法实践
2.加强理论思辨与实证研究
3.注意比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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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证明对象(在阐述证明对象的概念和意义 后,分别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非 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以及免证事实进行了分析)
第十六章 证明责任(首先探讨了诉讼中证明责任的 概念,然后分别阐述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 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及其承担,对法院是否承担 证明责任的问题进行了探索)
第十七章 证明标准(首先从认识论和比较研究的角 度对诉讼中证明标准的概念及其理论意义重新进 行了探讨,随后分别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 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作了阐述)
第二编 证据论
第四章 证据概述(探讨了证据的概念,介绍了我国 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分析了证据的特性和意义)
第五章 物证(第五至第十二章分别对我国法律规定 的证据形式,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 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 料、鉴定结论、勘验、检查和现场笔录,就其概 念、意义和特点作了分析探讨,并对相应的外国 立法和理论作了扼要介绍)
2.证据法学的分类:广义证据法学、狭义证据法学
狭义证据法学:又称诉讼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 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实践 的学科。
广义证据法学:除研究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 他法律事务,如行政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 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有人也称之为法律证据 学。
3.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1)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法律规范 (2)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法实践 (3)诉讼证明的方法、规律和规则 (4)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
第六章 书证 第七章 证人证言 第八章 当事人陈述 第九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十章 视听资料 第十一章 鉴定结论 第十二章 勘验、检查和现场笔录 第十三章 证据的分类(介绍了证据分类的概念和几
种常见的证据分类
第十四章 证明概述(着重对我国诉讼证明的概念和 特点进行了探讨,与传统理论关于证明的概念表 述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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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据法学的体系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简要阐述证据法学的研究对
象、理论基础、体系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 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分别介绍了国外
证据制度发展至今先后出现的几种主要证据制度形 态) 第三章 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简要考察了我国 古代证据制度、近现代证据制度、当代证据制度和 港澳台地区的证据制度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证据法学的体系 第四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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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1.证据法学的概念: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 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 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 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