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出资时间
股东出资纠纷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时间如何确定?
股东出资纠纷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时间如何确定?目录一、确定股东的出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二、确定股东出资时间的依据之一:公司章程(一)以公司章程确定的出资时间履行出资义务(二)两份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如何确定出资时间?(三)公司章程确定出资时间后,能否要求提前出资?三、确定股东出资时间的依据之二:股东协议(一)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二)公司章程已确定出资时间,股东协议能否作出不同的规定?(三)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以何为准确定出资时间?四、确定股东出资时间的依据之三:股东会决议(一)公司章程已确定出资时间,股东会能否作出提前出资的决议?(二)股东会作出提前出资的决议何时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三)股东会作出提前出资的决议何时会被法院认定为有效?五、确定股东出资时间的依据之四:其他文件六、出资的时间无法确定时,法院应驳回诉请七、余论一、确定股东的出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在股东出资纠纷中,股东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如果迟延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将带来诸多不利的法律后果,如向公司承担补足责任、向其他已经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该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自益权可能会被限制,更为严重的是,公司可能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将其除名。
对股东来说,股东应对出资的时间予以明确,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出资义务,就会避免不利的法律后果;对公司来说,要求股东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前提是需要证明股东未按照规定期限履行出资义务,所以在股东出资纠纷中,出资时间的确定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很多司法判例驳回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请,其理由就是股东出资的期限未届至或者出资期限约定不明。
出资的时间的确定在公司诉讼中绝非易事,特别是存在多个文件对出资时间规定不一时,更需要法官抽丝剥茧,明察秋毫,审慎判定。
本文主要探讨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公司之间因出资发生的内部纠纷,重点是讨论确定出资时间的依据问题。
企业注册资本出资年限限制是多久?
企业注册资本出资年限限制是多久?
一、企业注册资本出资年限限制是多久?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
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好处:
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
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
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有关注册资本是公司企业在成立时,根据自身行业的实际情况,以及自己生产经营能力,来确定的标准,但我国法律上对注册资本实行的是认缴制,所以是不需要立即缴纳的,具体情况应当在制定公司章程时进行明确规定和处理。
新公司成立出资时间怎么规定
新公司成⽴出资时间怎么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新公司时需要制订公司的章程,公司章程要载明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等的内容,股东要履⾏出资的责任,那么新公司成⽴出资怎样规定时间?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新公司成⽴出资时间怎么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公司成⽴时,股东出资的时间公司章程是有规定的,股东应当按期⾜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地使⽤权等可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条股东应当按期⾜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额存⼊有限责任公司在银⾏开设的账户;以⾮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设⽴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1、违约责任。
这就是股东应当⾜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连带责任。
这就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成⽴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业产权、⾮专利技术、⼟地使⽤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应该承担三种责任:⼀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内部责任1、向公司补⾜出资;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例分取红利、⾏使表决权等。
公司法出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The execution of an enterprise depends on disciplin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公司法出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中对于出资时间并没有比较明确的强制性的出资时间。
不过,出资时间可以由公司内部自己决定。
当然,各股东早点出资,对企业的建立和发展都是有利的。
为了维护企业经营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国家制定了公司法,企业的注册、经营等事项都不能违背公司法的规定。
我们知道,公司的成立涉及到注册资本的申报,而一个公司会有多位股东共同出资,那公司法出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公司法出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二、法律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三、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四、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五、劳务和信用出资. 有些大陆法系国家,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六、非货币财产出资《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法规:公司法规定出资时间为多久
公司法规定出资时间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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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所有企业在经营的时候,为了使企业能够正规的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促进各企业良性竞争,我国特制定了公司法。
公司法中对于企业的注册、登记、股权等都有着详细的介绍。
其中,对于各股东的出资时间也有规定。
下面,就详细为大家介绍公司法规定出资时间为多久?
一、公司法规定出资时间为多久?
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二、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
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公司章程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规定并约束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权责和运营规范等内容。
在公司章程中,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内容之一。
本文将就公司章程中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的相关要求进行探讨。
一、股东出资方式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出资的方式,这是为了确保公司资本的稳定与规范。
一般来说,公司章程中列举的股东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现金出资:股东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出资,实现资金的注入。
公司章程中需要明确规定股东应当以何种方式进行现金出资,例如一次性出资还是分期出资等。
2. 实物出资:股东以实物财产(如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向公司出资。
公司章程中需要明确规定实物出资的评估标准和程序,确保出资的公允性和合法性。
3. 知识产权出资:某些情况下,股东可能以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向公司出资。
公司章程中需要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出资的评估准则和程序,以及双方在出资后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4. 劳务出资:股东以劳动力向公司出资。
公司章程中需要明确规定劳务出资的方式、期限及劳务的评估方式等细则。
二、股东出资期限公司章程中还需要明确股东出资的期限,以规范股东的义务和公司的运作。
股东出资期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设定,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股东出资期限采用下述方式:1. 一次性出资:股东在一定时间内将出资款项一次性到位。
这种方式适用于出资金额较小或股东之间已经达成一致的情况。
2. 分期出资:股东将出资金额分为多个阶段进行,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每个阶段的出资比例和期限。
这种方式适用于出资金额较大或需要长期投资的情况。
3. 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出资期限:某些情况下,股东出资的期限可能和公司的经营计划或项目进度相对应。
公司章程需要明确规定出资期限与具体的业务情况相匹配。
三、股东出资超期处理在公司章程中,还需要对股东出资超期进行处理,以确保公司利益和运营的正常进行。
公司章程范本如何规定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
公司章程范本如何规定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和期限一、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内部组织、运作以及股东权益的重要文件。
其中,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是公司章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下是公司章程范本中常见的股东出资方式的规定:1.1 以货币出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应以货币形式出资。
该出资方式要明确规定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具体内容。
同时,在公司章程中还可以规定出资款项的缴纳方式和时间。
1.2 以实物出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可以以实物形式出资。
实物出资是指股东直接将有形资产(例如房地产、设备等)转入公司作为资本。
对于实物出资,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出资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评估价值等具体要求。
1.3 以知识产权出资:某些公司可能需要依靠知识产权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可以规定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出资。
公司章程需要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种类、价值评估方法以及转让和使用的规定。
1.4 以劳务出资:有些公司可能需要依靠股东的劳务才能顺利运营,因此可以规定股东可以以劳务的形式出资。
公司章程需要具体规定劳务形式、劳务的价值衡量标准以及劳务与出资份额之间的对应关系。
二、股东出资期限的规定除了出资方式的规定,公司章程范本还应明确规定股东的出资期限。
以下是关于股东出资期限的常见规定:2.1 初始出资期限:公司开始筹备时,须由股东按照章程的规定集中出资成立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的初始出资期限。
初始出资期限是针对公司注册时的出资而设定的,通常为在公司成立后的一个较短的时间段内完成。
2.2 追加出资期限: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进行追加出资的期限。
当公司发展需要扩大经营活动时,可能需要股东进行追加出资,以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
公司章程需要详细规定追加出资的金额、方式以及追加出资的期限。
2.3 出资到位期限: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出资总额需在何时到位。
这个期限通常是指股东出资额应当在公司注册后的一段时间内全部到位的期限,以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运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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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资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出资,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投入的资金、实物、知识产权等资产。
第三条本章程中有关出资时间的约定,旨在明确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期限,确保公司注册资本的及时到位,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出资期限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股东按照以下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一、首期出资1. 出资比例:______%2. 出资金额:人民币______元3. 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二、后续出资1. 出资比例:______%2. 出资金额:人民币______元3. 出资时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三、特别约定1. 股东应按照本章程约定的出资比例和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缴纳出资。
2. 如有特殊情况,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延长出资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______个月。
第三章出资方式第五条股东出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一、货币出资:股东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二、实物出资: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提供实物清单,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知识产权出资: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当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
四、其他合法出资方式。
第四章出资责任第六条股东应当按照本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出资后,如发现出资存在虚假、评估不实等问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司注册资本的到位。
第九条监事会应定期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股东会。
第十条股东会应当对监事会的检查结果进行审议,对出资不实的股东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公司股东会制定,经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后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
Under the condition of not violating the principles, be tolerant to others, help as long as you can, don't push them out, leave a way for them, and know how to appreciate others from the heart, although this is oftendifficul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导读: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应当要出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并且要求期限约定要明确。
建议在约定时候出资义务、期限不要设定前提。
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新公司法对复出资期限的规定是由股东自行决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二、出资期限约定的注意内容1、期限约定要明确。
随着公司法的修改,出资期限已经被取消,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出资期限,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时,明确的出资期限不仅意味着股东的权利义务,也为有股东逾期出资,其他股东追究其违约责任提供依据。
2、出资义务、期限不要设定前提。
实践中,有前提条件的出资及期限,股东在违反出资义务时,往往会拿前提条件做挡箭牌,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并且一旦前提条件的成立存在瑕疵,会导致违约股东的违约行为无法受到惩罚,致使守约股东和公司受到伤害。
3、违约责任中明确违约金、出资资格取代等条款。
(1)明确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
实践中,许多股东为了面子、为了所有的友谊,在出资协议中仅约定违约金或者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具体的约定,导致有股东违约时,无法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需要很长的时间来计算相关损失进而要求赔偿。
公司章程范本解读股东的出资义务与权益
公司章程范本解读股东的出资义务与权益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以及股东的权益与义务。
在公司章程中,股东的出资义务和权益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将对公司章程范本进行解读,详细探讨股东的出资义务与权益。
一、股东的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股东的出资义务是指每个股东根据约定要向公司出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或货币作为出资,以便公司能够进行正常的经营和发展。
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约定的出资金额和方式进行出资。
出资方式多样化。
在公司章程中,股东可以选择以货币形式或以实物形式进行出资。
货币出资相对简单,可以直接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注入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资金的运转。
实物出资则是将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或财产权益转让给公司,以在减少现金流压力的同时,提供实物资产以支持公司的发展。
出资义务的时间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时间的约定进行出资。
一般而言,出资有两种方式:一次性出资与分期出资。
前者要求股东在成立公司之初一次性出资,以满足公司起步资金的需求。
后者则要求股东按照约定的时间段分期出资,确保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
二、股东的出资权益出资后,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这些权益在公司章程中得到明确的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股权占比和收益权。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股东的出资比例决定了其在公司中的股权占比,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相对于公司全部股份的比例。
股东的股权与其在公司中的收益权息息相关,股东有权按比例分享公司经营所得的盈利,也享有分红权。
2.决策权与表决权。
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在公司决策和表决中的权益。
股东享有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和表决决议的权利,有权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如选择董事会成员、审议公司财务报告等。
3.知情权和监督权。
股东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以便进行充分的监督。
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监事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重要事项和关键信息。
公司章程的自由约定之股东出资时间
公司章程的自由约定之股东出资时间
一、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的出资时间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二、实务分析
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
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
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
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
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此外,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还有两层实务价值:一是到期股东负有向公司缴足当期出资的义务,当该项义务未完成时,公司的债权人可向股东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二是未履行当期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操作建议
对于银行、保险、金融、基金、投资等特殊类别的公司,仍有注册资本额度及缴付时间的限制,篇幅所限,笔者在此不再汇总介绍。
实务中,遇到特殊类别公司的注册,应先梳理、研究行业监管的法律及政策要求。
对普通公司,公司法充分放权,但笔者仍建议股东根据项目的发展规划、资金使用计划、股东自身的资金筹划等因素,设定合理、可行的认缴出资额度及实际出资时间。
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时间(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资行为,明确股东出资义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出资时间是指股东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将出资额实际缴纳到公司账户的时间。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设立时及公司增资时股东的出资行为。
第二章出资期限第四条股东出资期限分为以下几种:1. 即时出资: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将全部出资额缴纳到公司账户。
2. 分期出资:股东在公司设立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出资额。
3. 满足条件出资:股东在公司设立时,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缴纳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出资期限的约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出资期限应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各股东,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便于公司经营:出资期限应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避免因出资期限过长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3. 法律法规规定:出资期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出资时间确定第六条股东出资时间确定方法如下:1. 即时出资:股东应自公司设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出资额缴纳到公司账户。
2. 分期出资:股东应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分批次缴纳出资额。
每期出资时间应明确约定。
3. 满足条件出资:股东应自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出资额缴纳到公司账户。
第七条股东出资时间应满足以下条件:1. 股东已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将出资额实际缴纳到公司账户。
2. 股东已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向公司提供出资证明。
3. 股东已按照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完成出资登记手续。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八条股东未按约定时间出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 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缴出资额的1%。
2. 在违约金之外,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3. 公司有权要求股东在一定期限内补足出资。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承诺书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承诺书尊敬的各位股东: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股东,特此签署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承诺书》(以下简称“本承诺书”)。
一、出资承诺我公司的股东,郑重承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金或其他合法形式,足额按时、足额出资,并将出资金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同时,我公司的股东承诺出资所牵涉的一切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情况。
二、出资时间和方式1. 出资时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应在公司设立之日起xxx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资。
2. 出资方式:出资可以分期,但每期出资金额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确定,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出资可以以现金、实物或其他形式进行,但需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出资凭证。
三、出资金额本承诺书中所述的出资金额为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应出资的金额,根据公司的运营需求可能会进行适当变动。
出资金额变动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决策和履行。
四、出资履行1. 股东应及时将出资所需的资金金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出资的相关资料和凭证。
2. 公司应及时确认股东出资的到账情况,并出具出资确认函,并将出资情况记录于公司的内部文件和账簿中。
五、承诺的效力本承诺书自各股东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股东的出资义务完全履行结束。
股东在出资期间应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克扣出资。
六、违约责任如股东违反本承诺书约定未按时、足额出资,或出资金额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本承诺书的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等事项,应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承诺!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股东各执一份,并提交公司备案。
股东(签字):日期:(以上内容为文章策划部分,具体内容需要参照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添加,以确保文章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司章程范本设立公司时的合法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章程范本设立公司时的合法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一、引言在设立公司时,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方式和股东权益等内容。
其中,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是公司章程的核心要素之一。
本文将介绍合法的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并提供公司章程范本作为参考。
二、股东出资方式1. 现金出资股东可以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出资,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股东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等方式将款项划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 实物出资股东可以以实物的形式向公司出资,例如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章程应规定出资物品的评估标准和程序。
3. 知识产权出资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向公司出资,例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这种方式需明确评估价值和权益转移的规定。
4. 知识技术和专有技术出资某些高科技企业可以以知识技术和专有技术的形式向公司出资。
在公司章程中,应明确技术价值、股权比例和权益转移等相关内容。
三、股东出资期限1. 初始出资期限初始出资期限指的是股东在公司设立之初应向公司出资的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需在设立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完成出资。
一般情况下,出资期限为公司设立之日起三个月。
2. 追加出资期限追加出资期限是指股东在公司正常运营期间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公司追加出资的期限。
公司章程应规定出资金额、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3. 延迟出资期限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延迟出资,例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出资。
公司章程应明确延迟出资的条件、时间和程序等。
四、公司章程范本以下为公司章程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名称第二条经营范围...第二章出资方式与期限第三条股东出资方式第四条股东出资期限...第三章股东权益第五条股东权益的保障第六条股东权益的转让...第四章公司治理第七条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董事会成员选举与任免...五、结论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是公司章程中的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公司的资本运作和股东权益的保障。
公司章程分次出资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设立和运营,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三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总额]元。
第四条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公司分次出资,具体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按照本章程约定执行。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六条公司股东为[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股东A出资额]元、人民币[股东B出资额]元、……人民币[股东N出资额]元。
第七条股东出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股东出资应当真实、合法;(二)股东出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三)股东出资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股东应当以货币方式出资,如以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作价,并折合成货币出资。
第九条股东应当在[首次出资时间]内,按照出资比例缴纳首期出资,首期出资额为人民币[首期出资额]元。
第十条后续出资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进行:(一)[第二次出资时间],缴纳第二次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第二次出资额]元;(二)[第三次出资时间],缴纳第三次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第三次出资额]元;(三)……(四)[最后一次出资时间],缴纳最后一次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最后一次出资额]元。
第十一条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支付逾期缴纳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公司设立与运营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登记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亏损弥补、增资减资等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六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二)参加股东会会议,并对公司事项进行表决;(三)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五)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时,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变更,公司章程出资时间是否要变
股东变更,公司章程出资时间是否要变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对公司出资后,公司设立的,公司要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而股东可以转让股权,转让股权要办理股东变更,那么股东变更,公司章程出资时间是不是要变?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股东变更,公司章程出资时间是否要变股东变更的,只需要办理股东名称登记,变更股东名册中股东的名称,公司章程出资时间不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修改出资时间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设立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七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
第三章股东及出资第八条公司股东如下:(一)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__;(二)认缴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__元;(三)出资方式:_________;(四)出资时间:_________。
第九条股东出资时间为自公司设立之日起_________年内。
第十条股东应当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股东逾期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三)依法转让股权;(四)依法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缴纳出资;(二)遵守公司章程;(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第十三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章程股东实缴出资时间如何规定的
Tears are salty and sweat is salty, but I prefer swea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章程股东实缴出资时间如何规定的我国对公司股东实缴出资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相关的公司股东可以自行协商和认缴这类公司的实缴资金,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旦产生法律和债务纠纷时,公司应按照这类注册的资金进行办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章程股东实缴出资时间如何规定的根据年3月1日正式实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新公司的出资时间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对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应对申请人做好认缴制的解释说明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考虑到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能发生转让、被继承等情况,经指导申请人仍坚持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
二、公司法对各种出资方式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
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转让股权章程受让方出资时间
1. 股权转让并不改变公司章程中对于股东出资的规定和时间要求。
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时间和方式进行出资。
2.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股权后,受让方成为公司的新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出资的时间节点,受让方应当在该时间节点之前完成出资。
3. 如果受让方在股权转让时还未实际出资,那么他们需要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期限来进行出资。
如果股权转让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受让方可以在出资期限届满前不进行实际出资。
4.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有限制性规定,或者股权转让涉及到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重大影响,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后可能需要按照特定的程序或条件进行出资。
总的来说,受让方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其出资时间、方式和数额都应当遵循公司章程的约定。
如果公司章程中有关于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出资的特别规定,那么这些规定对受让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实际操作中,受让方应仔细审查公司章程,并在转让协议中明确出资责任,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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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出资时间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 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一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和更换监事;(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工资;(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七)对聘用和解聘会计事务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其他职权。
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任命,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任,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势、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九)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截平哦你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二条公司职工依照《* 》组建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高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年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六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自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算起。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执照、责任关闭或者被吊销;(五)* 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况。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全力构建和谐社会。
企业投产后,凡失地农民胜任的工作岗位,均最高限度安置失地农民就业,本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安置4 人就业。
股东签字(盖章):年月日xxxx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章程二0 一四年六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省济宁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设立基本条件及评价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 有限公司及自然人xx 共同出资,设立xxxx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xx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第四条公司法人代表:xxx1第五条公司住所:1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宗旨: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本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向xxxx 区域内“三农”、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提供小额贷款,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一)办理各项民间资本管理及贷款;(二)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三)经市主管部门批准的业务。
第十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办理各项民间资本管理及贷款。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 万元。
2第十二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第十三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金额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占股比例万元)合计100%第十四条股东全部以贷币资金出资。
第十五条股东应当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照《公司法》、《山东省济宁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设立基本条件及评价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九条法人作为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条本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分配红利;(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三)股东大会上的表决;(四)依法及本章程股份转让的规定转让其股份;(五)查阅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账目,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但不可以随便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目,查阅财务会计账目要向公司申请并说明理由,公司认为理由正当的才允许查阅,否则可以拒绝查阅,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六)被推选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在本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二)按时缴纳承诺出资额;(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四条股东年会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四)监事会提议如开时。
5第二十六条召开股东大会,本公司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七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不少于四名股东。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4 人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人理人)所持表决权的4 人以上通过。
第二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 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本章程的修改;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通决议认定会对本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 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如集, 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 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股东大会。
第三 十一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 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会议记录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与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 并保存。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股东 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 * 提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 讼。
四)以普股东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第三十四条本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
第三十五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损害本公事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7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四)行使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会可设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四)总经理提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