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耕地数量变化和经济发展
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的综合评价和优势研究
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的综合评价和优势研究摘要: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土地面积约占全国的1/8,并且拥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这些都为内蒙古的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文章首先对内蒙古的经济发展进行了概述,其次对内蒙古的资源优势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利用内蒙古的资源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策略,为促进内蒙古的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关键词:内蒙古,经济发展,区域性,自然资源内蒙古自治区位于我国的北部边疆,横跨了东北、华北和西北三个地区,与我国其他8个省份相邻,而且还与俄罗斯和蒙古国接壤,并且内蒙古的地势比较狭长,占地面积118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8,这里拥有着全国最为广袤的草原,生活着汉族和蒙古族在内的多个民族,形成了内蒙古独具特色的游牧民族文化[1]。
并且内蒙古还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其中人均森林、草原和耕地面积均居全国第一,稀土金属含量居世界首位。
内蒙古应综合利用国家的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等政策红利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加强内蒙古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助力内蒙古经济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1内蒙古的经济发展概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西部大开发和西部经济区等国家政策的正确实施,再加上内蒙古自治区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得到了较快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据数据统计显示,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的人均GDP较2000年翻了一番多[2]。
但是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区的资源和位置等方面存在差异,造成了内蒙古中部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于东部和西部,区域经济不平衡的现象逐渐出现。
如今,在“一带一路”经济倡议背景之下,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区要抓住历史机遇,有利于推进内蒙古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对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区的矿产资源、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进行详细的评估,确定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中内蒙古地区中的优势和劣势,实现各地区之间的优势和劣势互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一体化建设,缩小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区的经济差距,实现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水平的高速发展。
内蒙古自然资源概况
内蒙古自然资源概况内蒙古自然资源概况•发布时间:2003/12/25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幅员辽阔,横跨东北、华北、西北,毗邻8省市区,靠近京、津二市,接壤俄、蒙两国,总土地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2.3%,为我国第三大省区。
广袤的农田,美丽的草原,茂密的森林,宽阔的水面,丰富的资源,蕴藏着极其巨大的生产潜力。
一、农业资源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丰富,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与相邻省区比较,是黑龙江省的2.5倍,辽宁省的8.1倍,北京市的72.0倍。
与世界一些国家相比,是日本的3.1倍,法国的2.1倍,意大利的3.9倍。
按人均计,每人占有土地73.3亩,是全国平均数的6.8倍。
现有耕地1.07亿亩,每人占有的耕地4.4亩,是全国平均数的3.2倍;全区有效灌溉面积4425万亩,其中,滴灌、管灌和渠道衬砌等节水灌溉面积3249万亩。
自治区热能资源丰富,多数农业区日平均气温≥0℃的农耕期持续日数为200-230天,积温为2500-3600℃,≥5℃的作物生长期持续日数为160-190天,积温为2300-3500℃,≥10℃的生长活跃期持续日数为120-160天,积温为2100-3200℃,相当多的地区夏收作物尚有较多的剩余积温,可以开展间、套、复种,自治区年平均昼夜温差较大,非常有利于作物营养物质的积累。
自治区土地辽阔,耕地资源得天独厚,全区拥有农耕地1亿亩以上。
农作物主要种植地区是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西辽河平原、嫩江西岸平原和广大丘陵山区。
这些地区有适宜于农作物生长的黑土、黑钙土、草甸土、淤灌土等多样性土壤地带。
除现有耕地外,还有大面积的后备土地资源,其中不少质量好和较好的宜农土地有待科学合理开发利用。
自治区农作物品种资源丰富,全区拥有粮食、油料等25种植物一万多个品种,其中有许多是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良品种,这些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宝贵资源。
禾本科植物有春小麦、玉米、水稻、高粱、谷子、莜麦、糜、黍等;豆科植物有大豆、小杂豆等200多个品种;茄科植物有马铃薯等80多个品种,菊科植物向日葵有油用、食用两种;亚麻科植物有30多个品种;还有甜菜、烟叶、小茴香、麻类、黑瓜籽、河套蜜瓜等经济作物及瓜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18•【字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4号•【施行日期】2014.11.1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耕地占用税,法制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政府令第20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11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8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巴特尔2014年1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额,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旗县(市、区)适用税额基础上提高50%。
二、将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办法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与当地占用耕地适用税额标准一致。
本决定自2014年12月18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08年5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发布,根据2014年1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自治区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地形复杂。
总土地面积118.3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1/8,耕地面积1.12亿亩,人均4.8亩,为全国人均耕地的4倍。
天然草场13.2亿亩,占全国的1/3,人均56.7亩。
林地面积2.65亿亩,人均11.4亩。
根据地质构造和地貌特征,可划分为内蒙古高原、大兴安岭山地丘陵、阴山山地丘陵、鄂尔多斯高原、松辽平原、河套平原六个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资源十分丰富,但各个条件悬殊,资源分布不平衡,平原和滩川地区有利于发展种植业,大部分地区适宜发展林业和畜牧业。
农作物构成主要有小麦、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谷子、高粱、莜麦、荞麦、糜子、黍子、甜菜、葵花、葫麻、蓖麻、瓜果菜等。
河套、土默川的小麦,西辽河流域的玉米,大兴安岭岭东南的大豆、水稻,阴山燕山北麓的马铃薯和杂粮品质好、产量高,是自治区的主要优势粮食作物。
内蒙古自治区所辖4市8盟,101个旗县(市、区)。
全区总人口2325.7万人(1997年末),其中农业人口1549.6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区粮食生产得到了长足发展。
1987年,自治区党委四届五次会议决定,把“实现粮食基本自给”列为三项奋斗目标之一,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全区上下狠抓农田基本建设,大力推进科教兴农,使我区的粮食生产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1990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了194.6亿斤,人均占有粮食900斤,仅3年就实现了粮食总量基本自给的奋斗目标,结束了长达20多年从区外调入粮食的历史,使自治区几代领导为之奋斗的希望变成现实。
其后几年,各级始终抓住粮食生产不放松,1998年全区各地战胜了以洪涝为主的多种自然灾害,再次获得农业大丰收,粮食总产达到了315.1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较1987年的121.4亿斤增长了近1.6倍,人均占有粮食1355斤。
油料、甜菜总产也分别达到了18亿斤和259万吨,比1987年增加了7.2亿斤和91万吨。
内蒙古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内蒙古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一、引言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产区之一,耕地质量监测对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旨在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内蒙古自治区耕地质量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耕地质量监测概述2.1 耕地质量监测的背景意义•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2 监测方法与指标体系2.2.1 监测方法•野外调查•实验室分析•遥感技术2.2.2 指标体系•土壤理化性质指标•土壤养分含量指标•土壤污染指标三、内蒙古耕地质量现状3.1 耕地面积与分布•耕地总面积•耕地分布情况3.2 耕地质量评价结果3.2.1 土壤理化性质评价•土壤质地•土壤酸碱度•土壤含水量3.2.2 土壤养分含量评价•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氮、磷、钾含量•土壤微量元素含量3.2.3 土壤污染评价•重金属污染状况•农药残留情况•土壤酸化程度3.3 耕地质量问题分析3.3.1 土壤侵蚀•风蚀•水蚀3.3.2 土壤退化•盐碱化•有机质流失3.3.3 土壤污染•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四、内蒙古耕地质量发展趋势4.1 耕地保护与整治•加强耕地保护意识•推进耕地整治工作•提高耕地利用率4.2 农业生产方式调整•推广科学耕作技术•发展绿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4.3 土壤污染治理•加强工业污染防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土壤修复技术五、结论本报告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耕地质量监测的全面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内蒙古自治区耕地总面积较大,但存在一定的土壤质量问题。
2.土壤侵蚀、退化和污染是当前耕地质量面临的主要问题。
3.内蒙古自治区应加强耕地保护与整治,调整农业生产方式,治理土壤污染,以促进耕地质量的提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1.张三, 李四. 内蒙古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M]. 北京: 农业出版社, 2019.2.王五, 赵六.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与方法[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20.。
内蒙古近年经济发展概况
内蒙古近年经济发展概况一、农牧民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一产业收入仍占绝对比重。
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4631元、4667元、4601元、4265元,均超过当年全区农牧民纯收入水平(2989元),也超过当年全国农民纯收入水平(3225元),比2001年分别增加2070元、2109元、2343元、1686元,年均增长15.9%、16.2%、19.5%、13.4%,比全国平均增速8.3%高出7.6个百分点、7.9个百分点、11.2个百分点和5.1个百分点。
从收入来源情况看,收入结构比较单一,一产业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分别达到62%、56%、57%和81%。
非农收入贡献加大,但地区间差异明显。
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非农收入(包括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分别达到1750元、2042元、1981元、829元,比2001年增加了580元、1125元、1268元、565元,对五年农牧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8%、43.5%、54%、33%,比“九五”时期都有较大增长,但和全国平均水平(65%以上)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另外,从四市非农经济发展来看,呈现不平衡状态。
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非农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分别为37.8%、43%、43.7%、19.4%,与2001年相比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增加了11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和7.9个百分点,呼和浩特市下降7.9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是非农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十分薄弱。
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工资性收入为1047元、1018元、1365元、463元,比2001年增加378元、590元、883元、243元,除巴盟外其他三市农牧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工资性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工资性收入占非农收入比例都达到了50%以上,鄂尔多斯市达到60%以上,工资性收入是非农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
呼和浩特市耕地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性的区域差异分析
年提高 。2 o 0 0 —2 0 0 8年 , 耕 地 利用 结 构 变化 不 大 , 各 水平 ; 当 Q< 1 , 则认 为是地 区的经济 发展 以牺牲 大量 二级地 类的百分 比维 持旱地 >水 浇地> 菜地不 变 ; 历 耕地为代价 。 年旱地所 占的 比例 均 在 7 O 左右, 水 浇地 呈 增 加 趋 根据 历 年 统计 社 会 经 济 统 计 年 鉴 数 据 , 2 0 0 0 ~ 势, 占耕 地 总 面积 由 2 8 . O 6 增加到 3 O . O 8 , 9年问 2 0 0 8年呼和浩 特市辖 各旗县 区的 G D P增 长均呈增 长 共增加 3 8 0 5 . 3 2 h m 2 ; 土默特左 旗 、 托克 托县水 浇 地所 趋势 , 9年 间 GD P总量增 加 了 1 . 0 5 ×1 O 万元 , 增 长
硕 士研 究 生。
・
J J  ̄ ( 1 9 8 4 一 ) , 女, 内蒙古师范大学地理科 学学院在读
1 21 ・
内 蒙古 师 范大 学学 报 ( 哲 学社 会科 学版 )
第4 3卷
耕 地 内部结构 总体格 局基本 不变 , 水 浇地 比例逐 地 区耕地减少与 G D P增长 的关 联度 高于 研究 区平 均
设用 地 占用 的数 量达到 7 6 . 1 3 。
、
研 究 区耕 地 变化 少 趋 势 。由 2 o 0 O 一2 0 0 8 年历年 土地 利用 现状 变更调 查资料 可知 , 9年间 呼和 浩特市耕地 总量呈下 降趋势 , 耕地 总量 变化 与时序 呈
随着 区域 经 济 的快 速 发展 和人 口的持 续增 长 ,
通建设 占用为 主。
耕地 流失严重这 一 问题 己引起 政 府和 社 会 的广 泛关 注 。呼和浩特 市 是 内蒙 古 呼和 浩 特市一 包 头一 鄂 尔 多斯市 “ 金三角” 经 济区 的组成 部分 , 已经 成为一 个 经 济快速 发展 的活跃 城市 , 各项基 础设施 建设 和经 济 园
内蒙古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十五”以来,我区经济社会实现重大跨越,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由2023年的1539.1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895.6亿元,年均增长17.1%,快于“九五时期7.1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国GDP增长速度7.6个百分点,2023年全区人均GDP已达成16331元,相称于全国人均水平的1.17倍。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快速增长,水、土地、能源等资源约束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十分严峻。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规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内在规定,是增强公司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开发运用再生资源、哺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必然选择。
为此,特编制《内蒙古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通过数年的积极探索,我区循环经济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取得了很大进展,为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同时,从我区资源禀赋及产业特点看,也具有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和有利条件。
资源综合运用潜力巨大。
我区能源、矿产资源丰富,匹配条件较好,具有发展循环经济的物质载体,但从总体看,资源运用仍处在较低水平,2023年我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6吨标准煤,万元GDP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工业用水反复运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农业灌溉水运用率低于全国近5个百分点,资源节约和综合运用的空间较大。
循环型产业链初步建立。
通过“十五”时期的建设,能源、重化工产业初具规模,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产业集群逐渐形成,一些骨干公司技术装备和重要经济、技术指标达成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壮大产业的过程中,从公司、工业集聚地区和典型区域均不同限度地开展了循环经济实践,在不同层面积累了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
围绕煤炭产业,形成了“煤—电—化工—建材”、“煤—电—冶”、“煤—电—粉煤灰—氧化铝等循环经济产业链。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14•【字号】内政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存量资源盘活、强化地价调控等措施,推动全区土地资源价值提升、价格提高,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明晰,资源要素活性持续增强,跨省域交易路径全面打通,多元化交易模式形成并有效实施,地方财力稳步增加;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存量土地资源有效盘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措施(一)完成调查摸底,开展政策调研。
1.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工作,摸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和未利用地等情况;结合村庄分类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摸清农村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等情况。
结合土地审批及开发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摸清城镇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及开发区低效用地等情况。
结合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摸清矿山用地及复垦情况。
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山东、河南、河北等省(区、市)先进经验做法,结合自治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分析■戴晶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欧亚大陆内部,位于我国北部边疆,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横跨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地区,接邻八个省市自治区;南北跨度达1700公里,土地国境线长4200公里,与蒙古国和俄罗斯联邦接壤。
全区设9个地级市和3个盟,分别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通辽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和阿拉善盟。
一、内蒙古经济区域划分由于内蒙古地理跨度较大,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也各不相同,因此全区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出较大差异。
在对内蒙古经济发展进行研究时,按照空间地理位置,进行合理分区,能有效分析其经济发展状况。
目前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区域划分,大多学者按照东中西三个区域进行划分,本文参考前人对内蒙古经济区域的分法,将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划为东部经济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划为中部经济区,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和阿拉善盟划为西部经济区。
二、各区域经济主导产业现状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内蒙古的经济状况也在逐步发生着变化。
2002年至2009年间,内蒙古的经济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平均年增长18.5%。
全区生产总值在2006年至2015年间,从4944.25亿元增加到了17831.51亿元。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GDP 总量达到了16103.2亿元,按照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了4.0%,人均GDP 达到63786元,同比增长3.6%。
鄂尔多斯市GDP 总量达3579.81亿元,居内蒙古最高。
虽然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地理、资源、历史等原因,区内各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表现明显。
下面就以全区12个盟市的一些经济数据进行说明分析。
2017年内蒙古统计公报显示,全区GDP 总量达到16103亿元,全区GDP 总量的排名依次为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乌海市、阿拉善盟。
近10年内蒙古耕地面积与粮食产量的时空变化分析
1引言粮食生产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粮食安全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1-4]。
耕地资源是保障粮食生产的关键,确保粮食安全的根本前提[5-7]。
中国始终实行着“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07年以来,连续16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强调要严守耕地红线[8-10]。
同样,学术界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研究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一话题将历久弥新[11-17]。
为保证耕地总量红线不突破,全国始终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但是这只是单纯的耕地数量保护政策未能很好地结合质量及生态来保护耕地[18-20]。
内蒙古地域辽阔,土地面积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2%,土地资源绝对数量大,人均耕地占有量较高,但整体质量较低[21,22]。
本文基于粮食总产量视角,通过分析近10年内蒙古耕地面积与粮食产量的时空变化,探索为实现未来更高的粮食产能需求做出的政策导向。
2数据来源本文原始数据主要来源于2009-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中耕地图斑与面积,粮食产量数据来源于历年《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年鉴》《内蒙古年鉴》《内蒙古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及有关部门的研究报告。
在此基础上,利用Origin 等相关分析软件对自治区2009-2019年粮食产量数据进行动态变化分析,运用Eviews6.0对耕地面积与粮食产量的时空变化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3结果与分析3.1自治区粮食产量动态变化特征2009年以来,内蒙古粮食总产量总体上保持了增长态势。
2009—2019年,自治区粮食总产量增速出现一定波动起伏,2016—2017年增速最大,2016年自治区粮食总产量为2780.30万吨,粮食生产增速为-1.65%,2017年自治区粮食总产量为3254.50万吨,粮食生产增速为17.06%。
此外,地区之间、粮食结构之间差异也很大。
由于各盟市行政单位粮食产量差异较大,按区域粮食产量高低分3组,分别呈现2009—2019年各地区粮食产量的增图22009-2019自治区各盟市粮食总产量变化情况图近10年内蒙古耕地面积与粮食产量的时空变化分析徐艳红(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摘要:通过收集整理相关统计数据,阐述了2009-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耕地资源数量变化和粮食总产量的整体变化趋势;分析了耕地资源数量变化与粮食生产的相关性;进而剖析了影响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并阐明了耕地资源数量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2023年内蒙古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内蒙古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最新版】目录1.内蒙古盐碱化耕地现状2.2023 年内蒙古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3.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4.预期效果和意义正文一、内蒙古盐碱化耕地现状内蒙古自治区现有盐碱化耕地 1585.3 万亩,占全区总耕地面积的11.4%。
耕地盐碱化成为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盐碱化耕地不仅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还对农作物生长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
二、2023 年内蒙古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为了改善盐碱化耕地现状,提高粮食产能,内蒙古自治区在 2023 年实施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项目的主要目标是:1.降低盐碱化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2.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盐碱地改良模式,为内蒙古盐碱化耕地改良提供技术支撑和示范。
3.提高农牧民的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1.开展盐碱地专项普查,系统梳理盐碱地情况,建立可综合利用项目库。
2.划定已建设区域、未建设区域和适宜建设区,因地制宜制定节水措施。
3.树立园区思维,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让农牧民看到成效,跟着一起干。
4.组建高效节水和盐碱地综合利用研—产—推—用”技术团队,全面做好核心技术攻关、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工作。
四、预期效果和意义通过实施 2023 年内蒙古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预计可以取得以下效果:1.盐碱化耕地面积减少,耕地质量得到改善,粮食产能提高。
2.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盐碱地改良模式,为内蒙古盐碱化耕地改良提供技术支撑。
3.提高农牧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内蒙古农牧业发展及其关键问题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23年第21卷第6期[收稿日期]2023-09-05[基金项目]内蒙古财经大学大数据应用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课题(DY23009);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XC202212B0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NCYWT23019)[作者简介]格根塔娜(1989—),女(蒙古族),内蒙古乌兰察布人,内蒙古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博士,从事农牧业发展研究。
内蒙古农牧业发展及其关键问题格根塔娜(内蒙古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摘 要]内蒙古作为中国农畜产品重要基地,改变其农牧业生产环境,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现实意义。
基于此,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内蒙古农牧业发展历程追踪溯源,阐述了内蒙古农牧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如农牧业现代化水平较低,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第一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偏低等。
以期为内蒙古地区乡村振兴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关键词]内蒙古;农牧业;发展历程;关键问题[中图分类号]F3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871(2023)06-0089-05 农牧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是总体经济快速增长的必要前提条件。
在资源约束的背景之下,如何高效利用有限资源,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标是一个备受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关注的重要课题。
内蒙古作为我国重点农牧业大省,2022年内蒙古粮食产量为3900.6万吨,占全国粮食产量5.7%,为维护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过程中,内蒙古农牧业仍然还有关键问题未能解决。
亟须系统梳理内蒙古农牧业发展历程,分析其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从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强调“三农”问题,2023年1月发布的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促进耕地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促进耕地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8.10•【字号】•【施行日期】202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促进耕地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促进耕地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促进耕地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2年8月10日附件关于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促进耕地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引领、综合整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在保护利用好现有1.72亿亩耕地、保障3587万亩新增耕地稳定耕种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充分激活农村(含牧区)闲置、低效土地和未利用地利用潜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利用效率效益,不断夯实耕地保护基础,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扛牢保障粮食安全重大责任。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1. 加强对闲置、低效的零散耕地、农用地的统筹利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日期】2024.03.05•【字号】内财农规〔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盟市财政局、农牧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农牧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耕地建设与利用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4年3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三章资金测算分配第四章预算下达第五章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第六章附则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72号)、《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34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支持各地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内蒙古土地利用变化对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
关键字 : 土地利用 遥感 G O— E 粮食产能 L PM
1 言 .前
2 .研究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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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长 为 1 的 Ptf d r 0天 a i e;所需 的气 象 资料 hn
土地 利用 变化是 当前 全球变 化研究 的 热 点 问题 之一 ,耕 地资源 作为人 类最基 本
量的 1 %。因草地 与林 地开垦带来 的粮食
产能 总量集 中分 布 于赤峰 市及通 辽市 两
个地 区 , 由草地开垦 转入的耕地产 量总量
表 12 0 0 0~2 0 0 5年耕地动态导致 内蒙古各盟市耕地产能 总量变化统计表
中,赤峰市及 通辽市分别 为 1.5 0 T 8 1 2x 4
产达 到历 史最高以来 , 总产 和单 产出现持续
滑坡 ,人均粮食产量从 8 0斤减少 到 2 2 0年 前的 6 0斤 , 7 在我 国政府采 取一系列行政干 预下 , 粮食生产在 20 0 5年得到恢 复和提高 ,
取制作的全国 11 :0万土地利用数据库 , 数 该 据 库完 整 系统 的检 测 了 内蒙古 2 0 — 0 5 0 0 20
2. 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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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耕地减少对粮食产能的影响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8.05•【字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3号]•【施行日期】1996.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耕地占用税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3号)《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1996年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乌力吉一九九六年八月五日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人工种植的草地、林地,人工开发的水面和其他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自治区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和适用税额计税,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为:(一)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每平方米7.50元;(二)呼伦贝尔盟、兴安盟、哲里木盟、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和赤峰市每平方米6.25元;(三)锡林郭勒盟、伊克昭盟、阿拉善盟每平方米5元。
第六条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或者委托土地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单位和个人获准占用耕地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旗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土地管理部门凭完税凭证或者免税证明划拨用地。
第七条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人均占有耕地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旗县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是加权平均数不得低于或者高于本办法规定的平均税额。
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本地区的适用税额,对人均占用耕地数量和经济发展情况差别较大的苏木乡镇,可以规定不同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但是加权平均数量不得低于或者高于本旗县(市、区)的适用税额。
内蒙古自治区考研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考研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内蒙古自治区在考研农业资源与环境方向上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扰,同时也为农业生态保护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许多机遇和潜力。
本文将从内蒙古自治区的农业资源现状和问题、农业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路径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内蒙古自治区的农业资源现状和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位于我国北部边疆地区,拥有广袤的草原、丰富的水资源和适宜发展农业的气候条件。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的增长,内蒙古农业资源面临着严重的压力和挑战。
首先,内蒙古的土地资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损失。
过度的农业开垦导致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现象的加重,使得农田失去了肥沃的土壤和水分,限制了农作物的生长和发展。
其次,内蒙古的水资源紧缺。
由于气候干旱和地理条件限制,内蒙古的农田灌溉面临着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长期以来,人们在水资源利用方面存在浪费和不合理的现象,导致水资源的供应亏缺,无法满足农田的灌溉需求。
此外,内蒙古的农业生产方式存在着落后和低效的问题。
依赖传统的农耕方式和大规模的化肥农药使用,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无法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限制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农业生态保护是指在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而言,农业生态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农业生态保护能够保护农业土地和水资源,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和发展。
通过合理的耕作和灌溉方式,减少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的现象,保持土壤的肥沃和水源的充足,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其次,农业生态保护能够促进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推行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等生态友好型农业模式,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稳定农民的收入来源,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内蒙古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典型案例
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典型案例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典型案例1. 引言近年来,中国在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的改革和创新。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成为了备受关注的典型案例。
这一项目通过将土地使用权和农民收入挂钩,可以在保护耕地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
本文将深入探讨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有效性、影响和前景。
2. 什么是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是一种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其基本原理是农民家庭将土地使用权交给集体,而集体根据农民的土地面积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种模式旨在保护耕地的有效利用,防止过度开发和浪费。
3. 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背景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最大的草原地区,耕地资源稀缺,而人口数量却在不断增加。
这导致了土地承载力的压力增大,农民收入相对较低。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推出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并在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
4. 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效果通过对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可以看到这一项目在提高农民收入、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民通过将土地使用权交给集体,获得了经济补偿,使得他们的收入得到了提升。
该项目可以有效地遏制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土地资源的现象,保护了宝贵的耕地资源。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生态环境,减少了土地生态破坏的可能性。
然而,内蒙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补偿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需要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项目的可持续性和长效机制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5. 我的观点和理解作为一个写手,我对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持支持的态度。
该项目在保护耕地、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与农民的直接对接,可以更好地倾听他们的意见和需求,使政策更加贴近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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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耕地数量变化和经济发展
摘要:耕地保护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1.前言
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我区灾损、环境变迁等自然因素对耕地变化的影响较小,耕地变化主要受人文因素的强烈影响,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为政策因素、人口增长及经济发展等。
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近10年来,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使得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空间集聚方面加剧了城镇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导致城镇中心区域的耕地急剧减少。
此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使得每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重也较大,这也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因素翻。
2.耕地及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分析
2.1耕地面积变化
图1为1981年以来我区耕地面积变化图。
从耕地面积
来看,由于人口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等,1981年~1987年我区耕地面积呈下降趋势。
1988年~1999年耕地面积则由455.9万公顷增长至607.7万公顷。
1988年耕地面积为历史最低点。
2004年以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生产的新政策,耕地面积出现了稳步增长的新形势。
2013年耕地面积达到721.1万公顷。
耕地面积的变化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30多年来全区人口呈快速稳步增长的态势,由此而产生的人均耕地的变化过程出现了平缓减少-平缓增加-减少-急速增加4次较明显的变化。
第1阶段从1980年的人均0.28hm2耕地减少到1994年0.23hm2;第2阶段主要为1995年~1999年,随人口增长速度的变缓,人均耕地减少速度也趋缓;第3阶段从2000年~2012年,随着耕地数量第2次高峰出现,人均耕地也出现增加趋势;第4阶段从2012年~2013年人均耕地面积由0.29hm2骤增至0.37hm2。
2.2.粮食生产总量及其结构分析
自1981年以来,我区粮食实现了产量和生产能力的快速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全国的粮食供求进入基本平衡的阶段。
虽然在1986年~1989年和1997年~2001年间我国的粮食产量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是从整体来看,粮食产量呈上升趋势。
2013年我区粮食总产量达到历史新高,突破2773万吨,比上年增产244.5万吨,增长9.67%。
对我区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要粮食产品的构成而言,玉米产量从最初的跟小麦、稻谷占比持平逐渐增长成我区第一大粮食作物,2013年玉米产量占粮食总产量的比例高达74.64%,比1952年的8.18%占比高出近66.46%。
尽管稻谷
产量水平不断增加,但稻谷比例的下降,反映了我国粮食结构的调整和变化。
小麦产量波动较大,2000年~2003年间
小麦产量持续下降,自2000年起至今则表现为平缓上升趋势,近年来增幅加大,2008年突破150万吨,2013年达到180.4万吨。
2.3人口总量及其结构分析
由图可以看出,内蒙古总人口随年份呈极显著的多项式变化趋势(y=-0.374x2+1515.x-2E+06,R2=0.998)。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增长基本分成两段:第一阶段:1949年~1975年,人口随年份的增长幅度较大,平均年增长41.8万人,年增长率为6.88%;gg~阶段:1976年~2013年,内蒙古人口增长变缓,平均年增长20万人,年增长率为1.15%。
从我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比重变化来看,从1981年~2013年,我区农业人口比重持续下降,从1981年的75.17%下降至58.73%,而非农业人口则呈现出逐步增加的趋势,其中,1985年、1999年均比前一年增幅均超过1.00%,2004
年及2005年更是连续增加1.30%和1.58%。
2.4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变化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在加强生态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中期,我区经济呈加速发展的态势。
据图可知,1980年我区GDP总量为68.40亿元,1980年~1992年间呈缓慢增长趋势,至1992年内蒙古自治区GDP 总量增加至421.68亿元,增加了6.16倍。
自1993年~2005年,我区GPD增加进入加速期,据数据显示,2005年GDP 总量为3905.3亿元,较1992年增加了9.26倍。
此后国民生产总值进入急速增长期,截至2013年底,GDP总量达16832.38亿元。
3.协调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建议
3.1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减少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通过大量的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是当前经济增长的一个
重要源泉。
但是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不可能通过大量的土地资源投入来换取经济的增长,所以在经济发展的时候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有限的土地资源条件下,逐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从而协调好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2各部门统筹规划,协作提高耕地质量
目前,国土部门、水利部门和农业部门分别针对耕地质量的提高提出一系列措施,但这些措施大多仅根据其所在部门特点进行设定,不具有统筹规划性,且若其中一方针对某一地块提出整改措施,则其他部门不能再对该地块进行整治。
上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耕地质量的提高,且存在资源及财力、物力浪费情况。
因此,如何协调国土部门、水利部门及农业部门,使之在提高耕地质量上进行有机协调统一发展变得尤为重要。
3.3狠抓后续监管措施,杜绝整改后撂荒
国家、自治区针对耕地耕层变浅、有机质流失、金属离子污染等问题做出了系列研究和部署,从不同角度出发,势在解决耕地质量低下问题,也确实获得了一些成效。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不乏新问题的出现。
个别地区在投人大量人力物力对耕地进行整理改善后没有进行有效的利用,而是将耕地撂荒。
建立积极有效的监管措施,设定相应的奖惩机制,不仅是促进耕地质量提高的途径,同时也是杜绝资源和经济浪费、切实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