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知情权的意义
环境知情权
2、环境知情程序和方式
法律行为是权利实现的关键因素,环境知情权的实现离不开法律行为。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 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知情环境信息作为法律行为之一,那么,作为和不作 为也是环境知情的方式。前面我们说知悉、获取环境信息,就已经表明了环境知情方式:知悉系 知道、了解之意,对应不作为;获取是取得、猎取的意思,对应作为。在排列顺序上,知悉在前、 获取在后,也意在说明不作为是主要知情方式。
三、环境知情权相关概念
环境知情权探究主要回答的是“何为环境知情权”。这是研 究环境知情权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否则只能是缘木求鱼,形散神 散。环境知情权的本体大致包括环境知情权是什么权,知什么情, 怎么知情,也即“权”、“情”、“知”三个方面。
(1)环境知情权之“权” 环境知情权是一项什么样的权利,我们需要先从整体上进行认识,
1、环境知情权客体
哲学上讲,客体是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根据《中华法学大辞 典·法理学卷》的解释,权利客体与法律关系客体同义。一般法理学认 为,法律关系客体具有客观性、有用性、可控性和法律性等特征,大体 上可分为五类。根据在“环境知情权之权”一节下对环境知情权所下的 定义,笔者认为环境信息就是环境知情权的客体。
了解它的概念、理论基础及属性。 1、概念辨析 概念作为认识事物本质的最基本的单元,是相关逻辑思维的起点。
概念不清,大厦将倾。环境法学者对环境知情权概念所下的获得较多认 可的主体与客体两个维点。诚然,对权 利下定义时主体与客体是至关重要的。然而,权利的完整定义不仅应包括权 利主体与客体,还要涵盖权利的指向主体—义务主体。权利的设置初衷在于 通过一定途径行使权利,使权利的实现达到一种圆满的状态。没有义务主体, 权利的行使就没有指向标;义务主体未能明晰,权利便会落空。诚然,任何 定义都做不到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是对事物的高度概括。鉴于此,笔者 试着从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客体三方面来对环境知情权下定义:
寻找司法视野中的“环境知情权”——基于案例的整理和研究
3 1向北京市规划委 申请调取 四季青镇常青通达建设 项 目的环 境规 划意 见 书 , 果 规 划 委 给 他 的 是规 划 结 设计的条件说明书, 当他 向四季青镇政府对该镇辖
区内的两栋楼的使用性质 申请信息公开时 , 对方 的 答复是“ 申请 的信息不存在” 你 他在 向市 国土局 申
在“ 两法” 实施之前 , 最高人 民法院公 报案例库
收 稿 日期 :00—1 21 2—2 2
作者简介 : 刘覃竞 (96 ) 女 , 1 一 , 宁夏银 川人 , 8 苏州大学法学院硕 士研 究生 , 主要从 事环境与 资源保护 法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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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 4 . . —
犯其合法权益的 , 以依法 申请行政 复议或者提起 可 行政诉讼。似乎该条法律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实现环
是 说如 果环 境 当局不 提供 信息 , 或者 提供 不完 整 、 不
信息不公开为由将 当地政府告上法庭 , 而法庭给他 的却是一个不予受理的裁定…。
那么 , 为什么公民对“ 环境知情权” 有如此迫切
的 呼唤 呢 ?恐 怕 是基 于两 点 : 一 是 公 民认 识 到一 其 旦环 境遭 到 污染 , 自身会 造成 不可 挽 回的损 害 ; 对 其
“ 环境知 情权 ” 的诉讼 。通过对此进行梳理 、 究与分析 , 研 旨在 得到 司法 实践 中关于“ 环境知 情权” 定位 , 实现 的 为
公 民环境知情权提供 可能的路径 。
关键词 : 政府信 息公开 ; 环境知情权 ; 诉讼 困境
中图分类号 : 9 2 6 D 2 .8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0 1 74(0 1 0 0 4 10 —54 2 1 )2— 17—0 4
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
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为了保护公众权益,我国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其中环境知情权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本文将从环境知情权概念、法律保护、现状和前景等角度进行阐述,为大家呈现一个全面的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的文档。
一、环境知情权的概念环境知情权指的是公众在参与和决策过程中拥有获取环境信息、表达意见和参与决策的权利。
它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决策过程的基本权利,是环境民主的重要体现。
二、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1.法规和条例为了保护公众环境知情权,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条例。
比如环境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它们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和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
2.诉讼途径公众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环境知情权。
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环境损害行为进行诉讼,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司法渠道来保护公众权益。
3.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保护环境知情权的重要环节。
我国设立了环境保护部门,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公众可以通过举报、申请信息公开等途径来监督和保护自己的环境知情权。
三、环境知情权的现状和前景我国环境知情权保障制度已经建立,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比如环境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此外,随着环保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环保意识的日益提高,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也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未来,我国应该继续完善环境知情权的保护制度,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让公众在环境保护和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环保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严惩环境污染行为,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和生态环境安全。
总之,环境知情权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决策的基本权利。
我国各级政府和企业应该不断完善环保法律体系,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和生态环境安全,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权
环境权定义特定的主体对环境资源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对公民个人和企业来说,就是享有在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主要包括环境资源的利用权、环境状况的知情权和环境侵害的请求权。
对国家来说,环境权就是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权,是国家作为环境资源的所有人,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利用各种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环境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和谐发展。
环境权具有如下性质:1.环境权是伴随着人类环境危机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权利概念或社会主张,是道义权利、应有权利的法定化;是集体权利和个体权利之汇合,是权利和义务的高度统一,是一种新型法权。
环境权作为首义权利、习惯权利,是人类社会的产物,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不同的时代,由于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传统的不同,人类的权利需要和权利要求之差异,环境权有着不同的内容。
2、环境权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它既是一项个体权利,又是一项集体权利,还是一项代际权利,环境权主体中个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年龄等条件限制较小,集体性的主体的资格几乎没有限制。
3、环境权是环境法律权利和环境法律义务的高度统一。
在环境社会关系中,每个环境权主体在享受和利用环境的同时,也承担了不对其他主体所享受和利用环境造成损害的义务;而且,当代人在享受和利用适宜环境的同时,也承担了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构成危害的义务。
正是基于环境权的这一特征,法律在确认环境权的同时,也都相应地规定了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保护环境的义务。
4、环境权是一项与多种基本人权或基本法权相交叉的新型法权,是具有鲜明个性、兼有各种权利性质和内容的一项新型权利。
正是由于环境权的上述性质,使得环境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新型人权成为可能。
它以限制经济发展的绝对自由为出发点,试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弥补传统法律权利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缺陷,发挥传统法律权利难以替代的作用。
(一)我国公民环境权立法现状。
目前,各国普遍重视环境立法,我国也相继出台了许多法律。
公民环境知情权法律制度探析
项新 型的权 利 ,为此 ,需要 对 公 民环境 知 情权 的 内涵 、
离不 开公 民的积极 参与 和配合 , 作到 这一点 ,必须 使 公 要
民充 分了解环境 管理 的 目标 、政 策 、法 规 、组 织机 构及 其
第3 3卷 第 3期 2 1 年 3月 01
宜春学 院学报
Ju n fYih nColg o ra o e u l e l e
V0. 3.No 3 13 .
Ma. t 201 1
公 民环境知情权法律制 度探析
熊 勇
( 烟台职业学院 德育教学部 , 山东 烟 台 240 ) 600
ev o m na po c o.A esm m r izn y odf na o r ethi l im t r t adi eet o eev・ ni n et rt t n th a et ef te sas go u d int po c te g iae i s trs fh ni r l ei t i o ci l a o t o t re t g h n n s t ・
XI ONG Y n 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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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 a t Il i z n’ S r h o o t i n omain i n i n na t rIi d r e r m h n i n n g t n t s a p e t c :, e c t e r ' I i g t ba n i f r t n e vr me t l mat s s e v d f i t o o e i o te e vr me tr h ,a d i i r・ o i
农民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障研究
一
、
农 民环境知 情权 概述
( 一) 环 境 权 与 环境 知 情 权 虽然近年来环境权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 ,但迄今为止 , 法学界对环境权 的概念 、 范围和特征 的认识还很不一致 。环 境权应是与每个个体的生存权密切相关的权利 , 是人类生存 的基 本 前 提 和 条 件 , 属 于 基 本人 权 的一 个 层 面 。 简而言之 , 环 境 权 即是 环 境 境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所 享 有 的 在 适 宜 的 生 态 环 境 中生存的权利 。与权利相对应的是义务 , 每个享有环境权益 的主体同样须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环境权 应当是共享权 , 每个个体所享有的环境权是平等的。 有 学者认 为环 境权在法律 属性上应是公 益性 权利 和社 会权 , 公益性 是其 显著的特征 , 这 也是公众环境权 与公 民其 他 民事权利区别的标 志。 一方面 , 环境权是共享权 , 其行使 目 的是维护公共环境利益 , 体 现对 污染者污染环境行 为和政府 的环境行政权 的制约 。因此 , 环境权不 同于财产权 等私人权 利。 另一方面, 环境权具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法律性质 。 从公 法角度环境权是公 民对于环境事务的知情 、 参 与、 监督权 , 在 此体现行政法中环境行政权与公民环境权 的博弈 。 从私法角 度进行定 义 , 环境 权是环境法 律关系主体依 法享有 的、 在适 宜环境 中生存的权利 。 环境 知情 权则是公 众获得环境信 息的权利 , 也称 “ 了解 权” 、 “ 接触权 ” 、 “ 咨询权” 。 吕忠梅认 为 : “ 环境 知情权 又称环 境信 息权 , 是 国民对本 国乃 至世界 的环境状 况 、 国家的环境 管理状况 以及 自身的环境状况等有关信息获得 的权利 。 这一 权利既是 国民参与环境管理的前提 , 又是环境保护 的必要 民 主程序 。 ” 环境知情权是公众共 同享有的基础性权利 。 环境知 情权应是环境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且是环境参与权 和监督权 的基础 。 首先 , 公众需知悉 、 获取对其切身相关的环境的具体 信息 , 且公众应 当被告知其享有获取环境信息 的权利 ; 继而 , 公众才有参与 、 监督环境 的主动行 为。环境权 的内容包括乏 个层 面。首先是公众对 所处 区域 总体环境状况 的概括性 了 解 。环境部 门应当定期公布一定区域 、 地 区和国家 的整体 的
环境法的目的及作用
环境法的目的及作用环境法的目的是保护和维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福祉。
它的作用在于规范和监管人类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环境法的目的是保护和维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环境法的目的就是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满足当前和未来世代的需求。
环境法通过规范和监管人类的行为,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恢复与保护,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其次,环境法的作用在于规范和监管人类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人类的活动对环境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如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
环境法通过制定和执行环境标准和规范,限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废物的产生,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此外,环境法的作用还体现在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通过设立环境保护机构和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推动环境保护的实施和监督。
它还鼓励和支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供环境保护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促进环境保护意识的普及和环境教育的开展。
同时,环境法还鼓励和支持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循环利用,推动绿色发展和低碳经济的建设。
最后,环境法的作用还体现在保护公众的权益和参与。
环境是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环境法保护了公众的权益,保障了公众对环境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环境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公众的参与和监督,能够促进环境法的实施和执行,避免环境法的滥用和忽视,实现环境保护的公正和公平。
综上所述,环境法的目的是保护和维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它的作用在于规范和监管人类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环境法的实施,可以保护公众的权益和参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绿色发展和低碳经济的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概述环境知情权是指公众对于环境信息的获取和参与环境决策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中,环境问题愈发严重,环境知情权的保护也日益受到重视。
法律的保护是确保公众能够争取和行使环境知情权的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探讨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
国际法保护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联合国《人权与环境》大会于1994年通过的《里约宣言》明确指出,人们有权知道、参与和讨论与环境有关的信息、决策和行动。
联合国于1998年通过了《阿韦罗宣言》,强调了“环境知情权是人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素”。
,一些国际公约和协定也对环境知情权作出了规定。
例如,1979年通过的《全球环境信息公约》要求各国确保公众可以自由获取环境信息。
类似的,1998年通过的《阿尔哈萨宁原则》也肯定了环境知情权的重要性。
国内法保护各国在法律上也为环境知情权提供了保护。
以中国为例,中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公众的环境信息获取权利和参与环境决策的权限。
还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环境影响评价法》、《公民参与环境保护条例》等,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知情权的保护机制。
除了法律法规,中国还积极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2008年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了环境信息的公开范围和程序,为公众获取环境信息提供了依据。
法律保护的挑战尽管环境知情权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公众获取环境信息的途径有限。
部分环境信息可能受到政府和企业的限制,公众难以了解真实情况。
环境决策中公众参与的机会不足。
在一些情况下,决策者可能忽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导致决策结果可能不符合公众的期望。
,环境知情权的保护还面临着执法和监督的问题。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是保障公众权益和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国际上和国内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环境知情权的保护水平。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环境信息的公开逐渐成为推动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提升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环境保护的效果。
本文将介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探讨其实施的难点和挑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与环境有关的信息,包括环境质量数据、环评报告、环境监测数据等。
环境信息的公开不仅是公众知情权的体现,更是社会监督环境行为的重要途径。
首先,环境信息公开有助于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公众可以通过获取环境信息了解环境污染的情况,从而认识到环境问题对健康和生活的危害,进而主动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只有当公众具备环境知识和意识,才能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其次,环境信息公开可以推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责任。
透明的环境信息可以让公众了解到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促使其遵守环境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措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从而减轻环境污染对公众的危害。
最后,环境信息公开有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众可以通过了解环境信息参与环境决策的过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公众参与决策的权利。
这样可以避免环境决策的片面性和不公正性,保障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难点和挑战然而,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也面临一些难点和挑战。
首先,信息不对称是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问题之一。
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通常拥有更多的环境信息,而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则面临获取信息的困难。
这就需要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倡导信息公平共享,打破信息壁垒,让公众能够平等地获取环境信息。
其次,环境信息公开需要保护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有些企事业单位可能担心公开环境信息会泄露商业机密,而个人则担心个人隐私被公开。
因此,环境信息公开需要在保护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同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最后,环境信息公开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
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
0 0 8年 5月出台的《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试 江苏 镇江 水 污染 事件 : 2 0 1 2年 2月 3 日中午开 始 , 江 周围的群众。2 》 , 第 十九 条规 定 , 国家 鼓 励企 业 自愿 公 开下 列 企 业 环 苏 镇 江市 自来 水 出现 异 味 , 镇 江 自来 水 公司 最初 的解 释 是 行 ) ① 企 业 环境 保护 方针 、 年度 环境 保护 目标 及 成效 ; “ 加 大 了 自来 水 中 氯气 的投 放 量 ” , 但其后两天 , 镇 江 发 生 境信 息 :
境影响评价法》 、 《 水污染防治法》 、 《 清洁生产促进法》等都 有规定环境知情权相关内容。2 0 1 4年北京刚出台的《 北京
门应 当组织建 立监 测 网络 ,负责统一 组织开 展大气 环境质
关键词 : 环境知情权
环境信息
救济途径
浅析农民环境知情权
代和 世世代 代的环 境 的庄严 责任 。毋庸 置疑 , ” 环境 权 已成为现 环 境 治理 。
二 、 国农 民环境 知 情权益 现 状分 析 我
代 人权 重要 组成 部 分。 公 众能 否充 分享 有环 境权 、 参与 环境 治 理, 决于其 是 否享 取 有 充分 的环 境知情 权 , 因为 “ 环境 知情权 既 是 公民参 与 国家环 境 管 理的 前提 , 又是环 境 保护 的必 要 民主程 序 。 ” 环境 知情 权 作为
因而』 强农村 的环境 保护 , J u 保障 农 民享 有 能在健康 、 安全 、 舒适 的
环 境 中生产 、 生活 的环 境权 便 显得 十分 迫 切。 种权 利的 区别性 这
由、 等 和充 足 的生活 条件 的基 本权 利 , 平 并且 负有 保证和 改 善这 对 待 , 无疑 在相 当程 度 上制 约 了环 境保 护 的 多元参 与 , 最终 影响
L g l y t m n o it e a s e A d S ce y S
{占 } 缸会 } J
己1年 己 ( ) 口D 1月 上
滢黼采 R弥 壤钢情 组
曹 霞
摘 要 农 民 能否充 分 享有环 境权 、 与环境 治 理 , 决 于其是 否享有 充 分 的环 境知 情 权 。当将环 境知 情 权放置 于 中 国农 参 取 村社 会 这样 一 个特 殊 场域 . 结合 当前 农村 环境危 机进 行 分析 、 考证 时 , 则有 其现 实 意义 通 过对 国 内外 环境 知情 权 的立 法 考察 以及 当前 农 民知 情权现 状 因梳理 , 出若 干相 关构 想, 原 提 以期 能 够促进 社 会秩序 的 形成 并增进 、 高社 会环 境 治理 的 提
论环境知情权
作者 简 介 : 丽娥 ( 9 6 ) 女 , 西 铜 川 人 , 安 建 筑 科 技 大 学 文 学 院 环 境 法 硕 士 , 究 方 向 : 境 法 理 论 政 策研 究 ; 娟 王 18一 , 陕 西 研 环 吕 ( 9 5 ) 女 , 东 潍坊 人 , 18一 , 山 西安 建 筑科 技 大 学 文 学 院 环 境 法硕 士 。 究 方 向 : 境 诉 讼 。 研 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 环 境 知情权 的理 论支 撑
2 如何 完善 我 国 的环境 知情 权
2 1 在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中 系 统 构 建 环 境 知 情 权 的 各 项 制 度 . 1 1 环 境 知 情 权 理 论 研 究 的 必 要 性 . 环境 知情权 属于 基本 人 权 的 范畴 , 既是 公 众维 护 自 它 环 境 知 情 权 是 被 各 国 国 内 立 法 作 为 公 民 的 一 项 基 本 权 身 利 益 不 受 侵 害 的 前 提 , 是 公 众 维 护 环 境 公 共 利 益 的 必 利 加 以 确 立 , 界 各 国 主 要 采 用 了 三 种 模 式 : 一 , 法 规 又 世 第 宪 要 前提 。 12 环 境 知 情 权 体 现 了 法 的 价 值 . 第 一 , 境 知 情 权 体 现 了 法 的 秩 序 价 值 秩 序 。法 所 追 环 求 的 是 有 益 于 人 类 的 社 会 秩 序 , 调 各 种 矛 盾 使 之 服 从 于 协
N o Z4, . 20] 0
现 代 商 贸 工 业 M o enB s e r eId s y d r ui s T a ut ns d n r
21 0 0年 第 2 4期
论 环 境 知情 权
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身和其 他环 境权 益 的需要 ; 其次 , 境 知情 权 是现 代 此 外 , 环 环境信 息 发 布 范 围 也很 广泛 , 了 提供 空 气 、 除 民主 的根本 要求 ; 次 , 境知 情权 是 监督 公 共 权力 水质 信息外 , 提 供 噪 声 、 壤 、 射 性 指 数 等环 境 再 环 还 土 放
经成 为趋 势 , 、 美 日等发 达 国家 于 2 0世 纪 7 0年 代 开 始 实施环 境信 息 公 开 制 度 , 保 护 公 民环境 知 情 权 将
书 草案 的通告 、 可获 得 最 后 的 环境 影 响报 告 书 的通
告 以及做 出决 定记 录 的公告 等 。
作 者 : 文 革 , ,9 9年 生 , 学 博 士 , 士 后 , 授 , 究 方 向 为行 政 法 、 王 男 16 法 博 教 研 环境 资 源法 、 地 产 法 。 房
环 境知情 权 是 指 社 会 成 员 依 法 享 有 获 取 、 悉 知
规 定 除涉及 国家 秘 密 、 业 秘 密 和 个 人 隐私 等 信 息 商
与环境 问题 和 环境 政 策 有 关 的环 境 信 息 的 权 利 , 它
是 知情 权 在环 境 保 护领 域 里 的具 体 体 现 , 公 民参 是 与环 境保 护 、 使 环境 监 督 权 的前 提 和 基 础 。环 境 行
信息 包括 公共 信 息 和个 别信 息 , 者指 有 关 单位 向 前
外, 任何 人 都可 以查 阅 政 府 信 息 。如 果 向政 府 请 求
信 息被 拒绝 时 , 以请 求 司法救 济 。 可
农民环境权益保护问题
浅议农民环境权益保护问题摘要:环境权作为一种法律权利,是随着世界性环境危机和环境保护运动而产生的。
由于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环境事故更是迭出不穷,人类的生存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要求享受清洁环境的权利便被提了出来。
环境权是公民享有的不在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
关键词:环境权;资源;权利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5-00-01由于环境权利意识差,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的保护缺位,农村环境恶化和农民环境权受到破坏的事件屡现报端。
而农民更多的是忍让和被动承受着环境污染的后果。
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指导方针,在倡导和谐社会的历史强音和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更好的保护农村环境,保障农民环境权更是显得举足轻重。
一、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意义环境权理论是人类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所提出的新型权利理论。
环境是公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公民环境权也越来越显得突出和重要。
农民的环境权受到侵害的现象严重。
农民环境权,是农民享有的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的权利。
农民环境权是农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农民依靠自然环境获得其生产资料,维持生活。
保护农民环境权是环境正义的要求。
“环境正义”主要强调同时代内在环境利益分配时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不正义的现象及其校正;与当代环境理论强调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全球环境问题不同却值得关注的是,环境后果的承担往往并不公平。
这是广大农民的环境资源权益长期以来被忽视的结果。
在提倡和谐和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提出农民环境权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农民环境权保护的法理分析(一)实现环境公平的需要环境法有两个主要的任务,一个是保护生态环境;另外一个是实现环境公平。
环境公平的概念起源于美国,环境公平可以分为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
代际公平是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环境公平;代内公平是同一时代不同群体之间的环境公平。
环境管理与可持续生态发展
环境管理与可持续生态发展一、环境管理的概念与意义环境管理是指规划、组织、控制和评估活动的过程,以促进对自然和人造环境的保护。
环境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环境管理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受到关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因为环境问题对人类已经产生了极大的危害。
二、环境管理的原则与策略1.污染预防原则污染预防原则是保护环境的最基本的原则。
它的主要思想是先预防污染的发生,而不是事后治理。
2.循环利用原则循环利用原则是指将垃圾等废物转化为可利用的资源,从而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
循环利用原则可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同时减少废弃物的数量。
3.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原则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原则是标志着环境管理的最高目标。
这意味着利用自然资源时必须尊重自然的规律,同时保护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
4.生态系统保护原则生态系统保护原则是指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系统健康。
生态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生态环境和物种的数量分布,因此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就是对环境的保护。
5.知情权原则知情权是指公众有权获得环境信息,包括环境质量、环境状况、环境影响等。
知情权充分发挥了公众的作用,使公众能够监督环境保护的实施,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动。
三、可持续生态发展的意义可持续生态发展是一个长远的目标,是以长期的利益为重,以满足现有需要的同时,确保未来的需求也能得到满足。
可持续生态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并保护环境,同时改善人民的生活和福利,提高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能力。
四、可持续生态发展的原则与策略1.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三方面发展应同步并重可持续生态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三个方面之间的关系。
可持续生态发展的最大挑战是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2.资源利用应以可持续为前提资源利用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资源的利用应以清洁、高效、低耗、循环的方式为前提,最大化地减少资源的浪费,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再生。
3.技术创新是实现可持续生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浅谈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民环境权益的保护
浅谈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民环境权益的保护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重要议题,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环境影响评价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法。
简单来说,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那么,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如何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的呢?其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和单位需要向公众公开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
这使得公民能够了解到与自身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项目情况,从而有机会参与到环境决策中来。
例如,一个新建的工厂项目,如果可能会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开,居民就能够提前知晓,并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其二,赋予了公民参与权。
公民不仅有知情权,还有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权利。
他们可以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表达自己对项目的看法和意见。
这种参与权使得公民能够直接影响项目的决策,确保项目的实施不会对自己的环境权益造成损害。
比如,在某地区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厂时,周边居民通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出了合理的选址建议和污染防治措施,最终使得项目的建设更加符合公众的利益。
其三,为公民提供了救济途径。
如果公民认为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者项目建成后对自己的环境权益造成了实际损害,他们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就为公民提供了最后的保障,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法能够真正发挥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法在保护公民环境权益方面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信息公开的程度和质量有待提高。
虽然法律规定了要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公开的信息不够详细、准确,或者公开的渠道不够畅通,导致公民无法及时、有效地获取信息。
环境知情权的意义
环境知情权的意义
一、保障公民参与环保决策
环境知情权是公民了解环境信息的权利,也是公民参与环保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保障
环境知情权,可以有效地促进公民参与环保决策,实现“让公众参与,让公众监督”的原则。
公众了解环境信息,可以对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发现环保问题,提出建设性意
见和建议。
只有让公众知情,才能让公众参与,实现环保决策的合理化和科学化,从而保
障公众环境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维护生态环境
环境知情权是公民了解生态环境状况、保障生态环境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生态环
境日益恶化的背景下,环境知情权的保障至关重要。
公众知情,可以及时了解生态环境的
状况,发现环保问题,提出改善环境的建议。
只有让公众了解环境状况,才能及时发现和
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三、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公众健康
环境知情权的保障,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手段。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影响公众健
康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保障环境知情权可以及时监测环境污染状况、制定环境污染治理措施、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只有让公众了解环境污染状况、知晓环境污染源、监督环保行动,才能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公众健康。
总之,环境知情权是公民参与环保决策、维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公众
健康的重要法律制度。
在未来的环境保护中,必须充分重视环境知情权的保障,让公众了
解环境信息,参与环保决策,发挥监督作用,从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公众利益和推
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知情权的意义
环境知情权的意义环境知情权是指一个人对所居住的环境和周围生活的信息有权知晓的权利。
它是保障公民环境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旨在确保公众了解周围环境状况并参与环境治理和保护。
环境知情权的确立,不仅有助于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认识,还能有效地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进程。
环境知情权还有助于增强政府、企业和其他相关组织的环境透明度。
公众有权了解环境状况和相关政策,这可以促使政府和企业更加重视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管理,积极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
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也可以有效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行为,提升环境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环境知情权还可以倡导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和保护。
公众了解环境状况之后,可以更好地了解问题所在,并通过个人或团体的方式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的落实。
环境知情权的确立,也为公众提供了依法维护环境权益的法律依据。
环境知情权对于社会公平和公正也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问题的整治和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环境知情权的确立能够保障所有公民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环境权益差距,并有助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环境知情权对于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它有助于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认识,增强政府和企业的环境透明度,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以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健康福祉来说,环境知情权的确立和落实是至关重要的。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各国能够更加重视环境知情权的保障和落实,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环境知情权的意义
环境知情权的意义环境知情权是指公众在环境事项上获得全面透明的信息,并有权参与决策或者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
可见,环境知情权对个人、社会乃至全球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环境知情权是个人的基本权利。
每个人都具有知道自己所处环境的权利。
只有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环境知情权的实现,可以提高公众对环境风险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警惕于环境问题的注意,保证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利益也得到保护。
其次,环境知情权有助于公正建设可持续的社会。
在许多环境决策过程中,公众最容易受到影响的是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开采和环境等问题。
公共资源的使用和保护应该由公众决定。
当我们的环境被拖入环境犯罪或环境类的诉讼时,我们将对其负有道义和责任的感觉更强,可再考虑解决办法的措施。
而环境知情权可以确保公众得到充分的信息,可以以更公平的方式参与决策程序,以保证公众的参与和质量都得到了保证。
这有助于建立一个稳定和可持续的社会信仰体系。
再次,环境知情权有助于保护全球环境。
信息需求是全球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核心。
环境知情权能够使公众获得有关环境的所有信息,进而实现全球环境保护。
环境知情权也有助于保护可持续性和永久性的世界自然遗产,如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使其得到全球范围内的保护和监控。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总之,环境知情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不仅能促进个人和集体的健康和福利,还有助于改善社会和全球环境的状况,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
因此,保护环境知情权是全社会所需共同努力的责任。
环境权及公众参与制度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 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公众参与的途径与方式
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听证会、座谈会、 问卷调查、公示公告等多种途径 参与到政府决策和公共事务中。
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签名、联署、发表 意见、投票等方式表达自己的利 益诉求和意见和建议,并对政府 行为进行监督。
公众参与的意义与作用
意义
公众参与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 径,能够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 化,提高公共事务的治理水平和效率, 增强公民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内容
包括对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规定,为公民环境 权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
行政法规保障
行政法规对环境权的保护
各级政府根据宪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以保障公民环 境权的实现。
行政法规的具体内容
包括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等方面的规定,为公民环 境权的实现提供了具体的行政保障。
特点
公众参与具有广泛性、平等性、自愿性、公开性和民主性等特点,它能够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提 高公共事务的决策质量和治理水平。
公众参与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 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VS
作用
公众参与能够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 与合作,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 动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同时,公众参 与还能够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 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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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知情权的意义
作者:杨蜜蜜
来源:《大经贸·创业圈》2019年第09期
【摘要】环境知情权是社会公众依法享有的获取、知悉环境信息的权利,它是知情权在环境保护领域里的具体体现,更是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客观要求和基础环节。
本文主要阐述了环境知情权的意义。
【关键词】环境知情权意义秩序
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寻直接严重地影响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产生了很多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现象。
这些环境问题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及财产都造成了很大影响。
而在现阶段以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了此类环境问题的严重性。
所以人们渴望改变这种现状,而环境知情权的确立则在其中产生了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一、减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及损害
每次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都将造成大面积人畜伤亡,农作物受到污染的严重后果。
在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利被法律确认之前,人们并不清楚自己周边的环境情况,更不知道当身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一旦发生后将如何采取应对的措施。
公众对其工作和居住地周边环境信息的了解可以使他们更好地认识到他们周边存在的环境威胁。
这样一方面使他们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权利,主张污染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公众通过对自己周边环境信息的了解也可以使其更好地采取应对措施[1]。
二、控制政府及环境行政机关权力
正如孟德斯鸠所说的那样:“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停止”[2]。
权力具有可腐蚀性、蜕变性,任何形式主义的权力,如果失去必要的监督控制,就会自我膨胀,不可遏制。
环境知情权的确立,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公开相关的环境信息,包括对相关企业排污状况的公开以及各企业排污将可能对周围环境或居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
还有政府及环境行政机关给造成环境污染企业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情况等,使政府及相关环境行政机关的环境行政行为充分公开暴露于社会各界及各专门监督机构的审视之下。
通过对其的审视监督使政府及相关环境行政部门的环境行政行为能更好地行使,有效防止权力腐败的产生,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三、提升政府部门环境决策的科学性
由于环境问题有着地域广跨度大,专业要求较高的特殊性,政府部门不可能面面俱到地了解到其管辖范围内各地区的具体环境问题[3]。
环境知情权的确认可以更有效地使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为政府提供更多的环境信息。
而且在政府的环境行政过程中,应加强相关部门与公众
和环境专业机构人员的沟通、参与及协商。
而且公众的参与也必须建立在全面准确地知悉、了解与环境决策有关信息的基础之上,因为只有准确地知悉与环境决策有关的信息才能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参与到环境决策之中。
所以说环境知情权是实现公众参与与环境行政决策,保证决策科学性的一个基础。
四、提高环境行政效率
环境问题具有普遍性、潜伏性、人身危害性等特点,这决定了环境危害的难以预测性。
如果仅凭借政府的力量进行控制,无疑会大大降低环境行政的效率。
因此,公众参与是环境行政的必要环节。
环境资源是公众共同拥有的,享有一个适于人类生存的环境是人类的基本权
利,因而保护环境、对污染进行监督和干预,既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义务。
环境知情权是公
众参与环境行政、进行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提高环境行政效率的必要条件。
确立环境知情权首先能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热情与积极性。
公众参与能大幅降低国家环境管理成
本、提高环境管理效率,这对环境管理队伍整体实力较弱且又处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环境知情权的确立和充分行使也使环境损害预防成本、司法救济成本大大地降低,
实现自然资源和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4]。
五、环境知情权体现了法的秩序价值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有限的环境资源已不堪重负,环境过度污染导致我国提前进入环保事故高发期,环境问题已对构建和谐社会形成严峻挑战。
发生环保事故而不及时地公布环境信息、澄清是非,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秩序的混乱。
确立环境知情权能有效地促进公众了解周围的环境,了解事实的真相,消除公众的猜疑,化解公众与政府、公众与环境污染者间的矛盾从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和谐。
环境知情权不但能促进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之
外,还能促进维护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
的最大化常常违规排放、超标排放,日积月累的污染、排放大大超出了环境的自净能力,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日趋紧张。
如果确立环境知情权,公众就能知道自己周围环境的状态,在周围环境状态对自己不利或环境有恶化趋向时,公众就会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监管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从而延缓环境继续惡化,
阻止人与自然矛盾的升级,维护人与自然的良好秩序,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由此可见,环境知情权能使整个社会建立在良好的环境之上并处于安全的心理状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规律的相适应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此环境知情权具有秩序价值[5]。
在我国现阶段环境知情权已得到法律认同,随着时间的发展以及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相信环境知情权也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从而能够得到更好地完善与发展,为人类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 朱玉,张旭东.川东北井喷事故八问中石油:为何剥夺公众知情权[J].瞭望东方,2004.1:35
[2]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商务印书馆,1995:154
[3] 叶俊荣.大量环境立法:我国环境立法的模式难题及因应方向[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85~87
[4] 张盼.论环境知情权[J].经济师,2007.6:82
[5] 潘书宏.略论我国环境知情权的法律确认[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9:83
[6] 朱谦.环境知情权研究[A].2005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武汉大学环境研究所,2005.11:57
作者简介:杨蜜蜜,女,河南省西华县,法官助理,硕士研究生,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