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财产税
国税之财产税(精品)
(1)实现收入总额:160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①支付地价款:100万元;②支付开发
成本:300万元 ③计提的三项费用: (100+300)×10%=40(万元)④扣除的税金: 600×5%×(1+7%+3%)=88(万元) ⑤加计扣除费用: 100+300)×20%=80(万元)⑥扣除费用的总额: 100+300+40+88+80=608(万元) (3)确定增值额:1600-608=992(万元) (4)确定增值比率:992÷608≈163%所以适用第三档税 率:50%,扣除系数:15% (5)计算应纳税额:992×50%-608×15%=404.8(万 元)
本章难点
土地增值税应纳 税额计算
第一节 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
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 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征税范围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不得转让,必须先由国家征用后才能转让。 国家出让土地不征。 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 让
2.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 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 育费附加和印花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土地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
金额 2.计算土地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例(增值率) 土地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例=(转让房地产的总
2019/10/30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5、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金及附加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即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
第八章财产类税[27页]
按照货 车税额 的50%
计算
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 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
摩托车 船舶机动船舶
船舶游艇
整备质量每吨 整备质量每吨
每辆 净吨位每吨 艇身长度每米
16元 至120
元
16元 至120
元
36元 至180
元
不包括拖拉机 不包括拖拉机
3元至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 6元 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四、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采用从价计征。计税办法分为按计税余值计税
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
【想一想】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 扩建的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对原有的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要相应地增加其 房屋的原值,不应作为大修理费用处理。对纳税人未按财 务制度汇载房产价值, 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房产原值的房 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方法,具体纳 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地一 般规定按季或按半年缴纳一次,数额小的也可按年缴 纳。
(三)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 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 务机关纳税。
第二节 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我国境内的车辆和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按车辆和船舶的种类、吨位及艇身长度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车船税的征税对象及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课税对象是车辆、船舶 。 二、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 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 当缴纳车船税。
三、车船税的税率
车船税设置了乘用车、商用车客车、商用车货车、 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 车、摩托车、船舶机动船舶和船舶游艇等九个税目, 均采用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第八章财产行为税类课件
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举例】甲某因无力偿还乙某债务,而以自
有的房产折价抵偿债务。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 批准,乙某取得甲某的房屋产权,在办理产权过 户手续时,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
免纳契税。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 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四、计税依据和税率
(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
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各地扣除比例
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 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第八章 财产行为税类
第一节 房产税法
一、概念及特点
依据房产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纳税义务人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 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 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
(2)汇贴或汇缴纳税法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此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
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
2.汇贴纳税法。当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
元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以缴款书代替贴花。
3.汇缴纳税法。如果同一种类应税凭证需要
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
纳印花税。汇总缴纳的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
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答案】C
我国房产税的一般优惠
六、税收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 产免征房产税。
财产课税原理
避免财产的闲置浪费;
第一节 所得税概述
➢ 反对财产税的人们认为财产税具有明显的缺陷:
(1)财产税并不公平。
现代经济社会中,人们的财富并不完全表现于财产,而主要表现于所得。 财产种类繁多,大部分动产难以查实。
(2)财产税的收入弹性小。 (3)财产税会阻碍生产发展。对财产课税既会降低人们的储蓄意愿,又
(二)出于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考虑
遗产继承权若不加以限制,极易出现财产向少数人积聚的后果。
(三)出于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方面的考虑
遗产赠与税可以弥补税制结构中主体税种不足。遗产赠与税可以为政府带来 一定的财政收入,有利于税收公平原则的贯彻;也有利于鼓励财产所有者以其财 产贡献于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以获得免税待遇。
财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虽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财产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已被商品税和所得税取代,但它仍然是 现代税制中最为重要的辅助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公平财富分配、 调节经济等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第一节 所得税概述
➢ 赞同财产税的人们认为财产税有征收的必要性 (1)财产税税源充裕,收入稳定。 (2)财产税符合公平原则(纳税能力原则)。 (3)财产税具有收入再分配的职能。 (4)征收财产税能够弥补所得课税与商品课税的缺漏。 (5)征收财产税可以促进社会生产发展。
从地方范围来看,地区居民将因此负担土地和商品价格上升而带来的 实际负担,并且由于地区竞争的存在,各地实际的公共服务水平将会下 降。
第二节 房地产税
四、我国的房产税
1、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 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第八章财产税制39页PPT
34
【典型例题】
1、【多选题】下列关于车船税表述正确的有( )。
A、属于财产税类 B、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C、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拥有或管理车船的所有单位和个 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D、按年申报缴纳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境内拥有或管理车船的的所有单位和个 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员,从2007年1 月1日起,也缴纳车船税。
1)、车船税由
征收
2)、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 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 所记载日期(车管所)的 。
3)、按年申报
4)、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业务的
33
5、下列关于车船税表述正确的有( )。 A、属于财产税类 B、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C、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拥有或管理车船
我们必须在失败中寻找胜利,在绝望中寻求希望
•
9、
。上午1时0分23秒上午1时0分01:0 0:2324. 3.29
• 10、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 3/29/2024 1:00:23 AM01:00:232024/3/29
• 11、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 跨出第一步。3/29/2024 1:00 AM3/29/2024 1:00 AM24.3.2924.3.
D 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目中,属于房产税免税项目的是( )。
A 宗教寺庙出租的住房 B人民团体自用的房屋
C 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 D 事业单位的业务用房
【答案】 BC
16
三、计算题 1、位于某建制镇的一家乡镇企业,其应纳
房产税的厂房原值为2 000 000元,该企业 另有一个仓库位于建制镇以外的农村,原值 为500 000元,当地 规定允许减除房产原值 的25%,计算该乡镇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税 额
财产税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点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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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特点:(1)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的位置固定,标志明显,作为课税对象具有收入上的稳定性,税收不易逃漏。
(2)征收财产税可以防止财产过于集中于社会少数人,调节财富的分配,体现社会分配的公正性。
听说过财产、财产权,那么大家知道财产税是什么吗?其实这就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种,那么从法律角度出发,究竟这个财产税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财产税是什么意思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等)和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国家可以选择某些财产予以课税。
对各种财产课征的税,按一般税收分类方法,统称为财产税。
财产税属于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
它通常不是课自当年创造的价值,而是课自往年度创造价值的各种积累形式。
二、财产税有哪些特点财产税具有以下特点:(1)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的位置固定,标志明显,作为课税对象具有收入上的稳定性,税收不易逃漏。
(2)征收财产税可以防止财产过于集中于社会少数人,调节财富的分配,体现社会分配的公正性。
(3)纳税人的财产分布地不尽一致,当地政府易于了解,便于地方因地制宜地进行征收管理。
因此,世界许多都将财产税作为税制中的辅助税种,划入地方税。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遗产税(目前没有立法开征)等3种税都属于财产税物。
在阅读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财产税是什么意思了吧。
同时,小编还为大家提供了财产税特点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财产税当中具体还包括了一些税种,有房产税、契税、遗产税等等。
8章财产课税制
解:
• 首先,把加工成的各种盐换算成原盐,然 后把各项税额累计相加。
2.分类
• 征税范围:一般财产税和个象: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土地房 屋;遗产继承)
• 课征时序:经常财产税和临时财产税(战 争、灾害)
• 计税依据:财产价值税和财产增值税(净 价值;土地增值税)
3.作用
• 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 • 合理使用财产; • 环节分配不公; • 增强宏观调控作用
财产课税 制度概述
• 概念和特点 • 分类 • 作用
1.概念和特点
• 对财产本身或价值直接征税。特点: • 对象特殊:收入存量,是具有特定范围的财产,
而非收入流量; • 课税公平:以实际财产为对象,而非对其效益征
税; • 不易转嫁:对财产的所有者、使用者、继承者征
税,对使用、消费的财产征税 • 收入弹性小:财产价格波动不大 • 征管复杂:主要是从价计征的价格难以估计
解:
• (1)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扣除项 目额=400-100=300万元
• (2)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额之比: 300÷100=300%,可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额 200%,分别适用税率30%、40%、50%、60%
• (3)按分段税率计算增值税额: • 100x50%x30%=15万元 • 100x(100%-50%)x40%=20万元 • 100x(200%-100%)x50%=50万元 • 100x(300%-200%)x60%=60万元 • (4)5月应纳税额:15+20+50+60=145万元
财产税与财务会计管理知识分析
财产税与财务会计管理知识分析1. 财产税简介财产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或企业拥有的财产征收的税种,也被称为不动产税。
它通常根据财产的价值进行计算,并以一定比率收取。
财产税的收入可以用于补充政府的财政预算,支持社会福利项目等。
2. 财产税的分类财产税可分为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
不同地区和国家对财产税的分类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2.1 房产税房产税是对个人或企业拥有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通常根据房产的估值计算税额。
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房地产市场,控制房产投机。
2.2 车船税车船税是对个人或企业拥有的车辆和船只征收的一种税收,通常根据车辆或船只的种类、型号、价值等因素计算税额。
车船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税收调控车辆和船只的数量,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
2.3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个人或企业拥有和使用土地征收的一种税收,通常根据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土地用途等因素计算税额。
土地使用税的主要目的是鼓励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和管理。
3. 财务会计管理与财产税财产税对个人和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有一定影响,下面将从财务报表、税务申报和税务成本等方面进行分析。
3.1 财务报表财产税作为一项资产和负债,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计算和披露。
个人和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将财产税列入财务报表中的负债部分,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计量和披露。
3.2 税务申报个人和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按时向税务部门申报财产税。
在财务会计管理中,需要建立相应的税务申报流程,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申报工作。
同时,需要保留相关的纳税申报凭证和文件,以备税务部门的核对和审查。
3.3 税务成本财产税作为一项开支,对个人和企业的经营成本有一定影响。
个人和企业需要计算和核算财产税作为税务成本的金额,并将其计入经营成本中进行分析和决策。
稳定和合理的税务成本管理有助于提高个人和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4. 财产税与财务会计管理的挑战财产税对财务会计管理带来了一些挑战,主要包括税法法规的复杂性、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税务成本的管理。
第八章财产税类(税收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冯文荣)
第四节 车船使用税和车船 使用牌照税
一、概述
车船使用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 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 税。
1951年9月20日依据《车船使用牌照税》 开征。
1973年合并到工商税里。
1984年恢复,1986年10月1日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 暂行条例》开征。目前,我国对 内、对外实行不同的车船使用税 制。
(二)船舶吨税税制的主要内容
1、纳税人
船舶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并使用国际 航行船舶的公司、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中国港口行驶的外籍船舶;
征税 范围
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 外资企业自有或租用的船舶;
我国租用的外国籍船舶
2、计税依据
船舶吨税按船舶净吨位, 以吨 为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按机动 船和非机动船分别确定税额, 设有普通税额和优惠税额两种 形式。
10吨以下
0.12元/吨 (最低)
301吨以上 0.35元/吨 (最高)
4、船舶吨税的税额计算 船舶吨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净吨位×适用税额
5、船舶吨税的税收优惠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公使馆使
用的船舶;
(2)避难、修理、停驶或拆毁并不上下 客货的船舶;
(3)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的泊定趸船、 浮桥趸船及浮船;
3、计税依据为标准房价和标准租价;
4、税率实行比例税率。依据标准房价 计征的, 税率为1.2%,依据标准租金 计征的,税率为18%;
5、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标准房价或标准 租价×税率
第三节 契税
一、概述
1、概念及历史沿革 契税是以因出让、转让、买卖、赠与、 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 对象的一种动态财产税。
财产税理论及制度
02
财产税制度分析
财产税的制度构成
财产税定义
财产税是一种对不动产或动产(如房屋、车辆、船舶等)为征税对象的税收,是地方政府 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财产税历史
财产税在历史上曾被广泛征收,用于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求。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财 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财产税特点
财产税具有公平性、地方性、稳定性等特点,对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各国财产税的征税范围
包括不动产、动产、遗产等。
各国财产税的税率
各国财产税的税率不同,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和地区设定。
各国财产税的征收管理
各国财产税的征收管理方式不同,包括申报、评估、征收等环节。
财产税制度的国际经验借鉴
1 2
建立科学合理的财产评估体系
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科学合理的财产评估体系 ,确保财产税的征收公平合理。
建立财产评估体系
02
建立专门的财产评估机构,负责不动产、动产、遗产等财产的
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加强征收管理
03
加强征收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的征收管理制度,确保征收过程
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高征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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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的征收管理
01
征收方式
财产税通常采用评估价值或固定税率的方式进行征收,其中评估价值
方式较为常见。
02
评估机构
地方政府通常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负责不动产价值的评估,以确保公
正、公平、透明。
03
征收管理
财产税的征收管理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
公正性。
财产税的优惠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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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税的作用 1、财产税可以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的收人来源。 2、财产税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收人水平。 三、遗产税的设计 (一)遗产税的作用。遗产税是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额课 征的一种税。 遗产税的作用在于: 首先,有利于鼓励公民自食其力,积极劳动,防止奢侈腐化; 其次,有利于适当平均社会财富,并避免新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均。 最后,有利于鼓励人们生前向社会捐赠、捐献、培养公民关心科技、 教育、慈善事业,为公益事业服务的社会风尚。 (二)遗产税的类型。遗产税有三种类型,即(总遗产税制)、(分 遗产税制)和(混和遗产税制)。 总遗产税制是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总额课税,以遗嘱执行 人或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人; 分遗产税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将遗产分给继承人,就各继承人所得的 遗产所课征的税种,以遗产的继承人为纳税人; 混合遗产税制是对被继承人所留遗产先课征一次遗产税,税后遗产分 配与各继承人时,再就各继承人继承额课征继承税。
第八章 财产税制
第一节 财产税制概述
一、财产税的产课征的税种总称。 财产税按照征税范围的宽窄划分,可分为(一 般财产税)和(个别财产税)。一般财产税是对纳 税人所有一切财产的综合征收;个别财产税是对个 人所有的土地、房屋、资本或其他财产的分别课征。 财产税按照课征时财产所处的运动状态划分, 又可分为(动态财产税)和(静态财产税)。动态 财产税是对财产的转移、变动进行的一次性课征, 如遗产税、继承税等;而静态财产税则是对财产占 有者的财产定期的征收,不管其财产的来源和未来 的变化。
第三节 契税
契税是在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订立契约时,由承受人缴纳的 种税。 一、契税的征收制度 1.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新修订的契税,征税范围有所扩大,其征税范围是转移土地、 房屋权属而订立的契约。所谓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 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契税的纳税人为承受人。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 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及税率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和(房 租收人)。 房产余值;房产余值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 30%后的余值(即考虑减去房屋自然损 耗因素),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根据的, 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租收人: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人 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 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人计算缴纳的, 税率为12%。
3、减免税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非机动车船 (2)拖拉机 (3)捕捞、养殖渔船 (4)军队、武警专用车船 (5)警用车船 (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7)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 公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 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另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城市、 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与定期减税免税。
5.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 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 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 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 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四节 车船税
一、车船税及其意义。
车船税是对行驶于我国境内的车船,按其种 类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开征车船税,有利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船 管理;有利于为进行建设、改善公共道路和保养 航道提供资金;有利于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 入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
二、车船税的征收制度 1、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1)车船税的征税对象是依法应在公安、交 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具体包 括车辆和船舶两大类 (2)车船税的纳税人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 或管理人,即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 人。 2.计税依据和税额 车船使用税是从量规定的定额税率,分别 接车船的种类、大小、使用性质,制定不同的 税额, p321
4.减免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 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 房的免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 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 的项目。 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 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契税规定的减征、 免征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二节 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城镇、工矿区的房产,向所有权人和承典人征收的 一种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制度 1.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其中城市的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 农村。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 村。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 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开征地区的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 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3.减免税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部 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税。 宗教寺庙、名胜古迹的自用房产免税。 为适应各地区不同情况,条例规定,纳税人纳 税确实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4.征收管理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 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 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地方税种
2.税率 契税税率为幅度税率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 的税率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 税务总局备案。 3.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为市场价格, 其市场价格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 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 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成 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 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 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 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 费用或者土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