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DOC可编辑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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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

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

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市、县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是指对市、县级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关情况的评价。

第三条评价对象为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第四条评价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

每年评价一次。

第五条评价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提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能力为重点,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六条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实行常态监测。

对日常工作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评价得分。

第二章评价内容和方式第七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教和教育重点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教育规划与建设情况,教育用地保障情况,教育财政投入情况,教师管理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育发展状况等7方面。

根据评价内容,制定《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附后),明确各项评价内容的具体观测点,按照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对各观测点进行评分。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将结合当年重点工作任务,另行制定评价实施细则,明确年度具体评价指标、评分方式和评价标准。

第八条实施分类评价。

按照教育发展水平,对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等9市)和粤东西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等12市)分别进行评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黑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5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24日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市、县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构建符合我省省情的教育评价和监管体系,以发展有规划、任务有部署、责任有落实、工作有分工、进展有督查、奖惩有力度为目标导向,推动市、县级政府切实、有效、全面履行教育职责,为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创新发展提供保障,努力在全省形成布局结构更加合理、治理体系更加优化、办学行为更加规范、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教育发展局面,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科教强省保驾护航。

二、评价组织方式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市(地)政府(行署)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

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由市(地)政府(行署)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组织实施。

【2018最新】县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优秀word范文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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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县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课件 6县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和行为,建立和完善探索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督导评估工作机制,迎接市人民政府11月对我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根据《xx市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价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开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确保地方政府履行好教育职责;确保各项教育经费依法投入到位,进一步将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和省定的标准;确保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到位;确保实现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后勤服务优质化、校园文化特色化、教学管理精细化的五化建设;确保各类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评价原则和方式督导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督政与督学相结合,鉴定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专项督导评价和综合性督导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督导检查与评价结果认定相结合,自检自评与上级认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采取重点抽查与全面督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三、评价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教育发展战略(决策规划、领导职责、保障措施),教育投入保障(依法投入、优化资源、效能管理),教育改革发展(改革措施、改革成效、发展水平、教育质量)。

共3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32项评价具体标准(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1》)。

四、评价办法(一)乡镇自评。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试行)》和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自评工作,并建立完整、规范的自评工作业务档案,准备接受县级、市级及省级督导评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期刊名称】《《山东政报》》
【年(卷),期】2018(000)034
【摘要】鲁政办发[2018]2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
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1月27日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
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市级
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总页数】10页(P1-10)
【作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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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责任督学考核细则范文(4篇)

县级责任督学考核细则范文(4篇)

县级责任督学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县级责任督学的考核,提高责任督学工作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督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县级责任督学考核是指对县级责任督学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内容包括责任督学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监督质量等方面。

第三条县级责任督学考核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县级责任督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县级责任督学考核采用闭卷考试和实际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县级责任督学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考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根据需要任意时间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县级责任督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业务能力:包括督学知识储备、教育政策了解、督学手法和方法的熟练程度等方面的考核。

(二)工作态度:包括履职依法依规、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纪律严明等方面的考核。

(三)监督质量:包括监督对象数量、监督过程合法合规性、监督效果评估等方面的考核。

(四)工作创新:包括工作方法创新、监督手段创新、问题解决创新等方面的考核。

(五)协调能力:包括与教育局、学校、家长等相关方面协调沟通的能力考核。

(六)团队合作:包括与其他县级责任督学协同工作的能力考核。

(七)职业素养:包括督学形象、督学纪律、督学道德等方面的考核。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七条县级责任督学考核采用闭卷考试和实际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闭卷考试:主要针对责任督学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督学知识、教育政策、工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考察。

(二)实际工作考核:主要针对责任督学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督学的监督质量、工作创新、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

第八条闭卷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由教育部门制定并进行统一命题。

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第九条实际工作考核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主要通过督学日志、工作报告、现场检查、访谈等方式进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5•【字号】菏政办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2月25日第5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25日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9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含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依法依规。

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及我市教育工作有关政策组织开展。

突出重点。

主要解决资金投入、师资配备、教育用地、安全保障、教育管理等涉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客观公正。

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内容,规范评价工作程序,严格把握评价标准尺度,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教学督导是学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教师教学活动的监督、评估和指导,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对于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1.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2.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学习效果;3. 建立健全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教学督导计划。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学需求,制定年度教学督导计划,明确督导的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节点。

2. 教学督导组建。

成立专业的教学督导组,组建教研组长、学科骨干教师、学校领导等组成的督导小组,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 教学观摩与评估。

定期组织教师教学观摩活动,通过评估和反馈,帮助教师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 教学指导与辅导。

针对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个性化的指导与辅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解决教学难题。

5. 教学成果展示与交流。

组织教师教学成果展示与交流活动,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督导队伍的培训和交流,提高督导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

2. 完善督导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明确督导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教学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

3. 加强督导工作宣传。

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教学督导氛围,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督导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五、总结。

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通过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入开展,将有力地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实现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的全面实现。

希望全校师生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

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

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方案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

当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方案1一、基础教育工作(一)学前教育1加强公、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引领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做好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

继续推进学前教育试点项目工程,增加公办幼儿园容量,巩固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

2加强幼儿园一日常规活动管理,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

3组织开展学前教育系列培训活动,通过教师业务比赛、成果展示等方式,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二)义务教育1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政策,实施“阳光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生有序流动,逐步化解超大班,控制“大校额”学校规模。

2继续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深化贯彻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加大对教学过程的监管和督查力度,大力倡导质量立校、特色兴校。

3.全面规范办学行为,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尤其是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情况,督查学校行政上课、听课、评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4.积极组织参加全市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好汉字听写大赛、阅读等系列活动。

(三)普通高中教育1.进一步实施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普通高中规模与质量的均衡发展,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升高中教育质量。

2.继续加强高三毕业班工作督查,全面完成2015年高考目标任务。

3.完成中学省一级示范校、长赤中学省二级示范校创建工作。

(四)管理工作1.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

进一步落实教学质量目标责任制和教学责任事故追究制,落实“校干包级,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科、包学生、包质量”的管理机制。

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督导评估工作是组织机构内部监督和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评估,可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

因此,科学合理地制定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于组织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实施目标。

本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目标是全面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组织机构的健康发展。

具体包括:1. 全面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流程、资源投入等;2. 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3. 促进组织机构的健康发展,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评估计划,明确评估的时间节点、评估的内容范围、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等。

2. 收集资料,搜集各项工作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包括工作报表、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

3. 实地走访,对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4. 综合分析,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实地走访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

5. 提出改进措施,根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6. 落实跟踪,对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实施方法。

1. 文件资料分析法,对各项工作的文件资料进行分析,了解工作的实施情况。

2. 问卷调查法,通过向相关人员发放问卷,了解他们对工作实施情况的看法和意见。

3. 访谈法,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访谈,深入了解工作的实际情况。

4. 实地观察法,对工作现场进行实地观察,了解工作的具体情况。

五、实施保障。

1. 领导重视,组织机构领导要高度重视督导评估工作,为工作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

2. 人员配备,合理配置评估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物资,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宣传教育,加强对评估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配合度。

六、总结。

督导评估工作整改方案(二篇)

督导评估工作整改方案(二篇)

督导评估工作整改方案教育督导室专家一行对神池县第二中学校办学水平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

评估组通过听取学校自评报告,查看校园校舍和装备设施,听取教师课堂教学,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对学生进行各种测试和问卷调查,查阅教师教案问卷调查、座谈,观看课间操、课外活动等形式,采集到大量评估信息,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评价,形成了初步的评估意见,认为神池县第二中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已基本上达到了县《评估计划》主要指标的要求,同时,指出了学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为我校的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学校对此高度重视,评估组离校后,学校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召开了领导班子会、中层干部会和全体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和领会《评估计划》精神,针对评估组提出的督导建议,逐项讨论研究整改措施,锁定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方案。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精心部署整改工作。

1.深入学习《评估计划》,进一步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

接受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不仅是对学校现有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一次检阅和鉴定,更重要的是引导学校走上一条可持续的良性发展道路,为学校提供了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

经历了这次督导评估后,师生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主人翁意识、团队协作意识进一步加强,专家们对学校办学水平的高度评价使我们倍受鼓舞。

我们更加深切认识到,我们离示范学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后期的整改任务还很艰巨。

为此,我们首先召开了领导班子会和中层干部会,认真学习、深入讨论研究《评估计划》,深刻领会其精髓;继而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大会,全面贯彻评估组的提出的建议,落实整改工作。

2.认真研究督导建议,进一步明确创建整改工作目标。

评估组提出了全面、科学阐释办学理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高效课堂,加强校园软文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客观中肯,每项建议都有明确的要求和高屋建瓴的举措指点。

教育督导工作方案

教育督导工作方案

教育督导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教育督导则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近年来,为了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各级教育部门纷纷加大督导力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以确保教学质量的改善。

二、目标设定教育督导的目标是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规范督导方式和方法,加强目标导向,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改革。

三、工作内容1. 督导对象的确定:明确督导的对象范围,包括各级学校、教育机构以及相关教育项目。

2. 督导标准的制定:确定督导的具体标准,包括教学质量、管理水平、教师队伍等方面的要求。

3. 督导周期的安排:制定合理的督导周期,确保每个学校或教育机构都能够得到及时的督导。

4. 督导方式的选择:根据不同的教育实践和情况,选择合适的督导方式,包括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教师观摩等。

5. 督导结果的反馈: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或教育机构,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改进的建议。

四、督导团队的建设1. 督导人员的选拔:建立选拔合格督导人员的机制,确保他们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

2. 督导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督导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3. 督导人员的职责明确:明确督导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加强督导制度建设。

五、督导工作的效果评估1. 效果评估指标的制定:明确督导工作的评估指标,包括学校发展情况、教学效果以及师生满意度等方面。

2. 评估方法的选择: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问卷调查、座谈会等,以获取真实的反馈信息。

3. 评估结果的反馈: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教育督导机构,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六、教育督导与学校发展的关系教育督导通过及时发现问题和提供改进意见,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教育督导不仅是检验教育质量的手段,更是推动教育改革的推动力。

七、教育督导的困境与挑战1. 缺乏有效反馈机制:部分教育督导工作未能及时将督导结果反馈给学校,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2. 督导人员素质不高:一些督导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无法准确把握学校发展的实际需求。

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工作方案

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工作方案

某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工作方案引言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学校的整体效能,某县教育局决定开展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工作。

本文档旨在制定关于此项工作的方案,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开展能够更加高效、系统、严谨。

目标本套方案的制定目标是:使某县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以下目标。

1. 搭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机制,全面有效地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管理质量;2. 推动义务教育质量提高,提高学生学习成效,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3. 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任务1.调研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工作的现状和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2.制定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工作的具体内容、流程和标准,确立评估标准与质量评价体系的体系架构;3.组建专家评估组,负责对各参评学校的主要教师、教育教学设施、管理水平、培训及发展等方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4.通过评估报告对各学校及时反馈,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5.通过评估过程,不断完善和发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教学改进机制。

内容调研针对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工作,进行实地调研,重点掌握以下情况: 1. 单位制定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说明资料; 2. 进行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工作的计划和标准; 3. 通报对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工作实施的情况; 4. 客观调查一些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情况,如教师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家长沟通等。

设计评估指标评估指标是评估标准的依据,在设计评估指标时应满足以下原则: 1. 明确性:指标应该是明确的,能够明确指出教学管理的特点和特征; 2. 可测性:指标的内容应该是容易进行测量的,能够做到在一定的范围内计量和比较; 3. 有效性:指标应该是有效的,与评估对象的质量相关,并且与真正的教学管理问题有关。

编写评估标准评估标准是评估指标的具体体现,是对教学常规管理视导评估的规范性描述和要求。

县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县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县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我国教育部出台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各地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建立和完善我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督导评估对象与范围本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所有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以及各类幼儿园办园点。

三、督导评估内容与指标本次督导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办园行为、保教质量、师资队伍、安全管理、卫生保健、家长工作等方面。

具体指标如下:1. 办园条件:幼儿园的园舍环境、设施设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2. 办园行为:幼儿园的办园理念、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保教质量: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课程设置、教师教学水平等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4. 师资队伍:幼儿园的教师配备、教师资质、教师培训、教师待遇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 安全管理:幼儿园的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处理等是否健全。

6. 卫生保健:幼儿园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卫生制度、疾病预防控制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7. 家长工作:幼儿园的家长沟通、家长参与、家长反馈等是否到位。

四、督导评估方式与程序本次督导评估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 听取汇报:听取幼儿园关于办园条件、办园行为、保教质量等方面的汇报。

2. 实地查看:对幼儿园的园舍环境、设施设备、教育教学活动等进行实地查看。

3. 查阅资料:查阅幼儿园的档案资料,包括教师资质、安全管理、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资料。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履行教育职责是每个学校的基本任务,而对于学校而言,评价是一个重要的工具,可以帮助学校了解自己在教育职责履行方面的优势和不足。

为了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制定一份详细的评价实施方案是必要的。

一、评价目标1.了解学校在教育职责履行方面的优势和不足;2.确定改进教育质量的措施;3.提高师生对教育质量的认识和关注度;4.为学校制定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二、评价内容1. 教学质量:包括课程设置、授课方式、教师素质等方面;2. 学生发展:包括学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3. 教育管理:包括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4. 社会反响:包括家长满意度、社会关注度等方面。

三、评价方法1.问卷调查:针对家长、学生和教师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于教育质量的看法和建议;2.实地考察: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学校的教育环境、教学设施和管理制度等情况;3.数据分析:对学校的教育数据进行分析,了解学生的成绩、奖励情况等。

四、评价指标1. 教学质量:包括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授课是否生动有趣、教师是否具备专业素质等方面,可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2. 学生发展:包括学生综合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可采用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3. 教育管理: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可采用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4. 社会反响:包括家长满意度和社会关注度等方面,可采用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处理1. 通过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确定学校在教育职责履行方面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2. 将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向学校师生进行宣传,提高他们对于教育质量的认识和关注度;3. 将评价结果和改进措施作为学校发展计划的重要依据,制定具体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六、评价周期1. 对于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价;2. 对于大学和职业教育机构,建议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价。

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报告

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报告

【导语】⼯作报告主要是在汇报例⾏⼯作或临时⼯作情况时使⽤,是报告中常见的⼀种。

以下是整理的履⾏教育职责⼯作报告,欢迎阅读!1.履⾏教育职责⼯作报告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概况 ⽯家庄市第115中学(原⼆机⼚⼦弟学校),始建于1971年,于XX年移交⽯家庄市裕华区。

学校位于⽯市裕华区⽅兴路68号,占地⾯积约13000平⽅⽶,固定资产320万,拥有教学楼及专业教室科学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教室、图书阅览室、⾳乐教室、少先队室、体育器材室、美术活动室、卫⽣室等。

占地7300多平⽅⽶的操场上,天然草坪与体育⽂化墙相映成趣,是⼀所环境优美、富有特⾊的全⽇制国办学校。

学校共有教学班11个,学⽣656⼈。

学校拥有⼀⽀团结拼搏、奉献敬业、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

教职⼯43⼈中,⾼级职称12⼈,约占教师总数的28%:中级职称24⼈,约占教师总数的55%;初级职称7⼈,约占教师总数的18%。

教师本科率56.5%,专科率约23%。

XX年以来新⼀任领导班⼦认真贯彻执⾏党的教育⽅针,⼤⼒推进教育教学改⾰,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全⾯发展。

坚持“⼀切为了⼈的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宽容解决⼀切,团结压倒⼀切,尊重先于⼀切,学习重于⼀切,⼈格⾼于⼀切”为座右铭,⼒创和谐校园环境。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秉承“⾃强不息、德业并进”的校训精神,逐步形成了“向上、求真、⾄善、尽美”的校风,“敬业、乐群、省⾝、尚真”的教风和“博学、善思、求索、笃⾏”的学风。

2、成绩与荣誉 ⾃建校以来,学校为九年义务教育做出了巨⼤贡献,为重点中学输送了⼀⼤批德才兼备的优秀⼈才。

1999年⾼考,我校毕业⽣孙峥同学夺得河北省⽂科状元,陈振宇同学夺得27中理科状元。

XX年,我校毕业⽣李辉同学夺得15中⽂科状元。

XX年年王泽龙同学⼜夺得15中理科状元。

在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持下,115中学正在发展中前进,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正稳步提升。

连续两年被评为“裕华区毕业班教学⼯作进步单位”。

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兰坪县城区第二完全小学教育督导评估暨“办学水平评估”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城区二小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巩固办学水平评估成果,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根据兰坪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指导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把教育督导评估暨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放在教育工作开展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做好迎接教育督导评估暨办学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复检各项工作,为科技兴县战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自评自查领导小组为了迎接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督导评估组对我校进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办学水平评估复检验收工作,能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学校的教育督导和办学水平评估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全面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采取的听取汇报、检查资料、座谈质询、现场查看等形式的评估检查验收,让上级各级领导对我校的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充分给予肯定,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加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发展,使督导评估与办学水平评估验收工作成果突出,工作层次和水平全面提升,特成立教育工作督导暨办学水平评估自查自评领导小组:组长:罗建忠(兰坪县城区第二完全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副组长:赵丽春(兰坪县城区第二完全小学常务副校长)刘江华(兰坪县城区第二完全小学教学副校长)成员:学校各科室主任、副主任及各年级组长(教导处主任赵银燕,教科室主任张常元,教科室副主任张德锋;办公室主任彭帆,办公室副主任尹秦;总务主任和秋迅,总务副主任杨庆福,大队辅导员张敏;信息办主任和顺国;教育督学张兴周。

一至六年级年级组长:杨福胜、和树莲、和丽娟、和玉兰、李德英、段立红;财务室会计:杨学梅、出纳:和润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帆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年级组长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

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

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快建设“优教成都”,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8〕69号)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是指对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县域内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关情况的评价。

第三条评价对象为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

第四条评价工作以提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结果运用、整改落实。

第五条评价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六条评价工作在每年对各区(市)县政府开展评价的同时,对部分区(市)县进行实地督导检查,5年内实地督导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区(市)县。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七条评价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区域内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6个方面。

第八条根据评价内容制定《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印发),明确各项评价内容、具体测评点和测评标准。

评价工作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当年重点任务、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动态调整年度评价指标。

第三章评价程序第九条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根据工作安排书面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第十条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对照指标体系,对上一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督导方案

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督导方案

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督导方案一、督导背景教育督导工作是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专项督导方案。

二、督导目标1、了解教育督导工作的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督促教育督导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推动教育督导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发展,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督导内容(一)教育督导机构建设1、检查教育督导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职责是否明确,人员配备是否充足。

2、了解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情况。

(二)教育督导制度建设1、审查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包括督导工作流程、督导人员职责、督导结果运用等方面。

2、检查教育督导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问题。

(三)教育督导队伍建设1、考察教育督导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包括教育理论水平、教育管理经验、督导工作方法等。

2、了解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和方式是否有效。

(四)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情况1、检查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是否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督导。

2、查看教育督导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注重实地考察、数据分析、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

3、了解教育督导工作的效果,是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五)教育督导结果运用1、审查教育督导结果的反馈和公示情况,是否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是否向社会公示督导结果。

2、检查教育督导结果与教育资源分配、学校评估、干部考核等工作的挂钩情况,是否能够充分发挥督导结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四、督导方式(一)听取汇报听取教育督导部门和相关单位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查阅资料查阅教育督导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等,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督导报告、整改通知等,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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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和行为,建立和完善探索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督导评估工作机制,迎接市人民政府11月对我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根据《xx市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价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开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确保地方政府履行好教育职责;确保各项教育经费依法投入到位,进一步将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和省定的标准;确保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到位;确保实现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后勤服务优质化、校园文化特色化、教学管理精细化的五化建设;确保各类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评价原则和方式督导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督政与督学相结合,鉴定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专项督导评价和综合性督导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督导检查与评价结果认定相结合,自检自评与上级认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采取重点抽查与全面督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三、评价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教育发展战略,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共3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32项评价具体标准。

四、评价办法乡镇自评。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和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自评工作,并建立完整、规范的自评工作业务档案,准备接受县级、市级及省级督导评价。

县级复评。

县地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按照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和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复评工作,并建立完整、规范的复评工作业务档案,准备接受市级及省级督导评价。

市级评价。

评价采取听、看、查、访、议等方式进行。

主要听取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汇报,查阅相关业务档案资料,现场查看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情况,走访干部、师生、家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并对照“督导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议,得出公正、客观的评价意见。

五、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成立xx县迎接市人民政府对我县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张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以上人员若工作变动,由继任者接任。

县教育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制定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的规划和措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强化对教育经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预防和查处教育违法行为,杜绝学校乱收费。

.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实习基地的配套建设,使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进程。

.加强师德教育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抓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

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养成教育。

.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制度。

提高校长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及教师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情况及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定期对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对与教育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罚的建议。

对各行政部门实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督导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于县人民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和干部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和指导。

.对教育系统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督查、调研。

县发展和改革局.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中,配合教育局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规划平衡工作。

.负责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及教育发展有关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审批;帮助协调和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审批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保护合理收费,制止各种乱收费。

.积极支持、指导学校开展科技活动,及时宣传学生科技发明成果。

县扶贫办.扶持、帮助家庭特别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积极争取资金,帮助贫困乡镇改善办学条件。

县财政局.确保财政拨款的“三个”增长,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教育,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

.积极扶持校办企业的发展,对校办企业、学校勤工俭学在政策上给予优惠。

.及时拨付教育专项经费,加强对教育经费及各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县地税局.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按时划拨教育局管理使用。

.对教育系统校办产业,按有关政策给予依法办理优惠税收政策。

县统计局.帮助、指导教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

.负责向教育等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县审计局.对教育经费和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

.对教育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修缮款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与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要求做好教职工的人员、编制核定工作。

对学校的教学改革,稳定教师队伍等方面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

.积极做好专项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加强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杜绝未受完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进入企业做工。

在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用工制度中,把好“市场就业准入”关。

严格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向企业优先推荐职业成人学校合格毕业生进入企业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制定城市整体规划及区域改造计划时,参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做好学校的用地布局规划,按规定配置学校、幼儿园用地。

.指导教育局搞好工程建设。

.协助教育局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对工程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

.协同相关部门指导中小学校的科技活动,协助培养学.协调有关部门为学校开展科技教育提供便利。

县环保局.搞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和保护。

配合教育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污染特别是噪音污染的治理。

.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抓好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

县安监局.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及组织机构,协助学校完善有关预警机制。

.组织对学校安全管理员的培训,深入学校指导开展好对学生的安全常识教育,增强其自救、自护等防范能力。

.协同公安、城建、卫生、电力、消防、交通等部门经常深入学校检查安全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在制定、审批城区规划时,做好学校用地相关工作。

对侵占学校用地的行为予以制止。

.对学校、幼儿园建设所需土地,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时给予优先、优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环境的管理,取缔校、园门前的无证摊点。

.制定以预防和控制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为主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定时间、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通过开展对学校卫生人员的培训,宣传指导对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提高学校卫生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学校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及管理。

.与县教育局建立食品安全联系制度,健全信息互通机制;适时深入学校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县公安局.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

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选派公安干警到学校担任校外辅导员。

.帮助学校维持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县司法局.将有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指导教育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为学校的法制课、法制教育活动提供帮助,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做好维护教师、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工作。

县卫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

.指定有关医疗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因健康原因申请免学、缓学儿童、少年的鉴定工作。

.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和业务指导。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文化场馆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提倡和指导中小学生读好书、唱好歌、看好戏,组织开展健康和有意义的文化娱乐活动。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搞好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对传统体育、特色学校、幼儿园加以扶持。

支持学校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贯彻全民健身运动要求。

.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

县民政局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给予生活、学习上必要的支持和救济。

县民宗局.协同教育局搞好全县少数民族扫盲工作,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学文化、学科学、用科学。

.督促少数民族地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

县农业局.协助有关部门利用各级成人教育学校和培训基地,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农业技术和科技培训。

.充分利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科技示范园区,为中小学生提供素质教育实验基地。

.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有关工作。

团县委配合县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配合县教育局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县妇联做好留守儿童少年及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工作、校园周边环境齐抓共管工作及家长学校工作。

县残联关心残疾儿童,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认定工作,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努力创造条件,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负责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维护辖区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所需土地,积极改善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六、具体工作要求请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收集XX —XX年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相关文件材料交督导办。

请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收集、整理XX—XX年反映本乡镇、本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文件、措施及图片等材料归档,装订成册交督导办;撰写XX—XX年本乡镇、本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工作总结交督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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