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代化范式的角度看中国近现代史中的宪法(李健)
2017-4-27第十讲李健老师:中特民主政治建设-new
命题3:资产阶级通过掌握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可以较有把握地控制普选结果。
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 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这就是 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真正本质,不仅在议会制的 立宪君主国内是这样,而且在最民主的共和国 内也是这样。 (引自《国家与革命》:《列宁全集》第三十一 卷,第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李健
一、社会主义反对形式民主的理论基础 二、自由主义反对形式民主的理论基础 三、社会主义接受形式民主的两次教训 四、自由主义反对形式民主的两次经验 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制度
列宁强调的“唯一”组织原则不是形式民主:
我们运动中的活动家所应当遵守的唯一严肃的 组织原则是:严守秘密,极严格地选择成员,培 养职业革命家。只要具备这些品质,就能保证有 一种比“民主制”更重要的东西,即革命者之间 的充分的同志信任。
命题4:资产阶级在失去意识形态领导权, 从而失去对普选结果的控制时,会转向暴 力国家机器。
两次历史检验:1973年智利民选总统阿连德, 以及2002年委内瑞拉民选总统查维斯,均 被推翻。见第四节:自由主义反对形式民 主的两次经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命题5:如果革命党采取普遍制,由于其群 众受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影响,那么选举 结果会是有利于资产阶级的领导集团上台, 革命党退化为改良党。
一个由最可靠、最有经验、经过最多锻炼的 工人组成的人数不多的紧密团结的核心,它在各 主要地区都有自己的代表,并且按照严格的秘密 工作的一切规则同革命家组织发生联系…… (引自《怎么办》:《列宁选集》第一卷,第399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宪法法律本科专业论文
宪法法律本科专业论文宪法诉讼是宪政的重要内容。
在确定了宪法诉讼的必要性之后,对宪法诉讼的可能性即宪法诉讼成立的条件进行探讨也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宪法法律本科专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宪法法律本科专业论文篇一摘要:经典宪法,也就是传统的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而所谓普适宪法,与宪法的普适性有区别但也有相似,是一种运用于整个社会共同体的宪法,是整个社会共同体的根本大法,它跨越了国家的界限,是真正的民主,是真正的普适,规定了全人类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
关键词:经典宪法普适宪法民主平等限制一、经典宪法是什么宪法是什么?这是一个所有学习宪法的学者都应该首先认清的问题,按照教科书的说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
近代宪法是适应限制封建王权、保障公民权益的要求而产生的。
由于出现了宪法,封建君主就不能随意掠夺公民的财富,随意享有各种封建特权。
因此说,宪法,这种为权利而生的法律,为了公民权利,我们必须去斗争,我们必须一直坚持宪法的基本大法地位,给与它应当的关注和尊重。
宪法的目的不仅要防止专制和暴政对人的生命的践踏,而且在于为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提供机会、创造条件、排除障碍,我们要利用宪法为我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让人权得到最大的保障,人与人之间没有区别,达到真正的平等、民主、自由。
宪政的精髓可以概括为八个字:限制政府、保障民权。
简言之:"宪政"就是"限政",限制政府权力是其首要之义。
实行宪政意味着以立宪的方式去规范和约束国家权力,从而使人民的权利得到保障。
高中历史选修三 第二单元丰富多样的世界文化达标检测卷 (含答案)
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3高二下学期第二单元达标检测卷历 史注意事项:1、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第Ⅰ卷时,选出每小题的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写在试卷上无效。
3、回答第Ⅱ卷时,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4、考试结束,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选择题)本卷共24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48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受古希腊历史学者希罗多德《历史》的影响,长久以来人们认为修建金字塔的是奴隶。
古埃及学者哈瓦斯经过考古发现,在距离金字塔不远的遗址中有许多建造者的坟墓。
哈瓦斯认为地位低下的奴隶的坟墓不可能直接建在法老墓旁边。
因此他认为建造金字塔的不是奴隶而是平民。
对此,我们可以得出( )A .历史因时代久远变得扑朔迷离B .希罗多德的著作时间离古埃及更近更为真实C .历史在学者的修正中不断接近真实D .考古发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文献的不足2.美国史学家威尔·杜兰在《世界文明史·东方的遗产》中说:“原本显然是刹帝利阶级英雄主义与战争的作品,在婆罗门的手中则变成了教诲民众关于伦理法典、道德观念以及涅槃之类的工具。
”上述材料评价的作品应是( )A .《摩诃婆罗多》B .《汉谟拉比法典》C .《吉尔伽美什》D .《荷马史诗》3.日本平安时代女作家紫式部创作的《源氏物语》,在贯彻写实的“真实”美学思想的同时,也创造了日本式浪漫的“物哀”思想,其中对众多女子都有花语隐喻其生平,这与中国哪部经典著作有异曲同工之妙( )A .《三国演义》B .《西游记》C .“三言二拍”D .《红楼梦》4.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天上和地上各种事物的生存、发展和毁灭都是神安排的;他反对研究自然界,认为那是亵渎神灵的;他提倡人们认识做人的道理,过有道德的生活。
浅析中国近代宪法发展历程
分立 、责任 内阁制和领土 问题 四方面 : 1、 主权 在 民 主 权 是 指 国 家有 权 独 立 自主 地 处 理 国 内外 一 切 事 物 的 权 力 ,
对 内具 有 高 度 的统 治 源自 ,对 外 具 有 独 立 权 ,它 事 关 一 个 国家 的 尊严 。临时约法 规定 :“中华 民国之主权 ,属于全体 国民。”
2、三 权 分 立 临 时 约 法第 四条 规 定 :“中华 民 国 以参 议 院 、临 时 大 总 统 和 国务院 、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参议院是立法机关 ,由议长和参 议 员 组 成 。 临 时 大 总 统 副 总 统 和 国务 员 是 行 政 机 关 ,国 务 员 即 国务总理及各总长 ,辅佐 临时大 总统 行使 政 权并 代负 其责 任 , 临时大总统提 出法 律草案 ,公 布法律及 发布命令 ,都要 有 国务 员 的副 署 。 法 院 是 司 法 机 关 , 由 临 时 大 总 统 及 司 法 总 长 分 别 任 命法官组成 ,法官独立 审判不 受上级官厅 干涉 ,法 官在职期 间 不 得 减 俸 或 转 职 且非 依 法 律 不 得 解 职 。 3、责 任 内 阁制 临 时 约 法 规 定 , 民 国 临 时 政 府 设 国务 院 , 由 国 务 总 理 和 各 部 部 长 组 成 即国 务 员 , 国 务 员 辅 佐 临 时 大 总 统 负 其 责 任 执 行 中 央政 务 负 实 际 的 责 任 ,而 临 时 大 总 统 则 仅 为 国 家 元 首 。它 同 时 扩 大 了参 议 院的 权力 。 (三 )、北 洋 军 阀 和 国 民 党政 府 颁 布 的 宪 法
浅 析 中 国近 代 宪 法 发 展 历 程
刘 金 堂 张 俐
摘 要 :宪法,一 国之根本大法 ,其地位居 于所有 法律之上 ,被誉 为各 法律之母法。在今 天法制建设社会的重要 时期 , 随着法律 意识 的不断增强 ,宪法越来越 受到公 民的重视 ,因而对于宪法的研 究也成为学者们 的面临的重要 问题。以史为鉴 , 是 任 何 工作 的一 个重 要 的 工 作 方 法 。 因 而 ,如 何 维护 宪法 ,让 目前 的 宪 法 作 用 真 正 得 以发 挥 其 效 果 ,就 需 要 我 们 去 了解 我 国的宪法发展 史,培养公 民及政府的宪法意识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近现代中国的法律与法治建设
近现代中国的法律与法治建设在近现代中国历史上,法律与法治建设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中国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进步。
本文将重点探讨近现代中国的法律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变迁,以及对中国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影响。
一、清朝时期的法律体系和治理方式在清朝时期,法律体系主要基于儒家思想和律令制度。
儒家思想强调家族纲常和尊卑有序的伦理道德观念,因此在法律实践中,法官通常会依循儒家的价值观来进行判决。
此外,清朝的法律体系也大量继承了前朝的律令制度,如大明律和大清律。
但由于清朝法律实施的不公平和腐败现象严重,导致法律的权威性受到质疑,法治建设严重滞后。
二、近代中国的法律改革随着近代中国的面临西方列强的侵略和国内的混乱局势,法律改革成为了当时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成立,开始了一系列的法律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尝试。
民国政府颁布了《大同宪法》和《约法十款》,旨在确立国家的法律地位和国民的基本权利。
此外,民国政府还积极学习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并进行了一些具体的法律改革,如民法典的制定和行政法的建立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
新中国的成立意味着法律制度和法治建设可以从一个全新的起点出发。
新中国政府通过颁布宪法、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
此外,中国还加入了许多国际法律组织,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的交流与合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
中国政府通过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保障公民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其中,2004年颁布的《物权法》和2017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于增强公民的权益保护和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中国的法律与法治建设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不公平和腐败现象,公众对于司法公正性的质疑依然存在。
浅析中国近代宪法发展历程
浅析中国近代宪法发展历程一、宪法的概念中国古代很早就有相关书籍记录有关宪法之类的词汇,但它们与近代宪法的意义有着很大的区别。
如:《史记》中的:“怀王使屈平造为宪令”,《管子·七法》中的:“有一体之治,故能明号令,明宪法矣”,但这些宪法词语都是国家的人典章制度和普通法规。
1908年,满清王朝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使用宪法一词。
西方最早的宪法来源于亚里士多德,其按照法律的性质与作用将其分为普通法律与宪法,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宪法在西方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的出现被现代学者广为认同为宪法的原型。
对于宪法的概念,西方学者一般从以下宪法的几个特征来进行描述:(1)、宪法是关于国家的统治结构和统治组织及其原则的规定;(2)、宪法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制约;(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基础。
二、中国近代宪法的发展历程(一)、晚清宪法发展时期1840年,鸦片战争揭开中国屈辱近代史的序幕。
这次战争以后,中国也开始学会了反思,学会了改变,不再以天朝上国而自居,而是转变积极寻找强国之路。
中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专制传统的国度,从专制转化为民主,从皇帝专权转化为民权,经历了一个长期而艰难的历史过程。
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提出学习西方的君主立宪制度,从政治体面出发,学习西方。
制定宪法,施行宪政,提出了维新变法。
梁启超对立宪表现出极大热情,他说:“若立宪政体,真可谓国家亿万年有道之长矣!即如今日英、美、德、日诸国吾敢保其自今以后,直至天荒地老,而国中必无内乱之忧也!”戊戌变法的失败,使资产阶级革命派和群众认识到:民主不是靠乞求得到的,只有通过革命的道路,推翻封建君主专制,中国才能实现民主宪政。
从此中国国内的立宪呼声愈来愈重。
为了维护统治、缓和矛盾,1905年7月十六日,清政府派出了五大臣出国考察团,对立宪进行考察。
1906年7、8月,出使各国考察的大臣先后回国。
宪法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作用
宪法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作用
中国式现代化指的是中国在过去几十年中迅速发展并取得经济和社会进步的过程。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对中国式现代化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宪法为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指导原则。
首先,宪法确立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结构。
它规定了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党的领导地位等重要原则。
这些原则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保障了政治体制的稳定和有效运行。
其次,宪法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权,包括
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平等权利等。
这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法律保障,保证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进步和公正发展。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经济建设的基本原则。
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
和市场经济的结合,保证了经济发展的稳定和有序进行。
它还强调了保护私有财产权利、鼓励科技创新、促进可持续发展等重要原则,为中国的经济现代化提供了保障。
总之,宪法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它为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法治基础、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保护,为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框架和指导原则。
在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宪法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和保障性的作用,为实现全面现代化目标不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代宪法学著作读书心得(精选6篇)
近代宪法学著作读书心得(精选6篇)近代宪法学著作读书心得篇1法律的生命力源于理性。
如果把法律看作是鱼,那么社会则为水,正义为其肉,理性为其骨。
法律的魅力在理性中得以奔腾、彰显,最终得到升华。
正如张千帆教授在文中所写道的:“在现代法治社会,动态的法律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
” 读张千帆教授的书就如同与张千帆教授的交谈,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宪法学者应有的理性深度,一位法学家对社会现象冷静的反思,以及一位法学教授孜孜不倦的探求精神和对社会充满睿智的爱。
随着阅读的深入,理性与思辨,冷静与热情,在他的叙述中一一展露。
我们接近的不仅是一位宪法学家,而是更像是一位拓荒者,他带着比较的规尺追逐地平线上的太阳,并用正义的犁挑起宪法看得见的东方梦。
我认为这本书是现在中国的宪法学教材中最好的一本,它最大的贡献就在与国内的很多宪法学者还在纠缠于意识形态上,而张千帆教授的这部著作是完全站在法律人自己的领地、以法律人的思维来研究和书写宪法学的。
单纯的宣示“人民主权”、“依法治国”以及“公民权利”、“宪政”等等,而不继之以稳定的制度保障,这些迷人的原本具有的功能也会逐渐褪掉,进而使它们成为谁都可以用来装点门面的廉价货。
法治、宪政及宪法学的研究,固然以前述教义为理论基础,但理论本身只是一个出去了的娜娜,而法治、宪政及宪法学应该回答的是“娜娜出去以后怎么办”这样的问题。
作为公法的宪法固然无法脱离政治——那是不现实的,但宪法学不是政治宣传手册,宪法学者不应该是政治宣传工作者。
作为学问的宪法学必须独立呼吸,发出自己的声音。
《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就是宪法学在这个时代的自由呼吸。
, 从具体的问题和案例出发,来解说公民权利、政府权力、法治、宪政,探讨宪法的价值所在以及它们变成现实的途径和保障,内容不仅覆盖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的宪政实践,还涉及欧盟和联合国的有关问题,大量的“评注”和“讨论”点缀书中,更能增加读者对宪法学何以是“学”、并且是其命维新的“人学”而非冷冰冰的、不切实际的教条的理解。
论我国现行宪法
时间:2011-04-22 10:12:33 来源:数学小论文 作者:秩名
论文导读:缺乏立即召开由普选向前发展的需要了。这就是1982年宪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产生,中国近现代宪法发展简述。
四次修改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后,由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宪法的一些规定与社会生活的变化存在着明显不适应的情况。因而,自1988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曾先后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的序言和部分条文进行了局部修改和补充。
一、新宪法产生的基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为了争取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进行了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至1949年秋,中国革命进入了一个根本性的历史转折时期,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即将取得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决定性胜利。革命胜利后将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把革命胜利的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且规定建国后的大政方针作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循的准则,以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把革命和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这就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由于当时解放战争还在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尚未完成,人民群众还没有充分组织起来,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尚未恢复,因此,缺乏立即召开由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宪法的条件。论文格式,产生。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采取了过渡的办法,即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82年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新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专门召开了8次会议讨论,宪法修改委员会开了5次会议,有3次都是逐章逐节逐条讨论修改的,在历时4个月的全民讨论中,又经宪法修改委员会对该草案再次修改后,提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于12月4日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
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
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
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起源和特征也存在一定的
差异。
本文将从起源、特征和发展三个方面来对这两种宪法进行详细
对比分析。
起源方面:
近代宪法起源于近代欧洲,最早的宪法是美国宪法。
近代宪法的出现
几乎都是以革命为背景的。
而现代宪法则是在二十世纪初逐步出现的,主要是受到了民主和人权思想的影响。
特征方面:
近代宪法的特征是注重制衡和限制政府权力。
近代宪法采用三权分立
制度,并明确列出政府职权的划分,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法律
保护。
而现代宪法则更加注重宪法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现代宪法往
往具有宪法审查和司法独立的机制,以保障个人权利和促进法治建设。
发展方面:
近代宪法从欧洲传入到世界各地,成为不同国家推行现代化的催化剂,带动了现代民主国家的发展进程。
而现代宪法则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更
趋于国际化。
现代宪法追求更加深入、全面、细致的规范形式。
综上所述,虽然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存在差异,但他们在国家法制建
设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
这两种宪法的出现,推
动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加速了法治社会的建设。
希望在未来的发
展中,宪法能够更加完善和深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公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宪法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宪法作为一部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承载着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法律原则,对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是确保国家法律权威和法治化的基石,也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保障。
本文将探讨宪法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它们的内在联系。
首先,宪法对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引领作用。
宪法确立了国家治理的基本框架和原则,为国家管理机构和政治系统的建设提供了指导。
例子中,宪法中确定了国家机构设置和职权划分、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等重要内容,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基本的组织原则。
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程中,宪法的制定和修订需要紧跟时代发展,适应新的治理需求。
只有通过宪法的引领和指导,国家治理体系才能与时俱进,为现代化治理提供强大支持。
其次,宪法对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提供了法治基础。
法治是现代化治理的核心要素,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文件,为整个国家法律体系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法律原则。
它确立了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使国家治理以法治为基础,保证了权力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稳定性。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只有宪法作为法治的基础,才能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
再次,宪法还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权力制衡机制。
现代国家治理需要有明晰的权力分配和制衡机制,以保证各个部门和组织之间的相互制约和互动。
宪法中所确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以及其他特定的权力机构和制度,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权力的平衡和监督。
只有在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基础上,国家治理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并避免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此外,宪法对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还提供了法律保护和司法保障。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明示了宪法的法律效力,并赋予了公民救济和司法保障的权利。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承担着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责任。
通过宪法的规范和司法保护,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得以实现,法治社会的建设也变得更加完善。
简述近代宪法产生条件
简述近代宪法产生条件
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治因素:近代宪法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政治体制的转型。
在封建时代,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以君主制为基础的,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
然而,随着封建社会的崩溃和工商业的发展,中产阶级崛起,要求参与政治决策。
这促使一些国家进行政治体制的转型,建立起符合现代民主原则的政治制度,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基础。
2. 社会经济因素:近代宪法的产生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兴起,工商业迅速发展,社会阶层分化趋势明显。
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人民对公平、正义和权利的追求加强,为宪法的出现提供了条件。
3. 文化因素:近代宪法的产生还与文化因素有关。
近代国家宪法的制定需要律法文化的积淀和法治观念的普及。
律法文化的兴起使国家具备了法治的基本条件,法治观念的普及则为宪法的制定提供了社会基础。
4. 民主意识的觉醒:近代国家宪法的产生还与民主意识的觉醒有关。
人们对自由、平等和民主的追求使得各国政权开始倾向于建立以民主制度为基础的政治体制,宪法作为保障公民权利和限制政府权力的法律文书得到了广泛关注和支持。
总而言之,近代宪法的产生是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和意识
觉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的产物。
这些条件相互支撑、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近代宪法的发展和变革。
国家治理现代化内涵阐释与现实考量
国家治理现代化内涵阐释与现实考量
李建
【期刊名称】《重庆社会科学》
【年(卷),期】2017(000)001
【摘要】作为一种全新的治理模式,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整体性与系统性相统一、开放性与稳定性相促进、制度性与法制性相协调、调节性与反馈性相结合等显著特征,为新时期在全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确立了总体发展方向.面对现代化发展的时代指向,中国共产党通过坚持以执政党治理能力建设为核心的现代化方向、树立民主治理与法治建设联动化的发展思路、完善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现代民主治理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实践的深入发展等举措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入发展.
【总页数】8页(P21-28)
【作者】李建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准确把握基层民主治理现代化内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J], 张晓东
2.国家治理观的内涵阐释、历史考察、价值选择 [J], 李祥祥;
3.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法治现代化的内涵及功能 [J], 刘永红;聂应德
4.国家治理观的内涵阐释、历史考察、价值选择 [J], 李祥祥
5.新时代国家治理的内涵阐释——基于话语理论分析 [J], 徐亚清;于水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现代宪法近代宪法的区别是什么?
现代宪法近代宪法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常说宪法是很重要的,不仅仅是在我国,全世界各国的宪法都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经常会听到,现代宪法和近代宪法。
这些主要是国外引进的。
现代宪法近代宪法的区别是什么?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我们常说宪法是很重要的,不仅仅是在我国,全世界各国的宪法都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经常会听到,现代宪法和近代宪法。
这些主要是国外引进的。
现代宪法近代宪法的区别是什么?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现代宪法近代宪法的区别是什么?这个是以时代为标准划分的。
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的分水岭是1919年《魏玛宪法》。
现代宪法比近代宪法更加完备,宪法的四大部分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国家的标志都已经具备,而且趋于成熟。
魏玛宪法前的宪法主要侧重国家机构的组织,对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涉及比较少。
现代宪法的民主性和人民性更强。
一战后,世界主要的二元君主制国家德国、奥匈帝国等都垮台了,钦定宪法大大减少,民定宪法增加。
而且宪法内容里更注重保护民众的利益,开始限制资产阶级的利益。
《魏玛宪法》第2编为德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及基本义务,分个人、共同生活、宗教及宗教团体、教育及学校、经济生活5章。
第2编表现出这部宪法的特色,规定了个人的各种基本权利和许多社会生活的准则,其中有一些社会民主主义性质的规定。
例如第142条规定:艺术、科学及这方面的教育享有自由,国家予以保护并关心其培育;第148条规定:所有学校须按照德意志民族性的精神及各民族和解的精神努力进行道德、公民意识、个人技能和职业技能方面的教育。
公民课和劳动课应纳入学校教学科目范围;第149条规定:宗教课为学校正式科目。
如第153条规定所有权的行使应增进公共福利;第156条规定“一切生产者阶级”(资本家和工人)“共同合作”,工人参与私人企业管理。
最早规定了保护青少年的条款:《魏玛宪法》第122条:“应保护青年,使勿受利用及防道德上、精神上及体力上之荒废。
中国式现代化 宪法
中国式现代化宪法
中国式现代化指的是中国基于自身国情和实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通过改革开放,坚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统一,致力于实现现代化的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强调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机结合。
它主要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建设和文化发展等方面。
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中国式现代化关注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健全法治国家,加强党的领导,提高社会管理能力,保障人权。
中国的宪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石,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原则。
在经济结构调整方面,中国式现代化强调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推动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社会建设方面,中国式现代化关注的是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的素质和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积极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强调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构建和谐社会。
在文化发展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注重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提升国家软实力。
中国力求实现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协调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奠定基础。
总之,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根据自身国情和特色,以宪法为指导,综合推进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现代化进程,旨在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的目标。
中国近现代宪法发展简述
中国近现代宪法发展简述中国近现代宪法发展简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四部宪法。
1954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该宪法是在集中全国人民意志基础上产生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受到了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带有“左”的色彩,特别是这两部宪法没有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作为指导思想。
1982年现行宪法是在拨乱反正、解放思想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总结了“文革”破坏社会主义民主的教训,充分肯定了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的基本要求。
一、新宪法产生的基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为了争取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进行了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
至1949年秋,中国革命进入了一个根本性的历史转折时期,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即将取得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决定性胜利。
论文格式,产生。
革命胜利后将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把革命胜利的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且规定建国后的大政方针作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循的准则,以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把革命和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这就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
由于当时解放战争还在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尚未完成,人民群众还没有充分组织起来,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尚未恢复,因此,缺乏立即召开由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宪法的条件。
论文格式,产生。
论文格式,产生。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采取了过渡的办法,即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论文格式,产生。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论文格式,产生。
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同纲领》的贯彻实施,使我国发今了深刻的变化。
第一,整个大陆军事行动已经结束;第二,土地改革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陆续完成,封建剥削制度被基本消灭;第三,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活动和“三反”、“五反”运动取得了胜利,人民群众的觉悟极大地提高,人民政权得到了进一步巩固;第四,自1953年7月起,普选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接着,在基层完成普选的基础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召开;第五,遭受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已经得到恢复,根据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全国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
苏力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doc_2
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除了其所表现的纤弱虚构外,语言符号已不再具有任何价值。
词与物彼此不再相似,而堂·吉诃德却独自迷失其间。
——福柯[1]法律制定者如果对那些会促成非正式合作的社会条件缺乏眼力,他们就可能造就一个法律更多但秩序更少的世界。
——埃利克森[2]今天,当我们谈论法治的时候,我们的真正关切是什么?是什么触动了我们对这一古老话题的兴趣?仅仅是知识的兴趣吗?或者仅仅是由于社会的流行?如果是因为社会的流行,那么社会又因何而不断改换话语:从20世纪初的“变法”,到此后的“革命”,再此后的“改革”、“开放”,直至今天的“法治”或“法制”?这些话语之间有没有联系?又有什么样的联系?在我看来,人们关心法治,表达的是一种深刻的渴求,渴求社会生活的规则有序,而法律就是“使人类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3]尽管法学家对法治的定义有所不同,但诸多定义都从不同的方面强调了规则性的统治。
[4]然而,社会的有序和有规则之所以重要,并不是为了社会本身,而是为了个体在社会中的生活。
因为只有在有序和规则的环境中,人们才可能对未来有一个大致确定的判断,才可能有自觉的、有意义的生活,也才有可能在社会生活中运用个人的知识采取有效的行动、作出种种安排,其努力才是有意义的;这意味着同他人进行广义上的合作,其中既包括诸如合作生产、组织家庭等,也包括不侵犯他人这样的合作。
[5]在一个完全无序的地方,不仅个体生活是悲惨的,没有意义的,而且社会也无法存在。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尽管人们习惯于将法治同正义、公正这些概念联系起来,但从根本上看,法治回应的是社会生活,是社会的产物,并作为整体来说是功利性的,而不是超验的。
因此,当代中国对法治的呼唤,可以说就是对秩序的呼唤。
但是,必须注意,当代中国社会并不是完全无序的,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就显示出她不可能是无序的;事实上,只要一个社会还可以称之为一个社会,而不是霍布斯笔下的自然状态,就不可能是完全无序的。
苏力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doc
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除了其所表现的纤弱虚构外,语言符号已不再具有任何价值。
词与物彼此不再相似,而堂·吉诃德却独自迷失其间。
——福柯[1]法律制定者如果对那些会促成非正式合作的社会条件缺乏眼力,他们就可能造就一个法律更多但秩序更少的世界。
——埃利克森[2]今天,当我们谈论法治的时候,我们的真正关切是什么?是什么触动了我们对这一古老话题的兴趣?仅仅是知识的兴趣吗?或者仅仅是由于社会的流行?如果是因为社会的流行,那么社会又因何而不断改换话语:从20世纪初的“变法”,到此后的“革命”,再此后的“改革”、“开放”,直至今天的“法治”或“法制”?这些话语之间有没有联系?又有什么样的联系?在我看来,人们关心法治,表达的是一种深刻的渴求,渴求社会生活的规则有序,而法律就是“使人类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3]尽管法学家对法治的定义有所不同,但诸多定义都从不同的方面强调了规则性的统治。
[4]然而,社会的有序和有规则之所以重要,并不是为了社会本身,而是为了个体在社会中的生活。
因为只有在有序和规则的环境中,人们才可能对未来有一个大致确定的判断,才可能有自觉的、有意义的生活,也才有可能在社会生活中运用个人的知识采取有效的行动、作出种种安排,其努力才是有意义的;这意味着同他人进行广义上的合作,其中既包括诸如合作生产、组织家庭等,也包括不侵犯他人这样的合作。
[5]在一个完全无序的地方,不仅个体生活是悲惨的,没有意义的,而且社会也无法存在。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尽管人们习惯于将法治同正义、公正这些概念联系起来,但从根本上看,法治回应的是社会生活,是社会的产物,并作为整体来说是功利性的,而不是超验的。
因此,当代中国对法治的呼唤,可以说就是对秩序的呼唤。
但是,必须注意,当代中国社会并不是完全无序的,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就显示出她不可能是无序的;事实上,只要一个社会还可以称之为一个社会,而不是霍布斯笔下的自然状态,就不可能是完全无序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现代化范式的角度看中国近现代史中的宪法就当前我国高中历史教学与复习的范式的问题,著名学者冯一下先生提出“适当运用现代化范式,注意引导学生把握世界和中国近现代化进程史,从而大幅度提高近现代史的复习教学质量。
①”同时,他在文章中还明确说明了现代化的含义,“一般认为,现代化主要表现为经济领域的工业化和市场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与法制化,思想文化领域的理性化和科学化等②”。
下面,笔者试从现代化的范式的角度,简要地中国近现代史宪法发展的线索,作为对现代化范式运用于教学的一次尝试。
一、《欽定宪法大纲》───中国近代第一部宪法
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取得政权而出现于社会。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其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之中相继制定并完善了自己的宪法,使国家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而中国由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之中,不可能拥有自己的宪法。
直到19世纪末,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等提出要在中国兴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然而随着维新变法的失败,他们立宪的梦想也化为泡影。
到了20世纪初,面对蓬勃发展的资产阶级革命形势,为维护自身岌岌可危的统治。
慈禧太后不得不打出“变法”和新政的招牌,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和宣布“预备立宪”,并于1908年颁布《欽定宪法大纲》。
其正文有十四项均为“君上大权”,主要内容为: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尊严,不可侵犯;颁行法律,解散议院,统帅军队,宣战,媾和,订约,派遣与认受使臣,爵赏恩赦,总揽司法等大权。
从制定该宪法的目的与内容秂不难看出,它都是为了维护清王朝的反动统治,欺骗与麻痹人民群众,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应该看到它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使宪政问题在当时成为社会一大热点,使广大中国老百姓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到宪法是怎么一回事,对中国近代的法制化进程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1912年1月1日,资产阶级革命派在南京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于2月7日组成以宋教仁为首的宪法起草班子,经过一个月的紧张工作,三易其稿,终于在3月11日公布了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全文共计有七章,分为56条,其主要内容是:确认“主权在民”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规定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依据“五权分立”原则规定由参议院、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民国统治权力;确认保护私有财产;规定人民权利义务;规定严格的约法修改程序等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宪法,使鸦片战争以来人们为民主奋斗了七十多年的成果以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将中国民主与法制化进程推向了一个依照宪法实施民主共和的新阶段,应该说在中国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立宪运动的最高峰。
三、北洋军阀、国民党制定的宪法───中国近代法制化道路的曲折
1、北洋军阀统治时期
袁世凯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窃取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为稳固民国大总统的宝座,并逐步实现称帝的野心,他废除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炮制出了《中华民国约法》,全文十章共68条,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相比,它主要特点是,取消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制;解散议会并否决法案权;总统独揽立法、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成为最高统治者。
袁记《约法》的出笼,彻底否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确认了封建军阀专制,从而为袁世凯复辟帝制作了舆论准备并铺平了道路,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
袁世凯作了83天皇帝后在全国上下的一致声讨下死去,直系头目曹锟又上演了一幕“贿选总统”和“贿选宪法”的丑剧。
先是派兵包围国会,收卖猪仔议员
们“选”出曹锟为大总统,又匆忙赶制了一部宪法于1923年10月10日举行布宪典礼,称之为《中华民国宪法》,然而正如毛泽东所说“宪法,中国已有过了,曹锟不是颁布过宪法吗?但民主自由在何处呢?③”
2、国民党统治时期
1931年6月1日国民党政府颁布《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该部宪法从法律上确认了国民党一党专政与个人独裁的政治制度,引起了全国人民的不満。
不久“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大举侵华,中国人民面临“亡国灭种”的威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抗日民主运动,要求“还政于民”。
国民政府迫于形势压力于1936年5月5日公布“五五宪草”。
从内容上看,它不过是袁氏约法的翻版,其目的还是为国民党史的独裁专制服务的,但是,“五五宪草”的起草指导思想与理论作为历史文化遗产还是有许多可圏可点之处,如:“宪法要适合国情,与本国固有的历史传统、时势相适应;要总结实际政治经验,建立灵敏、能集中国力的政治体制;对草案内容宜作原则规定,条款不宜繁多,文字务求简明等等。
④”因此,“五五宪草”在中国近代一波三折的法制化道路上,仍然起到一定程度的推动作用。
抗战胜利后,中国各政治实体于1946年1月在重庆召开政协会议,通过了“关于宪草问题的决议”,然而不到半年,蒋介石对解放区全面进攻。
后来,又不顾人民的反对,一手召开伪国民大会,通过了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基本上是把“五五宪草”移植过来,加以改头换面,进一步强化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遭到全国人民的唾弃。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中国法制化进程的希望与发展
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国历史上首部人民宪法性文件
1931年冬,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临时
中央政府。
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其主要内容为:(1)确认革命政权的性质和任务,即工农民主专政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2)规定工农兵代表大会是政权的组织形式;(3)规定工农劳动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基本权利;(4)宣布民族平等与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5)确认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统一中国政权的目的。
《大纲》是中国历史上首部人民宪法性文件,尽管其内容尚不完备,体例亦不健全,但它总结了革命政权建设经验,赋了人民民主、自由的权利,在根本上不同于以往的宪法,成为中国人民以后制定宪法的基础与范本,大大地推动了解放区的法制化与民主化意识。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新中国的临时宪法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全国的解放民成为定局,1949年9月为筹备新中国的成立,中共以及社会各界民主人士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对于它的性质与作用,毛泽东明确指出“这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检查工作讨论问题的准则。
⑤” 《共同纲领》作为一部临时宪法,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点,得到有力的贯彻与实施,在建国初期的国家社会生活中起到很好的作用,加强了我国的法制建设。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部宪法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民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新生的人民政权得到巩固。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制定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该宪法的制定,正确吸收了国际经验,而且参照了国际经验。
我1954年宪法是同序言、四章和106条组成的体系结构,从内容上看,是《共同纲领》的继承与发展。
1954年宪法在我国宪法史上,在法制现代化的道路上地位举足轻重,它根据当时全国人民的共识,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及其道路和目标,它以人民民主原则作为指导,确立了适合国情的国体与政体,并且完整地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
而且这部宪法经过了慎重地起草过程,广泛征求意见,大张旗鼓宣传,提高了人民的法律意识,较为深入人心。
因此在行宪的最初年代,1954年宪法在国家生活中起了显著作用,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法制事业的发展。
以上,便是在高一历史教材所涉及到有关宪法的内容,笔者得用现代化范式进行了梳理与评价,笔者认为用这种方式进行与评价,可以更为客观地给中国近现代法制化的进程以定位,以帮助中学生形成正确的历史观。
正如罗荣渠先生所说“以现代化为中心来研究和评价历史,必须以现代生产力、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社会进步、国际整合等综合标志,给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以新的客观定位。
”
注:①②冯一下《现代化范式:高考历史复习教学新新思路》(《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2年1、2期)
③《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36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④蒋碧昆《宪法学》第101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⑤《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协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单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