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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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执行规范的

桂平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执行规范的

桂平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执行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的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关于严格执行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做到常规管理工作规范化,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教育教案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坚持原则(一)执行“学生每日在校教育教案活动时间,小学不超小时(五、六年级不超小时,其他年级应适当减少),初中不超小时”及“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小时,初中不超过小时,小学不设晚自习”的规定。

(二)执行“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小时,初中学生睡眠不少于小时”的规定。

(三)因地制宜执行“小学学生到校时间冬季一般不早于时分,夏季不早于时分;初中到校时间冬季一般不早于时分,夏季不早于时”的规定。

(四)严格执行《广西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年秋季期起执行)的规定,按课程计划要求开展教育教案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三、学生作息时间安排(一)小学阶段。

见附件:桂平市小学生作息时间安排表(一)及桂平市小学生作息时间安排表(二),可任选其中之一执行。

(二)初中阶段。

见附件:桂平市初中学生作息时间安排表(一)及桂平市初中学生作息时间安排表(二),可任选其中之一执行。

四、专项工作督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转变思想观念,对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改变过去不规范的课时设置和生活陋习,仔细贯彻落实本指导意见,确保学校教育教案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我局督导部门将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执行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校长将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附件:.桂平市小学生作息时间安排表。

2019年桂平教育局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公开

2019年桂平教育局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公开

新建
教学楼1#
4100 框架结构
项目总投资 (万元)
960
820
中央资金 (万元)
850
700
市县资金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计划开工年月 计划竣工年月
当前工 作状态
110
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前期工作
120
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前期工作
三、2019年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序号 1
学校名称 桂平市第四中学
项目性质
项目名称/建设 建筑面积
内容
(平方米)
建筑结构
新建
综合楼
5000
框架结构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000
中央资金 (万元)
850
市县资金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计划开工年月 计划竣工年月Biblioteka 当前工 作状态150
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前期工作
四、2019年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序号
学校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名称/建设 建筑面积
内容
(平方米)
建筑结构
1 石咀镇中心幼儿园
新建
综合楼
1305
框架结构
1 垌心乡中心幼儿园
新建
综合楼
1720
框架结构
项目总投资 (万元) 300
400
中央资金 (万元)
300
400
市县资金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计划开工年月 计划竣工年月
当前工 作状态
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前期工作
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前期工作
内容
(平方米)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9.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名师名
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的通知》精神,为配合做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经个人申报、市教育局推荐、自治区教育厅审定,确定了我区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双名计划”培养对象要根据教育部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教育实际,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胆探索课堂教学、人才培养、学校管理模式,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聚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治校水平出经验、出资源、出成果,带动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工作室成员要在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的指导带领下,借助“传帮带”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聚力探索合作学习和协同研究共同体,积极推动教育改革实践,产出一批可借鉴、值得推广应用的成果和模式,为推进我区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双名计划”名师工作室成员名单
2.“双名计划”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附件1
附件2
“双名计划”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

桂平市三所新建学校落成揭牌

桂平市三所新建学校落成揭牌

桂平市三所新建学校落成揭牌桂平市教育局办公室李达光李勇燊8月31日上午,桂平市第五中学、桂平市光明小学、桂平市木乐镇腾飞小学三所新建学校落成揭牌仪式分别在各校举行。

贵港市委副书记、桂平市委书记钟畅姿,桂平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锦秀,桂平市委副书记杨大东,桂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蒙家坤,桂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蒙爱杏,桂平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甘杰刚等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并为三所新建学校进行揭牌。

出席揭牌仪式的还有市委办、市政府办的领导和市教育局、发改局、国土局等12家单位的主要领导,辖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三所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关心桂平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也参加了本次揭牌仪式。

在热烈的掌声中,钟畅姿书记,陈锦秀市长,蒙爱杏副市长分别在揭牌仪式上致辞。

当领导们为学校进行揭牌时,现场礼花齐放,掌声雷动。

值此,桂平市教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改写了二十多年来桂平城区没有新增公办学校的历史。

桂平市第五中学是一所校园布局、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装备等均按国家一级中学标准建设的公办学校。

学校位于寻旺乡西南村(长安产业园区旁),校园实用面积120亩,规划投资2.26亿元。

规划设置80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4800人。

桂平市第五中学的建成招生,对于提升桂平市教育的品位和档次,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并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桂平市光明小学是市委、市政府以实施“民生推动”战略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教育攻坚行动,在2020年前计划投资25.5亿元规划新建的11所公办中小学校之一。

学校位于桂平市城区光明路,占地30余亩,总投资6680多万元,规划设置48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2400人。

它的建成,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辖区居民子女“入学难”的矛盾和大班额问题。

木乐镇腾飞小学是一所设计新颖、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小学。

学校位于木乐镇工业园区旁,校园占地面积约50亩,规划总投资约1亿元,可容纳学生2000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安排部署,为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确保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落地,我厅制定了《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12月28日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4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区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一)考试科目。

202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

桂平市教育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改革与创新

桂平市教育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改革与创新

我市积极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改革与创新桂平市教育局教研室梁健培近年来,我市切实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普及“治未病”工作理念,结合我市中小学校的实际,积极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改革与创新。

一、基本情况“十二”期间,我局主要从抓好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的队伍建设,指导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在师生中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学生考前团体心理辅导,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基地等几个方面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一)狠抓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辅导骨干老师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专业知识扎实、工作积极肯干、具有奉献精神的心理辅导教师队伍是顺利开展未成人心理辅导工作的保障。

每年都从大学毕业生中招聘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到我市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30名心理学专业毕业或考取了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老师。

我局定期组织这些心理辅导骨干教师进行学习,讨论案例,特别是在2015年我们邀请了贵港市江南中学的专职辅导老师覃沛华到我市与这些老师共同学习,共同分析案例。

经过一年的学习,这些老师的专业技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同时,我局非常重视学校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的培训,积极选派老师参加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截止2016年至,我市就有将近3000多人次参加了各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在2016年10月25—26日举办的“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在桂平市“‘比学比做争一流’活动”中,获得桂平市委的通报表扬。

(二)改革心理教育陈地,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一些条件成熟的学校,我局积极指导他们设立心理辅导室。

目前已经有15所学校设立有心理辅导室。

在全区心理辅导室建设评比活动中,石咀中学、江口中学获得优秀奖;江口一中、木圭一中获得合格奖。

还有十多所学校也正在装备心理辅导室。

(教育局)关于大洋中学体罚学生事件通报

(教育局)关于大洋中学体罚学生事件通报

桂 平 市 教 育 局 ——————————浔教办〔2011〕154号关于大洋中学“10·28”体罚学生事件的通报全市各中小学:2011 年10 月28 日,桂平市大洋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教师体罚事件,迅速被网络曝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我局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迅速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调查组前往大洋中学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认真做好相关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目前,相关学生情绪稳定,在校正常学习,家长没有不良反响,整个事情也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鉴于大洋中学学校领导班子及有关教师在处理此次事件过程中方式方法有欠妥当,教育学生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由此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经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事件有关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一是责成大洋中学领导班子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待事情深入核查清楚后对大洋中学当事值日教师行政记过处分。

大洋中学教师体罚学生事件,不仅损害了我市教育、教师的形象,同时也反映出我市一些学校在管理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反映出我市个别教师的师德素养还比较低,依法执教意识淡薄。

希望全市各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汲取大洋中学教师体罚学生事件的教训,引以为戒,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预防和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同时希望全市各学校要深入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对凡存在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等违纪违规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

对屡教不改、继续顶风违纪者要严肃查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总之,全市各学校、广大教职员工要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依法执教,大力弘扬爱生乐教的高尚师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培育学生,营造和谐的教育氛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桂 平 市 教 育 局

桂 平 市 教 育 局

桂平市教育局——————————浔教办〔2010〕214号关于举行桂平市第六届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观摩评比活动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市逸夫实验小学:经研究决定,11月23—26日在西山镇中心小学等5间学校举行桂平市第六届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学观摩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和评比办法1.桂平市第六届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学观摩评比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韦峰市教育局副局长伊腾市教育局副局长副组长:张辉市教育局电教站站长侯卫国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组员:李毓辉梁祖就黄凯琪温轶群陈冬寒林超宁洪学文谭海斌2.桂平市第六届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学观摩评比活动评比办法根据模式一课例、多媒体课例、电子白板课例,分别评出特、一、二等奖,由电教站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1.活动时间:2010年11月23—26日。

地点:西山镇中心小学、城西小学、思灵小学、新岗小学,市逸夫实验小学。

具体安排见附件。

2.参赛教师务必于11月19日前将教学设计一式五份送电教站(已送的不用再送,只送一份的,请补足五份送来)。

参赛老师课前需要与学生见面的,请与承办学校的有关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见课表。

三、特聘下列人员为桂平市第六届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学观摩评比活动评委:市教育局电教站:孙永、周欢、甘伟萍、罗作明市教育局仪器站:霍活西山镇中心小学:严日寿、莫桂杏、梁坤英市逸夫实验小学:陈媚、李文峰蒙圩镇中心小学:杨礼平、杨金坤南木镇中心小学:张芬社步镇中心小学:卢玉宇寻旺乡中心小学:陈世池下湾镇中心小学:何燕罗播乡中心小学:李金马皮乡中心小学:莫小芳木圭镇中心小学:潘登贤社坡镇中心小学:杨发燕西山镇思灵小学:蓝朝武以上评委请于11月22日下午3:00到电教站报到、开会。

四、希乡镇中心小学认真组织小学老师(10人/天)分别到各承办学校观摩学习。

五、参赛教师、带队领导和听课老师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学校报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桂教规范〔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为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充分发挥教材铸魂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管理细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统编教材统一使用。

其他教材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选用过程规范、有序,确保选出适合本地区中小学使用的优质教材。

第四条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下开展。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的统筹管理,发布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领导和监督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育教学实际,在自治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中小学教材。

第五条选用的教材必须是经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不得选用境外教材,确需选用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章选用机构第六条中小学教材选用单位原则上为设区市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4.08.16
•【字号】桂教规范〔2024〕5号
•【施行日期】2024.08.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
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和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厅研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8月16日。

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

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

⼩学安全教育活动⽉活动⽅案⼩学安全教育活动⽉活动⽅案 为进⼀步加强全校师⽣安全常识教育⼯作,增强师⽣公共安全意识,如下为⼩学安全教育活动⽉活动⽅案,希望对⼤家有帮助! 篇⼀:⼩学安全教育活动⽉活动⽅案 为了落实《桂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学“安全教育⽉”活动⼯作⽅案的通知》(浔教办〔20xx〕62号)⽂件精神,进⼀步强化师⽣安全意识,努⼒创设⼀个平安、和诣的校园环境。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普及安全⽣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师⽣的安全意识和⾃我保护能⼒,营造“关注安全、关爱⽣命”的校园氛围,不断增强全体师⽣的安全知识和⾃救⾃护能⼒,努⼒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活动⽬的 ⼤⼒营造安全教育活动氛围,增强师⽣安全意识,提⾼师⽣⾃我保护能⼒,为学⽣安全、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份。

四、成⽴领导⼩组,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略 2. 进⼀步完善各类事故的安全应急预案,针对消防、⽤电等安全隐患和易发⽣安全责任事故的环节,按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细化程序、有章可循,⼀旦发⽣安全责任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3. 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责任⼈,各班班主任是本班安全的第⼀责任⼈,学校与任课教师、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及安全教育当作头等⼤事来抓,贯穿于各项⼯作的始终。

对因思想认识不⾜、宣传教育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消除的责任⼈限期整改,对导致发⽣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第⼀责任⼈的责任。

4. 建⽴健全安全⼯作的长效机制。

结合学校⽇常管理和安全活动⽉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作机制,致⼒于培养师⽣员⼯的安全意识、规范⾏为和⽂明习惯,实现校园的长治久安。

学校安全工作心得体会感悟5篇

学校安全工作心得体会感悟5篇

学校安全工作心得体会感悟5篇学校安全工作心得体会感悟【篇1】开学初我们学习了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学后我的收获感慨很多,使我深深体会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要条件,我们时刻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记安全的重要性。

它牵动着每个孩子、每个家长、每个教师的心。

我觉得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每位教职工都要将安全工作放在头等位置。

学校安全,首先要从思想上、意识上重视起来。

思想上、意识上重视了,就能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而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又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

其次,了解教师岗位安全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我认为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

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学校安全教育要常规化。

我们要做到安全时时抓、事事抓,要常态化。

在安全演练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学生不能嘻嘻哈哈,老师更不能嘻嘻哈哈。

不能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才演练,不能为了演练才演练。

演练是要自发的、为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而演练的。

并且安全教育要涉及方方面面,比如要有防火、防震、防毒、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暑、防溺水等。

第三,教师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岗位职责,要以身作则。

老师在安全教育时,不能光要求学生怎么样做,老师的身教更重于言教。

这就要求老师在安全方面也给学生做出榜样,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总之,学校安全无小事。

事事、处处都存在安全隐患。

人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严加防范,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学校的安全工作才能做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深信: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安全工作一定能确保万无一失。

学校安全工作心得体会感悟【篇2】《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对中小学任课教师安全工作的要求是: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7.17•【字号】贵人社发〔2024〕27号•【施行日期】2024.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我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一)凡在贵港市境内中小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各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等中小学教育教学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民办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

(二)全市公办中小学及相关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规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

民办中小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评审管理模式不变。

(三)以下情形人员不能申报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2.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至2024年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黄贵琼、桂平市教育局、黎胜德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黄贵琼、桂平市教育局、黎胜德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黄贵琼、桂平市教育局、黎胜德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06【案件字号】(2020)桂08行终12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奔李庚华陈燕霞【审理法官】黄奔李庚华陈燕霞【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黎胜德;黄贵琼【当事人】黎胜德黄贵琼【当事人-个人】黎胜德黄贵琼【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黎胜德;黄贵琼【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明【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本案中,黎胜德、黄贵琼以其本为桂平市教师,在援××桂平市后,桂平市教育局未对其合法安置,损害其人格权和财产权等为由,诉请人民法院判令桂平市教育局承认其有20年合法工龄,为其办理离休或退休手续使其享受养老金待遇,并赔偿每人损失五万元。

黎胜德、黄贵琼对于其起诉,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桂平市教育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其起诉缺乏事实依据,一审法院裁定对黎胜德、黄贵琼的起诉不予立案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黎胜德、黄贵琼的上诉请求不成立,应予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2 23:26:11【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广西桂平停学通知最新公告

广西桂平停学通知最新公告

广西桂平停学通知最新公告
近日,广西桂平教育局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宣布桂平市全面停课的决定。

这一决定是为了确保师生的安全与健康,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

根据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桂平市所有学校将停止正常上课,所有师生将不得进入校园。

停课期间,学校将采取线上教学的方式进行教学活动,确保学生的学习进度不受影响。

同时,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监测,并做好学生的居家防疫工作。

教育局表示,停课措施的实施是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广西地区出现了新的疫情扩散风险,为了避免因学校聚集带来的传播风险,停课成为了必要而紧急的决定。

教育局强调,师生在停课期间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家长也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做好隔离措施。

同时,教育局鼓励学校和家长通过网络平台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身体状况。

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及时调整教学计划,确保学生的学习进度。

这一停课通知对广大师生和家长来说无疑是个重要的决定。

虽然停课会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一定的困扰,但是我们要理解和支持教育局的决策。

只有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师生的健康,遏制疫情的传播。

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度过这个艰难时期。

希望广大师生和家长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相信我们会战胜疫情,早日恢复正常的学校生活。

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密切关注后续的通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力量。

姚金、桂平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姚金、桂平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姚金、桂平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3【案件字号】(2020)桂行终6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文东梁冬云禤柔伶【审理法官】文东梁冬云禤柔伶【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姚金;桂平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姚金桂平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姚金【当事人-公司】桂平市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姚金【被告】桂平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其复议申请。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第三人复议机关证据不足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其复议申请。

换句话说只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案中《意见与建议》是桂平市教育局向桂平市司法局提的意见和建议,不是具有行政约束效力的行政行为没有对姚金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故桂平市政府作出11号不予受理决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姚金的权利义务亦不产生实际影响,也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综上,一审法院驳回姚金的起诉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姚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桂平市教育局文件

桂平市教育局文件

桂平市教育局文件桂平市教育局文件浔教发…2008?74号——————★————关于2008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局直各学校、单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改…2008?70号)和《2008年度贵港市教育系列职称评定关于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要求及装订》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学好文件,掌握政策学校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要学好文件,掌握政策,指导教师用评审条件和评分标准为尺度,衡量申报人的业绩,填好表格。

学校要把好审验证件关,按规定公示申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

凡是学校对教师的鉴定推荐意见,应由学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上报材料也应由分管领导负责、教师本人应协助整理好材料。

二、表格来源,材料要求及装订请按贵港市教育系列职称评定的说明和要求办理。

三、说明1、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2007年度考核时,我市教师未填此表),今年申报中一、小高者必须补填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如果学校没有空白表,可到我局职改办复印。

2005年、2006年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请附上该年度的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不需要附上考核表。

2、申报中一、小高所需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手册),复印2004—2007年的。

每人两个档案袋:1个装评审材料,1个装原件。

3、《2008年贵港市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评分核实表》,申报中高1份,中一、小高各4份,8开纸型。

4、本次提交论文,申报中一、小高者各1篇。

5、符合定职条件的教师请填写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定职表(由人事部门招聘分配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四、接收评审中、初级材料时间安排,见附表。

五、收费标准按去年规定执行。

附件:1、《2008年度贵港市教育系列职称评定关于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要求及装订》2、2008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一览表3、2008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4、2008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名册表5、中级材料1----5册封面目录打印式样,仅供参考。

桂平市校车管理办法(试行)

桂平市校车管理办法(试行)

桂平市校车管理办法(试行)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用车管理的通告浔政布〔2012〕3号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用车及其驾驶人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告.第一条接送学生的乘用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专用接送学生的乘用车(一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二)加装扶手、栏杆等安全装置~座位设有安全带,(三)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四)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接送学生的乘用车~不得用于接送学生.第二条接送学生的乘用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在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由驾驶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接送学生的乘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

- 1 -接送学生的乘用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第三条接送学生的乘用车应当配备1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随车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专职管理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随车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二车超载及有其他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乘用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四)制止学生在乘用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委局领导和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委局领导和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委局领导和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教育局,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1.01•【字号】贵教工委〔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贵港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委局领导和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二层机构,市直各学校:鉴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的变动,现将调整后的委局领导和处级干部工作分工通知如下:余铖武同志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行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

王志勇同志分管工作:党建工作、统一战线、党务公开、组织人事、职称改革、人才评审评价、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评先表彰、人才引培、支教工作、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涉外教育工作、机关共青团、机关妇女等工作。

分管科室:人事科、职改办公室、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对应教育厅处室:教育工委组织部、教育工委统战部、人事处、教师工作处、高校学生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机关党委、退休人员工作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语培训中心)、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黄伟然同志分管工作: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民族与宗教、教育规划布局、教育督导、语言文字、教育科研、招生考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学校德育、劳动教育、体育艺术卫生、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禁毒、防艾等工作,教材教辅审定、进校教辅资料管理,教育评价改革、“双减”工作,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学校妇女儿童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

分管科室:基础教育科(语委办、招生办)、教科所、招生考试院、市教育督委办、关工委办公室、“双减”办。

联系单位:覃塘区教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秀作业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秀作业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秀作业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6.05•【字号】桂教科学〔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秀作业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厅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厅发〔2021〕44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工作,加强作业设计管理,提高教师作业设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秀作业设计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内容根据国家、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相关学科教学内容和《广西2024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各市选用的相应教材版本,选取学科教材某一单元或经研究团队整合重构而成的“单元”进行作业设计。

不适宜设计书面作业的学科,可以活动类作业参评。

本次作业案例征集的范围为各学科2023年3月—2024年3月期间的单元教学内容,可以是基于教材的章节、大主题、大任务、项目学习、跨学科综合实践等单元类型的课后作业。

二、评选范围(一)参评对象。

申报者必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或教研员,可分团队申报和个人申报。

以团队名义申报的,成员(包括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

每个团队和个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的申报。

(二)参评学科1.3—6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艺术(音乐与舞蹈)、艺术(美术与书法)、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劳动、综合实践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课后作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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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教育局文件
浔教发…2008‟74号——————★————关于2008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局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改…2008‟70号)和《2008年度贵港市教育系列职称评定关于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要求及装订》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学好文件,掌握政策
学校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要学好文件,掌握政策,指导教师用评审条件和评分标准为尺度,衡量申报人的业绩,填好表格。

学校要把好审验证件关,按规定公示申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

凡是学校对教师的鉴定推荐意见,应由学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上报材料也应由分管领导负责、教师本人应协助整理好材料。

二、表格来源,材料要求及装订
请按贵港市教育系列职称评定的说明和要求办理。

三、说明
1、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2007年度考核时,我市教师未填此表),今年申报中一、小高者必须补填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如果学校没有空白表,可到我局职改办复印。

2005年、2006年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请附上该年度的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不需要附上考核表。

2、申报中一、小高所需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手册),复印2004—2007年的。

每人两个档案袋:1个装评审材料,1个装原件。

3、《2008年贵港市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评分核实表》,申报中高1份,中一、小高各4份,8开纸型。

4、本次提交论文,申报中一、小高者各1篇。

5、符合定职条件的教师请填写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定职表(由人事部门招聘分配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四、接收评审中、初级材料时间安排,见附表。

五、收费标准按去年规定执行。

附件:1、《2008年度贵港市教育系列职称评定关于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要求及装订》
2、2008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一览表
3、2008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4、2008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名册表
5、中级材料1----5册封面目录打印式样,仅供参考。

桂平市教育局
2008年10月13日
2008年度贵港市教育系列职称评定
关于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要求及装订
(一)报送材料的时间中学高级为10月20日至10月22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及市直学校民办学校的初级为10月27日至11月5日。

初级12月1日至12月5日。

(二)材料要求及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评审表必须使用从贵港市人事人才网http://或教育厅网
上下载的)。

2.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现任教师职务资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和外语免试审批表)复印件: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份(中学一级、小学高级视要求定)。

申报中学高级的按顺序分别粘贴在每份评审表的封面和第1页之间;申报中级的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荣誉证书(业务先进方面)复印件1份。

4、任职以来所取得各种论文评比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任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或经验总结、科研报告等各1份(复印件)。

(如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可交原件,交复印件的,要同时复印封面、封底和目录;在学术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宣读、交流的要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全部按顺序装订成册,如申报中学高级的,其代表作则放在最前面(属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放原件),以便鉴定。

5、任职以来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如教学成果奖、说课评比奖,发明奖等)复印件l份。

6、2004--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优秀证书、2007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各年度考核优秀证书统一放在考核表的上面。

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登记卡),业备骨干材料复印件各l份,
7、评审教师职务资格名册表高、中、初级各2份,评分核实表高级1份,中级一式4份。

申报中学高级的还要《申报教师职务资格推荐表》一式三十份(统一用A3“297 x 420mm”纸型打印)。

8、材料装订:(1)申报中学高级的名册表、推荐表不用装订,材料“2”中的教师资格证、“6”、“3”、“5”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材料“4”装词一册。

每册均附上目录(打印)。

(2)申报中级的“2”、“3”、“4”,“5”、“6”各订一册,各册均附上目录(打印)。

(3)评分核实表的装订:中学高教按科目顺序订成一本;中学一级的分科按顺序分成一式4份,订成4本;小学高级亦按顺序分成一式4份,订成4本,要求每本不超20份,
(4)申报初级的,①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职务资格证合订一册:②各种获奖证书合订一册;③年度考核表、考核优秀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合订一册。

注:未尽事宣请登陆贵港市人事人才网查询(有新要求与评分标准)或电话咨询(市职改办4569481、市教育系统职改办457 3877)。

贵港市教育系统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八日
桂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
2008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一览表
说明:申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008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式样,仅供参考)
中级材料
第一册
石咀一中王××
1、初中教师资格证 1份
2、玉林师院专科毕业证 1份
3、中学二级教师资格证书 1份
中级材料
第二册
石咀一中王××
1、2003年桂平市教学先进工作者奖 1份
2、2004年桂平市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奖 1份
3、2005年度桂平市先进教师奖 1份
中级材料
第三册
石咀一中王××
1、2003年8月桂平市教研室《××××××》论文二等奖 1份
2、2004年12月贵港市教研室《××××××××》论文三等奖 1份
3、2006年12月桂平市教研室《××××××××》论文二等奖 1份
4、本次提交论文《××××××××》 1篇
中级材料
第四册
石咀一中王××
1、2004年6月桂平市教研室说课评比二等奖
2、2005年12月获桂平市仪器站仪器制作评比三等奖
中级材料
第五册
石咀一中王××
1、2004年度考核优秀证书 1份
2、2007年度考核表 1份
3、任职期满考核表 1份
4、2004—200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各1份
5、2004—200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手册各1份
6、《中国—东盟知识》、《科技创新与中国现代化》证书各1份
7、任教研组长证明 1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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