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
国家邮政局发布2021年邮政快递业更贴近民生七件实事
GOVERNMENT INFORMATION BROADCAST■信息脈赭《通知》指出,近期.河北、黑龙江等地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出现新冠肺炎疫情。
农村地区医疗条件差,防疫能力和意识不足,现又正值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短板凸显。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开展联防联控,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
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农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加大文明行为提示力度,教育引导农民勤洗手、少串门、不集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席不办,广泛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要有序引导农民工返乡回乡,减少人员跨区流动,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和农民工意愿,积极引导农民工留在务工地就地过节;属地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安抚和疏导工作,解除就地过节农民工后顾之忧;对确有返乡过节需求的农民工,鼓励开展节前节后的“点对点”、“一站式”接送;引导支持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要加强农村地区防疫物资储备,畅通农村物流配送渠道,保障农村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需要。
《通知》要求,要切实抓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农产品供应,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
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积极组织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加大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农产品供应。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产品加工收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
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科学合理安排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开展生产托管服务。
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国家邮政局:发布2021年邮政快递业更贴近民生七件实事匠|家邮政局于近期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匡J家邮政局新闻发言人侯延波表示,2021年全行业将抓好包括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在内的贴近民生七件实事。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背景介绍民政和邮政是两个涉及公民生活的领域,民政部门负责民生保障、社会救助以及慈善事业等工作,邮政部门则负责邮件投递、快递物流等业务。
两个部门各自拥有专业性和公共服务性,可以相互补充,形成合作联动,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合作内容1. 提供寄递服务邮政部门可以加强自身业务的快递和邮政信件服务,成为民政部门的优秀合作对象。
民政部门向邮政部门提供民生保障需要的服务,例如医院的救护车和物资运送、福利院的物资运送、抗洪救灾的物资分发等事项。
两者可以共享物流和快递网络,提高物资的运输效率和速度,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2. 优化福利发放民政部门是福利发放的主管部门,邮政部门则是快递、邮件等服务的主管部门。
两部门可以合作,将福利物资快递到需要者手中,避免了因为物资运输不便而产生的时间延误和财产损失。
同时,在发放物资的过程中可以充分整合资源,减少冗余和浪费,提高物资利用效率。
3. 加强慈善事业宣传邮政部门是国家的主要媒介之一,具备广泛的传播能力,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
民政部门有着广泛的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搭配两者的优势,共同设计推广活动,加强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形成整合传播效应。
实施计划1. 制定合作协议首先需要从政策层面上认可并支持两部门的合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作协议。
根据实际情况,协议应明确合作内容、应遵循的标准和程序、协作的时间和地点、两部门各自的权责和利益等方面的内容。
2. 加强联络与协调在协议确定后,两部门应着手加强部门间的联络和协调。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不断交流,完善工作对接。
同时,两部门应派有专业技能及多年经验的人员负责合作事宜,确保合作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上报领导,组织验收在合作工作完成后,应立即上报领导层,予以肯定及表彰。
同时,各部门应认真总结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合作。
并在实施后进行验收,以便更好地检验合作工作的质量和成果,为日后的合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邮政 军民共建协议
邮政军民共建协议一、背景介绍邮政是国家的基础设施之一,而军民共建协议是指军队与民政部门共同参与邮政建设和服务的合作协议。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邮政军民共建协议的意义、内容和影响。
二、邮政军民共建协议的意义邮政军民共建协议的签署对于军队和民政部门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几个方面的探讨:2.1 军队参与邮政建设的意义军队作为国家的安全力量,参与邮政建设可以提供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 加强国家邮政网络的安全性,保护国家的通信安全; - 提供军事通信的保障,为军队的作战指挥和信息传递提供支持; - 提高军队的综合能力,培养军队人员的多项技能。
2.2 民政部门参与邮政建设的意义民政部门参与邮政建设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 提供邮政服务的普惠性,确保全国范围内的邮政服务覆盖; - 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就业机会和提高农民收入;- 加强社区服务,提供便利的邮政服务给居民。
三、邮政军民共建协议的内容邮政军民共建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协议的签署和目标协议的签署是邮政军民共建的基础,明确双方的合作目标和责任。
3.2 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军队和民政部门共同投资建设邮政基础设施,包括邮局、邮政网络等。
3.3 邮政服务提供军队和民政部门共同提供邮政服务,包括邮件投递、快递服务等。
3.4 信息技术支持军队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加强邮政网络的安全性和信息传递的可靠性。
四、邮政军民共建协议的影响邮政军民共建协议的签署将对军队、民政部门和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4.1 强化国家邮政服务体系邮政军民共建协议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国家邮政服务体系,提高邮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2 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邮政军民共建协议的实施将在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邮政服务,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
4.3 提升军队的综合能力军队参与邮政建设将提升军队的综合能力,培养军队人员的多项技能。
五、结论邮政军民共建协议的签署对于国家的邮政事业和军队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模板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提供民政服务的政府部门,乙方为提供邮政服务的专业机构,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邮政服务开展民政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本协议旨在通过双方的合作,实现民政服务的高效、便捷,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公众需求。
第二条合作内容1. 甲方同意利用乙方的邮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寄送、包裹递送等服务,以支持甲方的民政服务工作。
2.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邮政服务,并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服务标准1. 乙方应按照国家邮政服务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 乙方应确保邮件和包裹的安全、准确送达,并提供必要的查询服务。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支付乙方邮政服务费用。
2. 双方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费用结算,甲方应在结算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秘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根据违约情形协商确定。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什么是中国邮政最重要的战略最核心的优势
什么是中国邮政最重要的战略最核心的优势强根固本秉轴持钧沿流溯源协同推动中国邮政二次崛起3月3日,2020年全国邮政经营服务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
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爱力讲话,副总经理康宁作工作报告,副总经理郭新双、总会计师郭成林出席会议。
刘爱力在讲话中对邮务板块2019年取得的良好发展业绩给予肯定,对大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他指出,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邮务板块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决策部署,把握大势、真抓实干,普遍服务总体达标,经营发展稳定增长,协同发展成效初现。
在疫情防控中,邮政企业担当的责任前所未有,表现的能力前所未有,政府的评价前所未有,作出的贡献前所未有,社会的影响前所未有,品牌的传播前所未有。
刘爱力要求各级邮政企业强普遍服务之根、秉协同发展之轴、固代理金融之本、溯农村电商之源、持服务质量之钧,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同心同德、真抓实干,推动中国邮政二次崛起。
一要强普遍服务之根普遍服务是“人民邮政为人民”最根本的体现,是法律赋予邮政企业的义务,是保障国家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中国邮政生存发展的本质所在,是中国邮政的“根”。
坚持普遍服务“政”字当先。
中国邮政重在“政”字,成在“政”字,“政”代表着“政治”“政府”“政策”。
首先,“政”字代表着政治责任。
普遍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赋予邮政的神圣使命。
及时把党的声音传递下去,全力保障党报党刊、机要通信和军邮安全畅通,是一种政治要求、政治责任、政治体现,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国家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始终坚持政治第一。
这就意味着,邮政金融、物流做得再强再大,如果普遍服务、特殊服务没有保障到位,也是我们政治责任的一种缺失。
其次,“政”字代表着政府形象。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背景邮政服务一直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人民生活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政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邮政在服务方面也具备了一定的优势。
此时思考如何将两者结合起来,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实现“互利共赢”。
合作目的此次合作旨在通过建立民政邮政合作机制,将邮政的网络优势和民政的服务需求进行结合,提高民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带来更多实惠。
合作内容1. 政务快递服务由于民政服务中需要多次合作,因此建立起政务快递服务,将民政办事服务和交流文件的快递服务,与邮政网络优势相结合,可大幅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效率。
2. 社区快递服务邮政公司的实体网点数量众多,而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日益提高,因此民政和邮政可以共同建立社区快递服务站点,提供各种类别的服务物品。
同时,社区快递服务站点也可以作为民政服务的延伸,为居民提供政府服务,如社保、医保、居住证等等。
3. 公益服务社区快递服务站点还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可将其作为开展慈善事业的一种途径。
邮政公司可将其部分收益作为慈善善款,用于支持当地的慈善组织或机构的开展工作,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等。
4. 数据共享邮政公司的快递数据资源庞大,而民政服务需要了解各类群体的实时动态,因此双方可以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邮政公司向民政部门提供快递服务数据,可为民政部门的服务实现更好的精准性。
合作保障1. 支持政策相关部门应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邮政和民政两个部门的合作,并给予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2. 建立合作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建立民政邮政合作机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各方利益得到保障。
3. 人员支持为保证合作工作的顺利进行,邮政和民政两个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协调工作,同时在人员和培训等方面互相支持,构建合作人才队伍。
合作效益此次民政和邮政合作,将为政务审批、社区居民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减少人力物力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改变,民政服务对于社会稳定和个人幸福感的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如何提高民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同时,邮政行业在过去的几年中也得到了快速发展,邮政网点的布局和覆盖范围越来越广,为民政服务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因此,将民政与邮政行业进行合作,将有利于提升民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
合作方案一、邮政网点提供场地邮政网点一般在市区内及周边地区布点,而民政服务设施在城市中心或者相关部门设立的区域较为集中,可能需要市民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前往获取服务。
因此,合作首先可以由邮政网点提供场地,使民政服务设施进入邮政网点,实现就近服务,为民服务提供更多方便。
二、邮政网点提供便民服务邮政网点在经营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健全的卡友服务网,拥有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用于为民政服务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便民服务。
比如,在邮政网点设置公共机器,能够将民政服务的各类许可证、公示信息等等提供给市民,实现社区一站式服务,从而为民服务提供更优质的体验。
三、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民政与邮政行业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政府部门建立统一服务窗口,在网点和客户之间提供便捷的服务,实现民众从家门口就可以轻松办理相关业务,提高了政府服务效率,也方便了民众办事。
四、物流配送民政服务在便民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行政手续、文书服务等等的问题。
合作可以借助高速公路、快递专线和人员配备,实现邮政物流配送和民政服务物流配送的协同配合,为民众办理方便快捷。
合作意义合作能够实现多方利益的共赢,意义重大。
从民政服务的角度来讲,这种合作可以:一、提高服务质量合作可以将民政公共服务从中心区域向邮政网点等周边区域延伸,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快速的服务,从而拉近政府与民众的距离。
二、节约用地利用邮政网点的场地,可以减少官方公共服务硬件设施的基建和使用成本,避免冗余设施和闲置资产的浪费。
三、提高效率邮政作为服务提供者,一方面可分享邮政服务业务优势,另一方面可以高效地利用邮政内部资源实现物流配送,以提高公共服务办理效率。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
民政邮政合作方案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对老年人的照顾和服务需求也越来越多。
同时,邮政企业在传统邮件服务的衰落中,积极转型开展新业务。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推进邮政企业的发展,民政部门和邮政企业可以开展合作。
合作内容•建立老年人服务中心邮政企业可以在邮局等场所建立老年人服务中心,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如邮政、快递、代购等一站式服务。
同时,服务中心也可与民政部门合作,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养老、日间照料等服务。
•联合推出专门产品邮政企业和民政部门可以联合推出面向老年人的专门产品,如老年人优惠门票、邮寄服务等,为老年人提供实际便利和优惠。
•配送救灾物资邮政企业可以作为救援物资配送的主力,为灾区老年人提供救援物资的配送服务。
同时,民政部门也可以通过邮局等邮政企业的场所和渠道,发布救援信息,增加救灾效率。
•共建社区送餐服务老年人送餐服务是目前社会关注的一个难点。
邮政企业可以与民政部门合作,共建社区送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健康、温暖的餐饮服务。
•共同推进信息化服务邮政企业是信息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之一,与民政部门合作,可以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信息服务,包括民政信息查询、老年人资讯服务等。
合作模式建立民政邮政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合作方案,明确合作责任、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
根据合作内容,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模式:•直接对接合作:民政部门与邮政企业直接对接,确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和执行方案。
•政企合资:民政部门和邮政企业通过合资的方式,建立相应的合作机构,共同开展老年人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
•应收分成合作模式:邮政企业在老年人服务中心等场所提供一站式服务,民政部门提供相关业务,双方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总结民政邮政合作有利于提升老年人服务水平,促进民政和邮政企业共同发展。
在合作中,双方应明确分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合作的模式可以灵活选择,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最佳方式。
国家邮政局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055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邮政局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05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4.07.01•【文号】国邮函〔2014〕84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055号建议的答复国邮函〔2014〕84号何健忠等3名代表:您们提出的关于发挥邮政功能优势、助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在邮政服务网点设立部分公益性岗位的建议财政部协办意见表示,财政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规定,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资金对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给予补贴。
社区邮政服务站和村邮站如果被地方政府认定为公益性岗位,可按现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相关规定,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并按规定享受补贴。
据我局了解目前已有北京、贵州等地方政府将村邮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并给予部分补贴资金,保障了村邮站的可持续运营。
下一步,我局将就此问题继续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推动在邮政服务网点设立部分公益性岗位。
二、关于将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建议目前,我局正在进行邮政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指导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将邮政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已有北京、天津、重庆等地取得一定成效。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协办意见表示,将邮政基础设施纳入城镇化发展规划十分必要。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设包括邮政基础设施在内的高效便利的生活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打造便捷生活服务圈。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城镇化规划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市政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邮政普遍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普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邮政普遍服务是党和国家赋予邮政企业的神圣使命,是中国邮政的“根”和“魂”,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邮政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核心载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第四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邮政普遍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邮政网络全面覆盖、运行稳定,供给能力持续提升、显著增强,服务质量不断改善、用户满意,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高效顺畅,保障措施更加有力、日益完善,努力推进邮政普遍服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邮政普遍服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五条邮政普遍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政治责任原则。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组(党委)对邮政普遍服务工作统一领导,坚持“政”字当先,聚焦邮政普遍服务法定义务,践行“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
加强邮政普遍服务发展规划和预算保障工作,确保邮政普遍服务优先投入、优先保障、优先发展。
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实施科技赋能,推动绿色发展,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优质普遍服务。
(三)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树立法治意识,遵守国家法律规范,落实政府监管要求,依法对邮政普遍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四)坚持统筹管理原则。
遵循集团公司“三个视角”“三大规律”的工作要求,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环节的邮政普遍服务管理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协同,建立邮政普遍服务齐抓共管机制。
国家邮政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391号建议的答复-国邮函〔2020〕97号
国家邮政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391号建议的答复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391号建议的答复国邮函〔2020〕97号史贵禄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村村通快递,打通村民致富最后一公里”的建议(第2391号)收悉。
经商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现答复如下:国家邮政局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快递物流发展,会同相关部委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健全配套政策。
2019年,国家邮政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台《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支持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建设,持续提升邮政业服务“三农”能力。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国家邮政局提出“快递进村”工程。
2020年,印发《“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发展目标、主要模式和工作要求。
此外,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在2019年印发的《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明确将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相关职责列入地方事权,为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快递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是推动资源集约共享。
国家邮政局研究提出邮快合作、快快合作、驻村设点、快交合作、快商合作、其他合作等6种“快递进村”的主要模式,鼓励市场主体成本共担、资源共享,实现合作共赢。
在邮快合作方面,2019年,国家邮政局组织在黑龙江、四川、甘肃、青海、西藏5省(区)开展试点。
目前,邮快合作不仅在5个试点省(区)进展良好,还带动24个省(区、市)积极参与。
在快交合作方面,2019年,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还组织开展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公布日期】2019.08.12•【文号】交运发〔2019〕107号•【施行日期】2019.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9〕107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健全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动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在农村地区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服务覆盖率,全面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坚实的服务保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交邮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为目的,坚持市场主导、政府统筹,多方协同、资源整合,因地制宜、融合创新,通过节点网络共享、运力资源共用、标准规范统一、企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农村生产生活物资、邮政快递寄递物品等高效便捷流通,为农村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网络节点共建共享1.支持县级公路客货运站拓展建设邮政快递作业设施。
在有效保障客运服务和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上,促进物流资源集聚整合,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拓展县级客运站物流服务功能,合理规划客、货分流线路,设立仓储、分拣、泊车等设施,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邮件快件的中转装卸、运输配送等服务。
引导县域内邮政、快递企业入驻县级客运站,共享场站资源和设施。
引导县域内快递企业通过联盟、合资等方式,开展县域内快递业务的共同揽收、分拣、运输、派送。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 [甲方全称]乙方: [乙方全称]鉴于甲方作为负责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的政府机构,乙方作为专业邮政服务提供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目的1. 共同推进社会事务管理与邮政服务的融合发展,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2. 促进邮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
3. 实现资源共享,提升邮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二、合作内容1. 信息共享与数据交换:- 双方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民政数据与邮政数据的互联互通。
- 甲方提供民政相关数据,乙方负责数据安全及保密。
2. 邮政服务进社区:- 乙方在社区内设立邮政服务点,提供代收代投、包裹寄递、便民缴费等服务。
- 甲方协助乙方在社区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高邮政服务知晓率。
3. 政务服务合作:- 乙方协助甲方开展民政业务办理,提供邮政速递服务,实现政务事项“一网通办”。
- 双方共同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4. 农村电商合作:- 乙方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物流配送、仓储管理等服务。
- 甲方协助乙方在农村地区开展电商培训,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
5. 公益慈善合作:- 双方共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邮政服务。
- 乙方提供物资运输、寄递等支持,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 ] 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 提供民政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 协助乙方开展邮政服务宣传推广活动。
- 为乙方提供政策支持,协助解决邮政服务中遇到的问题。
2. 乙方权利义务:- 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 保障数据安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积极参与民政工作,为民政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五、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邮政局、民政部关于印发《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民政部关于印发《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
理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邮政
【发文字号】国邮发[2016]57号
【发布部门】国家邮政局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6.05.25
【实施日期】2016.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邮政局、民政部关于印发《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邮发〔2016〕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规范重大自然灾害期间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和救灾活动有序开展,国家邮政局和民政部共同研究制定了《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邮政局
民政部
2016年5月25日
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赈灾包裹寄递服务,保障赈灾包裹寄递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组织开展。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广贵州经验进一步做好政邮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函〔2019〕94号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广贵州经验进一步做好政邮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广贵州经验进一步做好政邮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函〔2019〕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办公室:国家邮政局“2019年邮政业更贴近民生七件实事”提出,支持邮政企业进驻各地政务服务大厅,进一步推广“网上办事+线下寄递”模式,助力“不见面”审批。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邮政分公司认真落实国家邮政局要求,积极探索,走出政邮合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较为典型的经验。
为推广贵州政邮合作经验,进一步推动政邮合作深入开展,现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借鉴贵州经验做法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做出部署。
贵州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吃透政策精神,发挥行业优势,主动协调省政府及财政、政务中心等部门,指导省邮政分公司积极作为,采取邮政企业进驻方式提供证照寄递服务,为贵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行业应有的贡献。
在政企双方共同努力下,目前贵州省、市、县三级110个政务服务中心已经开展政邮合作的达104个,实现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实行“政府买单、免费邮寄”模式,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的认同。
二、深入推动政邮合作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实践证明,政邮合作是一项政府获益、企业获利、群众满意、多方共赢的好事实事。
民政邮政合作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民政部门名称)乙方:(邮政企业名称)鉴于:甲方作为负责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服务、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工作的政府部门,乙方作为提供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物流服务等业务的企业,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宗旨1. 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民政事业和邮政事业的发展。
2. 通过合作,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效率,拓宽邮政服务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双方业务增长。
二、合作内容1. 民政信息传递服务:- 甲方将民政相关通知、公告、文件等通过乙方邮政网络进行传递,确保信息及时、准确送达。
- 乙方提供专用邮政信封、封条等专用用品,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信息传递服务。
2. 民政业务代理服务:- 乙方在邮政网点设立民政业务代理点,为群众提供民政业务咨询、办理服务。
- 甲方将民政业务代理范围、服务流程等向乙方提供,并协助乙方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3. 民政项目合作:- 双方共同参与民政项目的策划、实施和评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 甲方提供民政项目相关信息,乙方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邮政服务支持。
4. 民政救助服务:- 乙方利用邮政网络为民政救助对象提供包裹寄递、汇款等服务,确保救助物资及时送达。
- 甲方协助乙方了解救助对象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民政宣传教育:- 双方共同开展民政政策法规、社会救助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 乙方利用邮政网络资源,扩大民政宣传覆盖面。
三、合作方式1. 资源整合:- 甲方提供民政信息资源、业务资源等,乙方提供邮政网络资源、服务网点资源等。
- 双方根据合作内容,共同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2. 业务对接:- 甲方与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业务对接,确保合作事项顺利实施。
- 双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沟通合作进展,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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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邮善促民生”
战略合作协议》的意见
【法规类别】邮政
【发文字号】民发[2014]181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4.08.19
【实施日期】2014.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的意见
(民发﹝2014﹞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邮储银行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重要决策,充分整合民政、邮政各自资源,以慈善超市为平台,增加民政公共服务供给,共同助力民生事业发展,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民政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定开展“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的重要意义
民政部门和邮政部门通过开展“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以授权邮政便民服务站加盟的
形式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并在国防和军队建设、救灾防灾减灾、社区服务体系等方面固化成功做法、拓展合作内容,是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民发﹝2013﹞217号)的重要形式,是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必然要求,是助力民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慈善超市社会化运营的步伐,扩大慈善超市覆盖的范围和服务的广度,发挥慈善事业扶贫济困积极作用;有利于增加民政为民服务的网点,扩大民政为民服务的范围,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和服务功能;有利于扩大邮政的业务范围,提高邮政的客户量,增强邮政的社会影响力,必将进一步促进民政邮政事业共同发展。
各级民政部门和邮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
二、明确开展“邮善促民生”合作的战略目标
(一)创新民政慈善超市建设。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思路,依托邮政物流体系和便民服务体系,以授权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为主要合作形式,力争慈善超市覆盖更大范围,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二)丰富邮政民生服务功能。
以邮政服务项目与服务平台为基础,以邮政便民服务站和慈善超市为主要端口,融合民政业务12大特色服务项目,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完善、更加贴心的服务。
(三)完善基本社会服务网络。
综合邮政系统5.2万邮政局所、22.2万个邮政便民服务站及百万邮政大军覆盖面广、遍布城乡的特点,和民政部门掌握民生政策、贴近困难群众的优势,充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完善政府在城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基本社会服务网络。
三、落实“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慈善超市建设。
在双方协商、民政部门授权,选择优质的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的基础上,落实以下任务:
1.实现困难群众在慈善超市加盟店购物优惠。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利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向邮政部门提供困难群众的基础信息,地方各级邮政部门要灵活调整销售控制系统,实现城乡低保群众、五保群众等在慈善超市加盟店购物享受一定额度的优惠。
让利部分由民政部门和邮政部门酌情给予补贴。
2.通过慈善超市加盟店发放民政系统民生资金。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可以通过有条件的慈善超市加盟店,利用邮政“助农取款”设备,向符合条件的群众发放民政领域的多种民生资金。
民政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邮政部门进行协商,统筹考虑现有发放渠道和新型发放方式,以最优选择为指导,做好民生资金发放的工作衔接。
3.通过慈善超市加盟店代发基本生活物资。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慈善超市加盟店,在元旦、春节、冬令春荒等特定时期,向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物资领取、兑换、凭卡(券)购买等服务。
4.通过慈善超市加盟店实现捐赠物品折价代销。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慈善超市加盟店,参考民政部《捐赠纺织品折价参考目录(试行)》等标准,对安全、卫生、可再穿着的捐赠衣物或再生加工产品进行售卖。
各慈善超市加盟店要对销售捐赠衣物所得收入实行专账管理,不得同店内其他商品的账目管理相混淆,定期将款项上缴至当地民政部门指定账户。
5.通过慈善超市加盟店代销福利彩票。
省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