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培训课件
合集下载
消费税法培训资料(PPT 64张)
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
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 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 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 煤油五个子目。
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 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 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 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
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 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 代缴消费税。 (提示: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 定额税率150元/箱)
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关系?普遍征收和特定 征收的区别? 销售烟叶要征消费税吗?消费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烟从烟厂销售后,零售商要交纳消费税吗?消费税 的征收环节有哪些?
乘用车
(二)调整摩托车税率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三)调整汽车轮胎税率
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
(四)调整白酒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
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
第三章
消费税法
应纳税额计算
消费税 基本要素
第二层面
第一层面
能理解消费税暂行条例
能正确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
能力目标
项目教学法、启发式教学 案例教学法、 归纳教学法
教学方法
理论教学4学时 实践教学2学时
教学时间
消费税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应税
《消费税培训课件》PPT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可编辑课件
第三章消费税PPT课件
具体情况如下:
1.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3.销售额不包括下列费用
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 转交给购买方);
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包装物押金(酒类除外)。
.
4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二)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1.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 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二、征税范围 目前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分布在四个环节:生产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零售应税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包括14类: (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 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7)汽车轮 胎,(8)摩托车,(9)小汽车,(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12)游艇,(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
1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 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 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 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 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
第4章 消费税 《中国税制》PPT课件
第四章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的概述
一、 消费税的概念
•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 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 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 的一种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二、消费税的特点
• (一)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 我国实行的是有选择性的消费税,是非中性税
销售额:卷烟、白酒从价定率计税依据为销售额。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生 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具体规定参看教 材。
第四节 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免)税
一、减免政策
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替代污染排放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推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 值的小汽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税额×减征比例 应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税额-减征税额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扣除范围包括: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 6.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9.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0.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 汽油、柴油。
第一节 消费税的概述
一、 消费税的概念
•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 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 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 的一种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二、消费税的特点
• (一)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 我国实行的是有选择性的消费税,是非中性税
销售额:卷烟、白酒从价定率计税依据为销售额。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生 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具体规定参看教 材。
第四节 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免)税
一、减免政策
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替代污染排放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推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 值的小汽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税额×减征比例 应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税额-减征税额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扣除范围包括: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 6.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9.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0.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 汽油、柴油。
消费税法培训课程PPT(77张)
B.高档护肤类化妆
• C.指甲油、蓝眼油 D.演员舞台化妆 用的上妆油、卸妆油
• 【答案】ABC
• 二、消费税的税率(熟悉,能力等级2)
• 经过2009年的税制改革,消费税税目 和税率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比 例税率中最高税率为56%,最低税率 为1%;定额税率最高为每征税单位 250元。
• (一)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
• B.凡是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都征收消费税 • 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 • D.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 • 【答案】ACD
•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2)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 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 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 税义务人
• A.6.15万元 B.8.19万元 C.3.6万元 D.2.55万元
• 【答案】A
• 【解析】应纳消费税=(8.5+12)×30%=6.15(万元)。
• 第五节 计税依据
• 本节教材结构:
•
从价计征
•
从量计征
•
从价从量复合计税
•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 一、从价计征(掌握,能力等级2)
• (一)销售额的确定
•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会构成城市维护 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
• 3.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 消费税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 除的税金(即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 A.凡是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属于征收增值税的货物的 范畴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消费税培训》课件
奢侈品
如高档手表、珠宝、豪华游艇 等。
能源产品
如成品油、煤炭等能源类产品 。
02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税率分为定额税率和比例 税率两种形式。
定额税率是按单位数量或金额来 确定的,如烟草制品、成品油等
。
比例税率是按应纳税额的一定比 例来确定的,如汽车轮胎、高档
化妆品等。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 税税款。
适用税率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种类和税率表的规定来确定的税率。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 额,具体包括:销售数量×单价、销售
金额、出厂价等。
申报时间
消费税的申报时间通常为每月或 每个季度的固定日期。
申报期限
申报的期限一般是在当月的15日 之前,以确保及时缴纳税款。
申报方式与流程
申报方式
申报消费税的方式有多种,包括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和现场 申报等。
申报流程
申报的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报表、核对数据和提交申报等步 骤。
缴纳方式与期限
缴纳方式
费税
03
消费税扣除凭证
企业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
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须提供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抵扣联)等凭证
05
消费税的监管与违规处理
税务部门的监管措施
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
加强信息化建设
税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消费税监管制 度,明确监管范围、监管方式和监管 责任。
缴纳消费税的方式有多种,包括银行 转账、支票和电子支付等。
《消费税培训》PPT课件
*
精品文档
10
消费税纳税人
1、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
2、在我国境内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的单位和个人;
3、在我国境内从事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
4、在我国境内销售国务院确定的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精品文档
11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条例中未明确规定有 代扣代缴义务人,但是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 品中实际存在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规定。
❖ 啤酒按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和 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分为 两档,单位税额分别为250元/吨和220元/吨;娱 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
*
精品文档
19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分为两种情况,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 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税率为5%;
❖二、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 (二)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 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 售额(不含增值税)。
❖ (四)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
*
精品文档
27
(五)适用税率:5%。
❖原细则中《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未
作为细则的附件一并下发,而是另行
*
精品文档
16
3.3消费税税目税率
此次税目税率表的调整。主要是将1994年以 来的政策调整内容进行了补充,由原来的11 个税目,修改为14个,大部分的税目税率进 行了调整。
目前消费税的税率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比 例税率,二是定额税率,三是复合税率。
消费税基础知识培训(ppt 108页)
即:销售数量和销售额都是消费税的计 税依据
计税依据
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 相结合征税办法的是() A.啤酒 B.粮食白酒 C.酒糟 D.葡萄酒
计税依据
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
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
的移送数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
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
外)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
的单位 D.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
外)的单位
征税范围
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 鞭炮、焰火等
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 玉石等
消费税
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 其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 的一种税。
简单的说,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 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特点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税率
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残次品卷烟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
的征税类别低一档税率征税 B.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按酒精适用税
率征税 C.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
产的白酒,一律按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D.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
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
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征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 办法
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 消费品销售的
税率
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卷烟的适用税率 酒的适用税率 若干征税项目的税率减免及相关规定
计税依据
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 相结合征税办法的是() A.啤酒 B.粮食白酒 C.酒糟 D.葡萄酒
计税依据
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
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
的移送数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
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
外)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
的单位 D.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
外)的单位
征税范围
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 鞭炮、焰火等
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 玉石等
消费税
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 其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 的一种税。
简单的说,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 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特点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税率
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残次品卷烟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
的征税类别低一档税率征税 B.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按酒精适用税
率征税 C.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
产的白酒,一律按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D.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
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
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征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 办法
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 消费品销售的
税率
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卷烟的适用税率 酒的适用税率 若干征税项目的税率减免及相关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确定销售行为时必须依据有偿性原则 ,即确定销售行为是否成立,主要看其是 否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即是否从购买方 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下列行为不属于在销售环节纳税的行为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
出售的(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销售外
购已税消费品的;销售进口已税消费品的
。
*
34
2、移送使用环节
*
8
第三部分 消费税税制
@消费税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目税率 @纳税环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计税依据
*
@应纳税额 @退免税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金银首饰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
9
3.1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 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
应税消费品在报关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后,即发生应税行为,应当于应税消费 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
*
37
(二)纳税环节的特殊规定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的纳税环节在应税消费品的零售环节。
*
38
3.5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 方式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 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 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17
(一)主要的调整内容
烟
将卷烟的复合计税税率补充进入《消费税 税目税率表》。卷烟按每条对外调拨价50 元(含)以上和50元以下分为两档,比例 税率分别为45%和30%,从量定额税率均 为0.003元/支。
(2009年5月1日已再次调整 ,具体内容见后)
*
18
酒及酒精
将白酒的复合计税税率补充进入《消费税税
2、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属于消费税税目税 率表中列举的消费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 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堵塞税收漏洞,对于那些未 体现销售而发出、使用和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也 将其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
15
(三)征税范围的确定
应税消费品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解读:修改后的条例附表为《消费税税目 税率表》,细则也作同样修改。
目税率表》;取消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分类 ,统称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 元/500克(或500毫升)。
啤酒按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 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 的和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 的分为两档,单位税额分别为250元/吨和220元/ 吨;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 吨。
(其中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 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
*
31
(三)税率的调整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 院确定。
调整和修订税目税率一般在下列情况进行:一是随 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一些消费品的供求关系有所变化 ,需重新确定鼓励或限制发展的对象;二是由于价格 变动,引起一些消费品盈利水平发生较大变化;三是 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涌现出新的应税消费品, 需要增加税目,调整税率。
*
10
消费税纳税人
1、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
2、在我国境内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的单位和个人;
3、在我国境内从事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
4、在我国境内销售国务院确定的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11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条例中未明确规定有 代扣代缴义务人,但是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 品中实际存在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规定。
消费税
一叶孤舟客
消费税(2009)
1
消费税简介
2 消费税条例及细则主要变化
3
消费税税制
*
2
第一部分消费税简介
@消费税实施概况 @现行消费税特点
*
3
1.1消费税实施概况
*
4
1.2现行消费税特点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征收环节的单一性 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
13
(一)应税消费品的种类
流转税格局调整以后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 产品
非生活必需品中一些高档、奢侈的消费品 从保护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需要出
发,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某些消费品 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
*
14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特点
1、消费税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列举品目征收的。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部分征收范围是交 叉的,也就是说,对消费税列举的税目的征税范 围,一般来说是既要征收消费税,同时也要征收 增值税。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 口的当天。
*பைடு நூலகம்
40
3.6消费税计税依据
销售额 销售数量 组成计税价格 核定计税价格
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
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
28
3、酒类产品的具体规定
对企业以白酒和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 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等配制或泡 制的酒,不能按“其他酒”征税,应白酒 的适用税率计算征税。
对以黄酒为酒基生产的配制或泡制酒,按 “其他酒”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具体规定有: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 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 缴税款。
(2)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 方收回后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
12
3.2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确定征税范围的总原则是立足于 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 产业政策,充分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消 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注重保证国家财 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适当借鉴国外征收 消费税的成功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 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 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 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39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 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 税人提货的当天。
*
21
成品油(国发[2019]37号、财税[2019]167号,09.01.01)
一、将无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 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将含铅汽油的消费 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8元提高到每升1.4元 。
二、将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 提高到每升0.8元。
三、将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 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 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即发生了应税 行为,应当于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环节 纳税,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
对纳税人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
36
4、进口环节
*
32
3.4消费税纳税环节
(一)消费税的四个纳税环节:
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 税;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 使用环节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受托方向委托方 交货时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环节。 特殊:烟——批发环节
*
33
1、销售环节
二、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 格的卷烟。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 增值税)。
(四)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
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
27
*
29
对企业生产的白酒应按照其所用原料确 定适用税率。凡是既有外购粮食、或者 有自产或外购粮食白酒(包括粮食酒精 ),又有自产或外购薯类和其他原料酒 (包括酒精)的企业其生产的白酒凡所 用原料无法分清的,一律按粮食白酒征收 消费税。
*
30
对啤酒生产企业销售的啤酒,不得以向其 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销售的价格作为 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而应当以其关联 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对外的销售价格(含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作为确定消费税税 额的标准,并依此确定该啤酒消费税单位 税额。
*
19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分为两种情况,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 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税率为5%;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在生产环节征 收消费税,税率仍为10%。
*
20
成品油 将原来的汽油、柴油品目修改为成品油品 目的子目,成品油税目下增加了航空煤油 、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5个 子目。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2)乙类卷烟 36%加0.003元/支 生产环节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商业批发
5%
批发环节
2.雪茄
36%
生产环节
*3.烟丝
30%
生产环节 26
一、调整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
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 税务总局核定并下达。
*
5
第二部分 2009消费税主要变化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
6
2.1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对消费税的纳税人定义进行补充。 进一步明确委托加工的纳税环节。 增加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 增加了按季纳税的选择;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 日延长至15日;调整了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修订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下列行为不属于在销售环节纳税的行为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
出售的(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销售外
购已税消费品的;销售进口已税消费品的
。
*
34
2、移送使用环节
*
8
第三部分 消费税税制
@消费税纳税人 @征税范围 @税目税率 @纳税环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计税依据
*
@应纳税额 @退免税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金银首饰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
9
3.1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 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
应税消费品在报关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后,即发生应税行为,应当于应税消费 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
*
37
(二)纳税环节的特殊规定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的纳税环节在应税消费品的零售环节。
*
38
3.5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 方式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 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 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17
(一)主要的调整内容
烟
将卷烟的复合计税税率补充进入《消费税 税目税率表》。卷烟按每条对外调拨价50 元(含)以上和50元以下分为两档,比例 税率分别为45%和30%,从量定额税率均 为0.003元/支。
(2009年5月1日已再次调整 ,具体内容见后)
*
18
酒及酒精
将白酒的复合计税税率补充进入《消费税税
2、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属于消费税税目税 率表中列举的消费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 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堵塞税收漏洞,对于那些未 体现销售而发出、使用和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也 将其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
15
(三)征税范围的确定
应税消费品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解读:修改后的条例附表为《消费税税目 税率表》,细则也作同样修改。
目税率表》;取消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分类 ,统称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 元/500克(或500毫升)。
啤酒按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 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 的和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 的分为两档,单位税额分别为250元/吨和220元/ 吨;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 吨。
(其中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 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
*
31
(三)税率的调整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 院确定。
调整和修订税目税率一般在下列情况进行:一是随 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一些消费品的供求关系有所变化 ,需重新确定鼓励或限制发展的对象;二是由于价格 变动,引起一些消费品盈利水平发生较大变化;三是 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涌现出新的应税消费品, 需要增加税目,调整税率。
*
10
消费税纳税人
1、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
2、在我国境内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的单位和个人;
3、在我国境内从事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
4、在我国境内销售国务院确定的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11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条例中未明确规定有 代扣代缴义务人,但是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 品中实际存在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规定。
消费税
一叶孤舟客
消费税(2009)
1
消费税简介
2 消费税条例及细则主要变化
3
消费税税制
*
2
第一部分消费税简介
@消费税实施概况 @现行消费税特点
*
3
1.1消费税实施概况
*
4
1.2现行消费税特点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征收环节的单一性 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
13
(一)应税消费品的种类
流转税格局调整以后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 产品
非生活必需品中一些高档、奢侈的消费品 从保护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需要出
发,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某些消费品 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
*
14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特点
1、消费税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列举品目征收的。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部分征收范围是交 叉的,也就是说,对消费税列举的税目的征税范 围,一般来说是既要征收消费税,同时也要征收 增值税。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 口的当天。
*பைடு நூலகம்
40
3.6消费税计税依据
销售额 销售数量 组成计税价格 核定计税价格
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
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
28
3、酒类产品的具体规定
对企业以白酒和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 香料、色素、药材、补品、糖等配制或泡 制的酒,不能按“其他酒”征税,应白酒 的适用税率计算征税。
对以黄酒为酒基生产的配制或泡制酒,按 “其他酒”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具体规定有: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 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 缴税款。
(2)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 方收回后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
12
3.2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确定征税范围的总原则是立足于 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 产业政策,充分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消 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注重保证国家财 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适当借鉴国外征收 消费税的成功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 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 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 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39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 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 税人提货的当天。
*
21
成品油(国发[2019]37号、财税[2019]167号,09.01.01)
一、将无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 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将含铅汽油的消费 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8元提高到每升1.4元 。
二、将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 提高到每升0.8元。
三、将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 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 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即发生了应税 行为,应当于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环节 纳税,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
对纳税人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
36
4、进口环节
*
32
3.4消费税纳税环节
(一)消费税的四个纳税环节:
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 税;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 使用环节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受托方向委托方 交货时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环节。 特殊:烟——批发环节
*
33
1、销售环节
二、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 格的卷烟。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 增值税)。
(四)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
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
27
*
29
对企业生产的白酒应按照其所用原料确 定适用税率。凡是既有外购粮食、或者 有自产或外购粮食白酒(包括粮食酒精 ),又有自产或外购薯类和其他原料酒 (包括酒精)的企业其生产的白酒凡所 用原料无法分清的,一律按粮食白酒征收 消费税。
*
30
对啤酒生产企业销售的啤酒,不得以向其 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销售的价格作为 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而应当以其关联 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对外的销售价格(含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作为确定消费税税 额的标准,并依此确定该啤酒消费税单位 税额。
*
19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分为两种情况,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 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税率为5%;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在生产环节征 收消费税,税率仍为10%。
*
20
成品油 将原来的汽油、柴油品目修改为成品油品 目的子目,成品油税目下增加了航空煤油 、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5个 子目。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2)乙类卷烟 36%加0.003元/支 生产环节
(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商业批发
5%
批发环节
2.雪茄
36%
生产环节
*3.烟丝
30%
生产环节 26
一、调整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
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 税务总局核定并下达。
*
5
第二部分 2009消费税主要变化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
6
2.1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对消费税的纳税人定义进行补充。 进一步明确委托加工的纳税环节。 增加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 增加了按季纳税的选择;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 日延长至15日;调整了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修订消费税税目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