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实施量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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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问责实施方案

追责问责实施方案

追责问责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企业机构对追责问责工作高度重视,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不清、问责不力等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建立健全的追责问责实施方案,对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府和企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追责问责的制度体系。

1.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范围和权限,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界定,确保责任追究不留死角。

2. 完善问责机制。

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进行问责,形成严明的问责程序和标准,确保问责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加强追责问责的监督和评估。

1. 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对追责问责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追责问责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2. 加强评估考核。

建立追责问责的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对责任追究和问责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对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评价,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强化追责问责的法治保障。

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加强对追责问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明确责任追究和问责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定,确保追责问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2. 提高法治意识。

加强对责任追究和问责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推动追责问责工作的落实。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企业机构要高度重视追责问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责任追究和问责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2. 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对追责问责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对责任追究和问责工作的共识和支持。

六、总结。

建立健全的追责问责实施方案,对于推动政府和企业机构的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企业机构要高度重视追责问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追究和问责工作的落实,不断完善追责问责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和评估,强化法治保障,推动追责问责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1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1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理财行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防范财政风险,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加快建立依法理财、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省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突出问题导向。

坚持从当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入手,着力通过改革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措施,突破障碍、解决问题。

坚持有进有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及资金要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公共财政要主动补位、积极作为。

注重制度引领。

坚持于法有据,完善制度建设,做好改革措施与相关配套制度的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用制度引领和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制度。

推进公开透明。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公开透明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以公开促改革,以透明强监督,推进依法理财,建设阳光财政。

统筹协调推进。

既要坚持整体规划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提高改革的整体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又要注重与其他改革相互配套,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关于岗位标准化对标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岗位标准化对标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新升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岗位标准化对标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各科、队、班组:为进一步规范职工作业行为,提高每位员工的安全自控能力,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实现岗位操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有效避免由于人的不规范、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矿井本质安全化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根据县煤炭局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长沁煤发[2011]73号”文件精神安排,经矿长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矿安全建设岗位对标工作实施办法如下:一、目的和意义旨在通过制定并实施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告诉”各岗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的具体做法和注意事项,解决职工在岗位“干什么”、“怎么干”以及“干成什么样”的问题。

通过规范岗位作业程序、作业标准和人的作业行为,实现岗位标准化作业,促进本矿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本矿各项建设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人、机、环、管”等要素入手,以基层、基础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章立制、培训学习、熟练操作、动态考核,责任追究等手段,规范作业行为,使每个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把每个人在作业过程中的工作失误降低到最小限度,做到防范于未然,实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煤矿创建目标,促进我矿建设稳定发展。

三、具体实施办法及步骤岗位对标活动分为建标、对标和达标三个阶段:1、建标:即广泛动员,全面宣传,岗位标准罗列、制定阶段(2011年9月16日~10月15日)。

根据本矿实际分专业罗列、统计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各系统、各环节配置的岗位工种,要求全面细致、没有遗漏。

然后根据罗列统计出的各岗位工种,分别制定完善标准化作业标准,报公司总经理、生产部、安全技术部备案。

2、对标:即岗位标准化贯彻培训、配套考核办法拟定、试运行阶段(2011年10月16日~12月15日)将制定完善的各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分专业、分队组、分别贯彻培训每一名岗位作业人员,采取理论学习与模拟操作相结合的办法,由安全科组织培训。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02•【字号】晋政办发〔2017〕141号•【施行日期】2017.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1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办好民生实事的基本原则民生工作要着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提高站位,关注人从出生、教育、就业、婚孕、养老直到终老一生的发展;加强民生实事项目日常管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民生领域改革,做到民生工作社会属性和产业属性的统一,不断创新管理,向改革要活力、要红利。

要把民生工作落实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一抓到底,确保抓出实效,使全省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二、建立公开透明、问需于民的征集机制省政府办公厅于每年三季度向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征集下年度省政府将为全省人民办的民生实事;通过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广播电台、山西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及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动员全社会积极关注、广泛参与,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政府提出建议。

各级人大和政协应通过健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形式,主动向省政府提出为民办实事的建议。

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应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省政府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民生实事的范围涉及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增加收入、改善教育、医疗卫生、城乡住房、社会保障、文化惠民、生态环保、便民服务、安全稳定以及关注特殊群体等方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12•【字号】晋政办发〔2023〕75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拓展我省根治欠薪工作成果,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持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巡查监管,抓好工程项目欠薪源头治本(一)严格落实“人盯人、人盯项目”网格协同监管责任制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是加强各自领域项目监管、保障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要牵头会同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网格责任人按项目签订监管责任书,共同做好区域内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预防化解工作。

县级政府负责人组织县级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开工农民工进场1个月内完成实地检查,督促将实名制、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等制度规范落实到位。

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县级履职情况和项目制度运行情况,督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提级查处重大违法事项。

省级相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实施约谈问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对在建工程项目和相关部门预防处置欠薪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发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指导手册,制定劳动用工管理操作规范,打造标准化项目标杆,对全省项目各参建单位进行一体化、清单式的管理服务。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规范项目施工秩序,及时查处有关部门移送的拖欠工程款、违法转分包、挂靠等违法线索,督办解决由此引发的欠薪问题;建立健全本行业内工程项目关于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价款结算等方面纠纷争议的协调解决机制,并广泛公布相关诉求反映途径,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调解不成的妥善引导通过司法等途径解决,监督有关参建单位不得因相关纠纷争议欠付农民工工资。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17年2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楼阳生2017年2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为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办事创业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19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1、《山西省开发建设河保偏地区水土保持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第89号修订)2、《山西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省人民政府令第17号)3、《山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细则》(省人民政府令第20号)4、《山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4号公布,第100号修订)5、《山西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公布,第105号修订)6、《山西省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7、《山西省专利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8、《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中国雇员和办公、食宿用房服务的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9、《山西省邮票和集邮票品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10、《山西省农机机械产品质量鉴定和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11、《山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12、《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13、《山西省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14、《山西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15、《山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取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16、《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17、《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18、《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19、《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29•【字号】临政办发〔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29日临汾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方案(2019-2020)为落实《山西省全面消除地表水国考劣Ⅴ类断面总体方案》及《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彻底消除我市地表水国考劣Ⅴ类断面,持续提升和改善我市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9年,劣Ⅴ类水体比例不超过25%,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25%。

汾河水质氨氮浓度≤3mg/L,其他指标达Ⅴ类;浍河、鄂河水质达Ⅴ类;沁河、芝河水质达Ⅲ类;昕水河、州川河水质达Ⅳ类。

2020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25%,所有考核断面水质稳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以省考核的7条河流为重点,突出汾河、浍河、昕水河、沁河等河流污染治理,加大县界断面水质监测频次,排查水污染成因,建立考核断面、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清单,强化治理措施,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1.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提质改造。

2019年,全面完成临汾市区和16个县市城镇、6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提质改造和保温提效工程建设;2020年,完成24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实现出水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建设和完善生活污水配套管网。

山西生态责任追究相关制度

山西生态责任追究相关制度

山西生态责任追究相关制度
山西省制定出台了多项与生态责任追究相关的制度,具体如下:1.《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

这是以县(市、区)为
单位,对属地发生的破坏山体、违法占地(包括建设大棚房)、私挖滥采、违建别墅、围湖(河)造地、违规排放、毁坏森林(草原)等七种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党政同责,第一时间对党政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2.《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这一细则
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问责规定。

3.《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
化问责办法》。

这两项问责办法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了规定。

此外,山西省还建立了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要求损害者依法承担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责任,无法修复的则需赔偿。

同时,为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实施,山西省还成立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评估受损生态环境修复的费用。

山西省还加强了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力度,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人士。

山西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山西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山西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正文:
---------------------------------------------------------------------------------------------------------------------------------------------------- 山西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1996年9月23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9月23日公布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山西省人民政府、太原市人民政府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需要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对公民不得超过500元,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1000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罚款规定,规章在其规定的罚款幅度范围内作具体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结束——。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消除地表水国考劣Ⅴ类断面及不达标断面攻坚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消除地表水国考劣Ⅴ类断面及不达标断面攻坚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消除地表水国考劣Ⅴ类断面及不达标断面攻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16•【字号】长政办发〔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消除地表水国考劣Ⅴ类断面及不达标断面攻坚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长治市全面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断面及不达标断面攻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6日长治市全面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断面及不达标断面攻坚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消除地表水国考劣Ⅴ类断面总体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25号)要求,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我市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国省考1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88.24%(15个);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为0。

市考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5.6%(5个,新增沁源县东沟站断面,目标Ⅲ类),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为0。

二、重点任务(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超过80%的县区要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扩建工程,2020年10月底前建成。

(市住建局牵头,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2.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效改造。

县级及以上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提效改造,保证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稳定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同步考虑总氮的削减,推动总氮达标排放改造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市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晋政办发〔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1〕3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项目建设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牵引性、战略性重要作用.强化“项目为王”理念,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对于推动全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项目为王”鲜明导向,聚焦“六新”和“两新一重”,深化六项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储备项目为基础、年度建设项目为支撑、重点工程为引领,构建全省项目一体化谋划、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一切为了项目、一切服务项目”新局面,为“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强大新动能.(二)主要目标.形成全省一体化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实现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服务精准、保障有力、落地率提高的总目标.全省储备项目规模动态保持在年度投资规模的5倍以上;年度投资增速高于GDP增速,“十四五”产业投资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六新”项目年度投资占全省产业投资比重达到三分之一左右;开发区产业投资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转型“主战场”作用充分发挥;招商引资项目当年签约、当年开工比例达到50%左右.二、统筹谋划推进项目以转型出雏型为导向,全领域夯实项目基础,全方位健全推进体系,全口径数字化管理,提高科学抓项目的能力和水平.(一)分级分类谋划项目.坚持扩规提质并重,滚动接续,梯次推进,构建储备项目、年度建设项目、重点工程一体化项目谋划体系.储备项目是有明确投资意向、有一定前期基础、需要持续完善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策划包装项目,紧盯发展大势、科技趋势、产业走势、市场形势招引项目,在融入双循环接链补环中培育项目.储备项目要更加注重质量,突出“六新”和“两新一重”.储备项目由各级各部门分级负责、动态生成.年度建设项目是当年开工建设、形成实物投资量的项目.年度建设项目包括新开工和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从储备项目中产生.年度建设项目要形成“一盘棋”,涵盖工业、农业、服务业、科技创新平台、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各领域项目,包括省本级、市县、开发区项目.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要编制“一本账”,统筹规范管理.重点工程是契合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导向、具备一定投资规模、引领性带动性强的转型标杆项目.重点工程主要从“六新”和“两新一重”领域中遴选,“六新”项目突出“新”和“心”(产业链核心环节).重点工程分为省市两级,经本级政府审定.省级重点工程分为省定省管和省定市(省直部门)管两类,享受同等政策.省定省管项目是全省标志性重大项目,由省级高位推进、直接协调,建立工作专班,实行全过程协调、全方位服务.(二)协同联动推进项目.全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负其责的一体化项目推进体系.条块结合推进.建立省级统筹、分级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项目推进体系.省政府统筹抓总,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项目推进,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分别牵头推进“六新”“两新一重”、工业、特色现代农业、开发区“三个一批”等领域项目,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金融、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分别牵头保障项目土地、环境容量、资金、市政配套、手续办理等.分阶段精准推进.储备项目抓转化,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签约率、落地率、资金到位率,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和土地供给,满足开工条件.开工项目抓强度,积极协调解决难题,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禁止搞“一刀切”停工等行为.竣工项目抓达产,强化供需衔接,支持投产项目尽快上规.(三)共管共享立档建库.建好全省全口径各类项目库,实现各级各部门共建共享、共管共用.按照项目成熟度和重要性,建立储备项目、年度建设项目、重点工程三类项目子库;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建立省市县三级项目子库;按照项目所属领域,建立各行业项目子库.所有入库项目实行按月更新、标签化管理、差异化调度.省级重点工程“一项一档”,绘制掌上地图,实行可视化管理.三、深化六项常态化服务机制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进展、回应新诉求,继续深化六项常态化机制,大幅提升服务效能,确保项目顺畅实施.(一)简洁简便审批机制.巩固拓展并联审批机制,加快释放“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红利.加快审批标准化,推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开发区一般工业项目全部实行承诺制,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探索实行承诺制.优化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流程,力争从申请赋码备案、取得施工许可、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证全过程审批累计最多20个工作日.供水、排水、供电等小型市政设施接入实行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积极推行审批代办制.省级重点工程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二)部门领办机制.巩固拓展职能部门责任机制,主动解决手续办理慢、征地拆迁难、拿地周期长、融资难、公用配套不到位等问题.实行项目问题发现分析、交办督办、清零销号闭环管理,做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解决方案、解决时限“五到位”.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定期摸实项目问题清单.及时交办职能部门限期解决,超过期限要进行督办.跟踪回访解决情况,企业满意方可清零销号.省级重点工程涉及的重大问题要特事特办,纳入“13710”系统进行督办管理,确保高效解决.(三)重点项目“比亮晒”机制.巩固拓展项目化管理机制,通过“比亮晒”检验提升各级各部门项目服务和建设成果.每年年初召开全省项目推进大会.省级层面统一组织开展“三个一批”、重点工程集中开工、重大经贸洽谈、“六新”项目观摩、“四比四看”等标志性活动.各市县围绕招商引资、手续办理、项目融资、建设环境整治、入企服务等,各自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项目活动.省级重点工程每年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阅.(四)协调调度机制.重点监测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的整体态势,及时掌握项目手续办理、投资进度等情况.省级双月调度,市县按月调度,重大项目列入“领导驾驶舱”调度.加强项目推进情况排队通报,定期形成项目专报报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依托省投资项目管理库,精准掌握项目进度、堵点难点、企业诉求,实现“键对键、面对面”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省级重点工程要细化方案、列明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五)三级联动机制.统筹省市县三级力量,同频共振、步调一致、合力推进.联动抓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建设,省级整体推进、市县各负其责.联动抓跨层级审批,对需要省级部门审批的事项,探索实行县级直报.联动抓招商引资,统筹全省产业项目布局,支持市县错位发展.(六)监督考核机制.对省直部门、各市及各开发区项目建设年度任务实行“五账”管理,做到目标亮相、考核亮牌、奖惩亮剑.适时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工作督查.四、全方位保障项目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做好省级统筹和分级配置,实现要素安排和项目需求精准匹配.省级重点工程优先享有以下政策保障.(一)用地保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持“土地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增量指标配置与项目质量数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土地相挂钩.探索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筹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新建工业类项目优先“标准地”出让.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报批先行用地并在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二)用能保障.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格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根据国家分解下达我省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省级合理分解、市级负责安排,应保尽保省级重点工程用能指标.对区域能评范围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符合要求的项目,实行节能承诺备案管理.(三)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重点工程所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环评豁免.(四)资金保障.财政和金融主管部门要切实拓展项目融资渠道.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产业投资基金等优先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探索建立重点工程贷款融资专项,适当安排贷款贴息.鼓励企业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GITs)试点和PPP试点.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的项目,省直主管部门要“一项一策一专班”做好服务.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本区域、本行业项目工作.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履行好项目工作牵头职责,统筹协调谋划项目推进、服务、保障.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省市县三级项目推进中心要主动作为,服务本地区项目建设.(二)细化年度任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大任务要细化到年度建设项目.要强化储备项目、年度建设项目增量管理,分级分类量化任务,确保支撑年度增长目标.重点工程实行年初确定、动态调整、适时补充,对实施进度明显滞后、示范引领作用明显不足、投资强度明显不够的项目,取消其重点工程资格,同步收回已享受的要素资源.(三)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项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亲自谋划、研究、协调.各级各部门对照本意见,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领域加强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13710”制度抓落实保落实的牵引作用和省委开发区常态化督导组的督导作用,项目推进有关重大事项纳入督办,对迟迟不能解决的梗阻难题实施倒查问责.(四)优化投资环境.按照“三对”“六最”要求,切实加强投资环境建设,严格禁止超时审批、随意设立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严肃处理“吃拿卡要”、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问题,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用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立投资环境评价体系,以项目单位获得感为标准开展量化评价.(五)加大考核奖惩.开展项目工作综合评价,设立项目建设专项表彰,对成效特别突出的市县、开发区给予项目前期费、专项债券限额、用地计划指标等奖励.对工作不力、主要指标排名靠后的要通报约谈.大力宣传各方抓项目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抓项目促转型助发展的浓厚氛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9日。

山西清廉行动实施方案

山西清廉行动实施方案

山西清廉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山西作为中国的重要能源基地,长期以来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山西省决定实施清廉行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二、总体目标山西清廉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反腐倡廉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提高廉洁文化和法治意识,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主要内容1. 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2. 深化监督机制- 健全反腐倡廉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反腐倡廉合力; - 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警和处置,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3. 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廉洁自律,推动廉洁文化深入人心;- 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建立廉政文化长效机制,培育正气、厚德、尚廉的社会风气。

四、实施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清廉行动深入开展。

2.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清廉行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和时间表;- 加强工作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3.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清廉行动的宣传报道;-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理念,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五、预期效果经过清廉行动的实施,山西将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反腐倡廉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质性成效,为山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六、结语山西清廉行动的实施将是一场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需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动。

齐心协力 攻坚克难 山西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齐心协力 攻坚克难 山西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责人 是推 进 焦化 行业 兼并 重 组和 淘 汰落 后产 能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对 未 按 进 度 完成 目标 任 务 的 实施 问 责 制 ,要 求 各 市 将 目标 任 务 细 化 分 解 到 各 县 区 、 各 企 业 ,量化 时间 节点和 完成标 志 ,要将 限期重 组 、淘 汰 落 后等 重点 任 务逐 户分解 落 实到 各 市焦 化行 业兼 并 重 组 工作领 导 组 成 员单位 及 各县 ( 市 、区 )政 府相 关 负
为 了尽快 扭 转 山西 省焦化 行业 整 体 困难 ,推 动产 业 核 心竞 争 力提升 ,实现 焦化 产业 绿 色发 展 ,山 西省
委 省政 府 高度 重视 ,立足 省情 ,紧紧抓 住 国 际金 融危
生 产工 艺 ,显 著 降低 了管理 和研 发 成本 ,在 保证 产 品 质 量 的 同时实现 了稳定 生产 ,对 与 下游 用 户构建 长 期
关注 I F O C U S
齐 心 协 力 攻 坚 克 难
山西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取 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山 产 之 西 基 一 是 地 , 全 , 国 “ 焦 山 乃 化 西 至 行 焦 全 业 炭 球 是 ” 最 山 以 大 西 高 、 重 最 品 要 质 重 要 的 享 支 誉 的 柱 焦 国 炭 产 际 生 业 、
展 的重 要 支撑 力 量 。
2 2 3 户减 少 至 l l 6 户 ,企业 数 量 减少 4 7 %,独立 常 规 焦 化企 业 户均产 能 由7 0 万 吨提 升 至1 4 o 万 吨 。1 3 8 户被兼 并企 业 中 ,已有 l O 5 户基本 完成 实质性 重组 ,剩余3 3 户 企 业 中 ,已有2 9 户签 订 重组 协议 和 明确 意 向 ,正 在 积 极 办理 相关 手续 。完成 重组 后 的企 业 ,施行 统一 采 购 和 销售 ,极 大地 增 强 了原料 煤采 购 和产 品销 售 的话语 权 ,改 变 了 以往 煤 源供 应不 稳 、时 有 以次充 好和 客 户 拖 欠货 款 、转嫁 流 资成本 的局面 ,同时 这些 企业 在 集 团内部 各厂 之 间施 行标 准化 管理 ,统一 配煤 、调 湿 等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17•【字号】晋办发[2000]35号•【施行日期】200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00〕35号二000年八月十七日)各地、市、县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全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以下简称《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晋发〔1999〕13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下考一级;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考核对象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领导成员。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根据中发〔1998〕16号和晋发〔1999〕13号文件要求,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并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安排,有任务分解,有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每半年有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年终有总结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情况。

按照中发〔1998〕16号和晋发〔1999〕13号文件规定的责任内容,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各项工作,特别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责任追究:因没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而出现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

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1月26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1月26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1月26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阴省长楼阳生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工作回顾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个指引、两手硬”工作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以“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为牵引,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2018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8万亿,增长6.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2.8%,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和8.9%,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分别达到55.7万人和4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8%。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国考劣V 类水体断面虽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已取得明显改善,其他约束性指标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有效推动经济平稳增长。

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以转型项目促进有效投资,深入开展转型项目建设年活动,一批具有战略性的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开工,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50亿元。

投资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转型项目投资占比达到62.1%。

持续扩大消费需求,出台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推进商贸服务提质扩容,加快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新零售企业快速发展,太原成为全国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全省限额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27.6%。

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扎实推进对外经贸合作,加大外贸主体培育力度,推动外贸新业态发展,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影响,全省进出口总额增长17.8%。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电〔2021〕5号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以及十一届省委第183次常委会精神,结合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为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合行政执法职能,理顺执法体制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印发“三定”规定,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执法队伍,划转人员编制,理顺市级与市辖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明确各自执法职能,县级综合执法机构健全“局队合一”体制,强化统一管理。

要梳理、规范、精简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并公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厘清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边界,针对跨部门的执法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做到职责明晰、权责对应。

二、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公开执法事项清单、流程图、处罚决定等信息;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可回溯管理;配齐配强法制审核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严把法制审核关,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落实隐患问责制 建造安全型区队

落实隐患问责制 建造安全型区队
Gu o L i n i n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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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15•【字号】晋政办发〔2023〕79号•【施行日期】2023.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15日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要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规范,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水平普遍提升,行政执法保障进一步强化,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

严格量化考核追责问责

严格量化考核追责问责

严格量化考核追责问责
近年来,严格量化考核追责问责机制逐渐被各个领域所采用。

这种机制以明确的指标和标准来评估员工或机构的工作表现,并通过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来强化这种评估。

同时,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或机构,通过追责问责来促使其改进工作质量和效率。

在政府部门,严格量化考核追责问责机制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管理方式。

各级政府机关都开展了相应的考核工作,并实行了相应的奖惩措施。

这种机制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政府机构加强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可以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在教育领域,严格量化考核追责问责机制也被广泛采用。

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表现评估,不再仅仅是由上级领导进行主观评价,而是通过教学水平、学生绩效等客观指标来考核。

这种机制的实施可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在企业领域,严格量化考核追责问责机制也被广泛应用。

企业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通过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来强化考核。

这种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总之,严格量化考核追责问责机制在各个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它可以促进员工或机构的工作表现,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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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量化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量化管理制度

一、前言施工现场量化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提高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降低施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水平。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施工现场量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量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施工现场量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量化管理内容1. 施工进度量化管理(1)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确保各阶段任务按计划完成。

(3)对施工进度进行考核,对未按计划完成的任务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2. 施工质量量化管理(1)制定施工质量标准,明确各工序的质量要求。

(2)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3)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对施工质量进行考核,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追责。

3. 施工安全量化管理(1)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4. 施工成本量化管理(1)制定施工成本预算,明确各项费用的使用范围和标准。

(2)加强施工现场成本控制,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3)定期对施工成本进行核算,确保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对成本超支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5. 施工资料量化管理(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资料的管理要求和归档标准。

(2)加强施工现场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3)定期对施工现场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量化管理方法1. 目标分解法:将施工现场量化管理目标分解到各个阶段、各个工序和各个岗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 考核评价法:对施工现场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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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纵观班
山西实施量化问责
2020年二氧化硫平均浓度降低
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环保力量,在乡 (镇、街道)一级设立环保所。

截至7月31日,全省191个县(市、区)2293个乡(镇、街道)均已完成环保所挂牌并运行。

河北省2293个 乡(镇、街道)环保所,共配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11261名,其 中,专职人员7879名,兼职人员3382名。

共核定行政编制1692名、事业编制7705名。

山西省近日下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用 3年时间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计划确立的 总体目标,到2020年,山西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 别比2015年下降20%以上,11个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 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争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较2015 年下降50%左右。

河北乡镇环保实现全覆盖
全省配备名工作人员
宁夏:
宁夏工业节能降耗成 效显著5年淘汰落后 产能近400万吨湖北:
湖北开展2018年全
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
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
广东:
广东省印发2018年节
能减排工作推进方案
近年来,宁夏工业节能降耗成效显 著,5年来共计淘汰落后产能近400万吨。

截至2017年,扣除宁东能源基地煤 化工项目影响,单位GDP能耗比上年同 期下降2.54%,全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 用率达到48%,淘汰落后产能93万吨。

今年上半年,宁夏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 能目标责任落实,确定了自治区295家 “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明确企业 “十三五”及2018年能耗“双控”目标任 务,将节能降耗与电力直接交易、差别化 电价、享受政策资金扶持等相挂钩,强化 节能目标刚性约束,并对单位产品能耗 超限的企业取消优惠政策。

湖北省住建厅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
全省建筑节能、勘察设计与工程监理工作
综合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开
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建筑
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
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情况;推进绿
色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用能监管工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
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情况;绿色
建筑省级认定工作开展情况;省级绿色生
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情
况;新型墙体材料质量和市场监管情况;各
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作。

广东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联合印
发《关于广东省2018年节能减排工作推进
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降低能源
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
展。

2018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17年
下降3.2%,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542万
吨标准煤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国家
下达的目标任务。

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
GDP能耗“双控”措施,遏制高耗能行业过
快增长。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珠三角地
区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下降。

加大清洁能源供
给,合理增加接收西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合理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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