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和协调略谈

合集下载

传媒监督对司法独立的影响与对策

传媒监督对司法独立的影响与对策

媒体监督 , 是指报 纸、 刊物、 广播、 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各种违法违 难 以 在 二 者 之 间 取 舍 。
纪行为特别 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 、渎职腐败行为所进行 的揭
露、 报道 、 评论或抨击 。 媒体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 了积 极作 0
用 。然 而 , 果运 用 不 当 便 可 能 破 坏 司 法 公 正 。 如
( ) 一 传媒监督 的特性分析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宪法》 3 、 1条, 第 24 确立 了传媒监 督的宪 法地 位。 传媒 监督作为对司法权滥用 的一种 强有力 的制 约, 被称 为继立法 权、 行政权 、 司法权 之后的“ 第四种权力” 。
传 媒监督具有 以下特 性 : . 1 自由性 。 是公民言论 自由和 出版 自 它
法律 之 外 , 没 有 别 的 上 司~ 。 就
家权力不被滥用时才存在 。 要防止滥用权力, 必须以权 力约束权力 。 就
, 传媒监
在新闻舆论 的压力下 , 法院极有可 第二, 公开性。审判案件 的活动除 了法律有特别规 定以外 ( 如涉 督对 司法独立具有很 强的排斥 性。 及国家秘密 、 个人 隐私等)都必须一律 公开进行 。 , 公开审判是 民主化 的要 求 , 是司法公正 的基本保证 和前提 ,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 。 第三 , 程序性 。 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 每一个步骤, 必须按照法 律规 定的程序进行 。美 国法 学家 戈尔丁曾指出: 历史上最早的正义 “ 能做 出错误 的判 决。但 是, 将传媒监督与 司法独 立完全的对立 , 为 认 司法对传媒毫无独立 的领域可言 , 司法天然排斥传 媒的看法 是值得 商
L g l y t m n o i y e e S se A d S ce t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1. 引言1.1 探讨文章主题本文将探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关系。

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社会监督形式,对于监督政府行为、揭露社会问题、维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而司法公正作为法治社会的核心原则,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同样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往往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例如舆论对案件的误导或影响司法裁决、司法机关对新闻报道的干预等问题。

本文将从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与意义、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挑战、司法公正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影响以及协调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路径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双方之间的关系如何冲突、如何协调,以期为我国司法改革提供一定的启示,并提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互动、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的建议。

1.2 提出研究问题如何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达到良好的平衡?新闻舆论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司法公正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发展有何影响?如何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来保障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有序发展?这些问题将在本文中进行深入探讨,以寻求解决方案,推动我国司法改革的发展。

2. 正文2.1 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与意义新闻舆论监督是指通过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监督社会生活和政治权力运行的一种方式,它具有以下功能与意义:新闻舆论监督可以促进政府的廉洁与透明。

通过媒体的报道和公众舆论的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和权力运行将受到更多的关注和监督,从而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可能性,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新闻舆论监督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监督可以使社会上的不正义行为得到曝光和纠正,帮助受到侵权的公民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新闻舆论监督有助于推动社会进步和改革。

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监督可以让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得到关注和解决,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社会的改革提供动力和支持。

浅谈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

浅谈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

浅谈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一、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的关系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是一个法治与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两大基石,二者一个代表了“法治”的基本要求,一个则代表了“民主”的基本要求,其终极价值目标是一致的——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二者都是具有同等地位的宪法性的权利或权力。

宪法中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同时,“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其核心就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公共管理事务享有表达意见的权利”。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媒体已经广泛的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形式主要包括纸质传媒和电子传媒两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新兴的媒体类型。

媒体与司法关系的传统规则有三种模式:通过缄口令直接限制媒体模式、司法自我约束模式、信息控制模式。

当前互联网时代媒体影响司法出现了新特征,主要表现为:①司法系统受到媒体更大的影响;②媒体编辑“把关人”的作用大大降低;③因发帖人使用假名而加大了对媒体的查处难度;④言论自由的标准不断提高。

二、当前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存在的冲突1.媒体监督侵犯司法独立通常情况下,媒体对司法审判的监督有利于司法权的公正实现,但是,如果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不恰当的运用其所享有的舆论监督权利,媒体监督就变成了“媒体审判”,而“媒体审判”最主要的特征是违背“无罪推定”原则,超越司法程序对案情抢先做出判斷,这无疑是对法庭独立审判权的干预和僭越。

这一现象在涉及刑事案件时体现的尤为明显,即媒体在报道事实、评论是非时,对庭审前或庭审中的刑事案件,失去媒体应有的客观立场,主观的支持或反对处被告何种刑罚。

“媒体审判”超出了舆论监督的正常范围,违背了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原则,仅从民意需求的角度做煽情报道,于是,不免将防卫性的媒体监督权力转化为进攻性的权力,直接损害了司法审判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2.司法机关排斥媒体监督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体制下,司法开放性程度仍较为有限,司法机关对媒体监督的排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司法过程封闭性较强,公开审判不足。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是两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实践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冲突与协调。

本文将试图对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进行浅析,并探讨其冲突与协调之道。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作为公民权利的重要体现,对于社会的监督和约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闻媒体通过报道社会事件、揭露腐败、批评不公等方式,发挥了监督权力。

与此司法公正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司法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两者本应互为补充,共同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也难以忽视二者之间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冲突。

一方面,新闻舆论监督可能对司法公正构成一定的限制。

在国内一些案件中,新闻报道可能通过夸大事实、引导公众情绪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过度渲染,导致司法程序受到影响,甚至给当事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司法公正的缺失也会给新闻舆论监督带来一定的阻碍。

司法机关可能会对媒体的报道进行限制,包括审查报道内容、干预新闻自由等,这对新闻舆论监督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挑战。

面对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我们需要寻求一种协调的路径。

新闻媒体在进行报道时应该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不夸大事实,不渲染情绪,不捏造事实。

司法机关也应该对新闻自由给予足够的尊重,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媒体的合法报道权利。

政府部门应该促进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协调。

加强政府与媒体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供更多的信息公开渠道,为媒体合法报道提供更多的便利。

加强司法公正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可以加强媒体的自律建设,建立健全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让新闻舆论监督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不损害别人的权益。

司法部门要加强公正司法的建设,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这样,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便能够在协调中共同发展。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的两个重要方面。

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是指媒体对社会事件进行报道、评论与监督,以促使政府、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而司法公正则是指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与协调。

一方面,新闻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可能会对司法案件进行过度曝光,引发社会的热议与舆论压力,从而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和公正判决产生不利影响。

有些媒体可能会过于渲染案件的敏感性和公众关注度,导致当事人难以在公正的环境中行使自己的权益,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也难以摆脱舆论压力而作出公正判决。

司法机关在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取证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如果过度公开,可能会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泄露国家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新闻舆论监督需要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对敏感信息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整,以维护司法公正。

为了解决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需要进行协调。

一方面,司法机关应该建立良好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向社会公开符合公共利益的案件信息,尽可能提供给媒体和公众真实、全面的案件材料,以减少媒体报道的片面性和偏见性,避免对当事人和案件的正常公正进行干扰。

司法机关也应当加强内部的信息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要采取严格措施进行保护,以确保司法公正的进行。

新闻媒体也应该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随意曝光涉案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免对案件调查和审判的进行造成影响。

媒体应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报道案件,避免不实报道和夸大事实的情况发生。

媒体也应当加强自我约束,不得以违反法律的形式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要充分尊重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

在协调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中,还需要建立起健全的沟通机制和互动机制。

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定期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案件信息的方式,增加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联解析

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联解析

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联解析一、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的冲突现状 (一)媒体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在现实中,媒体有责任为民众提供对大众事务自由发表意见的机会和条件。

媒体是公民行使和实现言论自由的重要途径。

媒体监督体现着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这种制约能弥补权力制约权力制度的缺陷,促进国家权力的刚正行使。

(二)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在一般情况下,媒体监督对司法活动的影响是积极的,它有助于司法人员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司法活动的透明度。

公民可以充分利用舆论监督的社会威慑力来防治司法权力的滥用,保障和促进司法刚正。

但是有时候,新闻媒体介入司法过程往往存在较大的弊端。

人们对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的评价或看法很容易受社会舆论的影响和左右,即使是接受过专心训练的司法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也难免考虑社会舆论的因素。

例如一些案件在未审结前因媒体的广泛报道被炒得沸沸扬扬,致使民众先入为主,形成刻板印象,法官在审判时不得不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受舆论环境的影响,难以保证案件得到客观刚正的审理,甚至在定罪量刑时出现显著的偏颇。

正是这种舆论的负面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干涉了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影响司法独立,严重侵犯了公民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

(三)媒体监督影响司法独立的典型案例比如被国内众多媒体热炒的湖南蒋某涉嫌特大经济犯罪一案,有报道说,仅2003年3月20日至24日四天开庭审理期间,采访的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多达51家,100多名记者。

媒体声势强大的报道,让还没有被审结的这件案子已在百姓心中有了结论。

蒋某的律师认为,蒋某的行为是否组成犯罪,有待法庭的判决,没有判决结论,一些媒体报道便称蒋为“犯罪人员”“三湘头号巨贪”,有的甚至以“枪毙还少了”为标题,这有违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

显然,媒体在报道此起案件时,违背了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客观的原则,只是从满足受众情感需求的角度做煽情报道。

这种做法干扰了司法人员独立刚正的进行司法活动,也给审判人员增添了无形的民众压力,严重影响了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的冲突及协调

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的冲突及协调

现。更有甚 者 , 有时候司法遭受过分的媒体 自由的裹挟 而把 “ 法院审判” 演变为“ 媒体 审判 ” ——传媒在报道 消 息、 评论是非时 , 对 任 何 审判 前 或 审 判 中 的刑 事 案件 , 失 去 其 客 观 公正 立 场 , 明示或暗示 , 主 张或 反 对 处 被 告 罪 行, 或处何种刑罚 , 其结果或 多或少影 响审判 。另一方 面, 司法机关借 口司法独立 、 排除干扰而关 门办案 , 搞神
基金项目: 本文系山东科技大学2 0 1 2 — 2 0 1 3 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 目 “ 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的冲突之协调” ( 项 目编号
Y C A 1 2 0 4 3 8 ) 阶段l 生 成果。
作者简介: 杜永平( 1 9 8 3 一 ) , 女, 河南临颍人,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2 0 1 1 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 诉讼法。
人 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 不受行政 机关 、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扰 。这是我国宪法、 人民法院 组织法 、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所规定 的基本 原则 。案件 的审判只有排除包括行政机关 、 社会 团体及 其个人的非法干涉 , 理性地 、 独立地进行 , 才能查清案件 事实 , 正 确适 用 法 律 , 进 而公 正 地 裁 断案 件 、 恰 当地 保 护
体 的不 良影 响, 同时主动改变其排 斥媒体 的惯性 ; 媒体方面在 强调媒体报道和评论积极影响 司法公正的 同时 , 必须做到报道客
观、 评论公正和站位适 当, 特别要注意 司法报道的特殊性 。
关键词 : 司法 独 立 ; 媒体监督 ; 司 法公 正 ; 言 论 自由


司法独 立与 媒体 监督 的冲 突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
年月日
北方民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
开题报告书
题目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
姓名马艮垚
学号20122006
专业法学
指导教师王银梅
北方民族大学教务处制
北方民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
开题报告书
2015年12月30日
姓名
马艮垚
院(部)
法学院
课题性质
理论研究
学号
20122006专业源自法学课题来源自拟题目
题目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
因此选择本题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案例找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以及冲突的原因,并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
二、本题的基本内容:
课题任务、重点研究内容、实现途径、方法及进度计划
(一)课题任务
通过案例找到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突的原因,分析了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冲突的协调问题,找到二者之间平衡点,在此基础上界定新闻媒体介入司法的合理界线,从而建构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机制。
(二)重点研究内容
1、阐述媒体监督、司法独立的概念。
2、分析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冲突的案例。
3、分析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冲突原因。
4、找到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二者之间的平衡点。
(三)实现途径、方法
国内外关于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的研究非常丰富,可供借鉴的经验很多,为本次的课题研究提供了大量可供参考的资料。本论文中我主要采用以下几种研究方法:1、查阅资料(查阅学校图书馆的文献资料,通过网络渠道查阅相关数据库的资料,查阅相关报刊的资料。);2、归纳整理;3、联系案例,分析总结。通过以上方法,我又将课题研究分成资料准备、实施研究、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四)进度计划
毕业论文工作进度:1、提交开题报告(2015年12月30日前)

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之间矛盾

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之间矛盾
保持距离与沟通
司法机关应保持与媒体的适当距离,确保审判不受干扰。 同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解释审判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增进公众对司法的理解。
03
解决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 矛盾的探讨
加强司法透明度
公开审判过程
通过公开审判过程,让媒体和公众了解司法的运作,增强对司法系 统的信任。同时,公开审判也有助于防止暗箱操作和司法腐败。
THANKS
感谢观看
保持司法独立
司法机关应始终保持独立,不受外界干扰,确保公正审判。同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 作,让媒体了解司法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减少误解和偏见。
媒体自律与责任
媒体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确保报道的客观、公正和准确性。在涉及司法案件 时,要尊重司法程序,避免过度炒作和误导公众。同时,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 ,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素养。
通过以上分析和探讨,我们可以看到 寻求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之间的平衡 点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这个 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强 化公众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以共同 推动社会公正和进步。面对未来发展 方向与挑战,我们更应保持清醒头脑 和坚定信心,不断创新和探索适应新 时代要求的发展路径和监督模式。
胁,进而影响司法公正。
03
寻求平衡点
司法机关和媒体应在尊重彼此的基础上寻求平衡点,既确保司法机密不
被泄露,又保障媒体的新闻自由。
媒体报道与司法审判的压力
实时报道与审判进程
媒体的实时报道可能给司法机关带来压力,要求加快审判 进程或提前透露审判结果。
媒体偏见与公众预期
部分媒体可能带有偏见地报道案件,导致公众对审判结果 产生预期,当审判结果不符合预期时,可能对司法机关产 生质疑。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是两种不同的社会机制,它们分别代表了媒体和司法的权力。

在一个民主法制社会中,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是至关重要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中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由于它们的特性和职责的不同,往往容易出现冲突与协调的问题。

我们来分析一下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的性质和职责。

新闻舆论监督是指媒体对社会事务的观察、评价、批评和监督,以及对政府和各种权威机构的监督。

它是公民监督政府和公共权力的重要形式,是媒体作为公共监督者的一种职责。

而司法公正则是指在司法活动中,法官或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依法对诉讼行为、民事权益与诉讼标的物进行审理,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司法公正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基本要求和核心原则。

在这两种机制中,新闻舆论监督是由媒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而司法公正则是由司法机关和法官来保证的。

在进行监督和公正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和冲突。

在报道某一案件时,媒体可能会进行猜测和揣测性报道,这可能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不良影响;又在某一判决被媒体批评时,可能会影响司法公正的形象和权威。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协调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呢?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互相促进和完善的关系。

新闻舆论监督的目的在于公开、公正地报道社会事件,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水平,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司法公正的目的在于依法审判,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们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找到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平衡点,做到既能满足舆论监督的需求,又不影响司法公正的实施。

对于新闻舆论监督,媒体需要在报道社会事件时,遵循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慎重对待涉及到司法案件的报道。

在这一过程中,媒体需要尊重事实,尊重个人的隐私和尊严,不能进行故意歪曲和编造假新闻,不能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

司法机关和法官也需要更加开放和透明地对外界公开自己的工作和判决理由,倾听社会的声音,及时对一些不公正的判决进行纠正和改进。

探析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之间的冲突与平衡

探析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之间的冲突与平衡

探析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摘要: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是现代各民主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两个基本要素。

司法独立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司法公正。

媒体监督具有促进司法独立、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的价值,但同时媒体与司法之间也存在着冲突。

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找平衡点是当今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司法独立;媒体监督;冲突;平衡一、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之间的冲突(一)司法独立对新闻自由具有一定的排斥性司法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判断权,法官是判断者。

司法判断本身是一个以主观认识客观,以已知探求未知的活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司法判断关乎人之生死、权利之得失和义务之承担,因此必须是严密的、谨慎的和公正的;司法判断依赖于判断者的“理性和良知”,在此理性判断与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必须排除任何形式的干涉和影响,包括来自媒体的渲染和影响。

新闻媒体任何不适当的监督都会对司法独立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严重的后果。

(二)媒体监督对司法独立具有天然的侵犯性新闻媒体中信息的采集是一个高度自由开放的过程,当事人向媒体诉说有关案情不必经过与对方当事人当面质证,夸大的成分在所难免。

尽管从法律上说,新闻报道应尊重客观事实,但是这种限制是宽泛的,使得新闻媒体中未经严格审查的有关案件信息远远达不到法庭中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的要求。

而法律明确规定,任何证据不经过当庭质证、认证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因此,新闻媒体中一些已报道的事实在庭审中得不到证实而最终被否定的情况屡见不鲜。

但这种经媒体公开后在大众心中已“铁证如山”的事实一旦被否定,难免使人产生法官“枉法裁判”的错觉。

此外,新闻的及时性原则要求新闻报道要及时,而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程序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不合时宜的报道可能对诉讼公正产生消极影响。

如审判前对案件事实的大量披露,审判过程中对控辩双方举证和辩论的轻率表态,都可能对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可能对法官独立判断依法办案施加影响。

(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媒体的不当监督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司法独立。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媒体监督和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中两个极其重要的概念。

媒体监督有助于保持政府和其他机构的透明度,确保它们不会滥用权力或进行腐败行为。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媒体监督可能会冲突或干扰到司法公正的实现。

本文将探讨媒体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并提供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冲突分析:媒体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冲突源于媒体发布的信息可能会影响审判流程和法庭裁定。

当媒体在犯罪案件等事件中大量报道时,律师可能会说该消息源污染了陪审团,因为陪审团可能会受到它的影响而做出不公正的判决。

解决方法:解决这种冲突的一种方法是实行新闻限制。

新闻限制的意思是对媒体的报道进行限制,以确保它们不会影响到审判流程。

比如,一些法院可能会限制法官、当事人和律师在审前发表评论,以便他们不会影响到人们对案件的看法。

同时,媒体自身也应该遵守自律规范和道德准则,不宣扬未经证实的消息,更不要随便发表店面。

实例1:2019年,美国著名演员杰西·斯莱特被控攻击和问罪。

他的审判在进行时,媒体对此进行了大量报道。

斯莱特的律师指出媒体的行为会影响审判,要求法院实施新闻限制,然而法院最终否决了这一要求。

实例2:2020年,曾在纽约市警局长达22年的约瑟夫.埃斯皮诺佐(Joseph Esposito)在上诉被驳回后被逮捕。

媒体报道了他的入狱地点,并横幅报道称他在监狱中得到了特殊待遇。

法院的一名法官认为该报道可能会影响到法庭调查,下令撤下这些报道。

实例3:2021年,英国女演员Erin Armstrong被控谋杀。

她的审判开始时,媒体大量报道,法院下令禁止媒体进入法庭,以确保审判的公正。

总结:媒体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冲突是现代社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新闻从业人员和法律从业人员必须意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措施来减轻其影响。

尽管新闻限制可能是最常见的解决方法之一,但它也受到争议。

平衡新闻自由和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需要综合考虑,只有通过长期实践和经验才能找到最佳解决方法。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是保障国家稳定、社会和谐、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而司法公正是
保障法律权益、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

在实践中,二者的关系存在着冲突与协调。

一方面,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者,对于司法公正的倾斜或者错误行为具有及时揭露
和批评的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可以帮助公众及时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情况,并能够推动司
法机关更加公正地履行职责。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和呼声得到应有
的回应,可以有效地在司法实践中控制权力滥用,并提升司法公正性。

另一方面,新闻舆论监督也可能会对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

由于新闻媒体的力量和
影响力,在某些情况下,其对司法的批评和指责可能会对法官的独立审判带来威胁,甚至
干扰司法独立性。

因此,在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寻求协调是非常必要的。

在实践中,需要加强
新闻媒体的自律和职业素养,规范新闻报道的方式和内容,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
公正,避免对司法的干扰和影响。

同时,司法机关也需要更加积极地与新闻媒体沟通,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司法机关的工
作情况,减少因为未知信息而引发的不必要猜测和猜测。

此外,加强法官的专业化培训和提升法律素养能够提高司法公正性和独立性,并避免
受到舆论监督的过度影响。

总之,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关系需要既保护新闻媒体的言论自
由和监督权利,又保障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工作秩序。

只有在两者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才能够实现社会的稳定和法治的健康发展。

浅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对策

浅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对策

浅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对策浅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对策一、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冲突(一)媒体监督异化为舆论审判,妨碍司法权的公正行使“舆论审判”,即舆论超越“司法审判”对尚未审判或正在审判的以刑事案件为主的各类案件发表各种关于定罪量刑的倾向性意见,并通过对舆论的影响干涉司法活动独立性的行为,其在本质上是对真正代表公众理性意志的法律适用程序的扰乱。

在现实生活中,新闻媒体面对社会上发生的一些重大案件以及一些较为敏感的案件,为了营造舆论攻势和舆论浪潮,为追逐经济利益,违背报道真实性的基本原则,甚至故意制造“卖点”,小题大做,大设专栏、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尤其是法学专家对案件进行评论,或者对地方党政领导针对案件进行采访等等。

应该说,这种舆论监督更趋于一种舆论攻势,是给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施加的一种舆论压力来影响其办案思维。

最终的结果是司法审判遭受舆论监督的道德要挟,舆论审判替代了司法审判。

(二)人文关怀异化为人情关怀,充当第二“辩护人”如果说舆论监督的越位很多时候充当了审判者的角色,那么反过来,不当的舆论监督很多时候也充当着辩护人的角色。

舆论导向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并不是依存于法律的价值评断而存在。

况且,要求并不精通法律的媒体从法律的视角进行报道也不现实。

舆论可以成为民愤的制造器,同样也可以成为“说情” 的发源地。

二、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冲突的原因(一) 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二者在运行机理上存在对立性一方面,司法独立对媒体监督具有天然的排斥性。

在法治国家,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基本的,也是最后的合法手段。

它具有的终局性,必然要求公正性,以给予人们对国家、政府、社会的安全感和信赖感。

因此,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生命。

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与平衡

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与平衡

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与平衡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与平衡司法独立是司法行为保存中立地位的重要保障,与民主政治的内涵密不可分。

近几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媒体与司法机关的冲突和碰撞时有发生。

那么,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究竟源于何处?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能否实现平衡呢?其实,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其根本原因有以下两个:第一,两者运行机理的对立。

一方面,司法独立对媒体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性。

在法治国家,司法是解决社会纠纷最基本也是最后的合法手段。

它所具有的终局性必然要求公正性,以给予人们对国家、政府和社会的信赖感。

媒体的任何不适当的介入,任何有倾向性的报道评论都可能给法官和民众造成先入为主的成见,使法官基于传媒对自身情感的影响或迫于公众舆论的压力,做出有失法律公正的判决;另一方面,媒体监督对司法独立有天然的侵犯性。

媒体有自己特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并依据其利益基点发表自己的社会见解,包括对司法活动的见解。

这就在受众之间形成了“传媒审判”的事实。

这种传媒审判是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的事件,它缺乏技术性的证实或证伪,并不是司法所言的那种依法律规定,能够以确凿证据来证实的事实。

其语言表达一般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容易对受众造成先入为主的误导。

这些都严重侵犯了司法的独立性,影响司法的权威。

论文代写第二,两者价值标准的差异。

众所周知,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并不是完全等同的。

法律重理性思维,关注事实的‘实然性’,强调证据的重要性;而道德则多关注事实的‘应然性’,侧重的人性的考察。

因此,司法机关的审判强调的是运用证据对事实进行认证,从而得出判决结论。

其依据是现行的法律。

而舆论监督则通常使用道德的观念来评价案情。

两者在评价标准上存在着根本的不同。

本文由收集整理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并非不可调和,只要能够找到合适的方式,就可以使二者到达统一。

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与协调

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与协调
中图 分类号 : 9 6 D 2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90 9(0 90.6.1 10 -522 0)6150
禁止侵犯个人的名誉权等 。 在媒体传播 自由权的救济方面 , 西方各国

媒体监督 的理论界定
从形式上保障 了媒体的权利 。 媒体监督是指广大社会公众及新闻工作者通过多元化的媒体对 也规定 了司法复核程序 , 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的运行 中存在 的偏差行为进行批评 、 建议和 在公开进行的法庭审判中, 闻媒介采访时能够使用现代采访器 新
三、 建立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 的协调机制, 推进 中国民主和法治
进 程
平, 宣传法治观念 , 有利于媒体监督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 1 沈宗灵. 法学基础理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 9 4 1 9 年版 .
( )国外构建媒 体监督 与司法独立协调机制的经验 与不足 一
西 方 国 家大 多 通 过 制 定有 关 媒 介法 规 制媒 体 的行 为 , 是 由于 媒 但
的相互关系上还是存在很严 重的法律缺位现象, 并且在理论上也没有
在 自由与司法独立之 间关系上达成一致的观 点, 还处于探索与发展阶
立审判权关系到个人福祉 ,可 以确保大多数案件得到有效公正的审 段 。
判, 即使偶有例外 , 也会在将来通过立法进程而得到纠正。但是媒体 却认为过往 的腐败现象和不公正合理审判 的案例表明法官的这种认
制约的一种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具有 公开性 、 公正性、 组织性和非强 材 , 在西方国家引起 了相 当长时 间的争议。 西方国家认 为媒体没有官 制性的特点 媒体监督本质上应当属于意识形范畴 , 它能够为公众表 方的地位, 记者及 公众进入法庭对审判进 行报道及宣传只是因为大多 达意见提供更加有效地途径。 二、 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及其深层原因 数的民众不能够亲 自 进入到法庭 , 而这些旁听的人代表 了这些普通的 民众 。因此法律不允许媒介横加干涉、 越俎代庖, 影响法 院的公正裁

浅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对策

浅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对策

浅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对策媒体的监督作用一直都被视为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实践中,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往往会发生冲突。

本文将从两方面来探讨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冲突的原因,并提出应对策略,以期促进良性的媒体监督机制和司法公正实践。

一、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冲突的原因1. 涉及隐私权的问题媒体对某些案件的关注度很高,有时候为了抓住观众的眼球,在报道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涉密信息或个人隐私。

这对于那些希望保护自身隐私权的当事人来说,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这会导致法官和律师们视图避免和媒体沟通。

而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可能会失去监督司法公正的机会。

2. 媒体过于热衷于检察官的工作媒体通常都希望揭露一些犯罪案件,提升其资讯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往往会扮演着检察官的角色,将清洗犯罪组织和千奇百怪的罪犯作为其报道的主题。

但是,这会产生不恰当的压力,使得法官和其他相关人员感到亲和力不足。

这关乎到司法公正的平衡性和独立性。

3. 部分媒体的政治倾向在一些国家中,媒体的政治倾向很容易成为媒体对司法审判的操纵手段。

媒体可能会有意识地选择报道或不报道某些审判事件,在此过程中选择宣传他们所认为的正义立场。

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的报道会深深地影响到法官的判断和民众的意识形态。

二、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冲突的对策要解决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冲突的问题,我们需要秉持以下两个原则:1. 尊重隐私权在处理非公开审判信息时,应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避免把隐私曝光给公众。

需要限制媒体推广的风格,以确保其报道不会影响监督司法公正。

2. 尊重审判的公正性媒体在报道时应避免过度的煽动、炒作或者选择性报道。

当一方比另一方得到更多的曝光时,媒体就会被视为“立场不公正”,通过平衡点的报道来激发大众的兴趣和理解,这将有助于减轻司法公正负担,并为法官提供更丰富的信息。

同时,我们还需采取以下措施,来增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互动性:1. 督促法庭公开审判公开审判可以防止媒体过度介入操作,提高司法客观公正性。

深究司法独立以及媒体监管间冲击和均衡

深究司法独立以及媒体监管间冲击和均衡

深究司法独立以及媒体监管间冲击和均衡一、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之间的冲突(一)司法独立对新闻自由具有一定的排斥性司法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判断权,法官是判断者。

司法判断本身是一个以主观理解客观,以已知探求未知的活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司法判断关乎人之生死、权利之得失和义务之承担,所以必须是严密的、谨慎的和公正的;司法判断依赖于判断者的“理性和良知”,在此理性判断与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必须排除任何形式的干涉和影响,包括来自媒体的渲染和影响。

新闻媒体任何不适当的监督都会对司法独立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严重的后果。

(二)媒体监督对司法独立具有天然的侵犯性新闻媒体中信息的采集是一个高度自由开放的过程,当事人向媒体诉说相关案情不必经过与对方当事人当面质证,夸大的成分在所难免。

即使从法律上说,新闻报道应尊重客观事实,但是这种限制是宽泛的,使得新闻媒体中未经严格审查的相关案件信息远远达不到法庭中能够作为定案证据使用的要求。

而法律明确规定,任何证据不经过当庭质证、认证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所以,新闻媒体中一些已报道的事实在庭审中得不到证实而最终被否定的情况屡见不鲜。

但这种经媒体公开后在大众心中已“铁证如山”的事实一旦被否定,难免使人产生法官“枉法裁判”的错觉。

此外,新闻的即时性原则要求新闻报道要即时,而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程序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不合时宜的报道可能对诉讼公正产生消极影响。

如审判前对案件事实的大量披露,审判过程中对控辩双方举证和辩论的轻率表态,都可能对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可能对法官独立判断依法办案施加影响。

(三)实践中存有的问题1.媒体的不当监督时有发生,不同水准地损害了司法独立。

现实生活中,媒体对司法审判的报道有时不够客观,追求抢先效果,容易造成“媒体审判”,干扰了司法独立。

媒体常常只听取一面之词,而不去采访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做到“兼听”;有些报道和评论加入了新闻工作者的个人偏见,并且言辞激烈,追求轰动效应,还常常在法院做出判决以前发表带有倾向性的评论和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运行 的过 程实 际上是理性判 断的过程 , 司法 权是一种判 ( ) 闻媒体 的角度 看 , 建立规 范的媒体 监督机 制 一 从新 应 1 尊重 和维护 法律权威 。这 是新 闻媒体监 督法 院审判工 作 . 断权 , 官依照法律 原则和 法律规则就 案件 当事人提 出的事实 是法 问题 主张和法 律 问题 主张在是 非、 曲直 、 正误 、 真假等方面所 具有 的基本 可能性之 间进行 的辨 别 、 选择 与断定 。 要想 司法公正 就应 审 判 , 保 司法 独立 。 审判 过程 的报道要 慎重 、 谨 , 以客观 确 对 严 可 该营 造 良好 的外 部“ 境” 这里 所谓 良好外部 “ 环 , 环境” 一个 重要 报道 审理的进 程, 对正在 审理 中的案件 不作 评述性 报道 , , 但 不得 的准 则是独 立。 司法应 当独立 , 但司 法独立 也不是绝对 无 限的, 明显倾 向于一方 当事人 , 免干扰 司法机 关依法 办案 , 响司法 避 影 因此 , 司法 权力 也不例 外 , 庸 胃疑 , 我国 的法治化进程 中 , 无 在 媒 公正 。于此 同时, 我们 还应 当关注迅 速发 展起来 的网络 媒体 , 由 体监 督功不 可没 。 一切事 物 总存 在两 面性 , 若缺 乏制约 或运用 不 于网络 资源 的高度开放 性和 共享性 ,加之 便捷 的检索 性和 互动 当, 就蜕变 成 了“ 体审判” 媒 —— 媒体在报 道消息 、 论是非 时, 评 对 性 , 对社会公共 事件 , 是正在审判 案件的报道 和评论 , 以 其 尤其 可 任何审 判前或 审判 中的刑 事案件 , 失去其客观 公正立 场, 明示或 在 ~夜之间掀起 巨大 的“ 舆论 冲击”这对 司法审判 工作形成 了巨 , 不管媒 体监 督对 司法 审判产 生怎样 的冲 击, 其始 终 暗示, 主张 或反对处 被告罪行 , 或处何种 罪行, 其结果或 多或 少影 大 负面影响 。 响 审判 。 客观报 道是 公民参 与公共 事务 的重要信息 来源 , 满足 无法代 替法院 的审判 职能 , 该是 比较公 平合理 的提 供有关案 是 它应
水 平有高低 , 中某些评 论不 是非常理 性和冷静 , 其 而是借监 督之
从制度层 面上来说 , 我国相关新 闻法制建设呈现 相对 的滞后 名行 “ 体审判” 实, 媒 之 这种形式 的监督造成 的后果是 司法 判决公 性 ,宪法》 3 、1 《 第 54 条的公 民言论 出版 的 自由和对 国家机关 以及 信 力下降 : 是新闻报道 在它面 临的各 种社会矛 盾面前 , 往带 三 往 会偏 向于报道 受害者或 弱势群体 , 而极少 会给 国家机关 工作人 员的批评建 议权, 往往被 引 申为传媒监 督司法的 有鲜 明的倾 向性 , 依据 , 但未免 有点牵 强附会 。 司法 独立 与传媒监 督之间缺 乏具体 予双 方平等 的陈诉权 ,这 就对法 官独立 审判案 件造成 负面 的影
的制度 层面 的设计 , 从而无法 做 到有 序地合 理运行 。
口 向。
( ) 体 与司法 两者追 求价 值 不一致的 冲 突 二 媒 从理 论层面分析 , 媒体监 督与司法均 以寻求“ 公正” 为价值 目 标 , 体监 督与司法 独立 在价值 排序 上是 平等的 , 是以公众 权 媒 都
L g l y t m n o t e a se A d S de y S
200 12(下 ) 9.
{占 l 缸会 } J
媒体 监 督 与 司法独立 的冲突和协 调 略谈
叶 太东 何 吉 莉
摘 要 司法独立 与媒体监 督 , 代各 民主法 治国家 不可或 缺 的两个基本要 素 。 是现 司法独立 的 目的是 为 了追求 司法公正 。 媒 体监督 具有 促进 司法独 立 、 司法公 开和 司法公 正的价值 , 同时媒 体 与司法之 间也存在 着冲 突。在具体 实践 中, 但 一旦 面 临二者相 冲 突时 , 何正确 的解决和 协调 , 是 困扰 着法 治进 程 的难题 。 如 无疑 关键词 司法独 立 媒 体监督 冲突 协调
二、 媒体监督 与司法 独立关 系的理顺
新 闻与 司法 的关 系涉及 到两种 最基本 的价值 取 向— —新 闻 自由和 司法独立 。 司法 而言 , 能表达 其内在 价值 的是司法 公 对 最 从新 闻视 角来看 , 最能体 现其 内涵的是 新闻 自由。 根本说 , 从 利保 障为 己任 , 这是 二者重合 的一 面 , 表现 了两者 的契合 和统一 正: 性 。基于这 一根本特 性 , 多数法 治 国家都 把新 闻 自由、 大 言论 自 两者都是 为实现 公众权 利为 向度。 正如最 高人 民法 院 院长 肖扬 “ 主持 社会正义 , 新 由与 司法独 立作为基 本价 值予 以 肯定 。 ; 但 两者 的追求还 有不 同 所 言,人 民法院工 作的宗 旨是贯彻 实施法 律 , 弘扬法律 , 维护社会 正义 , 在建 设社会主 的一 面, 即司法追 求 的是法律 上 的公 正, 而媒体 体现 的往往 是 自 闻媒体 的价值也是宣传 、
也 就是说 , 媒体监 督和司法 独立是 可 以找 到契合 点的 。 如何
媒体监 督和司法独立 的终极 目标 是一致 的, 都是为 了促 进司 是外在 的促进 因素 , 闻报道 相关 的司法 案件应 以充分落 实公众 新 知 晓权为 己任 , 而实现媒体监 督的准确 性、 从 真实性 以及公 正性 。
中图分 类号 : 96 D 1
媒 体监 督和 司法独立 的冲 突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90 9(091-5-2 10-5 220)2220


种强 大的社会 公意合流 背景下 , 司法 的 中立和理性 在这 样的 “ 夹
针对 司法与传媒 的关系 的问题 , 高人 民法院副 院长 景汉朝 缝” 最 难有立 锥之地 。具体 说: 一是超越 司法程 序抢先 做 出定 性报 在 出版的 《 民法院报》 人 撰文指 出, 媒监督和独 立审判是一对 天 道 。有 的媒体对 尚在侦 查 、起 诉或 审理 的案件抢 先作 出定性报 传
身或 大众观 念上 的道德 意义上 的公 正。从某 些案件 中可 以看 出 义法 治国家的进程 中, 人民法 院与 新闻媒体 的任 务和 目标是一致
” 端倪 , 媒体 为 了抓住 公众 的“ 限球 ” 为 了追求 新闻 的“ 富效 应” 的 。0 , 财
和 “ 注效应 ” 在 政治 、 关 , 道德 与法律 面前 , 事实 与社会评 价之 在 就导 致 了媒体在 报道相 关案件 中有诸 多不符合 事实的情况 出现 。 轨道 的“ 媒体 审判 ” 对司 法公正 产生极大 的负面 影响 。 ( ) 三 媒体缺 乏有 效 的监督 制 约机制
问, 媒体往往遵 从于政 治和道德 , 而将法律 问题边缘化 隐性化, 这 平衡它 们之 间的关系 , 是我们需 要解决 的关键 问题 。
如此 , 论 的评 述与 法律标 准下 的结论有 时大相径 庭 , 舆 偏离法律 法 公正 , 但必须 明确, 司法 公正 内因在 于其 自身 , 媒体监督只 不过
然 的矛盾 , 纵观近 年来 的司法实践 , 在传媒 监督忽 视司法 的特 道 , 存 或发表有 明显倾 向性评论 , 导致大众 对司法 公正 的疑 虑甚至 性和 规律 ,越位 ” “ 现象 比较突 出等 问题 。 ( ) 一 制度 设计 的 内在 缺 陷引发 的 冲突
谴 责 ; 是媒体对 司法裁判 的有关报 道影 响司法权 威 。 体评论 二 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