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十大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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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十大检查
制度
公司定期检查制度
1、严格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 并进一步促进后期工作的顺
利进行, 有效进行以及阶段性的工作考核, 特制定以下各项工作的不定期期检查制度。
2、班组、施工队等的日常工作自身每日予以检查, 并由相关职能人员、管理
人员予以监督执行, 并形成相应的工作检查报表上报。
3、项目部应每周定期以工地上的各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予检查, 特
别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材料等, 形成相应的检查表上报。
4、公司每月至少针对工作的质量、进度、安全、材料等各项内容及工程举
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以总结经验教训, 督促后期工作的有效进行, 并形成有效的简报予以通报。
5、各级检查以各级领导及成员为负责人进行切实的执行,以进一步
的促进工作各方位的良好进行及进展, 从而取得理想的面果。
6、针对各项各级的检查结果, 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 予以严明的奖惩措施, 以
促进各方面工作良好有序地进行。
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问题处理制
1、参照质量检测评定标准, 依照质量总的类别及严重性及时予以处理。
2、针对施工内容的工序检查, 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经过判断其是否符合设计或
标准要求。
3、针对施工工序进行中或完成后发生的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 应立
即由质监员直接向部门领导汇报; 在项目部内经领导和相关职能人员进行讨论决定其处理方案。
4、如果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在工程部及公司内部不能决定或予以解决应报请监理
或设计, 以及专业机构经过讨论等形式拿出妥善的解决方案经过后予以实施。
5、以上各种质量总是所应备案的各种资料应予以整理归档,手续必
须完备, 并能作为质量评定后续工作等的依据。
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检制、样板制、挂牌制
1、为了进行严格有效的质量管理, 必须遵照相关的设计或标准要求对工序施工
中或上道工序完工即将转入下道工序时进行过程质量检验, 以决定该工序是否继续进行(转交)或停止。
2、其具体形式应遵照相关规定进行, 包括自检和专业检查, 工种预
检, 工序交接检查, 工程隐蔽验收检查, 基础和主体工程检查验收等工作, 而其中最为基本的则是自检、互检、交接检, 称之谓”三检制”。
3、自检是指由工作完成者依据规定要求对该工作进行的检查, 在检
查过程中, 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解决, 应解决的应予以上报, 等待处理方案的确定。
4、互检是指工作的完成者之间对相应的施工工程完成的工作任务的质量所进行
的一种制约性检查, 其形式包括同一班组内操作者的互相检查, 班组质量员对班组内的某几个成员或全体成员或全体操作效果的复查, 下道工序以上道
工序的检查, 其一般是对自检的一种复核确定, 操作都应依据质量检验计划按时, 按确定项目内容进行检查, 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5、工序交接检查是指上道工序施工完毕即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之前
以承接方为主, 对交出方完成的施工内容的质量所进行的一种全面检查, 其需有专门人员同组织有关技术质量检查人员参加的特殊检查形式, 按承交双方的性质不同, 分为班组、专业施工队, 专业工程外(分公司)之间和承包工程的企业之间四种类型, 双方经过要求后, 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填写交接记录并收参与各方签字确认。
6、样板制: 某一工序的施工内容的内容的部分完成后, 首先经过参照设计和标
准要求进行检验, 确为其质量符合要求且相对水平较高而予以树立的样板, 其它的参照其进行要求施工内容所应达到的或至少应达到的水平参照品, 先树立样板, 再予以严格的控制, 以确保施工的质量。
7、挂牌制: 所有工序施工直至交接都应实行现场挂牌制, 在其上标明相应的施
工内容、质量要求及标准、检测内容及方法等。并标明责任人、质监员、质量员、施工班组及责任人等内容。以便现场管理监督, 同时使班组对工作的内容要求了然而严格要求, 把好质量关, 提高质量意识, 使管理简单明了。
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等级评定核定
1、工程质量的评定, 必须以国家颁发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 评价建筑产品的质量等级, 且分别按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分别予以评定, 其依据同质量检验的依据基本相同。
2、质量评定的程序是: 先分项工程, 再分部工程, 最后是单位工程。其质量一
律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交工的建筑工程不允许有不合格产
品。如果不合格, 则必须返工, 直到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为止。
3、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主要项目均全部符合《标准》的规
定, 一般项目均基本符合《标准》的规定。有允许偏差的项目, 其抽查点(处件)数中, 有70%及以上达到《标准》要求, 其余基本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 评为”合格”。
4、在合格基础上, 有允许偏差的项目, 其抽查点(处件)数中, 有90%及其以
上达《标准》要求者, 即评为”优良”。
5、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是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
《标准》规定。应及时处理, 返工重做, 重新等级, 但补强加固改变结构外
形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 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6、分部工程质量根据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部工程质量评为优
良, 不足50%的评为合格。
7、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时, 建筑
分部工程评为优良, (其中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质量必须优良) , 则该单
位工程的质量应评为优良, 不足50%的评为合格。
8、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程序是: 首先由施工负责人提供分部分项工程
质量评定表和有关资料, 报上一级施工负责人, 然后邀请建设单位、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