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精)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额绩效奖励实施办法(教代会审定稿)
学校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教代会审定稿)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在上学年试行稿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本学年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自本方案通过之后开始实施。
二、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中相关津贴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区教委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在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自习津贴,以及选修课、体艺训练、社团、A+班、命题、骨干教师津贴和教职工获奖、优秀团队奖、教育教学成果奖等。
(一)班主任津贴按人平8000元/年设立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和班主任津贴发放方案另行制订。
(二)课时津贴和超课时津贴1.课时津贴(职员和工人为岗位津贴)。
教师标准工作量为计系数13节,在标准工作量内设课时津贴,课时津贴按每课时7.5元(一个班超过50人的班级按照实际每超过1人增加0.2元计发)为基数,参考不同类型课的平均工作量大小,分类设课时津贴系数,一个满工作量每月按265元计算,不足满工作量每节扣15元。
高(初)中的语文数学英语、高中文科班的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班的物理化学生物,没有分文理科时的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高职分类考试结束前高三的信息技术按系数1.3计算,初中的物理化学、初三的政治历史和中考前的体育按系数1.2计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前高中文科班的物理化学生物、高中理科班的政治历史地理、高一高二的信息技术、初一初二的政治历史体育等学科按系数1.1计算,其它学科和自习课按系数1.0计算。
中高考学科A﹢班基本课时津贴按每节增加5元、超课时津贴按每节增加5元计发。
研究性学习、选修课、体艺训练、社团活动等由校长办公会根据实际开展情况研究决定。
职员和工人岗位设岗位津贴,一个满工作量每月按253元计算,岗位系数不为1的再乘上岗位系数。
2.超课时(含白天自习等)津贴。
计系数后按每课时15元标准计算。
3.晚自习(含午休管理、值周值班、代课)津贴。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通用9篇)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通用9篇)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
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通用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通用9篇)1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能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与约束性,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四、考核小组名单组长:苏芸副组长:卢榕飞、俞勇、郑璋组员:邓荣贵、刘燕、吴丹舟、王伟、林金来、陈杰生五、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
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高职学院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高职学院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全面高质量发展,构建我院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具有收入可持续增长特征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促进学院“二级管理”改革,实现“全员绩效”管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适应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全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为目的,以增强我院办学能力和提高教育教学服务水平为导向,通过规范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推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分配原则(一)以岗定薪,考核发放。
(二)按劳分配,优劳优酬。
(三)统筹兼顾,全面协调。
(四)适当倾斜,凸显重点。
三、资金来源(一)太原市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二)学院自筹的奖励资金。
四、分配对象接受学院聘任的所有在编人员。
五、基本构成和发放标准奖励性绩效由岗位绩效、岗位主体责任绩效、补贴绩效、专项绩效和其它五部分构成。
发放标准如下。
(一)岗位绩效分为教师工作量绩效和坐班岗位绩效1、教师工作量绩效核定分数(初步确定每分50元)表1教师工作量绩效核定分数表职称层级差距每课时10元。
2、坐班岗位绩效核定分数表2坐班岗位绩效核定分数表表3 岗位主体责任绩效核定分数表依据考核办法确定,在相应附件中予以体现。
补贴绩效发放标准表(四)专项绩效1.年终一次性奖励,按照事业单位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发放。
2.对各级各类竞赛、科研、评奖评优活动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奖励,按奖励办法执行(计酬不计量)。
3.各类讲座、评审工作中的校内人员费用,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4.各类社会服务的费用支出,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5.二级管理绩效设在各部门,用于奖励在本部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6.高层次人才的待遇,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执行。
7.调节性绩效主要用于奖励在学院重大、紧急、突发、非常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解决因以上工作产生的人员费用。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一、考核实施范围中学在岗在编人员。
二、考核分配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考虑课时量、工作量和工作成绩等因素,进一步提高课时量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的权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拉大人均差距,切实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合理”原则,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考核分配形式(一)校长和副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二)中层领导的考核分配:中小学校中层领导按照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L6倍的标准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至学校,再由学校依据《中学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细则(试用)》进行考核和分配。
中层以上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三档,档差为每月2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教职工的考核分配:根据教体处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由学校依据《中学教职工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考核按学期进行,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处备案,并按学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班主任津贴分配:按照每月每班600元的标准设立班主任津贴。
根据教体处核定的津贴总量,再由学校依据《中学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法(试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根据结果分档发放。
班主任根据全校班级量化考核成绩降序名次划分为二档,档差为每月6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考核内容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师和班主任三个层面,制订各类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详见附件)五、考核有关规定(一)考核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职业道德考核低于60%的;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因以非法教育方式遭到投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处分的;违法犯罪的。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精
绩效考核与奖 励性绩效工资 的关系
绩效考核与奖 励性绩效工资 的实施效果
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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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绩效考核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和意义
目的:通过绩效考核,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促进学院整体发展。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激励。 意义:促进教职工自我提升,提高学院整体水平,增强学院竞争力。 目的与原则的关系:绩效考核的目的和原则相互关联,原则是实现目的的保障。
促进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 成长
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提升学院整体教学质量和水平
P绩A效R考T核6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
实施效果
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通过合理的奖励机制,激发了教职工的内在动力,提高了其工作效率。
教职工在绩效考核的激励下,更加注重自我提升和职业发展,提高了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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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 院师范学院教职工绩 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 工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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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的目 的和原则
绩效考核的内 容和方法
奖励性绩效工 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使得优秀教职工的付出得到了应有的回报,提高了其工作满意度和归 属感。
提升学院整体教学质量
促进教师工作积极性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工作计划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
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
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
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学院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细则
学院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细则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整体方案,参照省内外高校的做法,制定学校绩效工资管理细则。
一、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应综合考虑年度考核结果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各类各级岗位的教职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薪酬,主要体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
1、考核结果为优秀及合格等次,且当年能完成100%额定工作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100%发放。
2、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或者教学科研人员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当年完成工作量低于100%额定工作量、但高于或等于60%额定工作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或者教学科研人员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当年完成工作量低于60%额定工作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
4、病事假、旷工等其他有关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根据《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休产假的女教职工,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减免相应任务。
其他有关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扣发规定,按本文件的最高标准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各级岗位的教职工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薪酬,主要体现工作量的实际贡献等因素。
1、教学科研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发放。
(1)实际完成工作量在额定工作量内的,按完成额定工作量的比例发放。
(2)实际完成工作量超出额定工作量的,在发放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核发超课时津贴。
2、非教学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1)考核结果为优秀及合格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100%发放,并按规定核发超课时津贴或超工作量津贴。
1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及《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下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的,以促进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和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职工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设置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做学生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而不懈努力。
二、实施对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对象为学院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执行,其他人员的考核和工资分配暂按学院原方案执行。
三、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规律、促进发展。
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和学校工作的特点,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取得的实绩和作出的贡献。
3、激励先进、正确导向。
鼓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引导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实现重点工作目标。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教职工自评与部门评议相结合,阶段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并充分听取学生和服务对象意见。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管理中心根据我院年度考核结果,按我校年平均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定。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1、分配方案要体现连续性、稳定性。
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在现行《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锡城职院字[2008]21号)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补充完善,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实施。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doc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试行稿根据呼市xxx 教育局[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特定xx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如下一、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奖励罚懒的原则;2、坚持效率优先,公平兼顾的原则;3、坚持绩效考核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金与划分学期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月平均奖励绩效工资(740元)在编在岗教工数4.5个月,寒暑假3个月按月平均数发放。
津贴划分(1)职务津贴200元/平均每人每月(2)师德津贴100元/平均每人每月(3)考勤津贴100元/平均每人每月(4)教龄津贴100元/平均每人每月(5)履行职责津贴200元/平均每人每月(6)奖励津贴40元/平均每人每月三、各项津贴具体分配办法(一)职务津贴(200元)1、中心校正职每月240元;2、中心校副职,下属学校正职每月230元;3、中心校专职人员,下属学校副职每月220元;4、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每月210元;5、任课教师(包括班主任)生活老师、食堂、公寓、校园的管理及服务人员等每月200元。
(二)师德津贴(100元)基数100元/每月1、学生家长满意率达80以上,教育教学为零投诉者,发师德奖100元(每月)。
2、在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除按情节追究个人责任外,给予扣除学期到学年的师德津贴。
3、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除负责医疗费支付外,属于非编教师的解除聘用,属正编教师延长试用期,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扣除一学期师德津贴。
4、凡私自乱收费,向学生推销物品,开办有尝补习班(家教班)经发现扣除一月到一学期的师德津贴。
5、在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竞赛及各类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包括监考、阅卷等),一律扣除全学期的师德津贴。
6、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和承担学校工作任务者,每有一次扣除师德津贴区级扣100元,中心校级扣80元,校级扣50元,年级学科组的扣30元。
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最新)
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选6篇)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我院绩效工资的实施,必须与我院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相结合;必须与有助于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我院职工的收入紧密相结合;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国家工资改革文件规定,“原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按原来的分配办法继续发放”。
我院按职工原高出的10%的绝对额直接计入职工工资帐户,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推行成本核算,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
由审计科制定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制定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和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
按月核算,分科室发放,每两个月兑现一次奖励。
各科室制定本科室个人绩效核算办法,按个人绩效核发到职工本人。
三、津贴性绩效工资:为更好地加强人才管理,有利于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激励机制,我院实施了“胡萝卜”人才激励工程。
“胡萝卜”人才工程评选分甲、乙、丙三等,每一年考核评选一次。
甲等津贴8000元/月,乙等4000元/月,丙等20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为激励护理工作者继承、发扬南丁格尔精神,促进护理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在护理系列开展“南丁格尔”人才评选活动。
“南丁格尔”人才评选分为甲、乙两等,甲等800元/月,乙等600元/月。
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吸引人才,鼓励职工钻研业务,促进员工继续教育,对取得硕士学位的职工发放硕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为鼓励职工热爱医院,积极参与科室管理,有利于管理人才发挥才能。
在院内实施中层干部聘任制,每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
发放中层干部岗位津贴,院级600元/月、正科级500元/月、副科级300元/月,正护士长400元/月,副护士长、技师长、干事2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最新)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制,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在上级部门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此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政策依据(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xx】71号)。
(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教人【20xx】139号)。
(三)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银教发【20xx】113号)。
(四)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
三、分配原则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分配。
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奖勤罚懒,促进发展的分配原则。
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监督及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发放得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领导小组:成立以唐中教育发展共同体总校长为组长,各校区执行校长为副组长,有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
五、考核分配范围各校区以当年核准的在编在岗总人数和绩效工资总量为基础,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截留20%,再减去班主任费,剩余部分按月考核发放。
六、考核内容和办法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平时考核由考核小组评议、相关部门考评、年级部考评、教研组考评和备课组考评等,把考核的成绩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 院发〔2016〕16 号 2016年11月修订)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年度考核和绩效奖励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人社发【2011】125号)、《关于*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1.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目标管理,保证学院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品牌。
2.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理顺学院各单位间的关系,提高管理效能,保障学院目标的顺利实现。
3.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帮助每位教职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建立适应学院发展战略的人才队伍。
4.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促进管理者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校园文化,促进学院、职工共成长,增强学院的凝聚力。
二、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考核指标注重与学院目标的对接,加大服务对象、主管领导的考核权限,以定量指标为主,通过定性与定量的评估,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考核。
系统设计、分类实施。
根据不同单位类型和人员类别,分别制定考核体系。
教辅和职能单位的考核以完成党政工作要点、任务的情况,以及教学单位的评价情况作为考核依据;教学单位的考核以完成具体目标任务作为考核依据。
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结果导向、奖优促劣。
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考核优秀进行奖励。
坚持问题导向,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促进其成长发展。
三、考核内容1、院属单位根据院属各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性质、年度目标等不同要求,重点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绩效。
其中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包括教学工作、科技工作、师资工作、学团工作、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党建与安全稳定工作等六方面内容,详见《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项目指标表》(附件1)。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第三届第二次教代会通过)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有效实施,更好地调动和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现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本着“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教学竞赛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综合素养(师德、出勤)、工作量、工作实绩三部分组成,占比分别为20%、50%、30%。
全校各类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确定一定的系数,教学一线人员系数1.0,职教培训处系数0.9,研究所系数0.9,门卫、校医系数0.9,后勤系数0.93,图书馆系数0.87。
三、考核小组及考核对象组长:朱长安副组长:周红玉、刘立洲、夏正红成员:洪海、汤建龙、王苏湘、赵罡、陈强、李纯国赵国军、徐友杭、周建东、徐剑影、凌红兵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具体考核措施(一)综合素养(20%)本部分占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20%,由师德考核、出勤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总分为20分,其中师德考核由督导室牵头考核;出勤考核由办公室牵头,各考勤部门具体考核,办公室汇总并公示。
1.师德考核(10%)师德部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10%,考核总分为10分,实行加减分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减分,扣完为止:①有违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行为的扣2分;②搞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后果严重的一次扣2分;③同事之间产生矛盾,有损教师形象的一次扣1分;④上班期间办公不认真,做与工作无关的闲事的一次扣0.2分;⑤升旗仪式不参加,缺一次扣0.2分;⑥办公环境整洁美观,在教务处组织的评比中成绩末等的一次扣0.1分(办公室所有同志);⑦车辆乱停乱放的,安全保卫处明确要求整改的一次扣0.1分;⑧其他考核小组认定需减分的。
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强村完小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我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根据长教发[2010]7号《长武县中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所有正式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五)坚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绩效考核、奖励工资分配的全过程要公示公开。
(六)坚持向一线教师、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四、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曹鑫成员:李永红陈亚丽张爱国王宏超主要职责:1.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绩效工资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
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有关疑义及争议,负责学校各种加班、超工作量补贴的标准审核、数量统计工作2、管理考核方案执行要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公示,对有不同意见的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给予核实反馈。
3、管理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程序,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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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及《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下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的,以促进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和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职工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设置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做学生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而不懈努力。
二、实施对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对象为学院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执行,其他人员的考核和工资分配暂按学院原方案执行。
三、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规律、促进发展。
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和学校工作的特点,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取得的实绩和作出的贡献。
3、激励先进、正确导向。
鼓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引导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实现重点工作目标。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教职工自评与部门评议相结合,阶段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并充分听取学生和服务对象意见。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管理中心根据我院年度考核结果,按我校年平均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定。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1、分配方案要体现连续性、稳定性。
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在现行《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锡城职院字[2008]21号)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补充完善,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实施。
2、分配方案要体现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
根据学校实际,设立优秀教师和各类先进个人奖、科研成果奖、市级以上各项竞赛奖、招生就业奖、学校安全工作奖、校长专项奖(单项奖)、超课时奖、班主任补贴、实习带队补贴、指导学生论文补贴、加班补贴,值班补贴和交通补贴(乘坐学校接送车的教职工不享受)等。
3、分配方案要体现岗位责任大小不一样,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倾斜。
设立岗位津贴,根据教职工任职岗位和学历职称,确定不同岗位教职工享受岗位津贴的分数(岗位分数原则上仍执行教代会通过的原校内岗位工资分数),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根据财政经费的下达情况,可按月考核后按季发放岗位津贴;其余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内各项奖励补贴的积余部分,全部归入年度绩效考核奖),在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
年度绩效考核是对教职工年度工作的总体评价,结合无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要求,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年度绩效考核奖的分配差距。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无考核等次的,不计发年度绩效考核奖。
4、新引进人员试用期内前六个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超工作量部分及班主任津贴、其他加班补贴除外),第七个月起按50%享受。
教职工退休,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离岗退养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新办理的离岗退养人员从批准离岗退养次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待聘人员、长病假人员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因公执行支教、挂职锻炼或其它特殊任务的人员,由支教学校、挂职或借用单位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由原单位按本校对应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职工病、事假的岗位津贴按有关文件规定发放,产假、婚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执行学院原相关规定。
六、各类奖金、补贴的发放标准(一)各项优秀奖1、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嘉奖按市统一标准发放;2、获市级以上荣誉按上级规定奖励标准发放;3、获国家和省、市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奖按上级规定奖励标准发放;4、评为院级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人奖励300元;5、科研成果奖,奖励办法另行制定;6、招生就业奖,奖励办法另行制定;7、学校安全工作奖,奖励办法另行制定;8、校长专项奖(单项奖):用于奖励在学校专业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另行制定;9、教师超课时奖:高级职称每课时40元,中级职称每课时35元;初级职称每课时30元;10、行政人员兼课金:高级职称每课时40元,中级职称每课时35元,初级职称每课时30元。
(二)各项补贴1、交通补贴(乘坐学校接送车和住校的教职工不享受):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2、加班补贴(寒、暑假执行):每天35元;3、值班补贴:每天20元,周六、周日按双倍发放,国定假按3倍发放;4、班主任补贴:每班每学年1200元;5、实习带队补贴:每生每月5元(以实习指导记录作为考核发放依据)6、各类监考费:分别由教务处、职业技能鉴定所提出标准,经院部批准后发放;7、运动会裁判补贴:由体育教研室提出标准,经院部批准后发放;8、辅导员通讯补贴:每月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9、驾驶员、工勤人员出车、加班、延时费:车公里费0.12元/公里,加班25元/天,延时2元/小时。
学院原有各类奖金、补贴发放标准与新标准不一致的,按新标准执行;未列入以上各类奖金、补贴项目的其它奖金、补贴,总额在2万元以内的,发放标准和办法需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执行,总额超过2万元的,需经院教代会执委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附件: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岗位分数对照表一、教学科研岗位设置与岗位分数对照表各聘档次条件说明:1档:二级教授,或三级教授任职4年以上为70分;三级教授为60分;四级教授任职6年以上为50分。
2档:教授(正高)任职2年以上。
3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教授(正高);②五级副教授任职4年以上;③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副教授(副高)(享受3年)。
4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五级副教授;②六级副教授任职3年以上;③副教授(副高)任职6年以上。
5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副教授(副高);②八级讲师任职3年以上;③八级讲师且具有硕士学位;④九级讲师且具有博士学位;⑤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博士(享受3年)。
6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八级讲师;②九级讲师任职3年以上;③讲师(中级)任职6年以上。
7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讲师(中级);②助教(初级)任职3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③具有博士学位。
8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助教(初级)任职6年以上;②助教(初级)任职1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
9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助教(初级)任职4年以上;②具有硕士学位。
10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助教(初级);②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二、管理岗位设置与岗位分数对照表1、校级岗位设置与岗位分数2、中层及以下管理岗位设置与岗位分数各聘档次条件说明:1档:校级正职任职1年以上。
2档:校级正职。
3档:校级副职任职1年以上。
4档:校级副职。
5档:副处级中层。
6档:正科级中层任职6年以上。
7档:正科级中层。
8档:副科级干部任职6年以上。
9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副科级干部;②中层助理;③工龄30年以上。
10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工龄20年以上;②工龄16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
11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工龄8年以上;②工龄4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
12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工龄4年以上;②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
13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科员;②办事员工龄6年以上;③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即本科定级)。
14档:办事员。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与岗位分数对照表各聘档次条件说明:1档:正高任职6年以上。
2档:正高任职4年以上。
3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正高;②副高任职10年以上。
4档:副高任职6年以上。
5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副高;②中级任职10年以上。
6档:中级任职6年以上。
7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中级;②工龄30年以上。
8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初级任职8年以上;②初级任职4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③工龄20年以上。
9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初级任职4年以上;②员级任职6年以上;③具有硕士学位。
10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初级;②员级;③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即本科定级)。
四、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岗位分数对照表各聘档次条件说明:1档:高级技师任职5年以上。
2档:高级技师。
3档:技师任职5年以上。
4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技师;②高级工任职15年以上。
5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高级工任职5年以上;②工龄30年以上。
6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高级工;②中级工任职5年以上;③工龄16年以上。
7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中级工;②初级工任职5年以上;③工龄5年以上;④具有大专学历。
8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初级工以下;②具有中专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