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人权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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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梁启超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梁启超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启示梁启超是中国近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经济学家,他的思想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的思想观念与现代社会有很多的契合点,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的启示。

本文将探讨梁启超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一、追求自由和民主梁启超是中国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拥护者,他认为,自由和民主是人类普遍追求的自由和权利。

他认为,只有私有财产权和言论自由才能保护人们不受统治者的侵犯。

这对现代社会来说依旧具有启示作用。

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于自由和民主的追求越来越强烈,人权、言论自由、财产权等权利保护成为了社会热点。

在探讨这些问题时,我们可以借鉴梁启超的思想,尤其是关于自由和民主的观念,应该在现代社会中深入挖掘其价值。

二、强调教育梁启超强调教育对于国家的发展有着特别的贡献,他在强调根据天才来发展不同的教育制度的同时,更强调了德育的重要性。

他认为,只有一个良好的道德教育才能让国家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质基础,才能更好的防止腐败和灾难的发生。

现代社会也需要注重道德教育。

教育是一个人成长的基础,也是国家发展的基础,许多国家都不断加强教育事业,提高国民的教育水平。

但是,如果仅仅强调知识教育而忽视了道德和人格教育,或者明显贬低道德和人格品质,最终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类似于腐败问题等等。

我们可以借鉴梁启超的思想,注重道德和人格教育,这对于现代社会也许会有奇效。

三、拥护对外开放梁启超强调对外开放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开放才能够让一个国家更好地发展。

他提出了“适者生存”的理念,认为一个国家需要在适应国际环境中发展,并接受来自不同国家的先进思想。

这对现代社会有着极大的启示。

现代社会对于市场和交流的开放有着越来越高的需求。

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很多国家之间产生了很多互动和交流,这让沟通变得更加便利,让事物之间距离更小。

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一个国家若仅仅是封闭自保,对不同文化和思想的抗拒会让它与其他国家隔离。

我们可以借鉴梁启超的思想,在不断适应国际环境中,发展自己,接受来自不同文化和思想的影响。

梁启超的权利思想

梁启超的权利思想

梁启超的权利思想作为中国近代思想界的先行者,梁启超在当时和以后对中国人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

梁启超早年师从康有为,反对君主专制,倡导民权,主张君主立宪,并参与了近代的改良主义者的政治运动—戊戌变法。

在戊戌变法失败、东渡日本之后,梁启超于1902年在由其主办的《新民丛报》发表名为“新民”的连载文章,并通过“新民”这一全新的人格理想,较为系统的提出自己的政治法律思想。

这些文章后被结合成集,称之为《新民说》。

《新民说》引起了当时思想界的大震动,在此之前,虽然己有思想先进的国人主张向西方学习,但从思想和制度层面上主张如此深刻而广博的变革却是闻所未闻。

对当时的知识分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可以说,《新民说》是梁启超一生中影响最为深远的著作之一。

一、新民之意义梁启超在解释新民之义时说:“新之义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

”‘在他看来,固守传统和盲目的西化都是不可取的,要实现“新民”,发扬传统文化精淬和采补西方优秀文化都是必不可少的。

从时间上来讲,《新民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前一部分是指从1902年1月到1903年10月期间发表的《论公德》、《论国家思想》、《论进取冒险》、《论权利思想》、《论自由》、《论自治》、《论进步))、((论合群》、《论生利分利》、《论义务思想》等文章,而后一部分则是指1903年10月到1907年3月期间发表的《论私德》、《论政治能力》、《论民气》等文章。

相比较而言,前期发表的诸多文章构成《新民说》的主要部分,梁启超在这一阶段较为侧重于“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即较为注重对西学的采补;而在访美归来以后,梁启超则较为侧重“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注重对传统优秀文化的淬厉。

由于本文以《新民说》中的权利思想为探讨的主题,因而在时间上较为侧重于对《新民说》的前期部分的讨论。

二、《新民说》中的权利思想(一)由人伦道德到权利思想梁启超塑造的“新民”已经开始走出传统伦理道德的泥沼,成为具有独立自主精神,有着主体性意识的积极进取的新人。

《梁启超传》主要观点 -回复

《梁启超传》主要观点 -回复

《梁启超传》主要观点-回复《梁启超传》是一本有关中国近代史大师梁启超生平的传记,通过对梁启超一生的回顾和分析,展现了他独特的思想和杰出的贡献。

本文将以《梁启超传》主要观点为主题,从梁启超的思想观点、教育理念、政治参与、文化思考和人生态度等多个方面逐步阐述。

梁启超的思想观点是《梁启超传》的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他强调民主与科学,认为只有通过民主的方式,才能寻求真理和实现国家的进步。

他主张向西方学习,吸取科学、政治和社会制度方面的优秀经验,将其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

其次,他主张国家要有强大的军事力量来保障国家安全,并倡导发展新兴工业和实施现代化的农业,提高国家竞争力。

此外,梁启超主张尊重个人的权利,倡导尊重人的尊严,提出了近代中国少数族群的平等问题,关注妇女权益等一系列民主和人权问题。

教育理念是梁启超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梁启超提倡科学教育,强调知识在个人和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

他主张实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他认为教育应该培养人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梁启超还关注儿童教育,提出关于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的观点。

他主张培养儿童的好奇心和创造力,注重培养他们的体能和协作能力。

梁启超的政治参与也是《梁启超传》的重点之一。

他积极参与辛亥革命的运动,起草了《辛亥革命宣言》,努力推动中国政治制度的改革。

他参与了北洋政府的建设和各种政治活动,并担任多个政府职务。

梁启超关注国家改革和法律建设,提出了设立诉讼制度、修订刑律和建立司法教育等相关建议。

他主张建立现代军队和改革经济制度,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国家发展的政策建议。

梁启超的文化思考是他一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尊重传统文化,但同时也倡导文化的进步和创新。

他对传统儒家思想进行了批判性分析,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文化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观点。

他主张文化的普及和提高,倡导培养文化人才,并提出了加强文学、艺术和科学研究的观点。

梁启超还关注国与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提出了亚洲文化合作的主张。

梁启超宪法学思想研究概要

梁启超宪法学思想研究概要

梁启超宪法学思想研究「摘要」梁启超是一位法学家,更是一位宪法学家。

他对宪法学的基本问题几乎都有涉猎。

特别是对宪法的三大精神的把握、对国会制度、选举制度等的研究至为透彻精辟。

他深悟宪法的精髓,倡导立宪政治,主张国体与政体无关,注重成文宪法、宪法观念与宪政现实之间的互动,并以其独到的见解指导着他的研究和宣传。

他一生致力于追求宪政,对中国的宪政之路有着自己的理解和设计。

梁启超的宪法学思想及其方法,仍有许多值得今人学习和借鉴之处。

当然,他也不免会存在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关键词」梁启超,宪法学,宪政在中国近代学术史上,梁启超(1873-1929)是一位高产的、百科全书式的大思想家。

他在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史学、哲学等领域均有颇深的造诣。

仅就法学而言,他在宪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法史学等方面也是著述颇丰。

本文仅就其在宪法学方面的贡献作一定的研究。

一方面展现梁启超在宪法学方面的大师风采,一方面学习借鉴其宪法学研究的方法并注意防止其曾经有过的局限。

一、梁启超在中国宪法学史上的地位有学者曾将梁启超定位于中国近代法学的开创者之一、中国近代最杰出的法学家之一。

[①]我们认为这种定位是妥当的。

而“懂不懂宪法学,是不是致力追求宪政,是一个人能不能成为‘近代法学家’的关键,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学与中国近代法学的根本分界所在。

”[②]梁启超在中国宪法学史上具有开创者的地位,他是一位宪法学大家。

“宪法学家”是一个我们现代才出现的名词,梁启超其时并未出现。

一个人能否成为宪法学家,我们认为,其判断标准有三:第一,熟悉宪法的制度和理论;第二,能运用宪法学的工具较系统地研究宪法学的问题;第三,有自己明确而精湛的宪法学思想指导其宪法学研究。

符合第一、二两个标准,只能算得上一个宪法专家。

有一定的宪法学思想,但又未达到精湛的程度,可能仅能算得上一个宪法学者。

只有符合三个标准,才够得上宪法学家的称号。

梁启超对西方宪法的制度和理论的熟识勿庸置疑。

梁启超宪政思想研究

梁启超宪政思想研究

梁启超宪政思想研究梁启超(1873-1929)是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改革家之一。

他的宪政思想对于中国近代政治体制的转型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包括两个核心要素:宪政与国家统一。

他认为,宪政是实现国家民主化、法治化的有效途径,是保障人民权益和实现社会进步的基石。

他主张要建立宪政制度,使政府的权力受到限制和制衡,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他强调宪政要与国家统一相结合,认为只有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宪政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他主张通过宪政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以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他主张借鉴西方的宪政制度,但同时也强调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寻求中国式的宪政道路。

他认为中国的宪政应该以民主为基础,但不应完全模仿西方的政治体制,而应该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创造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宪政制度。

他主张尊重中国传统的家族观念和社会秩序,同时也重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他提出了“民主宪政与家族制度相结合”的政治理念,认为这是一种既能保障人民权益又能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安排。

梁启超的宪政思想对于中国的政治改革和民主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的思想为中国近现代政治体制的转型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路径。

他的主张和努力为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开辟了道路。

他提出的宪政思想具有普遍意义,对于世界各国的政治改革和宪政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总之,梁启超的宪政思想是中国近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他的思想体现了对于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的追求,为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和宪政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经验。

中国近代史人物思想专题研究之梁启超的“开明专制”

中国近代史人物思想专题研究之梁启超的“开明专制”

中国近代史人物思想专题研究之梁启超的“开明专制”在1905-1907年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与立宪派的论战中,双方在反对封建专制,奉行自由、平等、民权的原则等方面,有着共同点。

但在民主进程速度方面,却有急进与缓进之别。

梁启超认为必须根据中国过渡时代的实际情况选择过渡途径与政体,强调新旧政体转换过程中必要的过渡阶段。

1906年初,梁启超著《开明专制论》,提出“今日中国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又不如开明专制”的论断。

一、何谓“开明专制”梁启超在文章一开始就解释了“制”的含义并且解释了“制”的起源。

所谓制度,就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而采取的体现其权利的强制性规定,“制者何?发表其权利于形式,以束缚人一部分之自由者也。

”那么,“制乌乎起?起于竞争,有以强制为调和竞争之具者,有以强制为助长竞争之具者”。

而竞争又分为同类和异类间的竞争,若“能行竞争于秩序的,则其对于异类之竞争必获优胜,何以故?必有秩序然后彼此之行为可以预测其结果而不至于冲突故,必内部无冲突,然后能相结集以对外敌。

”而要的秩序,“必以强制”。

于是,梁启超很自然的得出了“强制助长竞争”的结论。

在同一社会内,有制者必然也有被制者,“其为不平等之现象明甚也”。

可是,即使没有强制之组织,社会中还是会有不平等现象。

而他认为制者与被制者的不平等若有制度限制,与非专制下无限制的自然不平等相比,专制不平等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要少得多。

即“故夫有强制的组织,则个人之自由虽不得不视的此前较狭,而在此狭范围内能籍强制之保障,使其自由之程度,视前此反更确实。

利害正想抵也,所谓以强制调和竞争者,次也。

”文章首先讲到的是“制”,但“释制”是为了引出国家,因为能行完全强制的组织是国家。

梁启超根据制者的不同将国家分为两类,即非专制的国家和专制的国家。

同时指出,国民享有的权利于义务是否相等,是区分非专制与专制的标准。

非专制的国家“一国中人人皆为制者,同时人人皆为被制者是也。

梁启超的人权教育思想与实践

梁启超的人权教育思想与实践

生 活而不 是 过坏 的生 活 .这 一点对 于 每一 个单 独存 在 的人都 同等 重要 . 3 二 ,人 权教 育是 关于 ”L其 J
权利 的启 蒙 教育 .人权 教育 的 目标 ,就 是要 使每 一个 人 知道 自己的权利 、能够 主张 也愿 意主 张 自
己的权 利 、能够 尊 重 同时 也愿 意尊 重他 人 的权 利 .其 三 ,人权 教 育是 尊 重人 的教 育 .“ 重人 的 尊
家意识 形态 ,资本 主义 国家 用坚船 利 炮轰 开 了中 国 的大 门, 中华 民族 面 临危机 .面临 如此形 势 , 素 来具 有 “ 天朝 大 国 ”心 态 的 中国人遭 遇 全然 陌 生的难 题 : 中国 向何去 ?
收稿 日期 :2 1-12 0 10 —2 基金项 目:教育 部教育科 学 “ 十一 五”重点课题 ( E 0 07 ) D A 9 2 5 作者简介 :张宝 生 (9 7 ,男,山东德州人 ,讲师 ,博士,研 究方 向:企业 文化与思想政 治教育 1 7 一)
梁启超 的人权 教 育思想 与实践
张宝生 ,李海胜
( 烟台南 山学院工商管理 学院,山东龙 口 25 0) 67 6
摘 要: 梁启超总结维新运 动失败的教训 , 明确 意识到并 且提 出: 国家要 摆脱 困境 , 必须培养 “ 民” 他 新 .
指出 “ 新民”须具备主体 意识 、权利意识和 自由平等意识.他认识 到要培 养 “ 民” 新 , 须进行人权教 育. 梁启超对人权教 育 高度 重视 ,他强调 改变传统教育观念 ,也 强调从 完善法律和教育制度 方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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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
11 “ . 新民 ”观点 的提 出
温 州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1) 3 卷第 4 I 2 2第 3 0 期

论梁启超的民族主义思想

论梁启超的民族主义思想

论梁启超的民族主义思想民主主义在政治方面是个永恒的话题,那写好一篇民主主义的论文必然显得个人出色的能力,那么如何写好呢?下面请看下小编为您准备的一些优秀的民主主义论文范文。

“民族主义”,即指以自我民族的利益为基础而进行的思想或运动。

美国学者汉斯·科恩认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应该被看作是一种思想状态。

”英国学者爱德华·卡尔认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和一个民族内部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自我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

摘要:梁启超作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理论的先行者,其民族主义思想极其丰富、深邃,主要来源是中国的传统民族平等观念、西方的天赋人权学说、进化论和社会有机体论以及日本民族运动的启迪等。

其学术价值在于,立足于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具有国民认同特质的民族国家。

关键词:梁启超;民族主义;思想渊源;学术评价一、梁启超对民族与民族主义的认识鸦片战争前后国人对民族、国家观念的认识与理解有着明显不同。

据史料记载,古时“民”一般指“百姓”、“平民”和被统治者,“族”指某个群体,表达家族、种族、宗族等多种意思,而“民族”旧时主要指宗教范围内的人,与近代以来人们对民族含义的理解截然不同。

但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古时民族观念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民族观念相通于种族观念;第二,民族观念疏离于国家观念。

”①鸦片战争爆发后,受西方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传统民族观念悄然生变。

受此影响,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奠基者梁启超在1899年的《东籍月旦》一文中,首次并高频率使用“民族”一词,随后发表的《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一文,又对西方与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状况做了阐述。

随后梁启超在借用瑞士政治家伯伦知理所著《国家学》中的民族定义时,对伯伦知理所理解的民族做了具体阐释,而且对民族特征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梳理,此外还对伯伦知理的“民族”定义进行了初略评析。

1902年梁启超著述的《新民说》,首次对民族主义做出了概念诠释:“民族主义者何?各地同种族、同言语、同宗教、同习俗之人,相视如同胞,务独立自治,组织完备之政府,以谋公益而御他族是也。

浅析梁启超的自由思想

浅析梁启超的自由思想

团体 自由者 ,个人 自由之积也。人不能离团体而 自生存 ,团 体不保其 自由,则将有他团焉 自外而侵之 、压之 、夺之 ,则 个人之 自由更何有也 ! , , 由此一来,团体 自由就成为个人 自由实现的基础与条件 , 要实现个人 自由必须要先实现团体 自由,团体 自由也是个人 自由的最终 目标与最终归宿。梁启超的 自由思想 “ 强调 了其 自由思想的团体指 向,真正的 自由是一种文 明的 自由、服从 的 自由,强调群体 自由和团体 自由相对于个人 自由的优先性” 。 梁启超 的这种团体 自由优先于个人 自由的思想是与其深 含进 化论与社 会契约论 思想的渐进科学观一脉相承 的。他将 人类 的权利与 自由的发展历程分为 四个 阶段 ,宣扬一种文 明 自由的时代观 : 凡人群进化之阶段 ,皆有一定 。其第一级 ,则人人 皆栖 息于一小群之 中,人人 皆 自由,无有上下尊卑强弱之 别者也 , 亦名为野蛮 自由时代。其第 二级 ,因与他群竞争 ,不得不与 群中有智勇者 ,以为临时酋长 ,于是有所谓领袖 团体者 ,出 以指挥其群 ,久之遂成为贵族封建之制度者也 ,亦名贵族帝 政时代。其第三级 ,则竞争 日烈 ,兼并盛行 ,久之 ,遂将 贵 族封建一 切削平,而成 为郡 县一统者 也,名为君权极 盛时代。 其第 四级 ,则 主权既定后 ,人群之程序 已巩 固,君主 日以专 制 ,人民 日以开明 ,于是全群之人共起而执 回政权 ,名为 文 明 自由之时代 。此数种时代 ,无论何国何族 ,皆循一定之天 则而递进者也 。 在梁启超看来 ,中国正处于文 明自由之时代 ,人们 自愿 并 自主地结合成了社会 和 国家 ,并服从这一社会和 国家 的管 理与限制。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 自由思想之上 : 个人为 了更 好地实现 自己的 自由 ,自愿地限制 自己 的一部分 自由,并在 此基础上与他人结合而形成团体 、社会 、国家 ,因此个人 自 由同样需要服从 团体 自由、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利益 。 三 、自由的类型 粱启超在综合考察 了西方世界的民主 自由制度与社会状 况 的基础 上 ,对 自由进 行了分类 ,认 为 自由主要包括政治 自 由 、宗教 自由、民族 自由、生计 ( 经济 )自由 : “ 综观欧 、美 自由发达史 ,其所争者 不 出四端 : 一 日政 治上之 自由 ,二日宗教上之 自由,三日 民族上之 自由,四日 生计 上之 自由 ( 即 日本所 谓经济上 自由 ) 。政 治上之 自由者 , 人 民对 于政府 而保 其 自由也。宗教上之 自由者 ,教徒对于教 会 而保其 自由也。民族 上之 自由者 ,本 国对于外 国而保其 自

试析梁启超的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

试析梁启超的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

试析梁启超的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摘要】梁启超是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之一,他的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对中国知识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首先介绍了梁启超的重要性及研究背景,随后分析了他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以及他的翻译理论及其贡献。

在最后一部分讨论了两者之间的关系,说明了梁启超在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领域的综合影响。

结论部分总结了梁启超的思想对中国思想史的意义,同时展望了未来对他的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的研究方向。

本文旨在全面理解和探讨梁启超的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并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和启发。

【关键词】梁启超、政治思想、翻译理论、影响、贡献、关系、综合影响、研究方向1. 引言1.1 梁启超的重要性梁启超作为中国近现代史上重要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政治思想融合了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提出了许多独具特色的理论观点。

梁启超强调人民的力量和民主制度对国家建设的重要性,他主张适度改良现行制度,为中国推进政治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翻译理论方面,梁启超也有着重要的贡献,他提出了“信与达”的翻译原则,倡导对外国文明进行传播和交流。

梁启超的思想既注重理论体系构建,又关注实践应用,对中国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梁启超的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可以更好地认识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的发展轨迹,为今后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

1.2 研究背景梁启超作为中国近代史上杰出的政治思想家和翻译理论家,对中国近代思想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20世纪初,中国社会正处于政治动荡和文化变革之中,人们对于国家前途和民族复兴的探讨日益增加。

梁启超的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成为了当时社会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当时的知识分子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

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梁启超的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近代思想史,也可以为当代中国的政治和文化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

对于梁启超的政治思想和翻译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

梁启超伦理思想述论

梁启超伦理思想述论

梁启超伦理思想述论
梁启超伦理思想述论
近代以来,在中国思想启蒙、西学东渐的大潮中,梁启超审时度势,积极宣传新的价值观和伦理思想,并建立了一套以国民道德改造论、道德起源说和道德发展观及道德范畴、道德修养与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整的伦理思想体系,为近代中国新道德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借鉴,也为中国近代伦理学的建构提供了范式,不愧为中国近代伦理学的重要奠基人.
作者:徐曼 Xu Man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300071 刊名:玉溪师范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 OF YUXI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2003 19(8) 分类号:B82-06 关键词:梁启超伦理思想新民说。

梁启超的近世欧洲四大家政治学说

梁启超的近世欧洲四大家政治学说

梁启超的近世欧洲四大家政治学说
梁启超在他的作品《近代国际法学》中提到了近世欧洲四大家政治学说,分别是:国家主权学说、天赋人权学说、社会契约学说、平衡权力学说。

1. 国家主权学说(State Sovereignty):提出国家是拥有绝对
权力和自治能力的最高政治单位。

这一学说强调国家是主权的,有权力决定内外事务,而其他国家应尊重其主权。

2. 天赋人权学说(Natural Rights):主张人人生而平等,享有
一些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

这一学说认为国家权力应受到限制,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应得到保护。

3. 社会契约学说(Social Contract):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
于人们自愿地通过社会契约建立政府,并同意将部分个人权利交给政府保护全体人民的利益。

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

4. 平衡权力学说(Balance of Power):主张通过权力均衡和
相互制约的方式来维持国际关系的稳定。

这一学说认为没有任何一国应该在国际事务中垄断权力,而是应该寻求权力的平衡与制衡。

这四大政治学说是近世欧洲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来政治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梁启超在《近代国际法学》中对这些学说进行了总结和研究,为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学术资源。

梁启超民权思想的探索路径

梁启超民权思想的探索路径

梁启超民权思想的探索路径梁启超对于民权思想的研究不仅仅局限于理论方面,为了将这些民权理论能够付诸实践,他结合当时的国情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

梁启超认为当时的中国迫切需要发展民权,只有发展国民权利才有希望实现中国的繁荣富强。

梁启超对民权运动的实际探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创办报刊,传播民权思想在近代的中国,报刊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传播形式出现,报刊由于信息比较真实,流通范围比较广,因此,深受当时社会各个阶层的喜爱。

梁启超为了传播民权思想,也着手兴办了一系列的报刊,其中以《时务报》、《清议报》、《新民丛报》最为出名,这三份报纸在宣传梁启超民权思想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最大。

《时务报》创办于戊戌变法之前,这份报纸虽然只存在短短的三年时间,但却是梁启超一生中所创办的报刊中发行量最大的一份报刊。

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了大量关于民权思想的文章,其中一些学说在国内属于比较新颖的内容,吸引了十余万读者追捧《时务报》。

《时务报》在梁启超宣传民权思想的初期起到了重大作用,而且这时的梁启超主张的民权思想没有摆脱康有为民权理论的束缚。

“《时务报》作为戊戌维新运动中发行量最高,最受欢迎的报刊,对京沪地区及全国士大夫的思想造成了强烈的冲击,促成维新运动蓬勃深入,对议院民权等西方政治观念和自然知识的普及作出了深远的贡献。

”(二)兴办学校,培育民权主体梁启超认为:“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

”梁启超认为要想实行变法就需要培养新式人才,要想培养新式人才就需要开办新式学校,要想开办新式学校就需要改革当前的科举制度。

梁启超认为“今日之学校当以政学为主义,以艺学为附庸,”这就是说当前学校首先要向学生教授西方国家的政治学说,其次才是学习各种文化知识。

梁启超在任时务学堂总教习之时,利用学校培养学生学习民权思想,他要求学生在学习时不要走科举制度这条道路,而要学以致用,要用学到的知识去改变国家悲惨的命运。

他要求学生在学习时,不能盲目的信从先人,而要有自己的思想,学会独立思考。

梁启超人权思想研究

梁启超人权思想研究

梁启超人权思想研究梁启超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位重要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近代中国人权思想的重要代表。

他在改革开放前期启动了一次“新文化运动”,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点,使中国古老传统思想与现代思想产生碰撞与对话,推动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深刻影响了当时的中国人权思想。

那么,本文将围绕梁启超人权思想展开探讨。

一、梁启超与人权思想梁启超是中国现代化的先行者之一,他尤其关注人权问题。

梁启超多次提到:“为了实现自由与平等,必须保障人权”。

在他看来,人权是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核心,是所有国家和民族的共同追求。

他认为,要推进人权事业,首先要推进民主和法治,建立起自由公正的司法制度。

其次,要保障人权,必须保障人民对言论、新闻自由的权利,允许人民拥有真实的信息,行使知情权、言论自由权等。

梁启超还在强调赋予人民教育权,他认为提高人民的教育素质是促进人权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教育,人们才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自己的身份和责任,在社会中拥有更多的主动权。

梁启超的人权思想与现代西方的人权思想有很多相似之处,尤其在争取言论自由、组织自由、平等权利方面,他与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十分接近,同时他也曾借鉴过法国革命和美国宪政的经验,提出许多可行性的建议。

二、梁启超的人权思想与实践梁启超的人权思想并不是一种理论探讨,而是与他长期深入的实践活动联系在一起的,他在事业实践中不断尝试理论的创新和实践的完善,使其人权思想显得更为优越和实用。

例如,他担任《时务报》社长期间,积极推行言论自由的政策,打破了旧政府的控制,为国民提供了活跃的信息场所,为将来的民主发展打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梁启超还在反使馆条约运动、公车上书运动等斗争中积极助力,倡导起了保初、平等、公正的标语,提出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方案。

三、梁启超人权思想的启示梁启超是一位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在他的人权思想中又蕴含着深刻的意义和价值,还启示我们进行深度思考。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人权是人类普遍追求的价值,因此,我们应该以平等、自由、尊重为基本准则,明确人权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探索更适合于中国国情的人权理念。

试论梁启超的民权思想

试论梁启超的民权思想

收稿日期:2007—04—15 作者简介:黎明(1983—),男,土家族,贵州铜仁人,长江大学历史系教师,硕士,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

第26卷 第8期 怀化学院学报 V ol.26.No.8 2 0 0 7 年 8月 JOURNAL OF HUAIHUA UNIVERSITY Aug.2 0 0 7试论梁启超的民权思想黎 明(长江大学 历史系,湖北 荆州 434000)摘要:1840年以后,中国开始了政治文化的转型,这是历史转型的时代,作为这个时代的启蒙学者,梁启超的思想对当时的政治,文化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民权思想是梁启超政治思想的核心,梁启超的民权思想是把西方民主政治理论与中国现实相结合的产物,他的民权思想包含着对君权的尊重,其认为在中国欲行民权必先兴绅权,因此在梁启超思想体系中,民权思想占重要位臵。

关键词:梁启超;民权思想;新民梁启超从救国的立场出发,为探求中国独立富强道路,用批判的眼光深入研究中国的历史,更是如饥似渴的向西方寻求真理,从而从西方引进了许对新思想,新理论,在和封建专制制度,封建顽固派作斗争中,他利用进化论和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学说,尤其是民权思想为武器,对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进行了强烈的批评,形成了中国近代以来第一次思想启蒙解放运动。

一、梁启超民权思想的来源 民权一词,源于希腊文“Demokratia ”,它指“人民的权利”。

在近代西方国家,民权是指资产阶级要求限制君权,享有部分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

具体是指:议会制,普选制,以及公民形式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言论、出版、集会等权利。

鸦片战争后,随着西学东进,民权意识被传入中国。

在中国最早使用“民权”一词的是郭嵩焘,他在1878年5月19日日记中写道:“西洋政教以民为重,故一切取顺于民意,即诸君主之国,大政一出之议绅,民权常重于君”。

梁启超作为杰出的思想启蒙家,在宣传民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梁启超的人权思想

梁启超的人权思想

梁启超的人权思想在近代中国人权法思想史上,梁启超的人权思想占有突出重要的地位。

他不仅提出人权是人人生而应有的权利;强调人权的法定化和实有化;高扬人权的平等性和注重人权的对应性;而且开创了团体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思想路线。

他将人权民权国权纳入团体主义和国家主义框架的做法,在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迹。

可以说他所称道的团体主义国家主义在将近一个世纪中一直在人权思想领域占据主导的甚至有时是垄断的地位,而且这一历史现象还将进一步持续下去。

直到今天,梁启超人权法思想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还远未被后人所充分认识。

研究梁启超的人权法思想,无论对于充分发掘他的思想价值为后人探求人权提供启迪和帮助而言,还是对于回顾和总结迫百年人权思想的曲折历程和沉痛教训而言,都是今人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一、良心人格与应有权利人应该享有人的权利,这似乎是近代以来人们普遍可以不假思索便能认定的命题。

至于人权作为“应有权利”的特定含义何在以及人为什么“应该”享有人权,对于这些问题则很少有人去深入思考。

离开对作为自我意识的主体的人的考察,离开对人性人格的存在和实体的探讨,人权的基础和来源便得不到根本的正确的说明。

梁启超人权法思想的深刻之处首先表现在他不仅看到了人权的应有性,从应有权利的角度论证了人权是正当的不可缺少的,而且还努力探索人权的根基,深入意识主体中去发觉人权的来源。

人应该享有人的权利,这一思想虽然在天赋人权观念广泛深入人心的近现代西方早已不足为奇,但它对于梁启超时代的中国人来说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当梁启超高呼“人人生而有应得之权利”而痛斥中国人无“权利思想”、暴露国民劣根性奴隶性的时候,不能不说他的呼喊是震撼人心的。

这在习惯于专制主义统治的国人来说,是从来连想也不敢想的。

中国人不仅向来在法律上和实际生活中没有生而应得之权,而且连追求这种权利的意识也不具备。

梁启超所倡导的应有之权是从应然的角度对人权概念的概括。

他提出的人权概念虽然还较简单,但却揭示出人权的应然性或应有性,触及到人权的基本性质。

国权与民权调和_梁启超的自由主义民权观

国权与民权调和_梁启超的自由主义民权观
土屋英雄以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为文本认为梁的思想重点转向国权论不是在1903年之后而是始于19021903年他强调了梁的思想特质的一贯性和持续性认为梁启超的权利自由论的思想表现出重视绅权重视民权重视国权这一表征性变迁但对梁来说在结构上权利自由同与救国命题密不可分的国权是关系概念其民权重视论与国权重视论是一致的
” , “卢梭学说于百年政界变动最有力 理其亦 20 世纪之母焉矣 而伯伦知理学说则卢梭学说之反对也, 二者孰切真理, 者也, 瑩 瑏 。 梁启超的国家论一如他 曰, 卢氏之言药也, 伯氏之言粟也 ” 是历史主义的, 在卢梭与伯伦知理的选 在其他问题上的立场, 择上, 他依然秉持的是这一观念, 即使在所谓转向的 1903 年, 伯伦知理并未在梁氏的思想中取得对于卢梭的压倒性优势, 卢梭和伯伦知理的学说是适应不同社会历史条件的, 在各自 发生作用的环境中都是疗救社会弊病的良药 。 1912 年, 已是国权党代表的梁启超再一次阐述了这一思 : “昔 卢 梭 著《民 约 论 》 , 想 。 他说 实为近世共和政治所自 瑐 瑠 。 ” 出 卢梭共和主义学说的应用范围较小, 只适合于较小的国 家, 并且对民智要求较高 。 他以美国和法国为例, 认为美国的 基础在于范围较小的州 、 市, 因而卢梭的共和主义民权论在美 国行之有效, 但对于法国而言就不适合了, 对于中国这样国土 面积大 、 民智比较低的国家而言, 共和制也行不通 。 可见他并 未完全否认卢梭, 只是卢梭的学说有其适用的时空范围罢了, 这也是梁启超主张君主立宪反对共和的原因所在 。 在这一认 : “我中国今日固俨然共和矣 。 民权之论洋洋 他说 识基础上, 盈耳, 诚不忧其夭阏 。 所患者甚嚣尘上, 钝国权之作用, 不获 整齐于内竞胜于外耳 。 故在今日, 稍倚重国权主义以济民权 瑡 瑐 ” 主义之穷, 此宪法所宜采之精神一也 。 梁启超在这里之所以 倡导国权主义, 是因为民权主义严重压抑了国权, 他所针对的 是极端的民权主义 。 可见, 梁启超调和国权与民权的初衷始 正如他不愿看到国权压倒民权一样, 他也不希望民权 终未变, 压倒国权 。 因此, 在梁启超极为重视的宪法中, 他主张调和与 折衷国权与民权, 反对有所偏倚 。 。“转变说 ” 由上可见, 所谓的“转变说 ” 是不成立的 是化 约主义的, 掩盖了梁启超民权思想的一贯性和复杂性 。 此外, 将梁启超的思想限定在卢梭和伯伦知理之间, 并企图在二者 此种论证有将卢梭作为国民权利 之间作出孰轻孰重的选择, 论的代表 、 将伯伦知理作为国家权利论的代表, 将卢梭学说等 同于自由主义 、 将伯伦知理国家论等同于国家主义( 非自由主 义的) 的嫌疑, 显然服务于“转变论 ” 的预先假设, 是后人一厢 情愿的误解 。 事实上, 伯伦知理曾经依据其国家学说对德国 的政治自由导向产生过重要影响, 这一点也说明了伯伦知理 。 国家学说的自由主义性质 只不过伯伦知理和卢梭在自由主 二者思想本身就有矛盾冲 义思潮中分属不同的时代和派别, 突 。 伯伦知理的思想曾经受到以罗马法学家萨维尼为代表的 历史法学派的影响, 而历史法学派在西方历史上是作为自然 法学说的反动出现的, 因此, 伯伦知理的国家有机体说认为国 家是由国民古来沿革而创造的有机组织体, 有自己的意志和 目的, 在主权的归属问题上, 既反对君主专制的君主主权论, 也反对卢梭的主权在民说 。 而梁氏在卢梭与伯伦知理之间的 正是这种矛盾的反映, 梁启超即使在 1903 年以后 互有取舍, 表现出对伯伦知理更多的热情, 也不能因为其国家主义思想 即便是在这样的前提下, 梁启 而否定其自由主义色彩 。 然而, 超依然没有完全放弃卢梭转而投入伯伦知理的怀抱, 恰恰说 明了梁启超调和论的一贯态度和坚定立场 。 三 合群论: 梁启超式个人主义 19 世纪 90 年代 , “群 ” 的概念成为中国知识分子争论的焦 瑢 瑐 。 点, 他们借此开始重新思考中国社会政治秩序的制度基础

论晚清视野下的梁启超女性权利思想

论晚清视野下的梁启超女性权利思想

也 。 [严复 的 “ 习至深 、害 效 最著 者 ,莫 若 吸食 ,] , 1 沿
鸦 片 、女 子 缠 足 二 事 。 … … 是 鸦 片 、缠 足 二 事 ,不
1 害于养生 ;2 . .害 于传种 I3 .害 于养育 ;4 害 .
于修 学 ;5 害 于 国 计 。在 生 养 上 “ 年 男 女 ,身 . 少
体 皆 未 成 熟 ,而 使 之 居 室 ,妄 斫 丧 其 元 气 ,害 莫 大
焉 。 在传种上 “ ” 子复 以早 婚 而产弱孙 ,则孙 又将
弱 于 我 子 。如 是 递 传 递 弱 ,每 下 愈 况 ” ,在 修 学 上


人 而 旷 焉 、 废 焉 ,则 其 人 在 本 群 中 为 劣 者 ;一
抑 阴 之 说 , 普 天 下 之 女 子 而 不 以 同类 相 待 。[梁 尽 ”] 3 启 超 论 缠 足 之 害 的精 要 之 处 在 于 , 方 面 申 明 缠 足 一 损 害 了女 子 的 身 心 健 康 ,另 一 方 面 是 他 认 定 缠 足 为
男 女 不 平 等 的 结 果 。尽 管 这 时 还 未 提 “女 权 ” 二
“ 男 女 平 权 ,美 国 斯 盛 , 女 学 布 镬 , 日本 以 强 , 夫
兴 国智 民 ,靡 不 始 此 ”6。 [3。他 从 四个 方 面 论 述 了 兴 ]
女 学 的重 要 性 : 1 女 子 受 教 育 ,可 以 谋 职 业 。 不 . 仅 不 分 利 ,还 可 以 生 利 ,可 以 自养 。2 可 以 加 强 .
1009151320110300o1o6从1896年的变法通义论女学开始到1922年的人权与女权梁启超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女性教育和女性权利的文章这些文章都收录在他的饮冰室全集里大致计有戒缠足会叙论女学倡设女学堂启禁早婚议新民说我对女子高等教育希望特别注重的几种学科人权与女权等

梁启超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认知与阐释

梁启超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认知与阐释

梁启超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认知与阐释梁启超是中国近代最有影响力的政治活动家、文学家、史学家和启蒙思想家之一。

他敏锐地观察到了中华民族的个体人文素质这一影响中华民族建设现代强盛国家的重要问题,率先提出了新民塑造这一命题。

对于如何塑造新民,梁启超认为,除了健全公德心、确立国家思想,敢于进取冒险之外,最为重要的就是权利与义务观念的确立。

认为要真正保障权利义务的实现,关键的制度设计和治理方式是良法善治。

梁启超所倡导的新民塑造,关键与核心的内容在于倡导和塑造中华民族国民个体的思想自由。

他认为,思想自由,也就是国民个体的思想自由,还应该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使之最终凝结为国家的自由,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整体的自由。

标签:梁启超;权利义务关系;认知;阐释梁启超是中国近代最有影响力的政治活动家、文学家、史学家和启蒙思想家之一。

他一生学术成就斐然,对后世与后人的影响极大。

一般人较为重视的是他在文学与史学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服膺于他在这些领域的巨匠地位。

但较少有人注意到他从近代法治观念的角度,对人、社会及国家所进行的探讨、分析,特别是所得出的独特结论,这其实是很不应该的。

在清末民初那个特殊的时代,梁启超曾以饱满的激情,深邃的眼光,将深刻的思考变成文字,感染和影响了许多人,对近代中国的法治观念的变革与进步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

本文就梁启超对法治观念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认知与阐释问题,做一个初步的讨论。

一、新民塑造:权利与义务的承载主体痛心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落后挨打的现状,出于“救亡图存”,追求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崇高目的,许多仁人志士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与努力,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等主张。

梁启超则敏锐地观察到了中华民族的个体人文素质这一影响着中华民族建设现代强盛国家的重要问题,率先提出了新民塑造这一命题。

他认为:新民塑造为当时中国的第一急务,再没有什么问题比这一问题显得更为重要。

他写道:“吾今欲极言新民的当务之急,其主论之根柢有二,一曰关于内治者,一曰关于外交者”[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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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人权思想研究
【摘要】十九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民族危机的急速加剧,积蕴已久的改良思潮终于发展成为轰轰烈烈的维新变法运动。

作为代表人物,梁启超对民权宪政思想的宣传,对中国近代人权意识的萌生和普及作出了独到的贡献。

他不但提出人权是人人生而应有的权利,还强调人权的法定化和实有化,并高扬了人权的平等性。

【关键词】梁启超;人权;平等;自由
一、梁启超人权思想的提出
梁启超正生于此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过渡时代的中国”。

所谓“过渡时代”,梁启超认为,具体表现为“政治上之过渡时代”、“生计上之过渡时代”、“学问上之过渡时代”及“理想风俗上之过渡时代”。

“政治上之过渡”即从专制走向民主;“生计上之过渡”即由农业经济生产方式转向工商业经济生产方式;“学问上之过渡”即由旧学过渡到新学;“理想风俗上之过渡”即由旧伦理、旧道德过渡到新伦理、新道德。

然而,无论是政治制度的转变,还是经济、文化的更新,关键都在于培养和造就与过渡时代相适应的新人,没有新人也就不会有新的国家和新的时代。

尤其至此国难当头之际,梁启超高呼“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由此便开启了他的民权、人权及国权的理论。

二、梁启超人权思想的主要内容
梁启超的民权宪政思想,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戊戌及其以前时期,梁启超虽然也经常发表有关民权的议论,他自己还自称“醉心
民权革命论,日夕以此相鼓吹”,但他对民权是有所保留的,这时,他主张欲兴民权,须先兴绅权;兴民权主要是为了批专制,兴民智。

(一)政治权利思想
梁启超认为参政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是一种“应有权利”或“当然权利”。

梁启超对此曾明确指出:“人民之有参政权,其当然之权利也。

”梁启超虽然没有在人权中划分基本人权和非基本人权,但他至少将参政权视为基本自由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在《新民说》中将自由分为四类:政治自由、宗教自由、民族自由和生计自由。

他以为政治自由在当时中国是最为急需的,而在政治自由中“参政问题”又是“中国所最急者”之一。

参政自由权被视为基本自由权的重要内容。

(二)自由权思想
梁启超的自由论是复杂的,其中明治日本的痕迹非常明显。

他在1899—1901年间撰写的系列论文《自由书》,先后参考福泽谕吉的《文明论之概略》和德富苏峰的《将来之日本》、《国民丛书》中的观点,阐述“团体之自由”与“个人之自由”的关系,又借助中村正直的译作《自由之理》,吸取穆勒《自由论》思想,形成反对“野蛮自由”提倡“文明自由”的自由观。

他说:“自由者,权利之表证也。

凡人所以为人者有二大要件,一日生命,二日权利。

二者缺一,时乃非人。

故自由者,亦精神界之生命也。

文明国民每不惜掷多少形质界之生命,以易此精神界之生命,为其重也。

”梁启超是从人之为人的角度上讲自由的,从这点来讲,他的民权论也就是人
权论。

(三)平等权思想
梁启超主张的法律平等权首先是同立法上阶级特权相对立的。

在阶级不平等的社会中,法律倾向于为特权阶级利益服务,规定和保障阶级特权。

此种维护阶级特权的立法被梁启超一概斥之为恶法。

梁启超指出:“夫诽谤偶语者弃市,谋逆者夷三族,此不问而知为专制君主所立之法也。

妇人可有七出,一夫可有数妻,此不问而知为男子所立之法也。

奴隶不入公民,农佣随田而鬻,此不问而知为贵族所立之法也。

信教不许自由,祭司别有权利,此不问而知为教会所立之法也。

以今日文明之眼视之,其为恶法,因无待言。

”正是从注重立法平等的角度出发,梁启超提出“立法权属于民”。

只有将立法权归之于全体人民掌握,才能在立法上取消特权现象以体现人权的平等性。

三、梁启超人权思想实现的途径
梁启超以法治保障民权的思想中,首先要求制定宪法,然而,这还不是根本,在梁启超看来,宪法法治保障民权的落实,最重要的是要划分清楚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权限。

梁启超在这里实际上接触到了民权宪政的最核心问题,即如何通过划分政府权限得一有限政府而实现“法治下的自由”。

梁启超对西方宪政中对个人权利自由保障的至上性有了初步的认识,并一度对之采取了高度赞赏和接受的态度,为此,他专门写了《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一文,指出,宪政的核心问题就是防止政府滥用权力的问题。

应该说,这时的梁启
超受到了孟德斯鸠分权思想和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影响,认为政府存在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人们为了保障自己的自由,才通过契约的形式把一部分权力转让给政府,所以,政府的职责不外两端:“一曰助人民自营力所不逮,二曰防人民自由权被侵而已。

”如果政府的职责超出了这个界限,那么“有政府如无政府,又其甚者,非惟不能助民自营力而反窒之,非惟不能保民自由权而又自侵之,则有政府或不如无政府。

”以立法规定人民的权利,就必须制定“文明之法”,“如人民参政权、服官权、言论结集出版迁移信教各种之自由权等,亦何尝非由立法自顾其利益而来”。

体现人权的这些具体内容的文明之法只能依靠“立法权属于民”来加以保障。

四、小结
在国权、民权没有解决的条件下,近代中国社会对人权的推崇,并不能以高扬人权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只能以民权的形式出现。

因此,一定意义上是由于近代中国时代主题错位造成的,我们知道,救亡与启蒙是近代中国两大时代主题,对人权的追求,是任何社会启蒙的应有之义,然而,近代中国的社会启蒙是在内忧外患的现实背景下进行的,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人权启蒙不得不让位于更加急迫的救亡图存。

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梁启超的民权及人权思想对于他所处的时代而言,一直是站在时代潮流的最前方的。

他一生最大的特点和优点就是不断改变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用今我攻击昔我,以追随时代进步的需要。

直到今天,梁启超人权法思想的历史地位
和现实意义还远未被后人所充分认识。

因此,他的人权理论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学习的。

【参考文献】
[1]陈强.梁启超民权思想研究[d].山东大学,2006.
[2]陈泽环.梁启超人权主体思想初探[j].哲学动态,2011(7):27.
[3]梁启超.新民说[a].时论选集(第1卷上册)[c].三联书店,1960:142.
[4]王艳勤.近代中国自由主义人权思想谱系研究[d].湖北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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