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关于法家思想的讨论

梁启超关于法家思想的讨论
梁启超关于法家思想的讨论

梁启超关于法家思想的讨论

一、法家对“法”的理解及学说构成

在梁启超看来,“法家”作为一个学派崛起很晚,而且在学理上兼收儒、道、墨三家学说:“法家成为一有系统之学派,为时甚晚。盖自慎到、尹文子、韩非以后。然法治主义,则起原甚早,管仲子产时确已萌芽,其学理上之根据,则儒道墨三家皆各有一部分为先导。”从法理学角度上看,先秦诸家的“法”纯属“自然法则”意义上的法,法的本源在“天之道与民之故”。“以自然法为标准以示人行为之模范也。”所以法家所讲的“法”也以此为根本观念。管子说:“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多,皆均有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义也,名也,时也,似也,类也,比也,状也,谓之象;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君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谓之化”。也有从法的观念中进行分类的论述,如尹文子说“法有四呈:一曰不变之法,君臣上下是也;二曰齐俗之法,能鄙同异是也;三曰治众之法,庆赏刑罚是也;四曰平准之法,律度权衡是也。”上述都是法家对法的理解,梁启超断言,法家所讲的法主要是以尹文子所说的第一、二、四种为“体”,而以第三种为“用”,这是狭义的法。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这些论述表明法家所讲的“法”主要是以成文法的形式公布出来并以国家制裁力作为后盾的法律形式。

法家由“儒道墨三家之未流嬗变汇合而成”,这是梁启超对法家学派思想源流的认识。首先,法家接受了儒家的正名定份的理论。儒家讲正名定分,名份的具体化,势必用礼数来加以区分,荀子所讲的“礼、法之大分也”,“礼者人主之所以为群臣寸尺寻丈检式也”,都是这个意思。荀子的学说与法家言论最为接近,韩非子就是作为荀子的弟子而成为“法家大师”的,这就是法家与儒家的渊源关系。其次,法家吸收了道家的自然法理念。道家言“我无为而民自正”,那么“民”怎么才能“正”呢?道家认为自有“自然法”才能使之“正”,自然法不可见,于是进一步要求用“人为法”来体现。道家后学用法治来证“无为”大义,就是这一观念的自然发展。在梁启超看来,墨家以“尚同”为教义,务使达到“壹同天下之义”,其最终目的是要把人类同铸一型,就是要把“一人一义十人十义”变为“一义”。尹文子说“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归一者简之至,准法者易之极”讲得都是这个意思,尚同论的结果必然导致“归本于任法”。

把法家作为一个学派进行概念和源流的探讨,梁启超具有开创性,自他把管子列为法家先驱,管仲成为法家名单上必不可少的人物,把吴起列为法家,后世对此遂成定论。而且梁启超所主张的法家是融汇了儒、道、墨诸家学说而形成的这一观点对后来学者也很有启发。显然法家作为一个学派与儒家有很大区别,有学者认为在战国人的著作中我们可以找到“儒者”、“墨者”、“辩者”这种可以适用于学者群体的称谓,但却找不到“法者”或“道者”的用语。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李悝、商鞅、韩非等不能组成法家学派,老子、庄子等不能组成道家学派,而是因为儒者和墨者形成了群体,并有共同的师承关系。因此,法家作为一个学派很有自己的特点:其一,不以师承关系为联结纽带;其二,不是职业称号;其三,不是正在作什么的群体,而是以往持什么主张的群体。有的学者认为,划分法家学派有四个基本标准,就是以法家的治术类别相区分,凡是主张“法治”的就是法家,从法律思想史层面讲,法家思想包括:第一,法治思想;第二,与论述法治有关的或服务于法治的关于法律的认识;第三,与法治有关并用来说明法治合理性的政治思想、哲学思想;第四,与上述思想的产生发展有密切联系的其他思想观念,如规范观念、守信观念等。

二、主张“法治”是法家学派的本质

强调法家主张的法治主义与“术治主义”、“势治主义”有根本区别,这是梁启超所反复强调的。他一反传统普遍认为法、术、势三位一体,是法家学说本质的观点,认为“法”与“术”在当时就是相反的名词,因为法家学派代表人物韩非子、尹文子都认为“法”与“术”具有本质上的不同:韩非子说“术也者,主之所以执也;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尹文子说“法不足以治则用术”,并且对“术”定义为“术

者,人君之所以密用,群下不可妄窥”。所以术治主义的作用在于神秘主义,与“编著诸图籍布之于百姓”公开而划一的“法”,在性质上完全不同。所以申不害主张的所谓“治术”,并为战国时纵横家所乐道的“阴谋”,与法家所强调的“法”根本不同。在梁启超看来,法家主张的核心内容即是“奉公法,废私术”、“任法而不任智”、“由是观之,术盖为法家所最恶,而法家所倡道者实于好作聪明之君主最不便,此所以商鞅吴起,虽能致国于盛强而身终为谬也。”

术治主义是人治主义的一种类型,势治主义在反对人治主义这点上与法治派相同,当时主张势治主义的慎子认为,象尧那样贤明的君主,他若作为一个普通人,连三个人也管理不了;象桀那样的人成为天子,就能乱天下,所以人所处的地位和权势最为重要,决定一切,而贤智没有权势作后盾什么作用也起不到,不足以令人羡慕。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则不同意上述观点,他认为,权势具有中性地位,看什么人用它。贤良之人用权势可以使天下大治,不肖之徒用权势就会使天下大乱。然而世上的人贤良者少而不肖者众,如果单单听命于“势治”,那么就会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夫尧舜生而在上位,虽有十桀纣不能乱者,则势治也;桀纣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而亦不能治者,则势乱也”,因为“此自然之势也,非人之所得设也”。对此,梁启超认为韩非子对“法”与“势”的区别讲得最为透彻,即“势治者正专制行为,而法治则专制之反面也。势治者自然的惰性之产物,法治则人为的努力所创造,故彼非人所得设,而此则人所得设也,是法与势之异也”。法家不仅反对暴君用术恃势,而且连明主的勤民任智也反对,所以法家在根本态度上就不主张人治主义。在这里,梁启超与某些学者所强调的法家主干涉,凭借政府权威,把“势”与“治”混为一谈的观点完全不同。

梁启超觉得尹文子对“人治观念”与“法治观念”根本不同之处论述得最为透彻,尹文子说:“田子(田骈)读书,曰:尧时太平。宋子(宋骈)曰:圣人之治以致此乎?彭蒙在侧,越次而答曰:圣法之治以致此,非圣人之治也。宋子曰:圣人与圣法何以异?彭蒙曰:子之乱名甚以矣。圣人者,自己出也;圣法者,自理出也,己非理也;己能出理,理非己也。故圣人之治,独治者也,圣法之治,则无不治矣”。“人治”是独治,法治是众治。梁启超通过列举大量法家的言论认为,法家对“人治”的攻击最为猛烈,概括出主要观点即是,人治是最不可靠的,所以不一定能把国家治理好,尽管政权无论何时总要有人把持。人治必须靠贤人政治,但往往难遇贤人治国,于是政权就会落入不肖之徒手中,导致天下大乱,国家危亡。那么唯有“法治”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依靠法治,中等人才就可以治理国家,就可以使“顽嚚聋瞽与察慧聪智者同其治”。“人治”必须以得明主为前提,否则难以治天下,既使得明主也难以成立,因为“圣主当阳”全属天幸,偶然的事实不能作为学理的标准,学理的标准必须以具有必然性的事物为基础。由此可知法家与儒家在立脚点上根本不同,“儒家尊人的标准,故以圣人喻规矩;法家尊物的标准,故以法喻规矩。其意谓非无贤人之为患,即有贤人,亦不足贵也。”在梁启超看来,法家不仅反对“人治”,还反对“尚贤”。法家认为以“尚贤”为治,就会奖励人的“饰伪”心理,因为在人治背景下,君主皇帝金口玉牙,一言定乾坤,一语祸天下,臣子为获功名利禄就不得不投机钻营,揣摩君主的心思,以君主的是非为是非,以君主的好恶为好恶,从而将丧失一切客观公正的标准,于是将会出现“得美者不知所以美,得恶者不知所以恶”的结果。总之,将一切主观的标准舍弃,专凭客观的标准的“一人心”,即“以物为法”是法家所主张的关节点,所以梁启超总结道:“彼宗以为欲使道家无私无欲之理论现于实际,舍任法未由。故法家实际以道家之人生观为其人生观,太史公以老庄申韩合传,殆有见乎此也。”

梁启超的教育思想

梁启超的教育改革思想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广东新会人。康有为的弟子,也是康有为从事变法维新活动的主要骨干和助手。1897年与他人在长沙创办时务学堂,并任中文总教习,这所学堂以培养知识广博的变法人才为目的,课程分普通学和专门学,普通学传授经学、诸子学和公理学、中外史治格算之粗浅者,专门学从入学后第七个月开始学习,从公法学、格算学和掌故学三个门类中任选一门。变法失败后流亡日本,也坚持保皇立场。但民国成立后他在政治上不再追随康有为,晚年主要从事学术活动。梁启超是近代学术最为渊博的学者之一,著述多达七百余万言,重要的有《饮冰室文集》、《清代学术概论》、《先秦政治思想史》等。 ㈠论培养新式国民 梁启超也像他的老师康有为一样,强调变法是使国家富强的关键,而改良教育又是变法的关键。他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之间的竞争已由“力”而趋于“智”,所以他指出:“言自强于今日,以开民智为第一义。”针对封建时代只注重培养少数治国精英,对民众则只讲道德教化,乃至实行愚民政策。梁启超提出“开民智”,即普遍提高民众素质,其意义不仅是促进国家富强,而且能促进社会进步。他指出民权来源于民智“昔者欲抑民权,必以塞民智为第一义;今曰欲兴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开民智可以说是由专制走向民主的必备条件。开民智的基本途径自然是兴办教育。他说:“欲求新政,必兴学校,可谓知本矣。” 基于这一思路,梁启超指出:“教育之意义,在养成一种特色之国民。使结团体,以自立竞存于列国之间,不徒为一人之才与智也。”他认为传统教育最大缺点是培养的人缺乏国家观念、公共观念和自治观念,只求个人完善,或者就想升官发财,奴性、作伪、自私、怯懦、麻木是人们的通病。他要求培养的新式国民,应具有独立的人格,权利义务并重的思想,有知识、道德和才干,既能自主、自立,又有团体协作精神。这些主张已显然具有反封建的色彩。 ㈡论变科举、兴学校 梁启超对八股文取士的科举制度也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将八股文取士视为中国锢塞文明之一大根源,结果是“愚其士人,愚其民,愚其王公”。在当时世界以智慧竞争的形势下,“人皆智而我独愚,人皆练而我独闇,岂能立国乎?”只是因为科举是整个传统教育的指挥棒,所以他断言:“欲兴学校、养人才以强中国,惟变科举为第一义。”他还提出了变革科举的三种方案:上策是“合科举于学校”,即废除科举制度,使学校毕业生具有相当于科举及第的身分(如小学毕业生相当于秀才,中学毕业生相当于举人,大学毕业生相当于进士)。中策是“多设诸科”,例如明经、明算、明字(中外语言文字)、明法(中外刑律)、绝域(各国公法)、通礼、技艺、学究(师范)、明医、兵法等科目,以选拔各种专门人才。下策是“略变其取士之具”,即在维持现有科目的情况下,加试一些实学知识,使应试

梁启超法治思想研究

梁启超法治思想研究 作者:刘新文章来源:《法学家》1997年第5期更新时间:2013年06月07日梁启超先生是我国近代杰出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也是一位颇有建树的法学家。他在系统总结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同时,热情宣传西方的法治思想,并提出了一系列独到而精辟的见解。早在本世纪之初,他就大声疾呼:中国要救亡图存,必须实行法治主义;法治必须与民权相结合;法治必须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实行法治要加强中西法律文化交流,走中法与西法相结合的道路。他这些见解,对我们当前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法制现代化,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一、必须实行法治主义 梁启超很重视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认为为政必须实行法治。他反复强调:“非发明法律之学,不足自存矣”;“立法之业”,是“立国之大本大原”;“法治主义是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1〕他首先从法理学上深刻论证实行法治的必要性: 1.法是国家的意志。梁启超认为,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是由法的本质与特征决定的。而法的首要特征就在于法是国家的意志。他说:“凡人必有意志然后有行为”,“国家之行为何?行政是已。国家之意志何?立法是已。”〔2〕他从西方资产阶级抽象的国家观与法律观出发,把国家比作个人,认为个人有个人的意志,国家有国家的意志。法就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只有通过立法,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维护国家与国民的利益。因此,国家必须“立法以治天下”。 2.“法者,天下之公器”。这是我国古代思想家早已提出的观点。所谓“法者,天下之公器”,含有两层意思:一是提倡“刑无等级”、“同罪同罚”;二是强调任何国家都不能没有法律。梁启超把法说成是“天下之公器”〔3〕,意在阐明法是治理国家普遍而有效的工具,世界上没有无法之国。“有国斯有法,无法斯无国。故言治国而欲废法者,非直迂于事理,亦势之必不可得致者也”,“今世立宪之国家,学者称为法治国。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夫世界将来之政治,其有能更微于今日之立宪政治者与否,吾不敢知。藉曰有之,而要不能舍法以为治,则吾所敢断言也。”〔4〕梁启超把是否实行法治,视为区分国家文明与野蛮的标志。“文明之根源有定者何?其法律愈繁备而愈公者,则愈文明;愈简陋而愈私者,则愈野番而已。”〔5〕 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界限的工具。梁启超认为,人为了生存,要结成社会。人在社会中,要享有自己的权利,也要尽一定的义务。这样,才能有稳定的社会秩序。而这种权利与义务的界限就是由法律规定的。所谓“以法治国”,就是“一国之人各有权,一国之人之权各有限之谓也。”〔6〕同样,人在社会中,也要有自由。但自由也应有限度。“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7〕自由应以服从法律为前提。不受约束的自由,不服从法律的自由,对社会的危害,犹如洪水猛兽。因此,侵犯他人自由者,应该受法律的制裁。“最文明之国民,能自立法而自守之,其侵人自由者益希,故政府制裁之事,用力更少。”〔8〕

梁启超办报活动和新闻思想的现实意义

梁启超办报活动和新闻思想的现实意义 100108106 张誉婷 1、梁启超生平: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广东新会人。是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主要领导人、维新运动出色的政治宣传家、近代中国著名的政治启蒙思想家,同时也是清末影响较大的资产阶级报刊宣传家之一。他自小熟读经史,18岁晋京会试,落榜而归,拜康有为为师,学习今文经学,并大量阅读西方书籍和传教士在中国所办的报刊。在他56岁的生命历程中竟有27年的报人生涯,亲自创办、主编和积极支持过的报刊达到17种。梁启超是中国历史上以政治家身份从事报刊活动的第一人,善于利用报刊进行舆论宣传是他一生政治活动的突出特点和优势。他的如椽大笔在中国政海曾几度搅起过巨波狂澜。其办报实践对我国近代新闻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贡献,其新闻思想对当时的报界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对我国报业发展有着巨大的贡献和现实意义。 2、梁启超主要办报经历 1895年8月17日,《万国公报》在北京创刊,由康有为出资,梁启超主编。由此,梁启超在其报业生涯中迈出了第一步。 1895年11月中旬,资产阶级维新派在北京建立第一个具有政党性质的政治团体——强学会,《万国公报》称为该会的机关报,12月16日改名为《中外记闻》,内容主要以评论洋务为主,梁启超开始在舆论界初露锋芒。 1896年1月20日,《中外记闻》遭到清政府查禁被迫停刊,这是,黄遵宪等人在上海筹办《时务报》,邀梁启超南下办报,梁启超毅然来到上海主持《时务报》笔政。梁启超在自创刊号起在报上连载了43期,涉及当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明了维新派的变法主张。其撰写的文章不仅风靡一时,而且对辛亥革命时期乃至五四运动以后的文风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报纸文体改革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梁启超。 戊戌政变后,梁启超开始独立创办报纸,先后在日本办了《清议报》、《新民丛报》、《新小说》、《政论》、《国风报》,在檀香山创办《新中国报》,仍然亲自担任报纸的主笔大力介绍西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鼓吹保皇立宪。这个时期的文章比前一阶段更加成熟,被当时的人称作“新民文体”,梁启超本人也因此被誉为“言论界之骄子”。 辛亥革命之后,梁启超回国,主编过《庸言》、《大中华》、《改造》等杂志。1929年病逝于北京。回顾梁启超的一生亲自创办、主编和积极支持过的报刊达到17种,其办报生涯自1985年主编《万国公报》起至1922年脱离报界,前后共27年,其办报实践对我国近代新闻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贡献,其新闻思想对当时的报界产生过很大的影响。 3、梁启超的新文体 主笔《时务报》期间,梁启超撰写大量政论文章,形成风格,自成一派。从《时务报》政论为代表的报章问题被誉为“时务文体”。 新文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即“时务”)有感而发。原来文坛中存在的诗词曲赋,不能够促使民族觉醒,反而有巨大的麻醉作用,因此,以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人士主张用救国醒民的“时务”文章,来冲出义理考据词章的限制,来达到宣传变法图强的政治主张的目的。从这一点出发,他们写出的文章生气勃勃,激动人心。 (2)语言浅显易懂、文体灵活自由。梁启超认为报纸上的文章是为“开民智”而作,所以应该浅显易懂。他大量使用口语来论证问题,用比喻深入浅出地说明道理。同时,他还主张打破写作上的清规戒律,无拘无束,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因此他的文章恣意奔放、酣畅

浅谈梁启超的教育思想

浅谈梁启超的教育思想 摘要:梁启超是中国近代颇有影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一代学术宗师,但很少有人把他当做一位教育家来研究。从戊戌变法时期到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先后发表了《变法通议》、《倡设女学堂启》、《教育政策私议》、《论教育当定宗旨》、《教育与政治》等十几篇教育论文,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许多方面均有论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育主张。其晚年又先后在南开大学、清华研究院等多所大学任教和讲学,参与教育实践,因此对近代教育体制、教育思想的发展和实践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说他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也不为过。本文从两个方面对梁启超的教育思想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就教于史学界同人。 关键词:近代教育; 国民教育; 教育思想. 一、教育之宗旨 梁启超一直强调教育应该有正确的目的。可以说,他是第一位写出教育重要性的教育家。在他的“关于教育的永恒原则”中,文章第一次提出教育必须有目的,他认为人与动物、植物、文明与野蛮最大的区别在于自觉而有目的性的活动。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复杂的人类活动,它不能没有目的,必须是正确的。他认为任何事物如果没有目的都是可以接受的,而教育也是有目的的[1]。 梁启超在批判传统教育和外交教育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教育目标,并随着时事的变化不断完善教育使命。 在1898年的改革时期,梁启超提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中国和西方的政治人才。他呼吁以政治科学为基础学习西方。他认为过去的“在中国西部,皮毛,只有运行时间的技能,以及法律的管理,所以方言、数学、制造、武器都是建立起来的,而宫廷的政治是腐烂的。”于是他总结道:“今天的学校,当涉及到政治时,这就是艺术的教义。”因为政治更容易学,也更难学;政治的使用范围更广,艺术的使用也更狭窄。为了使他的州政府不能够做艺术,行政人员,振兴艺术,直耳!……它不是政府的权力让它公开,但是统治者不知道如何使用它,它将永远被其他人使用。 梁启超是教育的目标是“以学为根本”的结论,其主要原因是他认为富裕的西方国家和日本在这方面,他说:“泰西州,第一个重量级的政治学院,也是它的学习。基于公理公法,古希腊和罗马的古代历史被用来作为建国的第一正义。日本的法学院是第一个,而日本的学校在政治上是最重要的。就日本而言,日本的情况是众所周知的,而且也不是十年就能完全改变的。 在学习如何学习的过程中,梁启超在《南方隐藏历史理论》一书中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以“形象”为校本,以《公法公理》为补充,以校核世界;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历史,为了使古代人民统治世界;要利用当前形势,寻求当今世界的治理是很重要的。这样,学者们就知道了当今的制度。他是复古的,他是古老的。古人的系统,今天认为是好的,今天不太好。什么是可行的在今天是不可行的。

梁启超教育思想研究论述

近三十年来梁启超教育思想研究概述 梁启超是我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他在匡国济世上施展雄才大略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对子女的言传身教。其渊博的学识和健康向上的思想也润泽在子女身上,不仅悉心培育出了三个院士,还缔造出满门才俊的又一个传奇。 不仅如此,这与梁启超先生对近代的教育也有十分独到的见解,并且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他不仅提出了许多科学的理论,而且付出了许多的努力,为我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所以,近十年来学术界对于梁启超的教育思想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下面,笔者就针对学术界对梁启超教育思想的研究进行文献综述。 一、梁启超的儿童教育观 对于梁启超的儿童教育观的研究,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可谓颇丰。有许多学者曾经就梁启超的儿童教育观做了很深入的研究与思考。如谢毓洁的《梁启超的儿童观和儿童教育观》①、刘先飞的《少年新国民:论梁启超的儿童观》②都对梁启超的儿童教育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讨论。以谢毓洁的《梁启超的儿童观和儿童教育观》一文为例,作者在文中描写了梁启超对于儿童教育的方法及加强对儿童教育的原因,作者在文中认为:梁启超之所以会对儿童的教育如此关心,是因为他认为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的原因就是国民没有普及文字阅读,而在先进的西方国家,国民文字阅读的普及率远远要高于中国。 同时,梁启超十分重视女性对儿童教育的作用和影响。他认为妇女的知识水平和素养直接影响到儿童蒙养的效果,而蒙养则直接关系到民族的未来与发展。而《少年新国民:论梁启超的儿童观》的作者刘先飞则认为梁启超认为要提高儿童蒙养的质量与水平,就必须要改编蒙学之书,并且指出梁启超极力推崇少儿歌谣,在梁启超的心目中,音乐、诗歌是改造国民品质的重要手段,歌谣可以用来塑造刚健雄壮的国民气质。于是,歌谣作为儿童教育的手段而被梁启超所选中。 梁启超强调要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反对对儿童施加暴力,认为那样不仅对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而且是对儿童人格的不尊重。谢毓洁的《梁启超 ①谢毓洁,《梁启超的儿童观和儿童教育观》,《石家庄学院学报》,2009年01期 ②刘先飞,《少年新国民:论梁启超的儿童观》,《学术探索》,2011年06期

学年论文 梁启超的新闻思想

论梁启超的新闻思想 学生:施妍 学号:2010221109120006 专业:新闻学 指导老师:杨翠芳 【摘要】梁启超是近代中国声名远播的学者和政治家,同时也是一位著名的新闻工作者。他的新闻传播思想主要是通过报刊传播,在办报过程中梁启超形成了他自己的报刊理论和新闻思想。他提出了?去塞求通?的办报思想,认为报馆有两大天职:监督政府、向导国民。且有办报的四原则,并提出强调舆论之母、舆论之仆与造舆论的重要。最后还提出了党报的观念。 【关键词】去塞求通监督政府向导国民办报四原则舆论党报作为中国近代资产阶级著名报人,梁启超对我国近代新闻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和影响,其新闻思想?是半个世纪国人探索新闻传播规律的最高成就,因其标志着资产阶级报刊思想萌芽期的结束?。 一、梁启超及其办报活动 梁启超(公元1873~1929年),字卓如,一字任甫,号任公,别号饮冰、沧江,又号饮冰室主人,人称?梁任公?。广东新会县茶坑存人。生于1873年2月23日,殁于1929年1月19日,终年57岁。他从小熟读经、史,"八岁(1880)学为文,九岁能缀千言?(梁启超《三十自述》,1902年)。12岁考中秀才。15岁进广州学海堂就学。

17岁考中举人。次年入京会试,但未考中。南归途中,经过上海,?够得《瀛环志略》读之,始知有五大洲各国?(见《三十自述》),并见到上海制造局译出的若干中西书。梁启超接触西学自此始。回到广州后,由同学陈通甫的介绍,得见康有为,并拜康氏为师。对康有为的维新思想,当时的梁启超异常倾倒,他在《三十自述》中回忆说:?先生乃以大海潮音,做狮子吼,取其所挟持之数百年无用旧书更端驳诘,悉举而摧陷廓清之。自辰入见,及戌始退。冷水浇背,当头一棒,一旦尽失其故垒,惘惘然不知所从事,且惊且喜,且怨且艾,且疑且惧,与通甫联床竟夕不能寐。明日再谒,请为学方针。先生乃教以陆王心学,而并及史学西学之梗概。自是决然舍去旧学,自退出学海堂而间日请业南海之门。生平知有学子兹始。? 从1892~1894年,梁启超就学于广州府内长兴里的万木草堂三年。 1895年后,梁启超和康有为一道,参加并组织了资产阶级的正直改良运动,在当时起了积极的进步作用,成为维新变法运动中的领袖人物。 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组织保皇会(1899年3月),鼓吹?保皇?。后又组织宪政会(1906年冬)、政闻社(1907年10月)等政治团体,鼓吹?君主立宪?。 辛亥革命后,梁启超在?仓皇去国?14年后,于1912年10月间从日本神户启程回国。民国初期,他倚靠袁世凯又组织进步党(1913年5月),1914年曾任熊希龄内阁司法总长职数月。1915年初,袁世凯阴谋复辟帝制,梁特撰《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予以痛击,积

梁启超的办报活动及其新闻思想

新闻121班:惠才贤 梁启超的办报活动及其新闻思想 梁启超的报刊活动 梁启超一生办报生涯共有27年,亲自创办和积极支持过的报刊有17家,撰写各类文章达1400万字,其新闻实践和新闻思想对报界和近代报业史产生过重要影响。他的报刊生涯分为五个时期:戊戌运动时期、启蒙运动时期、立宪运动时期、护国运动时期、五四运动时期。 一、维新变法时期 在此期间,梁启超为推行变法,重视办报制造舆论。他主笔的《万国公报》、《强学报》、《中外纪闻》等,开风气之先,成为宣传维新的重要传媒,为即将到来的国人办报高潮拉开了序幕,也成为中国政党报之先河,。 《万国公报》、《中外纪闻》: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出版的第一份报刊,1895年8月17日由康有为创于北京,梁启超、麦孟华担任编辑,为双日刊,不署出版时间和地点,自撰文章不署名,每期有一篇论文,主要表达变法维新的强烈要求,宣传富国强兵之道、国家振兴之源、养民教民之法。

1895年强学会成立后,将其转为机关报,并改名为《中外纪闻》,仍为双日刊,署出版时间、地点,报刊接受袁世凯等达官贵人的捐款,经济实力雄厚,内容更加丰富。 《强学报》:康于1896年1月创立《强学报》,是上海强学会的机关报,其政治色彩比北京的两份报纸更加鲜明,大张旗鼓地倡导变法维新,提出“明定国是”、“开议院、立议员”等激进的政治主张。 《时务报》:由汪康年、黄遵宪、梁启超等人于1896年8月9日在上海创刊,成为办报活动高潮的标志性事件,内容设“论说”、“谕旨恭录”、“奏折录要”、“京外近事”、“域外报译”等栏目,初期由汪任总经理,梁担任主笔,在每期卷首发表鼓吹维新变法的政论文章,文字通俗、切中时弊,其中最有名的是《变法通议》,成为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纲领性文件。他在报章中呼吁变法维新,痛陈亡国的危险,喊出了“变亦变,不变亦变”的驱赶时代前进的号令,吹起了时代的最强音。开创了新式报刊文体——时务文体。这种新式报刊论说文体是从文言文向白话文过度的形式,它生动活泼,夹杂着大量的俚语和外来语,雅俗共赏。 此外,梁启超还策划和支持了澳门的《知新报》、上海的《农学会报》、《蒙学报》、《演义报》和《萃报》。《知新报》与《时务报》南北呼应,紧密配合,对维新思想的传播,对士大夫知识分子的思想解放,都起过很大的促进作用。 梁启超通过舆论宣传变法图强的道理,使中国第一场政治和思想文化的现代化运动——戊戌维新运动开辟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道路,

梁启超法治思想研究

梁启超法治思想研究 作者:新文章来源:《法学家》1997年第5期更新时间:2013年06月07日梁启超先生是我国近代杰出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也是一位颇有建树的法学家。他在系统总结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同时,热情宣传西方的法治思想,并提出了一系列独到而精辟的见解。早在本世纪之初,他就大声疾呼:中国要救亡图存,必须实行法治主义;法治必须与民权相结合;法治必须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实行法治要加强中西法律文化交流,走中法与西法相结合的道路。他这些见解,对我们当前的与法制建设和法制现代化,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一、必须实行法治主义 梁启超很重视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认为为政必须实行法治。他反复强调:“非发明法律之学,不足自存矣”;“立法之业”,是“立国之大本大原”;“法治主义是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1〕他首先从法理学上深刻论证实行法治的必要性: 1.法是国家的意志。梁启超认为,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是由法的本质与特征决定的。而法的首要特征就在于法是国家的意志。他说:“凡人必有意志然后有行为”,“国家之行为何?行政是已。国家之意志何?立法是已。”〔2〕他从西方资产阶级抽象的国家观与法律观出发,把国家比作个人,认为个人有个人的意志,国家有国家的意志。法就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只有通过立法,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维护国家与国民的利益。因此,国家必须“立法以治天下”。 2.“法者,天下之公器”。这是我国古代思想家早已提出的观点。所谓“法者,天下之公器”,含有两层意思:一是提倡“刑无等级”、“同罪同罚”;二是强调任何国家都不能没有法律。梁启超把法说成是“天下之公器”〔3〕,意在阐明法是治理国家普遍而有效的工具,世界上没有无法之国。“有国斯有法,无法斯无国。故言治国而欲废法者,非直迂于事理,亦势之必不可得致者也”,“今世立宪之国家,学者称为法治国。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夫世界将来之政治,其有能更微于今日之立宪政治者与否,吾不敢知。藉曰有之,而要不能舍法以为治,则吾所敢断言也。”〔4〕梁启超把是否实行法治,视为区分国家文明与野蛮的标志。“文明之根源有定者何?其法律愈繁备而愈公者,则愈文明;愈简陋而愈私者,则愈野番而已。”〔5〕 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界限的工具。梁启超认为,人为了生存,要结成社会。人在社会中,要享有自己的权利,也要尽一定的义务。这样,才能有稳定的社会秩序。而这种权利与义务的界限就是由法律规定的。所谓“以法治国”,就是“一国之人各有权,一国之人之权各有限之谓也。”〔6〕同样,人在社会中,也要有自由。但自由也应有限度。“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7〕自由应以服从法律为前提。不受约束的自由,不服从法律的自由,对社会的危害,犹如洪水猛兽。因此,侵犯他人自由者,应该受法律的制裁。“最文明之国民,能自立法而自守之,其侵人自由者益希,故政府制裁之事,用力更少。”〔8〕

梁启超的报刊人生

梁启超的报刊人生 新闻与传播学院 13新闻汪玉 131501036 摘要:梁启超生于中国有史以来最为混沌迷茫的时期。面对内忧外患,梁启超的报刊思想和报刊人生势必要与救亡图存的思潮紧密联系。 关键词:梁启超报刊新闻救亡图存立政言说 前言:梁启超(1873—1929),中国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文学家。字卓如,号任公,又号饮冰室主人,哀时客等。广东新会人,清光绪年间举 人。他倡导维新变法,是戊戌变法的领袖之一。变法期间曾主编,《万国 公报》,《中外纪闻》,《时务报》。变法失败后,逃往日本,并创办《清议报》,《新民从报》等。辛亥革民后,一度入袁世凯政府,担任司法总长,并继续主编各类报刊。梁启超从事报刊活动27年,一生创办并领导报刊17种。 (一) 光绪十五年(1889)年仅十六岁的梁启超中举。1890年赴京会试,但因守旧势力的排斥新思潮而落地。1891年,梁启超于广州学海堂继续读书,在同学陈千秋的介绍下结识了康有为,时年十八岁的梁启超拜康有为为师,从此踏上了救亡图存之路,也开始了他的报刊人生。 光绪二十一年(1895),《马关条约》签订。康有为四次公车上书,意欲推行维新变法。同年,康有为在京创办了《万国公报》。梁启超,麦孟华任主编。该报主要以译外电西报和刊登上谕奏章为主,报刊本身并未进行新闻采访,写作等业务。随着维新派的不断壮大,12月,《万国公报》正式改名为《中外纪闻》,成为维新派的机关报。但由于顽固派的打压,《中外纪闻》于1896年1月20日被迫停刊。而后,也就是同年8月9日,梁启超应黄遵宪之邀,千万上海,创办并主编《时务报》。1897年2月22日,梁启超为澳门《知新报》撰稿,任主笔。与《中外纪闻》一样,《时务报》和《知新报》的办报宗旨也在于立政言说,宣传维新变法。但随着1898年9月21日,戊戌政变的发生,历时103天的戊戌变法失败。以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人的报刊也先后被停。 这段时期是梁启超报刊人生的初始。他所编撰的报刊均以立政言说,宣传其

梁启超的翻译思想

本人承诺本文无抄袭、无造假、无一稿两用。 梁启超的翻译思想 On the Translation Theory of Liang Qichao Zhang Cuiling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张翠玲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100192 摘要:梁启超是中国近代的革命家和学者,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其翻译思想。一是翻译与救国,梁启超把翻译看作强国之路。二是翻译的方法,梁启超针对当时社会上的翻译弊端提出了翻译方法和策略。三是翻译与佛典,主要讨论梁启超对翻译文体、佛典翻译与一般文学的关系等的看法。 关键词:梁启超;翻译思想、佛典翻译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ranslation theory of Liang Qichao, one of the greatest revolutionaries and scholars in modern China. The first part deals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nd a strong China. The second part discusses the methods of translation. In the third part, the paper explores the Sutra translation in China and its influence on China’s native literature in terms of style and vocabulary. Key words: Liang Qichao; translation theory; Sutra translation 1. 引言 提起梁启超,多数人会首先想到他是戊戌变法的领袖之一,其次会想到梁启超丰厚的学术著作。他出色的才华,超人的精力和勤奋精神都值得后辈汗颜。他一生著述多达1400多万字①,内容涉及宗教、哲学、史学、文学、经学、法学等领域。梁启超在翻译领域的论述也颇有见地,很多见解和看法堪称翻译理论之滥觞。梁氏的翻译思想集中在《论译书》(收于《变法通议》)和《翻译文学与佛典》之中,细读之后,深感他对翻译本质认识的深刻,实为我国传统翻译理论之瑰宝,现将其翻译思想分三部分总结如下。 2.翻译与救国 梁启超(1873-1929)生长的年代正是清王朝腐败没落的年代,历经两次鸦片战争和甲午战争后,全国一片颓败,国破民哀。而此时,西方已完成工业革命,正处于资本主义的扩张时期。1898年,以康有为为首的改良派发起了维新运动,他们上书朝廷、痛陈改革之必要和迫在眉睫,并出版《万国公报》(后改名《中外纪闻》),宣扬变法。 梁启超把翻译看作向西方学习的主要途径,是“强国第一义”,并把翻译事业同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把翻译西方之书看作救国之道,看作开启民智的途径。他在起草的由李瑞棻上奏的《奏请推广学校,设立译局、报馆折》(见罗惇曧《京师大学堂成立记》)中提出“设藏书楼”、

梁启超法家思想初探

梁启超法家思想的近代初探 一梁启超法家思想概述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形成了一股强劲的古学复兴思潮,诸子学、陆王心学、佛学等传统文化开始兴盛起来。梁启超与近代古学思潮的复兴关系极为密切,他对诸子学如儒道墨法都曾进行过研究,但各个时期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主要以辛亥革命作为分界线。之前,他主要研究阐述了墨、法两家;之后,不再重视法家思想,在继续研究墨家的同时,转而重视儒家、道家。由原来的墨法并重转变为儒、老、墨并重。 梁启超是第一批系统研究法家及其历史影响的著名学者之一,虽然他对于法家思想的认识没有一定的系统性,有零散之感,且对某些问题的认识显得较为精糙,但对于法家学说的观点、见解仍较为精辟。本文就其法家主要观点及贡献作一简要论述。 《中国六政治家》由梁启超等人合编,包括管子、商君、诸葛亮、李卫公、王荆公、张居正,这些人几乎全属于法家或后期实行法治的代表人物。其中《管子传》、《王荆公》为梁启超所著,附录附有其著作《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在这些著作中,梁启超通过总结法家的传统思想,提倡实行法治主义,且对管子、王安石评价极高,为王安石平雪昭冤,改变以往形象,肯定其改革。梁启超说“其以伟大之政治家而兼为伟大之政治学者,求诸吾国,得两人焉:于后则有王荆公,于前则有管子。此我国足以自豪于世界者也!而政治学者管子,其博大非荆公所能及;政治家之管子,其成功亦非荆公所能及。故管子倜乎远矣!”①。梁指出,“吾今故据《管子》以传管子,以今日之人之眼光观察管子。以世界人之眼光观察管子。爱国之士。或有取焉”②。终归一点,梁启超著述目的是为当时现实社会、政治改革服务的。 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梁启超“命法家为新学派,命法家以前诸家为旧学派”③。他重点阐述了法家的法治思想,通过儒墨法三家比较得出结论认为:法制是由社会的现实需要而产生的,提出“我国言法制所由起,大率谓应于社会之需要而不容已,此儒墨法三家之所同也,今刺取其学说而比较之”④。 梁启超的《开明专制论》从法家角度阐述了国家主义思想。梁启超认为,代 ① 梁启超著:《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页。 ② 梁启超著:《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页。 ③ 梁启超著:《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53页。

梁启超的办报活动及其新闻思想

梁启超的办报活动及其对新闻业的影响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任甫,号任公、饮冰子,别署饮冰室主人,广东新会人,中国近代思想家、政治活动家、学者,戊戌变法领袖之一.梁启超一生中从事办报活动27年,亲自创办、主持报刊17家,共撰述约1400万余言,被后人誉为“言论界之骄子”.梁启超的报刊活动开政治家办报之先河,这与早期的国人办报者知识分子的身份有着本质区别.他的报刊宣传不再只是代表个人意见,而是代表了他所在的整个阶级或阶层民众的意见.梁启超投身政治活动的一个特点就是主要从事办报宣传工作。这个特点,使政治和报纸这两个词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戊戌变法时期:《万国公报》:(1895.8.17创)是我国资产阶级维新派出版的第一份报刊,梁启超任主编之一,这也是梁启超最早与报刊接触.但是万国公报几乎每期都会刊登一篇他的论说文章,在当时的舆论界就初现锋芒. 《时务报》:1896年8月9日,黄遵宪在上海创办《时务报》,由梁启超任总撰述.创刊初期梁启超一人担任全部编撰工作,每天除撰写4000多字的评论外,还要撰写修改20000多字的文稿.并发表的数十篇政论,其中以《变法通议》为著,提出了“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观点,成为晚清政坛上名声最大的宣传著作,是维新变法时期宣传改良思想的最高旗帜.从《时务报》创刊到1897年11月去湖南长沙担任时务学堂总教习,梁启超主持《时务报》笔政有一年零三个月时间.此时的梁启超意气风发、才华横溢、无所畏惧,为这份虽无维新派机关报之名,却有机关报之实的刊物倾注了极多的心血. 梁启超为《时务报》所定的办报宗旨:一是“广译五洲近事”,即报道世界形势;二是“详录各省新政”,即报道全国各地实施的“新法”;三是“博搜交涉要案”,使读者“奋励新学,思洗前耻”;四是“旁载政治学艺要书”,使读者懂得学习的趋势、内容和方法. 梁启超对《时务报》的贡献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梁作为总编辑、总主笔,要承担繁重的编务,当时梁启超年仅23岁,他以巨大的热情主编《时务报》,所有的译文稿他都要润色,所有的稿件他都要校对,因此梁启超在编辑这个刊物的时候,是不辞劳苦,无畏寒暑;第二个贡献,梁启超每期都要发表一篇政论文章,所以,梁启超把这个报纸办成了宣传资产阶级维新思想的重要讲台,《时务报》在群众中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梁启超的政论文章来完成的.第三个贡献,梁启超在这个刊物上面发表一篇重要的论述报馆作用,表达其新闻思想的文章,叫做《论报馆有益于国事》,在这篇文章里面他提出了中国近代新闻史上最重要的一个报刊思想,就是“耳目喉舌论”.可以说《时务报》因梁启超而风靡全国,梁启超因《时务报》而名动一时,“自通都大邑,下至僻壤穷陬,无不知有新会梁氏者”. 除主编《时务报》外,梁启超还参与策划和积极支持澳门《知新报》,他不仅为该报拟定报名,还帮助草拟章程,筹措经费,并兼任该报撰稿人,先后在该报发表了《〈知新报〉叙例》、《说群》、《新学伪经考叙》、《保国会演说》等18篇文章。由于《知新报》远在澳门出版,清政府鞭长莫及,因此,有些言论之激烈甚至超过了《时务报》。《知新报》与《时务报》南北呼应,紧密配合,对维新思想的传播,对士大夫知识分子的思想解放,都起过很大的促进作用。《时务报》的成功使全国各地维新人士深受鼓舞,各种鼓吹变法的

梁启超的权利思想

梁启超的权利思想 作为中国近代思想界的先行者,梁启超在当时和以后对中国人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梁启超早年师从康有为,反对君主专制,倡导民权,主张君主立宪,并参与了近代的改良主义者的政治运动—戊戌变法。在戊戌变法失败、东渡日本之后,梁启超于1902年在由其主办的《新民丛报》发表名为“新民”的连载文章,并通过“新民”这一全新的人格理想,较为系统的提出自己的政治法律思想。这些文章后被结合成集,称之为《新民说》。《新民说》引起了当时思想界的大震动,在此之前,虽然己有思想先进的国人主张向西方学习,但从思想和制度层面上主张如此深刻而广博的变革却是闻所未闻。对当时的知识分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可以说,《新民说》是梁启超一生中影响最为深远的著作之一。 一、新民之意义 梁启超在解释新民之义时说:“新之义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在他看来,固守传统和盲目的西化都是不可取的,要实现“新民”,发扬传统文化精淬和采补西方优秀文化都是必不可少的。从时间上来讲,《新民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前一部分是指从1902年1月到1903年10月期间发表的《论公德》、《论国家思想》、《论进取冒险》、《论权利思想》、《论自由》、《论自治》、《论进步))、((论合群》、《论生利分利》、《论义务思想》等文章,而后一部分则是指1903年10月到1907年3月期间发表的《论私德》、《论政治能力》、《论民气》等文章。相比较而言,前期发表的诸多文章构成《新民说》的主要部分,梁启超在这一阶段较为侧重于“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即较为注重对西学的采补;而在访美归来以后,梁启超则较为侧重“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注重对传统优秀文化的淬厉。由于本文以《新民说》中的权利思想为探讨的主题,因而在时间上较为侧重于对《新民说》的前期部分的讨论。 二、《新民说》中的权利思想 (一)由人伦道德到权利思想 梁启超塑造的“新民”已经开始走出传统伦理道德的泥沼,成为具有独立自主精神,有着主体性意识的积极进取的新人。在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崭新的“新民”背后,权利无疑起到了核心的支撑作用。在梁启超看来,维护个人的权利是

梁启超的教育思想研究_杨晓梅

2004年5月 学 术 交 流 May,2004 总第122期 第5期 Academic E xchange Serial No.122 No.5梁启超的教育思想研究 杨晓梅 (哈尔滨学院历史系,黑龙江哈尔滨150086) [摘 要]尽管人们对梁启超的认识和了解不在教育方面,但作为中国近代的政治家、思想家,梁启超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颇有见地地提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主张。他的教育宗 旨随着时世的变迁不断发展,从戊戌维新时期主张培养政治革新人才到20世纪初培养现代 国民,逐渐把教育的着眼点放到更广泛、更普遍的人群,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他特别强调女 子教育的重要性,把女子教育同国家强盛联系在一起,这种主张可谓前无古人;他借鉴日本所 制定的学校教育的四个阶段,为近代学制的颁布提供了重要参考;他关于义务教育和教育经 费的见解在中国教育史上也具有开创性。梁启超的教育思想极大地丰富了近代教育史的内 蕴,也为近代教育制度的完善和国民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梁启超;教育思想;教育宗旨 [中图分类号]G40-0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04)05-0166-06梁启超是中国近代颇有影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一代学术宗师,但很少有人把他当做一位教育家来研究。从戊戌变法时期到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先后发表了 变法通议 、 倡设女学堂启 、 教育政策私议 、 论教育当定宗旨 、 教育与政治 等十几篇教育论文,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许多方面均有论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育主张。其晚年又先后在南开大学、清华研究院等多所大学任教和讲学,参与教育实践,因此对近代教育体制、教育思想的发展和实践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说他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也不为过。本文从两个方面对梁启超的教育思想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就教于史学界同人。 一、教育之宗旨 梁启超一直强调教育应该有正确的目的,可以说他是最先撰文论述教育目的的重要性的教育家。他在 论教育当定宗旨 一文中首先提出教育必须有目的,他认为人与动植物、文明人与野蛮人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活动的有意识、有目的。教育是人类一种非常重要而复杂的活动,不能没有目的,而且这种目的还必须是正确的。他认为任何事情没有宗旨都可以苟且迁就,教育没有宗旨是寸毫不能有成的。 首先,梁启超对封建教育的错误目的进行了抨击。中国的传统教育自从汉武帝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之后,始终将儒学及儒家的经典作为学校惟一的教学内容。隋朝实行的科举制,经过唐代的发展,一直沿用到明、清,前后达1300年的时间,这种制度把学校教 [收稿日期]2004-03-18 [作者简介]杨晓梅(1965-),女,四川威远人,哈尔滨学院历史系副教授,历史学硕士,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 166

梁启超一生三变的启示_裴毅然

出 生于广东新会农家的梁启超(1873~1929),十岁应童子试即获神童之名,17岁中举,23 岁与老师康有为耸掀公车上书,1898年的百日维新更使他名满天下。不过,据学者统计,他一生政治形象前后凡“十变”,重大政治转变计三次。这在一向尊崇“从一而终”的中国,自然讥多赞少,落下“流质易变”之诟。梁漱溟在《纪念梁启超先生》一文中说:“任公为人富于热情,亦就不免多欲。有些时天真烂漫,不失其赤子之心。其可爱在此,其伟大亦在此。然而缺乏定力,不够沉着,一生遂多失败。”(《梁漱溟自述》 ,漓江出版社,1996年版,第403页)甲午至戊戌时期(1894~1898),梁启超在湖南主讲时务学堂,以老师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为张本,托古改制,摇撼旧法,倡平等、主民权,求立宪,发展公车上书,成为维新派赫赫有名的思想领袖。 梁启超的第一次重大转变发生于戊戌政变后的第二年,即戊戌至癸卯(1898~1903)亡命东瀛时期。1899年3月,康有为离开日本前往加拿大,组织保皇会(又名中国维新会),留徒梁启超、韩文举(1864~1944)、欧榘甲(1870~1911)等人于日本,在横滨发行旬刊《清议报》。是年春夏间,日本进步 党领袖犬养毅(1855~1932)于早稻田私邸设宴邀请孙中山(1866~1925)、陈少白(1869~1934)、梁启超等人,特为孙梁二人介绍,欲使孙康二派联合,共任国是。梁启超一见孙中山,便倾倒于孙的言论,大有相见恨晚之慨。此后,梁启超、欧榘甲等人与孙中山、陈少白、杨衢云(1861~1901)等人时相往还,顿形密切。“一时孙康合作之声,轰传于东京横滨之间。”(冯自由:“康门十三太保与革命党”,参见冯自由《革命逸史》,中华书局,1981年第1版,第2集,第29页) 梁启超在日本与孙中山往还密切,渐有赞成革命之意,认为到“思想不自由,民智更无进步之望矣” (《致康有为书》1902年5月),并计划放弃保皇路线,撮合孙、康两党合作。这自然引起以保皇维新为己任的康有为及其党人之不屑。因为康党主张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良,与孙中山推翻满清彻底共和的政治主张大相径庭,尤其康有为对提携自己的光绪帝感恩戴德奉为明主,视反满弃君类同“发逆”。因此,梁启超这种“反出朝歌”、有悖师门的转变,深受康党唾弃,斥为“叛徒”。尤其在注重五伦的传统思想中,天地君亲师,背叛师门确可归之“大逆不道”。不过,这一切梁启超都顶住了,他朝着激进革 梁启超一生三变的启示 ■裴毅然 HUI MOU 回眸 71

梁启超之教育方式浅谈

父亲 —浅谈梁启超之家庭教育 梁启超(1873年-1929年)是我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从公车上书到维新变法,梁启超先生引领了那个时代的政坛,其与时俱进,远见卓识的身影早已深入人心。然,培养出“一门三院士”的他,同时是一位合格的父亲,其教育方式值得我们探讨和学习。 在生活上,先生无微不至地关爱着孩子。思成车祸的那次,他真是急坏了,守在身旁,呼唤着:“思成,你醒醒,大夫一会儿就到,你不会有事的。不要紧,别害怕。”可是他心里却念叨着:医生怎么还不来?医生快来吧!只要让我孩子活下来,哪怕落下残疾我也认了。有这样悉心照顾的父亲,孩子怎么可能会有事。另外,关于思成和徽因的婚礼,先生对他们的婚事事无巨细,一一操心。他觉得孩子们在国外,可以从美国到加拿大,按西方风俗,在教堂举行仪式,婚后赴欧洲旅游,同时考察国外建筑,然后回国举行国内婚礼。他对孩子的爱既有传统特色,又有现代意识,虽然操办一切,却始终站在孩子们的角度,尊重他们的想法和意见,这是相当难得的,至少在100多年后的今天,其开明程度也是很多家长难以企及的。还有,我们知道在思成和徽因赴美读书期间,徽因的父亲林长民因政而亡,先生的信中溢满温情,足以让孩子重燃希望。他告诫思成:“徽因遭此惨痛,唯一的伴侣,唯一的安慰,就要靠你,你要自己镇定着,才能安慰她。……林叔叔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她要鼓起勇气,发挥她的天才,完成学业,将来和你共同努力,替中国艺术界有点贡献,才不愧为林叔叔的孩子……”先生之关怀备至,从儿媳身上可见一斑。 在精神上,先生循循善诱地引导着孩子。徽因和思成毕业在即,国内社会却动荡不安,民不聊生,两人不知所向时,先生以他的博大和通达排解了孩子们的苦恼:“莫问收获,但问耕耘,将来成就如何,现在想它则甚?一面不可骄傲自慢,一面又不可怯弱自馁,尽自己能力做去,做到哪里是哪里,如此而于社会总有多少贡献……各人自审其性之所近若何,人人发挥其个性之特长,以贡献于社会,人才经济莫过于此。”先生可谓精神向导,随缘又不放任,自律又不苛求。 在学业上,他高标准地要求孩子,为了弥补孩子国学根底不足,他每个假期专门为子女授课,为他们讲:“国学源流”,讲“前清一代学术”,讲《孟子》、《墨子》等。思成生病住院疗伤期间,还为其安排了学习计划,“吾欲汝两月中取《论语》、《孟子》温习暗诵,务能略举其辞,尤于其中有益修身之文句……可益神志,且助文采也。更有余日读《荀子》则益善。《荀子》颇有训诂难通者,宜读王先谦《荀子集解》。”梁思成后来回忆道:“我非常感谢父亲对我在国学演习方面的督促和培养,这对我后来研究建筑史打下了基础”。 先生为孩子们的成材提供可能的一切条件。1912年流亡日本多年刚刚回国的梁启超,就为远在加拿大的大女儿梁思顺买《东坡集》《韩柳合集》等。为使二儿子梁思永在考古学研究上有所进步,梁启超亲自为他联系自费参加著名考古学家李济在山西的考古发掘,甚至还和瑞典考古学家斯文赫定联系,让梁思永自费参加其在西北的考古活动。为了让梁思成和徽因在建筑学上大展宏图,他特意花巨资安排他们到欧洲度蜜月,细心考察欧洲建筑艺术。 梁启超,这位合格的父亲,以他无所不在的思想情感力量,潜移默化地引领者梁家下一代的人生道路。在风雨如晦,时局维艰,学术研究难以为继的情势下,梁家后代却薪尽火传,成为不同学科的顶尖人物。 是的,一位伟大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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