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下中小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之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宏观调控下中小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之路
来源:中国房地产作者:发布时间:2008.01.02
2005年以来,随着国家土地、金融等调控政策力度的加大,房地产业开始进入市场盘整期。对实力强劲的大型房地产企业遇到的可能是困难、瓶颈,但对众多中小型房地产企业(本文专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面临的却是困境,甚至绝境。如何应对变化,如何在调控和竞争中立足和发展,是当前中小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最重要和最紧迫的问题。
本文认为,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划分标准为: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二级开发资质但注册资本达到一级资质标准的房地产企业。
截至到2005年底,全国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数量为56290家,但是大型房地产企业数量所占比重却很低,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占绝对多数。
一、宏观调控下中小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新形势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重点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点,从2003年以来的调控政策脉络主线来看,先期是土地供应和房地产贷款(2003、2004年);中期是房地产价格(2005年);后期是商品住宅结构(2006年);近期则是房地产企业收益(2007年1月)和住房保障(2007年8月)。调控的手段主要是运用土地政策、金融货币政策和财税政策,因此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的新形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获取土地门槛提高,面临开发断档尴尬
土地方面,国家一方面不断收紧地根,控制土地的市场供应节奏:另一方面在土地出让方式上,禁止协议出让土地,继经营性土地全面实施“招拍挂”方式后,工业用地的出让也要求采用“招拍挂”,进而提高了开发商的拿地成本,获取土地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获取土地门槛的提高还表现在具体的“招拍挂”过程中,如招标文件中对竞标企业高标准的资质要求、高额的招标保证金和严格的付款条件等等,对中小型房地产企业产生了很大冲击。以参加土地招拍挂的要求为例,今年上海新江湾城Dl地块土地出让文件中明确规定为: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其银行同期存款在1亿美
元以上的;已在境内进行工商登记,领有法人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近三年国内房地产开发量不低于50万平方米,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同期银行存款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的信誉良好的企业,另外必须先交纳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如此规定,一般的中小企业连到现场感受氛围的机会都没有。
另外,大面积土地资源出让和多企业联手参拍阻挡了中小企业的进入。现在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城市建设的高水平,一般都推出大幅土地进行拍卖,同时参与的大企业常常是多个发展商组成一个银团联手投标。因此近两年以来,各地开发价值大的土地资源基本上为国内少数几个大发展
商获得。这样,就从开发用地储备这个源头上对中小房地产企业予以了致命打击,导致许多中小型企业面临开发断档的尴尬局面。
2.融资难度加大,压力陡增
从2003年“121”号文件起,四年来从严格开发信贷标准、提高贷款利率和上调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率,多管齐下,收紧“银根”,增加开发企业融资难度和压力,是给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带来了强大的政策冲击。
3.企业收益压缩,资金紧张进一步加剧
从2005年起,国家开始运用税收手段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但对开发企业影响显著的还是2006年以来出台的系列税收政策。“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等一连串的税收政策组合拳,使很大一批中小开发企业面临出局的可能。
二、宏观调控下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优势和劣势
1.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优势分析
(1)更易满足我国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提供差异化的房地产产品来满足市场上不同水平的购房需求是大势所趋,而在这一点上,中小房地产企业更容易做到。因为自身资金实力小,产品规模势必不会很大,因此在产品上可以实现小规模、个性化、差异化特点,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况且,在寻求个性化、创新式发展的轨道上,大的房地产企业因为经营模式转轨所遇到的问题比中小房地产企业遇到的问题要大得多,从而使中小房地产企业的个性化发展成为房地产行业突破传统发展模式实现升级的主要带动力。
(2)拾遗补缺,填补大企业在区域市场上的剩余空间
一方面表现在具体的物业类型上,大型房地产企业凭借其自身优势把目标锁定在高级写字楼、商业用房、别墅及高档住宅区等高利润市场,将中小企业排挤到回报相对低的中低档住宅市场。另一方面表现在区域上,大型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范围主要集中在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发达城市,几乎不涉足中小城市、县、镇。中小房地产企业的存在填补了这一空白,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区域消费者的需求,形成了完整的房地产市场梯度消费层次体系。
(3)发挥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市场规模”优势
根据经验的“二八原理”,从市场占有率角度看,目前即使像万科这样的大开发商,市场占有率也不过1.24%,按照目前的形势发展,即使将来还有一批大发展商培育起来,这些大
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总和也不过20%。而另外80%的市场份额是由中小型企业所占有,所以中小型企业大可不必担心。
(4)市场自由竞争的有利推动者
中小企业的存在促进了各种形式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能克服垄断造成的一些弊端。虽然在地区房地产市场上,大型房地产企业是价格的主导者,但众多中小企业竞争者的存在,使得大型房地产企业不得不考虑由于定价过高而可能引起的顾客分流问题,从而间接地抑制了房价的过快增长。
(5)灵活的管理方式和市场适应能力
房地产有规模经济的一面,也有规模不经济的一面。从这个角度分析,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机会非常多。因为开发大面积的地块、运作大额度的资金即使对于大型房地产企业而言也是很大的考验,风险控制的难度很高。而中小型企业因资金及实力所致,开发中等规模的项目,操盘经验更丰富,风险也更容易控制。另外,还有“船小好掉头”的优势。
2.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劣势分析
(1)信贷融资困难
一是抵押贷款难,抵押贷款虽然是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基本方式,但是由于其贷款条件较为苛刻,大部分企业通过此种方式取得资金非常有限,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二是金融机构放款难。在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中,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金融机构原本发展就滞后,再加上当前国家加强房地产企业信贷的控制,中小房地产企业大多难以达到银行的放款条件,因此从银行融到资金是难上加难。
(2)融资渠道单一
一般而言,大型房企凭借其资金实力和信誉,可以通过上市、发行债券来进行融资,但是中小房地产企业,由于远远不能满足上市或者发行债券的条件,还是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这一渠道,融资渠道单一造成了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这种过高的负债必然影响企业的资信,增加其运作项目的财务成本,使其盈利水平下降或出现亏损现象。
(3)财务管理不健全
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不健全,表现为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者即使财务制度健全,也不能完全落实到位,造成企业财务数据不完整、不准确,尤其是缺乏历史数据。而且,有时企业出于不同目的,财务数据往往是上报主管部门一套,上报税务部门一套,上报银行的又是一套。
(4)管理方式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