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细则

合集下载

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奖罚办法一、奖励机制1.定期评选先进单位,对质量管理和施工技术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并通过宣传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促进行业发展。

2.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提高其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评选优秀质量管理人员,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

3.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奖励基金,用于资助具有科技创新成果和重大贡献的工程项目。

这样有助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工程质量。

4.对于成功实施示范工程的单位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项目奖励。

这样可以宣传示范工程的成功经验,带动其他项目的质量提升。

二、惩罚机制1.对工程质量问题屡次发生的企业,根据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暂停或取消相关批准的施工许可证。

(2)对违规企业进行罚款,并公示违规情况。

(3)吊销相关资质或者限制其参与工程项目。

(4)向相关部门报告,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对质量问题频发的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

3.建立质量挂账制度,对不良质量工程进行记录,进一步限制违规企业的参与项目。

4.对质量问题进行举报的,鼓励相关人员提供有效的证据,确保真相大白,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5.对厂家提供不合格材料的,责令其召回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限制其供货资格。

三、监督机制1.成立由政府、专家、业界代表等构成的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工程质量管理和奖罚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查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监督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关键构件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频率和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防止利益驱动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

以上是一份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奖罚办法的基本内容,通过科学合理的奖罚机制,可以更好地保障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国工程质量水平。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一、总则工程质量是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的程序和方式,保障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二、处罚方式1. 罚款对于工程质量管理缺陷造成的损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罚款金额。

罚款金额的计算原则如下:(1)根据工程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基础罚款金额;(2)根据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确定罚款比例;(3)根据违规行为的次数,确定倍数系数;(4)根据违规行为的后果,确定追加罚款金额。

2. 停工整改对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有权责令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合理的时间范围。

3. 吊销资质证书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有权责令吊销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吊销资质证书的期限为一年,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处罚程序1. 报告审批程序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由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问题描述、罚款依据和处罚建议等。

管理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罚。

2. 相关责任人听证对于涉及责任人的处罚决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应公正、公平。

听证结果作为决定罚款金额和处罚方式的依据。

3. 处罚决定公示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罚决定及相关情况公示,以保障处罚的公开、公平。

公示内容应包括处罚依据、处罚金额、处罚决定的日期等。

四、追究其他责任1.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行政责任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还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的追究主要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记功、行政降级等。

3. 赔偿责任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质量奖罚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质量奖罚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质量奖罚细则工程质量奖罚细则是指根据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和奖惩的具体规定。

其目的在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应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下面是一份工程质量奖罚细则的示例,供参考:一、质量奖励机制1.优质工程奖励:对优质工程进行表彰和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时验收,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在工期内顺利完工等。

2.技术创新奖励:对工程质量方面的技术创新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新技术、新工艺在工程实施中的应用效果和经济效益。

3.质量管理奖励:对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质量惩罚机制1.质量问题处罚: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方式包括停工整改、罚款、责任追究等。

处罚对象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2.违规行为处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例如,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施工人员不按照规范操作等。

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追究责任等。

3.安全事故处罚: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惩罚。

具体处罚方式包括停工整改、责任追究、罚款等。

三、质量奖罚实施程序1.质量奖励评选: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决定并公示。

2.质量惩罚处罚:发生质量问题或违规行为后,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处罚程序,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3.不服申诉程序:对于对奖罚结果不服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一定时限内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主管部门会组织专家进行复核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修改奖罚结果。

四、监督检查机制1.定期检查:由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进行奖罚决定。

2.抽查检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机进行抽查检查。

抽查结果作为质量奖罚的参考依据。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一、引言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采取奖罚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特制定本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二、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奖罚措施,促使各参与方重视工程质量,并通过奖励高质量工程和惩罚质量违规行为,推动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工程质量奖励措施1. 工程质量奖励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隐患。

(2)工程质量按时、按质竣工,取得使用权。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创新技术和先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4)工程质量达到了国家和行业的先进水平,对行业有积极影响。

2. 工程质量奖励的方式和形式(1)表彰奖励: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业绩考核:将工程项目的质量表现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与奖金挂钩。

(3)技术培训:对取得工程质量奖励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

五、工程质量惩罚措施1. 工程质量惩罚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存在质量隐患,需进行整改。

(2)工程质量未按时、未按质竣工,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使用。

(3)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4)工程质量远低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对于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 工程质量惩罚的方式和形式(1)责任追究: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相应的处罚。

(2)项目资质限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相关单位限制其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资质申请。

(3)经济处罚: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

六、奖罚审核和评定机制1. 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1)工程质量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由相关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组成。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
准和规定。
工程质量检测责任
专业从事工程 质量检测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
应当依据国家标准 规范和相关法律法 规,认真履行检测 职责,保证检测数 据的准确性和真实
性。
工程质量检测流程
01 申请工程质量检测
由建设单位向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出申请。
02 检测准备工作
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等进行准 备。
工程质量奖励细则
奖励措施
优秀工程项目奖 技术创新奖 工程管理创新奖 工程质量优良奖 安全生产奖
罚款标准
影响工程质量的不良行为:1 万元/次 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不良行为: 5万元/次 涉及工程安全的不良行为:10 万元/次 造成工程质量恶劣后果的严重 行为:50万元/次
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 后修改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细则有疑义的,可向工程质 量监督部门提出询问。 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 执行。
安全生产
强化工程质量奖罚的安全生产 意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 借鉴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安全 生产的实时监测与预警
科技创新
结合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优 化工程质量奖罚机制和工程施 工质量管理 加强对新兴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提高工程质量奖罚的技术含量
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工程质量奖 罚工作,强化监督和问责 借鉴外部治理方式,构建多元 主体参与的工程质量奖罚治理 体系
查阅
确定查阅权限 确定档案查阅时间
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制度,是激励和约束全体工程 人员的有效手段。制度建立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制定明确的奖惩措施,充分考虑人员角色和施工环境,建立 一个公正、公平、清晰的奖惩体系。
工程质量管理奖 惩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五篇)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五篇)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为加强对本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全员、全过程工程质量意识,强化施工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综合治理、文明、经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及相关施工单位商讨并达成如下奖罚款规定:1、施工质量不符规范要求的处罚及奖励措施1)施工不符图纸(规范)要求,经检查书面指出一周内不改正的处于罚款____元/次;2)尺寸不符规范要求,梁、柱轴线位置偏差超规范的经书面指出一周内不整改处于罚款____元/次;3)预埋件、预留管及预留洞遗漏或尺寸、位置不正确,经书面指出一周内不整改处于罚款____元/次;4)晚间施工无管理人员值班每次处于罚款____元;5)现场监理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口头要求整改,施工方拒绝听从或整改不到位,监理书面指出一周内仍整改不力的,处于罚款____元/次;6)现场施工人员认真按图施工,规范操作,产品质量优良,并能主动帮助其他员工整改质量问题,表现突出者奖励____元/人。

2、材料质量不符要求的处罚措施1)所有材料进场需经现场监理验收,如发现现场使用未报审的材料每批将处于____元/次罚款;2)材料未经送样复试而使用的每次处于罚款____元;3)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及不合格材料,一经查处罚款____元/次;3、安全(综治)、文明施工不符要求的处罚措施①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违反一人次罚款____元;②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事先到监理部备案,持证上岗,无证作业一人次罚款____元;③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违反一人次罚款____元;④施工现场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在施工区域发现吸烟者或烟蒂的每发现一次处以____元的罚款;⑤禁止随地大小便,在施工区域发现有人违反的或有证据显示的一次罚款____元;⑥施工用电设备应完好、接地可靠,电缆应架空或埋地敷设,不得随地随意拖放,违反一次罚款____元;⑦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动火应有动火证,氧气瓶和乙炔瓶要确保安全距离且远离明火,违规动用明火,每发现一次处以____元的罚款;⑧文明装卸,减少噪声,材料要集中分类,堆放整齐,违反一次罚款____元;⑨施工通道要安全通畅,硬地无积水、无扬尘,做好“落手清”和环境卫生及周边道路清洁工作,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违反一次罚款____元;⑩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表现的班组和个人在每月的安全会议上给与表扬。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提高企业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及工程质量奖惩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质量奖惩,是指对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工程质量的优良性以及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惩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五条奖励对象(一)公司内部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的人员;(二)公司内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三)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奖励标准(一)对在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二)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按照获奖等级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三)对在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七条奖励程序(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提出奖励申请;(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奖励建议;(三)公司领导审批奖励建议,并进行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对象(一)公司内部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的人员;(二)公司内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惩罚标准(一)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二)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三)对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者阻挠、干扰质量问题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条惩罚程序(一)对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进行调查;(二)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提出惩罚建议;(三)公司领导审批惩罚建议,并进行惩罚。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此提升整个团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项目能够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管理要求的个体,首次犯错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罚款:重复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个体,将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级:对于屡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降级处理。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事故的个体,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条款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如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 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 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与监督1. 工程质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本制度的条款。

2. 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应由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同事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

六、其他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总结:。

2023年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

2023年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

2023年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罚款标准第四条对于发生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主要在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情况,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罚款:(一)轻微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0.5%;(二)一般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1%;(三)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2%;(四)严重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工程合同价的3%。

第五条对于发生设计单位设计问题导致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主要在设计单位的情况,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罚款:(一)轻微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设计费用的0.5%;(二)一般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设计费用的1%;(三)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设计费用的2%;(四)严重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设计费用的3%。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六条发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后,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监理单位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情况。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整改情况的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判定是否需要对其进行罚款。

第十条如需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罚款,监理单位应当制作罚款决定书,由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后,通知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罚款决定书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及时缴纳罚款。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罚款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造、扩建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奖励优质工程和处罚质量低劣工程,推动整个工程建设行业向向好向上发展。

第四条:对于工程质量优良、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的项目,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给予奖励措施:(一)及时完工并交付使用;(二)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设计标准;(三)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创新技术或施工方法,提高工程质量;(四)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有一定贡献;(五)其他符合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的优秀表现。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的具体形式包括:(一)奖励金或奖金;(二)荣誉称号;(三)表彰证书;(四)优先考虑在类似工程项目中承接任务等。

第六条:奖励的金额或形式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决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有关规定的最低金额或形式。

第七条: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安全的项目,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给予处罚措施:(一)要求返工、整改;(二)降低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三)责令停工整顿;(四)取消工程竣工验收资格;(五)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赔偿责任;(六)责令相关人员接受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程度、情节和后果合理确定处罚标准。

第九条: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门的质量奖励或处罚小组,负责相关事项的决策和执行。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的内容向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并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进行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工作考核,根据工作质量、工期、安全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及时解决,不得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一、背景介绍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和可靠,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被广泛实施。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惩罚那些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标准的行为,从而促使各方遵守相关要求,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

本文将介绍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的实施细则,以及其中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方式。

二、实施细则的目的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防止各类违规行为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通过对质量违规行为的处罚,有效地提高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意识,推动工程建设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承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主管部门以及从业人员等。

无论是公共工程还是民用工程,都应按照本细则中制定的处罚规定执行。

四、处罚规定
1. 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质量违规行为,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a. 质量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并要求整改;
b. 质量违规行为情节一般的,处以罚款,并要求整改;
c. 质量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工程,并处以罚款,并要求整改;
d.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屡教不改的,将吊销相关资质证书。

2. 工程主管部门对于施工单位的质量违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a. 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应扣分;
b. 罚款,并要求整改;
c. 暂停工程,并罚款,并要求整改;
d. 吊销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以及承担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不得包庇纵容,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细则予以罚款。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用途,应用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计算,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后果和违法行为的情节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金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能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公正性。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罚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罚款基本原则第八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确认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经调查核实后,如果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第十条如被罚单位或个人对罚款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对申请进行合理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第三章罚款的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

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果需要向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或者取证,应当事先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并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配合。

第十三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发现有相关单位或个人隐瞒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应当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制作《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概述,并提出罚款的依据和决定意见。

第十五条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认定,并作出罚款的决定。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一套管理规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不达标、工程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适用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应由相关管理单位和监督部门共同实施,建立健全相关责任体系,形成联合惩戒的机制。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的内容包括责任追究、罚则、处理程序等方面,具体工作由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是指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追究责任人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问责、通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措施,应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做出相应处理。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进行定性、定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调查核实、报告上报、决定处理等环节,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落实,确保责任人得到应有处理。

第三章罚则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的实施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具体罚则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改正、暂扣资格证书等措施。

第十二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应立即停工整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对质量不达标的工程进行整改,确保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对工程施工中出现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暂扣相关资格证书,追究法律责任,严厉处罚。

工程项目管理处罚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处罚细则

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处罚范围1. 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图纸、规范和标准施工,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发生安全事故;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等。

2. 监理单位:未按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未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商业秘密;未按时报送监理资料等。

3.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存在严重错误,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设计职责,造成工期延误等。

4. 建设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问题;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等。

三、处罚措施1. 对施工单位:(1)责令整改,限期内完成;(2)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处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施工许可;(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监理单位:(1)责令整改,限期内完成;(2)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处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监理资质;(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设计单位:(1)责令整改,限期内完成;(2)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处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设计资质;(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建设单位:(1)责令整改,限期内完成;(2)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处以罚款;(3)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项目审批资格;(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罚程序1. 发现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3.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细则由XXX部门负责解释。

本细则旨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4篇)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4篇)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奖罚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质量的优良程度对参建单位进行奖励和处罚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激励参建单位注重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优良。

一、奖励政策(一)优质工程奖励在施工过程中,如能达到或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工程质量指标和工期要求,评定为优质工程的,可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奖励:1. 给予发扬优良工程的表彰和奖金,表彰信用记录。

2. 给予奖励资金,可以根据工程的类型和项目的规模进行测算。

3. 协助申请省级或市级优质工程奖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技术支持。

(二)创新技术奖励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创新技术的参建单位,如能满足以下条件,可进行奖励:1. 提供创新技术的详细说明和应用成果,包括设计方案、技术流程和技术标准等。

2. 经专家评审认定,创新技术的应用达到预期效果,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3. 给予奖励资金,根据创新技术的应用程度和经济效益进行测算。

(三)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确保安全生产的参建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 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和奖金发放。

2. 安排优质工程的施工工作,并优先考虑给予新项目的承接。

3.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安全技术人员,可进行职业资格晋升或提供进一步培训机会。

二、处罚政策(一)工程质量不达标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 违反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2. 对参建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降低,限制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参与。

3. 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违规单位的相关信息。

(二)工期延误处罚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 如责任主体无正当理由导致工期延误的,对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理。

2. 根据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细则1. 背景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通过建立一套处罚细则,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从而维护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

2. 违规行为及处罚细则2.1 建设资质违规- 未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建设资质文件:罚款元,并要求限期补齐。

- 使用伪造或过期建设资质文件:罚款元,并要求限期更换有效建设资质文件。

2.2 施工安全违规- 未按规定提供施工安全方案和措施:罚款5000元,并要求立即补充完善。

- 施工现场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罚款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 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施工许可证。

2.3 施工质量违规-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罚款元,并要求限期重新检验和验收。

- 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或违规操作:罚款5000元,并要求立即更换材料或进行整改。

- 施工过程中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损失:罚款元,并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 处罚程序- 违规行为被发现后,质量管理部门将进行调查和核实。

- 调查结束后,质量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和处罚细则,决定是否给予处罚并确定处罚的具体条款。

- 被处罚方有权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诉,质量管理部门将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

- 处罚决定一经作出,被处罚方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整改。

4. 处罚执行- 被处罚方应配合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处罚的有效执行。

- 若被处罚方未按要求履行处罚决定,质量管理部门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罚款、吊销施工许可证等。

5. 处罚结果公示- 质量管理部门将公示各项处罚结果,以便相关方面监督和参考。

以上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细则的完整版。

请所有施工相关人员遵守并严格执行,以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处罚细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处罚细则(正式版)

附录7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处罚细则为强化过程控制,重点防治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质量通病,提高公司整体工程质量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的精细化管理,特制定质量管理过程控制的处罚细则,望各单位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过程控制处罚原则:一、对过程控制中,对违反严控项目的质量问题每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直至整改处理完毕,再次违反者,加倍罚款。

二、对违反监控项目的质量问题,限一定时间内整改处理完毕,经复查后整改处理不彻底者,每项每次处以200-500元罚款。

一、质量行为(土建、安装)(一)严控项目:1、专职质量人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专业不配套,不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达不到《济南市建筑市场有关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的要求。

2、主要专业工种操作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人员配备不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计划开工前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或现场未按审批的文件执行;当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较大变动时,未重新报审。

4、施工现场对该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图集等配置不齐全。

5、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进场验收制度、分包队伍管理制度、奖罚制度、自检交接检制度、质量事故处理等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

6、钢筋保护层、砼强度、商品混凝土进场检验等过程中自检不到位,不及时,自检记录造假。

7、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违反工程技术标准和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情况。

施工图存在重大变更,未重新申报图审,对于建筑幕墙等对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影响较大的装饰工程,若原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无详细设计方案,其详细设计方案未经原设计单位认可,未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施工(确属建设单位原因除外)。

8、现场使用不合格或国家已明令禁止淘汰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9、施工现场水泥、预拌砂浆、钢筋、砌体材料、砂、石骨料等存放条件不符合要求。

10、施工现场未配置钢筋保护层检测仪、混凝土强度回弹仪、混凝土坍落度筒、靠尺等必备检查工具或没有进行有效运行。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文(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文(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包括修建、改建、扩建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指建筑工程经验验证的工程成果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保持安全、可靠、经济、舒适、合理和符合设计要求的能力。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条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除法律规定外,还可以采取罚款等行政惩罚方式。

第六条本细则的罚款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质量违规行为,但对于涉及人身伤害、严重财产损失等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重罚款金额。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应当按照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责任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建设单位的经济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决定进行配合,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所属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负直接责任,必要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力量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对建筑工程质量违规行为的有效查处。

第二章罚款的种类和程序第十一条违规建筑工程质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劣质材料、违规施工、未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变更设计不报批等行为。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当及时制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设定整改期限。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确定的整改期限进行现场复查,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评估整改结果时,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应当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决定罚款金额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发出罚款通知书,并在指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奖罚措施的执行,保障国家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奖罚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的奖励,工程质量罚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严重失误和违规行为给予的处罚。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难度水平、建设规模等因素进行科学评定,并进行适当区分。

第六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坚持综合考评的原则,综合评价工程项目相关方的质量管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重视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给予惩罚。

第八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注重宣传与借鉴的原则,及时传播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罚的种类与标准第九条工程质量奖分为以下几类:(一)优秀质量奖: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表彰。

(二)先进质量奖: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性成果的给予表彰。

(三)特别贡献奖:对对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条工程质量罚分为以下几类:(一)警示罚: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中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经济罚: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违反规定导致经济损失的给予罚款。

(三)资质罚:对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或负责人员在质量管理中存在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给予降低资质、吊销资质等的处罚。

第三章工程质量奖的评定标准与程序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奖的评定标准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质量的稳定可靠性。

(二)工程创新性及技术先进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呈贡至澄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五工区(K11+000~K14+700)工程质量处罚细则编制:审核:批准: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细则根据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为了落实质量目标和方针,保质保量完成呈澄高速第五合同段施工任务,结合《呈贡至澄江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汇编》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编制本工程质量管理处罚细则。

一、总则1-1、所有参建班组必须按照优良工程标准组织施工。

1-2、因施工质量问题,项目部收到建工指挥部、呈澄公司、监理公司及省市交通质量监督站的通报批评或处罚通知单,项目部将给以相应作业班组双倍处罚。

1-3、对监理工程师,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巡视领导指出的质量问题不予及时改正执行,或执行缓慢以收到整改通知单2天为限(特殊情况酌情考虑)罚款延时1000元/天。

1-4、对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其他监督机构人员下发的指令既不执行,且进行谩骂、恐吓的处以10000元/次罚款,且对相关人员清场劝退。

二、路基土石方工程:2-1、路基开挖严禁采用大爆破,必须采用时,要作出专门设计,按相关规定执行,违者一次罚款2000.00元,情节后果严重的,视实际情况加大处罚力度。

2-2、路基开挖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必须保证边坡坡度一致,坡面平整,满足设计要求。

因人为施工原因造成边坡失稳、坡面坑凹、坡度不对,按每平方米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费用由施工班组承担。

2-3、路堑高边坡开挖,必须挖完一台,做完防护一台,在上台边坡防护未作前,不允许开挖下台边坡,违者每次罚款2000.00元。

2-4、按设计文件要求认真清除路基范围内表土,严禁现场在未经清理前填筑,违者每处每次罚款5000元,并责令返工。

2-5、土方路基填筑有大作业面的应采用“四区法(摊铺区、碾压区、堆料区、取料区)”插杆挂线分层碾压的方法施工,若未插杆挂线每发现一段,处以1000元/处的罚款。

2-6、土方路堤填筑分层填筑压实,松铺厚度不能大于30cm,路床顶面最后一层最小压实厚度不能小于10cm,否则每100m²罚款2000.00元,并作返工处理。

2-7、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超宽50cm填筑碾压,最后削坡,超宽碾压宽度不够每处每延米罚款50元,并处理合格。

2-8、填石路堤料最大粒径不能超过层厚的2/3,松铺厚度不能超过50㎝,路床顶面以下50㎝厚度内不得采用石块填筑。

违者每100m²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

2-9、土石混填路段松铺厚度不能超过40cm,当石料(颗粒粒径≤5mm)含量超过70%,必须先铺填大块石料,大面向下,放臵平稳,再铺小块石料,石渣或石屑嵌缝找平,然后碾压,否则责令返工,并处以每100m²罚款1000元。

2-10、填方路堤必须满足层面平整、不积水、压实度要求,否则返工,直至压实度满足要求。

2-11、“三背”回填填料采用符合要求的透水性填料填筑并按填筑工艺进行施工,若不采用透水性填料或大粒径石料进行填筑的,除返工外,每处每次罚款2000元,“三背”回填应采用专用的压实机械进行压实,否则每层每平方米处理300元的违约金;“三背”回填应严格按每15㎝一层分层进行压实,并在墙背后用油漆标示层厚高度及层数,未标示出层厚高度及层数随意进行摊铺碾压的,每处每次处理50-100元违约金,填筑厚度每层超出15-20㎝,除返工外,每次每处处500~1000元违约金。

2-12、其他未尽事宜,按规范要求,视质量事故大小作具体处理。

三、圬工工程:3-1、水泥、石料、砂必须按项目部指定厂家采购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如发现不合格原材料进场,无条件清理出场,并对受影响的砌体返工。

3-2、砌石工程水泥必须由项目部材料部门统供,不得私自转让和买卖,违者一次按交易水泥总价10倍处罚。

3-3、未按要求采用靠坡架前后挂线施工,不能确保砌体几何尺寸者,处以承包人1000~10000元/处的违约金。

3-4、砌石工程石料严禁由高向低抛入已砌好的墙体上,必须人工挑抬传送,不得损毁已砌好的墙体,违者每处每次罚款1000元,视墙体损坏情况进行返工处理。

3-5、料石的加工必须满足其几何尺寸要求,必须加工平整,违者处于1000元罚款每处。

3-6、砌筑工程墙面直顺清洁,坡度正确,线型顺适,勾缝平顺(横缝4㎝,竖缝3㎝,厚5㎜),无脱落现象,大面平整度,断面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违者除了进行返工以外,每处罚款1000元。

3-7、砌石工程必须逐层砌筑,分层错缝,采用座浆法挤紧,嵌填饱满密实,不得有空洞。

严禁灌浆法,违者每次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返工。

3-8、砌石工程石料安放必须大面向下,砂浆饱满,严禁石料立放砌筑,否则每次处于1000元罚款并责令返工。

3-9、砌石工程必须满足至少两顺一丁砌筑,违者每次处于1000元罚款并返工。

3-10、沉降缝必须垂直通视,不得有相互咬口、折线和曲线等现象,填土前应采用沥青麻系材料填塞;否则,处以500~1000元/道的违约金。

3-11、砌石工程砂浆必须按配合比用强制搅拌机拌合,不用搅拌机拌合者,责令停工并处于1000~2000元罚款,不按配合比配制砂浆,偷工减料者,每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返工所有不合格工程,砂料搅拌前,严格进行配合比,重量比,严禁用铁锹直接装料到搅拌机内,统一由实验室标定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装料,若发现违规操作,将处于5000元/次违约金。

3-12、砌石工程砂浆禁止直接倾倒至作业层上,堆放场地必须制做砂浆盒盛放,铁皮木板等铺垫,保证杂物、泥土等不混入砂浆内,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3-13、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必须先铺砌沟底后,方能作沟墙砌筑,若先做沟邦后铺砌沟底,处于每次罚款1000元。

3-14、砌石工程沉降缝或伸缩缝、泄水孔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设臵,做到线性顺直,布臵均匀合理,否则每条或每孔罚款500元并返工。

3-15、其他未尽事宜,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处理。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4-1、混凝土拌合必须使用指定的厂家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违者罚款1000元,并进行返工处理。

4-2、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清除模板内杂物、积水和钢筋上的污垢,检查混凝土的和易性和坍落度等,若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仍继续使用违者每次罚款5000元,并责令返工。

4-3、模板内面必须涂刷脱模剂,对拼缝过大的模板采取封堵措施,否则禁止浇筑混凝土,若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浇筑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返工。

4-4、自2m以上高度倾卸混凝土,必须有措施保证混凝土不发生离析,如:串筒,溜槽等。

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

4-5、混凝土必须按一定的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在下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完上层混凝土,混凝土浇筑必须使用振捣棒振实,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返工。

4-6、混凝土必须连续浇筑,因故间断时,其间断时间不能大于前层混凝土初凝时间或能重塑时间,施工前必须做好应急措施,方能施工,否则不能施工,违者承担返工后果。

4-7、浇筑混凝土期间,必须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稳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未设专人的,罚款1000元。

4-8、钢筋混凝土施工必须使用垫块,垫块的强度、密实性应高于构件本体混凝土,否则罚款1000元并返工。

4-9、混凝土浇筑完毕时,必须做到收面平整,无坑洞或突起并按规定作好混凝土养生及修饰,对没有做好此项工作的,将视造成的质量事故给予每处每次1000元处罚,并进行处理。

五、预应力锚索、锚杆边坡加固5-1、边坡防护施工前,必须清理防护岩面杂物,浮石及松动的岩石,未清除浮石及松动岩石进行施工的,每100m³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5-2、锚杆钻孔完毕后,必须将孔内岩粉吹干净,否则每孔罚款500元。

5-3、水泥砂浆必须使用合格材料,配合比严格按设计执行,其标号不能低于设计标号,混凝土拌合均匀,即拌即用,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返工。

5-4、锚杆使用前应平直、除锈、除油,保持干净清洁,违者每棵罚款200元。

5-5、杆体插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95%,锚杆安装后,不得随意敲击、悬挂重物,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并返工。

5-6、在锚索施工前,必须清理孔位附近松动的石块危石,保证钻机的安全稳妥和操作提供方便条件,否则不允许施工。

5-7、必须在布设的孔位上钻孔,钻孔时保持下倾角稳定,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并进行返工处理。

5-8、钻孔倾斜度允许偏差为3%,孔口位臵允许偏差为±50mm,孔深允许偏差为±200mm,孔底不得有积水,对不合格的,自行返工,对未作处理的就进行安装锚索,每孔罚款3000元并返工。

5-9、锚索长度应符合图纸规定,截断锚索应采用砂轮锯,不得使用电弧切割,否则每棵罚款500元。

5-10、安装锚索,要保证锚索在钻孔内顺直送到孔底,避免锚索体扭曲,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并返工。

5-11、锚固段注浆,必须保证砂浆饱满,否则每棵罚款2000元,并责令返工。

5-12、预应力张拉后,最后用混凝土封闭锚头,并在次日检查锚索孔灌浆是否饱满密实,有问题的应作处理,未按要求处理的每处罚款1000元。

5-1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和规范执行。

六、桥梁工程6-1、材料必须按规定分类堆放、贮存并要求用垫木或其他垫物,垫离地面30cm以上,并有遮盖措施,做到上盖下垫,钢筋钢绞线、锚具、套筒等露天随地堆放或生锈严重,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对严重锈蚀无法使用的材料立即清退出场。

6-2、混凝土浇筑必须采用项目部指定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严禁私自采购或自办混凝土。

若违规操作,每次处于20000元罚款,且进行返工。

6-3、人工挖孔桩开孔前,桩位的定位放样应准确,在桩位外设臵定位龙门桩,安装护臂模板必须用桩心点校正模板位臵,否则每桩处以2000元罚款。

6-4、井圈的顶面应比场地高出300mm,该处壁厚比下面井壁厚度增加100~150mm。

6-5、护壁的厚度、拉结钢筋、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

不满足要求者责令返工并处于1000元罚款。

6-6、每节护壁浇筑应当日连续施工完毕,模板拆除宜在12h之后进行。

6-7、桩身混凝土浇筑时,混凝土必须通过溜槽;当高度超过3M 时,应用串筒,串筒末端离孔底高度不宜大于2M,混凝土宜用插入式振捣棒振实或用钢筋木棍捣实,违者处于1000元罚款。

6-8、混凝土工程不得出现漏筋、空洞等严重病害,如有出现者罚款2000元并返工。

6-9、桥梁构部件严禁进行粉饰,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若发现粉饰,处以500~1000元/m2的违约金。

6-10、混凝土除必须保证内在质量外,做到“外美内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