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物理)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新教基【2009】42号2009年10月12日
• 化学学科
• 人文方向:学校必须开设选修1(化学 与生活),学生在学习(化学与生活)获得2 个必修学分的基础上,鼓励学生选修选修2 (化学与技术)。 • 理工方向:学校必须开设选修2(化学 与技术)、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2个模 块,使学生获得4个学分。学生从选修1(化 学与生活)、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选修 5(有机化学基础),中选择1~2个模块获得 2~4个学分。鼓励学生选修选修6实验化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
新教基【2009】42号 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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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选修Ⅰ模块 开设指导意见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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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课程标准实验2009年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 新课程选修Ⅰ模块的开设及获得相应学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新教基200942号2009年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选修模块开设指导意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பைடு நூலகம்标准实验2009年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模块的开设及获得相应学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分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课程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实行学分管理。
为了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保证普通高中课程的正常执行,满足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分管理原则(一)科学、规范、制度化地对高中课程和学生的学业进行学分管理。
(二)对学分的认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二、学分要求(一)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二)学分值为整数。
2(部分学科为1)表示通过,0表示未通过。
(三)学生三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
必须获得28个以上的选修学分(其中在选修II中至少要获得6个学分)。
总学分达到144个方可毕业。
(四)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三、学分认定(一)认定的主体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
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学校应依据课程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认定的方式1. 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1)修习课时记录认定。
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学生原则上都必须全程参加课程修习,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由授课教师登记。
(2)修习过程表现认定。
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完成作业及其他学习任务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情况,平时成绩等。
(3)模块考试成绩认定。
模块学习结束,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或委托专业部门命题,并进行考试。
考试除笔试外,还应包括听说能力测试、实验操作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等。
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方能获得相应的课程(模块)学分。
2. 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三学年共计15学分,每学分不少于18学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改革,是在基础教育阶段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整体安排部署,经自治区课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8年秋季开始全疆各语种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将全部实施高中新课程。
为了保证全疆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把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作为深化自治区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立足自治区实际,吸取国内外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高中学校成为学习性组织,为培养与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1.制定和实施自治区及各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为新课程在自治区的适应和推进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2.制定自治区高中课程管理制度,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高中学校建设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4.探索服务新课程目标、适应新课程结构和内容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5.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6.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生物
附件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生物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新疆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现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并结合新疆普通高中生物教学的实际,制定本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一、课程基本理念(一)提高高中生的生物科学素养根据高中生物课程的任务,提高生物科学素养应该是高中生物课程实施的核心和基本要求。
通过生物课程的教学为今后的学业选择和职业选择提供帮助,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二)面向全体学生高中生物课程要面向所有在校学生,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需要,以适应不同学校的条件和不同学生个体的学习需求,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发展。
(三)倡导探究性学习倡导探究性学习旨在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使学生学会科学的方法、技能和思维方式,增进对科学本质的理解和对生物学规律的领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体验丰富而完整的学习过程。
(四)注重与现实生活的联系生物科学已渗透于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注重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就是要激发学生到生活中寻找学习生物学知识的兴趣,建立主动获取知识的学习方式,使学习内容更具实用性,更有利于对生物学核心知识和方法的理解和对生物科学价值的正确认识,帮助学生规划人生,促进全面发展。
二、课程目标通过生物学科教学,使学生能够:(1)获得生物科学和技术的基础知识,了解并关注其在生活、生产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2)提高对生物科学和探索未知的兴趣;(3)养成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树立创新意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和社会责任感;(4)认识科学的本质,理解生物科学、技术、社会的相互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价值观;(5)初步学会生物科学探究的一般方法,具有较强的生物学实验的基本操作技能,收集和处理信息、获取新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6)初步了解与生物学科相关的应用领域,为继续学习和走向社会做好必要的准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3.10•【字号】新教基办[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教基办〔2011〕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兵团各师教育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自治区教育厅与兵团教育局先后制定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新教基[2011]2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我区2008年启动高中课程改革后推出的一项评价改革的重大举措,它不仅对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而且已进入了我区高考改革方案,承担着为高考录取提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信息的重要职责。
二、为了便于学校进一步做好评价工作,现对《指导意见》的内容作如下调整:一是取消比例限制。
《指导意见》规定除“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外,其他四个方面被评为B的学生数必须控制在被评学生数的50%以内。
经研究,决定将B级50%的比例限制予以取消,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的各个等级均不再设立比例限制。
二是取消《指导意见》中综合素质评价各个维度中的“其他”。
三、各地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各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不得作为学生升学、奖励的依据”的规定,重申社会组织的艺术和体育考级比赛成绩,不作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信息技术)
附件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了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要求,为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帮助学校及广大高中信息技术教师结合实际,落实课程改革的要求和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本,创造性地实施教学,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提高新课程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一、课程性质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实施旨在使学生在持续的信息技术应用实践中,把握具有普遍意义的技术文化要素,体验信息文化,提升信息素养,从而支持全面的基础文化素养的发展。
其性质表现为:(一)基础性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是《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规定的技术领域中的一个学科,属于技术类基础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中的信息技术教育相衔接,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为主旨,是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的必修课程。
在信息时代,增强信息意识,提升信息素养,具备基本的信息技术能力,已经成为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为学生在其他领域的学习提供工具,为应对未来挑战、实现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实践性信息技术课程以学生的亲手操作、亲历情境、亲身体验为基础,强调学生的全员参与和全程参与,每个学生通过观察、模仿、练习、探究、分析、设计、创作等活动获得丰富的操作体验,进而获得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能力的发展。
(三)综合性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科学与人文相融合的课程,强调各学科、各方面知识的联系与综合运用。
在学习中,学生不仅要综合运用已有的数学、物理、语文等学科知识,还要融合法律、伦理、心理、艺术、综合实践等方面的意识。
(四)创新性信息技术课程与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紧密相联,教学内容紧随科技创新的步伐,充分体现时代的创新特性。
信息技术课程作为新兴的课程,与课程改革同步发展,教师的教学方式与学生的学习方式充分体现出课程改革中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理念。
完整word版,高中物理新课标必修1教师教学用书电子版
高中物理新课标必修1课时分配建议第1单元 1 质点参考系和坐标系(1学时)2 时间和位移(2学时)第2单元 3 运动快慢的描述速度(2学时)4 实验:练习使用打点计时器(2学时)5 速度改变快慢的描述加速度(2学时)1 质点参考系和坐标系(1)教材分析要描述物体的运动,首先要对实际物体建立一个物理模型,最简单的是质点模型。
由于运动的相对性,描述质点的运动时必须明确所选择的参考系。
为了准确地、定量地描述质点的运动,还要建立坐标系。
质点、参考系和坐标系是描述物体运动的基础知识,教材逐步展开这些内容,最后介绍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本节知识是学习后面内容的基础,也是整个力学的基础。
(2)质点的教学质点模型是高中物理提出的第一个理想模型。
我们对质点概念的形成,以及质点模型的建立过程,其教学要求是初步的。
学生对科学思维方法也只能是有所认识,要求不能太高。
教科书对质点模型建立的思维过程有以下考虑:①物理概念、规律是对一定的物理模型来说的,物理模型的建立过程体现了科学思维方法。
②质点概念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领悟质点概念的提出和分析、建立质点模型的过程;为此,教材通过实例说明要准确描述物体的运动是十分困难的,分析困难的原因,并逐步指出建立质点概念的必要性,充分展示了物理学研究的科学思维过程,让学生体验什么是科学思维的方法。
教学中要进一步为学生创设问题情景。
如放映录像:鸟的飞行,流水、瀑布,羽毛下落……·详细描述物体运动有什么困难?·我们需要了解物体各部分运动的区别吗?·演示羽毛下落。
·教师引导学生讨论并总结质点概念。
要明确质点概念的确切内容和在什么情况下可把物体看做质点。
同时,要明确建立物理模型是物理学研究问题的基本方法。
(3)参考系和坐标系的教学①学生在初中已学过参照物,教师可让学生举例说明同一物体对不同的参照物运动情况不同,对学生列举的典型例子教师应充分肯定,同时结合教科书中的图1.1-4加以分析。
高中新课程物理教学指导意见
高中新课程物理教学指导意见《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下简称《课程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课程改革步入了实质性阶段,基础教育改革进入了新的时期。
课程标准无论是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设计思路,还是课程目标均为建国以来的首创,它体现了物理学自身及其文化、经济与社会互动发展的时代性要求,体现了国家对国民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基本素质要求。
这一要求是教学的灵魂,也是整个基础教育课程的灵魂,而教学的最终落脚点就是实现和达到这些基本的素质要求。
教学是一个极具创造性的过程。
尽管已经有了根据《课程标准》编写的教科书,但教科书可能单向传递信息,不具有交互性,无法根据学生的现场的反应组织教学内容和选择教学方式。
另外,教科书是根据广泛的、统一的读者对象编写的,不可能对城乡差别、地域差别、学生认知水平的差别和情感态度的差别等某一个方面做具体的关照。
然而,教师所面对的学生却是具体的、有特点的,因此教师只有把《课程标准》的目标、理念和要求,把教科书的教学内容和所体现的教学方法,转化为符合自身特点的教学设计,才能有效地达到新的课程目标。
一、教学过程的设计原则教学过程是教师行为和学生行为相结合、相统一的过程,是师生相互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是对人类已有知识、经验的认识的过程,是探究和改造主观世界、形成和谐发展个性的实践活动的统一过程,是体现课程理念、实现课程目标的统一创造过程。
(一)突出课程目标的三维度,体现以发展为主旨的原则重视个性的培养和个性的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教育发展思潮之一。
课程标准提倡的教育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它特别强调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个方面,使学生主动活泼地发展。
教学是促进人的发展的最基本的途径,因此教学中必须把促进学生的发展作为全部教学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着眼于发展,着力于发展。
1.正确地把握发展的内涵。
发展是由低级向高级变化的过程,发展应该是全面的,它不仅仅是知识的掌握,还应包括思想觉悟、道德水准、身体发育、思维能力、人格意志等诸方面,但又不是齐步走。
(完整word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物理)新
(完整word版)新疆维吾尔⾃治区普通⾼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物理)新附件8:新疆维吾尔⾃治区、新疆⽣产建设兵团普通⾼中新课程物理教学指导意见(试⾏)为贯彻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纲要(试⾏)》的精神,落实《新疆维吾尔⾃治区、新疆⽣产建设兵团普通⾼中新课程改⾰实施⽅案》的要求,全⾯推进我区普通⾼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现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中课程⽅案(实验)》、《普通⾼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并结合我区普通⾼中物理教学的实际,制定本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基本理念与课程结构(⼀)课程性质⾼中物理是普通⾼中科学教育领域的⼀门基础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物理或科学课程相衔接,旨在进⼀步提⾼学⽣的科学素养。
为学⽣终⾝发展,形成科学世界观和科学价值观打下基础。
(⼆)课程的基本理念1.⾼中物理课程的教育⽬的在于提⾼全体学⽣的科学素养,需要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培养学⽣,为学⽣的终⾝发展和使其今后能应对现代社会和未来发展的挑战奠定基础。
在知识与技能⽅⾯,重点让学⽣学习物理学核⼼概念,掌握物理学研究的基本技能,了解物理学的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以及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关注物理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以及物理学的应⽤等;在过程与⽅法⽅⾯,重点培养学⽣的科学探究能⼒、⾃主学习能⼒、实践能⼒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点培养学⽣的学习兴趣,参加科技活动的热情,实事求是、敢于创新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以及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等。
2.⾼中物理课程结构重视课程的基础性,考虑到全体⾼中学⽣的学习需求,确定了基本的必修课程。
同时还应根据学⽣的学习兴趣、发展潜能和今后的职业需求构建不同类型的选修课程,为学⽣提供选择的空间,促进学⽣⾃主地、富有个性地发展,培养学⽣⼈⽣规划的能⼒。
3.在课程内容上突出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同时,在课程内容上,给予学⽣⼀定的⾃由空间,让其选择学习⾃⼰感兴趣的物理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地方课程)
附件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地方课程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精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结合新疆普通高中教学实际,建立由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组成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推进新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特制定新疆普通高中地方课程教学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自治区、兵团地方课程是普通高中课程三级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根据自治区、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充分利用自治区、兵团课程资源,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而设置的综合性课程。
自治区、兵团地方课程教材的开发与实施,要重视培养学生热爱新疆、建设新疆的思想感情和社会责任感;重视提高学生科学和人文素养,关注每个学生的不同发展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课程目标1总体目标自治区、兵团高中地方课程,注意与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的衔接,主要侧重使学生认识、探究新疆自然、社会、历史、经济、文化发展等基本情况,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感,增强对新疆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为新疆现代化建设和为各族人民服务的能力。
2 分类目标2.1 知识与能力(1)了解和探究新疆的历史文化、宗教民俗、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等基本情况;学习有关新疆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知识;认识和探究新疆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2) 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行为习惯,发展学生的社会生存能力。
(3) 养成学生独立思考、提出问题和进行反思的习惯,锻炼并尝试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身边问题的能力。
2.2 过程与方法(1) 学会搜集、处理、运用信息的方法和技能。
(2) 能运用调查、实验、观察、设计、制作等多种方法进行探究活动。
(3) 能运用分析、比较、综合等方法,并结合国家学科课程所学知识来解释新疆的自然和社会现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改革,是在基础教育阶段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整体安排部署,经自治区课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8年秋季开始全疆各语种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将全部实施高中新课程。
为了保证全疆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把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作为深化自治区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立足自治区实际,吸取国内外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高中学校成为学习性组织,为培养与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1.制定和实施自治区及各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为新课程在自治区的适应和推进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2.制定自治区高中课程管理制度,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高中学校建设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4.探索服务新课程目标、适应新课程结构和内容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5.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6.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改革,是在基础教育阶段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整体安排部署,经自治区课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8年秋季开始全疆各语种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将全部实施高中新课程。
为了保证全疆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把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作为深化自治区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立足自治区实际,吸取国内外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高中学校成为学习性组织,为培养与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1.制定和实施自治区及各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为新课程在自治区的适应和推进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2.制定自治区高中课程管理制度,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高中学校建设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4.探索服务新课程目标、适应新课程结构和内容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5.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6.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通用技术)
附件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通用技术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的任务,推进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结合自治区普通高中(含特色高中)通用技术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技术课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是与九年义务教育中的信息技术和劳动与技术教育相衔接,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为主旨,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的基础教育课程,是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的必修课程。
在我国普通高中课程结构中,技术是一个基础的学习领域,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技术课程立足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和亲身经历,立足于学生的“做中学”和“学中做”。
技术课程具有高度的综合性,是对学科体系的超越。
它强调各学科、各方面知识的联系与综合运用。
技术的本质在于创造,技术课程是一门以创造为核心的课程。
它通过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和交流,通过技术的设计、制作和评价,通过技术思想和方法的应用,解决实际问题。
技术是人类文化财富的积沉,任何技术在凝结一定的原理和方法、体现科学性的同时,都携带着丰富的文化信息、体现着一定的人文特征。
即普通高中技术课程不是单纯的技能训练课程,而是一门立足实践、高度综合、注重创造、科学与人文融合的课程,对个人的发展和民族的复兴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是此次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亮点和难点。
它立足于九年义务教育劳动与技术课程的基础,通过对宽泛的、基础的、与学生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技术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化学)
附件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化学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新疆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现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并结合新疆普通高中化学教学的实际,制定本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一、课程价值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是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化学》或《科学》相衔接的基础教育课程,是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既体现了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素质公民的需要,也体现了普通高中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要。
通过普通高中化学课程的实施,应努力实现《标准》提出的课程总体目标,使学生达成“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基本理念高中化学课程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学习方式、课程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反映了课程改革的基本思路,以更具弹性的课程结构和更丰富的课程内容,力求使高中化学课程既能进一步提升所有学生作为未来公民共同需要的基本化学科学素养,又能为每一位学生的不同发展奠定不同基础。
(一)构建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目标体系高中化学新课程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为宗旨,通过高中化学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尊重和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帮助学生获得未来发展所必需的化学知识、技能和方法,提高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在实践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的情操;引导学生认识化学对促进社会进步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方面的重要影响,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形成科学的价值观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新课程立足于帮助学生适应现代社会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得到统一和谐的发展。
(完整word版)高中物理新教材分析与解读(word文档良心出品)
高中物理新教材分析与解读一、高中物理新教材结构及其分析说明1. 教材结构图2.教材结构分析说明(1)在共同必修模块物理1和物理2中,学生通过对运动、相互作用及运动规律、能量等核心内容及相关实验的深入学习,进一步体会物理学的特点和研究方法,同时了解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潜能,为后续课程的选择和学习做准备。
(2)本课程不仅通过选修模块体现了课程的选择性,而且还在必修模块中为学生有个性地发展提供了机会。
(3)完成必修学分的学习后,学生还可以根据学习兴趣、发展潜能和今后的职业需求等选学有关内容。
学生最好参照“高中物理课程结构框图”的顺序选择课程,以便循序渐进,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
学生也可以跨系列选学相关模块,根据需要决定学习某系列模块的先后顺序。
(4)本课程是为大多数高中学生发展设置的国家课程,为了让学有所长的学生更充分地发展,可根据具体情况开设相关的课程,以便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验素养,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等。
二、普通高中新教材内容的整合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为了让学生科学的形成概念、掌握规律,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更要掌握物理教学的规律,把握新课标教材的新结构。
下面来具体分析人教版高中物理新课标教材的结构(只分析山东高考必考内容)。
《必修1》第一章运动的描述1.建立为描述物体的运动所必须有的几个基本概念:质点、参考系、坐标系、时刻、时间、位置、位移、速度、加速度及标量和矢量。
2.初步认识理想模型及其意义。
3.理解速度:描述物理(质点)运动的状态参量之一;描述质点位置随时间变化的快慢和方向,即位置的时间变化率。
4.理解加速度:描述物体(质点)速度变化的快慢和方向的物理量即速度的时间变化率。
5.会测速度。
《必修1》第二章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研究1.从实验入手探究小车速度随时间变化的关系,并从中建立匀变速直线运动的概念。
2.匀变速直线运动的规律:三个关系。
3.自由落体运动的研究及其在物理学发展中的地位和意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思想政治)
附件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推进我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的教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标准》为依据,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基本内容,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教育与把握时代特征相统一,加强思想政治方向的引导与注重学生成长的特点相结合,引导学生紧密结合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领悟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立足于学生现实的生活经验、经历,探究学习和社会实践的过程;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切实提高参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强调课程实施的实践性和开放性,建立促进发展的课程评价机制;帮助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思想政治素质基础。
二、目标和任务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教学的总目标是:知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常识;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应有的自主、自立、自强的能力和态度,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情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12.31•【字号】•【施行日期】2007.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立足我区实际,积极稳妥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努力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培养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整体推进的原则。
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保证2008年秋季新学年开始,自治区范围内所有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部实施新课程。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立足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客观分析和对待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改革目标与现实可行性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三)循序渐进的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涉及培养目标、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考试与评价制度等诸多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地探索、实践和完善。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
针对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方面存在的差异,在整体推进的前提下,应区分不同地区、不同语种、不同学校,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
新疆高中新课程
新疆高中新课程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新疆×××中学2008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前言第二部分普通高中课程简介第三部分各学科必修课程和选修Ⅰ课程设置方案第四部分各学科选修课程Ⅱ(校本课程)设置方案第五部分如何选择课程第六部分学生选课指导流程图第七部分高中三年课程方案第八部分各种参考样表新疆×××中学高中新课改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第一部分前言从2008年秋季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高中新课程为同学们设置了必修课和选修课。
无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都是由若干个模块和系列构成。
其中,必修课的所有模块,同学们必须学习,而选修模块可以根据同学们的爱好和未来的发展方向选修。
每学完一个模块,考核合格可获得2学分或1学分,只要在高中三年内修完144学分,就可以达到毕业标准。
当然,要想在某些学科有所发展和积淀,还可以多增加学习一些选修模块,获得更多的学分。
开设选修课的目的,是向全体同学提供一个通过多样化选择来发展个性的空间,它有利于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跨学科学习,也为同学提供了规划人生的实践机会。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促进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的形成。
如果希望得到更多的知识,就应该从各科的选修系列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块,制定好个人的“课程表”,并按照此顺序开始自己的学习过程。
刚接触新课程可能会感到不适应,如何确定选修模块?按照什么程序进行选课?选择哪个模块进行学习?眼前的这本手册正是为解决前面提到的问题而编写的,它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相信一定会为同学们学好高中新课程有所帮助。
2008-8第二部分普通高中课程简介一、课程培养目标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有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志向与愿望;具有民主与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自觉行使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具有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强健的体魄、顽强的意志,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初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正确认识自己,尊重他人,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初步具有面向世界的开放意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精修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籍实行自治区统一管理。
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学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普通高中学籍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
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的,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普通高中实行学籍、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一体化管理。
学生入学后,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新生录取花名册报自治区教育厅,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学籍号确认后,取得学籍。
学生在获得学籍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高中学籍:1.未按规定录取的学生;2.已取得学籍的学生;3.有伪造证件或持假转学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4.超出规定注册时限还未注册的学生;5.复读学生。
三、转学与借读第六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因家庭住址变化、父母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准予转学。
示范(重点)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一般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重点)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
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七条学生在地州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本、转学证等材料,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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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物理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现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并结合我区普通高中物理教学的实际,制定本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一、基本理念与课程结构(一)课程性质高中物理是普通高中科学教育领域的一门基础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物理或科学课程相衔接,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
为学生终身发展,形成科学世界观和科学价值观打下基础。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1.高中物理课程的教育目的在于提高全体学生的科学素养,需要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培养学生,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和使其今后能应对现代社会和未来发展的挑战奠定基础。
在知识与技能方面,重点让学生学习物理学核心概念,掌握物理学研究的基本技能,了解物理学的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以及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关注物理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以及物理学的应用等;在过程与方法方面,重点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参加科技活动的热情,实事求是、敢于创新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以及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等。
2.高中物理课程结构重视课程的基础性,考虑到全体高中学生的学习需求,确定了基本的必修课程。
同时还应根据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潜能和今后的职业需求构建不同类型的选修课程,为学生提供选择的空间,促进学生自主地、富有个性地发展,培养学生人生规划的能力。
3.在课程内容上突出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同时,在课程内容上,给予学生一定的自由空间,让其选择学习自己感兴趣的物理内容。
4.在课程实施上注重自主学习,提倡教学方式的多样化。
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究、自主学习、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堂教学应该是多种教学方式的结合,注意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学习物理知识与技能,具有一定的科学探究能力,养成一定的科学态度与科学精神。
5.在课程评价上强调更新观念,促进学生发展。
高中新课程所倡导的发展性学生评价应贯穿在学生学习的全过程,注意学生的个体差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课程评价的实施应始终围绕课程培养目标进行,不仅评价学生掌握的知识与技能,而且还应评价学生经历的过程与学习的方法,评价学生形成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
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评价方式的多样化,促进学生发展。
通过评价还应促进教师的提高以及教学实践的改进。
(三)课程结构高中物理课程由12个模块组成,每个模块占2学分,其中物理1和物理2为共同必修模块,其余为选修模块。
学生完成共同必修模块的学习后,可获4学分,还需要再选择学习一个模块,以便完成6个必修学分的学习任务。
在获得6个必修学分后,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发展潜力以及今后的发展需求继续学习若干个选修模块。
在学校已开设的模块课程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建议可视具体情况开设如“物理实验专题”、“物理专题研修”等相关课程,以便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验素养,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等。
二、课程开设方案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建议开设两种物理模块课程方案,供学校参考。
(一)课程开设方案一:1.这种安排符合模块课程的设计思想,有助于高中学生较早地完整了解物理学的结构及其价值,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物理学的兴趣,避免过早地出现文、理倾向的分科现象。
2. 物理新课程的重要理念之一是“倡导探究性学习”,许多体现探究理念的可操作的内容体现在物理课中,大部分学校实验室数量远远达不到要求,综合上述因素,物理共同必修模块比较适合每周2课时。
3.高中阶段的物理课程相比初中阶段有较大的跨度,不仅体现在难度上,学习方式上也需要有所转变,这些转变需要较长的学习时间进行体会和调整。
4.教师刚接触到新教材,需要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入学习《课程标准》,体会《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准确把握教材,以实现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教学方式的逐步转变。
5.为了实现有意义的选修课程,学生需要充分的时间和学习经历,以便形成自我地准确认识,为以后的学习作充分的准备。
6.实验专题和专题研修属于校本课程,通过学习所获得的学分对应选修系列2的学分要求。
但是否在高一开设由学校自主决定,在此不列入本方案。
1.全体学生完成了共同必修模块地学习后,获得4个必修学分,接着必须从选修l—1、选修2—1、选修3—1中选择修习1个模块,以完成余下的2个学分。
2.经过1年时间充分的学习体验后,对那些有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倾向的学生,建议在高二上学期选择选修1—1、1—2;对那些有理工科发展倾向的学生,有两种选修模式,如上表中所示。
3.根据我区大多数学校的实际情况,文科方向选择系列1和理科方向选择系列3较为适宜。
4.选修系列2的三个课程模块是我国中学物理课程建设上的一次有益的尝试,除自成一个完整的系列外,对教师和选修系列3课程模块的学生来说都是很有意义的补充。
如果有超过四十名学生选修该系列,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开设,真正体现物理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5.物理选修模块需要相对集中的时间开设,学段的排课方式更有利于安排2节连排的课时,建议排课按每周“2+2节”或“2+1+1节”两种形式,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更有利。
1.由于高考的需要,安排一定的复习时间。
2.实验专题和专题研修是物理新课程的组成部分,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将它们作为学校选修课程开设(对应选修2学分)。
方案2:方案二与方案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对选修3-5与选修3-3在学段上的安排做了一下调整,其它内容的学段安排均相同。
(二)教学建议物理新课程,无论哪一组模块,都不仅含有物理学概念、规律和实验,而且含有物理与社会发展、物理与技术应用、物理与生活等方面的内容。
内容的呈现和追求将课程的三维目标合理、有机地反映出来。
因此,无论哪一个系列,教学追求的价值取向都是一致的,只是在知识的深度、广度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基于以上认识,提出以下教学建议:1.将物理新课程的理念更合理地体现在教学过程中物理新课程的理念是课程理论和教育科研成果在物理课程上的具体体现。
我们应树立课程理念意识,通过不断地探索,使之合理、有效地融入整个课堂教学之中,并不断地指导、改善教学过程,为达成具体的教学目标服务。
2.树立“三维目标”意识,正确把握课堂教学目标《课程标准》把课程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进行描述并提出要求,反映的是对物理课程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反映了时代对物理课程的期望,有助于我们全面、深入地理解物理课程改革的目标,从而正确、合理地把握具体的教学目标。
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应该以课程的“三维目标”指导教学实践,从课程目标所提出的三个方面合理地设计课程的实施方案,从而为每节课设置具体的教学目标。
在教学实践中,决不能以单一的知识与技能的训练,来代替对学生的人格进行培育。
3.面向全体学生,体现课程的选择性和教学要求的层次性物理三个系列模块课程的设置是课程选择性的基本体现,此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注意:首先是共同必修的两个模块,以及选修系列3的五个模块,知识内容的呈现也是有层次性的,教科书一般是通过栏目的名称予以判断,根据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加以处理。
其次是选修系列2的三个模块,由于长期以来人们思想观念的影响,实际中选择该系列模块课程进行学习的学生可能较少。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学校仍应该创造条件开设该系列课程,以实现真正的课程选择性。
我们认为,少数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合理地发展是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典型体现。
再就是模块课程的阶段性测验和终结性考试,都应该体现出选择性和层次性。
4.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提倡教学方式多样化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实现教学方式的转变,教学方式的转变是实现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
在高中阶段则更应该注重科学探究的本质,即学生的自主学习。
自主学习不是自学,其主要问题是合理体现教师如何教、讲解什么?学生的自主学习应该落脚在哪里?以什么形式进行?这也正是教学方式多样化的内涵。
现在提倡的探究性学习和合作学习都是自主学习的有效形式。
一个“好的课堂”一是能够带给学生经验的分享,这种分享不是由教师“告诉”给学生的,而是学生通过深刻的体验获得的。
二是必须要有思维的挑战,要带给学生真实的问题,以促使学生获得认知上的提升。
三是要有一个知识建构的过程,以帮助学生发现知识,并将知识系统化。
探究性教学和讲授式教学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
科学探究的价值更体现在思想层面上,即我们的教学怎样做才能更合理、有效地体现科学探究的思想要在实践中总结。
5.重视物理实验的教学与考查物理学由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组成。
物理学实验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重要活动,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
《课程标准》没有将实验的内容标准单独列出,而是蕴含在“科学探究及物理实验能力要求”和各模块的科学内容标准之中。
课标中没有区分哪些是“学生实验”,哪些是“演示实验”。
各种不同版本的新课标教材对此的处理也不尽相同。
根据课标的要求,凡是课程标准的二级主题中要求“通过实验”的,就必须做实验,最好是让学生动手做实验,如暂时条件还不具备,也可以由教师做演示实验,但必须引导学生认真观察实验过程,记录与分析实验数据,以帮助学生提高实验技能。
6.以《课程标准》的内容为基本依据,合理把握教学过程中对知识与技能的要求《课程标准》中内容部分就是用各行为动词把内容要求表述出来的,有利于教师学习、理解和教学过程中把握,是教学的最基本的要求,实际的教学目标的设定应由学生的情况决定。
7.将信息技术融入课堂,丰富和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益教学中应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8.通过校本教研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校本教研的特点就是针对学校中存在的教育教学问题,尤其是教学问题进行研究,发挥教学研究的效益,既不断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又使教学质量得以提高。
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是这次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三)教学评价1.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的评价理念课程评价体现在课程实施的各个方面。
在高中阶段,应采取更加积极和实事求是的评价。
高中物理课程标准是高中物理课程评价的依据。
对学生物理学习的评价应全面落实高中课程方案与物理课程标准的理念和目标。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