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广东省教育创强验收办法
普宁市梅林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普宁市梅林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2015年03月06日普宁市梅林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总评分统计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得分自评他评一、政府责任(69分) (一)规划与机制(18分)1.1.1 3 31.1.2 3 31.1.3 3 1.51.1.4 3 31.1.5 3 31.1.6 3 3小计18 16.5(二)改善办学条件(38分)1.2.1 10 101.2.2 3 31.2.3 6 61.2.4 6 61.2.5 5 51.2.6 4 41.2.7 2 21.2.8 2 2小计38 38 (三)师资队伍建设(13分)1.3.1 5 51.3.2 8 6.2小计13 11.2 合计69 65.7二、教育管理与素质教育(31分)(四)规范办学行为与素质教育(22分)2.4.1 3 32.4.2 3 32.4.3 3 32.4.4 3 32.4.5 3 32.4.6 2 22.4.7 3 32.4.8 2 2(五)办学成效(9分)2.5.1 2 22.5.2 3 32.5.3 2 22.5.4 2 2合计31 31 得分总计100 96.7普宁市梅林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分说明及材料目录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自评分他评分政府责任(一)规划与机制1.1.1 3 3评估标准1.1.1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镇党委政府教育领导体制,镇党委、政府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评分方法本指标需通过查阅乡镇(镇)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党委、政府文件等档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自评说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教育工作。
历任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都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在制定《梅林镇“十二五”发展规划》时,着重把教育发展纳入规划中。
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材料.doc
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材料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材料徐闻县锦和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报告徐闻县锦和镇人民政府二○一四年九月目录一、基本情况1二、主要做法和成效2 (一)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合力创建教育强镇2 (二)实施布局调整,优化整合教育资源,营造教育氛围4 (三)创新机制,注重砥砺,提高教师整体素质7 (四)德育为首,五育并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8 (五)深化改革,加强科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10 (六)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教育格局11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13四、自评结果14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徐闻县锦和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报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锦和教育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和建设下,办学条件、教育管理、办学水平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近几年,锦和镇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办学理念,以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为目标,致力提升锦和教育水平。
现对照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方案,将我镇创建省教育强镇的工作情况自评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徐闻县锦和镇位于祖国大陆最南端的徐闻县东北部46公里处,全镇面积103.2平方公里,人口3.96万人,辖有17个村委会,4个社区,1个镇办农场,该镇土地肥沃、海洋资源丰富,全镇海岸线长约18公里,渔港水域面积1.5万亩。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锦和镇委、镇政府坚持走“科教兴镇”之路。
我镇党委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创建教育强镇工作,不断改善硬件设施和后勤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力促学生素质的提高。
在教学质量取得了突出的成绩锦和中学被评为徐闻县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市中考先进单位,教学质量在全县中学排名第四,乡镇排名第一,有5位老师获国家、湛江市教学指导老师奖,外罗中学升学考试平均分排在全县第三位,乡镇中学排名第一位,各小学毕业测试合格率逐年提高,我镇总体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目前,全镇现有初级中学2所,完全小学4所,小学分教点5个,中心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9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所,德育、劳动、社会实践基地3个。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修订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修订)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初评()复评()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2017年9月修订说明一、《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修订)》(以下简称《验收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修订)》制定的。
二、本《验收方案》既是申报教育强镇(乡、街道)(以下简称教育强镇)验收、复评的申报书,也可以作为年终工作自评报告书。
三、本《验收方案》包括六部分:(一)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二)总评分统计表;(三)自评报告;(四)县、市审核推荐意见;(五)督导验收情况记录;(六)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意见。
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四、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满分为100分。
得分85分以上、且必达指标(用黑体字标示)全部达标,为通过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得分90分以上,且必达指标全部达标,为通过教育强镇复评验收。
五、督导验收指标体系评分具体操作请看《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
六、本《验收方案》和《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中的“高于”、“大于”、“以上”均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逐年提高”是指近3年连续每年比上年有所提高。
《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由若干个要素构成,两个要素以上的,一般用“;”隔开。
(一)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二)总评分统计表(三)自评报告(四)审核推荐意见(五)督导验收情况记录(六)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意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共有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 28个三级指标。
指标具体评分操作说明如下:1.1.1本指标需通过查阅乡镇(街道)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党委、政府文件等档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各镇党委、政府印发的文件、领导讲话稿、政府工作报告、经验材料、会议记录、纪要及档案材料包括教育发展规划及实施纲要、主要领导及分管教育领导教育绩效考核材料,人事、经费决策及落实材料,镇(乡、街道)举行不同阶层代表参加的有关教育工作的座谈会记录等。
凝聚力量扎实创强建设幸福树仔
凝聚力量扎实“创强”建设幸福树仔——电白县树仔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报告为了落实科教兴镇战略,通过树仔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积极申报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科学整合教育资源,发挥雄厚的社会力量优势,加大经费投入,全力推进创建教育强镇工作,教育事业呈现可持续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对照《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方案》各项指标体系,将我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树仔镇地处电白县东南部,东南临海,西北靠山,交通方便,325国道从中部贯穿而过,硬底化乡村道路网盖全镇,连通各村。
全镇总面积50平方公里,有14个村(居)委会、105条自然村(其中5条村庄为革命老区),总人口7万人。
一直以来,树仔人民有顽强的创业致富精神,改革开放后,开民营企业之先河,率先发展远洋捕捞、滩涂养殖、鱼粉生产与销售、复合肥生产与销售、香精生产与销售等经济行业,香精产业在全国独占鳌头。
外出务工和经商人员遍及全球,群众生活富裕,豪宅林立,富豪较多。
我镇现有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4所,非完全小学10所,幼儿园5所(镇中心幼儿园1所,4000人以上村委会独立幼儿园4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所。
现有中小学教职工386人(其中中学教师135人,小学教师251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专兼职教师10人),幼儿园教师161人。
在校中小学生5716人(其中初中生1790人,小学生3926人),在园幼儿1936人。
目前,全镇中学、完全小学均是规范化学校。
中心幼儿园和艺术幼儿园是规范化幼儿园,镇成人文化技校是省级成人文化技校。
近年来,树仔镇党委3次被茂名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委,连续5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委;镇4次被县委评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5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5年获得治安事故为零先进镇等荣誉称号。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党政高度重视,优先发展教育1.统一认识,明确任务。
镇党委、镇政府把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工作作为建设幸福树仔,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大事来抓。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评分说明茂名市电白县旦场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十一月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打分说明自评说明:(分值2分,自评2分)1.我镇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积极实施“科教兴镇”战略,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社区教育等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教育”的工作思路,把办好教育、培育人才作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本大计来抓,先后出台了《旦场镇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旦场镇加强义务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把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巩固和提高“两基”、“两全”工作,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镇党委、政府把握契机,立足实际,科学规范,精心部署,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切实加强创建“教育强镇”的组织实施。
成立旦场镇“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强”经费管理监督小组,从抽调精干人员设立“旦场镇创建省级教育强镇办公室”,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旦场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实施方案》和《旦场镇创建教育强镇集资工作方案》,高标准、高规格推进教育强镇的创建工作。
自评说明:(分值2分,自评2分)1、我镇党委政府认真遵照上级规定,建立健全镇级教育领导体制,强化旦场教育领导小组,委任两名副镇长分管教育工作,其中黄永泽副镇长为主管,丁艳副镇长为协管,对杨梅镇长负责,协助杨镇长管理全镇教育事务,3位领导对全镇教育创强工作负总责。
2、我镇党委政府积极构建完善的教育管理体系,不断规范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建立镇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
规定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定点挂钩一所学校,负责与挂钩学校联系工作。
要求挂钩领导要经常深入挂钩学校调研,及时帮助学校解决发展的实际困难,每年为学校办几件以上实事。
如:旦场中学天桥建设、青福小学运动场建设、红花小学运动场征地等问题都是在镇党委政府的协助下圆满解决的。
高州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
高州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自评报告高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目录一、基本情况二、主要做法和成效(一)“五个空前”,助推教育创强工作1.领导重视程度空前2.政府投入强度空前3.政策出台密度空前4.部门配合力度空前5.社会支持热度空前(二)“六项工程”,力促教育优质发展1.布局调整工程2.强镇强校工程3.强师兴教工程4.扶贫助学工程5.素质教育工程6.特色学校工程(三)“七类教育”,共建现代教育体系1.学前教育突飞猛进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3.高中教育稳步提高4.职业教育多元发展5.特殊教育卓有成效6.成人教育与时俱进7.社区教育有声有色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四、自评结果打造教育强市助推高凉腾飞——高州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自评报告高凉古郡,物华天宝,源远流芳。
我市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全面唱响科学发展的主旋律,立足增强地区综合竞争力的新起点,增强教育优先发展的新动力,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创建教育强市,通过大手笔投入,大气魄推进,大氛围营造,大面积提高等一系列举措,推动我市教育在均衡化、优质化的道路上再度腾飞。
一、基本情况高州,古称“高凉”,“潘州”。
地处广东省西南部,粤西南部,东近南海,南踞鉴江平原,西连广西,北靠云开大山,扼粤桂六县市要冲,东连阳春市、电白区,南接茂南区、北邻信宜市,西南与化州市、西北与广西北流市接壤。
下辖23个镇和5个街道,全市户籍总人口174.99万人,总面积3276平方公里。
高州,风景秀丽,宜居宜业。
高州自然环境得天独厚,绿色生态,风光旖旎。
境内有冼太庙、宝光塔、文笔塔、观山寺、南宫岭庵群、长坡旧城、高州水库、高凉岭、浮山岭、佛子岭、仙人洞、平云山、根子红荔阁等景点。
古色古香的建筑、迷人的自然风光与当地的风土人情、村落形态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粤西岭南红、古、绿“三色”旅游。
高州天蓝、水秀、城美、政通、人纯,人居环境温馨舒适,投资环境优越,产业优势明显,有全国较大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和全国最大的皮制劳保手套生产出口基地,金山经济开发试验区工业园、宝光生态产业转移园等是高州对外招商的主要平台。
2024年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范文敬启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针对2024年教育创强复评的督导验收存在的问题,我制定了以下整改方案。
该方案将重点解决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以确保教育创强复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提升。
一、问题概述经过对2024年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过程的全面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 督导评估标准不明确:在进行督导验收时,督导人员对于评估标准理解存在偏差,无法准确评估学校的教育创强情况。
2. 考核重点不突出:督导验收过程中,对于教师教育、学生发展、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考核重点不够突出,无法全面反映学校的综合实力。
3. 督导过程缺乏透明度:督导人员信息公开度不高,学校难以对督导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公正性进行评估。
4. 复评结果可操纵性大:督导人员与学校管理层关系密切,容易导致督导结果的操纵。
二、整改目标本次整改的目标是确保2024年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工作的公正、科学和透明,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全面反映学校的教育创强水平。
三、整改措施1. 明确评估标准: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明确每个指标的评分细则和要求,确保督导人员对评估标准的理解一致。
同时,加强对督导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评估能力。
2. 突出考核重点:加大对教师教育、学生发展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考核权重,确保其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
采用多种评估方式,如访谈、观察、实地考察等,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
3. 提高公开度:建立督导人员信息公开制度,向学校和社会公开督导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和专业背景,使学校和社会可以对督导人员进行评估和监督。
4. 加强复评程序监督:建立复评程序监督机制,由独立机构对复评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复评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同时,加强对督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减少督导结果的操纵可能。
5. 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国教育创强复评信息平台,实现对教育创强复评工作的全程监管和数据统计,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通知-粤教督函〔2018〕45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通知粤教督函〔2018〕45号湛江、揭阳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关于做好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工作的通知》规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有关市对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开展复评。
经抽查和公示,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等63个镇(乡、街道)通过复评,现予以公布。
希望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等63个镇(乡、街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中再创佳绩,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广东省教育厅2018年8月9日附件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共63个)湛江市(40个)麻章区湖光镇、太平镇、麻章镇坡头区坡头镇、龙头镇、官渡镇、乾塘镇遂溪县北坡镇、港门镇、界炮镇、洋青镇、草潭镇、杨柑镇、黄略镇、乌塘镇、岭北镇、建新镇、河头镇、江洪镇、乐民镇徐闻县海安镇、下桥镇、迈陈镇、曲界镇、和安镇、下洋镇、前山镇、新寮镇、城北乡、西连镇、徐城街道、锦和镇、角尾乡、龙塘镇、南山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民安街道、东简街道廉江市石角镇、塘蓬镇揭阳市(23个)榕城区仙桥街道、新兴街道、梅云街道、榕华街道、西马街道、中山街道、榕东街道、东兴街道、东升街道、东阳街道空港经济区砲台镇、地都镇、登岗镇、凤美街道、京冈街道、溪南街道、渔湖镇普宁市大坝镇、流沙东街道、流沙北街道、占陇镇、流沙西街道、流沙南街道——结束——。
揭阳市揭西县京溪园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揭阳市揭西县京溪园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报告申报单位:揭西县京溪园镇人民政府申报时间:二0一五年六月八日目录一、基本情况 (3)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4)(一)强化政府职能,教育全力创强 (4)1、党政领导重视,目标职责明确 (4)2、精心组织部署,积极营造氛围 (5)3、优化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 (6)4、依法履行职责,打造良好环境 (8)(二)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发展 (10)1、抓基础,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10)2、抓主体,巩固提高“普九”成果 (11)3、抓实用,广泛开展成人教育 (11)4、抓创新,多元发展社区文化 (12)(三)规范教育管理,提升办学水平 (12)1、加强师资建设,确保合理匹配 (12)2、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14)3、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14)4、拓宽教育渠道,提高德育实效 (15)5、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学生成长 (16)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17)四、自评结果 (18)全力创建教育强镇全面提升办学质量——揭西县京溪园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报告近年来,我镇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积极拓宽办学思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创建省教育强镇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我镇位于揭西县境东北部,距县城28公里,地处揭阳、梅州二市交界,属贫困山区镇,区域面积73.36平方公里。
下辖1个居委会,13个村委会,5.2万人口。
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绿色广东”的战略部署下,我镇党政结合本镇实际情况,以发展绿色经济统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提出既要“繁荣京溪园”,又要“绿色京溪园”的发展目标,打造“广东绿色名镇”品牌,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4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8亿元,财税总收入1045.41万元。
我镇在抓好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建设规范化学校,力促辖区内各类教育协调、均衡、持续发展。
普宁市洪阳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普宁市洪阳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2014年11月普宁市洪阳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总评分统计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得分自评他评一、镇政府责任(69分) (一)规划与机制(18分)1.1.1 2 21.1.2 2 21.1.3 4 3.81.1.4 3 31.1.5 2 21.1.6 3 31.1.7 2 2小计18 17.8(二)改善办学条件(33分)1.2.1 12 121.2.2 4 41.2.3 5 4.71.2.4 4 41.2.5 4 3.81.2.6 2 21.2.7 2 2小计33 32.5 (三)师资队伍建设(18分)1.3.1 10 101.3.2 8 7.6小计18 17.6 合计69 67.9二、教育管理(19分)(四)规范办学行为(19分)2.4.1 3 32.4.2 3 32.4.3 3 32.4.4 3 32.4.5 3 32.4.6 2 22.4.7 2 2合计19 19三、办学水平(12分)(五)办学成效(12分)3.5.1 3 2.83.5.2 3 33.5.3 4 43.5.4 2 1.8合计12 11.6得分总计100 98.5普宁市洪阳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分说明及材料目录指标内容指标系数分值自评分他评分政府责任 1.1.1 2 2评估标准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社区教育等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
评分标准2个要素都达到,得满分。
否则,一个要素扣0.2分。
自评说明(1)我镇历任党政主要领导都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在制定《洪阳镇“十二五”发展规划》时,着重把教育发展纳入规划中,把教育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向镇党代会、人代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
(2)我镇党委、政府树立“创建教育强镇,建设幸福洪阳”发展理念,研究并制定了《洪阳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委书记亲任领导小组组长,镇长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
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
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学校名称:(盖章)联系部门: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编制日期: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制一、学校现状(一)学校基本情况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于1999年由广东交通学校(创办于1959年)和广东省航运学校(创办于1960年)合并组建,隶属广东省教育厅,是一所交通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200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2年通过广东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首批骨干院校建设项目验收。
学校现有48个招生专业,在校生近15000人,拥有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级示范性专业6个;拥有一支高素质“双师”结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教师150多人,具有硕士、博士学历教师200多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院级教学名师10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5人;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广东省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2个。
学校设有学校政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广东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等校企合作发展平台,联合行业企业建有“广东高校轮机自动化技术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广东高校船舶自动化系统集成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及7个院级工程技术应用中心。
这为学校开展校内、外协同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平台基础。
(二)协同机制创新情况学校高度重视协同机制创新改革工作,制定了《协同机制创新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预算资金600万。
《方案》全面、深入地剖析了制约学校内涵发展的主要问题,充分凝练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将协同创新思想贯穿于学校的各项工作,以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科技服务运行、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制度、教学团队培育、校园文化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项目为载体,积极开展机制创新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模版(2篇)
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模版一、问题分析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包括督导过程中某些环节不够严谨、整改追踪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够有效等等。
下面我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1. 督导过程中某些环节不够严谨:在督导过程中,有些督导员在选择评估指标、收集证据、进行数据统计等环节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未能严格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这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学校的实际情况。
2. 整改追踪不到位:在督导后的整改过程中,有些学校对督导员提出的问题没有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跟踪,采取了敷衍应付的态度。
这样一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影响了学校的整体发展。
3. 问题整改不够有效:一些学校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着问题整改不够有效的情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只是表面整改,没有进行深层次的探究和改进,问题可能会再次出现,影响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整改方案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方案:1. 加强督导员培训:加强督导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评估能力。
培训重点包括评估指标的选择与运用、证据的收集与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只有培养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督导队伍,才能保证督导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2. 完善督导流程:明确督导流程,规范督导环节。
包括督导员的选派、任务分配、评估标准的确定以及数据的收集与统计等。
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 建立问题追踪机制:建立问题追踪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确保学校对督导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跟踪,逐一解决。
同时,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反馈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并提出改进措施。
4. 加强问题整改的有效性:在问题整改中,要注重找准问题的根源,进行深层次的探究和改进。
注重整改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避免表面整改。
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2篇)
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是评估教育系统改革成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教育创强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机会。
然而,过去的验收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验收标准不明确、评估方法单一、督导人员素质不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升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的质量和效果,下面是一份整改方案范文。
一、明确验收标准1. 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将整改工作系统化、综合性融入评估体系。
2. 针对教育创强目标,明确测量的对象、内容、条件和标准,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制定详细的评估指标,包括教育质量、教育资源、师资队伍、办学管理、绩效改善等方面的内容。
二、创新评估方法1. 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如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案例分析等,以获取准确的数据和真实的情况。
2. 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在线评估系统,提高评估效率和数据的可靠性。
3. 督导人员应深入基层学校,与教师、学生、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获取真实反馈,形成全面的评估结果。
三、提高督导人员素质1. 加强督导人员培训,使其具备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政策理解能力和教学实践经验,提高其评估专业能力和判断能力。
2. 定期组织督导人员进行经验分享和交流,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3. 鼓励优秀督导人员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发表,提升个人影响力和专业声誉。
四、加强督导与被督导的互动1. 在督导过程中,督导人员应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评估结果,指导措施和改进建议,并与被督导单位进行沟通和讨论,达成共识。
2. 被督导单位应及时整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督导人员报告,督导人员应重点关注整改的实施情况。
3. 随机抽查督导人员对被督导单位进行再次督导,以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五、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1. 将评估结果向公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审查。
2. 组织专门的社会评估组织对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和监督,提高评估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督导验收办法
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督导验收办法(试行)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本质要求,是我省今后一段时期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
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
确保2010年完成省政府提出的“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建设目标。
为此,根据《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06]92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作好原等级学校向规范化学校的过渡认定工作。
原被评为省、市一级的学校原则上可认定为规范化学校,但未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的原省、市一级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并纳入验收范围。
原县(市、区)的一级学校,按省规范化学校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整改达标后向所在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督导室提出申报,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所在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定为规范化学校,各地级市人民政府督导室负责本地区原等级学校向规范化学校的过渡认定工作。
二、分级负责,作好规范化学校建设的验收工作。
县(市、区)规范化学校建设的验收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验收工作,应根据各地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分期分批进行,省人民政府督导室对验收合格的县(市、区)进行抽查。
各地级市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后,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督导验收申请,省人民政府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
三、申报规范化学校建设材料及其报送。
自评报告:所在地规范化学校建设情况,成绩与做法,存在问题与努力方向,自评得分情况。
自评分说明:填写达标情况,有关数据及扣分原因。
各相关学校的自评报告与申报材料送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督导室。
各镇的自评报告与申报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各县(市、区)的自评报告与申报材料送所在地市人民政府督导室。
创建教育强镇造福镇江人民
创建教育强镇造福镇江人民——高州市镇江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报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发展教育,为政之本。
一直以来,镇江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科教兴镇”战略。
以追求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不断完善学校硬件建设,大力整合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努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积极打造学习型乡镇,扎实推进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镇江镇位于高州市西南部,是革命老区镇,是高州市重点发展镇,是全国学雷锋标兵朱伯儒将军的家乡,是直供北京奥运会的绿色安全食品“双皮黄”番薯生产基地。
镇江镇东临石鼓镇,南连化州市丽岗镇,西接化州市江湖、林尘镇,北邻沙田镇,距高州城区23公里。
县道632线经镇江直通石鼓与国道207线相连。
全镇总面积101.8平方公里,辖14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148条自然村,总人口5.3万。
2013年,全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3.13亿元,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为7.13亿元、13亿元、3亿元。
工业方面,新办工业企业8家,新增规模企业4家,规模企业增加值3.1亿元,500万元以上固定投资额达4亿元,完成税收959.8万元。
我镇现代农业发展迅速。
完成2500万元投资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投资近2000万元完成省级水利示范县项目15宗工程建设,投资350多万元的重点县水利项目顺利推进。
全力打造水果、何首乌、蔬菜、禽畜等十大生态特色高效农产品种养基地。
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镇江镇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教育事业得到持续发展。
目前,全镇有初级中学2所,完全小学1所,非完全小学9所,教学点9所,公办规范化中心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8所,小学附设幼儿班42班,毛入园率95%,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所。
化州市文楼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化州市文楼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报告化州市文楼镇人民政府2014年11月目录一、基本概况二、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党政领导重视,积极投入创强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3)2、营造氛围,掀起热潮 (4)3、教育投入,多方支持 (5)(二)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1、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实现规模化办学 (6)2、优先规划教育发展,切实保障教育用地 (6)3、努力创建标准学校,增强教育综合实力 (6)4、不断完善教育装备,实现教学设施现代化 (7)(三)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1、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德育工作实效 (8)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0)3、注重个性发展,重视体卫特长教育 (10)4、以科研促教学,教育水平稳步提升 (11)(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1、关心体恤教师…………………………………………. ..122、提高教师师德修养 (12)(五)着眼未来,积极构建全民教育体系1、科学发展幼儿教育 (13)2、巩固义务教育成果 (14)3、大力发展成人教育 (14)4、广泛开展社区文化教育 (15)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1、履行政府责任,继续加大教育投入 (16)2、培养名师,全力提高文楼教育知名度 (16)3、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6)四、自评结果同心同德全力创强实现山区教育跨越式发展——化州市文楼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报告近年来,文楼镇党委、政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镇战略,唱响科学发展的主旋律,立足增强地区综合竞争力的新起点,致力于增强教育优先发展新动力。
2014年,我镇以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为契机,千方百计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营造尊师重教环境,提高了教育品位,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现将我镇教育创强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概况文楼镇位于化州市北部,离市区81公里,属边远山区镇,也是革命老区镇,与广西陆川、北流两县(市)接壤。
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模版(三篇)
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模版____年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方案一、引言教育创强是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教育创强工作的落地实施并确保其效果,教育部门于____年进行了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工作。
通过对验收过程的总结和分析,我们发现了一系列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和改进。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二、问题分析1. 教育创强目标理解不准确在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工作中,很多教育部门对教育创强的目标理解不准确。
部分教育部门将教育创强与提高办学质量混淆,忽略了教育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性。
这导致了对教育创强工作的重点和方向的把握不准确,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2. 教育创强工作推进缓慢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工作中,部分教育部门在教育创强的具体实施上存在问题。
一是缺乏推进教育创强工作的措施和方法。
二是存在推卸责任的现象,没有形成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
三是流于形式,只重视表面的工作,忽视了教育实质性的改革。
3. 教育创强工作成果评估不准确对于教育创强工作的成果评估存在一些不准确的问题。
一是评估指标过于单一,只注重学术成果和论文发表,忽视了教育实践和社会影响力。
二是评估方法不科学,主观性较强,缺乏客观性和权威性。
三是评估结果反馈不及时,影响了教育部门的改进和提升。
4. 教育创强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除了以上的问题,教育创强复评督导验收工作中还存在其他一些问题。
例如,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不充分,教育部门与社会各方面的合作关系不紧密。
另外,对于教育创强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导致了教育部门在理念与实践中的脱节。
三、整改方案1. 加强教育创强目标的宣传和理解要加强对教育创强目标的宣传和理解,加强对教育创强工作的培训和引导,使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教育创强的核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能够正确把握工作的方向和要求。
2. 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和方法要制定具体的推进教育创强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工作的开展。
廉江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
廉江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自评报告廉江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23日目录一、基本情况 (1)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3)(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3)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3)2、强化宣传,凝聚力量 (4)3、强化督导,大力推进 (5)4、强化保障,加大投入 (6)(二)分类实施全面推进,不断完善办学条件 (8)1、全面完成校安工程 (9)2、全面调整学校布局 (9)3、全面建设标准化学校 (9)4、全面强化教育装备 (10)(三)全面实施强师工程,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10)1、加强师德建设,纯洁教育队伍 (11)2、均衡师资配置,促进教育公平 (11)3、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 (12)(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13)1、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 (13)2、德育为首,增强工作实效 (13)3、抓体卫艺,发展学生个性 (15)4、教学为主,扎实推进课改 (15)(五)协调发展各类教育,提升教育整体水平 (16)1、多措并举,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16)2、强化管理,巩固发展义务教育 (17)3、全力以赴,迅猛发展高中教育 (18)4、示范引领,积极发展职业教育 (19)5、加大投入,全新发展特殊教育 (19)6、积极扶持,强势发展民办教育 (20)7、强化培训,持续发展成人教育 (20)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21)(一)存在问题 (21)(二)努力方向 (21)四、自评结果 (21)凝心聚力齐创强橙乡教育谱华章——廉江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报告近年来,廉江市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理念,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全面实施“教育强市”战略,大力实施“强师兴教”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现将我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廉江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雷州半岛北部,与广西接壤,濒临北部湾,总面积2867平方公里。
阳春市三甲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分及说明.doc
料
目
录
序号
文件资料
盒次
1.1.2-1
近三年镇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第3盒
1.1.2-2
各村(居)委班子分工情况
1.1.2-3
近三年镇村(居)委挂钩联系学校工作一览表及相关文件
1.1.2-4
近三年镇对教育工作的部署、会议纪要资料
1.1.2-5
近三年镇党委政府村(居)委为教育办实事统计表及相关材料
第4盒
1.1.2-6
政府责任
1.1.7
2
2
评
估
标
准
依法维护和整治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和良好周边治安环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无违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现象。
评分标准
2个要素都达到,得满分。否则,1个要素扣0.2分。
自
评
说
明
镇党委、政府重视良好育人环境的创设,积极联合各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安全,依法整顿学校周边秩序。组织各职能部门依法整治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安巡查,与各学校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定期组织演练;中学和完全小学都配备校警,每个分教点安排兼职保安,购置了警棒等防护器械,使校园的安全有了保证。多年来,全镇各校无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近三年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机构
第11盒
1.1.6-6
近三年镇关工委工作成效
1.1.6-7
近三年各校九年义务教育辍学情况统计表
1.1.6-8
近三年学校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措施
1.1.6-9
近三年镇、村、校“防流控辍”的经验总结、成果
资料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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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根据《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的督导验收、复评适用本办法。
具有教育管理职能的非建制县级区、镇级农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的督导验收工作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的创建,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前提,遵循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软硬件并重、以质图强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达标要求第五条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需分别具备下列前提条件。
申报教育强镇(乡、街道):(一)辖区内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调整按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 1 —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60%以上(强镇复评时达100%)。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下同),包括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有1所以上公办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
(三)按要求设置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教室。
(四)教育重点工作按要求推进。
申报教育强县(市、区):(一)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或达到省级督导评估标准。
(二)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60%以上(强县复评时达100%)。
(三)教育强镇覆盖率达到100%或教育强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并承诺2年内达到100%。
(四)近三年实现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逐年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逐年增长。
(五)按照省标准配足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六)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两相当”。
(七)按照规定设立县(市、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八)教育重点工作按要求推进。
申报教育强市:— 2 —(一)所辖县(市、区)均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或达到省级督导评估标准。
(二)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60%以上(强市复评时达100%)。
(三)教育强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或教育强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并承诺2年内达到100%。
(四)近三年全市实现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逐年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逐年增长。
(五)市属学校及所辖县(市、区)按照省标准配足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六)市属学校及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两相当”。
(七)按照规定设立市属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八)教育重点工作按要求推进。
其中教育重点工作是指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明文规定列入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督导验收并作为验收必达条件的教育工作。
第六条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督导验收、复评满分均为100分。
验收总分85分以上、所有必达指标都达到,为通过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督导验收。
复评总分90— 3 —分以上、所有必达指标都达到,为通过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复评。
第七条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督导验收方案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
第三章实施第八条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自评合格后按照下列程序申报:教育强镇(乡、街道)的申报程序:镇(乡、街道)政府自评合格后申请→县(市、区)政府审核推荐→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教育强县(市、区)的申报程序:县(市、区)政府自评合格后申请→市政府审核推荐→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教育强市的申报程序:市政府自评合格后申请→省政府,同时抄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第九条申报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应提交下列材料纸质文件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教育强镇(乡、街道)的申报材料:(一)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即申报书)。
(二)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自评报告及自评分说明。
(三)创建教育强镇(乡、街道)实施方案。
(四)相关证明材料。
— 4 —教育强县(市、区)申报材料:(一)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即申报书)。
(二)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自评报告及自评分说明。
(三)创建教育强县(市、区)实施方案。
(四)所辖地区教育强镇覆盖率未达100%的县(市、区)政府承诺2年内教育强镇覆盖率达到100%的书面材料。
(五)相关证明材料。
教育强市申报材料:(一)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方案(即申报书)。
(二)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自评报告及自评分说明。
(三)创建教育强市实施方案。
(四)所辖地区教育强县覆盖率未达100%的市政府承诺2年内教育强县覆盖率达到100%的书面材料。
(五)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教育强镇(乡、街道)需经县(市、区)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后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把好审核质量关,审核时,应组织审核小组,依照《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对申报镇(乡、街道)的有关情况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并对督导验收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达到验收标准的,方可推荐上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经审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申报材料退回:— 5 —1.第五条申报条件未达到的;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3.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中有必达指标未达到的;4.相关建设项目未完工的;5.相关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装未到位的;6.督导验收指标得分未达85分以上的。
第十一条教育强县需经市政府审核推荐后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把好审核质量关,审核时,应组织审核小组,依照《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对申报县(市、区)的有关情况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并对督导验收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达到验收标准的,方可推荐上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经审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申报材料退回:1.第五条申报条件未达到的;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3.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中有必达指标未达到的;4.督导验收指标得分未达85分以上的。
第十二条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具体步骤分为初审、审核、督前检查、公示和验收。
初审。
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教育强镇(乡、街道)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经初审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书面意见并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单位。
— 6 —审核。
初审未发现问题的,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送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审核,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镇(乡、街道)提出审核意见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
督前检查。
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省、市督学、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人员等进行,重点检查是否具备申报条件和必达指标的达标情况,检查相关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检查工作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为5天。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视检查情况发出整改函。
公示。
对督前检查未发现问题或已完成整改的,将其申报材料、督前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下同)进行验收前公示。
公示期为7天。
验收。
对公示结束没有投诉或投诉不属实及其他问题的申报单位,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省、市督学、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人员等进行验收,并对验收工作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为5天。
第十三条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具体步骤分为初审、审核、督前检查、公示和验收。
初审。
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教育强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经初审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书面意见并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单位。
审核。
初审未发现问题的,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送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审核,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县(市、区)— 7 —提出审核意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并及时向申报县(市、区)反馈审核意见。
督前检查。
对问题较多的县(市、区)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省、市督学、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人员等进行督前检查。
主要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视检查情况发出整改函。
公示。
对审核未发现问题或已完成整改的,将其申报材料、督前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进行验收前公示。
公示期为7天。
验收。
对公示结束没有投诉或投诉不属实及其他问题的申报单位,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省、市督学、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人员等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教育强市督导验收具体步骤分为初审、审核、公示和验收。
初审。
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教育强市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经初审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书面意见并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单位。
审核。
初审未发现问题的,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分送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审核,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市提出审核意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后及时向申报市反馈审核意见,并对问题较多的发出整改函。
公示。
对审核未发现问题或已完成整改的,将其申报材料和整改情况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进行验收前公示。
公示期为7天。
— 8 —验收。
对公示结束没有投诉或投诉不属实及其他问题的申报单位,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省、市督学、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人员等进行验收。
对于教育强县(市、区)覆盖率达100%的申报市,原则上采取审核验收;对于教育强县(市、区)覆盖率未达100%的申报市,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进行督导验收。
第十五条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的督导验收以法定的统计数据和原始档案为依据。
统计数据一般以省教育信息平台数据等国家法定统计数据平台为准。
原则上不要求专门为验收另做档案资料。
为方便查阅,被验收单位应提供有关档案索引。
第十六条教育强镇(乡、街道)、强县(市、区)、强市通过督导验收后,每四年必须复评。
到期应申报复评,如到期不申报复评或复评不通过的,将予以通报并限期一年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其称号。
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
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程序:镇(乡、街道)政府自评合格后申请→县(市、区)政府审核推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