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比较视角看我国的分税制改革
国内外比较中谈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前景
上。
2 法 国的财政体 制
法 国是 共 和 制 国家 ,国 家行 政结 构 分 为共 和 国 、省 和 市镇 三
由于缺 乏对 省级 以下 各级财 政预 算管 理体 制改 革较 为 明确 的指 级 。与 此相适 应 ,国家财 政预 算也分 为三级 。法 国的财 政预 算管理 导 性政策 ,各地 区 的地 方 预算 管理体 制在 形式 上和调 节力 度上 存在 比较集 中。共 和 国划给地 方预算 的税 收数额 较小 ,中央 对地 方补助 着较 大的差 别 。有 的地 方在 收入 的划 分方 面并没 有按 照分税 制 的原 较 大 ,占地 方预 算收入 来源 的2 %。法 国预算体 制规定 ,各级 预算 5 则进行 ,依 然沿 用 了原 包 干体 制 中收入 的 划分方 法 ;有的地 方过 分 需 自动平 衡。 无论共 和 国预 算和地 方预 算 ,支 出的安排顺 序首 先是 强调增 强上级 财政 的调 控能 力 ,搞 层 层集 中 ,从 而进 一步加 剧 了县 列 足债务 还本 付息 支出 ;其次是 安排 必不可 少的 经常 费用 ;然后再 级和 乡镇级基 层财政 的 困难。
3 转移 支付 制度不 规范
根 据财 力安排新 的开支 和发展 投资 。 3 日本 的财政体 制 日本 财 权 比较 集 中 , 中央预 算 收入 占全 国预 算收 入 的 7 % 以 0
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国际比较和借鉴
机制 的作用 , 出了著名的“ 不见 的手” 提 看 的论断 。他 认为, 市场可 以通过 价格和 竞争 对经 济活 动进 行有 效
的安 排和组织 , 同时实现个 人利 益 和社会 利 益 的最 大 化 。尽管斯密对 市场的作用大 加赞扬 , 《 但 国富论 》 以 及埃 德温 ・ 南的《 当 ・ 密关 于法 律警察 岁人 及 坎 亚 斯
政 府 间财 政 关 系的 国 际 比较 和 借 鉴
张 龙 华
( 西南 政法 大 学 经 济 学院 , 重庆 4 0 3 ) 0 0 1
摘 要 : 立合 理 的政 府 问 财 政 关 系是 分 税 制 改 革 的 目标 。始 于 19 建 94年 的 中 国 分 税 制 改 革 仍 存 在 诸 多 问题 。
在 市场经济下 , 事权 、 从 财权及转移 支付 角度 重新 审视 我 国财政管理体 制, 并借 鉴 国际成功经验 , 构建新型 的政 府 是
同财 政 关 系的 一 条 捷 径 。
关键词 :分税 制 ; 分权 ; 事权 ; 税收 ; 转移 支付
中 图分 类 号 : F80 2 D 1. 文献标识码 : A
的 自由资本 主义时代 , 府在 经济 生活 中也 是必 不可 政 少 的 。对 政 府作 用 的 论 述 , 凯 恩斯 时 代 达 到 了顶 在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一、背景原因
1.1 原有税制的弊端
九四年,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进程中一个重要的节点。当时我国的分税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过于集中,地方财政缺乏自主权;财政收入分配不合理,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税收征收体系不完善,造成税收漏征和重复征税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的发展和改革,需要进行改革。
1.2 经济发展需求
九四年,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新的财政体制来支持。新的财政体制应当能够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开展投资、改革和创新。
1.3 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
九四年,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也需要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新的分税制改革应当能够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全球化进程,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和贸易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成效
2.1 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得到大幅提升。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安排地方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改革。
2.2 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分税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得到激发。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经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改善等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问题
3.1 地方政府财政管控能力不足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预算自主权增强,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管控能力并未得到相应提升。部分地方政府出现了过度支出、财政浪费等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的改革开放
过程中,分税制改革被视为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境、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财政体制主要是集中管理模式,地方政府无法自主调控财政收
入和支出。这导致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依赖度高,财政松紧度难以掌控,也限制了地方政
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于1994年开始试行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的核心是“税收和财政自主权下放”,即将中央政府原先征收的一部分税
收权和地方政府原先收入的一部分税收权下放给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收取
一部分税收,以满足各自财政支出的需要。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根据本地实际
情况制定税收政策,同时也能更好地调控本地财政收支平衡。
分税制改革的实施给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分税制改革使地方政府获得
了更多的财政收入。之前,地方政府收入主要依赖中央财政的拨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
了地方政府对自身经济发展的主动性。而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可以自主调控财政收入,增加了地方政府财政的灵活性,也增强了地方政府的动力和积极性。
分税制改革也为中央政府提供了更多的财政支出空间。之前,中央政府需要承担大部
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能力。而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可以将一部分税收收入留给自己,用于国家重要事务的支出,提高了中央政
府的财政独立性和可操作性。
分税制改革还促进了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与合作。由于地方政府现在可以自主制定税收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是指国家税收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分税制改革是指对原有的税收分配体制进
行改革,从而实现税收体系的优化和完善。在中国,分税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
经过多年的努力,分税制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探讨分税制
改革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意义。
一、分税制改革的起源和历史背景
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税收体制主要采用了中央集中管理和收取的方式,即税收全
部上缴中央,由中央按一定比例转给地方,这种税收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时的
国家和地方财政需要,但也存在很多弊端,比如中央财政压力过大,地方财政缺乏自主权
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开始探索税收分配的新模式,于1984年试行了税收分层管理制度,即中央和地方都可以自主征收部分税收,地方自留部分税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
深入,中国的分税制改革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中,经过数次改革,新的税收体制逐步形成。到了21世纪初,中国实现了中央和地方税收的真正分开和彻底分权的改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税制。
二、分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分税制改革的实施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1.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可以自主调节税收政策,根据本
地特色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流入,从而有效促进
地方经济发展。
2. 提高政府效率。分税制改革可以使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收管理方面更加分工明确,各自负责,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减少冗余和浪费,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3. 促进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税收自主权,
分税制起源及改革措施
分税制起源及改革措施
一、分税制的起源
税制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分税制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
20世纪70年代中国的税收制度是一个统一的税制,地方政府无法掌握更多的财政收入,导致地方基础设施投资不足,民生保障无法达到标准,甚至出现了财政紧张、挤占预算、动用外债资金等现象。
因此,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必须探索一种新的税制模式,使地方政府更有掌控权,保证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分税制随之而产生,它的发展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密不可分。
二、分税制的理论基础
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征税、各自保留部分税收的制度。在分税制的基础上,中央政府可以专注于重要的国家事务,而地方政府则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在征收税收的时候做出更灵活的决策。
从理论上来看,分税制在长期的行政实践中根据中国国情进行调整和改进,同时也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经验,实现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有效结合。
三、分税制的改革措施
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分税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急
需改革和完善。因此,为了不断优化分税制,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
改革措施。
1.分税制税种调整
2001年中央政府开始对全国范围内的税制进行大规模的改革,首
要任务是对税种进行调整,并增加地方收入份额。在这个过程中,增
值税和消费税成为了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之一。
2.非税收入分配
为了改善地方财政状况,中央政府减少了对地方非税收入的挤占,向地方财政分配了更多的资金,这样地方政府可以多投入到基层建设、教育、医疗保健等公益事业中。
世界分税制模式的比较及其在中国的定位
世界分税制模式的比较及我国分税制的现状、不足及修正建议
摘要: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本文在主要介绍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长期的市场经济运行中积累的分税制模式经验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了我国分税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认为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分税制改革,不仅需要从我国实际出发,而且有必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把国外分税制的普遍经验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
关键字:分税制
一,外国分税制模式考察
分税制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理论确立的一种分税分级财政管理制度。它是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财政分配体制,是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方式,至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作为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制度,分税制将一个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上下级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以此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其实质是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两个收入体系,为各级政府行使相应的事权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分税制是一种较为规范、科学的财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协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有利于促进企业平等竞争和统一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有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和实施,还有利于促进地方合理发展经济,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最终增加财政收入。
世界主要国家多数已采用分税制,各国分税制的具体模式千差万别,但按税权分配程度,大致分为三种:集权为主的、分权为主的、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分税制的类型。
分税制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都有自己的税 收来源 , 各为自己的 税收 调中央与地方的 财政关系上 , 完全 以其 意图 。
立法 , 财权分散 。多年来 , 已形成一套与 事权划分为基础 , 故其财权具适度 分散
对比国外经验可以看出 , 我国 1994
事权相对应的 三级税收体系及复杂 的税 性 。中央和地方 的事权都由宪法统 一规 年 的分税制改革方案是一个不彻底 的分
体制也按此三 级划分 , 是当今世界 上分
日本则 是典型 的中 央集权 制国 家 , 调 地方政府间的关系 , 并使中央财 政通
税制最彻底的国家 。各级政府各司其职 , 其行政机构分为 中央 、都道府县和 市町 过 财源分 配控制 地方政 府的 施政行 为 ,
支出负担与任 务分配相一致 。各级 政府 村三级 ,由此而形成三级财政体系 。在协 从 而达到贯彻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 政策
调整时有发生 。
地 方的财政关系上 , 呈现出由集中 到适
加拿大的税 收分为联邦政府税 、省 当分权的趋势 。但 “集中”仍呈主流 , 而
政府税和地方政 府税三级 。主要税 种三 “分权”则是审慎的 。可见 ,各国都十分重
目前 , 世界 上大多数市场经 济国 级政府共享 , 如 个人所得税 、公司 所得 视 中央政府在财力 、财权上保持绝 对的
源共享关系 , 即通过个人所得税以 联邦 定 。在事权划分上 ,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 税 制方案 , 也是一个利益矛盾冲突 的妥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是指国家对税制进行调整和改革,通过分化和调整中央与地方税收权责关系,实现税收收入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从历史角度来看,分税制改革的实施是一个长期演变的过程。
1. 开始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建国后进行了一系列土地改革和工商业改革,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此时,地方财政承担了比较重的负担,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依赖度较高,对税收话语权和分配权的争夺也比较激烈。
2. 试点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国家政策逐渐转向市场经济,地方经济发展需求逐渐增强。1984年,中国在广东、浙江、辽宁等地开展了分税制试点工作,将部分税收收入划归地方政府使用,以灵活调控经济发展。
3. 推广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进一步推进分税制改革。1994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分税制,中央与地方税收权责发生了较大的调整,地方财政逐渐走向独立和自主。
4. 完善阶段:21世纪初,中国不断完善分税制改革政策。2002年实施《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税收权责,确保地方政府具备相对充足的财政收入。
分税制改革是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通过分散税收权,将税收收入合理划归中央与地方,实现税收的合理调配和使用,实现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的逐步平衡。分税制改革推动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和财政自主权的增加,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分税制改革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方面,中央与地方在税收划分和分配上地位不平衡,中央占有较大份额,地方财政压力仍然较大;地方政府在财政自主权上的操作空间较小,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财政独立。
浅析我国分税制改革下中央与地方财政间的平衡关系
浅析我国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经济0901 魏光继关键词:分税制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税源差异联系
引语: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正蓬勃发展。“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的思想被广泛用于各个领域。在实行市场经济之后,我国借鉴西方发达国
家的经验,并结合自身特殊的国情,制定出了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制度。然
而,一个制度的制定到实施并然存在曲折性,受文化因素,政治因素,经济环境等诸
多方面的影响。那么,本文就将针对我国的分税制改革展开讨论。
正文:
一:分税制的定义
首先介绍一下分税制的定义: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
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所以,分
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
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
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真正涵义在于中央与地方财政自收自支、自求平衡。当今世界上,实行
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了分税制。至于实行什么模式的
分税制,则取决于三个因素,即政治历史、经济体制、以及各自遵循的经济理论。我
国正在推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制,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尚不够彻底和完善,但是,
把过去实行的财政大包干管理体制改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仅初步理顺了国家与
地方的关系,而且调整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
国际上的分税制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以分权为主的分税制,这种类型以德国、
原南斯拉夫为代表。另一种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分税制。这种类型以美国、日本为
浅析我国分税制改革
二 、我 国分税 制的优越 性
税收的意见和建议。这种改革不仅能够限制辖 区政府官员对公共 权力 的滥用 , 而且促使政府更好地 了解辖区居 民的偏好 , 使得居 民 可以享受到更好的政府服务。 ( 有 利于促进地方经 济增长 三) 使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各地方政府通过税收竞争可 以在一 定时期 内吸引更多的投资进入本辖区 , 从而促进辖 区经济的发展 ;
一
贸合作 发展 经验 , 分析 国际上 跨 国经 营先行者 的运行轨迹 , 努力 间和资金 发展 新的产业 , 并在 国际市场形成 中国的跨国公司 , 全 将 走 创造使 中国企业 成功 走 出去 的环 境 , 进一步 深化 促进 中国企 面参与 国际分 工 , 从多个方面推进 我国 “ 出去 ”发展战略 , 并 业成 功 国际化 经营 的改革 , 计划 、有 步骤地 拓展海 外市 场 。 有 为此 , 出了境外经 贸合作 区经营模式 的发展 战略 , 提 并于2 0 年 06 启 动 了境外 经 贸合作 区建设 工程 。根据 国家 商务 部的规 划 , 未 对 国家综合经济利益产生积极 而深 远的影响 。
费 和违 法 收 税 的现 象 。 ( ) 二 深化分税制改革 , 理顺政 府间财政关 系 ( 有利 于贯彻落实税 收原则 一) 深化分税制改革 的最重要 手段就是要正确处理 中央与地方的 分税制鼓励地方税 收竞争 , 政府间 的横 向税收竞争 。这一制 利益 关系 。我 国现行 的税权制度太过高度集 中, 地方政府拥有权 度实行之后 , 使各个地 方政府开展减税竞 争 , 促 降低税率 , 从而平 限过小 , 一方面不利于地方发挥接收的合理调节作用 , 另一方 面也 衡各地区税收负担 。 导致地方滥权 、越权 。针对这种情 况 , 深化分税制改革应进一步 ( ) 二 有利于保障 纳税 人权利 理顺 中央与地 方的关系 , 正确处理 好二者的利益 关系 , 合理划分 我 国的地 方税 制改革之后 , 居居 民对于 税收的上缴和使用有 中央和地方的税权 ; 其次 , 稳定政府间财政关系。政府 出台的 依法 了监管 的权 力 , 例如居 民可 以用 自己的实 际行动来发表 自己对于 财政分权方案应充分体现 民主 、公开 、公平的原则 , 行 中央与 进
我国分税制改革与完善
我国分税制改革与完善
【摘要】自从1993年进行分税制渐进式改革,由于当时为了减轻改革阻力,对税制改革进行的不够彻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些改革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本文力图着眼于目前我国分税制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一定的建议,以期更加完善我国的分税制。
【关键词】分税制;财政体制;合理分权
1994年的分税制进行了渐进式改革,先把分税制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然后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它的显著特征就是是增量调整,尽量减少对各利益攸关者的压力和障碍,在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新旧体制转变。
总的来看,分税制的基本框架包括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的划分、财政收入的划分、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和原体制补助、上解、结算事项的处理四个部分。
一、我国分税制现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税种设计存在诸多不足
中国税制改革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还远未完成,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企业所得税,2008年才实现内外资的统一征收,但是在制度上又没有保障,还有很多漏洞可以钻。个人所得税制度仍然存在诸多不足,虽然刚刚国家宣布把起征点提到3500元,但是中国个人所得税仍然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将个人应税所得设计为十一项,用正列举的方法来确定征税范围,不利于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收;以个人而不是家庭为单位进行工资、薪金所得必要费用扣除,不能体现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必要费用扣除标准仍然过低,导致个人所得税至少55%来自于工薪阶层,使得工薪阶层成为主要纳税人,使本应成为贫富调节器的个人所得税反而成为拉大贫富差距的反调节器,对解决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问题贡献较小。
我国目前的分税制简介
分税制简介
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作为一种财政管理体制,目前,已为西方国广泛采用。我国在清朝末期曾出现过分税制的萌芽。
实行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惯例。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调控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从历史上看,每个国家在其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曾遇到过这个问题,都曾经过了反复的探讨和实践;从现状看,不论采取什么形式的市场经济的国家,一般都是采用分税制的办法来解决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的。
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一定要按照“财力和事权相一致”的方向完善我国的分税制体制,财力和财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财权只是中央的行政形式划分,没有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而财力考虑到了我国二元经济的发展状况,正视了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差异。因此,在分税制改革进程中,要正确处理财权、财力和事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央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给予地方必要税种立法权、税率变动权限等,在中央给予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的同时,可以考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给予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横向转移支付,以真正达到“财力和事权的一致”。[1]
人大考研-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朱青
爱考机构-人大考研-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朱青教师档案:朱青
性别男职称教授
职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电子邮件zqing@
工作时间1976年3月接待日
教育背景1984年7月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财贸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8年10月至1989年8月,欧盟预算司及关税司进修实习
1996年8月至1997年8月,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管理学院访问学者
2001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5年8月至10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1976年3月至1979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37813部队战士、副班长1979年11月至1980年8月邮电部北京电信公司工人
1987年7月至现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
学术和社会兼职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
北京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培训学院兼职教授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
讲授课程中国税制
国际税收
税务筹划
转让定价
社会保障
教学成果和荣誉中国人民大学1999—2000学年“十大教学标兵”
《国际税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被教育部评为“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教材2006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
2007年获“北京市名师奖”
科研方向财政税收理论
国际税收
税务筹划
社会保障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代表性学术成果著作:
2007,《养老保障:多支柱养老体系下的公共养老金计划》,合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企业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操作实务》,合著,中国税务出版社
从国外政府间税收收入划分透视我国分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强化 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主要税种收入必须由中央政府所有, 保
持 分税制 财政 管理体 制的相对 稳定 。
关键 词 : 税 制 改革 税权 分税 制
中图分类号 : F 8 1 2 . 4 5 文献标 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2 — 9 5 4 4 ( 2 0 1 3 ) 1 0 — 0 0 2 9 — 0 6
( 收稿 日 期3 2 0 1 3 ~ 0 9 — 2 5 [ 作者简介 ] 李本 贵 , 研究 员, 经济学博士 , 科研组织处处长 , 研究方 向为税收管理与所得税政策 。 ①项怀诚 : “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六 十年” , 《 中国财政》 , 2 0 0 9 年第 1 9 期。
地方财政研究/ 2 0 1 3 . 1 0 / 第1 0 期 2 9
分税制改革
税” 以后 的税 种 重新 划分 中央与地 方 收入 , 财 政 收人
市场 经济 发 展, 强 化 中央宏 观 调控 能 力, 调 动 中央 和 地方两个积极性, 发 挥 了 积极 作 用 , 为 中 国近 2 0年 经 济 长 期 稳 定 、持 续 高 速 发 展 奠 定 了制 度 基 础 。 1 9 9 4年 在 税制 全 面改 革 的基 础 上 实 施 的分 税 制 财 政 管理 体 制改革 ,从根 本 上解决 了 中国财税 管理 体 制长期 存在 的一 系列 问题 。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一环。在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动下,中国的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变化。特别是在1994年之后,中国全面推行了分税制改革,这对于国家财政体系的完善和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历史的
角度来探讨中国分税制改革的发展历程及其影响。
一、分税制改革的历史起源
中国早在1950年代初期就有了分税制的雏形,当时实行的是中央统一规定税收数额,地方自行征收管理的制度,这种“心中有数、手中掌握”的管理方式,虽然在当时给予了
地方一定的税收收入,但是也给了地方自由支配财政收入的权力,导致财政资源的分配不
合理和国家财政管理不得力。
1958年至1961年,我国实行的是中央财政包干制,中央政府负责国家的重大工程和
支援国防的重点项目,地方政府则负责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但由于当时政策的变动和经济
的发展不平衡,使得财政收支不平衡,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失衡。
二、分税制改革的进程
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国家对于税收制度也进行了多次的调整和改革。1980年,国家相继颁布了《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法》,明确了国家和地方税收的范围和征收对象,并对税收征管等方面也有了明确的规定。这样的税收制度还是存在多
种问题,导致税收的逃避和征收制度的不完善。
1994年,中国正式开始实行了分税制改革。这样的改革将税收范围和之前相比更加的明确,地方税利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分税制改革的推行,为国家的财政体系和税收管理提
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并且在2000年以来,分税制改革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升级,目前我国的分税制改革已经较为完善,为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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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比较视角看我国的分税制改革*
朱 青
内容提要:本文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当前我国分税制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认
为: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本级收入占比重较低并不会影响地方财政支出,关键是要有
一个科学合理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不可能给地方政府税收
立法权,但可以让地方在中央立法的框架内有一定的选择权,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中央地
方共享税的路径完善地方税体系;下一步完善分税制应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办法,
并进一步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
关键词:分税制 地方财政 地方税 转移支付
作者简介:朱 青,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教授,100872。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0)03-0034-05
1994年我国分税制改革后,财力越来越向中央政府集中,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地方出现了财政困难的现象。为了解决这种纵向财政不平衡问题,有学者提出应当对分税制进行改革,增加地方税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有人甚至还呼吁给省级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以强化地方税体系。那么,当前国家应当如何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问题,下一步对分税制应当如何进行完善,本人对这些问题也有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关于扩大地方财权的问题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出现了政府财力分散化的现象,中央政府集中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到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从1984年的40.5%猛降到22%,而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占比则从59.5%上升到78%。 中央政府财力的弱化严重地影响了其各项职能的发挥,特别是通过抽肥补瘦!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功能大大地下降。针对这种情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合理确定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正是根据中央的这一精神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彻底扭转了政府财力过于分散的状况,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在1994年当年就提高到55.7%,而且自2002年以来这个比重一直保持在55%左右;相应地,地方财政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的本级收入)所占的比重到1994年也由上年的78%猛降到44.3%,近些年来一直维持在45%左右的水平。
在地方财政收入占比大幅度下降的同时,地方财政支出在全国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却没有明显降低,甚至还有上升的势头。例如,地方本级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1993年为71.7%, 1994年略降为69.7%,1996年则又回升到72.9%,到2008年该比重则高达78.7%。∀这表明,在地方本级支出和本级收入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缺口,很多对分税制改革的非议由此而生。那么, Finance&Trade Economics,No 3,2010
* ∀本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07&ZD012)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资料来源:#中国财政年鉴2005∃,中国财政年鉴社2006年版。
资料来源:相关年度的#中国财政年鉴∃;2008年的数字见2008年全国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财政部网站。
能否因为地方财政在国家财政中的支出占比与收入占比差距拉大而否定分税制改革呢?其实,地方一般预算的可支配财力除了本级收入外,还有来自中央财政的补助收入(由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形成)。中央财政在取得收入后,很大一部分并没有用于本级支出,而是被用于对
地方政府的补助。这部分开支1995年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56%,而到2008年则占到63.3%。
由于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使来自中央财政的补助收入目前成为地方政
府一般预算收入的重要资金来源,2008年它已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44.5%。
∀其实,国外地方政府的自有财源与支出之间存在缺口是很普遍的现象,许多国家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严重依赖中央(联邦)政府的补助收入。例如,2005年,在丹麦、挪威、葡萄牙等国,中央财政的补助收入占地方政府(中央或联邦以下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都在40%以上;该比重在匈牙利、
韩国和波兰等国都在60%以上;而在荷兰、希腊等少数国家,该比重甚至高达80%以上。%从上述
情况看,一个国家的地方财政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中央(联邦)政府的补助收入并没有一定之规,它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之一是政府体制。一般来说,联邦制国家地方政府对联邦补助的依赖性较小,其收入主要靠独享税或共享税;而在单一制国家,由于中央政府的财政集中率较高,地方政府的很大一部分收入要靠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例如,澳大利亚和德国是联邦制国家,两国地方财政对联邦政府补助的依赖度都不超过25%;而卢森堡、波兰和韩国都是单一制国家,其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补助的依赖度均超过50%。但也有一些例外,例如:奥地利和墨西哥是联邦制国家,但其地方
财政对联邦补助的依赖度也超过了45%。
&我国属于单一制国家,目前地方财政对中央政府补助的依赖度为44.5%,与国外相比这个比例并不是很高,即使与奥地利、墨西哥等联邦制国家比也不算高。所以,如果仅以当前地方财政严重依赖中央补助筹资为由来否定分税制改革,恐怕是站不住脚的。更何况,由于有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近些年地方财政总体上看是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的,国家的财政赤字主要表现在中央预算上。当然,也不能否认,目前确实有一些地区存在着财政困难,财政纵向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但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完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并非要一味地强调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权和自有税源。实际上,近些年来,中央财政已不断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而且确有一定的成效。例如,自2005年实施县乡财政奖补转移支付后,全国财政困难县已经从791个减少到27
个。∋实际上,如果能够在不大幅度提高宏观税负的前提下增加地方政府的自有税源,那么就要调整当前的分税办法,让中央财政在分税制中少得一部分收入,但这样势必要减小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而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如果一个国家要强调地区之间的财力均衡和社会公平,那么就必
须要有一个强大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特别是如果一个国家要在全国各地推行均等化
公共服务,则更需要中央政府有效运用其手中的转移支付工具。研究表明,欧洲一些国家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之所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很大比例,就是因为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人们对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而与此同时地区之间的财力差异又十分巨大,所以中央政府只能借
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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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补助地方(地方上解)后的中央财政收支!和 2008年全国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财政部网站。资料来源: 2008年全国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财政部网站。H ansjorg Blochliger an d Oliver Petzold,Tax and Gran ts:on the Revenu e M ix of Sub central /CT PA/E CO/GOV/WP(2009)7.H ansjorg Blochliger an d Oliver Petzold,Tax and Gran ts:on the Revenu e M ix of Sub central /CT PA/E CO/GOV/WP(2009)7.#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效果明显困难县减少到27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7年12月16日。Robin Boadway and Jean-Francois Tremblay,A T heory of Vertical Fiscal Imbalance.IFIR Working Paper No.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