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学课程复习资料(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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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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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合同的概念:是指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原则:1、平等原则:民法的根本原则,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平等,责任对等。

2、自愿原则:调整当事人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则之一。

3、公平原则: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公平合理。

4、诚实守信原则:在伦理道德,法律规范的双重约束作用下。

5、保护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具有社会规范性以及防止权利使用过当。

6、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合同法的纲领,具有指导和补充作用。

合同的成立(订立)合同订立概念:合同当事人为建立具体合同关系,将相互意思达成一致的合意过程。

合同订立要件: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2合同订立的方式(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和(一)要约概念: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要件:1、向客观存在的人做出意思表示2、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3、要约内容具体、明确。

4、要约经要约人承诺,即受法律约束。

(二)承诺概念:承诺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要件: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

3、内容与要约表示同意。

4、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承诺方式: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要约邀请概念:要约引诱,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比较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要约引诱)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旨;要约邀请本身无任何法律意义。

3)要约的内容要具备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则不必具备。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权利)和(合同的义务):(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权利:即债权。

包括1、请求权2、相对权3、抗辩权合同义务:即债务。

《合同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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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复习资料1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2.承诺3.缔约过失责任4.表见代理5.代位权6.撤销权7.不安抗辩权8.提存9.买卖合同10.行纪合同二、简答题1.简述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的法律特征。

2、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以及两者竞合后的处理方式。

三、简述题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32岁女游客赵某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

最终,其母死亡,赵某受伤。

假设赵某委托你作为其代理律师,追究动物园的赔偿责任,请同学们根据自己掌握的背景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如何追究、追究何种责任?为什么?(分析内容应在400字以上)成考复习资料答案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5.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6.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7.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8.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时,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法学》 课程知识 复习 学习材料 试题与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 课程知识 复习 学习材料 试题与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课程知识复习学习材料试题与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B)。

A.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B.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C.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D.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2.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赠与合同D.借贷合同3.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B)。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5.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C)A.也随之无效B.视具体情况而定C.有效D.依当事人约定6.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B)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7.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

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

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D)。

A.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B.乙公司的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C.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D.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8.中国甲企业与日本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

现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应适用的法律是(D)。

A.双方协议约定B.日本法律C.国际条约D.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9.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

合同法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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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学习资料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是指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是指导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体系,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各方自主意愿,不得强制、欺诈或威胁。

2. 平等原则:无论合同各方的地位、财力等是否相同,都应遵循平等原则。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陈述、故意隐瞒等行为。

4. 公平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交易双方利益的平衡。

5. 法律约束原则:合同应当依法成立,合同各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的基本要素1. 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订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客体包括合同的对象、数量、质量、价格等。

3.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或者违反法律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但某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 合同的效力:合同经过合法的订立、履行并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合同的种类1. 依据合同的性质: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贷款合同等不同类型的合同。

2. 依据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3. 依据合同的内容: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内容合同和不固定内容合同。

4. 依据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五、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1. 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付款、交付物品等。

2.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法的保护措施1. 不当竞争限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从事相同或类似的竞争活动。

2. 不公平条款的限制: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经法院判决无效。

合同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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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是调整特定的平等主体间基于合同自愿建立的财产流转和交易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3.合同自愿原则: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4.诚实信用原则:指在合同订立阶段和履行阶段遵循诚信原则,恪守诺言,诚实不欺,用善意的心理和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身的利益。

5.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6.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7.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从而给对方造成合理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8.重大误解:指当事人为意思表示时,因自己的过失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大事项发生认识上的显著错误而使自己遭受重大不利的法律事实。

9.格式条款: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0.赠与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作出无偿地把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他方的意思表示,因他方表示受领而成立的合同。

1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2.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其签订的合同要求和法律的规定,全面执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的行为。

13.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14.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简答题1.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5)承诺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6)承诺的方式须符合要约规定2.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要约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作出(3)要约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3.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当事人须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在履行上没有先后顺序之分(3)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4.简述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债务履行须存在先后顺序,且先后顺序是由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3)须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所负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后履行债务一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5.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对债务人无偿处分行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实施了在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并已生效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对债权构成损害除上述要件外,对债务人有偿处分行为行使撤销权还需债务人和第三人在主观上都存有恶意6.违约行为的形态(1)预期违约,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的行为(2)不能履行,指合同债务人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实际履行债务(3)迟延履行(4)瑕疵履行,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5)不适当履行,指除瑕疵履行之外,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二履行债务的行为7.赠与合同的特征(1)赠与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2)是诺成合同(3)是单务合同(4)是无偿合同(5)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6)为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8.债权转让的限制情形(1)依照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发生的债权;基于信赖关系发生的债权(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9.无效合同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7)虚伪表示与隐匿行为10.合同的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原因:(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债务人预期违约(3)宽限期后,当事人仍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4)当事人的其他根本不履行行为(5)其他行使方法:(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遵循特别程序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特别手续11.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1)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标的物毁损。

《合同法》复习资料(高自考法律本科必备)

《合同法》复习资料(高自考法律本科必备)

《合同法》复习资料。

【很多简答】都【不对】,建议书本实在找不到, 参考这里。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第一节合同得概念与特征大陆法学者基本上认为合同就是一种合意或者协议。

英美法学者大都认为合同就是一种允诺。

合同就是平等主体得自然人、法人及其她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得意思表示一致得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就是平等主体得自然人、法人与其她组织所实施得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得与宗旨。

3、合同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得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得协议。

第三节合同关系合同得相对性主要包含如下几方面得内容:1、主体得相对性2、内容得相对性所谓内容得相对性就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得权利,并承担合同所规定得义务, 合同当事人以外得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得权利。

3、责任得相对性违反合同得责任得相对性, 包括三方面得内容: 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得过错造成得违约后果承担责任, 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她人。

第二, 在因第三人得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得情况下, 债务人仍应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 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有债权人与债务人才就是合同得当事人, 其她人因不就是合同得主体, 所以债务人不应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节合同得分类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 即一方当事人所享有得权利, 即为她方当事人所负有得义务; 所谓单务合同, 就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得合同。

意义有以下几点:1、就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2、在风险得负担上就是不同得。

3、因一方得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得后果不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就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 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区分有如下意义:1、义务得内容不同。

2、主体要求不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 承诺那成立; 实践: 交付标得物。

合同法复习资料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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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一.名词解释2’*5=10’1.合同合同时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邀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不是订立合同。

3.检索抗辩权检索抗辩权又称先诉抗辩权。

指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对于债权人可拒绝清偿的权利。

4.废罢诉权废罢诉权又称撤销诉权。

指债权人对于债权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必须以诉讼方式行使。

5.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以预见的情势变更事实,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二.简答题4’*4=16’1.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①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身份之债、人身伤亡之债、劳动报酬之债这些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③债务人已陷于迟延④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简述履行地点的推定规则履行地点无法通过合同约定、补充协议、交易习惯来确定的清偿情况下按以下规则。

履行地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送钱上门);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所在地履行(上门提货)。

3.合同的法定解除类型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②迟延履行:催告义务+合理期限③预期违约④根本违约: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可撤销合同的原因①欺诈除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规定为无效外,其余均作为可撤销的原因。

②胁迫违背真实意思。

③乘人之危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

④重大误解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人受到较大损失。

⑤显失公平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

①②③受害方享有撤销权④⑤双方都享有撤销权七、论述题论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差异,对两者请求权竞合在我国立法上的选择路径。

《合同法(本科)》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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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本科)》复习资料一、客观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考核知识点: 承诺的有效要件考核知识点解释:承诺的有效要件之一是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考核知识点: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考核知识点解释: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包括三种:(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表见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而代理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考核知识点: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考核知识点解释: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判断题★考核知识点: 赠与合同的撤销考核知识点解释:在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考核知识点: 预期违约的救济考核知识点解释: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考核知识点: 合同解除的后果考核知识点解释: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主观题部分(一)名词解释★考核知识点: 合同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考核知识点: 合同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考核知识点: 合同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自学考试《合同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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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4.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5.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6.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7.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8.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9.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10.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1.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12.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3.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14.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1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16.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17.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18.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19.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0.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多项选择题:1. 我国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包括: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2. 我国《合同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 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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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合同法》复习资料1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特征为:①是一种合意;②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③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2 合同的要素:①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②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③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3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法律适用:在适用法律时,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无名合同则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4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在法律上区分单、双务合同的意义:①在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②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5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其区分的意义:①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②义务的内容不同;③主体要求不同。

6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其区别: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7 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特征:①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②此种合同只能给第三者设定权利,而不能为其设定义务;③此种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需通知或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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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复习资料1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2.承诺3.缔约过失责任4.表见代理5.代位权6.撤销权7.不安抗辩权8.提存9.买卖合同10.行纪合同二、简答题1.简述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的法律特征。

2、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以及两者竞合后的处理方式。

三、简述题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32岁女游客赵某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

最终,其母死亡,赵某受伤。

假设赵某委托你作为其代理律师,追究动物园的赔偿责任,请同学们根据自己掌握的背景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如何追究、追究何种责任?为什么?(分析内容应在400字以上)成考复习资料答案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5.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6.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7.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8.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时,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法复习重点

合同法复习重点

合同法复习重点第一章合同法概述【考核知识点】1.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合同法的概念和性质。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4.合同的分类。

【考核要求】一、了解1.合同法的立法状况。

二、理解1.在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

三、熟悉1.熟悉合同的本质和地位四、掌握1.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合同的分类。

3.够清楚地区分各种不同法律性质的合同,并根据各类合同性质确定其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4.掌握我国合同法的特点。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考核知识点】1.合同订立的概述。

2.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3.要约。

4.承诺。

5.特殊的缔约形式。

6.合同的内容。

7.缔约过失责任。

【考核要求】一、掌握1.掌握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合同成立的要件。

2.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3.掌握合同当事人缔约能力的内容。

4.要约和承诺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规定。

5.掌握合同的特殊缔约形式的主要内容。

6.掌握格式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和法律调整。

7.掌握合同的内容。

8.缔约过失的概念。

9.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类型及其损害赔偿范围。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考核知识点】1.合同效力概述。

2.合同的生效要件。

3.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

4.合同的无效和撤销。

5.合同效力未定及其补正与表见代理。

6.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考核要求】一、熟悉1.熟悉并理解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要件、特征、种类及约束力。

2.熟悉合同效力补正与追认的主要内容。

二、理解1.理解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和消灭的内容。

2.理解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

三、掌握1.掌握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和权利义务的约束力的主要内容。

2.区别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两个不同概念。

3.掌握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概念。

4.掌握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概念和原因。

5.掌握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

6.掌握表见代理的概念特点及特点。

7.掌握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考核知识点】1.合同履行概述。

合同法复习资料汇总

合同法复习资料汇总

合同法复习资料汇总一、简答题1.试述诚实信用原则及其在合同订立阶段的表现。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在合同订立阶段,尽管合同尚未成立,但当事人间已具有缔约上的联系,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相互负有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

包括忠实、相互照顾和协助、不欺诈、遵守允诺等义务。

2.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及其生效的条件。

免责的债债务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3)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3.比较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

(1)不成立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未成合意;无效是指合同内容违法。

(2)合同成立体现当事人意志,合同条款欠缺也可解释补漏;合同效力体现国家意志,内容违法无效不可通过解释有效。

(3)即使不成立,也可通过实际履行达成合意;无效合同不得履行。

(4)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审查是否成立;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合同是否无效。

(5)合同不成立可能会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无效合同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还可能有行政、刑事责任。

4.简述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买卖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的合同,而承揽合同也往往涉及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两类失合同具有一定的联系。

但两者的区别是主要的,体现在:(1)承揽合同属于以特定的工具和技能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转移财产所有权并不是承揽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买卖合同则是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具有特定性,若其为物,只能是特定物;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当事人约定出卖人应该交付的物,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二、论述题1.试述完全债权与不完全债权。

合同权利,又称为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向债务人请示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

合同法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第⼀章绪论第⼀节合同法的概念⼀、我国对合同概念的定义我国——最狭义合同说。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概念的定义1、《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之间设⽴、变更、终⽌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份关系的协议,适⽤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种民事法律⾏为(性质)2、合同是两⽅以上当事⼈的意思表⽰⼀致的民事法律⾏为;3、合同是以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的的民事法律⾏为;4、合同是当事⼈各⽅在平等⾃愿基础上产⽣的法律⾏为。

合同主体包括:平等的⾃然⼈、法⼈、其他组织。

三、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节合同法的历史发展⼀、古代合同法《汉谟拉⽐法典》是最早的成⽂法。

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注重合同形式⼆、近代合同法近代合同法是指资本主义⾃由竞争时期的合同法,以法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为典型代表,以合同⾃由、抽象的平等的⼈格、个⼈责任诸原则为明显标志。

1、契约⾃由(订⽴合同、选择合同对⽅、决定合同内容、选择订约⽅式)2、契约神圣(合同优于法律,约定必须遵守)三、现代合同法1、具体⼈格的登场;2、新的交易形式逐渐普及,新的合同理念陆续诞⽣3、合同⾃由受到限制,出现了强制缔约;4、社会责任抬头;5、⼀般条款作⽤的增强6、统⼀化趋势7、劳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增特殊性,形成⾃⼰相对独⽴于完善的体系,最终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四、我国合同⽴法发展过程1、初创阶段(1950--1956):⼴泛运⽤合同形式固定各种经济关系。

2、曲折的发展阶段(1957--1966)3、再次被废弃阶段(1966年5⽉--1976年10⽉)4、逐步建⽴和完善(1976年⾄今);1999年3⽉5⽇颁布和施⾏了《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的复习资料(最新)

《合同法》的复习资料(最新)

《合同法》的复习资料1、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成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

2、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邀约,是指希望他人想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4、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免责条款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的责任的条款。

6、格式条款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适用而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确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其主要针对某些行业频繁、重复进行的交易,为简化同样的合同的订立程序而形成的。

7、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8、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

9、无权处分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

10、双务合同、抗辩权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抗辩权是指合同债务人提出一定的合法理由,对债权人的权利主张予以拒绝的权利。

1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12、不安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13、合同义务移转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

14、清偿清偿又称为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中没有使用清偿的概念,而是规定为“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5、抵销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给付义务,将两项债务相互充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合同法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合同法的含义:1.成文法~协议学说~大陆法系2.采用以前的案例判案~允诺学说~英美法系3.当事人之间确立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齐含义为:1.指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她不仅包括司法上的合同即民事合同,还包括行政和劳动合同。

2.广义:合同是债的发生原因,但不局限于债权合同,凡是以发生司法上的效果为目的的合意,都属于合同的范畴。

3.狭义:仅指债权合同《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特征:1.是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2.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3.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确定了特殊名称和规则的合同)与无名合同2.诺成合同(指只需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它不以标的物的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实践合同(需要交付标的物或是完成其他给付行为)3.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具有对价关系的合同)与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意义: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不同;风险负担的不同;债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不同4.有偿合同(指当事人因自己的给付而取得对价利益的合同,或者说当事人双方之间互为对待给付的合同)与无偿合同(赠与合同)5.要式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以口头之外的某特定形式为成立要件的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一时合同与继续性合同7.主合同与从合同8.预约与本约9.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10.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11.单一合同与复合合同12.国内合同与涉外合同合同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是指在合同中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享有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一方为债务人;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1.合同债权:核心是请求权;是相对权;具有平等性2.合同债务:给付义务和随附义务(1.协助义务2.通知义务3.照顾义务4.保管义务5.保密义务6.告知或说明义务7.忠实义务8.保护义务);客体: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指向的对象,是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法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合同范本专家。

合同类型,复习资料。

合同日期,[日期]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合同法的复习,乙方作为合同范本专家,特制定本合同范本,以便甲方进行学习和参考。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甲方提供合同法的复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基本理论、合同类型、合同要素、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等内容,以帮助甲方深入理解合同法相关知识。

二、合同内容。

1. 合同法基本理论,包括合同法的概念、性质、功能和原则等内容。

2. 合同类型,介绍各种类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并分析其特点和适用条件。

3. 合同要素,详细解释合同要素的含义和作用,包括标的、当事人、合意和形式等要素。

4.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阐述合同的成立条件和效力要求,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内容。

三、法律条款。

1. 本合同范本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仅可用于个人学习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2. 甲方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向乙方咨询,乙方将尽力解答并提供帮助。

3. 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甲方在实际操作中应当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四、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以上为合同法复习资料的合同范本,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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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学》课程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

5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M县。

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玉米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

5月4日由于遇到山洪爆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

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 ]A.甲承担B.乙承担C.丙承担D.甲与丙分担2.债权人甲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协议中约定甲将其对乙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但并未将该债权转让的事情通知债务人乙。

乙在履行期限内向甲履行债务的,该履行效力如何? [ ]A.无效B.有效C.甲不得接受D.甲应告知乙向受让第三人履行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代为履行的范围内,有怎样的权利? [ ]A.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追偿B.以债权人的名义向债务人追偿C.向债权人请求返还D.向债权人、债务人要求偿还4.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如何主张权利? [ ]A.应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B.应向该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C.应向债务人、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D.因其同意由第三人履行不能主张违约责任5.甲乙间相互作出以下行为:(1)甲给乙去函,指出本厂生产的电扇为国家名牌,现有存货,可以出让;(2)乙回函询问价格,并表示愿买1000台;(3)甲回复,价格为300元,仅有500台。

上列行为中何为要约? [ ] A.(1)为要约 B.(2)为要约 C.(3)为要约 D.(4)为要约6.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如当事人无另外的约定或法律无特别的规定,则原则上属于谁? [ ]A.债权人B.债务人C.债权人与债务人D.第三人7.1997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

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

1998年1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 ]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8.1997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

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

1998年1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 ]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9.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狐皮围脖200条,总价6万元,但合同未规定狐皮围脖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

甲如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了货款。

后乙因有20条围脖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

本案中,下列哪一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不成立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C.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1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 ]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无过错责任原则11.根据合同双方是否互负义务为标准,可将合同作何分类? [ ]A.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B.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C.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12.甲厂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

现甲厂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被乙公司兼并。

甲厂欠乙公司的债务因之消灭。

这种债的消灭为何? [ ]A.债的解除B.债的混同C.债的抵消D.债的免除13.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 ]A.应由胡某承担B.应由沙某承担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14.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

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 [ ]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15.以拍卖方式订立合同时,什么是承诺? [ ]A.拍卖B.拍买C.拍定D.拍买或拍定16.债的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应在以下那个地点履行? [ ]A.给付一方的所在地B.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C.债权人指定的地点D.债务人决定的地点17.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则根据《合同法》,买受人可以作何主张? [ ]A.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B.不得为任何主张,因为给付符合双方约定C.不得为任何主张,合同无效D.合同无效,出卖任应负缔约过失责任18.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应如何处理? [ ]A.合同不能成立B.视为期限为六个月C.视为期限为20年D.视为不定期租赁19.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合同,合同约定:甲方按照乙方要求自丙处购买某型号设备,该设备由甲方所有,交乙方使用,乙方支付租金。

则该合同性质为何? [ ]A.租赁合同B.融资租赁合同C.买卖合同D.无名合同20.双务合同都是什么合同? [ ]A.无偿合同B.实践合同C.要式合同D.有偿合同21.依据《合同法》,无偿保管人对保管物灭失是否承担责任? [ ]A.均应承担赔偿责任B.只有重大过失及故意,才承担赔偿责任C.绝不承担赔偿责任D.只要是有过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22.商场对其出卖的商品实行“三包”,甲从该店购得一录音机,甲在保证期内发现录音机出现故障,甲与商场之间发生什么之债? [ ]A.法定之债B.简单之债C.选择之债D.劳务之债23.书面合同未写明签订地点的,合同的签订地为何? [ ]A.甲方所在地B.乙方所在地C.最后一方签字盖章地点D.上述地点都不是,由甲乙双方继续协商确定24.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 ]A.应由胡某承担B.应由沙某承担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25.甲乙系好朋友,甲给乙500元钱,委托其代买随身听一部。

在公共汽车上500元钱被小偷偷走。

则500元钱的损失应由谁负担? [ ]A.甲B.乙C.甲乙平均分担D.乙承担大部分,甲适当分担26.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何?[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27.如果合同法对建筑工程合同的有关内容没有特别规定,适用《合同法》对什么合同的规定?[ ]A.施工合同B.承揽合同C.劳务合同D.勘察、设计合同28.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谁承担? [ ]A.买受人承担B.出卖人承担C.担保人承担D.第三人承担二、多项选择题: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B.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C.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D.债务人不同意转让2.在下列合同中,()属于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

[ ]A.仓储合同B.货物运输合同C.租赁合同D.借用合同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C.受欺诈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D.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4.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给乙居住。

这一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成立,但未生效C.是附条件的合同D.是附期限的合同5.下列()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 ]A.买卖合同B.借贷合同C.租赁合同D.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6.下列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成立则合同生效B.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C.合同成立,但合同并不一定生效D.合同生效,但合同并不一定成立7.下列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成立则合同生效B.合同生效则合同成立C.合同成立,但合同并不一定生效D.合同生效,但合同并不一定成立8.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具备什么条款,则无效。

[ ]A.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B.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C.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D.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9.下列行为中为可撤销的有: [ ]A.恶意无偿行为B.善意无偿行为C.恶意有偿行为D.善意有偿行为10.在下列合同中,哪些属于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 [ ]A.仓储合同B.货物运输合同C.租赁合同D.借用合同11.下列情形中属于附随义务的有 [ ]A.出租车车主为其所雇司机投保人身险B.出卖人在买卖货物交付前应妥善保管货物的义务C.技术转让方应提供安装设备所必要的物质条件D.小工借钱给小刘,小刘到期返还借款的义务1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C.受欺诈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D.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13.以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是 [ ]A.租赁合同B.赠与合同C.承揽合同D.买卖合同14.下列提议中属于要约的有 [ ]A.市场上小商贩的叫卖B.投标人的标书C.迟到的承诺D.拍卖人的报价15.甲百货商店与乙电视机厂订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某型号电视机器100台。

双方之间的债属于 [ ]A.约定之债B.种类物之债C.单一之债D.财物之债16.在承揽工作期间,下列哪种做法是不正确的? [ ]A.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B.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工作不能完成,承揽认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C.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定作人要承担责任,但承揽人不可以顺延履行期限D.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17.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B.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C.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D.债务人不同意转让18.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 ]A.欺诈B.胁迫C.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D.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19.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

关于这一行为,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B.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给王某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D.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在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20.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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