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的概念演变
第八章行政执行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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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行概述
(一)行政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 现已做出或已批准的行 政决策所进行的全部行 政活动。
从时间或过程上讲, 行政执行指从行政决策 最后做出或最后批准时 起,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为实现该行政决策 的目标所连续从事的全 部行政活动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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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行政执行权力的控制
(一) 对行政权力控制的必要性
1. 行政权力是一种支配他人的力量 2. 行政权力是一种强制他人服从的
力量 3. 行政权的支配力和强制力孕育着
权力的任意性与腐化性
27
安吉县行政中心
28
安阳市政府大楼
29
北京市房山区政府
30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大楼
31
广东省南海市政府大楼
谢谢大家!
• 其次,行政执行是最基本、最经常的行政 管理工作。行政管理是一个连续的活动过 程。
• 再次,行政执行是检验行政决策的过程。 • 最后,行政执行的效果是评价行政管理工
作好坏的最主要的依据。
6
2、行政执行的功能 (1)行政指挥
行政指挥是指行政领导在实现行政决 策目标的过程中,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计划, 对下属的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的活动。行 政指挥是行政实施的主要环节之一,是领 导作用在行政实施过程中的直接体现。
职务及部门 原辽宁省副省长 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原贵州省副省长 原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原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 原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
麦崇楷 王钟麓 田凤山 王雪冰 王怀忠
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原浙江省副省长 原国土资源部部长 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 原安徽省副省长 2003.12.29
第七章行政执行
2、行政执行的实施阶段
• (1)、指挥活动 • 指挥是指领导者为完成任务,指导、协调下属实施活动的过程。其宗 旨是落实决策规定。 • 指挥活动的重要性: • ①、高度统一的有权威的指挥,可将多样复杂的行政执行活动有机地 组织起来,使其持续有序地沿着决策目标推进,更好地完成决策使命; • ②、保证领导核心坚强有力的统一指挥,可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 创造性,激发起团结奋斗的高昂士气,为同一目标协同行动,使行政 管理各机制运转协调,取得较佳成绩。 • ③、指挥活动是领导作用在执行实践中有效发挥的重要体现,也是领 导者的一项重要职责 • ④、指挥的效率和成败也直接决定着管理活动的效率与成败。
②、执行人员因素
• 行政执行人员的政策水平、法制观念、知 识水平、工作能力;行政执行人员之间能 力、作风的协调与配合;行政执行人员的 事业心与责任感;都是影响和决定行政执 行活动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③、执行对象因素
• 执行对象即决策的受益者和受损者。执行 活动会直接决定着其利益的实现程度,并 影响和改变着他们的生活。因此,执行对 象对决策的态度以及赞同与反对的力量对 比,会直接影响到决策的执行程度以及执 行的成败。
4、行政执行的总结阶段
• 首先,总结是对执行工作作出的评价。 • 其次,总结有助于行政领导提高思维水平 和工作水平。 • 再次,总结中所检讨和揭露出的缺点和失 误,可以使执行人员,引以为戒,并为改 进工作打下基础。
总结的内容:
• (1)、对执行情况的检查。 • (2)、对执行情况的评定。 • (3)、对经验教训的总结。
指挥者应具备的条件:
• • • • ①、要有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敢于指挥。 ②、要心明眼亮,有效指挥。 ③、要有战略和战术思想,科学指挥。 ④、要有高超的指挥艺术,善于指挥。
第六章行政执行
(3)行政评估是决定政策走向的重要依据。
6.3 行政评估
6.3.2 行政评估的原则与方法
A 1)行政评估
B
的原则
2)行政评估 的方法
• (1)客观性原则。 • (2)系统性原则。 • (3)可比性原则。 • (4)准确性原则。 • (5)实用性原则。 • (6)导向性原则。
C
(3)领导亲自动手的总结方法。
6.3 行政评估 6.3.1 行政评估的含义和作用
1)行政评估的含义:行政评估是指对行政执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
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包括行政执行过程评估和行政执行效果评估 两个方面。一般意义上所说的行政评估主要是指行政执行效果评估。
2)行政评估的作用:
(1) 行政评估是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有效手段。
的变化调整余地。 • (3)要全面顾及,统筹安排,
能够前后衔接,左右平衡, 切忌顾此失彼。
2)做好“三落实”
• (1)组织落实。 • (2)思想落实。 • (3)物资落实。
6.2 行政执行的一般过程
6.2.2 实施阶段
1)行政指挥:行政指挥是行政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环节之一,是行政
领导者在行政执行过程中,按照既定的决策目标和实施计划,命令、 指导、调度和协调下属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
行政指挥的作用
①保护作用 ②推进作用 ③效标作用
PART 1
行政指挥的原则
①统一指挥原则 ②法定权威原则 ③果断有力原则 ④准确的权变原则
PART 2
行政指挥的方式
①口头指挥 ②书面指挥 ③会议指挥 ④现代通讯指挥
PART 3
6.2 行政执行的一般过程
6.2.2 实施阶段
第7章行政执行2009
4.法律手段的局限性:
缺乏处理特殊问题的弹性和灵活性。 在意识形态领域内,法律手段常常无能为力,往往 产生合理与合法之间的矛盾
(四)思想教育手段
1.含义
思想教育手段是指依靠宣传、说服、沟通、精神鼓 励等,激励人们的积极性使行政人员和管理对象自 觉自愿地去按其预定目标努力完成行政任务的方法
三、行政执行的原则
服务原则
规范化原则 程序化原则 果断迅速与注重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案例材料 兰新铁路兰武段建于上世纪50年代,单线运输成为制约兰新 线的瓶颈,2004年投入78亿元建设新线。 “亚洲第一隧道”乌鞘岭隧道是兰武段二线工程中的重点项 目。长20.05公里,投资20亿元,原先工期是四年半。 由于北京能源供应形势紧张,而该隧道将使新疆的原油能够 更快捷地运送到内地。所以“上头”要求压缩工期到28个月, “速度高于一切,必须尽快出成绩”。 为了确保工期,这个工程采取了“长隧短打”的方案,在 20.05公里长的山体上,8家施工单位总共打了13个斜井、两 个竖洞、一个横洞、一个支洞和两个迂回导坑。 由于隧道埋深在1000米左右,斜井的深度大多在2000米以上。 建设者通过这13个斜井到达隧道正洞的开挖位置,然后在左 右两个工作面同时挖进,挖出的土渣在通过斜井运送出来, 每个施工单位分配到各自的工作量,最后他们将在正洞汇合。 这些斜井和竖井使整个工程造价增加了5-6亿元,而且破坏 了生态环境,也给工程留下了严重的质量隐患。
(二) 经济手段
1.含义
经济手段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和物质利 益原则,运用价格、信贷、利率、税收、工资、奖 惩等经济杠杆和方式,通过调整经济利益而实施管 理的方法。
2.经济手段的特点
利益性 平等性 间接性 多样性
精品课程《行政管理学》07第七章行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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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 主编 郭小聪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一、行政执行中的障碍分析
(一)行政决策不完善 (二)行政执行态度不坚决 (三)行政执行效率低下 (四)行政执行资源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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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 主编 郭小聪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二、克服行政执行中障碍的对策
(一)实现性质决策的科学化
(二)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执行人员 队伍
(一)指挥活动 (二)协调活动 (三)监督活动 (四)控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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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 主编 郭小聪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三、行政执行的总结阶段
(一)对行政执行活动进行全面的回顾 和检查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进行科学的评价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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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 主编 郭小聪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四节 行政执行中的障碍 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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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 主编 郭小聪
思考题: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行政执行应遵循哪些原则 2、行政手段具有哪些特点? 3、试述行政执行是检验行政决策是否科
学的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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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 主编 郭小聪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二)行政执行的特点
1、目的性 3、经常性 5、灵活性
2、综合性 4、时限性 6、强制性
(三)行政执行的分类
1、例行性的行政执行和特定性的行政执行 2、行政决定、行政检察、行政处置和行政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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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 主编 郭小聪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二、行政执行的地位和作用
(一)行政执行实现行政决策的惟一 途径
(二)行政执行是检验行政决策是否 科学的惟一标准
第八章行政执行与监督
2、健全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若干思考
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是行政监督的核心问题。
当前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
作: (1)健全行政监督的组织机制 除了要健全和完善已有的监督机构外,还要着 重强化行政组织的内部监督的法规化、制度化的组织
体制,要建立一个起核心作用的,能够统一组织、管
理、领导和指挥全国行政监督工作的权威机构。
明确,无论何种监督及其监督方式,都必须立足于现 实、着眼于实效,不断提高行政质量育行政效率。
第二节 行政监督体系
依监督主体的不同,行政监督体系可分为国家
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监督三大体系。 一、国家监督体系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2、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3、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依法对相应的国家行政机关 国 监督 及其公务员所实施的监督。
(4)监督种类的复杂性。行政监督可从不同的角 度、不同需要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依监督主体的不同,
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依监督的内容不同,分为 合法性监督和合理性监督;依行政监督主体的职权不 同,分为职能监督、主管监督和专门监督;依行政监 督的层次不同,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依监督所处 的阶段不同,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经常性、定 期性的监督。
3、行政监督是高效行政的措施。行政效率是行 政管理的核心,行政效率的提高有赖于行政管理的 科学化、法制化。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科学化的内 在要求,又是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证。
三、行政监督的原则
1、经常性与广泛性的原则。要使行政行为合法、 合理、高效,就必须对行政管理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而且要对行政管理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2、民主性与公开性的原则。 3、确定性与有效性的原则。行政监督既必须明确 何种机关实施何种监督、运用何种监督方式,又必须
第八章 行政执行(06)
一、行政沟通的含义和过程
见教材第306页—第311页。
1、涵义 行政沟通是指行政机构之间或行政
机构与各有关方面之间所作的信息上的 传递交流与联系。(简言之,行政沟通 就是开展行政工作所需要的信息传递和 了解的过程)
一、行政执行的涵义
一般对行政执行的理解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法律意义上的,即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行政管理学意义上的,有狭义和广 义之分,广义的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 或行政人员为实现已经作出的行政决策 而进行的全Leabharlann 管理活动。二、行政执行的特点
目标性 经常性 连续性 时效性 灵活性 层次性
三、行政执行的环节
在危机状态下易于泛滥 某个人的地位和角色表现超群和变化突 然使有关他的传言会多起来 非正式群体起了关键的作用 非正式信息的内容在传播中不断变化, 信息内容带有主观意志性和夸张性。
本章复习题目:
1、简述行政执行的概念和特点。 2、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的特点是什么?
3、沟通的障碍有哪些?
二、行政沟通的类型
按照行政沟通的方向: (1)上行沟通(自下而上的沟通); (2)平行沟通(同级部门的沟通); (3)下行沟通(自上而下的沟通)。
按照行政沟通的线路结构: (1)正式沟通; (2)非正式沟通。
按照行政沟通的方法: (1)口头;(2)书面;(3)多媒体;(4)其他
非正式沟通的主要特点:
公共行政学-8.行政执行
第八讲 行政执行
王刚 法政学院 wgang78@
第一节 行政执行概述
一、行政执行的涵义(Administrative Impementation) 特指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组织,为了落实和实施国家意 志、国家目标,依法贯彻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的诸活动的总称 注:行政执行研究的兴起,源于威尔达夫斯基(wildavsky)在973年出 版的《执行》(Impementation)一书。
第三节 行政执行的方式
一、行政执行的管理方式 全面质量管理 目标管理 绩效管理 标杆管理顾客服务 二、行政执行的政治方式 听证制度 代表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 审查制度
三、行政执行的法律方式 宪法至上 依法行政 权利平等 程序正当 四、行政执行的市场方式 用者付费 合同承包 特许经营 凭单制 放松管制 产权交易 内部市场 五、行政执行的伦理方式
二、行政执行的特点 1.以国家行政机关作为主要的主体 2.目的性和手段多样性的统一 3.具有直接现实性 4.具有灵活性和经常性
三、行政执途径和模型 一、研究的基本线索 1.第一代研究(有何特征?) 2.第二代研究(有何特征?) 3.第三代研究(有何特征?) 二、研究途径 1.自上而下的研究途径 自上而下的研究途径有何特点?P272-273 2.自下而上的研究途径 代表理论:李普斯基的街头官僚理论、埃尔默的追溯性筹划理论、贺恩 的执行结构理论 自下而上的研究途径有何特点?P275 3.综合研究途径
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演变及其发展趋势
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演变及其发展趋势摘要:政策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系统分析的“政策传导系统”理论登场。
在以往的政策系统分析模型中,政策和决策是同义的,如果政治系统作出了什么决定,由此给外部环境带来了什么影响也在把握之中。
但是,那个决定乃至政策是怎么实行的,其结果使决定和政策本身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问题也吸引了许多学者的注意力。
关键词:公共政策;基本理论;演变;发展趋势一、行政执行理论的演变行政执行理论或称行政实施理论经历了由古典到现代的过程。
在早期公共行政学中执行与行政概念是联为一体、不可分的。
20 世纪30 年代初期美国政治学界讨论的行政学问题仅限于行政过程。
那时的官僚组织颇似韦伯(M. Weber)设计的官僚结构,是少数高层管理者所控制的结构,上级的政策由下级来执行,下级要“立即”、“自动地”、“无疑问地”服从命令。
可见,执行或实施的观念融合在组织的领导和决策的概念之中。
威尔逊(W. Wilson) 时代仍然强调行政与政府计划是相互独立的。
行政是中立的、专业的以及非政治的。
因而,威尔逊本人认为行政是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原则之上的。
直到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出版,行政执行开始被评价是否有效率,这是管理学激发出的作用,行政执行开始被纳入到行政过程的内涵中。
后来在1937 年古力克(L. Gtulick)和尼维克(L.Urwick) 合编的《行政科学论文集》中行政执行包含在行政过程中的理论才得到了完整地阐释。
古典行政理论的特点在于贬低政策执行在政策过程中的重要性,重视上下级关系,而不给执行以选择的余地。
史密斯(T.B. Smith) 在他的《政策执行过程》一文中明确地指出:“政策一旦制定,政策即被执行,而政策的结果将与政策制定者所预期的相差无几。
”在这样的观念下,政策过程注重的是制定而非“执行”“, 执行”被融合在政策制定之中。
而且,制定与执行是一个从上到下的科层关系,它是纵向的直线式的领导方式,而不是双向的互助关系。
第十一章 行 政 执 行
第十一章行政执行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最根本的职能,是行政权的集中表现。
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的完成,就是行政执行职能的实现,它是贯穿于全部行政管理活动的中心环节。
第一节行政执行概述一、行政执行的概念行政管理事务有其客观规律性,所以,现代行政管理特别强调科学管理的必要性、可能性。
同时,现代行政管理是法治的管理,整个行政管理体系及活动是受法律调整和支配的。
据此,行政执行有科学管理和法制管理两方面的意义。
(一)行政执行行政执行,从公共行政的科学管理的意义上理解,是指按照行政管理的客观规律,为实现行政决策目标而进行的行政活动。
广义上指,为实现已作出或最后批准的行政决策而进行的全部活动。
狭义则指,为实现某种决策所做的具体工作。
行政执行是复杂的活动,内容广、范围大、环节多,要把握其基本特点,才能顺利有效、如期圆满地实现决策目标。
行政执行的主要特点有:1.目标性,以实现决策目标为宗旨;2.实务性,是实践、服务性的活动;3.经常性,是对既定政策(包括指令与规章制度)的反复执行;4.果断性,要求早决断,快行动;5.灵活性,需审时度势,因地、因时制宜,因势利导。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的行政执行行政执行,从公共行政的法制管理的意义上理解,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事务的直接具体的组织、指挥和控制的过程,即通过执行、适用规范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实行行政决策目标,完成行政管理任务的全部行政活动和过程。
简言之,行政执行即为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执行的法律特征是:1.它是具有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或经过合法授权的其他组织、公民,就一定行政管理事项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
2.行政执行,就其基本职能或主要内容来说,它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和特定事件而采取行政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3.它通过直接或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来调整和制约社会行为,达到管治社会的目的。
(三)行政执行的分类从法制行政的角度来划分,行政执行即行政执法,可依其对相对人权利义务所引起的直接后果而分为以下几类:1.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
08章 行政执行
第八章行政执行
第一节行政执行概述
一、行政执行的概念缘起和定义
行政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的多元社会组织,为了落实和实施国家意志、国家目标,依法贯彻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的诸活动的总称。
二、行政执行的特点
简述行政执行的特点?
⑴行政执行以国家行政机关作为主要的主体;
⑵行政执行是目的性和手段多样性的统一;
⑶行政执行具有直接现实性;
⑷行政执行具有灵活性和经常性;
⑸行政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
三、行政执行的地位和作用
试述行政执行的地位和作用?
⑴行政执行是公共行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⑵行政执行是行政决策过程中诸多矛盾的展开和继续;
⑶行政执行是检验公共政策质量的重要标准;
⑷行政执行是执政管理诸方面的集中反映。
四、行政执行类别
请从不同角度对行政执行进行分类?
⑴依据执行的任务的性质可以将行政执行分为常规性行政执行和非常规性行政执行;
⑵依据行政执行任务的渊源可将行政执行分为执行法律的行政行为和执行公共政策的行政行为;
⑶依据行政执行的主体可以将行政执行分为行政机关作为单一主体的行政执行和多主体的行政执行;
⑷依据行政执行效果可分为成功的行政执行和失败的行政执行。
第二节行政执行的能力与有效性
一、行政执行能力与有效性的概念和缘起
行政执行能力:是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国家意志、国家目标、法律、法规、公共政。
公共行政学课件第八章行政执行
行政执行模型是人们基于一定的理论预设,通过对行政执行活动的观察、提炼出行政执行活动的要素,并标识出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展现行政执行流程的理论图式。
(一)史密斯的政策过程模型
(二)霍恩和密特的政策执行系统模型
(三)巴达奇的博弈模型
政策执行的博弈模型将政策执行看作相关决策主体之间的一种博弈,这一博弈是由政策执行的相关人(包括政策执行者和受到政策影响的人)基于利益的考虑,在一定的规则之下,调动各自的资源,通过信息的交流和和沟通达到一种博弈结果的过程。
(二)自下而上的研究途径
缺陷:1、过分强调基层官员的自由裁量权。2、行动者的认知被辨认出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解释。3、自下而上的主张者一开始关心的并非是政策执行问题,而是关注在一个特殊的政策领域,实际的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4、对自上而下的研究途径的批评有失公正,过分夸大了许多因素。5、放弃政策形成和执行的二分法,使人们很难区分政治家和文官的相对影响。故而排除了进一步分析民主负责和官员自由裁量这个问题的可能性。6、排除了政策评估的可能性。同时也无法进行政策变迁的分析。
(2)行政学的修正时期,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反对传统公共行政的规范理论,主张价值中立,转而研究实际的行政行为,将注意力集中在个人心理、组织行为和决策过程的研究。其中,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学派,揭示了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原则之间的内在矛盾,提出“有限理性”的观点,动摇了传统公共行政所信奉的“政策一经制定就会通过官僚组织自动完美地执行”的理念。但西蒙同时认为“管理即决策”,将管理和决策等同,忽略了决策和执行之间存在差异这一客观事实。
一、行政执行研究的基本线索
第三代研究:20世纪90年代至今。第三代研究的特点是:(1)试图综合和超越第一代和第二代的理论,具有研究方法和理论工具多样性的特征。(2)扩大了研究的范围,将执行扩展到府际关系的范围和分析层面。
行政执行
3、行政沟通的类型
(1)正式沟通:通过正式组织程序,按照 组织规定的线路和渠道所进行的信息沟 通,如会议制度、汇报制度、文件下达 与呈送。
(2)非正式沟通:通过正式组织程序或正 式规章制度以外的多种渠道所进行的信 息沟通。私下交换意见、传播信息等。
非正式沟通具有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两个 方面。
4、行政沟通的障碍
观念习俗障碍 心理障碍 语言障碍 职位、专业障碍 组织结构障碍 信息障碍
5、提高行政沟通效率的途径
提高行政人员素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完善行政沟通体制 畅通沟通渠道 发送信息质量
三、行政协调
1、行政协调的含义
(1)行政协调指向的是机构之间、人员之间、 财物之间以及她们相互之间形成一种有机的 结合体。
4、行政执行的制约因素
环境 执行人员:理解力与动力; 执行对象:抑制与不合作等; 政策法规和指令本身的影响:不
规范、不统一; 资源:不充分
5、行政执行过程
准备阶段:制定计划与思想、组织、物质 准备;
实施阶段: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等 总结阶段:对执行情况的检查、评定、对
沟通、协调和控制是行政执行过程不可缺少的功能环节。
行政执行的主体:具有行政权的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行政执行的内容:根据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供给规则、公共服 务与公共产品; 行政执行的目标:是建立与维持公共秩序、实现公共利益; 行政执行绩效的评价:是社会整体发展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公众需求的满 足,包括效率、能力、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等。
经验教训等的总结。
二、行政沟通
1、行政沟通的含义 (1)是信息的传递与处理过程 (2)行政系统内部的上下、平行信息交流;
(职业经理培训)章行政执行
第八章行政执行第壹节行政执行概述壹、行政执行的概念缘起和定义行政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的多元社会组织,为了落实和实施国家意志、国家目标,依法贯彻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的诸活动的总称。
二、行政执行的特点简述行政执行的特点?⑴行政执行以国家行政机关作为主要的主体;⑵行政执行是目的性和手段多样性的统壹;⑶行政执行具有直接现实性;⑷行政执行具有灵活性和经常性;⑸行政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
三、行政执行的地位和作用试述行政执行的地位和作用?⑴行政执行是公共行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⑵行政执行是行政决策过程中诸多矛盾的展开和继续;⑶行政执行是检验公共政策质量的重要标准;⑷行政执行是执政管理诸方面的集中反映。
四、行政执行类别请从不同角度对行政执行进行分类?⑴依据执行的任务的性质能够将行政执行分为常规性行政执行和非常规性行政执行;⑵依据行政执行任务的渊源可将行政执行分为执行法律的行政行为和执行公共政策的行政行为;⑶依据行政执行的主体能够将行政执行分为行政机关作为单壹主体的行政执行和多主体的行政执行;⑷依据行政执行效果可分为成功的行政执行和失败的行政执行。
第二节行政执行的能力和有效性壹、行政执行能力和有效性的概念和缘起行政执行能力:是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国家意志、国家目标、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的能力,能力表征执行活动过程中行政执行主体顺利完成执行任务的基本素质、潜能。
行政执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国家意志和国家目标的实现,影响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对壹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构成直接的影响。
行政执行能力的关联因素是什么以及如何提升行政执行能力是行政执行研究的核心问题。
简述行政执行有效性的概念及基于什么现实和理论背景提出来的?行政执行有效性是行政执行主体通过行政执行过程达到国家意志、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和结果。
行政执行能力和有效性是壹个硬币的俩面,行政执行能力走低会导致政策失败和行政执行有效性的降低。
《行政管理》7章行政执行
3、执行对象因素
执行对象对决策的态度、法律意识、道德水平、 文化层次等,会直接影响到决策的执行程度以及执行 的成败。
4、政策、法规和指令本身的因素
1、行政手段
指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凭借行政权力,按照从 上而下的行政隶属关系,制定和运用政策、指令、计 划的方法,控制被管理者,影响管理对象的措施和方 法。 ✓强制性 ✓局限性 缺乏平等、协商的民主精神 ✓区分行政干预与强迫命令、个人专断、主观主义、 职权滥用 ✓以科学为基础,以客观规律为依据,反映人民愿望 和要求
四问:潜规则在对抗什么?
去年,《人民论坛》曾就“潜规则”作过鞭辟入里 的分析,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调查表明,基层干部 和群众对无处不在的潜规则深恶痛绝。“明明国家有规 定,他们却揣着明白装糊涂,凡事按自己定的规矩办。 老百姓到政府办事,如果不懂‘规矩’,只能吃‘闭门 羹’。”一些群众如是说。一些“涉世未深”的干部无 时无处不在经受潜规则的“砺炼”,“我们时常面临两 难选择:依从潜规则意味着放弃原则,挑战潜规则只会 被‘逆向淘汰’。不懂政策可以,不懂领导意图不行; 不懂法律可以,不懂‘规矩’不行。”
三问:“保护伞”为何变“堡垒”?
群众的眼光很敏锐:几乎每一桩“窝案”都能牵 出一个“总后台”;每一次矿难事故背后都有“官煤 勾结”的影子;每一起违法批地案总“惊现”一张领 导的条子;摧毁一股黑恶势力,往往揪出几名“警匪 一家”的干警……于是,执法者成了违法者的保护神 ,监管者成了被监管者的财神爷,警察成了盗匪的通 信员,上级成了下级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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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基于中国正在制定“行政强制法”及这一立法背景所掀起的“行政强制法学”理论研究热潮,注意到行将制定的“行政强制法”将以“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两大类强制行为为规制对象,通过对中国以往有关立法及法学研究的回顾,探索了“行政强制措施”概念的演变,进尔对其立法和理论上的“定位”作了探讨。
关键词:行政,措施,定位为规范政府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与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维护国家与社会的公共秩序与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制定“行政强制法”已从讨论“必要性”阶段进入到研究“操作性”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试拟稿)已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行将制定的“行政强制法”既要规范政府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也要规范其如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关于这一点,无论立法部门还是理论界已趋同一。
正因此,准确、科学地定位“行政强制措施”显得特别重要。
本文通过对中国以往有关立法及法学研究的回顾,探索了“行政强制措施”概念的演变,进尔对其立法和理论上的“定位”作一探讨。
一、“行政强制措施”概念的演变在中国,“行政(强制)措施”一词的使用,最早出现在新中国“拨乱反正”以后的第一本行政法教科书即王珉灿主编的《行政法概要》上。
该书第一次使用了“采取行政措施的行为”这一概念。
但在当时尚无“具体行政行为”-在目前的中国行政法学中最为关键的概念之一,当时还未被写入法律-这一概念的背景下,它是作为一般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代名词使用的。
1这一“首创”又被不少学者所接受和发展。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公布,特别是1990年该法实施以后,该法第11条第(二)项的规定 3对理论界关于对行政行为的认识冲击颇大,它最明显不过地表明:“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为,只是与行政处罚相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种类,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本身。
所以,1990年以后,已不再有类似教材、著作基于这种意义而使用“行政(强制)措施”概念了。
“行政强制措施”脱胎于“具体行政行为”之后,它又面临了第二个问题,即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关系。
在这一问题上,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把行政强制措施看成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中所运用的具有强制性的各种手段和方法,这些手段和方法有“执行性”和“管理性”之分,而“执行性”的措施就是“行政强制执行”。
一种典型的解释是:“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保障行政管理秩序或为实现行政目的而凭借的各种强力方法或手段。
它包括:(1)‘管理性’强制措施,即行政主体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公益、他人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物或行为加以暂时性限制的手段或方法;(2)‘执行性’强制措施,即行政主体为促使或迫使义务人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而凭藉的种种强制措施。
” 4另一种解释也许更加明了:“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物予以强制而采取的各种具体手段或方法。
即包括即时强制措施也包括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即实施行政强制行为的各种具体手段或者措施。
” 5这种观点的特点,主要在于把“行政强制执行”看成是“行政强制措施”的一个构成部分,它们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第二种观点是,把行政强制措施看成不仅独立于行政处罚,而且与行政强制执行相并列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持此观点者,在他们的教材、著作中,必然把“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作为并列的章节标题处理, 6而且对两者加以区别。
大多学者认为,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特定的行政主体,出于维持社会管理秩序的需要,预防或制止危害社会事件的发生,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行为、财产或其他权益所作出的限权性的强制行为;后者是指因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有关国家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该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下面的解释有一定的代表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制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7这种观点的“共性”在于,认为“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之间没有包含关系,是两种各自独立、并存的具体行政行为。
如果从“字面”理解 8,行政强制措施作为一种方法和手段,当然同时被采用在行政强制执行阶段,固然同时可作为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一种形式。
从这一点上说,第一种观点不无道理。
但问题在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二)项所列“行政强制措施”,显然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种类,而不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方法对待的;而且,这种具体行政行为又与《行政诉讼法》第66条 9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相区别。
前者,行政强制措施(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履行某种义务”的行为; 10后者,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指当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本身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
11两种行为,泾渭分明。
我们认为,上述第二种观点比较符合《行政诉讼法》的原意。
二、“行政强制措施”概念的定位鉴上,我们拟对“行政强制措施”下这样一个定义,以作定位:行政强制措施,系指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和实施行政管理秩序,预防与制止社会危害事件与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行为及财产进行约束与处置的限权性强制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具体性。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及行为或特定的物,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正因为它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一些虽在形式上挂有“措施”而内容上带有“普遍性”的行为就不应被入“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之内。
例如,某地发生牛瘟,当地政府发令,禁止当地牛肉出口。
在这里,政府所发布的禁止当地牛肉出口的禁令不属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这一禁令禁止张三家的三条牛的牛肉出口时,后者才属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
虽然任何具体行政行为作为体现国家意志的公法行为都具有强制性,但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更强和更直接的强制性。
这一强制性表现在,当行政主体实施某一行政强制措施行为时,被强制人负有容忍的义务;他违反这一容忍义务,就将承担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行政强制措施具有限权性。
这里细言有两个涵义:一是,行政强制措施是限权行为,而不是赋权行为。
就被强制人的直接利益而言,行政强制措施对该当事人是不利的,是对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一种限制。
如扣押财物后,被扣押人就无法使用其被行政机关扣押的财物了,当然对当事人不利。
据此,诸如行政奖励等措施就不属行政强制措施了。
应注意的是,我们在理解行政强制措施对相对人的“不利性”时,应从行为的直接效果理解。
因为从哲学上讲,任何措施对当事人都既有不利的一面,也必然有有利的一面。
如强制戒毒,它对当事人并非不利,因为它有利于被戒毒者的身心健康,但就该行为的直接法律效果而言,它无疑是对被戒毒者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
因此,它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二是,行政强制措施是限权行为,而不是处分行为。
就是说,行政强制措施与处分性的行政决定不同,它只是限制当事人对权利的行使,而没有剥夺当事人对权利的拥有。
换句话说,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当事人使用权的一种限制(如扣押财物),而不是对其所有权的一种处分(如没收财物)。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处分性”应理解为法律效果上的处分性,而不是事实效果上的处分性。
对于只有事实效果上的处分性而没有法律效果上的处分性行为,不能把它置于行政强制措施范畴之外。
例如,行政机关查扣了当事人的违禁品,作出没收决定,没收后又实施销毁措施。
这里,“没收”决定具有法律上的处分性,“销毁”行为只具有事实效果上的处分性而没有法律效果上的处分性。
所以,把“销毁”行为列入“行政强制措施”范围是不违反它的“限权性”的。
第四,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物理性。
就是说,行政强制措施是一个物理性的实力行为,而不是意思行为;是个有形行为,而不是无形行为。
如检查、查封、冻结、扣押、收容遣送、强制驱散等都会发生一个个的可见“动作”。
无怪呼世界上不少学者把它定性为“事实行为”。
12德国行政法教授哈特穆特。
毛雷尔(Pro.Hartmut Maurer)在他的《行政法总论》(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一书中指出:“采取强制方法的行为仅仅是事实行为……”。
13台湾学者李建良也指出,“二次战后,由于德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审判权改采‘概括主义’,故学者多认为即时强制(直接执行)在性质上属‘事实行为’。
”14在日本,其《行政代执行法》所规范的“代执行”行为,也被看成是“事实行为”。
15中国台湾亦有不少学者把此视作“事实行为”或“事实处分”。
16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我们有时常从“决意行为”阶段过渡到“实力行为”阶段,如(1)公安机关对张三作出强制传唤,(2)张三不从,公安机关才实施强制传唤措施,把张三强制带到公安机关。
在这种情况下应特别注意,这里的(1)行为,属于行政决定 17(命令性决定,非处分性决定),是决意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这里的(2)行为,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为,因为它是一种物理性的实力行为。
第五,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从属性。
行政强制措施是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具体说,是为保障其它具体行政行为的顺利作出或实现,所采取的行政手段。
就它与被保障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的关系而言,它是一种从行为,而不是主行为。
如扣押、冻结等,就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物,从而不利于事后行政决定的作出与实施。
第六,行政强制措施具有非制裁性。
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以制裁违法为直接目的,而是以实现某一行政目标为直接目的。
因此,行政强制措施并非须以当事人违法为前提。
它可以针对违法的当事人作出, 18也可针对合法的当事人作出。
如果说行政强制措施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联系,那也只是为了预防和和制止违法,而不是制裁违法。
后者是行政处罚的任务,而行政处罚显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第七,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可诉性。
行政强制措施在法律救济上适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二)项 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二)项 22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