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教学若干问题研究
刑法案例研究
刑法案例研究佚名案情简介案例一.2006年4月21日晚上10点左右,许霆与同事来到打工单位对面的自动柜员取款机旁,用自己的工资卡取钱,原本只想取一百元钱的许霆,取款机竟然吐出了1000钱。
当许霆再次把卡插进取款机,查询自己的余额,他吃惊地发现,自己的余额只少了一块钱。
他决定就再试试看,反复取款50多次后,原本卡中只有170多元余额,许霆竟一口气从自动柜员取款机里取出了5万5千元。
22日凌晨1点左右,许霆和同事再次来到自动柜员取款机前,许霆用自己的工资卡又一次连续取款102次。
只有170多元的银行卡,被许霆在自动柜员取款机上一共取出了17万5千元,他的同事则取款1万8千元。
4月24日下午3点,许霆离开单位,回山西老家。
就在许霆离开广州的同时,广州市商业银行发现了这台自动取款机的异常情况,根据许霆办卡的记录,很快查到了许霆。
2007年5月22日,许霆在他出差经过宝鸡火车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案例二.陈明应.饶金桃[夫妻]二人从电迅公司购买一台电话座机的同时电迅公司赠送给他们一张电话充值卡.但当他们给电话充话费是确发现每次给电话充值都提示<操作失败>.但他们很不干心,当查自己电话的话费时确发现自己的电话话费多出好几千块钱.也就是说每一次输入卡号密码确定都提示<操作失败>但每次只要有这样的提示时就能充值一百元的话费.但这张卡只有一百元[确能不断的充话费]他们二人知道这种情况后并用它来非法对外营利.给昆明市的话吧们充话从中获利几十万元.电迅公司发现后报案.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如何认定罪名.从案情来看这两件案例性质是样的,区别就在于第一个案例是用银行卡.第二个案例是电话卡.两案的共同点就在于该卡都存在着缺陷就是没有了限额.对于这两个案件社会引争议.笔者认为:这两个案件虽在行为上有所不同但是属于利用合法办理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并给银行和其他公司[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那么,在刑法上这种行为构成什么罪名呢?有观点认为:构成了刑法当中的[盗窃罪].持这一观点者认为:(2).盗窃罪并不以秘密为必然,即一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都是盗窃行为。
刑法教学相关问题探究
云 南 社 会 主 义 学 院 学 报
101
史,但却置于理工科为主的二本院校的大环境下,因而确 立了应用性、服务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案,这相当于前述 讨论中的职业教育。教师只有注重刑法思维训练环节,受 教育者才会具备更高的司法实践能力。比如,将瘫痪老母 亲带出去丢在深山老林与丢在市政府门口,定性是否相 同?此时就要注意分析的思路:从犯罪客体入手,看破坏 的是家庭秩序还是生命健康权? 国家实行“三合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后,法科学生要 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法官、检察官、律师)仅仅有学历和 学位是不够的,还需取得资格证,也因此司法考试是否通 过直接与就业挂钩。从我校法学专业学生来看,他们一进 入大学大多都能迅速看清这一形势,从而较快确定自己的 目标:考研还是司考?极少部分同学会选择同时考。在司 法考试的压力之下,他们也更有学习的动力。刑法作为重 要的部门法之一,在司法考试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对刑 法的学习,学生通常会预习会复习。这种情形下,如果再 坚持传统的“满堂灌” ,学生不但容易走神,况且这种纯 粹知识的讲授意义不大(学生都是认识汉字的) 。因此, 学生的变化和新的时代背景需要改革刑法教学方法。
刑法总则规定的是犯罪与刑罚的一般性、共性的问 题,刑法分则则是对具体犯罪和具体刑罚的规定。刑法总 则与分则内容的不同决定了二者教学上的差异。现就刑法 教学中的相关问题做一粗浅的探讨。 一、注重刑法思维训练环节 在我国传统的刑法教学中, “满堂灌”是主要的、甚 至是唯一的教学方法,刑法教育者注重的是刑法具体知识 的传授、讲解。或许,讲授教学在当时效果良好,然时过 境迁,新的时代特点和受教育者的变化让我们不得不扬弃 传统的教学方法,注重知识系统性、体系性讲解的同时, 更要着力于学生刑法思维训练环节。 应用性、服务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对受教育者进 行刑法思维训练。大学生不断扩招,大学教育已不再是以 前的精英教育。关于法学教育目标曾有两种讨论:一是法 学教育应是以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为目 标的职业教育;二是认为法学教育应以培养法学家或法学
刑法案例分析论文(5篇)
刑法案例分析论文(5篇)刑法案例分析论文(5篇)刑法案例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一、刑法案例教学法概述19世纪70年月美国哈佛高校兰德尔教授首次提出案例教学法。
我国在刑法的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的争论已有一段时间。
所谓刑法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刑法教学过程中,以刑事案例为依托,通过详细刑事案例将同学带入某种刑事法律情景之下,同学在法律情景之中真实感受案情甚至可以作为案例中角色进入情景,通过小组协作或者个人思索形式追寻解决案例中刑事法律问题的最佳方案。
这种教学方法具有以下特征:(一)拟真性刑法案例教学法用一个详细的案例将同学带入某个法律情景之中,此时涉及许多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同学在这种情景之下可以把课本上较为抽象的概念和理论怜悯景之中的详细情节相联系,这样就使得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以一种生活化的形式展现给同学,使得同学对学问点的理解更加真实、详细和直观。
(二)实践性案例教学法同学可以直观的感受案例,身临其境,结合理论学问,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法,在这一过程中,同学需要分析案情,动手查阅相关资料,假如是小组完成还需要和组员协作。
一个案例的完成可以让同学充分参加到刑法学学问的探究过程之中,在学到理论学问的同时,更加能提高同学的法律实践力量。
因此,案例教学法具有较强实践性。
(三)启发性在刑法案例教学过程中同学是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从案例情节的阅读分析,到资料的查阅整理,再到小组的争论和解决方案制定这些环节老师都只是以引领的形式参加,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同学自主进行,同学是课堂的主角,具有较强的启发性。
二、案例教学法对刑法教学的意义案例教学法对于同学法律运用力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充分调动同学学习热忱,相比具有自然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法符合刑法学应用学科的基本定位刑法虽然在学问点上具有肯定的理论深度,但其作为应用学科的地位是无需争议的,而应用学科的最大特征就是能够解决发生在这个学科后面的详细案例。
不同应用学科面对不同的事实和大事,刑法学作为应用学科面对的基本领实和大事就是每日每时地发生在刑法适用过程中的详细案件之中。
新形势下刑法案例教学法的改进
命 家 的传 统 教育 。还 要 教 育 他 们 尊 敬 老 人 , 结 同 学 , 他 们 团 让 学 会关 心他 人 、 心 集 体 等 。 师 在 课 堂 上 要 根 据 教 学 内 容 举 关 教 些实例, 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 , 全人格 , 强责任心 , 帮 健 增 培 养适 应 周 围环 境 的能 力 。 良好 品 德 与 健 康 的心 理 素质 是 在 日 常 生 活 中积 累 而 成 的 , 一 种 潜 质 、 是 自觉 的 意 识 , 任 何 强 制 是 手段 都 无 法 达 到 的 。 励 学 生做 到无 论 在 怎样 复杂 、 劣 的 环 鼓 恶 境 下 , 大 的 打 击 和 挫 折 面 前 , 烈 的 竞 争 面 前 甚 至生 死 面 前 巨 激 均 能 以 坚 强 意 志 、 定 而 积 极 的情 绪 、 稳 良好 的性 格 、 尚 的 品 高 格 及 和 谐 的人 际 关 系去 面 对 现 实 走 向未 来 。这 一 良好 的 素 质 是 获取 知 识 、 养 能 力 、 应 社 会 、 为人 才 的坚 实 基 础 培 适 成
一
刑 法课 堂教 学的 最 佳 效 果 。 关 键 词 : 法 案 例教 学 法 概 括 性 刑
、
新颖性
类 比设 例
在 刑 法 学 课 堂 教 学 过 程 中 , 用 案 例 帮 助 学 生 理 解 、 化 使 强 知 识 已经 得 到 了 普 遍 的 认 同 .有 的刑 法 教 科 书 也 穿 插 了一 些
Hale Waihona Puke 时 切 不 能 忽 略 素 质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应 将 培 养 目标 立 足 于 对 学 生 进 行 、 、 、 、 、 诸 多方 面 的 同 时 , 他 们 成 为 具 有 良 德 智 体 美 劳 使 好 的政 治 素 质 、 化 素 质 、 研 素 质 、 理 素 质 、 德 素 质 、 文 科 心 道 身 体 素 质 、劳 动 素 质 及 个 性 得 到 健 康 发 展 的合 格 公 民 。 长 期 以 来 , 们 片 面 地 强 调 知 识 的传 授 , 数 的高 低 , 纯 的 思 想 政 我 分 单 治 教 育 , 育 教 育 单 一 化 , 德 育 处 于虚 拟状 态 。 特 别 是 目前 德 使 高 校 学 生 中 独 生 子 女 较 多 , 们 从 小 到 大 都 是 以 自我 为 中心 . 他 虽 然 学 习 成 绩 比 较理 想 , 是 对 很 多 常 识 缺 乏 了 解 。 是 因为 但 这 他 们 在 家 中 任 何 事 情 都 依 赖 父 母 , 如 洗 衣 、 被 、 理 舍 务 诸 叠 整 都 不 会 做 。 在社 会公 德 中 , 们 有 的 随 地 吐 痰 扔 东 西 , 扫 卫 他 清 生 扫 自 己周 围 的 一块 地 . 少 集 体 责 任 一 。 节 水 节 电方 面 更 缺 t 对 2 , 是 视 而 不 见 , 室 、 舍 、 廊 长 明 灯 , 房 卫 生 间 自来 水 长 教 宿 走 水 流 , 乏 节 能 意 识 和 社 会 责 任 感 。有 的 花 钱 如 流 水 , 往 成 为 缺 往 月 光 族 。 不 替 家 人 着 想 , 情 无 义 无 责 任 心 。有 些 学 生 家 庭 从 无 并 不 富 裕也 是 如此 。 此 , 们 应 该 不 断 地 在 学 生 中 开 展 基 本 因 我 国 情 和艰 苦 奋 斗 等方 面 的 教 育 ,结 合 身 边 发 生 的 每 一 件 小 事 强 化 学 生 的社 会 责 任 感 。 例 如 在 学 生 中经 常 加 强 对 我 们 国 家 还 是 一 个 发展 中 国 家 。缺 水 缺 电 已是 摆 在 我 们 面前 的 一 个 很 严 峻 的 问题 ,要 杜绝 我们 身 边 的长 明灯 长 流 水 现 象是 我 们 每 个人 的责 任 , 强化 学 生 的 节 约 意 识 的培 养 和发 扬 老 一 辈 革
案例教学法在刑法学教学中的运用研究
1 案 例要贴 近现 实生 活 。笔 者尽 量 选 择 生 活 .
中发 生 的真实 案例 , 比如云 南大 学学 生 马加 爵杀 人 案 、 华大 学学 生硫 酸 伤熊案 、 光 正抢 劫案 、 安 清 周 西 宝马彩 票案 等 案 例 。这 些 案 例 贴 近 社 会 现实 和 实 际生 活 , 的还 是 在 校 大 学生 犯 罪 的案 件 , 生很 有 学 感 兴趣 , 讨论 案 例时 , 言很 积极 , 堂气氛 十分 活 发 课
董
[ 摘
红, 王有 强
要]刑法学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性, 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 用性。理论联 系实际是刑. 法
学教 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案例教 学是贯彻这一教学原则的最有效的方法。为了提 高案例教学的效果。 教师要认真选择案例 , 采取 多种案例教 学形式 , 注意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 时对案例教 学进行引导和 及
一
为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什么罪以及判处什么样的刑 等都要以刑法的有关原理为依据 。所以, 刑法学课 程教学中的理论教学是非常重要 的。但 如果单纯
学原则 的最有 效方法 。
【 基金项 目】 西北农林科技大 学2 0 0 9年教 学研究项 目(Y 09— 1 ) J 2 0 15
12 7
问题 。
学 中, 结合案例 来 讲 授 刑 法 学 理 论 , 可 以 把 刑法 就 学抽象 的理论 通 俗化 、 显 化 , 学 活 动 也 就 变得 浅 教 生 动 。学生们 容易理 解 , 自然 喜欢 听 。 ( ) 四 有利 于提 高教 师 的素质 进行 案例 教 学 , 教师 事 先 要 做 组 织 、 准备 工 作, 就必须 具有 较 高 的 学 术 水平 , 握 丰 富 的理 论 掌 知 识 , 备理论 和实 践 的融合 、 通 能力 , 终 站在 具 贯 始 该 门学科 研 究 的前 沿 , 选 出 一 些 适 合 教 学 的案 筛 例 。同 时 , 教师 对案 例 中 的法 律 问题 要有正 确 的认 识 和 比较 深入 的见解 , 学 生在案 例 教学 中提 出 的 对 有关 问题 事先 要预 测 到 并 对 如 何 解 答做 到 心 中有
刑法教学改革问题探究
第二 , 网上讨 论。网上讨论 是在大家都不知道对方是谁 的情况 下 , 网上思辨 ” 目, 在“ 栏 就刑法问题 或试 题进行 的讨论 。大家可 以 不分彼此 , 各抒 己见 , 对刑 法立法和 司法实 践进行沟通 , 如关于 “ 安
乐死” 是否应 当合法化 、 当前渎职犯罪 问题以及对刑 法修正案 的认
识等进 行广泛交流和探讨。
第三 , 老师定期梳理及评析 。针对学 生在 网络上 的讨论 以及提
出的问题 , 任课教师定期汇 总, 并把一些理论 观点 、 自己的见解 和一 些刑法学教学资料存储在 自己创设 的网络板块里 , 可以随时查 学生 阅, 让绝大多数学生充分利用 网络 资源 开阔眼界 , 大限度地受益 。 最
13“ . 理论 +案例 +真题” 式教学
下方面进行了尝试。
1 新颖 互动 的教 学 方 法
探索好的教学 方法是 师者必 须具 备的素质 , 这样不仅 能赢 得学 生 的喜爱 和尊敬 , 还能提高 学生对 学习 的兴 趣 、 积极性和创 造性 。 在刑法教学中, 笔者 除了采 用通 常的“ 例式教 学法 ” “ 案 、 情景式教学 法” “ 、 模拟法庭式教学法 ” “ 、 多媒体教学法 ” “ 、 诊所式教学 法” 等教
法学各个方 面的基础理论 , 分论则是各个罪 名和法定 刑 , 向于实 偏 践性 。刑 法最重要的理论 构成部分是统 领刑法理论 的犯罪构成理 论。 这个理论 体系 贯穿刑 法学习 的始终 ; 了理论 性 , 法也具有 除 刑
学 方 法 外 , 些 行 之 有 效 、 深 受 学 生 喜 爱 的 创 新 性 教 学 手 法 也 屡 一 且
关于刑法教学中的三个问题
科书真正能够敏 捷地反 映刑法 理论研 究的 前沿成果 ” 吸 ,
成为热点的情况下 , 如何在 大多 数本科 阶段 未开设大 陆法 系刑法学课程的高校中 , 处理刑 法传统教义 学与大陆 法系
刑法学理论之间教学上 的矛盾 ; 二是在刑法 分论教学过程 中如何 以较为直接 的方 式 向受 传统 刑文化 影响 较深 的大
中如何 处理
正如康德所述 , 教义学 是 “ 自身能 力未先 予批判 的 对 纯粹理性 的独断过 程” 而法律 教义 学者不 问法 究竟是什 ,
么, 法律认识在何种情况 下、 在何种 范围中、 以何 种方 式存
是应该选择何种教材 , 二是在讲 授过程 中各 部分 的内容
如何遴选和设置 比率 , 三是如何 以一种较为合适 的讲解方 式让本科生易于理 解晦 涩的大 陆法 系刑法理 论并 不至于 与我 国的本土理 论相 混淆 。这确 实是在 教学过 程 中应 该
予 以思考的 , 其意义重大 :
一
在。即使它是在批判 ……也总是在 系统 内部论 证 , 触 并不 及现有体制… 。传统意义上说 , 将刑法学 教材归之 于教义 学范围是没有问题 的。尤其是 我国较早 的刑 法学教材 , 特
别强调教材与 刑法 的统一 , 不但 以刑 法体 系为编 写体例 , 而且 其编写 的唯 一 目的就 是 学 习、 深入 理 解刑 法 J 。另
赖早兴 , 健 贾
( 湘潭大学 法学院 , 湖南 湘潭 4 10 ) 1 15
摘
Hale Waihona Puke 要: 在大多数本科 阶段未开设大 陆法系刑法学课程 的高校 中, 当妥 当地处理 刑法传 统教 义学与大陆法系刑法学 应
刑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优秀案例
刑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优秀案例优秀案例一:《刑法与国家治理》该案例旨在通过刑法课程教学,引导学生思考刑法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国家责任感。
教学内容包括刑法基本原理、刑法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刑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等。
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学生将能够深入了解刑法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并能够从法治的角度思考和解决社会问题。
优秀案例二:《刑法的适用与司法公正》该案例以刑法的适用和司法公正为主题,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文,引导学生掌握刑法的适用原则和司法公正的要求。
教学内容包括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司法公正的内涵和实现路径等。
通过案例分析和辩论,学生将能够了解刑法适用和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培养正确的法律观念和价值观。
优秀案例三:《刑法与社会公平正义》该案例以刑法与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通过探讨刑法对不平等现象的调整作用,引导学生思考刑法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
教学内容包括刑法的平等原则、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涵和实现路径等。
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学生将能够认识到刑法对社会不平等现象的调整作用,培养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和行动力。
优秀案例四:《刑法与人权保障》该案例以刑法与人权保障为主题,通过分析刑法对人权的保护作用,引导学生掌握刑法保护人权的原则和方法。
教学内容包括刑法对人身自由、人权平等和人格尊严的保护等。
通过案例分析和辩论,学生将能够了解刑法对人权的重要保障作用,培养尊重人权的价值观和法治意识。
优秀案例五:《刑法与犯罪预防》该案例以刑法与犯罪预防为主题,通过分析刑法对犯罪的预防作用,引导学生掌握刑法预防犯罪的原则和方法。
教学内容包括刑法的威慑作用、刑法的教育作用和刑法的改造作用等。
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学生将能够了解刑法对犯罪的预防作用,培养预防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优秀案例六:《刑法与社会安全》该案例以刑法与社会安全为主题,通过分析刑法对社会安全的维护作用,引导学生掌握刑法维护社会安全的原则和方法。
教学内容包括刑法的保护对象、刑法的保护范围和刑法的保护手段等。
《刑法学》案例教学必要性研究
在讲授硎 法等 理论知识 的过程 了我 国 育应是 民族拓兴 、 教 社会进步的基 养创新能力 , 缩短理论与实践距离等方面 论知识 。 而且 , 还能使学 生更准 中- 面对 庞杂而难懂的概念 、 原理和规 范 石 .在教学方法上, 引入案例教学是教 学 作用 不容小 视。”
更清晰地了解和把握基本概念 、 原理、 以及一些其他重要问题 , 如何 能使 学生对 方 法的 大胆改革与创新 . 本文从案例教 学 确 、 能 符合 研 法学》 认识 发展的一般规律 , 到案 成 文法规则等 。实践证明, 引入案例教学 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再深一层次 , 刑法学》 教育走 出困境行之 有效 的 培 养学生运用 理论知识分析和 解决 实际 例教 学符合 硎 法学》 育改革 的 目标, 教 再 法 是 ‘ 到 案例教 学符 合 岱 刑法 学 素质教 育的要 方法和 途径 。 》 问题的能力 , 教学方法的选择是一个至关
育
《 刑法 学 案例 教 学必要性 研 究
口文 / 桂 华 孙
( 平顶 山学院政法学院 河南 ・ 平顶 山)
[ 提要] 《 国家 中长期教 育改革和发 教学深 入浅 出阐释 ‘ 刑法 学》 理论 ,在 激 “
硎 法学> 课程 的教学 首要 的和基本
培 的教学 要求是 向学生传授 基本 的刑法理 展 规 划纲- 2 1- 0 0年) 中深 刻阐述 发学生学习兴趣 加深对知识理解度 ,  ̄( 0 0 2 2 》
刑法实践性教学探讨-卷宗案例教学法
是指教师收集真实的案件卷宗, 将卷宗内容分发给学生, 由学 生分组对卷宗进行分析、 讨论, 将教师的课堂教学同学生的课 论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在学习刑法基本知
识和基本理论的同时培养理解、分析及口头表达等综合法律 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 卷宗案例教学法不同于传统的案例教学法 ,传统的案例 教学的实施方式主要限于教师对案例的简单分析, 即以讲解
会科学知识, 增加文化积累。卷宗案例教学具有互动性, 由于 学生的积极参与, 在阅读卷宗中不断发现问题, 促使其不断思
考, 尽力去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 3. 有利于法律职业角色教育。 在卷宗中, 忠实地反映了侦 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 询问证人等的调查取证 , 检察人员、 辩护人围绕着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所进行的收集证据 ,运用证 据及刑法基本理论支持或者反驳罪与非罪、 此罪与彼罪、 罪重 与罪轻的主张,审判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刑法条文及司 法解释的诊释和运用的整个过程。 通过卷宗, 学生很容易进人
员、 检察人员 、 辩护人、 审判人员的职业素养 , 不同法律职业角 色对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不同的角度。 4. 有利于现代法律观、 法律精神 、 法律思维方法 、 法律解 释、 法律推理、 法律论证等法律技术的训练。在刑事司法过程 中, 只有依照严格的法律思维 , 运用现代刑事法律技术 , 才能 排除个人偏见, 避免随意性, 形成并推导出解决法律问题的正 确结论。 在卷宗教学过程中, 教会的是学生如何去学习和运用 刑事法律 , 即学习寻找法律 、 分析法律 、 解释法律和使用法律 的能动的方法 , 而不是机械的公式和凝固的知识。 三、 卷宗教学法的建构 1. 选择合适的卷宗 进行卷宗案例教学, 必须要建立一个卷宗库。 卷宗的选择 非常重要, 必须与法院等实践部门建立常规联系, 卷宗案例的 选择要有典型性、 可辩性、 趣味性。所涉及的罪名是学生在学
刑法教学若干问题之浅议
确较 多 , 但是我们对“ 罚论” 刑 的讲授是否应仅限于具体 的制
度与期 限呢? 笔者认 为 , 在刑 法 学 的 教学 过 程 中, 了“ 罪论 ” 除 犯 与
经济发展 的标志 , 是历 史 的必 然 。以人为本 , 重人 的存在 尊 价值 、 主体地位及其人格尊严 , 反映在刑事 法律 中, 必然要求 其制定 与适 用都 应与人的本性相符 , 尽可能地 轻缓宽 和。这 也有利 于培养公 民内心的法律信仰 , 以及社会共 同体 的法治 观念 与心 理 。 但另一 方 面 , 不可 否认 的是 , 国 尚存 在着重 我
“ 刑罚论” 两大命题需要重点学 习外 , 刑事政策问题也需要详
细讲授 。刑事政策是现代刑法 的重 要 内容 , 作为治理 犯罪 的
维普资讯
20 0 8年 1月
1 6卷 第 1
山西警 官高等 专科 学校 学报
J u n l fS a o i c d n o r a o h nXi l e A a e P c
J n. 2 0 a ,0 8
VO . 6 No。 I1 1
论” 占据 的课时也远远 多 于“ 所 刑罚论 ” 。直至 “ 罚论 ” 刑 的
学习, 习得 的主要是一 些具 体 的刑 罚制 度 , 尤其是 刑罚 种类 与期 限 , 以及具体裁然 , 从篇 幅看 , 犯罪 论” “ 中需要学 习的 内容 的
教学模式 与进 程提几点意见与建议。
一
待, 俾能节省刑事资源 , 而改用 在该用 的地方 ; 他方 面则对不 能不矫治或矫治 困难 的犯罪 或犯罪 人 , 以严格 的刑事政 策对
待, 俾能将有 限的刑 事 资源 充 分运用 。 前 者 的适 用 对 象乃 ”
刑法分论教学改革的若干问题探析
第 4期
河 南 司 法 警 官 职 业 学 院学 报
Ju n fHe a u iilP l eVo ain lC l g o r a o n nJ dca oi c t a ol e l c o e
20 0 9年 l 2月
D c mb r 2 0 e e e ,0 9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个刑法分则 的内容 , 导致在 实践 中遇到稍复杂的一些 案件就 束手无策或顾此失彼 了。 关于传统刑法分则教 学的弊端 , 多学者 已经注意到 , 许 并提出了一些改进 的方法 , 但截 至 目前 , 度和效果 均不够 力
突出。
、
传统 刑法分 论教学模 式之弊 端
( 教学体 系、 一) 方法设置不 当 传统刑法分论的教学 , 采取 的是按刑法典分则规定 的体 系 、 序来 组 织 教 学 。 顺 传 统 教 学 方法 不 考 虑 实 践 中具 体 类 罪 的 发 案 率 和 危 害 性程度 , 对所有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不分重点 , 不分难点 , 按 分则规定的顺序逐一讲解。实际上 , 分则 中规定的有些 罪是
夺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各 ・ ・6- ・ ・ ・ ・ ・: 夺 ・ ・ ・ ・ ・ ・ ・ 夺 . . 4>・ 串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 . 夺 夺 6 夺 夺 夺 孛 . . 夺 . ・ } 争 夺 . 夺 . 串 }・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之 间 的相 互 关 系 及 界 限 的认 定 , 少 预 先 考 虑 这些 罪在 具 体 更 实践 中发生冲突 、 重叠 、 交叉 、 转化时应如何解决 的问题 。结 果是 , 学生们对具体的单个 个罪 的特征 、 构成要件熟记在心 ,
刑法案例研讨课题讨论案例
第一组案例1.大栅栏砍人事件被告人张健飞,于2009年9月17日18时许,酒后在大栅栏步行街、粮食店街、六必居旅馆等处无故持刀刺扎被害人邱某、历某等人。
邱某、历某死亡,14名被害人均不同程做好人力资源,企业无忧度受伤。
张健飞被当场抓获。
2010年11月8日,北京市一中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张健飞死刑。
2012年5月11日,张健飞被执行死刑。
2.徐玉元故意杀人案徐玉元,1963年生,江苏省泰兴市人。
2010年4月29日上午,徐玉元在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持刀砍伤32人,其中5人重伤,包括2名小孩,1名保安,1名老师,1名志愿者。
2010年5月15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徐玉元犯故意杀人罪,虽杀人未遂,但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判处死刑;5月26 日上午二审维持原判;5月30日上午在江苏泰州被执行死刑。
3.河南光山校园杀人案被告人闵拥军,受“世界末日论”的影响于2012年12月13日离家外出游走,次日7时许,闵拥军行至陈棚完全小学大门斜对面的被害人向家英家中要求烤火,向家英称屋内没有柴禾,闵拥军十分恼怒,拿起向家英家中的菜刀朝向家英头部连砍两刀,致向家英倒地。
闵拥军以为向家英已被其砍死,遂想既然已杀人,就再到学校将学生杀一片,而后闵拥军持菜刀冲入完全小学,见学生就砍。
闵拥军共砍杀24人,其中致向家英和7名学生重伤,11名学生轻伤。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闵拥军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3年6月27日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3日,信阳市中院认定被告人闵拥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需要思考的问题:1.对这类在公共场所持刀砍杀不特定对象的行为如何定罪?2.这类行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组案例吴昌国破坏交通设施案吴国昌,男,浙江人。
2006年3月23日晚,吴国昌携带作案工具窜至京九铁路江西吉安境内,将铁轨切开一梯形缺口,妄图造成列车颠覆和人员伤亡。
浅议在刑法教学中如何进行案例教学
一
、
刑 法教 学案 例 的选 择 标准
案 例是 案例 教 学 的 基础 和平 台 , 没有 好 的案 例 做 支撑 就 不会 有 很好 的教 学 效 果 。 因此 , 在案 例 教 学 中, 案例 的选 择 是 首 要 问题 。笔 者认 为 案 例 的选 择 至少 应该 遵循 以下 几个 原则 。 ( ) 例要 与教 学 目标 和 内容 相一 致 , 一 案 即要 具 有 针对 性 案 例选 择 的针对 性是 指教 学所 选取 的案 例应 符 合教 学 目标 和教 学 内容 的需 要 , 与教 学 的重 点 及 难 点 问题 具有 关联 性 。刑法 教学 中要 通过 刑法 案 例 的 教学 , 学 生加 深对课 程 重点 或难 点 的理解 , 能运 使 并 用所 学 的刑 法理 论知识 分 析解 决案 例 中所涉 及 的具
( ) 二 案例本身必须蕴涵一定的法理 , 即要有典
型性
案例 的典 型性 是 指 , 选 取 的刑 事 案 例 在全 国 所 和某 一地 区具 有较 大 影 响 , 家 比较 关 注 并 且 案例 大 本身蕴藏 了某种法律关系或者法律理论 , 需要学生 运 用理 性 思维来 分 析 隐藏其 背后 的法 理 内容 。 比如 对于 盗窃 罪 、 占罪和诈 骗 罪 的理 解 , 侵 许霆 案就 是一 个很好 的教学案例 。许霆利用 自动取款机 的错误连 续 取款 十 几万元 , 审法 院判 其无 期徒 刑 , 一 判决 后社 会 影 响非 常大 , 同阶 层 的人 对 此 看 法 不 一 。普 通 不
21 0 2年 2月
第2 6卷 第 1期
新乡学 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Ju a o ixagU iesy Sca Sine dt n o r l f n i nvri (oil c cs io ) n X n t e E i
谈案例教学法在《刑法》课程教学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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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跟上时代的要求和反映当前 的教育实际。如 结合案例内容 和教师所提问题学习教材相应的内 果案例不作更新 , 多年不变 , 么 , 那 学生也只能处 容, 学习相关 的法律法规, 以加深对教材 内容 的理 理几年前的事情和得到几年前的知识 。 因此 , 案例 解 , 以帮助 自己吃透案例, 在反复思考的基础上 并 更新是保持课堂活力的血液。 另外 , 所选案例最好 归纳整理 , 学会对案例所提供的思考题进行分析 , 具有 一定 程度 的疑 难 性 。疑 难 主要 指 在案 件 的定 抓住本质 , 分清主次 , 提出 自己的见解 。如果是分 性、 法律关 系的性质 、 法律 的适用 、 任的承担等 小组进行讨论 的案例 , 责 还要集体进行准备 , 长要 组 方面存在着分歧意见 。重大的案件不一定是疑难 进行必要 的分工 , 调动全组成员积极进行准备 。 使 的, 即使是情节简单的案件 , 也可能出现多种结论 学生明 白如果 没有充分 的准备就 不可能积 极发 性意 见 。而各 种意 见 、 方案 及 理 由均 应 提供 出来 , 言 , 也不可能理解整个案例的 内容 , 因而不可能真 从而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问 ,避免采用 单一化的模式化的僵硬思维方式。 同时, 还应注意 案例的新颖性 ,要重视分析研究我国司法实践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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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 年第 2 06 期
( 总第7 期) 4
谈案例教 学法在《 法》 刑 课程教 学 中的运用
丁 明
( 西警官 高等 专科 学校 广 西南 宁 502 ) 广 303 摘 要 : 案例教学法应 当适合法学专业的教 学特 点和教 学要 求。教师应呈现问题和让学生提 出问 题, 让学生先就 问题进行交流, 要加强指导, 进行初评 , 并根据学生的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
法律课教学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小明是一名高中二年级的学生,由于家庭原因,他对法律知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明在图书馆翻阅了一本关于刑法案例的书籍,书中详细描述了一个真实的盗窃案件。
小明深受启发,决定将这个案例带到法律课堂上与同学们分享,并希望借助这个案例来探讨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作用。
案例描述:该盗窃案件发生在我国某市,被告人张某是一名无业青年。
张某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决定通过盗窃来获取钱财。
在一次深夜作案过程中,张某盗取了某公司价值10万元的财物。
案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依法起诉。
在法律课堂上,小明向同学们介绍了这个案例,并提出了以下问题:1. 请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 如果构成盗窃罪,张某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3. 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案例分析:1.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张某盗窃了某公司价值10万元的财物,属于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2. 如果构成盗窃罪,张某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张某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有期徒刑:根据盗窃数额和情节,张某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罚金:根据盗窃数额和情节,张某应当被并处罚金。
(3)没收财产:如果张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法院可以判决没收其部分或者全部财产。
3. 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1)规范行为:法律通过明确盗窃行为为犯罪,使人们意识到盗窃行为的严重性,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
青少年犯罪心理与刑法教育案例分析与改进方法
青少年犯罪心理与刑法教育案例分析与改进方法1. 引言青少年犯罪问题在当代社会已经显得越来越突出。
对于这一现象,我们应该深入探讨其背后的心理原因,同时寻找刑法教育的改进方法,以减少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
2. 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青少年犯罪行为往往涉及个体在心理上的问题。
例如,青少年阶段是个人认同形成的关键时期,缺乏稳定的自我认同容易导致激进的行为。
同时,青少年因为对规则的认知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同伴影响,从而参与非法活动。
此外,来自家庭、社交环境的压力和偏差也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3.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3.1 案例一:小明的家庭不和谐小明的父母离婚,他和单亲母亲一起生活,但母亲常年忙于工作,无法给予小明足够的关注和指导。
小明在学校中经常被同学欺负,感到自卑和孤独。
在这种环境下,小明在青少年时期开始违法犯罪活动。
3.2 案例二:杰克的社会压力杰克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犯罪率高的社区中,他的父母辅导不力,他屡次与违法团伙接触。
在这种负面环境的影响下,杰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 刑法教育案例分析4.1 案例一:改进家庭关系针对小明的案例,可以通过加强家庭关系来改善他的心理状态。
政府可以提供专门的家庭矫治方法,为单亲家庭和困难家庭提供帮助。
同时,学校应该提供心理咨询,帮助小明建立自信,并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4.2 案例二:提供社会支持对于类似杰克的案例,社区和政府应该共同努力提供更多社会支持机构。
例如,增加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师的配备,帮助青少年走出困境,并提供适当的刑法教育,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5. 改进刑法教育方法5.1 综合教育刑法教育不仅应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还应传递正确的社会道德观念。
通过综合教育,将法律和道德联系起来,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增强其法律意识。
5.2 互动式教育传统的刑法教育往往是单向的,只是简单地传授法律知识。
而互动式教育将学生主体性的参与进来,通过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关于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相关问题探讨
90区域治理RULE OF LAW作者简介:吴众垚,生于2000年,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为法学。
关于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相关问题探讨西南民族大学 吴众垚摘要:鉴定式案例分析是来源于德国法学教育的一种新型的案例分析方法。
本文在对此方法的内涵与特点进行揭示的基础上,对其关于与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是否具有依附性、是否在司法实践中的可适用性等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关键词:鉴定式案例分析;犯罪构成;司法实践中图分类号:DF7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0)32-0090-0001一、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内涵与特点所谓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系德国法学院在其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案例分析法。
指在进行案例分析时,是要先以假设性语句抛出问题作为起始点,然后开始逐步、逐要件地进行确认,最后才得出是否成立该罪的结论。
[1]具体来说,就是采取定义法律概念、涵摄案例事实,进而提出该概念是否被实现的确认结果的一种分析思路与方法。
而这种方法将其运用于刑法案例分析时,则是主要依赖其与德日三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进行结合,将一个案件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拆分,分别对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作为构成框架,并对三者进行逐一审查,最后得出定罪和量刑的结论的分析方法。
此种案例分析方法具有下述特点:(一)更加注重思维过程而非结果,使分析思路稳定缜密鉴定式均要求学生严格遵循“设问——定义——涵摄——结论”的四步骤。
设问在于提出意欲论证之问题;定义则意在界定设问中的概念;涵摄则是将案件事实与定义做比较,以确定案件事实是否符合定义从而满足构成要件;结论则呼应设问,得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2]。
此种步骤是司法三段论的运用,在形式上类似解数学方程式,需分析主体按步得分,步步为营。
因此鉴定式分析方法要求分析者言必有据,注重推理论证,是鉴定式案例研习的重要特点。
按照鉴定式完成的案例分析报告,呈现出逻辑递进、思维严谨并且体系串联的塔体式层次。
刑法学案例教学的反思和构建
刑法学案例教学的反思和构建摘要:刑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案例教学在整个刑法教学进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
在刑法学案例教学实践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主要表此刻刑法学案例教学的目标、模式和案例选择取向三个方面。
只有对这些问题加以反思并从头构建,才能使刑法学案例教学健康发展。
关键词:刑法学案例教学反思模式“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Socratic method),它最先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他在教学中采用的“问答式”教学法可以看做案例教学的雏形。
柏拉图在此基础上将问答积累的内容编辑成书,并将一个原理对应于一个例子,这些例子就是案例的雏形。
1829年英国学者贝雷斯率先将其适用于法律教学中。
1870年前后,时任哈佛法学院院长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得尔将案例教学运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中并加以推行。
由于各国法律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不同,案例教学方式在不同法系国家的地位也不尽相同,其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无足轻重。
但最近几年来,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也开始注重案例教学法,并把案例教学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所谓刑法学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刑法学理论时,结合较为典型的刑事案例剖析其中包含的法律关系,从而加深学生对该刑法学理论熟悉与掌握的一种教学方式。
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以本为本、从概念到概念的注入式教学方式,成为一种增进学生成为教学主体的开放式教学方式。
刑法学案例教学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从例到理”型,即引导学生运用案例,通过自主合作,群体思维撞击,寻觅知识,熟悉规律,并运用掌握的规律和概念去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从理到例”型,即给出大体概念,启发学生运用大体概念,发散思维,以理剖例,以例证理,从而取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刑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案例教学在整个教学进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刑法学教学都十分重视刑法学的案例教学。
法治教学案例
法治教学案例法治教学案例一:案例名称: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法律纠纷案例概述:某日,李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在某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李某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李某与死者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
但是,在履行赔偿协议的过程中,李某发现自己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过高,于是反悔了。
案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我们需要探讨的是合同法的相关问题。
首先,李某与死者家属达成的赔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当受到合同法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因此,李某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案例结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应当履行赔偿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如果李某不履行协议,死者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履行赔偿责任。
法治教学案例二:案例名称:一起网络诈骗案的侦破与处理案例概述:某市警方接到报案,称有人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活动。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网站、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经过一系列侦查和调查,警方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案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我们需要探讨的是刑法的相关问题。
首先,网络诈骗属于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罪范畴。
因此,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结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受到刑事制裁。
警方已经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接下来将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我们也应当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以避免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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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教学若干问题研究
摘要案例教学是刑法教学的重要方法,这种教学方式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还能够锻炼学生综合法律运用能力,有利于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在刑法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应该把握好刑事案例的选取、案例的解决和教师点评三个环节,同时,案例教学的运用还需要避免一些误区。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刑法教学运用
基金项目:曲靖师范学院“校级优质课程建设项目”(YZKC20XX030)。
作者简介:袁琴武,曲靖市师范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9387/ki.1009-0592.20xx.06.250
刑法学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之一。
学习和掌握刑法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刑法学是与司法实践紧密相联的具有很强实践性的学科。
这就不仅要求学生能掌握刑法的有关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求在学习中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运用能力。
因此,学生学习刑法学一方面要求系统的
掌握基础理论知识,还需要密切结合刑事案例,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然而,传统的刑法学教学模式是一味的满堂灌的讲授方式。
这种方式的优点教师能够将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全面和系统的传授给学生。
但是这种教学方式重视理论知识的讲解却忽略了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重视学生课本知识的学习却忽视了学生综合法律素质的培养。
因此,刑法教育工作者纷纷探讨刑法学的教学改革问题,以寻求更为科学、合理且有效的课程教学模式。
随着案例教学法的提出,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案例教学为刑法的教学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一、刑法案例教学法概述
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兰德尔教授首次提出案例教学法。
我国在刑法的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的讨论已有一段时间。
所谓刑法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刑法教学过程中,以刑事案例为依托,通过具体刑事案例将学生带入某种刑事法律情景之下,学生在法律情景之中真实感受案情甚至可以作为案例中角色进入情景,通过小组协作或者个人思考形式追寻解决案例中刑事法律问题的最佳方案。
这种教学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一)拟真性
刑法案例教学法用一个具体的案例将学生带入某个法律情景之中,此时涉及很多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学生在这种情景之下可以把课本上较为抽象的概念和理论同情景之中的具体情节相联系,这样就使得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以一种生活化的形式展示给学生,使得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更加真实、具体和直观。
(二)实践性
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直观的感受案例,身临其境,结合理论知识,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需要分析案情,动手查阅相关资料,如果是小组完成还需要和组员协作。
一个案例的完成可以让学生充分参与到刑法学知识的探索过程之中,在学到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加能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因此,案例教学法具有较强实践性。
(三)启发性
在刑法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从案例情节的阅读分析,到资料的查阅整理,再到小组的讨论和解决方案制定这些环节教师都只是以引领的形式参与,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学生自主进行,学生是课堂的主角,具有较强的启发性。
二、案例教学法对刑法教学的意义
案例教学法对于学生法律运用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热情,相比具有天然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法符合刑法学应用学科的基本定位
刑法虽然在知识点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但其作为应用学科的地位是无需争议的,而应用学科的最大特征就是能够解决发生在这个学科后面的具体案例。
不同应用学科面对不同的事实和事件,刑法学作为应用学科面对的基本事实和事件就是每日每时地发生在刑法适用过程中的具体案件之中。
刑法案件和刑法案例就成为支撑刑法学科的基点,作为以这个学科之状况为依据的教学活动就不能离开
刑法案例,这是刑法案例教学客观必然性的理论根据。
(二)案例教學法有利于提升学生对于刑法学的学习兴趣
从心理认知的角度来看,学习是一种自由性、自主性的选择行为,只有学习材料使学生有兴趣才能进行有效学习,而案例教学法正好具有这一功能。
在案例教学法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再被动的接受刑法抽象理论,而积极主动的分析案例,探索刑法知识并运用其解决案例,这过程学生容易获得自我认同感的同时更加容易对刑法产生学习兴趣,正因为此案例教学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律素养
法律综合素养包括对于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条文的掌握、案例法律关系的分析以及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
在传统的讲授法过程中,学生始终被动的接受书本知识,更多的是听老师怎么讲授知识点或者分析案例,但他们自身的案例分析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得不到应有的训练和塑造,缺乏实践能力的锻炼。
这种单一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法学学生,大多数学生只能纸上谈兵,进入社会后不能致知于行。
而案例教学法正好能够弥补讲授法的这一不足之处,教学过程中要求老师督促、引导学生自主分析案例,大胆假设,通过查阅法律资料论证自己的想法,整个案例从法律关系的分析到法律的适用都由学生完成,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都能够得到、很好的锻炼,这些能力都是学生以后成为法律人才所必须的。
(四)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自学能力是当今社会对法学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的自
学能力是高等教育培养的重要目标。
而传统单一讲授知识方式以灌输的形式教给学生现成答案,学生通过机械的记忆所谓标准答案获得知识,这样导致老师教什么学生就只会什么,刑法学这类课程知识复杂,课时却有限,老师能在课堂中讲授的内容始终有限,因此学生课后自学非常重要。
案例教学法本质上是教师有一定参与度(如组织、促进和评价等)的学生自学活动,在学生自主分析案情、查阅资料并寻求解决路径的过程中逐渐就培养了自主学习的方法和技能,为庞大的刑事理论知识学习打下能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