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邵阳市民政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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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邵阳市民政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

制调整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5]39号

【发布部门】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23

【实施日期】2015.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邵阳市民政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市发〔2015〕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的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 2.涉港、涉澳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

1.将市社会救助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市民政局。

2.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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