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异地派遣员工补助管理办法
派遣人员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派遣人员补贴管理,保障派遣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派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临时派遣等形式的派遣人员。
第三条公司对派遣人员实行统一的补贴制度,确保派遣人员享有与公司正式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第二章补贴范围与标准第四条派遣人员补贴范围包括以下几类:1. 基本工资补贴:根据派遣人员的岗位性质、技能水平和工作年限,确定相应的工资补贴标准。
2. 工作补贴:针对派遣人员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补贴。
3. 住房补贴:根据派遣人员的居住地和工作地点,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
4. 交通补贴:为派遣人员提供上下班交通补贴,具体标准根据实际交通费用确定。
5. 健康补贴:为派遣人员提供定期体检、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
6. 节日慰问补贴:在传统节日或公司庆典活动中,给予派遣人员相应的慰问补贴。
第五条补贴标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 基本工资补贴:参照公司正式员工工资水平,结合派遣人员岗位性质、技能水平和工作年限,确定相应补贴标准。
2. 工作补贴:根据派遣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或项目的难度、重要性和贡献程度,确定奖励性补贴标准。
3. 住房补贴:参照当地住房市场行情,结合派遣人员的居住地和工作地点,确定住房补贴标准。
4. 交通补贴:根据实际交通费用,结合派遣人员的居住地和工作地点,确定交通补贴标准。
5. 健康补贴:参照公司正式员工福利待遇,为派遣人员提供相应的健康补贴。
6. 节日慰问补贴: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需要,确定节日慰问补贴标准。
第三章补贴发放与核算第六条补贴发放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具体发放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补贴核算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派遣人员的岗位性质、工作表现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补贴核算。
第八条派遣人员如有变动,如离职、晋升等,补贴核算按照变动后的岗位性质和相关规定执行。
异地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管理办法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竞聘上岗机制的建立,本公司与省公司及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日益频繁,为进一步规范人员和岗位管理,调动异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公司及各区县分公司正式人员。
二、异地工作的类型按照目前的工作需要,共为分七类:省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省公司人员下派到本公司挂职锻炼;省公司内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本公司人员调入区县分公司工作;本公司人员下派到区县分公司挂职锻炼;区县分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本公司工作。
三、津贴补贴办法(一)调入人员xx1、省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总经理级每月**元,副总经理级每月**元,部门主任级每月**元,科级每月**元,普通员工级每月**元。
2、省公司内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总经理级每月**元,副总经理级每月**元,部门主任级每月**元,科级每月**元,普通员工级每月**元。
3、本公司人员调入区县分公司工作: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1**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800元。
4、区县分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元。
(二)下派挂职锻炼人员津贴: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元。
(三)借调人员津贴:1、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本公司工作:区县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本公司任命),部门中层干部每月补贴**元(本公司备案),其他人员每月补贴**元。
2、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其他区县分公司工作:区县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本公司任命),部门中层干部每月补贴**元(本公司备案),其他人员每月补贴**元。
四、其他说明1、异地工作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经本公司批准,由各级组织委派,前往的实际工作地点和配偶或父母的家庭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单向车程为150公里以上的、且批准派驻异地工作期限满3个月以上的本系统正式员工。
异地派遣员工补助管理办法
异地派遣员工补助管理办法
驻外及出差补助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跨地域发展的需要,完善公司驻外派遣员工福利待遇,使公司员工的福利更趋合理化,依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对驻外员工相关补助标准进行修订。
一、适应范围及定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长期驻外人员指公司委派在太原以外地区项目进行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及房屋销售等工作,一次性驻外时间超过15天以上的,不包含在当地招聘人员。
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1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分省内出差和省外出差两种。
二、驻外补贴办法:
驻外员工的福利包括:驻外生活补助、通讯费、交通费补贴等。
补贴方式为在驻外人员的工资中增发驻外补贴。
驻外补贴按实际驻外出勤天数核算。
驻外生活补助
结合地区消费水平,公司给予外派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等驻外人员的驻外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20%,具体核算方式为:月工资*20%/22*实际驻外天数。
其中结构工资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浮动工资,协议工资的月工资标准按协议工资总额执行。
房屋销售人员实行固定的补贴标准,销售经理补贴为15元/天,外地销售项目原则上销售经理由公司委派,置业顾问等均从当地招聘。
加班费
结合工作性质,考虑工地因素,驻外人员超出月出勤天数22天,每超出一天补助30元,按实报出勤天数计算。
交通费
驻外人员正常上下班的交通自理,因公往返太原的往返路费实报实销。
长期驻外的员工每月可利用公休探亲一次,往返路费实报实销。
驻外人员费用报销制度。草稿
驻外人员费用报销制度。
草稿驻外人员费用报销办法碧财字(2011)号为了适应公司发展和对外经营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驻外人员费用报销行为,经公司研究,制订本办法。
一、驻外人员类型及报销待遇(一)类型:公司驻外人员按照与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分为:○1自主经营人员、○2公司外派人员,两种。
(二)报销待遇1、自主经营人员,是只向公司交纳固定的返点毛利,并赚取公司供货价与销售价的差价的人员;因此公司只承担其发货运费,其他费用一律不承担,由自主经营人员自负。
2、公司外派人员,是按照公司的指令进行业务活动,所赚利润归属于公司的人员;因此公司按其业绩支付底薪工资、提成并报销业务经费,具体按本办法第二条执行。
二、公司外派人员报销办法公司外派人员按家庭常住地分为:○1当地城区人员,○2当地郊区人员(居住地离城区三公里以上),○3外地人员,三类。
(一)备用金的申领按《公司借款报销制度.碧财字(2010)003号》执行。
(二)驻外人员住宿费用报销规定1、“当地城区人员”的驻地住宿费用、伙食补贴不再报销。
2、“当地郊区人员”及“外地人员”的驻外住宿费用、冬季取暖费可以报销。
报销方式分为:(1)旅馆住宿费用报销;报销标准仍按《公司借款报销制度.碧财字(2010)003号》执行。
(2)租房住宿费用报销;当地郊区人员及外地人员在驻地停留时间超过10天/月的,应该租住民房作为办事处,租房后不再报销旅馆住宿费。
租赁房屋及房租费用、冬季取暖费由销售部经理派人谈价,公司副总批准后办理。
(3)房租报销标准为:(三)“当地郊区人员”及“外地人员”的驻外伙食补贴规定驻外伙食补贴规定不变,仍按《公司借款报销制度.碧财字(2010)003号》执行。
即省内县及市20元/日。
(四)驻外人员生活用品报销规定“当地郊区人员”及“外地人员”租住民房作为办事处的,所购买生活用品可以报销,包括:被、褥、枕头、床单、被罩、枕巾、碗筷、暖壶等每人一套,水壶、锅、灶、刀具等炊具每房一套, 总计控制在500元/套,凭发票报销。
集团-异地员工及员工外派津贴条例
集团-异地员工及员工外派津贴条例异地员工政策背景随着全球化和商业扩展,公司日益拓展至全球范围,需要派遣员工到不同地区工作。
为了保障和激励异地员工,特制定本条例,规定异地员工及员工外派津贴的政策和标准。
定义1. 异地员工:指被派遣至本集团境外机构或其他地区工作的员工。
2. 员工外派津贴:指为了弥补异地员工在生活和工作方面遇到的额外费用和困难而支付给其的津贴。
具体政策1. 异地员工福利和待遇与本地员工平等对待,在薪资、福利等方面与公司本地员工享有一致待遇。
2. 所需津贴报销是根据实际工作所需的额外费用来决定的,需要提供相关费用清单和报销申请。
3. 异地员工住房津贴:根据异地的工作地点和当地市场行情,提供相应的住房津贴,确保员工有可接受的住房条件。
津贴标准将根据当地房价、出租率等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调整。
4. 异地员工生活津贴:为了应对异地员工在生活方面的额外费用,公司将提供一定的生活津贴,用于支付异地住宿、交通、通讯以及其他日常生活费用。
津贴的具体标准将根据异地城市的消费水平、物价等因素进行定期调整。
5. 异地员工交通津贴:确保异地员工的工作通勤方便、快捷、安全,公司将提供一定的交通津贴,用于支付异地员工的交通费用。
津贴的标准将根据异地城市的交通情况、交通费用等因素进行定期调整。
6. 退房津贴:当员工结束异地工作任务,调动回原工作地点时,公司将提供一定的退房津贴,用于支付异地员工退还租金、解除合同及其他与住房相关的费用。
津贴的金额将根据当地租房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管理和申请1. 异地员工可通过人事部门了解详细的津贴政策和申请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申请和相关费用清单。
2. 人事部门将评估异地员工的申请,并根据员工工作地点、城市消费水平、物价等因素进行津贴细则制定和金额确定。
3. 异地员工需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并按时提交费用报销清单。
人事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核准并支付津贴。
4. 异地员工如有费用调整或其他需求,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费用清单和说明。
集团-异地员工及员工外派津贴规章
集团-异地员工及员工外派津贴规章1. 异地员工津贴规定1.1 定义异地员工是指由集团公司派驻至地理位置与其常驻工作地不同的工作地点的员工。
1.2 津贴范围根据异地员工的岗位要求和派驻地域情况,异地员工可享受以下津贴:1. 住房津贴:根据异地员工所在派驻地的房租水平,提供适当的住房津贴,以确保员工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基本住房需求;2. 餐饮津贴:根据异地员工所在派驻地的生活成本,提供合理的餐饮津贴,以补偿员工在异地期间的伙食费用;3. 交通津贴:根据异地员工从常驻工作地到派驻地的交通情况,提供适当的交通津贴,以减轻员工在异地期间的交通费用负担;4. 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量、工作强度和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津贴,以激励异地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动力。
1.3 津贴发放条件异地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异地津贴:1. 员工需获得集团公司派驻至异地的书面派驻通知;2. 员工需在异地工作期间能够出具符合公司要求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证明;3. 异地员工需在派驻地工作期满一定时间,具体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 异地员工需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1.4 津贴发放管理津贴的发放和管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异地员工需在派驻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提交的申请和文件,审核是否符合津贴发放条件;3. 符合条件的异地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发放频次和方式,以现金或工资形式发放相应的津贴;4. 异地员工需按照公司要求如实进行津贴使用情况的报告和填写。
2. 员工外派津贴规定2.1 定义员工外派是指将公司员工派驻至国内或国外的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或不同子公司等的工作岗位。
2.2 津贴范围根据员工外派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员工外派可享受以下津贴:1. 交通津贴:根据员工外派工作所需的交通方式和交通距离,提供适当的交通津贴,以减轻员工外派期间的交通费用负担;2. 住宿津贴:根据员工外派工作所在地的住宿费用水平,提供合理的住宿津贴,以确保员工在外派期间的基本住宿需求;3. 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量、工作强度和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津贴,以激励员工外派期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动力。
驻外补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驻外补贴费管理办法
(2011年1月修订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驻外补贴费支出的管控,促进公司预算目标的实现,特对公司员工驻外补贴费开支的各项规定重新进行修订,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驻外员工管理规定
1、驻外员工定义:因为公司项目工作需要,工作地点不在总公司
所在地,且在外派地连续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员工;
2、驻外补贴包含:房租费、伙食补贴、通讯补贴、当地交通补贴
等费用;
3、驻外员工按驻外实际月数给予驻外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
天数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4、驻外员工在驻外期间离开所驻地出差,按照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但如返回其总公司,则不以出差计算。
第三条驻外员工的驻外补贴标准及补贴起止时间均应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适用于xx公司驻外部门,自2011年1月1日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瑞旭公司驻外补贴费申请及报批流程
1、公司驻外员工申请(驻外补贴标准及起始时间)流程:
驻外员工发起驻外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经理签字
财务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签字总经理审批回馈签报发起人;
2、公司驻外员工申请(驻外补贴终止时间)流程:
驻外员工发起驻外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经理签字
财务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签字总经理审批回馈签报发起人。
异地工作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员工薪资福利管理规定总则为规范集团公司异地工作薪资福利管理,保障异地工作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及生活环境,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释义第一条异地工作员工指: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正式派遣(以《异地工作派遣通知书》为准),前往原工作所在地以外、非家庭所在地(不含大连)工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正式员工。
第二条家庭所在地和原工作所在地:1、已婚员工的配偶或未成年(指未满十八周岁,下同)子女所在地,以长期实际居住地为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在一地的,以配偶所在地为准;2、未婚或其他单身员工,以其原工作所在地,即前往异地工作前生活时间一年以上的城市为准;3、特殊情况以人力资源部核定地为准。
薪资管理第三条异地工作员工薪资标准,根据员工相应职位,考虑地域、企业规模、工作难度等差异因素,按集团公司薪资体系的薪资级别确定。
第四条原则上员工异地工作薪资标准不低于原薪资标准的120%。
第五条异地工作员工薪资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放,薪资、相关税金等费用由工作所在成员企业承担特殊情况必须在当地成员企业发放的,或除集团公司按一定标准发放的薪资,工作所在成员企业也同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薪资的,必须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批准,并每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异地工作员工月薪资福利报表》和备案。
第六条异地工作员工绩效奖金(包括月度、季度、年度奖金)必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福利管理第七条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异地工作员工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因员工户口等原因无法办理的,由集团公司将委托工作所在成员企业办理,有关企业缴纳费用由员工工作所在成员企业承担。
第八条宿舍配置标准建议成员企业按下列标准为异地工作员工配置宿舍,情况特殊的,可以考虑工作所在成员企业情况,自行解决。
总监、副总经理(含)以上级:两居室套房部长级:一居室套房其他级:人均一间,如异地工作仅有一个时,按一居室套房标准计宿舍由所在地成员企业提供,建议考虑交通便利、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等因素。
集团-异地专业人才及员工外派补贴管理办法
集团-异地专业人才及员工外派补贴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吸引和激励优秀的异地专业人才及员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办法,明确异地派遣人员的补贴标准和相关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异地派遣的专业人才及员工。
三、补贴标准1. 异地交通补贴:根据异地工作地点的距离和交通工具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交通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高铁/飞机:每次往返提供全额经济舱或二等座票价的80%;- 长途汽车:每次往返提供车票全额报销;- 自驾车:提供每公里0.5元的车辆使用补贴。
2. 异地住房补贴:根据异地工作地点的房价水平和员工职位,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
- 一线城市:高级职位提供每月平均租金的50%作为补贴;- 二线城市:高级职位提供每月平均租金的30%作为补贴;- 三线城市及以下:高级职位提供每月平均租金的20%作为补贴。
3. 异地生活津贴:为了弥补异地工作带来的生活成本上涨,提供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
4. 异地工作期满奖励:员工在异地工作完满一年后,提供相应的工作期满奖励,具体标准根据员工年限和岗位等级而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决定。
四、管理措施1. 申请流程:员工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异地派遣,并填写《异地派遣申请表》,经上级部门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2. 批准凭证:申请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向员工提供《异地派遣批准凭证》,明确异地派遣期限和津贴标准。
3. 津贴发放:生活津贴和交通补贴在完成相应行程后,由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相关费用凭证,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发放津贴。
4. 异地期满评估:异地员工在异地工作期满后,由所在部门进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工作期满奖励金额报送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后发放奖励。
5. 监督与调整: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对异地员工的津贴使用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整,确保津贴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五、附则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异地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管理办法异地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管理办法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竞聘上岗机制的建立,本公司与省公司及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日益频繁,为进一步规范人员和岗位管理,调动异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公司及各区县分公司正式人员。
二、异地工作的类型按照目前的工作需要,共为分七类:省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省公司人员下派到本公司挂职锻炼;省公司内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本公司人员调入区县分公司工作;本公司人员下派到区县分公司挂职锻炼;区县分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本公司工作。
三、津贴补贴办法(一)调入人员xx1、省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总经理级每月**元,副总经理级每月**元,部门主任级每月**元,科级每月**元,普通员工级每月**元。
2、省公司内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总经理级每月**元,副总经理级每月**元,部门主任级每月**元,科级每月**元,普通员工级每月**元。
3、本公司人员调入区县分公司工作: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1**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800元。
4、区县分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元。
(二)下派挂职锻炼人员津贴: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元。
(三)借调人员津贴:1、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本公司工作:区县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本公司任命),部门中层干部每月补贴**元(本公司备案),其他人员每月补贴**元。
2、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其他区县分公司工作:区县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本公司任命),部门中层干部每月补贴**元(本公司备案),其他人员每月补贴**元。
四、其他说明1、异地工作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经本公司批准,由各级组织委派,前往的实际工作地点和配偶或父母的家庭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单向车程为150公里以上的、且批准派驻异地工作期限满3个月以上的本系统正式员工。
集团-异地员工及员工外派津贴管理办法
集团-异地员工及员工外派津贴管理办法1. 异地员工管理1.1 定义异地员工指在集团总部以外地点工作的员工,包括在分支机构、项目工地或办事处等位置工作的员工。
1.2 管理流程1. 异地调动申请:员工向上级主管提出异地调动申请,包括调动地点、工作内容、工期等相关信息。
2. 上级审核:上级主管评估申请,并结合业务需求和员工能力等因素作出决策。
3. 异地调动通知:上级主管向员工发出异地调动通知,并与员工签订调动协议。
4. 异地工作期间管理:异地员工按照工作地点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工作。
期间工作表现的评估将作为员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 异地调回或转岗: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意愿,异地员工可由上级主管决定调回总部或调往其他地点工作。
1.3 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异地调动的机会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表现和工作需求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决策。
2. 沟通透明:企业将及时向员工沟通和解释异地调动的目的、原因和期望,确保员工理解和配合。
3. 关怀员工:企业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如住宿、交通、通讯等,以确保异地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的顺利进行。
2. 员工外派津贴管理2.1 定义员工外派津贴是指为了补偿员工因外派工作带来的额外费用而支付的津贴。
2.2 津贴标准1. 交通津贴:根据外派地点和员工居住地之间距离远近,按照每公里0.5元至1元之间进行补偿。
2. 住宿津贴:根据外派地点的房租水平,按照每月300元至800元之间进行补偿。
3. 饮食津贴:根据外派地点的生活水平和员工在总部的工作地点的饮食补贴标准进行调整。
4. 其他津贴:根据具体情况和业务需要,可提供特殊津贴,如通讯费、出差补贴等。
2.3 津贴发放1. 外派工作启动:企业根据员工外派工作的开始日期和合同约定,启动津贴支付。
2. 津贴结算:根据员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企业负责核实津贴的应发金额,并在工资发放前进行结算。
3. 津贴调整:根据外派地点的变动和员工需求的变化,津贴标准可进行调整。
异地工作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司异地工作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促进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异地工作的公司正式员工。
二、薪酬管理(一)薪酬结构异地工作员工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保持与公司总部同岗位员工的水平一致。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考核标准与公司总部相同。
津贴补贴包括异地工作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和餐饮补贴等,具体标准根据异地工作的地点和工作条件等因素确定。
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员工的个人表现进行发放,发放方式与公司总部相同。
(二)薪酬调整异地工作员工的薪酬调整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与公司总部同岗位员工同步进行。
如果异地工作员工在工作期间表现出色,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可以给予特别奖励和薪酬调整。
(三)薪酬发放异地工作员工的薪酬发放方式与公司总部相同,每月按时发放到员工的银行账户。
三、福利管理(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异地工作员工在工作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带薪休假异地工作员工享有与公司总部同岗位员工相同的带薪休假权利,包括年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
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假 5 天;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假 10 天;工作满 20 年的,年假 15 天。
病假根据员工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给予相应的假期,病假期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发放病假工资。
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节日福利异地工作员工享有与公司总部同岗位员工相同的节日福利,包括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的礼品或礼金。
(四)培训与发展公司为异地工作员工提供与公司总部同岗位员工相同的培训与发展机会,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职业晋升等。
异地派遣管理办法
异地派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异地派遣人员管理,促进公司内部文化和管理经验的交流和传播,保障公司业务的顺
派遣人员原则上薪资保持不变,享受派遣补贴;提职者除外。
(二)补贴标准
1伙食补贴:18元/天
2住房补贴:(1)公司统一提供。
(2)自己租赁,公司补贴费用。
总经理级(含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1500元/月;
经理级(带配偶主管):1000元/月
精心整理
(一)派出部门对派遣人员业务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推荐。
第十五条:调动手续
派遣人员办理内部调动手续,填写《员工异地岗位调动表》
第十六条:调动流程。
精心整理
调出:员工-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人力部
(一)调入:部门负责人-人力部-公司分管领导-人力部复核并备案
第十七条:派遣结束安排
(一)派遣人员结束派遣返回原工作地后,人力资源部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结束派遣人员的安置工作。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异地补助管理办法
异地补助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1。
1、完成公司短期目标,并给予人才在特定地区学习和展示才能的机会。
1。
2、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在集团内流动,加速员工事业的发展。
1.3、加强员工本地化。
第二条适用范围2。
1、适用于集团物业体系内所有通过试用期的M级、E4-E2级员工,由于工作的需要在集团内跨城市进行调动,且调动后城市不是该员工最初录用城市或长久居住地(以下简称异地城市).2。
2、不适用于W级员工、E1级员工、试用期员工、新录用员工、非公派调动等人员.2。
3、本办法中所提及的级别为调动后的级别.2。
4、本办法实施之日已经本地化人员,无论层级如何变化,均不再重新开始享受;而根据本办法可持续享受人员,若仍属于异地工作(非户籍所在地且在当地未购买住房),当发生层级变动时则可按新层级享受有关福利待遇.第三条异地工作的核算周期3。
1、所有异地工作人员按级别及工作周期划分为:3.2、异地工作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情况,按照差旅管理办法执行。
3.3、在多个异地城市之间调动过程中,如含有在最初录用城市的工作周期,则不计入异地工作周期之内.3。
4、在多个异地城市之间调动过程中,如连续在某一异地城市工作周期超过12个月,则在该异地城市不再继续计算异地工作周期;如再调往其它异地城市后可继续计算异地工作周期,直至累计满24个月为止.3.5、所有非连续性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即曾离职又重新聘用的人员,均以其最近入职时情况为准,进行最初录用城市和异地工作周期的核定;之前曾在公司的工作经历不计入核算周期之内.第四条异地工作周期内可享受的各项异地补助4。
1、异地调动的交通费4。
1。
1 员工到调入公司报到的交通费可由公司负担,但须为员工从离任城市至调动城市之间的直接往来交通费用,以报销形式发放,按照调入公司当地差旅政策执行;4.1.2员工如在异地工作调动任务期满前离职或被公司解雇,公司不负担离职交通费.4.2、酒店临时住宿:4。
2。
1异地调动人员可由公司安排临时酒店住宿,但原则上鼓励员工尽快解决当地住宿;临时酒店住宿最长期限为7晚:4。
外地工厂派驻人员薪资考核制度
外地工厂派驻人员薪资考核制度1总则根据公司“生产线前移”战略,公司将于近几年在外地建设多个分厂,为加快工厂建设步伐,激励驻外人员努力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筹建阶段2.1筹建期由5-6人组成筹建项目组,其中2-3名为专职筹建人员,其余为兼职人员。
2.2考核:按筹建计划和预计批量生产时间为考核指标,每提前完成一天,按筹建期间可得的年终奖励总额增加1%,反之,每推迟一天,扣罚1%。
2.3如预定的批量生产时间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延期,可延长时间,此由公司领导认可;2.4确认开始批量生产时间的以客户认可为准并及时上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
3批量生产后六个月内3.1按6个月产量递增水平考核月绩效工资额,即绩效工资奖励(扣罚)额=绩效工资标准*递增率;3.2其余薪资和奖励按公司制度执行。
4批量生产六个月后,进入正常薪资管理4.1月工资:原脱产人员月薪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按原工资标准的120%结算,分公司明确职位后由分公司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部批准后执行新标准。
4.2年终奖励:所在工厂实现利润的10%作为该工厂员工的年终奖励额,具体奖励标准由分公司负责人参照总公司年终奖励制度提出,报总部批准后执行。
4.3原脱产人员在批量生产一年内按原所在岗位的奖励标准之120%,批量一至二年内按原所在岗位的奖励标准之120%的一半,按“就高不就低的”的原则执行。
5差旅费5.1 补贴:凡派外时间在三个月以内,餐费津贴按财务部《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相应标准给予补贴,由分公司或总公司财务部根据行政人事部派外时间与车费一起报销,如派外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分公司负责人与行政人事部针对派外人员定编定岗后重新核定该员工薪资,其餐费津贴取消,按分公司或总公司餐费福利执行。
5.2交通费:在分厂所在地交通费在尽可能节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支出;5.3住宿费:在当地租房后,不再报销住宿费用,住宿地房租、水电费由分公司支出;5.4回总部旅费:根据实际需要报销车票、机票费用。
外地员工及外派员工相关补贴制度(含表格)
外地员工及外派员工相关补贴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后勤管理,进一步明确外地员工本地住宿,及外派员工异地住宿的相关补贴标准,为员工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外地员工,外派员工。
三、内容细则:(一)外地员工住房补贴:外地员工住房补贴主要用于解决外地员工本地工作住宿问题,补贴范围为房租费用,含与租房有关的所有生活费用,标准规定如下:A:本制度所指外地员工为原住地不在常熟市范围内的合同制员工。
B: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宿舍(生活费用自理),宿舍满员的情况下报总经办申请住房补贴。
C:补贴发放方式及说明:员工填写“外地员工住房补贴申请表”,经直属上级审批确认,由总经办核准补贴金额,备案。
(二)外派员工工作补贴(暂定)外派员工工作补贴主要用于解决员工异地住宿问题,补贴内容为员工在异地的房租,标准如下:★标准配置:卫生间、厨房设施齐全,基本家具设备包括空调、电视、冰箱等必备用品。
A)本制度所指外派员工为由公司所指派至外地项目从事中长期工作(持续时间段为三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员工。
B)具体补贴金额由派驻地项目行政人事部根据以上住房标准,在距离工作地点较近且交通便利地区范围内,根据当地实际租房行情提出,报公司办公室核实,最终由负责营运地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C)经核准后的补贴标准需每年重检一次,由派驻地行政人事部在重检期到年末前一个月报出修改申请,由公司办公室核实后,报营运地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D)员工可参照公司给予的住房标准,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也可申请由派驻地项目行政人事部帮助联系租房事宜。
E)在派遣至异地过程中,如员工未落实合适住所,公司将提供住宿安排,标准参考[出差管理办法]规定,但最多不超过5天。
F)根据派驻地特殊情况,也可以由项目人事行政部参考以上标准统一提供员工住宿,由公司负责费用结单。
(三)如员工房屋租赁时发生中介费用,只报销第一次租赁发生的中介费用,其余因员工变换住所而产生的费用均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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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及出差补助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跨地域发展的需要,完善公司驻外派遣员工福利待遇,使公司员工的福利更趋合理化,依据《融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对驻外员工相关补助标准进行修订。
一、适应范围及定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长期驻外人员指公司委派在太原以外地区项目进行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及房屋销售等工作,一次性驻外时间超过15天以上的,不包含在当地招聘人员。
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1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分省内出差和省外出差两种。
二、驻外补贴办法:
驻外员工的福利包括:驻外生活补助、通讯费、交通费补贴等。
补贴方式为在驻外人员的工资中增发驻外补贴。
驻外补贴按实际驻外出勤天数核算。
驻外生活补助
结合地区消费水平,公司给予外派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等驻外人员的驻外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20%,具体核算方式为:月工资*20%/22*实际驻外天数。
其中结构工资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浮动工资,协议工资的月工资标准按协议工资总额执行。
房屋销售人员实行固定的补贴标准,销售经理补贴为15元/天,外地销售项目原则上销售经理由公司委派,置业顾问等均从当地招聘。
加班费
结合工作性质,考虑工地因素,驻外人员超出月出勤天数22天,每超出一天补助30元,按实报出勤天数计算。
交通费
驻外人员正常上下班的交通自理,因公往返太原的往返路费实报实销。
长期驻外的员工每月可利用公休探亲一次,往返路费实报实销。
通讯费
驻外人员的通讯费,根据岗位不同标准不同,经理级300~500元,中层(部门主任以上级)200~300元,一般管理人员50~100元。
特殊岗位享受主任级标准。
伙食费
驻外人员的住宿及就餐由公司统一安排,就餐可在当地建灶,按公司食堂管理办法执行。
驻外人员工资标准(见附表)
三、出差补贴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交通费用实报实销,伙食补助按出差的日历天数计发。
3、出差期间,住宿费超标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否
则超出限额部分自理。
4、出差人员全天误餐补贴按早、中、晚2:4:4分配补贴。
5、因业务需要须招待客户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6、凡有接待单位(或会议安排)免费提供住宿、用餐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误餐补贴。
7、确因任务紧急且路途遥远需乘坐飞机出差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8、公司派车出差的给予报销过路费、行车费等。
四、驻外人员返回太原后将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补贴。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开发二分公司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