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
2016年山西两会精神主要内容
第九,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生态文明建设关 系人民生活,关乎民族未来。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下决 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一是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我们要 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整治农业面源 污染,建设美丽乡村。二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 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非化石能源发 电比重,发展清洁生产、绿色低碳技术和循环经济。三是推 进生态保护与建设。 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今年拟安排 500 万亩。实施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水土保持、 石漠化治理、湿地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落实主体功能区制 度,探索建立跨区域、农业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主产区倾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 二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国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水 利工程,各地要加强中小型水利项目建设,解决好用水“最 后一公里”问题。完善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改造农 村危房 260 万户,改建农村公路 20 万公里。高度重视农村 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空心村”问题。今年再解决 6000 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坚持 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持农 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抓紧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 流转,慎重稳妥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坚持家庭经营 基础性地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
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加强农村特别 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现 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巩固全民基本 医保, 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完善政府、 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 在全国推行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扩大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三 是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公民道德和精神 文明建设。文化是民族的血脉。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 善文化经济政策,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四是推进社 会治理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 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加强应 急管理,提高公共安全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改革信访工作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共同关注汇聚三农热点、焦点、难点E-mail:cwzrbjb@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第三条农业农村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走共同富裕道路。
第四条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把农民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作为制定党的农村政策的依据;(三)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夯实党的农村政策基石;(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方向及路径选择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方向及路径选择现阶段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本文中主要介绍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方向及路径选择。
标签:农业经营体系路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这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指出了明确方向。
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适应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需要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在一定农村经营制度下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和方式,及其权责利机制。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在这一制度下,我国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
近些年,我国耕地、淡水资源对农业的制约逐年增强,而粮食和重要农产品需求大幅增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一些地方出现农忙季节缺人手、务农劳动力老龄化现象;农民收入结构呈现多元化态势,务农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逐步下降。
要适应这种新形势、新阶段和新变化,必须加快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和创新,在节约劳动力、进行规模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把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吸引出来,促进农业资源向专业经营主体集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以提高“四化”水平为方向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努力方向。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仍然是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和改革的基础,仍然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
但是,面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的新变化,仍需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不断地解决和提高现行农业经营体系的专业化、组织化、规模化和社会化水平问题,以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村指行政村)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
第三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努力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四条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乡镇党委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以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以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村,或者党员人数虽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村,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
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村党的委员会受乡镇党委领导。
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村党的委员会,经乡镇党委批准,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农村的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农村的改革上一篇/ 下一篇2013-11-25 18:50:07字号大中小查看( 2278 )/ 评论( 2 ) / 评分( 1 / 0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胜利召开。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很多地方都对深化农村改革进行了阐述,并专题部署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这些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和发展了党关于“三农”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政策理念,回应了农民的期待、顺应了实践的需要,总结了实践的探索、凝聚了改革的共识,对一些事关“三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突破性、开创性的改革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农村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遵循,必将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决定》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内容特别强调保障农民权利,强调增强农村活力,强调促进城乡统筹,强调建立体制机制,鲜明地体现了深化农村改革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推进落实。
当前重点要把握好八个方面的任务要求:一是在坚持、完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方面,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
二是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鼓励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在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方面,要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四是在加强农村金融保险支持方面,要创新和完善农业农村抵押担保体系,引导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五是在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方面,要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是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要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推进严重污染耕地修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农村改革方面的全面解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农村改革方面的全面解读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农村改革是我国启动改革开放的起点,仍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一些长期以来议论较多但始终没有触及的改革有了明确提法,对一些过去虽有涉及但意见并不明确又事关重大的问题有了突破性、开创性的改革意见,在理论和政策上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决定》以赋予农民更多权利和利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明确提出了“三个赋予”、“七个允许”、“四个鼓励”、“五个保障”、“六个推进”、“三个建立”、“六个完善健全”、“四个制度改革”、“五个城乡统筹”的农村改革任务和举措。
三个赋予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七个允许是: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允许通过试点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四个鼓励是: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
五个保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
六个推进是: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关于家庭经营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研究
关于家庭经营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研究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已经成为推动农业生产力提升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家庭经营作为基础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从家庭经营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入手,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1. 家庭经营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单元家庭经营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单元,是农业生产的主体。
在我国农村,绝大多数农业生产都是依靠家庭经营来完成的。
家庭经营对于农业生产的独特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家庭经营将生产、经营和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农民在家门口即可完成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效益。
家庭经营在农村的生产要素配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土地、劳力、资金等生产要素都主要由农户家庭掌握和配置,家庭经营对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利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家庭经营对于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起着重要作用。
作为生产主体的家庭经营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推动者和实施者,也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对象和受益者。
2. 家庭经营是农业经营的灵活性和敏捷性体现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灵活性和敏捷性是其重要特点之一。
而家庭经营作为最基础的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灵活性和敏捷度高的优势,能够更快速地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农业生产形势的变化。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家庭经营能够更容易地利用市场信息,及时做出决策,调整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以满足市场需求。
家庭经营是农业经营的微观基础,农业经营的整体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建立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
家庭经营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发展动力。
家庭经营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必须重视和支持家庭经营的发展。
二、家庭经营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面临的挑战1. 基础设施不完善家庭经营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基础地位需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作为支撑,但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不少不足,如道路交通不便、电力供应不稳定、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这都影响了家庭经营的发展和效益。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新思考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的新思考
◎谭 小 芍
摘 要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 党的农村政 策的核心 。农村 3 0多年的改革 实践充分证 明,它与我 国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
是适 应的 ,与我 国农业生产特 点也是符合 的。但 随着农村形 势的发展 变化 ,农村基本 经营制度需要进一 步完善和创新 。所 以,党中央反 复强调要 坚持和 完善农村基本经 营制度 。准确领会 党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内涵 ,充分认识 坚持 和完善农 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极端 重要性 ,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经营与家庭 经营等四大关 系意义重 大。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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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权利 ,不管什么时候 ,不管什么组织和个人 ,决不允许妨
】 6 一
l 农业发展 1
农盘经济 2 0 1 5 / 1 1
碍农 民合法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实现 。之所以如此 ,笔者认 意愿 。正 是这一制度极大 地调动了广大农 民的积极 ,极 大 为 ,其理 由主要有 :一 是只有保 持土 地承包 关系的长期稳定 , 地解放 了农村社会生产 力 ,使我 国农村 发生了 巨大变化 。当 才能使农 民从长计议 ,想方设法去提升耕地质量 ,充分挖掘土 前 一些 地方 在推 进农 村 改革 过程 中 ,存在 一些 对政 策的 误
定农 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 久不变等 。另一方面 ,坚持土 化农村改革的—项重要举措。一方面 ,这—规 定表明 ,国家希 地农 民集体所有 ,就是要切实 保持 家庭经营在农业 中的基础 望给农民吃一颗窟 丸 ,—心一意经营土地 。同时 ,支持农民
性地 位不变 ,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和承包农户 的正 当 在从事别的行业时把土地流转出去。另一方面 ,它提 醒人们 , 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 ,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 权益 ,坚持农村集体土地 由作 为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 民家 庭 承包 ,任 何组 织 ,包 括 基层政 府没 有 资格把农 民的地 拿
论当代大学生如何看待深化改革与民生关系
论当代大学生如何看待深化改革与民生关系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引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之后35年间的7次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也都聚焦经济改革,使“三中全会”成为了“改革”的代名词。
今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绘制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
它将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而串起这不同领域复杂改革的主轴,就是民生。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35年来的伟大历程。
大会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大会同时还提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全会关于市场、产权、司法、财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变革,必将有效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和促进我们建成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全面小康的和谐社会。
通过会议,我们了解到,改善民生是全面进行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和目标,而全面进行深化改革是改善社会民生的根本方法。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全力拥护党的指导方针,首要的条件就是了解方针。
把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改善民生上,表明我们的改革首先考虑的不应是民众对于改革的承受力,而是要让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得以提升。
因为改革能否赢得人民的认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改革能否使人民生活状态得到明显的改善,能否使人民切身利益得到明显增进。
也就是说,改革的真正动力来自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进一步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通过与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来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民干事业的制度与政策环境,从而有效地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在“干成事业”的过程中不断提升生活质量。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重要试题及答案
B. 组织群众
C. 效劳群众
D. 团结群众
38. (单项选择题)《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效劳,推动城乡大体公共效劳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转变
A. 效率
B. 质量
C. 效益
D. 公平
参考答案
1
C
2
B
3
C
4
AB
5
ABCD
6
BCD
7
C
8
AB
A. 资产变资金
B. 资源变资产
C. 资金变股金
D. 农人变股东
7. (单项选择题)《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农”领域有很多必需完成的硬任务。
A. 关键期
B. 进展期
C. 决胜期
D. 前进期
8. (多项选择题)《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必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为()奠定基础。
C. 三农农场和三农合作社
D. 农人农场和农人合作社
23. (单项选择题)《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维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固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方式,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A. 第一轮
B. 第二轮
C. 第三轮
D. 第四轮
24. (单项选择题)《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弄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避免非农化,坚持保障农人土地权益、不得以()作为农人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A. 民主协商
B. 村民自治
C. 社会进展
D. 改革开放
【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解读+习题
2015高考热点专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5一号文件)【背景材料】材料一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该会议深刻阐述了确保粮食安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谁来种地”、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等多个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以下是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总体观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提“农业必须强、农村必须美、农民必须富”;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
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比以往更加强调粮食安全。
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激励农户家庭经营的合作与联合,让农业经营有利可图。
以上意味着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将加速,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也会大大上升。
用“四最”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改善农村环境、强化流程监管。
强调食品安全将推动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经营,将给农业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
1.农业地位会议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
”2.粮食安全会议指出:“关于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要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仍然必须坚守,同时现有耕地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
要探索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让多生产粮食者多得补贴,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3.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
基本经营制度 的根本。家庭 经营始终 置 , 形 成所 有 权 、 承包权 、 经 营权 “ 三权
是 我 国农 村 基本 经 营制 度 的基 础 。 农 分离” 的新型农地 制度 。对 此, 习近平 留土 地 承 包权 、 流 转土 地 经 营权 的 意
“ 现在 ,顺应农 民保 家庭经营为基础 、 合作与联合 为纽带 、 村集体土地应 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 总书记明确指 出,
习近平总书记指 出,农村基本经 制 农 民合 法 的 土地 承 包 经 营 权 ,都 必 营制度是 党的农村政 策的基石。坚持 须依法保障农 民对承包地 占有 、 使用 、 党的农村政策 ,首要的就是坚持农村 收 益 、 流 转及 承包 经 营 权抵 押 、 担保 权
基本 经 营 制度 。 他 明确 提 出 了“ 三个 坚 利 。
社会 化服 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 员 的农 民家庭 承 包 ,其 他 任 何 主体 都 代 农 业经 营体 系 。 我感 到 , 这 是 对 农 村 不 能 取代 农 民 家庭 的土 地 承 包 地 位 ;
愿 ,把农 民土地承包经 营权分 为承包
基本 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发展,是适应 农 民家 庭 承 包 的 土地 可 以 由农 民家 庭 权 和 经 营 权 ,实 现 承包 权 和 经 营权 分
特
稿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
★黄 琪 玉
党 的十 八 大 以来 , 习近 平 总书 记 神, 我 认 为要 从 三 个 方 面入 手 。
一
键。 在 构 建 新 型农 业 经 营体 系过 程 中, 任 何 组 织和 个 人 都 不得 剥 夺 和 非 法 限
体制机制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如何学 转, 集体土地承包权都 属于农 民家庭 ,
乡村振兴首先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乡村振兴首先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作者:陈锡文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8年第17期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三个要求:一是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
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和本位。
二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
这集中体现在农民家庭是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
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民家庭自己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
但不论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三是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党的十九大报告又明确了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
要看到,只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才能实行“三权分置”。
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确权、登记、颁证后,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才能踏实、放心。
(来源:《瞭望》)。
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解读(二)
具有蔬菜学、政治经济学、工业经济管理、法律专业知识背景,有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司总经理执业经历。
为湖北省和武汉市部分涉农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长期从事涉农法律服务和事务,是湖北省涉农方面的知名法律专家。
主要从事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业机械化推广法、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理论研究。
擅长农业法律实践、农业政策和农业管理疑难问题研究;商务合作伙伴经济实力、履约能力和信用水准在法律层面上的甄别;合同履行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条款拟定和谈判;体现一定意志的法人内部资源合法化整合;民商事纠纷的斡旋和调停等。
特约律师:杨晓峰“在线律师”:4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意义①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②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
③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④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5“三权分置”的基本原则①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严格保护承包权,维护好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承包地的各项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不搞一刀切。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者限制其流转土地。
承包农户在抵押担保等方面充分享有土地权能。
新的经营主体在流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解读(二)杨晓峰杨晓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589号大武汉1911写字楼A 座9楼,430022,电话:139****8953,传真:************收稿日期:2020-04-03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的物质基础。
制度创新:推进乡村振兴的基本方略
制度创新:推进乡村振兴的基本方略作者:徐克勤来源:《党政干部论坛》 2018年第8期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制度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着眼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在坚持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制度供给,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探索中国特色城乡发展新路径。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村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资源。
农村土地制度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制度支撑。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中国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由1978 年的27.7%下降到2016 年的8.6%,农业就业人数占比由1978 年的70.5%下降到2016 年的27.7%。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考虑双重前提。
一方面,实现“四化”同步发展要求继续将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至非农产业,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国民经济结构优化保持同步增长。
另一方面,中国城镇化进程表现出典型的阶段性和区域性特征,内陆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历史和现实表现都显著低于沿海地区。
从历史上看,明清之际,工商业发达的江浙地区市镇化率已达近14%,高于7%左右的全国平均水平。
现阶段,江浙地区的城镇化率为67%,上海更是高达87.9%,而贵州、云南等地则不到45%。
对于大量仍然留在农村的居民来说,农村不仅是他们的生产场所,更是生活场所,土地制度安排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以保障其发展权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以“三权”分置为统领,不断完善和创新多重约束下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一)坚守底线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这是一切制度创新的前提和出发点,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遵循。
中央一号文件系列解读之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中央一号文件系列解读之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作者:赵阳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9年第5期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是确保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制胜法宝。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着眼于今明两年“三农”领域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再动员再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国小农”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要处理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生产的关系,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宜大则大、宜小则小。
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焕发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新活力。
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
一是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要采取有效扶持措施,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合理确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示范评定标准,将更多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纳入家庭农场服务和管理系统。
强化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开展家庭农场创新发展试点,建立健全家庭农场指导服务机制。
二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编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建设规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
三是加快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完善“农户+ 合作社”“农户+ 公司”等利益联结机制。
要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和发展能力,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是党中央顺应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所做出的重大决策。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聚焦六大关键问题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聚焦六大关键问题作者:来源:《农家科技》2014年第02期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于2013年底在北京举行。
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了“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的重要政策,部署201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
会议提出,国人的饭碗应装中国粮,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坚守,要用“四个最”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本刊就此次会议传递的若干重要新信息,综合专家观点作了分析解读。
一、农民小康问题会议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
解读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的农村,当前还存在较多的贫困人口。
农民能否顺利地过上小康生活,关系着我国的小康是全面的小康还是拖着“短腿”的小康,是高质量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小康,是实现了共同富裕的小康,还是用平均数掩盖大多数的小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表示,此次会议明确提出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这是在三中全会关于改革总体部署下,对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
提出的问题更实际,部署更加系统。
“三农”工作依然任务艰巨。
会议强调,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程国强指出,今后要以农业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农民富、加快农村小康为核心目标,补齐“四化同步”中的农业短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粮食安全问题会议指出,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
要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
18亿亩耕地红线仍然必须坚守。
解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表示,我国历年来对粮食安全都是高度重视,此次也是如此,但重点更加明确,强调口粮的主动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1.如何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35年来的伟大历程,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这些重大论述深刻揭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
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改革开放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回顾35年改革开放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没有改革开放,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大好局面。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时代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呼唤进一步深化改革,人民群众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改革的步伐决不能停顿,更不能倒退。
第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
实现全面提升,涉及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涉及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创新,涉及城乡区域发展格局的完善,涉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构建,涉及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这些必须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完成。
第三,解决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继续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势头,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
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和旺盛活力。
2.如何认识改革开放伟大历程?《决定》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35年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决心之大、变革之深、影响之广前所未有,成就举世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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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救助格局。
四是拓展救助内容。
加快发展非物质类救助 服务,使困难群众避免社会排斥,更好融人社会,并 愿意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勤劳致富。
加强服务 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社会救助服务标准体系。
发 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救助中 的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融人、能力提升、心理 疏导等专业服务,形成更加科学高效的社会救助服 务供给体系。
五是创新服务方式。
建立统一的农村困难群众识别机制。
以民政部门正在建立实施的居民家 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基础,通过法律授权或个人 授权,从公安、保险、税务、不动产登记、金融、工商 等部门和机构核查车辆、社会保险、就业、公积金、房地产、存款、证券、纳税、工商登记等收人和财产 信息,精准识别困难群众。
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 务,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 群众满意度。
引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加强基 层基础,着力解决基层救助服务能力薄弱问题。
坚持和S T" U V经營”基础性地]刘强(农业农村部经管司处长)我国农村改革开放是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开 始的,农民群众说,“集体经营没饭吃,包产到户有 余粮”。
这一改革的实质和意义是,在坚持集体所 有制的前提下,重塑“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 地位。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各 类新型经营主体应势而生,农业经营体系和服务体 系逐步建立健全。
从世界农业发展史看,家庭经营 的基础性地位是不可动摇和替代的;我国在建设新 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过程中,必需坚持和完善家庭经 营的 础性地位&一、“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是农业发展史上的必然(一)从世界范围看,家庭经营是农业中的主要组织形式家庭经营是农业的自然要求,家庭农场是世界 农业的普遍形式。
以血缘关系形成的家庭,利害与 共,能够自觉地、尽力地投人家庭农场的劳动,能够 适应农业生产复杂多变的情况,而且经过长期实践 可以总结出一套优良的耕作方法和管理经验。
家 庭农场在美国农场历史中占据主要形式,在农业经 营主体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家庭农场约占全部 农场的90%左右。
加拿大的农业,也是以家庭经 营为主。
在日本,农业几乎都是家庭农场模式。
长 期以来,家庭农场在西欧、北欧国家都被视为社会 的稳定器。
德国、法国、丹麦、荷兰等国家,都是以中、小型家庭农场为主要经营模式。
荷兰2007年 有7. 7万个农场,每个农场平均有2. 9个劳动力,大概是2个家庭成员加1个雇工,家庭农场显示出的生&杜润生先生曾分析指出,家庭经营有五方面的 特性和优势。
第一,它适应农业生产的特性。
农业 的生物学性质,使它受气候的制约,务农首先要不 误农时,要求农民自觉自愿不误农时进行精耕细 作。
因此农民与土地关系如何,可以决定生产的好 坏。
第二,家庭经营规模可大可小。
历史上我国家 经营大多是 农经济&经个 的变化程,发现家庭经营会保留。
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出现一二三次产业的分工,专业化服务业不断发展,有利于家庭农场不需雇工就能扩大耕地经营规模。
第三,家庭经营拥有自主权。
农民作为市场经济主 体,能自主决策、自由来往,经风险、见世面,学习经 营、学习技术,能够激发上进心和竞争性,积极创造 生产收益最大化。
第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依 靠土地市场激活土地流动性,实现土地资源配置合 理化。
第五,家庭经营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家庭经营在世界农业发展史上具有不可替代 的基础性地位,家庭经营与农业现代化不是对立 物,而是可以很好地相融。
(二)我国农村改革开放前,家庭经营曾经历了三起三落1.第一次起落。
早在1954年,中央农村工作20部部长邓子恢就指出,个体经济不需要生产责任 制,但集体经济则非有不可,否则无法办好这种新 型经济;并正式提出了农业集体经济应当实行以包 工包产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不少农业社开 始建立不同形式的责任制,对于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起了重要作用。
到1955年,围绕农业合作化速度 发生了大辩论,合作化运动掀起高潮,使责任制的 进一步探索受到冲击而暂时中断。
1956年6月,邓子恢作为主管农业的副总理,在全国一届人大三 次会议上发言指出,集体经济不同于个体经济,没 有相应的责任制,合作社是难办好的(也在全国农 村工作部长会议上强调,包工包产势在必行。
一届 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 程》规定,合作社可以实行包产、包工。
刚刚走上合 作化的集体农民在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样的生产 责任制形式,特别是,一些地方将农户作为包工包 产单位。
浙江省永嘉县委农业书记李云河,年仅 2F岁,向温州地委提出“试验包产到户(组"的要 求,地委农工部长考虑再三,最后表示“试验可以,推广不行”。
1956年5月,该县燎原社的包产到户 试验开始;三个月后,《燎原社包产到户总结》对包 产到户前后发生的变化进行了比较分析(月,全 县进一步部署了“多点试验包产到户的任务”,形成 了“燎原”之势,有200个高级农业社实行包产到 户。
“包产到户”不胫而走,全温州地区有1〇〇〇个 社实行了包产到户,占农户总数151。
温州地委担心永嘉及扩展到温州地区的“包产 到户”会出乱子,为尽快加以制止,决定对永嘉的包 产到户进行公开批判。
1956年11月,温州地委机 关报《浙南大众》发表了《不能采取倒退做法》的评 论员文章。
这是全国第一篇公开批判包产到户的 文章。
浙江省委农业书记林乎加则表态肯定“包产 到户”试验,在他的支持下,《浙江日报》发表了李云 河写的专题报告,并且加了“编者按”。
这是公开见 报的全国第一篇正面论述包产到户的文章,也是对 责 包产到 的开 。
是,河文 发表 后仅F0天,1957年3月8日,永嘉县委根据省委 和地委的指令,作出了《坚决纠正包产到户的决定》,使永嘉包产到户试验顿时受挫,李云河本人也 将厄运难逃。
7月31日,《浙南大众》报发表了第 二篇批判包产到户的文章《打倒包产到户,保卫合 作化》李云河则被认为是推行包产到户的“罪魁祸 首”,成为首当其冲的批判对象。
1957年秋冬,中国农村两条道路大辩论中,将包产到户作为重要批 判对象之一,同时包工包产责任制也受到严重冲击。
2. 第二次起落。
通过试行责任制尝到了甜和获得了实惠的农民,是不会轻易为某些笔杆子的 空道理所左右的。
此外,中央并没有正式下文严禁 包产到户,更没有一概否定包工包产。
1959年,实 行人民公社的农村又纷纷实行包工包产责任制,一 些地方为了从根本上扭转农村经济困难局面,又搞 起了包产到户。
河南、湖北、江苏、湖南、陕西、甘肃 等不少省都出现了包产到户,有的地方竟直接把土 地包给农户经营。
这次包产到户,得到了新乡地委 第一书记耿起昌、洛阳地委第二书记王慧智等地区 中高级干部的支持,地域范围广,效果反响大。
中共中央包括邓子恢在内,虽提出了人民公社 需要责任制,但对包工包产单位没有予以明确界 定,实际是倾向于包到“生产队”一级。
正因为有这 一界限,“包产到户”并没有得到中央肯定,更不可 能在全国普遍推行,这种处境也预示着包产到户会 随时遭遇厄运。
随着庐山会议风云变幻,在反右倾 思想指导下,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没有能够认识到包 工包产到户只是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而将其视为农 村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重点,进行 严厉批判和压制。
《人民日报》发表了《揭穿“包产 到户”的真面目》的评论员文章,《光明日报》发表了 《“包产到户”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农村复辟资本 主义的纲领》的大块文章。
中共中央决策层正式表 明了坚决否定包产到户的态度,包产到户的做法由 此。
3. 第三次起落。
面对“大跃进”导致的食品重短缺和饥馑,部分干部和农民开始在生产队里推 行“大跃进”以前曾经行之有效的以包产到户为特的农业生产责 。
1961 年 1962 年的生产关 中,些地区重新 1957年和1959年尝试有效的多种形式的包产到户,并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其中尤以受“大跃进”之害最 重的安徽省推行最力。
1961年4月,安徽省委书 记曾希圣为恢复生产、渡过难关,经过毛泽东的同 意,率先在安徽省推行包产到田的责任制,到1962 年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已占总数的901。
据估 计,当时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约占总数的 201。
包产到户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调动了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产量。
这次大规模包产到户从一出现就有争论,并由 基层一直争论到中央。
刘少奇、邓小平、陈云、邓子 恢等都是支持包产到户的。
毛泽东在经济严重困 难时虽然允许安徽试行“责任田”,但并没有明确表21示支持,更没有在全国推广之意。
当他主持制定了 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认为已经解决了农业生产 关系问题后,连允许试验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
实 际上,毛泽东以他特有的政治敏感,认为“包产到 户”会瓦解集体经济,导致资本主义。
1961年12 月,毛泽东对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说:生产恢 复了,是否把“责任田”这个办法变过来。
1962年1 一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决定免去曾希圣的安 徽省委第一书记职务;改组后的安徽省委很快对 “责任田”做法采取了“急刹车”措施。
在1962年8 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和9月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 东对包产到户提出批评;会后,包产到户受到越来 越严厉的批判,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被迫取消了。
(三)农村改革开放的实质,是重塑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以凤阳县小岗村农民自发“包干到户”为代表,安徽省等地出现的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简称“双 包$生产责任制引起广泛关注,这标志着家庭经营 模式在“三起三落”后再度蕴育。
“双包”责任制,由于把生产队的统一经营与家庭的分户经营结合起 来,把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同完成承包农活的成效 结合起来,更有力地调动起每个农户的人力和财力 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成效更为显著。
由于“双包”责任制效果明显,全国许多地方纷纷仿效。
在“双 包”责任制发展的关键时刻,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发表谈话,讲到“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 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 很快”,关于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的担心是 不必要的。
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支持农村改革实践,对于打破思想僵化,推动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 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在强调进一步搞好集 体经济的同时,指出“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 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 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1982年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 会主 集 经济的生产责 &中央的推动下,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迅速由 1980年占全国生产队的50%,上升到1982年6月的 87%。